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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曆象彙編 歲功典 第007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歲功典
 第七卷目錄
 歲功總部總論
  易經乾卦 豫卦 恆卦 革卦
  書經舜典 皋陶謨 洪範
  禮記王制 禮運 郊特牲 明堂位 祭義 孔子閒居 鄉飲酒義
  釋名釋天
  春秋繁露陽尊陰卑篇 天辯在人篇 天地之行篇 威德所生篇 如天之為
  篇

  董膠西集雨雹對
  白虎通五行篇 四時篇
  蔡邕獨斷年歲別名
  蔡中郎集明堂月令論 月令問答
  皇極經世觀物內篇
  考索卦候論
  儲泳祛疑說辯歲本說
  性理會通論四時
  稗編吳萊夏小正注後序 二十四氣論
  圖書編論四時氣序 氣候總論
歲功典第七卷

歲功總部總論

《易經》

《乾卦》

文言曰:元者,善之長也。亨者,嘉之會也。利者,義之和
也。貞者,事之幹也。

本義元者,生物之始,天地之德莫先於此。故於時為春,於人則為仁,而眾善之長也。亨者,生物之通,物至於此莫不嘉美。故於時為夏,於人則為禮,而眾美之會也。利者,生物之遂,物各得宜不相妨害。故於時為秋,於人則為義,而得其分之和。貞者,生物之成,實理具備,隨在各足。故於時為冬,於人則為智,而為眾事之幹。幹,木之身,枝葉所依,以立者也。

《豫卦》

彖曰:天地以順動,故日月不過而四時不忒。

程傳天地之運以其順動,所以日月之度不過差,四時之行不愆忒。大全厚齋馮氏曰:日月之行景,長不過南陸,短不過北陸。故分至啟閉,不差其序,以順陰陽之氣而動也。

《恆卦》

彖曰:四時變化而能久成。

程傳四時陰陽之氣耳,往來變化生成萬物,亦以得天,故常久不已。

《革卦》

彖曰:天地革而四時成。

程傳天地陰陽推遷改易而成四時。萬物於是生長成終,各得其宜。革,而後四時成也。易解乾始於坎而終於離,坤始於離而終於坎。乾終而坤革之地。革,天也。陽極生陰,乃為寒。坤終而乾革之天。革,地也。陰極生陽,乃為暑,天地相革,寒暑相成,是亦水火相息也。坎冬離夏,震春兌秋,四時也。故曰:天地革而四時成。

《書經》

《舜典》

協時月正日。

合四時之氣,節月之大小,日之甲乙,使齊一也。《周禮太史》云:正歲年頒,告朔于邦國,則節氣晦朔,皆天子頒之世。本云容成作曆,大撓作甲子,二人皆黃帝之臣,蓋自黃帝以來,始作甲子紀日,每六十日,甲子一周。

《皋陶謨》

百工惟時,撫于五辰,庶績其凝。

蔡傳五辰,四時也。木火金水旺于四時,而土則寄旺于四季也。

《洪範》

四五紀,一曰歲,二曰月,三曰日,四曰星辰,五曰曆數。

五紀者,五事,為天時之經紀也。一曰歲從冬至以及明年冬至為一歲,所以紀四時也。二曰月從朔至晦大月三十日,小月二十九日,所以紀一月也。三曰日從夜半以至明日夜半,周十二辰為一日,所以紀一日也。四曰星辰,星謂二十八宿昏明迭見。辰謂日月別行會於宿度。從子至於亥為十二辰,星以紀節氣早晚,辰以紀日月所會處也。五曰曆數算日月行道所歷,計氣朔早晚之數,所以

為一歲之曆。凡此五者,皆所以紀天時。故謂之五紀也。五紀不言時者,以歲月氣節正而四時亦自正。時隨月變,非曆所推,故不言時也。

王省惟歲,卿士惟月,師尹惟日。

王所省職兼所總群吏,如歲兼四時。卿士各有所掌,如月之有別。眾正官之吏分治其職,如日之有歲月。

日月之行,則有冬有夏。

蔡傳日極南至於牽牛則為冬至,極北至於東井則為夏至。南北中東至角西至婁則為春秋分。月立春,春分從青。道立秋,秋分從白。道立冬,冬至從黑。道立夏,夏至從赤。道所謂日月之行,則有冬有夏也。

《禮記》

《王制》

天子諸侯宗廟之祭,春曰礿,夏曰禘,秋曰嘗,冬曰烝。

夏殷之祭名,周則改之。春曰祠,夏曰礿,以禘為殷祭詩。小雅曰礿祠烝嘗于公先王,此周四時祭宗廟之名。春曰礿者,皇氏云礿,薄也。春物未成,其祭品鮮薄也。孫炎云礿者,新菜可礿。夏曰禘者,皇氏云禘者,次第也。夏時物雖未成,宜依時次第而祭之。秋曰嘗者,白虎通云:嘗者,新榖熟而嘗之。冬曰烝者。烝者,眾也。冬之時物成者,眾孫炎云烝,進也。進,品物也。

庶人春薦韭,夏薦麥,秋薦黍,冬薦稻。韭以卵,麥以魚,
黍以豚,稻以鴈。

庶人無常牲,取與新物相宜而已。言相宜者,謂四時之間,有此牲榖,兩物俱有,故云相宜。若牛宜稌,羊宜黍之屬是也。

司會以歲之成質于天子。冢宰齊戒受質,大樂正、大
司寇、市三官以其成從質于天子。大司徒、大司馬、大
司空齊戒受質,百官各以其成質于三官。大司徒、大
司馬、大司空、以百官之成質于天子。百官齊戒受質,
然後休老勞農,成歲事,制國用。

司會以歲之成質于天子。司會總主群官治要,故以一歲治要之成質于天子。質,平也,謂奏上文簿聽天子平量之。冢宰齊戒受質者,冢宰是貳王治事,故亦齊戒贊王受群官所平之事,謂共王論定也。大樂正、大司寇、巿三官以其成從質于天子者,謂此三官各以其當司成要隨從。司會平于天子,以周法言之,司會總主群官簿書,則司徒、司馬、司空簿書亦司會掌之質于天子,所以下文司徒、司馬、司空各質于天子不由司會。惟大樂正、大司寇、巿三官從司會質于天子者,司會總主治要先質于王。若今時先申帳目,樂正,司寇,司巿,當司事少即徑從司會以質于王,其司徒司馬司空總主萬民,其事既大,雖司會進其治要仍須各受質。屬官親自質于天子,百官齊戒受質,以司徒司馬司空質于天子,天子平斷畢,當須報于下,故在下百官齊戒受天子所平之要,然後休老勞農者,即十月蜡祭之時,飲酒勞農也。成歲事者,斷定計要一歲,事成乃制來歲之國用,故云制國用也。

《禮運》

五行之動迭,相竭也。五行四時十二月,還相為本也。

竭,猶負戴也。言五行運轉,更相為始也。物之在人上,謂之負戴。氣之過去在上者,其在下者,亦負戴也。春為木王,負戴于水。夏為火王,負戴于木。秋為金王,負戴于火。冬為水王,負戴于金。更相為始,負戴前氣也。五行四時十二月,還相為本也。猶若孟春,則建寅之月為諸月之本。仲春,則以建卯之月為諸月之本。是還迴迭相為本也。

