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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官四一

职官四一

宣谕使
【宋会要】

徽宗宣和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诏
宇文虚中
除保和殿大学士,充河北河东路宣谕使,其请给、人从依见任执政例施行,不得辞避。
钦宗靖康元年二月十七日,诏种师道为河北宣谕使。
高宗绍兴元年十二月六日,诏秘书少监傅崧卿权吏部侍郎傅崧卿:原作「傅崧年」,据《宋史》卷二六《高宗纪》三改。,充淮南东路真(阳)[扬]楚泗承通泰州涟水军宣谕使,仍赐逐州军守臣银合茶药。
【宋会要】

绍兴二年十月十七日,左司员外郎曾统言:「差权监察御史、两浙西路宣谕,检承台制,不得出谒。契勘本路见有使相及前执政官知判州、府,合与不合出谒。」诏合出谒,余路宣谕依此。
十一月二十二日,诏宣谕官朱异改差浙东福建路,胡蒙改差浙西路,刘大中改差江南东西路,薛徽言改差湖南路,明 依旧广南东西路。
二十三日,监察御史明 言:「臣等宣谕二广,应臣章奏比作机速文字投进,应有不依体式及小节未圆之类,乞免退下。或得旨允从,亦乞严责程限。如是则远方事理早彻圣聪,陛下德音速被遐土。」诏依,其诸路宣谕官投进章奏文字并依此施行。
绍兴三年五月二十五日,诏:「今后宣谕官不得一面擅行取拨支使诸官司钱物,如有合支用钱物,并仰申取朝廷指挥。如违,重寘典宪。」以知郴州赵不 称,郴、道州、桂阳监缘去岁亢旱,民大缺食。其奏未蒙回降,于是荆湖南路宣谕薛徽言即权就借诸司见管钱并全、永州经制司封桩钱银,应副收籴衡、永、全州米数赈籴,实事势急切,难以待报。不合擅行支移,得旨放罪,故有是诏。
九月,江南东西路宣谕刘大中言:「今已宣谕了毕,有元给降到亲札御宝历,缘江南东、西两路州县事务繁多,历纸难以尽载全文,已具节目书历外,今将荐举元奏全文缮写成一册,发削官

吏一册,申明本路利害二册,检察平反改正施行事件二册,科钱粮二册,共八册。欲乞先诣通进(册)[司]投进,仍乞择日上殿。」从之。
十四日,刘大中又言:「宣谕回程了毕,有合结局事件。一、准学士院给降到宣示逐路官吏等诏书一道并可漏子全,乞申纳尚书省。一、准枢密院给降到招收贼盗金字牌、黄旗牓五副,乞申纳枢密院。一、本司应干行遣公案簿书等,乞送临安府收管架阁。一、乞限五日结局。」并从之。
元降手诏及画一内虽有推恩指挥,缘一行官吏事繁简难易不同,若一例陈乞,则简易者遂至侥冒,烦难者无以甄别矣。今来除 乞不推恩外,所有一行官吏,乞分升降作等第推恩,庶得事理平允。」从之。 四年二月二十七日,监察御史、广南西路宣谕明 言:「二广郡县最多,封疆亦阔,加之水土恶弱,又琼州、昌化等军系过海南,自行朝往返万里。 将带一行官吏奉行使指,不惮寒暑,委有艰勤。恭
三月七日,刘大中改除秘书少监。上谓朱胜非曰:「大中(北)[比]宣谕江西,颇多兴狱,今犹未已,若令为谏官,恐郡县观望。朕于用刑钦恤明察,常惧有司行法意外,今迁大中为少监,盖朕之深虑也。」
四月十二日,诏:「秘书少监刘大中昨往江南东西路宣谕,回程结局了当,官吏与作三等推恩施行。第一等与减二年磨勘,第二等减一年磨勘,第三等减半年磨勘。选人比类施行。内年限不同,仍

依四年法比折,白身人候有名目日收使。」
六年十二月九日,三省言:「绍兴二年,遣使分诣诸道布宣德意,当时川陕诸郡不曾选官前去。」诏差右司员外郎范直方宣谕川陕诸郡及抚问吴玠一行将士,并给赐御札历子,令采访逐路见任官廉污能否,书上历子,荐削以闻。
绍兴七年二月九日,诏:「范直方今往川陕宣谕并抚问吴玠一行将士,其四川监司、帅臣、吴玠军前,并令学士院降诏。其逐路州军仰宣谕司誊写行下,内席益、吴玠仍别降口宣。」诏曰:「敕成都府、潼州府、夔州、利州路帅臣、监司等:朕惟戎兵国之大事而民邦本也,二者皆吾所重。乃军兴十有三载,转饷所资,万民(若)[苦]甚。朕既不敏,不能亟定海内,与之休息,中夜以兴,念有以纾吾民者。而吏或不能体朕之意,一切掊取,莫肯加恤,或敛不以时,或责非所有,或多为之数以资吏奸,或虐取其羸以济他用。甚者因以自私,靡所不至,而吾民病矣。前遣使者分察诸道,以惩以革,惟是陇、蜀、巴、汉,去朝廷数千里,方宿重兵以临关辅,虑有苛扰,如前之为,惕然于怀,曷敢忘远!夫帅镇吾所以属兵民,监司吾所以寄耳目,当宣化率下,督奸惠民,使州县之吏知赋敛之不得已,念斯民之无堪,爱惜其民,取无乏事而已。今遣使者宣朕之意,镇抚谕告,省问风俗,平反狱讼,察官吏之善否,给以亲札御宝历,使明着其状,朕将躬览而加黜陟焉。咨

尔有位,惟兵是抚,惟民是恤,惟廉平是修,惟公正是务,毋或不迪,丽于邦宪。故兹诏谕,想宜知悉。」
十二日,范直方言:「昨诸路宣谕申请,恐沿路或有溃兵邀阻,给降到金字牌、旗牓二副,准备缓急措置招收。」诏金字牌、旗牓,令枢密院依数降给。
十八日,范直方又言:「臣误蒙异恩,滥将使指,未知称塞,晓夕震惧。窃以当〔国〕家艰难之时,川陕凋弊之后,兵屯益广,用度日滋,揣本穷源,动有牵制。陛下虽有恻怛爱民之心,恐未悉下究;微臣虽有精忠体国之意,亦无由自陈。所可自竭者,仰体陛下所以遣使之意,要当正身公心以示远人,激浊扬清以励多士。凡人情之好恶,风俗之美恶,民力之耗斁,狱讼之冤抑,皆得以上闻。然道(理)[里]阻远,邮传往复,动经岁月,深恐不能久待。伏望指挥,傥事有实利于民,利害迫切、间不容发者,许臣同逐路帅臣、监司公共相度事之缓急,穷究利害,委不可待报,即先次施行讫,续具奏闻。庶几远方疲瘵之民,速被圣泽;而牛马万里之行,亦不为徒劳矣。」诏事干粮运,令与帅臣、监司同共相度,关申安抚制置大使司施行。所有违戾诏条事件,依所奏先次改正外,民间论诉冤枉,体究有实,即送所属根治。余并申尚书省。
绍兴八年十一月八日,监察御史、江西路宣谕李痴言:「欲乞同昨监察御史胡世将奉使福建路督讨范汝为例,依本路提点刑狱官一岁所举官吏条格

员数。」诏依五路宣谕官已得指挥。
绍兴九年二月九日,监察御史、三京淮北宣谕方庭实言:「被旨前去三京、淮北宣谕,今措置事件:一、臣到东京日,先诣景灵宫;到西京日,先朝谒陵寝,相视合修葺去处,逐一闻奏。庶几上慰祖宗神明之灵,下副士民观瞻之意。一、人主之所以鼓动四方者,莫先乎号令。故奉天之诏,山东虽悍卒武夫,亦皆感激流涕。臣所赍诏书并口宣,愿陛下法禹汤之罪己,哀痛自责,庶可以感动人心。一、河南州郡久隔王化,务先劝诱,臣所至乞令延礼耆旧,访问疾苦,戒谕官吏,推行赦书内宽恤事件。如户口虚实、官吏能否之类,密具闻奏。一、遗逸山林有清节高名之士,或有文武才能可备国家之用者,许臣 行采访,具名闻奏。一、河南州郡文武官及土豪等,昨缘刘豫叛逆,自结山寨、不忘国恩之人,赦书内已令所在保明以闻,官员量行擢用,土豪优与推恩。欲乞给降敦武至保义郎空名官告各一道,承节、承信郎、进武进义校尉、下班祗应、进义副尉、守阙进义副尉、进勇副尉、守阙进勇副尉空名补帖、绫纸官告各二道,令所属日下出给,许臣书填,作借补官资,逐旋保奏,候得旨换给正补付身。一、归附之初,人情未定,恐有盗贼啸聚,乞令臣就便招安,乞给降金字牌、黄牓等前去。其合措置事宜,不可候报者,许权行措置。一、赦内一项:『应见任文武官各安职守,并不易置。』

今奉命宣谕之初,当使远人知朝廷大信,虽有官吏不可倚仗之人,未可便行易置。或在任官吏见被民间论诉,候回日具奏。一、所至河南州郡宣布德意,欲乞许臣节次具因依牒报陕西五路宣谕周聿照会,并乞令周聿所施行事宜亦具因依牒报臣,庶使号令风传,远近响应。一、河南州郡隔绝朝廷已久,其利害事宜不可遥度,乞候到逐处州郡,逐一具奏。」诏第二项令学士院修撰,第六项令枢密院给降十副,余并从之。绍兴九年,御史方庭实宣谕三京、淮北,皆使者职也。九年复陕西,四月诏签枢楼照往永兴宣谕,秘少郑刚中为参谋,予卫卒千人,因制置移屯等事,宣谕之权自此重矣。
二十二日,诏李痴罢宣谕,差充广西提刑,其江西盗贼专委张守措置招捕。以中书门下省言:「李痴昨差充宣谕江西,本令倡导德意,乃专意督战,措置乖方,致陷失巡尉不一。又于元奏画一之外,欲移易别路及行在官吏,及乞依提刑司奏举改官等,并是招权妄作。」故有是命。
四月二日,诏差签书枢密院事楼照前去宣谕陕西诸路新复境土,所有随行合用军马,令殿前司差官兵一千人、将官二员,内马军一百人。其经过州县虑有啸聚盗贼,令枢密院给降招抚金字牌、旗牓一十副,并令学士院降诏,付陕西逐路州军帅守施行。
十五日,诏:「已差签书枢密院事楼照往陕西诸路宣谕德意,合措置

事非一,可令就便询究,不拘三省、枢密院事,并逐一措置闻奏。」
五月一日,谏议大夫曾统言:「臣闻古者国无九年之蓄曰不足,无六年之蓄曰急,藏于民犹藏于国也。今县官所入仅足更岁,方之于古,可谓急矣,而有司既无养财之术,且不知节以制度,岂不殆哉!窃见近年困于养兵,所以致用者盖亦多端矣,然未见所谓足国裕民之策、使公私饶益、无不足之忧者,盖不知节以制度故也。臣不敢毛举细故,但以去冬及春以来遣使之费言之。初命韩肖胄报聘金国,又命王伦交割地界,以至遣方庭实宣谕三京、河南等处,郭仲荀留守东京,遣周聿就同郭浩宣谕陕西诸路,遣士、张焘恭谒陵寝,又命楼照至永兴等路布宣朝廷德意。凡此七使,所携官吏军兵其数甚多,起发借请之类不知其数。窃闻熙宁初,命宰臣韩绛宣谕陕西,纔费十八万缗,时论沸腾,以为大咎。今一使之费固已数倍于昔,合而计之,不知其几何。凡此数事,虽有出于不得已者,然其援引体例,悉非旧比,故所费尤广。盖自崇宁以来,权臣用事,务为华侈以悦人情,其所施行前无所稽,后不可继,纲纪版荡,法度废弛,其弊至于今未革也。加以兵火,图籍焚毁,无可考按,尽出一时指挥。将来克复境土,两宫南还,前命大臣迎奉,其费不少,谓宜选择忠实通练之臣,检照三省诸房及尚书六部,应于国朝旧制凡使命下官吏、

