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经费保管委员会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于省政府。依照民国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五月十三日行政院公布的《省水利经费保管委员会组织规程》,该会掌水利经费的筹备及保管,水利经费用途的监督及水利经费预算决算的审核。设委员五至九人,任期两年;委员互推委员长及副委员长各一人,任期一年(得连任),执行日常事务。
【检索水利经费保管委员会 ==>】 古籍全文检索:水利经费保管委员会
全站站内检索:水利经费保管委员会
- 纳言
- 纳言士
- 纳言下大夫
- 纳言大将军
- 纳言上士
- 纳言中士
- 纳言中大夫
- 纳言令
- 纳陛
- 纳溪盐马司
- 纶音档
- 纸工下士
- 纸工中士
- 纸官令
- 纸官丞
- 纸署
- 纹绢簟席丞
- 环人
- 环卫官
- 环列之尹
- 现审右司
- 现审左司
- 现审处
- 规运提点所
- 规措京兆府耀州三白渠公事
- 青巾左校尉
- 青册
- 青衣
- 青词
- 青城官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