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书名 | 《詩所》 |
| 书名 | 诗所 |
| 作者 | 李光地 |
| 版本 | 福建巡抚采进本 |
| 分类 | 經部>詩類 |
| 下落 |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
| 内容 | 國朝李光地撰。光地有《周易觀彖》,已著錄。是編大旨不主於訓詁名物,而主於推求《詩》意。其推求《詩》意又主於涵泳文句,得其美刺之旨而止,亦不旁徵事跡,必求其人以實之。又以為西周篇什,不應寥寥。二《南》之中,亦有文武以后詩。《風》、《雅》之中,亦多東遷以前詩。故於《小序》所述姓名,多廢不用,并其為朱子所取者亦或斥之,其間意測者多,考證者少。如謂“有女懷春”為祀高禖,則附會古義。謂“有扁斯石”,扁字從戶從冊,古者額書於戶曰扁,以石為之,亦近於穿鑿字說(案戶冊為扁義本《說文》,以石為之,則光地之新解)。在光地所注諸經之中,較為次乘。然光地邃於經術,見理終深。其所詮釋,多能得興觀群怨之旨。他如鄭、衛之錄淫詩,引《春秋》之書亂臣賊子為之,證《楚茨》以下為《豳雅》、《載芟》以下為《豳頌》。引《豳風》之后附《鴟鸮》諸篇以釋《豳雅》后有《瞻洛》諸詩、《豳頌》后有《酌》、《桓》諸詩之疑。其言皆明白切實,足闡朱子未盡之義,亦非近代講章揣骨聽聲者所可及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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