军兵人数及支费则例,逐一裁定,要使前有所稽,后为可继,庶无妄费,可以行远,不胜幸甚。」从之。
之苦如景德时事,则甚盛之举也。」从之。 六月二十四日,宗正少卿、三京淮北宣谕方庭实言:「臣闻真宗皇帝自景德讲好之后,边境宁静,耕桑蔽野,戴白之民不识兵革,此天地好生之大德,帝王长久之基业也。兹者大金割还河南旧地以通和好,两国生灵遂获休息。陛下惇守信义,坚如金石,臣不复有言。窃恐沿边州县未能上体德意,或招纳叛亡,或渡河侵扰,初缘细故,寖摇大事。伏望明诏官吏兵民,各守疆封,务相辑睦,行灌瓜之恩,绝争桑之忿,安土乐业,免于流移战
朝廷所遣宣谕之臣,欢呼感泣,有复见汉官威仪之叹。此皆祖宗恩泽固结之久,陛下德意感动之深,人心所归,大意可见。今中原百姓苦伪齐苛暴,莫不归心本朝,实陛下恢复之基也。然而凋瘵之余,易以骚动,今自宣谕以后,所遣留守、监司及其它使命已至数人,各有添破官属、人从,于新复州县少有须索,则民将不胜其应,非所以慰安之。臣愿自今非有急切事宜,不须更遣使命;留守、监司有见阙人处,特行选差外,其余且令因任。所有应缘迎奉梓宫及两宫官吏,并候朝廷见得入界有期,方令起发,已起发者令于镇江等处听候指挥,庶几河南州县不致烦扰。」诏 二十七日,殿中侍御史周葵言:「窃闻中原遗民初

依,内已起发官不得于沿路及新复州军骚扰。
十月十二日,签书枢密院事楼照言,往陕西宣谕,今已回行在所讫,所有行府职事合行结罢。诏限五日结罢。
绍兴十一年十月三日,川陕宣谕使郑刚中言:「被旨所过州县许按察官吏,除治行显著、罪犯明白之人合行闻奏外,欲乞许令荐举改官亲民任使七员,堪充从事郎、县令任使十员,庶几有以奖进人材。」从之。
绍兴三十一年六月八日,诏御史中丞汪澈充湖北京西宣谕使汪澈:原作「汪彻」,据《宋史》卷三八四《汪澈传》改。后同。,仍节制两路军马。先是,澈以得旨疾速前去抚劳将士,体访事宜,候事定日赴行在。澈乞以湖北京西宣谕使司为名,于鄂州置司,就用御史中丞印记行使,故有是命。
十九日,诏汪澈将来起发,除给券外,每月别(结)[给]钱一百贯。
绍兴三十二年二月一日,诏左朝请郎、试中书舍人、兼权直学士院、兼侍讲虞允文试兵部尚书,充川陕宣谕使。允文言:「被旨差充川陕宣谕使,乞依汪澈宣谕已得指挥施行,今具画一内不同事件:一、今乞以『川陕宣谕使司』为名,其兵部尚书印记见在行宫本部,今关借奉使印一面行使。一、今来一行官属、人吏、军兵等合给券历等,缘户部、粮料院、左藏库已桩船起发,欲乞下建康府,分差行在粮料院出给券历,于总领所支请施行。一、置司去处,欲乞且就兴州踏逐空闲去处,以备一行官属等安泊。如有往来措置事件,即起发前去,

续具奏知。一、差破人数内,御史台赞引知班二人,今改作引接名目,请给等依元降指挥。一、所有一行官属等差破到当直兵士,沿路若有逃亡,即乞于诸州踏逐差填。」并从之。
绍兴三十二年孝宗即位未改元。九月十八日,诏王之望为权户部侍郎、川陕宣谕使。
十二月二十九日,诏虞允文起发赴行在。
孝宗隆兴元年四月十五日,诏王之望除集英殿修撰、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其川陕宣谕司限五日结局。王之望言:「吴璘已回兴州措置把截,宣谕一司别无职事。」兼以衰病乞宫观,故有是命。
六月二十五日,诏虞允文除兵部尚书,兼湖北京西路宣谕。
隆兴二年四月三日,诏:「尚书户部侍郎钱端礼、吏部侍郎兼权直学士院王之望兼充两淮宣谕使,宣布德意,抚谕军民。应官吏自帅守以下有才能者,许令举荐;贪残不法、疲懦不职,奏劾罢易。见今牟利扰民事件,一面禁戢。先是,上宣谕辅臣曰:「王师屯驻淮上,暴露日久,朕念两路之民困于馈饷、修筑之役,未能安业。」故有是命。
八月,诏左朝奉大夫、江东运副薛良朋充淮西宣谕使司参议官。先差度支员外郎韩元吉,得旨令回行在供职。至是,宣谕使王之望言良朋职司漕计,谙晓转输,乞为参佐之任。故有是命。
六月七日,尚书户部侍郎、淮东宣谕使钱端礼言:「被旨差充宣谕淮东,今来使事已毕,欲乞限五日结局。」诏候过防秋取

旨,未可结局。
九月十九日,诏权尚书刑部侍郎吴芾为给事中,兼淮西宣谕使。
指挥,淮西宣谕司结局,其官吏、军兵并依汪澈例等第推赏。伏见汪澈督师襄汉之时,疆对敌垒,尝交锋刃,一行官吏以次行赏,第一等转两官,第二等转一官、减二年磨勘,第三等转一官。今岁淮西外无边境,如一府官吏先受恩赏,窃虑屯戍之人无不怨望,不若寝之于未然。」从之。 十一月五日,臣僚言:「伏
开禧二年正月二十三日,诏吏部侍郎薛叔似差充湖北京路宣谕使,合行事件疾速条具申三省、枢密院,限十日起发。既而叔似画一申请:一、合差官属,今比拟权刑部侍郎周聿昨充宣谕使例,更加裁减,止乞差主管机宜文字一员,干办官二员,准备差遣五员,并许于内外见任、得替、待阙、寄居文武并选人内,不以有无拘碍,踏逐指差,不许辞避。仍申朝廷给降付身、差札,并与理为资任及在任月日,许带行见任或前任或新任请给,仍支给本身驿券一道。每月支破赡家钱,内主管机宜文字四十贯,干办官三十贯,准备差遣二十五贯;并日给食钱,内主管机宜文字一贯,干办官八百文,准备差遣七百文。各自供职日起支,发遣日住支。已上无旧请或不愿旧请,更各每月支别给钱,内主管机宜文字三十贯,干办官二十五贯,准备差遣二十贯。所有人从,主管机宜文字乞差当直兵士一十二人,干办

官各十人,准备差遣各八人。其差人并当直兵士许于三衙内依数差拨,如愿带见破人者听,不得过合破之数。当直人除见请外,并依一行兵士例添破余米。其所差属官下共差破手分一名,贴司一名,许于内外官司公吏内踏逐指差,不得辞避。其所差人除旧请外,合破进义副尉券一道,日支食钱三百文,无旧请人支别给钱八贯。自被差日起支,发遣日住支。如分遣属官前去干事,许于所在州县官司指差守分一名,同所委属官前去,请给亦乞依此支破。如碍名色次数,并许依今来则例支给。一、今来所差属官,乞依例与免谢辞,事毕日依旧发遣归元来去处。如辟差不尽,乞于前路不以见任、寄居、待阙文武并选人踏逐(申)[差]辟,朝廷给降付身。所辟官候公文到日,仰所在州军限日下先次发遣,前来赴司供职,不许辞避。其差辟并支破请给,并依前项事理施行。内合破兵士、鞍马,于所在州军差拨。及口食钱米等,亦乞依例施行。其属官下手分、贴司,亦各乞差兵士一名,差破请给依一行军兵例施行。一、行遣文字乞依周聿例,差点检文字一名,主管文字四人,赞引知班二人,书写文字五人,书表司、通引官各二人,许不拘常制指差,不得辞避。并理为资任及通理在任月日。如有前后特旨不许发遣,并特依今来指挥,候事毕归元来去处,依旧祗应。如有见兼差遣,回日亦令依旧。内点检

文字、赞引知班止于本台人吏内差拨外,其余许于本台及六曹、寺监、内外官司人吏内踏逐指差,带行旧请。其差出名阙,止许时暂差人权替,候回日依旧。所有被差人吏内,点检文字、主管文字各日支食钱七百文,每月各支赡家钱十一贯;(替)[赞]引知班、书写文字、通引官、书表司各日支食钱五百文,每月各支赡家钱七贯。有名目人各破本等券一道,无名目人点检文字、主管文字各支破进武副尉券,赞引知班、书写文字、书表司、通引官支破进义副尉券。若有拘碍名色次数,并乞特依今来则例支破。无旧请人每月支别给钱,内点检、主管文字二十贯,书写文字、通引官、书表司各一十五贯。其差人自被差日起支,发遣日住支。其一行公吏并行重禄。兼今来系两路宣谕及抚劳将士,体访事宜,并诸杂使唤不可阙人,今乞依周聿例差准备差使、准备使唤各五人,于见任、寄居、待阙、已未到部大小使臣、校副尉内,不以有无拘碍,踏逐指差,不许辞避。其请给等并依主管文字例一等支破。一、除见破亲随、厅子、亲事官、承送人等随行外,今乞依奉使条格,更差亲随三人,并差当直兵士五十人。乞下殿前、马、步司差拨,随逐前去。内点检文字、主管文字、准备差使、使唤各差担擎兵士三人,赞引知班、书写文字、书表司、通引官各二人,亲随、厅子各一人,并乞下三衙差拨。其所差兵士、亲事官、承送、厅

子除旧请外,内亲事官、承送每日各支别给钱四百文、米二升,当直、白直军兵并每日添破食钱三百文、米二升半,厅子日支食钱五百文。内亲随请给等依书写文字例支破。除厅子、亲事官、承送自被差日起支,发遣日往支外,其余一行当直兵士并自出门日起支,入门日住支。并乞下临安府差破茶酒司、厨子各二人,其请给依兵士例支破。一、沿路合要乘骑鞍马,(令)[今]乞下殿前司差拨堪好乘骑马二匹、控马兵士四人。所有一行官属、人吏等合用鞍马并控马兵士,亦具数下殿前司,差拨堪披带马、控马兵士各二人,并限日下差拨前来应副。仍乞下所属并出给控马人口券,并分擘草料小历,前路批勘。所有控马兵士添破日支钱米,依一行兵士体例支破。尚虑道路险远,所差马羸弱病患,不堪乘骑,许所至州军时暂权差人马或和顾人轿,逐州交替。其所差鞍马兵士,候到置司处权留乘骑,候回日发遣元来去处。一、所有将带一行官属、使臣、人吏、兵士等,并依周聿例各借请两月,候回日通旧欠作五厘回 。所有一行人愿分擘请受于行在或所在住家州军勘给者,听。更合取自朝廷指挥。诏差干办官一员,准备差遣、差使、使唤各两员,主管文字、书写文字各二员,内赞引知班改差引接二名,当直兵士差三十人,余并依。
三月十五日,诏:「湖北、京西州县饥民阙食,流为盗贼,已差薛叔

似充宣谕使,前去赈恤。近边报两淮沿边亦有贼徒啸聚,窃虑亦系饥民,理宜一体差官抚谕。」差给事中邓友龙充两淮宣谕使。既而友龙依周聿等例画一条具,悉如薛叔似所请。诏准备差遣、差使、使唤各差两员,主管文字、书写文字各二名,当直兵士差三十人,余并依。
十七日,诏邓友龙除给券钱外,每月支别给钱一百贯文。
开禧三年三月二十五日,诏:「逆曦就戮,合行抚谕四川军民,令许奕前去抚谕,仍一就喝犒兴州、兴元府、金州诸军,各钱引一十道,令安丙于见管钱内取拨。」已而许奕辞行。
四月三日,诏刑部侍郎、湖北京西宣抚使吴猎充四川宣谕使,日下前去抚谕。已降指挥喝犒、许奕宣谕指挥更不施行。湖广总领项安世时暂兼京西宣抚司职事,候吴猎回日依旧。
是月十七日,御批付吴猎:「比以逆曦负国,付卿西讨,赖宗社之灵,贼不旋踵已诛。然远方乱定之初,犹轸忧顾,必得信实之臣,单车所至,往宣德意。惟卿素知体国,就辍以行。其遂疾驱,为朕访求民瘼,镇安 情。如武兴一军兵数偏重,今欲分半屯于益昌,别命一帅统之。卿可与宣司商略,条具来上。诸有经画,并悉以闻。」
三十日,诏(书)[曰]:「敕四川官吏军民僧道耆寿等:朕缅怀四蜀,逖处一隅。山川粹灵,自昔人材之盛;祖宗涵养,于今德泽之深。亦既有年,相安无事,岂期世将,辄负国恩!窃邑叛君,甘委身于黠虏;干名

犯分,敢妄意于异图。事实骇闻,理宜亟讨。尚虑列城之惊扰,预颁密旨以翦除。方将命崇文以安驱,固已平子璋于即日。获匪其丑,旋嘉折首之来;诛止其魁,靡待斧吭之往。费不烦于遗镞,安再底于覆盂。皆尔军民,协于官吏,笃尊君亲上之义,坚砥节首公之诚,力抗凶顽,罔从污染。究观事变,足见人情。爰特遣于侍臣,俾具宣于温诏。并优赉予,以劳师屯。一视而同仁,庶益孚于朕意;四方以无侮,谅远震于戎心。各宁尔居,永臻于治。故兹抚谕,想宜知悉。春暄,汝等各比好否 遣书指不多及。」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四一 宣抚使