以陰陽為端。

端,猶首也。用天地為根本,又用陰陽為端首也。猶如戟,以近柄處為根本,以鋒杪為端首也。聖人制法,左右陰陽。及賞以春夏,刑以秋冬,是法陰陽為端首也。

以四時為柄。

春生夏長,秋斂冬藏,是法四時為柄也。戟須柄而用之,聖人為教象,須法四時而通也。

以日星為紀。

紀,綱紀也。日行有次度,星有四方,列宿分部昏明,敬授民時,是法日星為綱紀也。

月以為量。

量,猶分限也。天之運行,每三十日為一月,而聖人制教,亦隨人之才分,是法月為教之限量也。

五行以為質。

質,體也。五行循迴不停,周而復始。聖人為教亦循還復始,是法五行為體也。

以陰陽為端,故情可睹也。

人情與陰陽相通,今法陰陽為教,故人情無隱,所以可睹見也。

以四時為柄,故事可勸也。

生長收藏隨時無失,故民不假督勵而事自勸成也。

以日星為紀,故事可列也。

列,猶次第也。日中星鳥,敬授民時,無失早晚,故民事有次第也。

月以為量,故功有藝也。

藝,猶才也。十二月限分,猶人才各有所長,聖人隨人才而教之,則人竭其才之所長而為功。故云功有藝也。

五行以為質,故事可復也。

五行周而復始,運迴無窮為教法,則此事必不絕,故云可復。復,反也。

《郊特牲》

故春禘而秋嘗。春饗孤子,秋食耆老。

此明饗,禘在春,為陽食,嘗在秋,為陰也。皇氏云:春是生養之時,故饗孤子取長養之義。秋是成熟之時,故食耆老取老成之義。

《明堂位》

是故夏礿秋嘗,冬烝春社,秋省而遂大蜡,天子之祭
也。

不言春祠,魯在東方,王東巡守以春,或闕之省讀為,獮獮,秋田名也。春田祭社,秋田祀祊,大蜡歲十二月索鬼神而祭之。

《祭義》

是故君子合諸天道,春禘秋嘗,霜露既降,君子履之,
必有悽愴之心,非其寒之謂也。春雨露既濡,君子履
之必有怵惕之心,如將見之。

合於天道,因四時之變化,孝子感時念親則以此祭之也。非其寒之謂,謂悽愴及怵惕皆為感時念親也。

《孔子閒居》

天有四時,春秋冬夏,風雨霜露,無非教也。

言天春生夏長,秋殺冬藏,以風以雨,以霜以露,化養於物。聖人則之,事事傚法以為教。故云無非教也。

《鄉飲酒義》

東方者,春。春之為言蠢也。產萬物者,聖也。南方者,夏。
夏之為言假也。養之長之假之,仁也。西方者,秋。秋之
為言愁也。愁之以時察守義者也。北方者,冬。冬之為
言中也。中者藏也。

產萬物者,聖也者,聖之言,升也。東方產育萬物,故為春。為聖養之長之假之,仁也者。假,大也。謂養育萬物,長之使太,亦為仁於五行。春為仁,夏為禮,今春為聖,夏為仁者,春夏皆是生育長養,俱有仁恩之義。故此夏亦為仁也。聖既生物,以生物于春,如通明之聖,故東方為聖也。各以義言之理亦通也。中者藏也者。此言北方主智亦為信也,若以五行言之,則為信。若以其生長收藏言之,則為藏也。

《釋名》

《釋天》

春,蠢也。動而生也。

夏,假也。寬假萬物使生長也。

秋,緧也。緧迫品物使時成也。

冬,終也。物終成也。

四時四方,各一時時期也,物之生死,各應節期而止
也。

年進也,進而前也。

歲越也,越故限也。唐虞曰載,載,生物也。殷曰祀,祀,已
也。新氣升,故氣已也。

昏,損也。陽精損滅也。

晨,伸也。旦而日光復伸見也。

《春秋繁露》

《陽尊陰卑篇》

天之大數,畢于十旬。旬天地之間,十而畢。舉旬生長
之功,十而畢。成十者天之數所止也。是故陽氣以正
月始出于地,生育養長于上,至其功必成矣。而積十
月,人亦十月而生,合于天數也。是故十月而成,人亦
十月而成,合于天道也。故陽氣出于東北,入于西北,
發于孟春,畢于孟冬,而物莫不應是陽,始出物亦始
出陽,方盛物亦方盛陽,初衰物亦初衰物,隨陽而出,
入數隨陽而終始。三王之正,隨陽而更起,以此見之,
貴陽而賤陰也。

夫喜怒哀樂之發,與清煖寒暑其實一貫也。喜氣為
煖而當春,怒氣為清而當秋,樂氣為太陽而當夏,哀
氣為太陰而當冬。四氣者,天與人所同有也,非人所
當畜也,故可節而不可止也。節之而順,止之而亂。人
生於天而取化于天,喜氣取諸春樂氣,取諸夏怒氣,
取諸秋哀氣,取諸冬四氣之心也。四肢之各有處,如
四時寒暑不可移若肢體。肢體移易其處,謂之壬人。
寒暑移易其處,謂之敗歲。喜怒移易其處,謂之亂世。
明王正喜以當春,正怒以當秋,正樂以當夏,正哀以
當冬。上下法此,以取天之道。春氣愛,秋氣嚴,夏氣樂,
冬氣哀。愛氣以生物,嚴氣以成功,樂氣以養生,哀氣
以喪終,天之志也。是故春氣煖者,天之所以愛而生
之。秋氣清者,天之所以嚴而成之。夏氣溫者,天之所
以樂而養之。冬氣寒者,天之所以哀而藏之。春主生,
夏主養,冬主藏,秋主收。生溉其樂以養,死溉其哀以
藏,為人子者也。故四時之比,父子之道,天地之志,君
臣之義也。陰陽理人之法也。陰刑氣也,陽德氣也,陰
始于秋,陽始于春。春之為言,猶偆偆也。秋之為言,猶
湫湫也。偆偆者,喜樂之貌也。湫湫者,憂悲之狀也。是
故春喜,夏樂,秋憂,冬悲。悲死而樂,生以夏養,春以冬
喪,秋大人之志也。是故先愛而後嚴,樂生而哀終,天
之常也,而人資。諸天大德而小刑也。

《天辯在人篇》

陰陽之會,一歲再遇于南方者,以中夏。遇于北方者,
以中冬。冬,喪物之氣也。則其會于是,何如金木水火
各奉其所主,以從陰陽。相與一力而併功,其實非獨
陰陽也。然而陰陽因之以起,助其所主,故少陽因木
而起,助春之生也。太陽因火而起,助夏之養也。少陰
因金而起,助秋之成也。太陰因水而起,助冬之藏也。
陰雖與水並氣而合冬,其實不同。故水獨有喪而陰
不與焉。是以陰陽會于中冬者,非者喪也。春愛志也,
夏樂志也,秋嚴志也,冬哀志也。故愛而有嚴,樂而有
哀,四時之則也。喜怒之禍,哀樂之義,不獨在人,亦在
于天。而春夏之陽,秋冬之陰,不獨在天,亦在于人。人
無春氣,何以博愛而容眾人。無秋氣,何以立嚴而成
功。人無夏氣,何以盛養而樂生。人無冬氣,何以哀死
而恤喪。天無喜氣,亦何以暖而春生育。天無怒氣,亦
何以清而秋殺就。天無樂氣,亦何以疏陽而夏養長。
天無哀氣,亦何以激陰而冬閉藏。故曰:天乃有喜怒
哀樂之行,人亦有春夏秋冬之氣者,合類之謂也。匹
夫雖賤,而可以見德刑之用矣。是故陰陽之行,各六
月,遠近同度而所在異處。陰之行,春居東方,秋居西
方,夏居空右,冬居空左。夏居空下,冬居空上,此陰之
常處也。陽之行,春居上,冬居下,此陽之常處也。陰終
歲四移而陽常居,實非親陽而疏陰,任德而遠刑與。

