棋子乃用以战斗之战员。其类凡七:曰车、曰炮、曰马、曰相、曰士、曰兵、曰将。夫不知兵者不能用兵,理属自明,不待词费。兹将各子之特点、实力、用法,分述于下:
(一)车
特点:勇猛迅速,攻、守、进、退,无往不利。
实力:占第一位,可当马或炮之二倍。
用法:起手布局,应早出以策应各方。否则虽强必弱,虽先必后。横出直出,或左或右,须视局势之向背而定,不得随手。
中局冲杀,应留有余地,以便进退。以车于战员中,具有主力作用,敌人与其一举一动,无不注意之消息之,以图制其死命,此宜谨者也。
残局杀和,变化綦繁,大抵敌方缺士者,不得轻与兑换,宜配马、兵;缺相者宜配炮、兵;士、相全者,宜配马、炮、兵。
(二)炮
特点:行动迅速而易于成势,遥制对方,联系诸子,使前、后、左、右如常山之蛇,有击必应;如布电之网,有触必发;凭籍士、相,攻守兼施,凡局势多以之为主。
实力:次于车,一般以为马、炮相较,各有殊胜,此大不然,马行缓,炮行速,马系于一方,炮关乎全局。残局之中,就攻的方面言,马固较优,然守的方面则较为绌;且炮可以籍士、相而攻守兼施,攻不如马者,特在缺乏士、相之时,尚不得一概而论也。临局非得先手,万不可轻以炮换马。
用法:起手所重在势,宜深藏以蓄之,轻发则弱而无力,且有全局散涣之虞。宜有余子为之前,则遥制之力大;宜置于横通之线,则闪击之用神。敌缺象而有士时,最有利于炮之攻势,不得轻与兑换。残局应退守我方,借士、相而为运用。
(三)马
特点:回环跳跃,盘旋曲折,线的活动较车、炮为迟缓;面的活动活动则较广泛而灵动;以车、炮之四方指顾,尚不若此之八面玲珑也。其行曲,其力柔,其神逸,枯涩简单之局,得之则错综变化之致,儒将风流,于马有之。
实力:仅次于炮。
用法:马行缓,且有绊腿之限制,故全局宜置于可据之地,为守兵之用。必有较守兵为大之代价,始可进攻。进攻则须辅之以车、炮或二马连环,以防敌人之扼制。残局宜攻,如缺相时,须视局势之强弱而为进退,以与相可互补以为守也。(四)相
特点:保卫将(帅),固其专司,而尤在协调诸子,使得籍以成势。例如,当头炮、缠角马等局均以相口为据点;担子炮、单提马等局均以相为间架;伤车、马、炮其势弱,伤相者其势危,诚哉其辅弼之用矣。实力:次于马。
用法:前局宜静,轻动则有有害局势之严整。“当头兵”为其前护,宜珍惜勿失,失之则相易受威胁,连环起飞,须避炮锋;遇马飞抵,最善绊腿。残局宜动,可以遮将;可以搪马;可以闲,以窥敌之动静;可以隔,加强炮之攻势。如有缺时,宜留马以备救补,并亟应设法消灭对方之炮减少危险。(五)士
特点:大体同于相,唯活动范围较狭,腹心之用为胜耳。
实力:次于相。
用法:前局宜静,残局亦不宜轻动。避炮锋宜顺补;避车锋宜背补;避马锋宜角补。与炮有攻守相济之功,尤于残局时为然,于缺士时为切。
(六)兵
特点:其数最多,勇于牺牲,杀之不易尽,死之大有功。
实力:次于士。
用法:此当据其位置而言之: “当头兵”最重要,除当头炮局,前局不宜轻动;三、七路之兵宜早动,至少宜动一面,以免碍马之前进,且必进一步于“相口”,始有据点也;边兵,则对方跃边马者始宜动,否则亦以静为宜。残局前进,须有护援,进至横线第七路,即应慎审,不可轻下。我方车、炮得势者,宜以兵破其相;车、马得势者,宜以兵破其士;如双方势力相当者,则应相机为用,又不可轻作牺牲也。(七)将
特点:诸子皆可牺牲,惟此不可牺牲;诸子为决胜负之工具,此则为决胜负之目标。
实力:就其为全局之核心言,可谓大于一切;就其实际战斗力言,可谓小于一切。用法:无论全局、残局均以静为原则,动为例外。通常宜居中路,惟亦视攻守之强弱,以避重就轻,非可拘定。残局之用,在走闲着,盖惟将之闲,多不致影响全局耳。关于战员之分析,略如上述。吾尝玩其风格,车如长城,如飘风;炮如春雷,如冷雹;马如名花,如游龙;士、相分飞,似惊寒之雁阵;兵不畏死,如凿路之五丁;将守深宫,高风细柳。试比物兴志而神会其别致,将醰醰有味于桔中之乐,而怡然于可歌、可舞、可惊、可喜之别一天地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