宣抚使
【宋会要】

真宗咸平三年六月,诏曰:「兵威未戢,边候多虞。王师 攻守之劳,邑民苦馈饷之役。每念及此,予怀恻然。临遣大臣,特加轸问。宜令参知政事向敏中充河北河东沿边宣抚大使,枢密直学士冯拯、陈尧叟充副大使,按巡郡国,存问官吏、将校、僧道、耆老、百姓等,式宣宽大之恩,副兹憯怛之意。」真宗御长春殿,置晏以遣之。
仁宗庆历二年三月十六日,命枢密副使杜衍、翰林学士丁度充河东路宣抚使、副,仍许屯兵多处赐御筵犒设,及权于见任官内暂选差指使,事讫还本任。地远处给递马驿券。
三年七月十九日,命枢密副使任中师为河东宣抚使,参知政事范仲淹为陕西宣抚使。仲淹乞更选近臣一员同往,每事议而后行,庶无差失。诏以知制诰田况为副使,续以枢密副使韩琦代仲淹。
【宋会要】
庆历四年六月,以参知政事
范仲淹
为陕西河东两路宣抚使,仍许于有军马州军赐御筵,合行事件便宜处置。
八月六日,命枢密副使富弼充河北宣抚使。会盗起保州,令弼经制其事。
八年正月,命参知政事文彦博为河北宣抚使,本路体量安抚使明镐副之,以讨贝州军贼。
【宋会要】

皇佑四年九月,以枢密副使狄青授宣徽南院使、荆北路宣抚使、都大提举广南东西路经制贼盗事。
英宗治平三年十月六日,以同佥书枢密院事郭逵为陕西四路沿边宣抚使,兼权判渭州,仍给宣抚使牌印。
【宋会要】
熙宁三年九月八日,命吏部侍郎、参知政事
韩绛
充陕〔西〕路宣抚使,以直舍人院
吕大防
为宣抚判官,馆阁校勘
李清臣
掌机宜文字。续命绛兼河东路,诏绛不亲到河东,止行移文字与合相照应官司。其不系招抚
部族、开拓疆土、勾押兵马、取索钱粮事件,更不管勾,不令本路申报,各得自便。绛就拜
相充淮南发运使,
薛向
为副使,上以宰相充使,则大防为知制诰,向为待制,可充判官,遂并命为判官。
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命知延州、天章阁待制、吏部员外郎赵为安南道行营马步军都总管、经略招讨使、兼广南西路安抚使,昭宣使、嘉州防御使、入内押班李宪副之,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忠州刺史燕达为副都总管,光禄寺丞温杲管勾机宜文字。
徽宗政和六年正月五日,诏太尉、武宁军节度使、中太一宫使童贯差直宣和殿、陕西河东路宣抚使。
七年五月二十二日,陕西河东河北路宣抚使童贯言:「今具合用属官六员:内文臣二员,充宣抚判官;文武臣二员,

充参议官;文武臣二员,充勾当公事。」从之。
宣和四年四月八日,诏太师、剑南东川节度使、陕西河东河北路宣抚使、楚国公童贯为河北河东宣抚使,少保、镇海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上清宝箓宫使、直保和殿蔡攸副之。
五年正月七日,制以太中大夫、尚书左丞王安中为庆远军节度使、河北河东燕山府路宣抚使、知燕山府。
七月八日,诏起复武信军节度使谭稹为检校少保、河北河东燕山府路宣抚使。
六年八月十一日,诏武信军节度使谭稹罢河北河东燕山府路宣抚使,提举西京嵩山崇福宫。童贯落致仕,领枢密院事、陕西河北河东燕山府路宣抚使。初,谭稹之代贯也,以常胜军骄,请河东别创一军分其权,招云朔之人,以五万为率,屯河东州县,号义胜军,以李嗣本、耿守忠为(师)[帅],抚其军甚厚,衣廪皆倍他军。常胜军闻之,潜投河东者接踵。郭药师、张令徽诉于朝,诏常胜军毋得至关南。药师等犹惧其亡,皆再涅其面,常胜军并怨,而金人绝无交割山后州县之意。以稹措置乖方,故贬之而复用贯。
【宋会要】
钦宗靖康元年四月十八日,检校少师、镇洮军节度、河北宣谕使
种师道
除太尉,依前镇洮军节度使,充河北河东宣抚使。
六月三日,以知枢密院事李纲为河北河东宣抚使。先是,制置副使种师中援太原失利,朝廷欲

再遣兵,门下侍郎耿南仲言:「方今欲援太原,非纲不可,宜以为宣抚使。」上召纲谕以欲遣意,纲自陈:「书生不知兵,今使为大帅,恐不胜任,且误国事。」于是台谏交章言纲儒者不知军,将兵必败。纲忠鲠异众,为大臣所陷,寝不报,乃受命。
六月,资政殿学士刘韐为河北河东路宣抚副使。
【宋会要】
四年二月二十三日德音建炎:原无,据《建炎要录》卷三一补。:「昨差
张浚
为川陕京西湖北路宣抚处置使,见在秦州置司。所有川陕等路去行在地里迂远,民间疾苦无
由得知,或负冤抑,无缘申诉,仰宣抚处置司询访疾苦以闻。」
六月七日,诏宣抚使张浚下一行官吏并各转一官资,内有无资可转人比折支赐,白身人愿补名目,或愿换支赐,或愿候有名目收使,并听。以自行在至关陕万里,欲旌其劳故也。
九月十一日,三省言:「昨降指挥,宣抚处置使司许便宜行事,系为宣抚处置使有合措置事件,方许从便宜一面施行。访闻本司差委官属干办事务,如李允文、傅雱之属,所至专辄行事,皆称系依本司所得便宜指挥,州县莫敢违戾。其宣抚使司所差官如有合行从权措置事务,自合申禀本司,听候指挥。若许将本司所得便宜指挥自己一面施行,则凡系本司差委官吏尽得便宜行事,显见侵紊。」诏今后除宣抚处置使依已降指挥许便宜

行事外,其差委官属并不许辄用便宜指挥。如违,重寘典宪。
同日,三省言:「宣抚处置使司去岁出师,以京西盗贼充斥及荆湖南北分治兵器,拣选将士,遂许逐路并听节制。今来本司见于秦州驻札,相去逐路大段遥远,缓急机会报应阻隔,难以责令奉承。兼京西、湖北已系分镇去处,即与旧来事体不同。」诏陕西、四川并依旧听宣抚处置使司节制,京西、湖北依分镇画一指挥,其荆湖南路听宣抚使司节制指挥更不施行。
【宋会要】
十月十五日,两浙西路安抚大使、淮南路宣抚使
刘光世
条具事件:「一、合使印记乞以『淮南东路宣抚使』为文。一、所管淮南真、扬、通、泰、
承、楚州、涟水军等处,累经金贼残破,兼接山东,正系边面州军,合要军马控扼。光世近

祝友
等诸头项军马分拨于逐州驻札,及申朝廷差统制官兼充知州讫,所有本州岛通判已下曹职、监
当官,并管下县镇等,多是阙官。欲乞令逐处所差知州,各于本军所管文武官内选差有心力
、可以倚仗之人填阙一次,候将来事有伦绪日,乞从朝廷差注。一、所管淮南州军并系残破
去处,见屯泊军马不少,乞量行支降钱粮济接应副,免致阙误。一、自来宣抚司并差置官属
,今既令就差安抚大使司属官兼行管干,自合从宜省简。缘所管地分比之淮南路边面广阔,
事务繁伙,欲乞量

添主管机宜文字并干办公事共三四员通行管干
,所有人吏亦乞差置五七人
,专一施行文字。乞于所辖州县踏逐抽差,其每月请受并乞比安抚司见行条例。一、今来所
管江北、淮南州军,北接山东,不(在)[再]遣官过江干事及间探
事宜,即与江池州宣抚使所管淮南州军事体不同,乞差置准备将领、准备差遣、差使、使唤
、使臣等,仍依两浙西路安抚大使司已〔得〕指挥踏逐辟差。一、淮南州军昨缘金贼侵犯,
土豪聚集巡社,欲乞今后土豪所集民兵巡社,(今)[令]所管州军
各籍定人数,无事之时放令着业耕种,如遇警急即旋行拘集。」从之。
同日,宣抚使朱胜非言:「自来安抚司、都总管司各置人吏及公使、激赏钱物,缘总管司文移不多,不曾专差人吏,并激赏、公使亦不曾别破钱物,并系安抚司兼。今来宣抚司行移别路文字,合别置司属,除公使、激赏外,乞量差人吏三五人主行一司文字。所有抽差、召募及请受,并比安抚司见行条令。候将来事务稍多,合行添置人吏,续具奏请。一、除属官外,有统制、统领、将官、准备将领、准备差遣、差使、使唤等,并乞依江西路安抚司已得指挥施行。其人数随事多寡,量行差置。」诏许差书吏二名,贴书一名,余依。
十一月五日,诏参知政事孟庾除福建江西湖南北路宣抚使,太尉、武成感德军节度使韩世忠除宣抚副使,应官吏、军兵一切事务,共为一司,不得辄分彼

此。差拨姚端于所管人内拣选京东、河北军共五百人,统领前去使唤。
十一日,福建江西荆湖南北路宣抚使司言:「大军今已进发,由台、温州先往福建讨荡贼寇,次赴余路。所有大军合用钱粮、草料,理合预行桩办。欲不以有无拘碍,并许取拨所至并邻路州县系省不系省及系封桩不系封桩、上供等应管钱物应副,庶可预行桩办,临期免致阙误。」从之。
同日,诏:「宣抚使盂庾系见任执政,所行文字即与朝廷一同,其立功将佐等合行推恩之人,令孟庾先次考实出给札子讫,具功状奏知。仍要左右司郎官据宣抚司出到札子,别作一项缴申朝廷,换给告敕、宣札施行。」
【宋会要】
绍兴二年二月四日,枢密院言:「淮南东路盗贼屏除,民渐归业,理合劝率耕桑,经理一
路。」诏差
刘光世
将带所部锐兵一万人往扬州,置宣抚司,修举职事。时复到镇江府点检人马讫,却回扬州。
三月七日,诏吏部尚书、淮西招抚使李光充端明殿学士、江南东路安抚大使、马步军都总管,兼知建康府,兼充寿春府滁濠和庐州无为军宣抚使。
闰四月十七日,诏宝文阁学士、通议大夫程唐差充宣抚处置使司参议官,专(以)[一]措置财用,从宣抚使张俊请也。
五月十六日,荆湖广南路宣抚使、兼知潭州、充湖南路安抚使李纲言:「窃见祖宗以来,

所置使名莫重于宣抚,多以见任执政官充使。近如枢密院张浚宣抚陕西、四川,参知政事孟庾宣抚福建、江西、荆湖南北路,皆见任执政。今又除臣宣抚荆湖,事体实有相妨。借使诸处盗贼,一司欲令招纳,一司欲令讨捕,不知何所适从。诸州钱粮,一司欲令支用,一司欲令桩留,不知如何遵禀。以至节制诸将,辟差官吏,行移措置,皆有妨碍。欲望详酌事宜先后,将本司职事明降处分,使有遵守。又契勘所领荆湖宣抚职事,与福建、江西、荆湖宣抚使司军马事体一同,所用钱粮理合通融应副,不分彼此。今来福建、江西、荆湖宣抚使、副一行军马先到江西并荆湖路分,所有逐路州县钱米并系先次 刷拘收,若不通融应副,窃恐阙绝误事。」诏令孟庾、韩世忠候抚定荆湖南北盗贼班师日,量度合用数外,尽数留与李纲支用。
同日,李纲又言:「被旨,应干合行事件并依吕颐浩昨任江东安抚大使日所得画一指挥施行,除恭依外,有逐路财赋,乞许臣取拨所置州县系省不系省及系封桩不系封桩并上供等钱物,应副支用。仍乞依安抚大使司例,钱四十万贯、米二十万硕,充一岁之用。」从之。
同日,李纲又言:「乞本司行移除福建、江西、荆湖宣抚使司及诸路安抚大使用关牒外,本路帅臣、监司、州县并用札子,从官以上札送,余并札付。」从之。
十八日,李纲又言:「荆湖之地绵亘数千里,号为上