《天地之行篇》

天地之行,美也。是故春襲葛,夏居密陰,秋避殺,冬風
避重漯就其和也。衣欲常漂,食欲常饑,體欲常勞,而
無長佚居多也。凡天地之物,乘以其泰而生厭,于其
勝而死四時之變是也。故冬之水氣,東加于春而木
生乘其泰也。春之生西至金而死厭于勝也。生于木
者,至金而死。生于金者,至火而死。春之所生而不得
過秋,秋之所生不得過夏,天之數也。飲食臭味,每至
一時,亦有所勝有所不勝之理,不可不察也。四時不
同氣,氣各有所宜。宜之所在,其物代美,視代美而代
養之同時。美者,雜食之,是皆其所宜也。故薺以冬美
而芬以夏成,此可以見冬夏之所宜服矣。冬,水氣也,
薺甘味也。乘于水氣而美者,甘勝寒也。薺之為言濟
與,濟,大水也。夏,火氣也。芬苦味也。乘于火氣而成者,
苦勝暑也。天無所言而意以物,物不與群物同時而
生死者,必深察之,是天所告人也。故薺成告之甘,芬
成告之苦也。君子察物而成告謹,是以至薺不可食
之時,而盡遠甘物,至芬成就也。天獨所代之成者,君
子獨代之,是冬夏之所宜也。春秋雜物其和,而冬夏
代服其宜則當,得天地之美,四時和矣。

《威德所生篇》

天有和,有德,有平,有威,有相受之意,有為政之理,不
可不審也。春者,天之和也。夏者,天之德也。秋者,天之
平也。冬者,天之威也。天之序必先和,然後發德。必先
平,然後發威。可以見不和,不可以發慶賞之德。不平
不可以發刑罰之威,又可以見德生於和,威生於平
也。不和無德,不平無威,天之道也。起者以此見之矣。
我雖有所愉而喜,必先和心,以求其當,然後發慶賞
以立其德,雖有所忿而怒,必先平心,以求其政,然後
發刑罰以立其威。能常若是者,謂之天德。行天德者,
謂之聖人。為人主者,居至德之位,操殺生之勢,以變
化民,民之從主也。如草木之應四時也。喜怒當寒暑,
威德當冬夏。冬夏者,威德之合也。寒暑者,喜怒之偶
也。喜怒之有時而當發寒暑,亦有時而當出其理一
也。當喜而不喜,猶當暑而不暑,當怒而不怒,猶當寒
而不寒也。當德而不德,猶當夏而不夏也,當威而不
威,猶當冬而不冬也。喜怒威德之不可以不直處而
發也。如寒暑,冬夏之不可不當其時而出也。故謹善
惡之端,何以效其然也。春秋采善不遺小,掇惡不遺
大,諱而不隱,罪而不忽,以是非正理以褒貶。喜怒之
發,威德之處,無不皆中其應。可以參寒暑冬夏之不
失其時而已。故曰:聖人配天。

《如天之為篇》

陰陽之氣,在上天亦在人。在人者,為好惡喜怒。在天
者,為暖清寒暑。出入上下,左右,前後,平行而不止,未
嘗有所稽留滯鬱也。其在人者,亦宜行而無留。若四
時之條,條然也,夫喜怒哀樂之止動也,此天之所為
人性命者,臨其時,致上而欲發,其應亦天應也。與暖
清寒暑之至,其時而亦發無異,若留德而待春夏,留
刑而待秋冬也。此有順四時之名實,逆于天地之經。
在人者,亦天也。奈何其久留,天氣使之鬱滯,不得以
其正周行也。是故脫天行,榖朽寅而秋生麥,告除穢
而繼乏也。所以成功,繼乏以贍人也。天之生有大經
也,而所周行者又有害功也。除而殺者,行急皆不
待時也。天之志也。而聖人承之以治,是故春修仁而
求善,秋修義而求惡,冬修刑而致清,夏修德而致寬,
此所以順天地,體陰陽。然而方求善之時,見惡而不
釋,方求惡之時,見善亦立行,方致清之時,見大善亦
立舉之,方致寬之時,見大惡亦立去之,以效天地之。
方生之時,有殺也。方殺之時,有生也。是故志意隨天
地,緩急倣陰陽。然而人事之宜行者,無所鬱滯且恕
于人,順于天,天人之道兼舉,此謂執其中天非,以春
生人,以秋殺人也。當生者曰生,當死者曰死,非殺物
之任擬神明,亂世之所起亦博。若是皆因天地之化
以成敗,物乘陰陽之資以任其所為,故為惡愆人力
而功傷名自過也。

《董膠西集》

《雨雹對》

元光元年七月,京師雨雹。鮑敞問董仲舒曰:雹何物
也。何氣而生之。仲舒曰:陰氣脅陽氣,天地之氣。陰陽
相半,和氣周迴,朝夕不息。陽德用事則和氣皆陽,建
巳之月是也,故謂之正陽之月。陰德用事則和氣皆
陰,建亥之月是也,故謂之正陰之月。十月陰,雖用事
而陰不孤立,此月純陰疑于無陽,故謂之陽月。詩人
所謂日月陽止者也。四月陽,雖用事而陽不獨存,此
月純陽疑于無陰,故亦謂之陰月。自十月巳後,陽氣
始生于地下,漸冉流散,故言息也。陰氣轉收,故言消
也。日夜滋生,遂至四月。純陽用事自四月已後,陰氣
始生于天上,漸冉流散,故云息也。陽氣轉收,故言消
也。日夜滋生,遂至十月。純陰用事二月,八月陰陽正
等無多少也。以此推移,無有差慝,運動抑揚,更相動
薄則熏蒿歊蒸,而風雨雲霧雷電雪雹生焉。氣上薄
為雨,下薄為霧,風其噫也,雲其氣也。雷其相擊之,聲
也。電其相擊之,光也。二氣之初,蒸也。若有若無,若實
若虛,若方若圓,攢聚相合,其體稍重。故雨乘虛而墜,
風多則合速,故雨大而疏。風少則合遲,故雨細而密。
其寒月則雨凝於上體,尚輕微,而因風相襲故成雪
焉。寒有高下,上暖下寒則上合為大雨,下凝為冰,霰
雪是也。雹,霰之流也。陰氣暴上,雨則凝結成雹焉。太
平之世,則風不鳴條開甲散萌而已,雨不破塊潤葉
津莖而已,雷不驚人號令啟發而已,電不眩目宣示
光耀而已,霧不塞望浸淫被泊而已,雪不封條凌殄
毒害而已。雲則五色而為,慶三色而成,矞露則結味
而成甘,結潤而成膏,此聖人之在上則陰陽和,風雨
時也。政多紕繆則陰陽不調,風發屋,雨溢河,雪至牛
目,雹殺驢馬,此皆陰陽相蕩而為祲沴之妖也。敞曰:
四月無陰,十月無陽,何以明陰不孤立,陽不獨存邪。
仲舒曰:陰陽雖異,而所資一氣也。陽用事此則氣為
陽,陰用事此則氣為陰。陰陽之時雖異而二體常存,
猶如一鼎之水而未加火純陰也,加火極熱純陽也。
純陽則無陰氣,息火水寒則更陰矣。純陰則無陽,氣
加火水熱則更陽矣。然則建巳之月,為純陽不容都
無復陰也,但是陽家用事,陽氣之極,耳薺麥枯由陰
殺也。建亥之月,為純陰不容都無復陽也,但是陰家
用事,陰氣之極,耳薺麥始生,由陽升也。其尤者,葶藶
死於盛夏,款冬花於嚴寒。水極陰而有溫泉,火至陽
而有涼焰。故知陰不得無陽,陽不容都無陰也。敞曰:
冬雨必暖,夏雨必涼,何也。曰:冬氣多寒,陽氣自上躋,
故人得其暖而上,蒸成雪矣。夏氣多暖,陰氣自下升,
故人得其涼而上,蒸成雨矣。敞曰:雨既陰陽相蒸,四
月純陽,十月純陰,斯則無二氣相薄則不雨乎。曰:然
純陽純陰雖在四月十月,但月中之一日耳。敞曰:月
中何日。曰:純陽用事,未夏至一日,純陰用事,未冬至
一日,朔旦夏至冬至,其正氣也。敞曰:然則未至一日
其不雨乎。曰:然頗有之則妖也,和氣之中自生災沴,
能使陰陽改節,暖涼失度。敞曰:災沴之氣其常存邪。
曰:無也,時生耳。猶乎人四支五藏中也。有時及其病
也,四支五藏皆病也。敞遷延負牆俛揖而退。

