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书名 | 《樂律古義》 |
| 书名 | 乐律古义 |
| 作者 | 童能靈 |
| 版本 | 福建巡抚采进本 |
| 分类 | 經部>樂類 |
| 下落 |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
| 内容 | 國朝童能靈撰。能靈有《周易剩義》,已著錄。是書謂《洛書》為五音之本,《河圖》為《洛書》之源。《河圖》圓而為氣,《洛書》方而為體。五音者氣也,氣凝為體,體以聚氣,然后聲音出焉。蔡氏《律呂新書》沿《淮南子》、《漢書》之說,誤以亥為黃鐘之實,惟所約寸、分、厘、絲、忽之法,其數合於《史記·律書》。因取其說為之推究源委,以成是書。夫萬事萬物,不離乎數,故旁牽蔓引,無不可比附於圖書。而律、歷兩家以數為根,尤易於假借。其文敷衍成理,然非圣人作樂之本旨也。伶倫制律,何嘗一字及圖書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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