流,如鼎、澧、岳、鄂州连荆南一带,皆当屯宿重兵,倚为形势。近所乞不满万人,若到本路,兼得岳飞、吴全、韩京、吴锡等兵,方仅及二万之数,分屯沿江要害去处,深虑不足。乞候到本路,相度形势,图上方略,别行申请。」枢密院勘会,除岳飞合系平贼了日赴行在外,其余军马依已降指挥,平贼了日尽数交割与李纲使唤。
七月十六日,江南东路安抚大使、兼知建康府、充寿春府滁濠庐和州无为军宣抚使李光言,合辟参议官二员,已辟宗颖外,更乞差(在)[左]中大夫盛旦。从之。
九月二十三日,臣僚言:「祖宗以来,遣宣抚使,事毕结局。今诸路例带宣抚使,名位混淆,兼非旧制,文移交互,州县难于应报。」诏诸路帅臣带宣抚者并罢,内淮东路依旧隶属浙西帅司,淮西并德安府等处依旧隶江东、西帅司,广东西、湖北路各隶本路帅司。
二十四日,诏太尉、武成感德军节度使韩世忠充江南东西路宣抚使。
二十九日,诏显谟阁直学士、左通奉大夫、利州路经略安抚使、马步军都总管、兼知兴元军府王似特授依前官,充端明殿学士、川陕等路宣抚处置副使。
十二月十八日,诏知夔州卢法原除龙图阁学士,差充川陕宣抚处置副使,与王似同共治事。
绍兴三年二月五日,宣抚处置使张浚言:「诸路经略、安抚、发运、监司属官,依条许逐司官互相荐举。所有本司随军转运使、副下属官,内系选人员阙,

在法合用举主升改,缘未有许监司等荐举指挥,欲依发运司属官体(列)[例]施行。」从之。
三月二十六日,知枢密院事、宣抚处置使张浚言:「逐路监司、知、通等,所有阙官去处,选差奏闻,先令赴任管干职事。窃虑奏状未达间,别行差官前来,缘道路遥远,多是所替人已年满过期,再差官到任亦已多日,若便令交割,不唯有碍见任人资考,兼恐所差人各怀不测替罢,不肯究心职事。今欲将朝廷差到官如踰期者,别与本等合入差遣,所贵各不相妨。」从之。
二十七日,诏太尉、武成感德军节度使、神武左军都统制、充江南东西路宣抚使韩世忠,可特授开府仪同三司,充淮南东西路宣抚使,泗州置司。
四月八日,诏庆远军承宣使、神武前军统制王,特除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充淮南东西路宣抚使司都统制。以枢密院勘会宣抚司见阙都统制官,故有是命。
十一日,诏越州钤辖刘纲听韩世忠使唤。纲元系泗州招信县人,熟知地利,从宣抚使司所请也。
六月十九日,知枢密院事、宣抚处置使张浚言:「被旨,王似除端明殿学士、川陕等路宣抚处置副使,其知成都府令张浚具名奏差。臣今欲乞改差端明殿学士、左正奉大夫、宣抚处置使司参议张深充成都府路兵马钤辖,兼本路安抚使,兼知成都军府事,望给降告命。」从之。
九月一日,吏部言:「若宰执见带领三省、枢密院职事任宣抚

使、副,行移文字合札下本部,本部行移即具申本司。如不领三省、枢密院事,并从官任宣抚使、副,行移文字合申本部,本部行移即用公牒。」诏依吏部供到状内事理施行,余部准此。先是,张浚以知枢密院出为宣抚处置使,续以王似、卢法原为宣抚处置副使,止系侍从官。吏部申明,故有是命。
十月五日,端明殿学士、左通奉大夫、川陕等路宣抚处置副使王似等言:「乞照用绍兴二年九月四日赦,应川陕官员陈乞覃恩、磨勘、奏荐、封赠、循资、致仕、遗表,或去失付身、批书等干照文字,命官移放叙复,缘道路辽远,仰经所在州军保明申宣抚处置使司验实,依便宜指挥一面施行。数内奏差监司、守倅、将佐等,并官员新旧法宫祠及陈乞守本官致仕,捧表、阵亡、殁于王事恩泽,川陕定差辟官年劳酬赏之类,系宣抚处置使张浚已得旨便宜黜陟施行。窃恐道路遥远,经隔岁月,人心疑惑。臣遵依指挥,并出给照(刷)[札],许系衔放行请受,逐旋类聚奏闻,乞朝廷给降付身、告敕。契勘文臣陈乞旧法宫祠,并流寓文武官陈乞破格新法宫祠,见遵依已降指挥,所有武官陈乞旧法宫祠差遣,别无指挥遵执。乞下有司颁降见行条法,付本司遵执施行。若武臣陈乞,如曾任知州军并路分都监以上,委有战功劳绩之人,欲乞许行(盖)[差]注。」并从之。
【宋会要】

绍兴四年三月一日,知枢密院事张浚言:「被旨召还枢庭,依已降指挥将带军马前赴行在。今来道路辽远,一行起发事务并将来合奏陈宣抚司文字不少,臣已量度差带官属分头管干。欲乞候到行在,依例推恩,仍特与内外升等差遣一次。」从之。
二十四日,武成感德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充镇江建康府淮南东路宣抚使韩世忠言:「昨来申所属官乞依旧例,其参谋官系与转运使、副叙官,参议官与知州军、朝请大夫已上叙官,机宜、干办公事并依发运司主管文字叙官,准备差遣与签判叙官。今准朝旨,宣抚司参谋、参议官与提举茶盐官叙官,机宜、干办与通判叙官。窃虑属官叙位不应降等,兼《绍兴令》发运(同)[司]主管文字、干办公事在所部通判之上,今来宣抚使司机宜、干办公事却与通判叙官,显见宣抚使在发运使之下。」诏参谋官系知州资序人,与提刑叙官;参议官系知州资序人,与转运判官叙官;机宜、干办公事并依发运司主管文字叙官。
二十六日,诏王似除资(正)[政]殿学士、川陕宣抚使,卢法原除端明殿学士、川陕宣抚副使,并在司治事。吴玠除川陕宣抚副使,免佥书本司公事,专(以指)[一措]置沿边诸处战守事宜。
四月一日,诏曰:「宣抚使司并川陕官吏军民等:朕念虑疆陲,览观形势。秦蜀壤地,实据要冲,自时多虞,则有戎事。憪然西顾,曾靡遑宁。昨者特遣枢臣张浚往宣恩

威,任国忧寄,盖五年于彼,朕有闻焉。肆颁召命,俾还行阙,而师言未已,台谏交章。考其出使失职之辜,在于常刑,当从远窜。朕念所用吴玠等能御大敌,累立战功,许国一心,可膺委任,因是贷浚,止从薄责。庶使玠等知朕厚于劝功而略于记罪之意,感悦奋励,益建良图。应累年以来,川陕诸路,其实有勋劳而未逮于赏,滥被刑罚而莫当其罪,才能偏废而不用,谋猷见(仰)[抑]而不伸,广兴横敛而至于无涯,烦扰斯民而使之失业,赦令所颁之泽不尽推行,朝廷所差之官不获赴上,凡害民咈众之事,违吾德意者,仰宣抚司讲求咨访,疾速措置,以称朕恻怛轸忧之诚,庶迪惠和,亟臻嘉靖。播告有众,咸使闻知。」
五月八日,川陕等路宣抚处置副使王似等言:「本司相度,今后川陕帅臣、监司阙官,或去替不远,欲乞从本司选择可倚仗之人,一(而)[面]拟差主管职事,具名奏乞详酌,给降付身。其州县官若候不堪倚仗,方行对移,即军事缓急,已致阙误,欲乞将转运司旧来拟注知、通窠阙,并诸州佥判及知县,亦乞权许本司选官奏差,乞给降付身。庶几缓急之际,得人倚办。」诏帅臣、监司如差待阙替人窠阙,令宣抚使司并约程,前期每一阙具奏三两名,听旨除授。其非次见阙不可待报,许从本司拟差施行。
六月一日,武成感德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镇江建康府淮南东路宣抚使韩世忠言:「乞依昨任江

南东西路宣抚使日已得画一指挥,行移除安抚大使外,并用札子。」从之。
十七日,左谏议大夫唐辉言:「自来内外官司移文或用符牒,各有定式,唯三省、枢密院用札子,他官司不敢用,盖以尊朝廷也。军兴以来,领宣抚使皆见在二府,故用札子。向因主兵官辄援此例,臣僚以为言,乞讲求事实,立为永法,已得旨统兵官行移文字辄用札子者徒二年。今来韩世忠如不系见带三省、枢密院职事,不合用札子,即乞指挥改正施行。」从之。
七月三十日,诏镇江建康府淮南东路宣抚使司行移本路帅司用公牒,所部县并用札子。
八月三日,诏赵鼎除知枢密院事、川陕宣抚处置使。
十月七日,川陕等路宣抚处置使司言:「定国军承宣使、权秦凤路马步军副都总管、权知秦州、兼节制阶文州统制军马吴璘,明州观察使、环庆路马步军副都总管、兼知庆阳军府事杨政,前后统制军马,累立奇功。近金贼总领大兵,欲取川蜀,直犯仙人关杀金平,其吴璘改差充(燕)[熙]河兰廓路经略安抚使,兼马步军都总管,兼知熙州军州事,统制关外军马,依前节制阶文州;杨政改差充环庆路经略安抚使,兼马步军都总管,兼知庆阳军府事,同统制关外,节制成凤兴州。先次出给照札去讫,伏乞给降付身,下本司给付。」从之。
十一月二十日,江南东路淮南路宣抚使司言:「本司官属内干办公事三员,准备将领五员,准备差遣、准备差使各五员,缘今来事宜之际,军事繁冗,全要

官属办集,即今见有官属数少,委是干当不前。乞依韩世忠军例,添差逐色官属,庶几易为集事。」从之。
绍兴五年正月十八日,诏武成感德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充镇江建康府淮南东路宣抚使韩世忠除少保,依前武成感德军节度使,充淮南东路宣抚使,镇江府置司。
二十八日,诏淮西路宣抚使刘光世于宣州、太平州选择稳便去处屯泊人马。
闰二月八日,诏今后省陈换给宣抚处置使司付身人,并免召保验实保明,与换给付身。
三月六日,三省言刘光世、韩世忠见充淮南西路宣抚使,缘逐军兵马见在镇江府、太平州屯驻,诏刘光世兼太平州宣抚使,韩世忠兼镇江府宣抚使。
九日,诏邵溥兼权川陕宣抚使,应军期钱粮等事,与吴玠通行主管,候正官到日罢。
十三日,定江昭庆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江南东路宣抚使张浚言:「本司参议官、左中奉大夫、直秘阁史愿见系添差通判严州,欲望特赐改差平江府添差通判。候交割了日,乞令带行见任,依旧权本司参议官。将来事平日,罢本司职事,前去供职。」从之。
绍兴六年正月十三日,诏吴玠依旧充川陕宣抚使,并依江东淮南宣抚司体例,专切训练军马,计备器(中)[甲]边防事务,其绵州一司可减罢。所管军马听吴玠分拨使唤,应干钱物令赵开拘收,充应副宣抚司钱粮使用。仍限半月结局。
六月二十六日,臣僚论张

浚军中书写机宜文字张体纯自出身至改官皆不申格法,畏避讨论,遂隶名军中,请罢黜。上曰:「当如所请,岂有不容于朝廷之人而可为大将幕属耶!」
十二月十四日,诸路军事都督行府言:「朝廷今欲恢复中原,所赖者正在诸大帅,幕府犹要得人。自兵兴以来,士大夫一入军中,便窃议而鄙笑之,指为浊流,皆缘朝廷未加审择,一听其辟差,故所用之人或坐罪废,或报私恩,或因应副,或出干求,贪利觅官,略无去就之节,有更十年而不退者。如朝廷稍择贤才以重其选,乞应军中属官悉以二年成资替罢,立为永格。」诏应宣抚司属官许本司奏辟或朝廷差除,选人依旧三年外,余并以二年为任。如愿留再任者,听本司申取朝廷指挥。
【宋会要】
绍兴七年二月二十六日,三省言:「
岳飞
任检校少保少保:原作「少使」,据《建炎要录》卷一○九改。、武胜定国
军节度使,系充湖北京西路宣抚副使,兼营田使。今来以降制除太尉,依前武胜定国军节度
使,理合增重使名。」诏岳飞充湖北京西宣抚使,兼营田大使

九年正月五日赦:「应两淮、荆襄、川陕新旧宣抚使及三衙管军,并特取旨优异推赏,统兵及将佐委逐军开具等第推恩。」
十八日,诏保平静难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川陕宣抚使、兼营田大使吴玠除四川宣抚使,兼营田大使。
同日,诏和众辅国功臣、少师、护国镇安保静军节度使、充万寿观使刘光世除陕西路宣抚使,兼营