《白虎通》

《五行篇》

東方者,動方也,萬物始動生也。南方者,任養之方,萬
物懷任也。西方者,遷方也,萬物遷落也。北方者,伏方
也,萬物伏藏也。少陽見寅,寅者,演也。律中太簇律之
言率,所以率氣令生也。卯者,茂也。律中夾鍾衰於辰。
辰,震也。律中姑洗其日甲乙者,萬物孚甲也。乙者,物
蕃屈有節欲出。時為春,春之為言偆。偆,動也,位在東
方,其色青,其音角。角者,氣動耀也。其帝太皞,皞者,大
起萬物擾也。其神勾芒者,物之始生。其精青龍,芒之
為言萌也。陰中陽故太陽見於巳,巳者,物必起律中。
仲呂壯盛於午,午,物滿長。律中蕤賓衰於未,未,味也。
律中林鍾其日丙丁者,其物炳明丁者,強也。時之為
夏,夏言大也,位在南方,其色赤,其音徵。徵,止也。陽度
極也,其帝炎帝者,太陽也。其神祝融,祝融者,屬續。其
精為鳥,離為鸞。故少陰見於申,申者,身也。律中夷則
壯於酉,酉者,老物收斂。律中南呂衰於戌,戌者,滅也。
律中無射,無射者,無聲也。其日庚辛,庚者,物更也。辛
者,陰始成。時為秋,秋之為言愁亡也。其位西方,其色
白,其音商,商者,強也。其帝少皞,少皞者,少斂也。其神
蓐收,蓐收者,縮也。其精白虎,虎之為言搏討也。故太
陰見於亥,亥者,仰也。律中應鍾壯於子,子者,孳也。律
中黃鍾衰於丑,丑者,紐也。律中大呂其日壬癸,壬者,
陰始任也。癸者,揆度也。時為冬,冬之為言終也。其位
在北方,其音羽。羽之為言,舒言萬物始孳。其帝顓頊,
顓頊者,寒縮也。其神元冥,元冥者,入冥也。其精元武。
掩起離體泉龜蛟珠蛤。土為中宮,其日戊己。戊者,茂
也。己,抑屈起。其音宮,宮者,中也。其帝黃帝,其神后土。
月令云十一月律謂之黃鍾。何中和之色,鍾者,動也。
言陽氣動于黃泉之下,動,養萬物也。十二月律謂之
大呂。何大,大也。呂者拒也。言陽氣欲出陰不許也。呂
之為言拒者,旅抑拒難之也。正月律謂之太簇。何太,
亦大也。簇者湊也。言萬物始大湊地而出也。二月律
謂之夾鍾。何夾者,孚甲也。言萬物孚甲種類分也。三
月謂之姑洗。何姑者,故也。洗者,鮮也。言萬物皆去故
就其新,莫不鮮明也。四月謂之仲呂。何言,陽氣極將
彼故復中難之也。五月謂之蕤賓。蕤者,下也。賓者,敬
也。言陽氣上極,陰氣始賓敬之也。六月謂之林鍾。何
林者,眾也。萬物成熟,種類眾多。七月謂之夷則。何夷,
傷也。則,法也。言萬物始傷,被刑法也。八月謂之南呂。
何南者,任也。言陽氣尚有任,生薺麥也,故陰拒之也。
九月謂之無射。何射者,終也。言萬物隨陽而終也,當
復隨陰起,無有終已。十月謂之應鐘。何鐘,動也。言萬
物應陽而動下藏也。

《四時篇》

所以名為歲,何歲者,遂也。三百六十六日一周天,萬
物畢死,故為一歲也。《尚書曰》: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
以閏月定四時成歲。春夏秋冬時者,期也,陰陽消息
之期也。四時天異名何天尊,各據其盛者,為名也。春
秋物變盛,冬夏氣變盛。春曰蒼天,夏曰昊天,秋曰旻
天,冬為上天。《爾雅》曰:一說春為蒼天,等是也。四時不
隨正朔變,何以為四時。據物為名,春當生,冬當終,皆
以正為時也。或言歲,或言載,或言年。何言歲者。以紀
氣物,帝王共之,據日為歲。《春秋》曰:元年正月,十有二
月朔。有朔,有晦,知據月斷為言年載之,言成也。載成
萬物,終始言之也。二帝為載三王言年,皆謂闚閹。故
《尚書》曰:三載四海,遏密八音,謂二帝也。又曰:諒陰三
年,謂三王也。《春秋傳》曰:三年之喪,其實二十五月知
闚閹日,言夜月,言晦月,言朔日,言朝,何朔之言,蘇也。
明消更生,故言朔日。晝見夜藏,有朝夕,故言朝也。

《蔡邕·獨斷》

《年歲別名》

三代年歲之別名,唐虞曰載。載,歲也。言一歲莫不覆
載,故曰載也。夏曰歲,一曰稔也。商曰祀,周曰年。

《蔡中郎集》

《明堂月令論》

《月令篇名》曰:因天時制人事,天子發號施令,祀神受
職,每月異禮,故謂之月令。所以順陰陽,奉四時,效氣
物,行王政也。成法具備,各從時月,藏之明堂,所以示
承祖考神明。明不敢泄,瀆之義,故以明堂冠月令。自
天地定位有其象,聖帝明君世有紹襲,蓋以裁成大
業,非一代之事也。易正月之卦曰泰。其經曰:王用享
于帝,吉。《孟春令》曰:乃擇元日祈榖于上帝顓頊。《曆衡》
曰:天元正月己,巳朔日立春,日月俱起于泰。建宮室,
制度月令。孟春之月,日在營室。《堯典》曰:乃命羲和欽,
若昊天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時。令曰:乃命太史守
典奉法,司天日月星辰之行。易曰,不利為寇,利用禦
寇。令曰:兵戎不起,不可從我始。書曰:歲二月同律,度
量衡。《中春令》曰:日夜分則同度量,鈞衡石凡此合于
大曆唐政,其類不可盡,稱戴禮夏小。《正傳》曰:陰陽生
物之後,王事之次則夏之月令也。殷人無文,及周而
備文義,所說傳衍深遠,宜周公之所著也。官號職司,
與周官合。周書七十二篇而月令第五十三,古者諸
侯朝正於天子,受月令以歸而藏諸廟中。天子藏之
于明堂,每月告朔,朝廟出而行之。周室既衰,諸侯怠
于禮,魯文公廢告朔而朝。仲尼譏之,經曰:閏月不告
朔,猶朝於廟剌舍,大禮而徇小儀也。自是告朔遂闕,
而徒用其羊。子貢非廢其令而請去之。仲尼曰:賜也,
爾愛其羊,我愛其禮。庶明王復興君人者,昭而明之。
稽而用之耳,無逆聽令,無逆政,所以臻乎。大順陰陽,
和年榖豐,太平洽符瑞由此而至矣。秦相呂不韋著
書,取月令為紀號。淮南王安亦以取為第四篇,改名
曰:時則。故偏見之徒或云月令呂不韋作,或云淮南,
皆非也。

