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陆路通商章程
沙俄为扩大自恰克图经库伦、张家口、通州至天津的陆路贸易,和清政府订立的通商章程。同治元年二月四日(1862年3月4日)在北京签订。共21条款。第一、二两款规定边界贸易在百里内均不纳税;准许俄国小本经营者前往蒙古各处贸易,自由出入,不加阻拦,并且免税。其余各款均属在各关口减征税额的具体规定。此章程实际上使蒙古成为沙俄独占的无税贸易区,使中国陆路贸易、关税自主权受到严重损害。
- 鲜质可汗
- 鲜卑思磐部
- 鲜卑郭落带
- 逐水
- 旗人
- 旗屯
- 旗长
- 旗民
- 旗地
- 旗档
- 旗袍
- 旗常
- 旗籍
- 旗下人
- 旗军志
- 旗余地
- 旗费生
- 旗民分治
- 旗民交产
- 旗鼓佐领
- 旗籍清吏司
- 端方
- 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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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端珠仁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