田大使。
同日,三省言已降指挥,吴玠为四川宣抚使,诏旧守陕西地分阶、成等州,依旧听吴玠节制。
四月二日,四川宣抚副使、兼营田大使吴玠言:「本司昨充川陕宣抚司日,有本军合用激犒等钱,寻中画到指押下四川都转运司,每岁应副钱一百八十万贯。近蒙朝廷将本司改为四川宣抚司,依已得指挥,各守疆界,即今别无招纳及差拨官兵,乞将上件钱数自绍兴九年分减半支拨。」从之,仍降诏奖谕。
九月六日,诏胡世将除宝文阁学士、川陕宣抚副使。
十年七月十二日,诏太尉、保成军节度使、充殿前副都指挥使公事杨沂中除主管殿前都指挥使公事、淮北宣抚副使。
十九日,太尉、保成军节度使、充主管殿前都指挥使公事杨沂中言:「被旨除淮北宣抚副使,近(由)[申]请到指挥,以淮北宣抚副使司为名,凡行移文字,未审合与不合与宣抚判官刘琦同共系衔。」诏令同系衔。
绍兴十一年四月二十七日,诏韩世忠、张俊张俊:原作「张浚」,据《宋史》卷二一三《宰辅表》四改。后两条同。、岳飞已除枢使、副,其旧领宣抚等司合罢,遇出师临时取旨。(遂)[逐]司见今所管统制、统领官、将副己下,并改充御前统制、统领官、将副等,隶枢密院,仍各带御前字入衔。及令有司铸印,逐一给付,且令依旧驻札,将来调发,取旨施行。仍令逐司统制官等,各以职次高下轮替入见。及委赏功司将未了功赏疾速取旨推恩。
同日,少师、镇洮崇信奉宁军节度使、充淮南西

路宣抚使、兼河南北诸路招讨使、兼营田大使、济国公张俊言:「近蒙除(受)[授]枢密使,所有宣抚司未曾回报朝廷并省部都司文字,并日前未了、宿亳功赏及淮西诸处功赏等,乞立限结局,仍许臣系旧阶申发。」诏依,限半月结局。
二十八日,诏韩世忠、张俊、岳飞宣抚官属并优与升等差遣。
【宋会要】
绍兴十八年五月二十七日,诏四川宣抚司并属官并罢之。以上《中兴会要》。
绍兴三十二年七月八日,孝宗已即位未改元。张浚除少傅,依前观文殿大学士,充江淮东西路宣抚使,建康府置司,进封魏国公。
十月二十九日,江淮东西路宣抚使司言:「本司属官,欲依四川宣抚司,主管机宜文字与监司、干办公事与知州序官。」从之。
【宋会要】
孝宗隆兴元年四月二十二日,
张浚
言:「昨承指挥,江淮宣抚司结局,所有应办借置舟船、津发钱粮、修盖营寨、置办军须得
力官吏,得旨许臣保明,量与推恩。今作优平两等,与减三年及二年磨勘。」诏江南东路转
运副使
向子忞
特复直秘阁,淮南路转运判官
锺世明
特除直徽猷阁,淮南西路提点刑狱公事
莫蒙
,江南东路转运判官
陈良弼
,尚书户部郎中、总领淮东军马钱粮
洪适


尚书户部郎中、总领湖广江西京西财赋、湖北京西军马钱粮
王珏
,(冬)[各]特转一官。内碍止法人,依条出给减年公据。
六月十三日,四川宣抚司言:「得旨差参议军事一员,其叙位、请给、人从等,并依江淮宣抚使司参议军事已得指挥施行。本司旧又有主管及书写机宜文字、干办公事、准备差遣等,系一司官属,亦乞许依江淮宣抚使司已得指挥。」诏从之。
十四日,诏张浚特降授特进,依前枢密使、江淮东西路宣抚使、节制建康镇江府江阴军江池州屯驻军马,试尚书礼部侍郎陈俊卿降授左朝散大夫,充敷文阁待制、参赞军事唐文若降授左承议郎,尚书户部员外郎冯方降授左承事郎,直秘阁查钥差充江淮宣抚使司参议官。
七月四日,诏江淮都督府官属并改充江淮东西路宣抚使司。
七日,诏:「昨都督府进讨,特许便宜行事;今都督府已罢,应宣抚司军事并合闻奏取旨,其前降便宜指挥更不施行。」
十二月二十八日,张浚言:「昨承恩降节制两淮,后来改除宣抚,都督江淮军马。二年防秋,偶免旷阙,除臣与近上官属自不当陈乞,所有臣随行官吏、军兵并应办军前实有劳 之人,欲望从臣保明,比附前后宣抚司、督视府等处月日体例,特赐推恩施行。」从之。
干道元年五月二十九日,诏:「新安郡王吴璘已降指挥除四川宣抚使,所有合差置官属、人吏等,依胡世将、郑刚中体例施

行。」宣抚司人吏旧以六十六人为额,缘今别无调发,可裁减一半。诏从之。
三年六月十二日,诏虞允文可除资政殿大学士、四川宣抚使。续有旨,出抚西蜀,虽已除职,未足增重阃寄,可依旧知枢密院事、四川宣抚使。
同日,左中大夫虞允文言:「臣蒙恩除资政殿大学士、四川宣抚使,所有本司合行事件,乞依郑刚中前后已得指挥施行。今来臣合差辟官属、使臣、人吏、军兵等,乞就行在先次量行差带前去。其起发请给等,止乞依臣昨往川陕宣谕日已得指挥施行。」从之。
十四日,虞允文言:「契勘郑刚中任四川宣抚日,有相承到旧管降赐激赏两库所管钱物数百万贯,用支诸军激犒及逐时入教、拍试、支赏之类。后来并发制置司支拨二十万贯外,其余尽数起发赴行在,亦有拨入总领司充桩积。今来复置宣抚司,即无一司相承库务钱物。臣到司依例合行犒设诸军一次,及后来逐时入教场拍试、支赏之类,费用不一。欲乞下总领所,于朝廷封桩钱引内支一百万贯以备支遣外,若臣到任后有拘收到诸路宽剩并诸军减汰失陷钱物,许依郑刚中措置桩积,以备接续支用。其封桩钱系已降指挥,用与四川对减虚数。若制、总两司议定,果成对减,必分作三年。今来止是借拨最后一年支用之数,日后却从宣抚司别行陈乞,措置拨还。」从之。
十六日,虞允文言:「契勘郑刚中任宣抚司日,置

参议官两员。伏见淮南东路转运判官王之奇深知西边军前利害,欲乞改除利州路转运判官,(镇)[填]见阙,就令兼本司参议官,得以协济国事。」从之。
十八日,虞允文言:「奉旨令户部支钱三(十)[千]贯,付充随行激赏库支用,所有依叶义问、江澈昨出使例,合差带激赏库监官一员随行。」从之。
同日,虞允文言:「蒙恩除四川宣抚使,所有本司合行事件,条具下项:一、合用印,照得昨来枢密叶义问出使,有铸到『枢密行府印』一面,今乞关出行使。所有行移,并依三省、枢密院体式施行,仍入诸军摆铺递转,内奏报文字直入内内侍省投进。一、应干军期事务,全藉监司、各州县官协力应办,如有避事不职、贪污苛扰之人,乞许本司量度事体轻重勘( )[劾],或一面对移讫,续具情犯奏闻。其廉谨办职之人,亦许本司保明,取旨旌赏。除军期外,其余更有似此之人,亦乞依此施行。一、契勘四川罢宣抚司日,置制置司行宣抚司职事,案牍、人吏、钱物并已拨隶制置司讫。今来被旨宣抚四川,以军事为先,欲将旧宣抚司所行军中应干事务归本司外,有官员升改、放散举主、士人省试之类,乞存留制置司。」并从之。
五年三月十九日,诏王炎除四川宣抚使,依旧参知政事。
二十二日,王炎言:「被旨除四川宣抚使,依旧参知政事,其应干合行事件,臣欲乞并依参知政事汪澈出使荆襄、知枢密院事虞允文四川宣抚前

后已降指挥施行。其间或有可以省减事节,亦许臣参酌裁损。」从之。
六月五日,王炎言:「四川路分阔远,宣司事务繁多,即与荆襄不同,纔入川蜀,便合委官干事。今检照得虞允文宣抚四川日申请到指挥,文臣官属依郑刚中差置一十四员,欲乞许依虞允文已得指挥施行。」从之。
八年九月二十一日,诏令户部支钱一万贯,充四川宣抚司激赏使用。
九年五月三日,王炎言:「被旨出使,宣抚四川,今来结局,乞依昨来虞允文行府出使结局体例,官属推恩施行。」诏各与转一官资。
【宋会要】
淳熙元年三月九日,诏太中大夫太:原无,据《宋史》卷二一三《宰辅表》四补
。、参知政事
郑闻
除资政殿大学士、四川宣抚使。是年四月,诏四川宣抚司属官依制置司例赏。七月,诏已罢
宣抚,令四川总领赵公硕将四川宣抚司钱物尽数拘收硕:原作「说」,据后「二年
六月一日」条改。,另项桩管,别听朝廷指挥。郑闻元将带一行官属等已至行在,
依前后例限五日结局。
十二月二十八日,诏资政殿学士、中大夫沈复除资政殿大学士沈复:《宋史 宰辅表》记作「沈复」,而《孝宗纪》记作「沈夏」,实为同一人。、四川宣抚使,兴元府置司。其见拘收宣抚司但干钱物、军器等,依旧归还本司,官属只许辟差机宜文字一员、干办公事二员。昨拘收到诸军都统司场务等,照应淳熙元年十二月二日已降指挥,给还逐军施行。诏四川诸军升差兵官,依江上诸军例,并从主帅依公选择。内统制官申解赴宣抚司审察,余官

一面升差,合给付身、人从,宣抚使备申枢密院给降。如有合申宣抚司事理,令具一般事状申奏。
二年六月一日,诏罢四川宣抚司。右司谏汤邦彦言:「陛下复置宣使,以分委寄。置司之初,议论详悉,虑事权重,官属多,故损其权而减其属。谓财赋聚于宣司而不及军中,故取旧属军中场务悉以还之,宣司不得复取。谓军中差使制于宣司而不由都统,则升黜不审,主帅无素恩,故除统制官解宣司审察外,其余俾都统一面自差,宣司只申(察)[密]院给付而已。然宣抚一司,其名甚重,(令)[今]复此官而损其权,是予其名而夺其实,是必上下交恶,军帅不睦。沈复到司,今(本)[未]久也,自财赋还军中,差使由都统,复已不乐,军帅已不相安,自此必将大为间隙。就令尽易军帅,亦必相忌。望更为之制,或依叶衡向任荆南故事,命一详练可委从官,以枢密都承旨职事就知兴元,仍移制置一司于兴元府,使之兼任以总四川之务,督监司之纵弛,察军(师)[帅]之勤惰。别授沈复以大(潘)[藩]府,罢宣司之名,收宣司之实。」 从其请,令四川总领赵公硕尽数拘收宣抚司钱物拘收:原作「拘宣」,据前「元年三月九日」条所述改。,令项桩管。
开禧二年三月十二日,诏四川制置使、兼知成都府程松差充四川宣抚(司)[使]。
四月十三日,诏给事中、兼侍讲、两淮宣谕使邓友龙除御史中丞,充江淮宣抚使;吏部侍郎、湖北京西宣谕使薛叔似除兵部尚书薛叔似:原脱「叔」字,据《宋史》卷三九七本传补。,充湖北京西宣抚使。
六月四日,诏知建康府

丘 除刑部尚书,充江淮宣抚使,不允辞免。邓友龙令赴行在供职。
十一月四日,诏刑部尚书、充江淮宣抚使丘 ,兵部尚书、充湖北京西宣抚使薛叔似,并除端明殿学士、侍读。丘 依旧江淮宣抚使,薛叔似依旧湖北京西宣抚使。
十八日,诏湖广总领、兼湖北京西宣抚司参谋官陈谦除宝谟阁待制、湖北京西宣抚副使。
十二月二十四日,诏京西宣抚使薛叔似、宣抚副使陈谦并宫观,知江陵府吴猎除湖北京西宣抚使。
三年三月十七日,〔吴〕猎除刑部侍郎,依旧湖北京西宣抚使。二十一日,御批付猎:「贼赃干纪,神人共愤。卿受任荆襄,密迩蜀门,忠义所激,慨然有讨贼之志,朕甚嘉之。今岘安陆,虏骑奔北,卿威名益着,筹略方深,经理创残、申饬战守之余,宜为朕兼总西事。凡可携离逆党,指授将士,一以付卿,无失机会。又须审度,务在必成。应有合行事宜,可密切条具来上。故兹札示,想宜知悉。」
是年四月十五日,诏权兵部尚书宇文绍节除华文阁学士、知江陵府、兼权湖北京西宣抚使。是月二十七日,除侍读,依旧华文阁学士,充湖北京西宣抚使,兼权知江陵府。九月十九日,诏绍节充京西湖南北路宣抚使。
五月二十一日,知沔州、充利州西路宣抚使、兼四川宣抚副使安丙言:「宣抚司每岁合举官员数,昨因宣抚司废罢,未有专降指挥,乞立定每岁合举官职令、升陟等员数,