《月令問答》

問者曰:子何為著月令說也。予幼讀記以為月令,體
大經,同不宜,與記書雜錄並行而記家記之,又略及
前儒特為章句者,皆用其意傳,非其本旨,又不知月
令。徵驗布在諸經:周官、左傳、實與禮記通。他議橫生
紛紛久矣。光和元年,余被謗章罹重罪,徙朔方。內有
獫狁敵衝之釁,外有寇盜鋒鏑之艱,危險凜凜,死亡
無日。過被學者聞家就而考之,亦自有所覺悟,庶幾
頗得事情而訖,未有注記著於文字也。懼顛蹶隕墜
無以示後,同於朽腐。竊誠思之書,有陰陽升降,天文
曆數,事物制度,可假以為本。敦辭託說審求曆象其
要者,莫大於月令。故遂於憂怖之中晝夜密勿,昧死
成之,旁貫五注,參互群書,至及國家律令,制度遂定。
曆數盡天地三光之情,辭繁多而蔓衍,非所謂理約
而達也。道長日短,危殆兢惕,取其心盡而已。故不能
復加刪省,蓋所以探賾辨物。庶幾,多識前言往行之
流苟便學者,以為可覽則余死而不朽也。

問者曰:子說月令多類周官、左傳,假無周官左傳,月
令為無說乎。曰:夫根柢植則枝葉必相從也,月令與
周官並為時王政令之記,異文而同體,官名百職皆
周官,解月令甲子、沈子,所謂似春秋也。若未太昊、蓐
收、勾芒、祝融之屬,左傳造義立說生名者,同是以用
之。

問者曰:既用古文於曆數,乃不用三統,用四分,何也。
曰:月令所用,參諸曆象,非一家之事。傳之於世,不曉
學者宜以當時所施行。夫密近者,三統已疏闊廢弛,
故不用也。

問者曰:既不用三統,以驚蟄為孟春,春中雨水為二
月,節皆三統法也。獨用之何。曰:孟春月令曰蟄蟲,始
震在正月也。中春始雨水,則雨水二月也。以其令故
用之。

問者曰:曆云小暑,季夏節也。而今文見於五月,何也。
曰:今不以曆節言據時始暑而記也。曆於大雪、小雪、
大寒、小寒、皆去十五日。然則小暑當去大暑十五日,
不得及四十五日,不以節言據時暑也。

問者曰:中春令不用犧牲,以圭璧更皮幣,不犧牲何
也。曰:是月獻羔以太牢,祀高禖宗廟之祭。以中月安
得用犧牲祈者,求之祭也。著令者,豫設水旱、疫癘、當
禱祈用犧牲者,是用之助生養傳祈。以幣代牲,章因
于高禖之事。乃造說曰:更者,刻木代牲如廟有祧更,
此說自欺極矣。經典傳記無刻木代牲之說,蓋書有
轉誤,三豕渡河之類也。

問者曰:中冬令曰,奄尹申宮令謹門閭。今曰門闈,何
也。曰:閹尹者,內官也,主宮室出入宮中。宮中之門曰
闈閹。尹之職也。閭里門非閹尹所主,知當作闈也。
問者曰:令曰,七騶咸駕,今曰六騶,何也。曰:本官職者,
莫正于周官,周官天子馬六種,種別有騶,故知六騶。
左氏傳晉程鄭為乘馬御六騶屬焉,無言七者,知當
為六也。

問者曰:令以中秋築城郭于經傳,為非其時。詩曰:定
之方中,作于楚宮,定營室也。九月十月之交,西南方
中,故傳曰:小昏正而裁築即營室也。昏正者,昏中也。
裁築者裁木而始築也。今文在前月不合于經傳也。
問者曰:子說三難皆以日行為本,古論周官禮記說
以為但逐惡而已,獨安所取之。曰:取之于月令而已。
四時通等而夏無難文由日行也春行少陰秋行少
陽冬行太陰,陰陽背使,不于其類,故冬春難以助陽,
秋難以達陰。至夏節太陽,行太陰,自得其類,無所扶
助,獨不難取之于是也。

問者曰:反令每行一時,轉三旬以應行,三月政也。春
行夏令則雨水不時,謂孟夏也。草木早枯,中夏也。國
乃有恐,季夏也。今總合為一事,不分別施之于三月,
何也。曰:說者見其三旬,不得傳注而為之說,有所滯
礙不得通矣。孟秋反令行,冬令則草木枯,後乃大水
敗其城郭,即分為三事。後乃大水在誰後也。城郭為
獨自壞,非水所為也。《季冬令》曰:行春令則胎夭多傷,
民多蠱疾。命之曰:逆即分為三事,行季冬令為不感
災異。但命之曰:逆也,知不得斷絕分應一月也。其類
皆如此令之,所述略舉其尤者也。

問:春食麥羊,夏食菽雞,秋食麻犬,冬食黍豕之屬,但
以為時味之宜,不合于五行月令,服食器械之制,皆
順五行者也。說所食獨不以五行,不已略乎。曰:蓋亦
思之矣。几十二辰之禽,五時所食者,必家人所畜丑
牛、未羊、戌犬、酉雞、亥豕而已。其餘龍虎以下,非食也。
春木王,木勝土,土王四季,四季之禽,牛屬季夏,犬屬
季秋,故未羊可以為春食也。夏火王,火勝金,故酉雞
可以為夏食也。季夏上王,土勝水,故食豕而食牛。土,
五行之尊者。牛,五畜之大者。四行之牲無足以配土
德者,故以牛為季夏食也。秋金王,金勝木,寅虎非可
食者,犬豕而無角虎屬也。故以犬為秋食也。冬水王,
水勝火,當食馬,而禮不以馬為牲,故以其類而食豕
也。然則麥為木,菽為金,麻為火,黍為水,各配其牲為
食也。雖有此說,而米鹽精粹不合于易卦,所為之禽
及洪範傳五事之畜,近似卜筮之術,故予略之不以
為章句,聊以應問見有說而已。

問記曰:三老五更,子獨曰五叟。《周禮》曰:八十一御妻,
今曰御妾,何也。曰:字誤也。叟,長老之稱,其字與更相
似,書者轉誤,遂以為更。嫂字女旁,瘦字,從叟。今皆以
為更矣。立字法者,不以形聲,何得以為字。以嫂瘦推
之,知是更為叟也。妻者,齊也。惟一適人稱妻,其餘皆
妾,位最在下。是以不得言妻云也。

《皇極經世》

《觀物內篇》

夫昊天之盡物,聖人之盡民,皆有四府焉。昊天之四
府者,春夏秋冬之謂也。陰陽升降於其間矣。聖人之
四府者,易、書、詩、春秋之謂也。禮樂污隆於其間矣。春
為生物之府,夏為長物之府,秋為收物之府,冬為藏
物之府。號物之庶謂之萬。雖曰萬之又萬,其庶能出
此昊天之四府者乎。易為生民之府,書為長民之府,
詩為收民之府,春秋為藏民之府,號民之庶謂之萬。
雖曰萬之又萬,其庶能出此聖人之四府者乎。昊天
之四府者,時也。聖人之四府者,經也。昊天以時授人,
聖人以經法天,天人之事當何如哉。

