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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驿站的管理条例。世祖中统五年(1264)八月改年号至元,颁《新立条规》,立《站赤条例》,对驿站进行整治,使之纳入统一的条例和规划之中。《站赤条画》共10条,包括组织领导、管理验收马匹、检验符牌、约束站官、监督使臣、管理牧地、祗应规定以及委任官吏等为主要内容。此条例不仅用于汉族地区驿站,也适用于蒙古族地区的驿站。实际上是元代驿站的基本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