行下遵守。」诏依宣抚使已降指挥岁举员数,与三分之一荐举。
【宋会要】
嘉定元年正月二十六日,诏四川宣抚副使举官,特依宣抚制置使,岁举改官一十一员、从
事郎六员。从本司之请也。
三十日,京西湖南北路宣抚使宇文绍节奏:「本司举官员数,已准指挥:湖北、京西止是两路,比附四川路分,每岁举改官六员、从事郎三员,朝请大夫以下升陟、大小使臣升陟二十员,分上下半年举。今绍节充京西湖南北路宣抚使,乞比附四川路分,增添湖南一路员数。」吏部言:「四川宣抚系有四路,今京西湖南北乃是三路,若从本官所请,每岁合举改官九员、从事郎四员、朝请大夫以下升陟任使八员、大小使臣升陟三十员,并分上下半年举。」从之。
二月三日,诏华文阁学士、侍读、京西湖南北路宣抚使宇文绍节除宝谟阁学士,依旧侍读、京湖宣抚使。
三月四日,诏京西湖南北路宣抚司属官历任及五考以上人,许令宣抚使司置司去处,一路监司通行荐举。从本司之请也。
十二年二月十三日,诏签书枢密院事曾从龙除同知枢密院事、江淮宣抚使。继而从龙乞参酌前后执政官出使减损,条具画一申请:「一、今来出使,乞以『同知枢密院行府』为名。一、官属等白直人,内参谋、参议官二十人,属官等一十五

人,提举一行事务、提辖军兵、点检文字各五人,监印、主管文字各四人,书写文字、书奏、准备差使各二人,属官下使臣及人吏各二人,下殿前司、步军司差赴行府,分拨应副差使。一、乞下步军司拣选差拨入队披带少壮一百人、部辖将官一员,仍带衣甲、器械,随行使唤。所有请给、起(马)[发]犒设等,并依已发出军人例施行,仍出给券历。前逐项所差鞍马、人从等同。一、乞于本院差发递工匠二人、装界作二人、画匠一人,殿前、马、步军司差承局二十人,皇城司差背印亲事官二人,已上并许踏逐抽差。」
五月十七日,诏崇信军节度使安丙可特授保宁军节度使、四川宣抚使、兼知兴元府、利州东路安抚使,依前开(封)[府]仪同三司、武威郡开国公,加食邑五百户,食实封三百户。
八月十一日,诏四川宣抚使依旧利州置司,令安丙往来兴元府等处措置事。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四一 总领所

总领所
【宋会要】

先是,尝命朝臣总领都督府、宣抚司财赋,其后收诸帅之兵以为御前军,屯驻诸处,皆置总领,亦以朝臣为之,仍带专一报发御前军马文字,盖又使之与闻军政,不独职饷馈而已。其序位在转运副使之上。镇江诸军钱粮,淮东总领掌之;建康、池州诸军钱粮,淮西总领掌之;鄂州、荆南、江州诸军钱粮,湖广总领掌之;兴元、兴州、金州诸军钱粮,四川总领掌之。其官属有干办公事、准备差遣。四川又有主管文字二员。淮东、淮西有分差粮料院、审计司、审计以通判权。榷货务、都茶场、御前封桩甲仗库、大军仓、大军库、赡军酒库、市易抵当库、惠民药局,湖广有给纳场、属官兼。分差粮料院、审计院、审计以属官兼。御前封桩、甲仗库、大军仓、大军库、(瞻)[赡]军酒库,四川有分差粮料院、审计院、审计以属官兼。大军仓、大军库、拨发船运官、赎药库、籴买场。吏额:淮东九人,淮西、湖广十人,四

川二十人。
高宗绍兴三年正月八日,诏差户部侍郎姚舜明前往建康府,专一总领应干都督府钱物粮斛,仍于都督府选差有风力、谙晓钱谷属官四员,充粮院、审计司监官。都督府管下官兵等帮勘、请给等,并经由户部、粮审院,依条批勘支给。建康府榷货务、都茶场,亦仰姚舜明提领。
七月二十六日,诏都督府已有户部侍郎姚舜明总领应副钱粮,其随军运判可省罢。
六年二月二十一日,都督诸路军马张浚言:「三宣抚司军屯驻江淮,所用钱粮虽各有立定取拨窠名及专委漕臣应办,多是互相占吝,不肯公共移那,因致阙乏乏:原作「之」,据《建炎要录》卷九八改。。既无专一总领官司,诸处财赋出纳难以稽考,乞于户部长贰内轮那一员,前来镇江府置司,专一总领,措置移运应办。」诏差户部侍郎刘宁止。
九月二十三日,诏令户部郎官霍蠡前去鄂州置司,专一总领岳飞军钱粮。
七年十月十七日,诏薛弼、霍蠡同共总领措置五路应干财赋,仍常留一员在鄂州本司,拘催本军合得钱粮应副支用。以中书门下省言:「霍蠡总领岳飞军钱粮,二广、荆湖、江西五路钱物浩瀚,恐有失陷留滞,合差官措置拘催。」故有是命。
十一年正月十四日,淮南西路宣抚使张浚言:「总领提举大军钱粮吴彦璋措置应办本司大军钱粮首尾二年,并无阙误,欲依张成宪昨来应副韩世忠钱粮例推恩。」诏吴彦璋与转一官。
五月四日,诏以

胡纺为司农少卿、总领淮东军马钱粮,吴彦璋为太府少卿、总领淮西江东军马钱粮,曾慥为太府卿、总领湖广江西京西路财赋、湖北京西军马钱粮,各专一报发御前军马文字,诸军不听节制。
十二年六月十二日,诏镇江府鄂州总领所各置甲仗库,逐军所造军器,每月委总领官置籍桩管,月具所交收数闻奏。仍各许辟差管甲仗库官一员。
十三年九月二十一日,诏总领淮西江东军马钱粮所属官,今后许户部长贰、太府司农卿少通行荐举。
十五年十月二十八日,侍御史汪勃言:「四川都转运司尽并于宣抚司,乞就四川路宣抚司置总领一司,专掌财赋。」从之。
十一月二十日,诏以赵不弃为太府少卿、总领四川宣抚司钱粮,以总领四川宣抚司钱粮所为名。
十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诏:「四川所屯大军岁用钱物,如州军拖欠,即从所隶漕司按劾。若漕司盖庇,失于检察催发,即从四川总领所按劾。其四路提刑、常平司如拖欠违期不起,亦一体施行。」
十二月十一日,诏曰:「朕惟军兴以来,四川敛重,恐不堪久。今疆埸罢警,营屯内迁,无转饷之费;辎重就闲,羡卒耕作,有刍粟之积。仰宣抚、总领两司取索承平时常赋名色,军兴后权所增益,参酌措置,既不当竭民力,又不可乏军须,两皆给足,永相保持,以副朕顾倚之意。」
十七年九月十二日,总领(四)四川钱粮符行中言,交拨到降赐等三库,见桩斛九

十八万七千余石。诏令总领所酌度均拨、减免、对籴分数施行。
十八年五月二十七日,诏以汪召嗣为太府少卿、总领四川财赋军马钱粮、专一报发御前军马文字。先以总领四川宣抚司钱粮为名,至是罢宣抚司,始改为四川总领。
十九年二月十四日,诏诸路军马钱粮官乐禁并依转运使副、提举官,从臣僚请也。
二十六年正月十四日,诏诸军不得私役军兵,其城郭开张酒店,令户部总领司拘收。
闰十月十八日,四川总领汤允恭言:「乞令四川知通、签判、推判官同共依限催发州县赡军钱物,任满或非次替移,有拖欠数多,许从本所同所委官或就按劾。」从之。
十二月十八日,起居郎赵逵言赵逵:原作「赵达」,据《宋史》卷三八一本传改。:「陛下加惠远民,以四川在万里外,科敛条目户部稽考之所不及,故诏帅臣萧振等同共措置,欲以实惠摩拊疲弱,亦事有所当知者。蜀之取民条目繁巧,不可一概而视、按籍而决。盖有显其名而公取之者,激赏绢之类是也;隐其名而阴取之者,激犒钱之类是也;取之以甲而用之以乙者,畸零绢估钱为籴本钱之类是也。此三者若一 而视,万一蠲放所及,民有熟视而不知,徒为贪吏猾胥之幸者矣。欲望明诏振等,凡总领司钱物窠名,当先析为数条,曰此官与民通知者,此官与民不相通知者,必当根其所归。有欲除放,不于其官籍之名而于其人户之所从来,然后陛下实惠,州县不能

沮格。」从之。
二十七年七月二十四日,总领淮西江东军马钱粮方师尹言:「比年州县循习,不以军饷为念,钱物桩发有累月(西)[而]方起者,粮斛转漕有经岁而始至者,监司坐视,略不经意。乞择监司、郡守尤违慢者按劾以闻,重赐黜责。」从之。
八月九日,诏今后总领司互举改官之人,并依宪、漕等司举官磨勘。从左司谏凌哲请也。
二十九年八月三日,总领四川财赋军马钱粮许尹言:「四川见屯大军,用度至广,年额合起赡军。其间公然拖欠不催,漕司、州郡容庇,不加程督。即目未起钱引计七百二十余万道已行下分限催促外,欲乞候岁终从本所取逐路州县拖欠数目尤甚者,具申朝廷,重行黜责。」从之。
十六日,户部言:「湖广总领所将荆南戍兵仓库作一处安置,别立库敖。置监官一员,从朝廷差官;监门官一员,令本所于本府见任指使选差兼监。」从之。
十七日,总领湖北京西军马钱粮彭合言:「赡军之费宜有余,寄桩之数宜夙备。科拨钱粮,各有名色,其数未尝无余;寄桩有库,以待阙乏,军须未尝无备。历时之久,科拨之数诸路不及元额,而又买发银价最高,支用折阅则岁计不足,不免暗借寄桩以纾目前之急。累年如此,则夙备之数亏矣。伏望审究诸路起发赴军前不敷并买银折阅之数,就日科拨应副。」翌日,上谕宰执曰:「彭合所陈,卿等适进呈更支桩积(银)[钱]五十万贯,此乃一时之

事,彭合陈请却是岁计。若止论目前而不及岁计,恐于久远非便,宜速与措置。」寻诏每岁截拨四川合赴行在经总制无额钱三十万贯,贴助本所支遣。及于桩管御前激赏库银内计价支拨五十万贯,赴本所桩管。户部看详:「鄂州大军近年有不敷额钱,朝廷分上下半年贴降钱一百一十六万余贯应副。其不敷钱数增多,乃逐路监司、州军违慢,欲下总领官严紧拘催,须管及额。仍将违欠最多去处按劾。其买银折阅,乞下二广监司、帅臣相度措置,如何可以不致拆阅,及可与不可以其它物货买发,限一月开具利便申尚书省。」从之。
三十年三月一日,总领淮西江东军马钱粮都玹言都玹:或作「都洁」。:「江东所屯岁费缗钱近七百万,米以石计者近七十万,科拨虽有名,期限虽有日,官吏侵兑稽违,监司、守贰恬不加意。乞将监司、守贰以下弛慢尤甚者按劾,重赐黜责。其承行人吏即依无心力断罢,事理稍重者亦依条施行。」从之。
八月十一日,户部言:「江州驻札御前诸军合用钱粮,已令取拨江西合发赴本所三十年分桩管折帛钱二十万贯、江州桩管上供米三万石应副,续又科拨广东、湖南、江西每年合起赴行在经总制钱三十万贯,并于江州转般仓桩管。江西二十七年上供米内取拨三万石,与科见在大军钱物相兼应副去讫,更令于利州路合起发赴行在经总制钱内,自绍兴三十年夏季为始,

