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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掣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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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掣签

清廷为确认藏、蒙地区喇嘛教转世大活佛而制定的制度。“瓶”藏语为“奔巴”,一作“本巴”,“金瓶”亦称“金奔巴”。清廷为防止蒙、藏大贵族在活佛转世时操纵作弊而制定。乾隆五十七年(1792)确立,次年复于《藏内善后章程》中明文规定:凡蒙、藏大活佛转世时,须将所觅得之若干“灵童”名字,用满、汉、藏三种文体缮写象牙签上,置于金瓶之内,共同掣定,后遂成为定制。清廷在拉萨大昭寺及北京雍和宫各置一金瓶,凡藏、蒙大活佛如达赖、班禅、章嘉、哲布尊丹巴等转世时,均按藏内善后章程所规定之办法,分别由驻藏大臣,或清廷选派的高级官员,召集有关政教上层人物,在金瓶所在之殿宇内,举行宗教仪式,当众掣签确定。



麻里兀
麻星衢
麻都不
麻速忽
麻勒吉
麻儿可儿
麻书土司
麻达葛山
麻耳亦囊
麻克里姆
麻儿匝安抚司
庵罗
庵罗辰
康王
康村
康坎
康国
康定
康居
康帮
康朗
康陵
康瑞
康熙
康古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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