《考索》

《卦候論》

七十二候一年,二十四氣一氣。有三候:初中末是也。
立春正月,節也。東風解凍,蟄蟲始振,魚上冰,此立春
之節,氣之三候也。雨水正月,中也。獺祭魚,鴻鴈來,草
木萌動,此雨水中氣之三候也。周二十四氣則七十
二候備矣。一行曰:七十二候原乎。周公時訓月令,雖
頗有增益,然先後之次第則同。自魏以來,始載於曆,
皆依易軌所傳,不合經義,今改從古。昔一行譏李淳
風專用呂氏春秋。今也有取乎月令七十二候之說,
而分配以七十二卦,則月令未可全非也。卦止於六
十四,而坎離震兌居四正宮,分主四時。此四卦,每卦
六爻,四六二十四。每爻當一氣,故此四卦分主四時
而不專主於一候也。其餘六十卦則五卦生六候者,
中氣之末,節氣之初,共一卦主之,其餘四候各一卦
也。如中氣初,候卦為公,中候卦為辟,末候卦為侯。至
於節氣,初候卦亦為侯,中候卦為大,夫末候卦則為
卿也。五卦王六候,六十卦主七十二候也。夫坎離震
兌且不專主於一候,而乾坤二卦何以各主一候邪。
蓋六十卦之中所謂辟者,君也。君主十二月中也。
子復、丑臨、寅泰、卯大壯,辰夬巳乾。午姤、未遯、申否、酉
觀、戌剝、亥坤,此十二卦主十二月中,故乾坤居巳
亥之位也。以十二卦分配十二月,孟氏章句也。乾六
爻俱為陽,一陽生于子而極于巳,為六陽,故乾居巳
位。坤六爻俱為陰,一陰生于午而極于亥,為六陰,故
坤居亥位也。一陽生為復,二陽生為臨,三陽為泰,四
陽為大壯,五陽為夬,六陽為乾,乾之所生,凡五卦也。
一陰生為姤,二陰生為遯,三陰為否,四陰為觀,五陰
為剝,六陰為坤,坤之所生,凡五卦也。乾坤雖分,主乎
一候而十二中,皆乾坤之所生也。不特此也。六十
卦可以配七十二候。一卦六爻當一日六。六三十六
以之分配三百六十日可也。京房推六十四卦直日
悉,是道也。

《儲泳祛疑說》

《辯歲本說》

胡汝嘉《歲本論》謂:今夜之子時,即是來日。則今年之
子月,當為來年。立論詳而易明,引證的而易信,故近
世多以十一月為來年。向因先子葬用子月,悉主汝
嘉之說,或謂春夏秋冬一歲之敘也。豈有冬而後春
之理。帝堯之曆象授時亦首春而次夏。夫子謂行夏
之時,以其得天道之正也。兩說交戰於中,深思其故
久之,乃得其說。然後決以吾。夫子之言為正,夫每日
夜有十二時者,太陽隨天之運,而周行於方隅之十
二位也。故日到子方則為子時,到午方則為午時。每
年之有十二月者,太陽麗天而歷於天,輪之十二星
次也。是以日次子位,當虛宿之躔度而立春虛,乃子
位之正天中之一陽也。天道左旋日,次子而為春之
正月,次亥為二月,次戌為三月,左旋而歷十二位以
定十二月也。地道右旋,故每日之太陽在子位為子
時,順子丑寅卯歷十二位而定十二時也。蓋太陽每
一日順行十二方隅而為十二時,太陽每一歲逆躔
十二星次而為十二月。胡汝嘉不曉曆法,故為此論。
知天道更新於子,而不知太陽次天輪之子,為更新
也。是說也,惟深於星曆者知之。

《性理會通》

《論四時》

朱子曰:天有春夏秋冬,地有金木水火,人有仁義禮
智。皆以四者相為用也。 春為感,夏為應,秋為感,冬
為應。若統論春夏為感,秋冬為應,明歲春夏又為感。

只是一箇道理界破看。以一歲言之,有春夏秋冬。

以乾言之,有元亨利貞。以一月言之,有晦朔弦朢。以
一日言之,有旦晝暮夜。 天地只是一箇春氣,發生
之初為春氣,長得過便為夏,收斂便為秋,消縮盡便
為冬。明年復從春處起,渾然只是一箇發生之氣。
魯齋許氏曰:長生長春如何。長得春夏秋冬,寒暑代
謝,天之道也。如春可長亦不足貴矣。 南北東西是
定體,相對春夏秋冬是流行,運用卻便相循環,一體
一用。

臨川吳氏曰:風木,冬春之交,北東之維艮震也。君火,
春夏之交,東南之維震巽也。相火正夏之時,正南之
方離也。濕土,夏秋之交,南西之維坤兌也。燥金,秋冬
之交,西北之維兌乾也。寒水正冬之時,正北之方坎
也。此主氣之定布者也。地初正氣子中而丑中,震也。
地後間氣丑中而卯中,離也。天前間氣卯中而巳中,
兌也。天中正氣巳中而未中,乾巽也。天後間氣未中
而酉中,坎也。地前間氣酉中而亥中,艮也。地終正氣
亥中而子中,坤也。此客氣之加臨者也。主氣土居二
火之後,客氣土行二火之間,終艮,始艮,後天卦位也。
始震終坤,先天卦序也。世以歲氣起,大寒者,以協後
天終,艮始。艮之文然而非也。楊子建以歲氣起冬至
者,宜契先天始震終坤之義。子午歲之冬至起,燥金
而生丑中之寒水。丑未歲之冬至起,寒水而生丑中
之風木。寅申歲起風木,卯酉歲起君火,辰戌歲起濕
土,巳亥歲起相火。皆肇端於子。半六氣相生,循環不
窮,豈歲歲間斷於傳承之際哉。然則終始乎。艮者,可
以分主氣所居之位,而非可以論客氣所行之序也。
天地陰陽之運,往過來續木火土金水,始終終始如
環,斯循六氣相生之序也。歲氣起於子中,盡於子中。
故曰:冬至子之半,天心無改移。子午之歲始冬至燥
金三十日,然後禪於寒水以至相火,日各六十者,五
而小雪,以後其日三十復終於燥金。丑未之歲始冬
至寒水三十日,然後禪於風木以至燥金,日各六十
者,五而小雪,以後其日三十復終於寒水。寅申以下
皆然。如是六十年至千萬年,氣序相生而無間,非小
寒之末,無所于授大寒之初,無所于承隔。越一氣不
相接續,而截自大寒為次年初氣之首也。此造化之
妙,內經祕而未發啟,元子闕而未言。近代楊子建昉
推而得之。