每年取拨一十万贯,并下行在榷货务都茶场,给降江西路末茶长短引共二十万贯,拨赴江州应副客人请买。同前项已科钱通共八十万贯,令本所置籍,排日拘催,起赴军前应办给遣。」从之。
十二日,湖广总领所言:「江州屯驻军马合用钱粮,依荆南差官应副创置仓库,合差监官一员,乞从朝廷注授;监门官一员,乞从本所于江州见任指使内选差。所置仓库粮审院印记,乞下文思院铸造给降。」从之。
十六日,湖广总领所言:「节次降到临安府一合同关子共三十万贯余,已卖到钱一万九千贯外,其余并无客人请买,却有降到三合同关子八十万贯,令本所卖钱桩管,比之一合同,颇为快便。乞许本所于三合同关子内已卖到银钱,对换一十八万一千贯,应副支用;乞缴还一合同关子,却行换给支末茶长短引共二十八万一千贯,应副支遣。将卖到钱拨还所借支过三合同关子钱,仍旧却揍八十万贯,依已降指挥桩管。」从之。
三十一年正月十八日,诏淮东总领司太平惠民乐局监官兼监镇江府大军仓,如遇本仓给纳,即令前去管干。以总领朱夏卿言,大军仓独员而药局职事简省故也。
四月十七日,四川总领王之望言:「乞将诸州军年额合起钱物,自正月一日至十二月终实起到库钱数比较,从上起发岁额无亏欠,又从下取亏欠最多处,各一十处,具知、通姓名申尚书省,

候逐官任满改授差遣日,乞朝廷参照勤堕,斟酌施行。」
三十二年四月十八日,〔王〕之望言:「四川诸州军三十一年终实到库钱比祖额递年并各增羡,即无亏欠最多去处。今取增数最多一十州,具知、通姓名申闻,乞籍记姓名,以待选擢。」从之。
四月二十七日,诏:「诸路大军每遇招收到人,并先具姓名报总领所,每旬委总领官及都统制就本所或教场同共当官填刺军号。其 用等不刺手面之人,亦令对众审问投名月日诣实。应干合得(依)[衣]粮之类,一面从总领所画自当日,并与按旬月日,两季径行帮勘支给,具数申省部照会,出豁科降。」
孝宗隆兴元年十月六日,诏户部于左藏西库见桩管钱内支降一百万贯,依省则纽折银二十万两,余数以会子贴支,前去淮西总领所交割桩管。
十四日,诏户部下左藏西库,于度牒、卖田钱内支会子二十万贯,前去淮东总领所交纳,贴助大军支使。
干道元年三月五日,户部言:「淮西总领杨倓奏:『契堪淮西总领所惠民局及杂卖场止是出卖药物,事务不多,乞将杂卖场并令惠民局官兼管。』本部勘当,欲依所乞,合以『监总领淮西江东军马钱粮所太平惠民局兼监行宫杂卖场』称呼。所有减罢去处,其已差下人并依省罢法施行。」从之。
同日,户部言:「杨倓奏:『本所大军库事务繁冗,未有监官,本所甲仗库职事简省,乞改差监大军库官一员,却令

兼管甲仗库。』本部勘当,欲依所乞,合以『监总领淮西江东军马钱粮所建康府户部大军库兼监封桩库御前甲仗库』称呼。」从之。
六月二十六日,户部侍郎王弗言:「欲乞诫饬逐路总领官,今后非被旨不得擅截纲运。如违,许从户部具名按劾闻奏。」从之。
八月二十五日,中书门下省言:「勘会淮东总领所系是拘催江东、浙西州郡钱米,虽有指挥许按发违慢官吏及浙西官亦许荐举,缘官称未正,事权不专,乞依鄂州总领官例,于衔内添『浙西江东财赋』六字,将合举官员数于二路通举。余并依旧。」从之。
十月十三日,户部员外郎、江西京西湖北总领司马倬言:「近承指挥,令取拨四川白契税钱一百五十万贯趁本所桩管,缘四川系行使铁钱地分,计置轻赍赴鄂州军前,止得七十五万贯,深恐缓急不足支用。今欲乞于内更行取拨五十万贯,补助三大军岁计支用。」从之。
十五日,(户部尚书)[尚书户部]员外郎、江西京西湖北总领司马倬言:「契勘本所应副江鄂、荆襄大军,(务事)[事务]繁多,乞检照元降指挥,特赐添置。」诏许复置干办公事、准备差遣各一员。
二年二月四日,枢密院言:「已降指挥:『三衙招收军兵、 用,本军申解枢密院,令承旨司用等仗审验人材,刺填军额。在外屯驻军,委本路总领官依此。』其在外诸军并不解赴总领所,止行关报姓名审验,预作到军月日,放行请给,无以关防。」诏总领所照

应三衙招 用军兵拍试格法指挥,一体施行。
二十八日,淮西江东总领杨倓等言:「乞将江东安抚司、建康府都统司酒库并拨付淮西总领(使)、本柄并应干动使等,其煮酒卖到价钱,除元本钱并行拘收应副作本外,将合得息钱并行拨还诸司。」从之。 所,得旨令共相度。欲将诸司酒库先次交割见管酒曲、钱米、麦
六月十五日,四川宣抚使虞允文言:「契勘四川宣抚自郑刚中以前未置总领所,今照得前来往川陕宣谕并任荆襄制置日,并依荆襄宣谕使汪澈已画降指挥,总领所随事所隶。今来乞依上件已得指挥。」从之。
闰七月四日,中书门下省言:「勘会已降指挥,差度支郎中唐珣前去湖广总领所,取索应干收支科降及诸路已未起发钱物,逐一究见诣实。所有淮东西总领所亦合一体委官前去。」诏差考功郎官沈复。
九日,尚书度支郎中唐珣言:「究实湖广总领所财赋,缘积岁不曾检察,本所恣纵,弊源甚多。欲望特降睿旨,今后每三年一次差官稽考,庶有畏忌,兼岁月不久,奸弊易见。」从之。
十二日,诏户部将江、鄂州、荆南三处军马岁用支遣实数并作一科,降付总领所,委本所自行审度,各从便顺分拨。
二十四日,中书门下省言:「勘会湖广淮东西总领所应干收支科降及诸路已未起发钱物,各已委官前去取索,逐一究见诣实。所有四川总领所,亦合一体,诏令虞允文措置施行。」从之。

八月十七日,度支郎中唐珣言:「湖广总领所自来差拨户部人吏,每有会问,并是本处人供报,本部人即供报不行。又缘替移频并,亦随官罢,所以不知首尾。欲乞并令发回,只令总领官于州郡、监司吏人踏逐选差,三年一替。其淮东西总领所并分差粮审院并依此。」从之。
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诏令湖广总领所印造新会子,通已未印造共三百七十万贯,将铜版依已降指挥缴申尚书省。其旧会子逐旋缴纳。
十二月二十六日,户部郎中、四川总领查钥言:「金州屯驻官兵岁计帮支钱粮数目浩瀚,缘相去遥远,本所属官元差置主管文字、干办公事各二员,准备差遣、差使各一员,昨准指挥裁减主管文字一员,准备差遣、差使各一员,今欲于元裁减属官三员内复置一员,差往金州干当佥厅职事。」从之。
四年正月九日,礼部言,新除户部郎官、四川总领查钥奏:「臣契勘本司赡军岁计,自绍兴三十一年军兴后,增招兵马,溢额数多,用度日广,别无科降,止是侵那库管桩积逐急应副,今亦殆尽。近准朝廷立定兵额,按月所添请受并无指准,又有因功转官添加请给,今年又系有闰年分,阙数甚多。(无)[兼]川路诸州内有旱伤,米价踊贵,比去年尤为阙乏。欲望照累政总领官体例,给降度牒五千道出卖,拘收价钱,庶几补助岁计支用。」诏降度牒一千道,紫衣师号共五百道。
二月三日,新(降)[除]户

部郎官、四川总领查钥言:「近降指挥,四川总领所应干收支科降钱物,令虞允文措置施行。欲乞令虞允文集四路漕臣各一员,同臣就宣抚司会算四川见今财赋所入之数,对立养兵多寡之额,使兵食、民赋出入相当。庶几军用赡足,免以匮乏频渎天听,实为久远之计。」诏从之。
二十九日,刑部言:「新除司农少卿、淮东总领吕擢奏:『逐路州军应有总领所钱米去处,欲乞量立殿最之法,许从本所检察按治。』本部看详,欲令诸路总领所于岁终将所管州军每州合发本所钱物十分为率,若拖欠及二分,知、通各展二年磨勘。或欠数太多,取旨知了;办数足,各与减二年磨勘。」从之。
十一月十七日,诏三总领合支官兵春冬衣,户部措置,今后并须管依行在官兵条限时日支给,不得依前迟延过时。
五年三月六日,淮西江东总领叶衡(亦)[言]:「准指挥,差属官前去庐州应副郭振修城官兵钱粮。照得虽有干办公事二员,内分一员专在池州军前给纳签厅,委是阙官,深虑 事。欲乞依鄂州例,更置干办公事、准备差遣各一员。」诏许辟差准备差遣一员,日后更不作阙。
八月五日,淮东总领吕擢言:「契勘本所属官已经裁减,止有干办公事一员。淮西总领所已置干办公事二员,近又申明辟差准备差遣一员,本司委是阙官,乞依淮西例置准备差遣一员。」从之。
十一月三日,户部言:「淮东西总领所奏:本所人吏旧请于大军

钱内勘支,立年限与补进义副尉。本部照得批勘合于大军钱内应副,更不添支食钱。其出职年限,欲自差到所充应十年,头名职级补授进义副尉。其递迁以次人各充应二年,通到所及十年,依今来出职年限补授。下淮东西总领所照会,湖广总领所亦依此施行。」从之。
六年四月一日,诏淮东总领所并归淮西总领所,令沈复通领,存留属官一员。铸钱司可减罢,并归发运司,存留干办公事二员,亦发归运司。
闰五月五日,中书门下省言:「勘会淮东总领所废并,司名合行并入。」诏以「总领两淮浙西江东财赋军马钱粮所」为名。
十七日,户部言:「总领两淮浙西江东财赋军马钱粮所为名,合用印记,今欲以『总领两淮军马钱粮所印』十字为文,将两所元印缴纳,庶几归一。」从之。
六月十七日,户部言:「淮西总领沈复奏:『淮东总领所事务至繁,正要稽考出入及检察粮审院批放,缘淮西相去隔远,难以革弊。兼照得淮东签厅从来不曾与务场仓库干涉,今欲依仿池州例,委自属官管干给纳。』本部勘当,欲依所乞,以『户部给纳所』为名,并令总领官往来提督施行。」从之。
七年五月四日,权知镇江府、兼权淮东总领蔡洸言蔡洸:原作「蔡洗」,据《宋史》卷三九○本传改。:「承指挥复置淮东总领,乞依旧作『浙西江东财赋淮东总领钱粮所』为名,户部给纳所却行废罢。所有应干合行事件,欲乞并依前后总领所官已得指挥施行。本所元管印记,近

缘省并,别降两淮总领所印记。今既复置,所有淮东总领所元印乞依旧行使。」从之。
八月二十五日,吏部言:「总领四川财赋军马钱粮所奏:『本所复置主管文字一员,专一主管金州本所签厅职事,乞依金州州县官,任满与转一官推赏。』本部契勘,荆湖路安抚、转运司属官到任,任满应得酬赏者,依条各随置司所在州县官格法推赏。本部欲依所乞,将本所在金州置司签厅官一员,依金州州县官到任任满已得指挥推赏施行。」从之。
九月二十四日,又奏:「契勘本所属官依发运司例,自与他州不同,止有四员,皆系选人,资望太轻,难于号令。欲望将本所属官尽差京朝官,许理本等资序。其见任者令终满今任,已差选人替官者各乞别与差遣。」诏依,余路总领所属官今后并差京官。
十月二十四日,诏令建康府于朝廷桩管会子内借拨五十万贯,应副淮西总领所支遣,却于元科马军司未到纲钱内拘收拨还,依旧桩管。仍开具起发纲运最稽迟数多去处当职官职位、姓名,申三省、枢密院。
八年四月十六日,权尚书户部侍郎沈复言:「今后遇总领所官赴行在奏(行)[事],淮东委守臣兼权,淮西、湖广委漕臣兼权。」从之。
淳熙元年三月十七日,诏淮东总领所差置催纲使臣三员,于小使臣内选差,专一往来催促大军钱粮使唤,仍理为资任,支破本等券钱。既而六年三月,淮西援例差置。从之。

四月十七日,淮东总领许子中言:「乞委诸路通判专一主管拘收逐州钱米起发赴所,旬具数目关报本所,每半年比较,以行赏罚。」从之。
二年十月二十五日,淮东总领钱良臣言钱良臣:原作「钱粮臣」,据《宋史》卷一六五《职官志》五军器监条改。下同。:「乞依淮西总领收趁茶盐等(钞)[钱]及额推赏。」从之。先是,元年三月,诏自今建康场务岁终收趁茶盐等钱及额,其淮西总领自任内岁终与比附左右司官,计日减半推赏,良臣援以为请。
三年十二月十七日,诏两淮总领所将收支钱物除依条合置库分并正赤历外,其余私历并创置库名并行改正。如将来朝廷差官点检得更有违戾,当重作施行。
四年七月二十四日,淮东总领所言:「镇江务场岁额收趁茶盐等钱增羡,官吏推赏并不曾经由本所,径自供申朝廷,致有权行抵当、拘催未到钱数至多。乞自淳熙四年,镇江务场官吏推赏,先从本所审实,方许施行。」从之。
六年三月二十四日,淮西总领盖经言:「诸州常平买朴酒坊往往侵损官课,乞从本所日下发并,自行措置兴开,依数认还常平元额。」从之。
四月二十一日,四川总领所言:「近准枢密院札子,以制置司申请威、茂州每年量立省计,为钱引一万四千道,数内成都转运司管认五千道,余九千道合从总领所添贴支拨。契勘本所岁计系专用应副四川屯驻御前大军支遣,即无科支诸州系省钱物窠名体例。其省计钱物,自来隶属逐路转运司科拨。」

