| 书名 | 《干祿字書》 |
| 书名 | 干禄字书 |
| 作者 | 顏元孫 |
| 版本 | 两淮马裕家藏本 |
| 分类 | 經部>小學類>字書類 |
| 下落 |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
| 内容 | 唐顏元孫撰。元孫,杲卿之父,真卿之諸父也。官至滁、沂、濠三州刺史,贈秘書監。大歷九年,真卿官湖州時,嘗書是編勒石。開成四年,楊漢公復摹刻於蜀中。今湖本已泐闕,蜀本僅存。宋寶祐丁巳,衡陽陳蘭孫始以湖本鋟木,國朝揚州馬曰璐得宋槧翻刻之,即此本也。然證以蜀本,率多謬誤。如卷首《序》文本元孫作,所謂“伯祖故秘書監”,乃師古也。蘭孫以元孫亦贈秘書監,遂誤以為真卿稱元孫,而以《序》中元孫二字改為真卿以就之。曰璐亦承其訛,殊為失考。其他闕誤,亦處處有之。今以蜀本互校,補闕文八十五字,改訛體十六字,刪衍文二字,始稍還顏氏之舊。是書為章表、書判而作,故曰“干祿”。其例以四聲隸字,又以二百六部排比字之后先。每字分俗、通、正三體,頗為詳核。其中如蟲蟲、圖、啇商、凍涷,截然兩字,而以為上俗下正。又如皃,古貌字,而云貌正皃通。韭之作韮,芻之作、,直是俗字,而以為通用。雖皆不免千慮之失,然其書酌古準今,實可行用,非詭稱復古,以奇怪釣名。言字體者,當以是為酌中焉。至二百六部之次序,與《廣韻》間有不同,或元孫所用乃陸法言之舊第,而《廣韻》次序乃宋人所改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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