《稗編》

《吳萊夏小正注後序》論聖人不能違時

夏小正本古書,殘缺。近會稽傅松卿頗就大戴禮校
讎刊注,刻在會稽學宮。蓋昔孔子嘗曰:我欲觀夏道,
是故之杞,杞不足徵也,吾得夏時焉。說者則謂夏時
夏小正也。聖人當春秋之世,每告顏淵以王者百世
通行之道。首曰:行夏之時,殆取其歲時之正,政事之
善也。此豈果謂夏小正之一書哉。周公之時,訓呂不
韋之月令,類若一本於夏小正而又加詳。漢魏以降,
嘗建讀時令之官,凡以夏禹周公之典世宜守之,而
不敢有逸故也。後世儒者,若柳宗元輩乃欲舉時訓
月令而盡黜之,且曰:天時之運行有常,而王政之設
施者,無常。起居號令,慶賞刑威,惟其所值而即行之,
誠不可以非時而暫廢。苟不即行而暫廢,則天下多
滯事矣。予試論之,天之與人一理,與氣而已。蓋惟理
常為主而氣之所運,一屈一伸,一開一闔。暑焉,而土
山焦爍。寒焉,而川澤凝沍。天下肖翹蠉蠕,根茇浮生
之物,無不薰蒸融液周流交灌,而舉不得逃焉,理固
在是也。聖人之所以為人,每全其理之所賦,而又順
其氣以行之,不敢少逆。因時制法,按月布政,春夏陽
舒而賞慶行,秋冬陰慘而刑威作。是皆悉本乎。天之
一屈一伸,一開一闔,而固非我有作為,于其間萬一
有逆乎。此而天道遽為之變。一言之發,與某休協。一
事之動,與某咎應。春秋洪範家類能言之,而後儒或
譏其泥者,此猶嚮。謂時訓月令之可盡黜者也。嗚呼,
夏禹周公之典,不幾于遽逸矣乎。夫夏后氏之政典
嘗曰:先時者,殺無赦。不及時者,殺無赦。然所謂先時
不及時者,豈有他哉。春養孤子,秋食耆老,每事不敢
有違其時者,是謂經制。盛夏非行師之期而出師,窮
冬非肆眚之日而肆赦,則是一時之所值,有不容不
舉其事者,是謂權術。自天道而觀雷霆、霜雪,一切各
以時至者,則理之常。不以其時至者,則氣或有以激
之。而理則非常聖人之典,亦道其常者而已矣。今而
曰:天時之運行,有常。而王政之設施者無常。起居號
令,慶賞刑威,惟其所值而即行之。誠不可以非時而
暫廢,是徒苟用乎,一時之權衛而終不得乎。王者之
經制,且夏禹周公之世,因時制法,按月布政,天下亦
何嘗多滯事哉。為此說者,殆不究乎天人之一致而
務欲裂,而二之者也。然而古者聖人之道,每與天地
之化相為流通,泊然而神明內居,窅然而氣化外變。
是故冬而震雷,夏而造冰,宜若或違于天,而天固不
能違之,此不可以一概論也。自惟聖人知其理之若
是而必道其常,以垂世立教。陽氣一通則鑽燧出火,
陰氣一斂,則築室藏冰。觀其所以彌綸匡贊、節宣調
燮于天地陰陽之間者,豈為無所用其心哉。達賢君
子治其一身,且順天地四時之變,調其居處,節其飲
食,禁其嗜欲,適其志意。一國之政辟之,治身則又大
矣。傳不云乎,周歲多燠,秦年多寒,是特昧乎。夏禹周
公之典,或流于舒縱遲緩,或陷于嚴酷刻深,而不自
覺焉者也。由此觀之,孔子嘗有取于夏時者,天時與
王政相參。王政得則天道自應。後世儒者乃欲與時
訓月令而盡黜之,則先聖人不謂其歲時之正,不謂
其政令之善哉。嗚呼,此亦不得其說矣。

《二十四氣論》

或問曆二十四氣之論。予曰,是言氣之行,有序也,而
莫不有理存焉。俗有相承誤讀者,榖雨如雨我公田
之雨。蓋以此時播種,自上而下也。今讀為上聲,非矣。
芒種二字見周禮,種之隴反,芒當音亡,謂種之有芒
者,麥也。今讀芒為忙,種去聲,非矣。處暑如既處之處,
處,止也。謂暑氣將于此時止也。今讀作去聲,非矣。每
月有節氣,有中氣,如丑之終,寅之始,則為節,寅之半,
則為中。一年四立,即四時。節氣二分二至,即四時中
氣。九十日之氣往者,過而來者,續故謂之立,九十日
之半故謂之分。夏冬不曰分,而曰至。至有二義,子至
巳,六陽。午至亥,六陰。至者介乎巳午亥子之間也。冬
至亥陰極,故曰至子。陽于此生,亦曰至夏。至巳陽極,
故曰至午。陰于此生,亦曰至。日影短至長至亦然,且
以上半年論之。立春正月節雨水正月中。漢律曆志,
驚蟄在正月中,注今作雨水,自秋分水始涸。立冬
始冰,冬至水泉動。大寒水澤腹堅,今曰雨水者,先是
為露,為霜雪,皆水氣凝結以至于寒之極。春則水氣
流行而又為暑之始也。天一生水,人物之生皆始
於水。春屬木,木生於水,今曆立春後繼以雨水,宜也。
卦氣正月為泰,天氣下降,當為雨水。二月大壯雷在
天上,當為驚蟄,今曆先雨水而後驚蟄,亦宜也。按國
語四時有八風。曆獨指清明風為三月,節此風屬巽,
故曰驚蟄者,萬物出乎震,震為雷也。清明者,萬物齊
乎巽,巽為風也。巽曰潔齊,故曰巽。風曰清明,清明有
潔齊之義,律曆亦明潔之義。榖雨三月中自雨水後,
土膏脈動,今又雨其榖於水也。周禮稻人掌稼下地
注:謂以水澤之地種榖,即榖雨之謂也。漢律曆志榖
雨注:今作清明。以今觀之榖雨,似遲半月,然風土有
不同,人力有遲速,必至此,然後無不種之榖也。四月
中小滿先,儒云小滿,後陽一日,生一分,積三十日陽,
生三十分而成一畫,故為冬至。小滿後,陰生亦然。夫
四月乾之初謂之滿者,姤初嬴豕,蹢躅坤初,履霜堅
冰。嬴喻其小,蹢躅喻其滿,霜喻其小,堅冰喻其滿,易
言於一陰,既生之後。曆言於一陰,方萌之初,慮之深,
防之豫也。小雪後有大雪,此但有小滿無大滿,意可
知矣。若三月中穀雨,五月中芒種,此二氣獨指榖麥
言者。處暑,農乃登榖,此曰榖雨,農家方種榖。冀今年
之秋也,榖必原其生之始者。榖種于春,得水之氣成
于秋。金克木也,麥必要其成之終者,麥種于秋得金
之氣成于夏。火克金也,木氣柔故榖穎垂,金氣剛,故
麥穎昂此陰陽自然之理也。無榖,民何以仰食,無麥,
民何以續食。春秋大無麥禾,則書之此也。六月節小
暑六月中大暑。不知者,以為夏至後暑巳。盛不當又
謂之小殊。不知易曰寒往則暑來,暑往則寒來,寒暑
相推而歲成焉。通上半年皆可謂暑,通下半年皆可
謂寒。正月暑之始,六月暑之終。七月寒之始,十二月
寒之終。而曰小暑大暑者,不過上半年氣候之辭爾,
陰陽沖和之氣不頓息。大暑非驟至於大也,由小而
馴至於大也。六月中,暑之極故為大。然則未至於極
則猶為小也。大小二字最可見造化消息進退之理
矣。復以下半年論之,七月中處暑即如豳風首。七月
暑之終,寒之始,大火西流暑氣於此乎處也。觀處暑
二字,便自有豳風。七月意思,八月中白露,九月節寒
露。秋屬金,金色白。白者,露之色。寒者,露之氣。色先白
而氣始寒,寒固有漸也。九月中,霜降露,寒始結為霜
也。立冬後,曰小雪、大雪。寒氣始於露,中於霜,終於雪。
霜之前為露,露由白而後。寒霜之後為雪,雪由小而
至大,皆有漸至,小寒大寒亦猶豳風。一之日觱發,二
之日栗烈。觱發,風寒。故十一月之餘為小寒。栗烈,氣
寒。故十二月之終為大寒。豳土寒早,故寒氣先要之,
此不過總結下半年之氣候爾。合而言之,上半年主
生曰雨,曰雷,曰風,皆生之氣。下半年主成曰露,曰霜,
曰雪,皆成之氣。下半年言天時,不言農。言農莫急,春
夏也。先儒言變者,化之漸。化者,變之成。立春雨水後,
寒氣漸變。至立夏,則寒漸化為暑矣。然曰:小暑大暑
其化也,固有漸焉。立秋處暑後,暑氣漸變。至立冬,則
暑氣盡化為寒矣。然曰:小寒大寒其化也,亦有漸焉。
《易》曰:知變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為乎。觀二十四氣
可見矣。大學以格物致知為第一義,此亦格物之一
端,然不特此也。調元氣化玉燭者,知之參贊燮理,豈
無小補邪。

