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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斯丁

奥斯丁   ào sī dīng


珍妮·奥斯丁(Jane Austen, 1775—1817)。英国女作家。生于乡村牧师家庭。写有长篇小说六部:《理智与感情》、*傲慢与偏见《曼斯菲尔德花园》《爱玛》以及死后发表的《诺桑觉寺》《劝导》。大多描写乡村生活,田园情趣,儿女婚嫁琐事。结构严密,文笔细腻委婉。
约翰·奥斯丁(John Austin, 1790—1859)。英国法学家,分析法学派的创始人。1812年起学习法律。1818—1825年开业为律师。1826年伦敦大学创立时为该校第一任法理学教授。认为法学只应研究“实际上是这样的法”即实在法;一般法学的任务是从逻辑上比较分析各种成熟的实在法制度的共同原则、概念与特征;法与道德无关,只要是合法地制定的法律,不管是否合乎道德,仍应具有法律效力(“恶法亦法”之说来源于此)。认为实在法的定义应包括主权、命令与制裁三要素(这种主张后被称为“法的三位一体”说)。主要著作有《法理学范围》《法理学讲义》《实在法哲学》等。
约翰·兰肖·奥斯丁(John Langshaw Austin, 1911—1960)。英国哲学家,日常语言哲学中牛津学派的主要代表之一。牛津大学毕业。曾任该校教授。提出语言行为理论。把语言行为分为语意行为、语行行为和语效行为等三类,主张“说话就是做事”,认为语言也是人的一种“行为”。主要著作有《哲学论文集》《如何用词做事》等。




道光癸卯年奏事漢檔四卷 金石餘論一卷 大清道光四年歲次甲申時憲書一卷 談藪 冬生草堂詞錄四卷 首一卷 漢官解詁一卷 管子 真詮三卷 博物志十卷 梓潼帝君救劫寶章一卷 四書釋地辨證(未刻) 春秋通說十三卷 三流道里表不分卷 臨川先生文集一百卷 遊志續編一卷 南唐書紀事一卷 滇海虞衡志十三卷附校勘記一卷 筠州黃蘗山斷際禪師傳心法要二卷 佛祖歷代通載二十二卷 快樂吟餘天香集一卷快樂真禨一卷 大乘法界無差別論一卷 周禮補注六卷 純常子枝語四十卷 艾軒先生文集(艾軒集)十卷 初寮小集一卷 上虞縣五鄉水利本末一卷續刻水利案卷二卷 詩歸五十一卷 同治元年壬戌恩科併咸豐十一年辛酉正科山東鄉試硃卷一卷 小倦游閣集十四卷 皇明十六名家小品 北堂書抄一百六十卷 欽定戶部則例一百二十六卷首一卷 詩文抄不分卷 心盦詞存四卷 前藏三十一城考一卷 法界觀□□卷 憲政編查館奏遵旨議覆國籍條例候頒行摺不分卷 佛說觀無量壽佛經圖頌一卷附錄一卷 周禮傳五卷翼傳二卷圖說二卷 祠部集三十五卷 此木軒雜錄彙編一卷 梅屋詩藳一卷融春小啜一卷梅屋第三藳一卷梅屋第四藳一卷梅屋雜著一卷 禮含文嘉一卷 臺海使槎録八卷 實相般若波羅蜜經一卷 佛說觀想佛母般若波羅蜜多菩薩經一卷 頌酒雜約一卷 勤齋考道日錄一卷續錄一卷 楊二社化緣一本 呂榮公官箴一卷 至游子二卷 津門保甲圖說不分卷 繹聖二編三卷 滇閩奏疏一卷 泛槳錄一卷 [乾隆]陸豐縣志十二卷 延平始末一卷 [光緒]新寧州志六卷首一卷 綠莊嚴館詩存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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