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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哈萨克族旧婚俗之一。意为“转房”。妇女结婚后,如丈夫病死,要求改嫁,一定要先嫁丈夫兄弟。如无兄弟,则须嫁亡夫的叔伯兄弟,只有本家族无人娶时,方能嫁本氏族其它成员。因女子嫁至夫家,不仅为夫家中一员,也是氏族中一员。这样做可以将人口和财产保留在本氏族内。倘本氏族有人愿娶,而女方坚决不嫁,决意嫁往别氏族,便会受谴责,甚至遭驱逐,并导致氏族纠纷。解放后,此俗已有所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