《圖書編》

《論四時氣序》

庖犧氏,則河圖,畫八卦,定五行,配四時。其數曰:一三
五七九,陽也。二四六八十,陰也。所謂天一生水,地六
成之,在北方,播於冬。天三生木,地八成之,在東方,播
於春。天之陽數生之,故冬春之月,卦皆陽爻。自復始陽推出
陰故寒
地之陰數成之乃寒,陰之氣也。故冬寒而後春
漸暖,陰極生陽也。地二生火,天七成之,在南方,播於
夏。地四生金,天九成之,在西方,播於秋。地之陰數生
之,故夏秋之月,卦皆陰爻。自姤始陰推出陽故熱天之陽數成
之乃熱,陽之氣也。故夏熱而後秋漸涼,陽極生陰也。
天五生土,地十成之,土為萬物之母,尊居中以配天。
代天而生萬物,故不名時也。蓋五行生成之數,皆含
天五之數。故天一得五而六成,天三得五而八成。地
二得五而七成,地四得五而九成。天五得五而十成。
故土播於四時之間,旺於季月之末,可見矣。得天生
者,屬陽。地生者,屬陰。後天卦位是也。故冬至子之半
而陽生,夏至午之半而陰生。以四時詳而言之,冬水
生春木,春木生夏火,夏火生秋金,秋金生冬水。是以
人之五臟,腎水生肝木,肝木生心火,而心與肺金相
聯,象四時也。脾胃屬土,居中納水穀而腎肝心肺皆
資脾胃之氣象。土播於四時之間,此人事合天時之
造化也。按月令,以季夏屬中央,土則四時無不在。故
無定位寄居火金之間,火中生土,土中生金,是時酷
暑火盛生土之氣也。曆法以夏至後三庚曰伏,亦此
也。伏者金伏土之義立秋金代火,金畏火剋,故曰伏。又以五
子納音統十榦五運化氣論之。丙辛化水,丙子水旺
於北。丁壬化木,壬子木旺於東。戊癸化火,戊子火旺
於南。甲己化土,甲子金旺於西。乙庚化金,庚子土居
中。庚子納土,甲乙化土,子居母腹。甲子納金,乙庚化
金,母無正位,合居兒家,從子之道也。此火中生土,土
中生金,蓋五行質具於地,氣行於天。以質言則曰水
火木金土,取天地生成之序也。以氣言則曰木火土
金水,取四時運行之序也。其氣即一元之氣,行於地
中,地受天之氣,行於四時之間發生萬物。今曆家以
律呂候氣之法,晷刻不差,便是此氣從地中透出吁
大哉。聖人之作易也與。夫律呂候氣之法以見天地
之心,造化流行如循環無窮也。

《氣候總論》

夫七十二候見於周公之時訓。呂不韋載於呂氏春
秋,漢儒入於禮記月令,其來遠矣。若載之於曆,則自
後魏始耳。第其禽獸草木多出北方,蓋緣漢前諸儒
皆產江北,故後之江南雖號宿儒老師,亦難盡通其
名義,然多識參考求覈其實,則庶幾得之,斯亦吾儒
格致之學所不廢乎。愚嘗因是而知天地氣序推遷
之妙矣。蓋一歲之間,本一歲之周,流耳一氣,分而為
二,則有陰陽二倍,而為四,則有四時,三四一十二,則
又有十二月十二倍,而為二十四,則有二十四氣復
三其二十四,而為七十二,則有七十二候。是七十二
候者,吾得之于乾坤之策焉。乾之策,三十六而兩之,
夫固七十二也。坤之策,二十四而三之,亦七十二也。
計乾六爻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六爻之策,一百四
十有四通,合乾坤之策,而三百六十日之數盡矣。舉
乎七十二候之全,而三百六十日之歲周矣。然曆書
之所記者,候也。而候之所應者,氣也。氣至而物感則
物感而候變。是故天地之氣撓萬物者,莫疾乎風也。
正月而東風解凍者,則天地收斂之氣散矣。七月而
涼風至者,則天地發舒之氣散矣。動萬物者,莫疾乎
雷也。二月而雷始發聲者,陽之中也。八月而雷始收
聲者,陰之中也。說萬物者,莫說乎。澤潤萬物者,莫潤
乎水也。六月而土潤溽,暑大雨時行者,陰之濕,陽之
終也。十一月而水泉動,十二月而水澤腹堅者,陽之
動陰之終也。陰陽之氣,交而為虹。季春虹始見者,陽
勝陰也。孟冬虹藏不見,陰勝陽也。陰陽之氣,鳥獸草
木得之為先,鷹主殺而秋擊,鼠主貪而夜出,而卯辰
之月能化鳩。鴽者以卯辰者,陽之壯,陰為陽所化也。
雀乳子而春集,雉求雌而朝呴,而戌亥之月能為蛤
蜃者,以戌亥者陰之極,陽為陰所化也。蟄蟲啟者,
雷發聲之時,與陽俱出也。蟄蟲坏者,雷收聲之時,
與陰俱入也。孟春而獺祭魚者,此時魚逐陽氣而上
遊也。季秋而豺祭獸者,此時獸感陰氣而見殺也。春
而鴻鴈北,元鳥至者,鴈自南而來,北燕自北而來,南
各乘其陽氣之所宜也。秋而鴻鴈來,元鳥歸者,鴈自
北而來南,燕自南而來北,各乘其陰氣之所宜也。二
月而倉庚鳴,四月而螻蟈鳴者,鳴以陽也。及五月一
陰始生,鵙一鳴而反舌則無聲矣。七月而寒蟬鳴者,
鳴以陰也,及十一月一陽始生,鶡鴠能鳴而感陽則
不鳴矣。四月而蚯蚓出者,陰之屈者得陽而伸也。十
一月而蚯蚓結者,陽雖生矣,而陰尚屈也。夏至得一
陰而鹿角解者,鹿陽獸也。冬至得一陽而麋角解者,
麋陰獸也。草木正月而萌動者,陰陽氣交而為泰也。
九月而黃落者,陰長陽消而為剝也。桃桐華于春者,
應陽之盛也。黃菊華于秋者,應陰之盛也。四月而靡
草死者,陰不勝于陽也。十一月而荔挺出者,陽初復
于陰也。麥得陰之也,故金王而生,火王而死,而麥
秋在于四月也。禾得陽之也,故木王而生,金王而
熟,而禾登在于七月也。至于腐草之為螢,則植物之
變為動物,無情之變為有情,豈非陽明之極而陰幽
之物,亦隨之以化哉。大抵陰陽二氣無形而默運于
內,風雨、露雷、昆蟲、草木、有形而改換于外。君子觸其
景而測其應,則可以寓對時育物之心。因其候而思
其義,則可以悟陰陽貞勝之理。由是而知,一歲之間
七十二候,即二十四氣也。二十四氣即一十二月也。
一十二月即四時也。四時即二氣也。二氣即一氣之
周流也。而乾坤無餘策,曆書無餘術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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