诏本路转运司照应今年三月十九日已降漕臣手诏,将有余去处通融应副。
十年六月二十六日,淮西总领韩彦质言:「本所五酒库近蒙许辟差官,今乞先令权半年,见得实有心力,正行奏辟,通理为任。又乞差使臣五员籴买米麦。」从之。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四一 四川

四川
淳熙二年正月十五日,诏四川总领所自今将腐烂米斛别行变卖,不得支充军粮并零碎折支。
三年正月七日,四川总领所言:「金州屯驻官兵岁支钱引六万一千余道,系本所与宣抚司分认应副。今既罢宣抚司,置制置使司,其本司元认金州一半钱引合令制置使司。」从之。
四年正月二十五日,诏四川总领所将诸处桩积米常以新易陈,(乞)兑换支遣,不得以兑换为名,辄有侵借。如日前有借拨之数,即疾速补还。
六年二月三日,诏自今四川总领所茶马司遇岁终,各将本年经常及桩管钱物收支、见在,于次年正月开具作册,缴申尚书省。
十月十六日,四川总领李昌图言:「乞自今或有陈请事干本所财计,先下本州岛相度,裁其可否,然后施行。」从之。
八年五月一日,诏罢兴元、金州两处签厅,其总领所签厅职事依江陵府例,委各州通判兼管。以臣僚言「四川总领自来置司利州,去大军屯驻所在相远。昨缘军兴,恐关外四州待报迢递,遂于鱼关置一签厅,以便四州期会,差本所干办公事主之。后来为总领者不知当来所置签厅之意,

只因籴买一事,乃于兴元、金州复置两签厅,所差官妄作威福」故也。
十四年三月六日,四川总领赵彦逾言:「诸州桩积钱粮,乞令各路运使每季点检。」王淮等奏:「先降指挥,总领不与桩积米斛,本为淮东西、湖广三处,即不曾札下四川。」上曰:「蜀中粮斛,总领自当干预。彦逾既有请,可分明札下照会。」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四一 杂录

杂录
淳熙四年二月八日,诏:「三总领所出纳钱物并明附正历,不得再有侵借隐占。其州军纲运以时严紧催督,毋容拖欠。如复灭裂,重行责罚。」先是,总领所文帐多有侵借隐漏,遣官点磨。既条上其数,于是中书门下省言:「除赊欠占压虚桩之数别行契勘外,余见管并别库寄收与州军拖欠钱物共一千五百八十余万。内三百余万系无侵借及不曾附帐历钱,已改拨桩管外,历尾见在钱四百八十余万贯存留总所,认数桩收,以备急阙。仍令拘催州军淳熙元年至三年未起纲运七百九十余万贯,与建康、镇江场务月收窠名并淳熙四年所科岁计,应副支遣,已有宽余,其私置库历悉行改正。日后收支各立式行下,每岁开具申奏,以防渗漏。」因有是诏。
十月二日,诏总领系与发运监司序官,职任尤重。自今在任一年已上者,亦许除郎。
五年五月十一日,诏淮东西总领所各置市易库一所,不得往外州回易。先是,遣使驱磨总所钱物,回易例从废罢,钞引入纳,遂不及常平之数。淮东总领叶翥尝以为言,至是户部侍郎单夔复请依旧于市易、回易

库发泄钞引,故有是命。
七年七月二十四日,左司郎中杜民表言,乞住罢诸路总领、漕司营运。上曰:「朕欲罢此久矣。内外诸军添给累重之人,每岁共不过三十余万缗,别作措置支给。」于是诏两淮、湖广、四川总领所,两浙、四川转运司,营运并日下住罢。即逐司将截日终见管本息钱物实数逐一开具申尚书省,其诸军家累重、大官兵合添支钱,已一面别作措置支拨。既而八月诏,两浙本钱已拘收外,余各限指挥到日,先将本钱尽数发赴元来去处,依旧窠名桩管。其收到息钱,依已降指挥疾速开具申尚书省。
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户部言:「湖广总领所申,除湖南创置飞虎军,系别降钱物应副外,有江鄂州、江陵府屯驻及襄阳府出(成)[戍]共四大军,并差出德安府、随、郢州、信阳军、光、黄、沅、靖州、常德府及大冶、麻城县等处军马,合用淳熙十七年分岁计钱物,乞科降。本部准淳熙九年十月二十一日指挥科降,每月以五十八万九千四百三十余贯为约,一岁计钱七百七万三千二百贯九十四文。今科拨下项:京西襄、郢等处见屯军马,合用铁钱,令转运司于舒、蕲州见桩管并续铸到铁钱内,各取拨七万五千贯赴湖广总领所交纳。所有诸路州军纲运钱,科拨五百七万二千六百八十二贯一百四十七文。数内有四川提刑司催发钱二十五万二千四百三十贯,近缘免起三年,乞下舒、

蕲州,于今年分铸到正剩铁钱内,各取拨一十二万五千贯赴本所补还。朝廷钱贴降二百万五百一十七贯九百四十七文,数内贴降四川总领所拘桩纲运钱并贴降江西茶短引各一十五万贯,拘截四川合起行在窠名纲运钱三十万贯,朝廷应副四川免起三年钱六十万贯。京西提举司见桩钞盐钱内取拨三十万贯,就发鄂州桩管。去年改换江西茶长引二十万贯,榷货务都茶场于见在散乳香内品搭给降二十万贯,就拨鄂州军前大军库卖引司桩管。茶引钱二十七万五千贯,其余一百二万五千五百一十七贯九百四十七文,乞行下都茶场品搭(印)[给]降江西、湖南北茶长、短引,应副给遣。」从之。
十二月十九日,臣僚言:「应外路诸司总领所,(今)[令]于得替日将应有钱物开申省部,其新到任人亦限一月内将交到数目从实具申。」从之。
绍熙二年三月二十五日,知靖州姚 言:「乞将广西运司今年未支本州岛岁计钱二万贯,及绍熙三年分岁计三万贯,仍旧行下湖广总领所,照元例于茶引钱内支拨,却令本司于每年应副湖广总领所钱内一并起发交纳。以后年分岁计,只乞就本所支降。」诏湖广总领所依靖州所乞事理施行,所有广西转运司每岁合应副靖州钱,仰本司起发赴总领所交纳,理充岁计钱数。
三年七月十二日,淮西总领所申:「干道四年,淮东总领乞将逐路州军应有总领所钱米去处,量

立殿最之法,本所检察按治。刑部、大理寺看详,欲令诸路总领所于岁终将所管州军每月合发本所钱物十分为率,共拖欠二分,知、通各展二年磨勘。或欠数太多,重作施行;如了办数足,各与减二年磨勘。已得旨依淮东,至今遵奉,每年各有赏罚,独本所因循弛慢,今欲至岁终检举施行。」从之。
八月九日,诏淮东西、湖广总领所,各将截日终见桩管金银钱会等数目,仍取见诸州军得熟分数,逐一从实开具申尚书省。
绍熙五年十二月三日,太府卿、淮东总领叶适言:「去冬内藏库取去淮东总领所五十万贯,军民相语,往往觖望。万一更有支取,民力之所以穷竭,州县之所以败坏者,正为兵数太广,兵食太费尔。乞明诏有司,自今除每岁批放外,并将有管实在数目逐一开具,该载式册,要使朝廷通知有余不足之数。其非缘军前事,无得辄称支移起发,欲以他用。虽有中旨,许执奏不行。俟储积果多,戎大简核,朝廷经制既立,然后议窠名之重轻,省拨定之数目,宽减州县,还以予民。」从之。
九日,淮西总领郑湜奏:「总领之职,在于调度粮饷,稽察军政而已。干道八年,总领周閟欲兴酒利,始奏乞拨诸司酒课并归总所,管趁御前并朝廷净息钱三十万贯,递年又抱认净息钱二十五万贯,又增认建康府税钱一万贯,通管趁到净息钱五十六万贯。自拨并之初,朝廷约束方新,诸司不肯过数造

酒,亦不敢私自酤卖。数十年来,诸司私造之酒月增岁盛,始者举在城之酒利惟归一总所,故所亏课额不为甚多。后来裂为四五,各私其利。酒课既已暗分,每年(尝)[常]亏净息二十余万,往往皆侵移经常钱兑发,及别作营运补掩。见今已侵过经常钱四十四万余贯,拖欠朝廷桩管钱八十三万余贯,若不以利害分明控告,向后转见狼狈。乞矜念总所之职本为给粮饷、察军政,许将见在本钱给还诸司,自行酤卖。」诏令总领所依旧酤卖,每岁除合纳内库钱照数解发外,所起朝廷桩管钱全与减免,诸司息钱权减四分之一。仍自来年为始。
庆元元年正月五日,中书门下省言:「淳熙二年十月指挥,镇江务场岁终收趁茶盐钱及额,淮东总领官与比附左右司官,计日减半推赏。又淳熙四年七月指挥,镇江务场每岁陈乞收趁茶盐等钱增羡,官吏推赏,从淮东总领所审实,一岁收趁到钱比额增羡,其所卖钞引等钱委是已拘收钱物数足,本所即具保明供申推赏。照得淮东总领既依淮西总领推赏,其务场收趁课额自合提领趁办。」诏淮东总领所照淮西总领所事体提领措置施行。
嘉泰二年十月一日,新淮西总领王补之奏:「总领所岁计系朝廷科拨州军上供钱斛应副支遣,使郡守尽数拘桩,如期解发,不至有 指准。窃见漕、宪、常平茶盐、坑冶司皆以各州通判为主管官,盖权有所归,究心督促。倅

厅非州郡比,无供输之烦,免支费之扰,断不敢移易借兑。乞令总领所将诸郡合解本所钱斛委本州岛通判充主管官,专一拘辖催促,应限起发,须管本年之内数足。本所逐季稽考,其间宣勤职守,取一二申奏旌赏。如或弛慢不职,欠负最多,按劾责降。所有诸州起发钱斛,每岁令本所于次年三月终比较,不许展限,具发足、实欠殿最名衔以闻,乞行赏罚。」从之。
闰十二月二十一日,淮东总领所奏:「照得淮西总领司近画降指挥,专委诸郡通判充主管官,拘辖合发钱米,催督起解。所是淮东财计理合一体,乞令本所将诸州合发钱粮专委逐处通判一员,置籍拘催,主管催发,一依淮西总司已得指挥施行。」从之。
开禧元年十一月三十日,臣僚言:「恭惟高宗皇帝以诸道财赋分置四总领所,而又以王人领之,其为虑深矣。比年以来,赋入亏于前后之相因,事权弛于劝惩之不及。假如一州财赋隶于总所者以十万计,今岁偶因水旱而亏其一,若未甚害。奈已亏者不复增,来岁逐以九万为率矣。使岁及九万犹云可也,今岁亏一岁,后来者复援亏多之岁以为率矣。故曰(财)[赋]入亏于前后之相因。且宪、漕诸司之势必行于郡县者,以刑狱之冤滥,讼牒之稽违,财赋之欺隐,诸司皆得以察之。下至当职官之去留,承行吏之罢复,诸司皆得以专之。至诸司耳目之所不接,又巡按得以及之,故郡县于诸

司财赋,类不敢亏,惟总所则异是。兼置司之地去所部或千余里,间有及二三千里之远者,势有所不接,令有所不行。岁终比较,展减磨勘不过三二年,其间又有夤缘幸免者,而惩劝之术穷矣。故曰事权弛于劝惩之不及。夫前后之弊非可以骤革,劝惩之法亦未易骤加,乞于郡守离任之日,各令具本任内合解总所财赋有无亏欠。如亏者即诘其由,重加责罚。至若在任尤弛慢者,亦许总所按奏。如此则诸郡知畏,而财赋必不致有亏,缓急必不致误事。」从之。
嘉定三年十一月九日,臣僚言:「四川总领所与东南三总领所事体不同,参政王之望总蜀赋日盖尝论列,以为东南将帅统军旅,户部总财赋,朝廷制其予夺盈虚之柄,所以东南总领责任稍轻。又朝廷在近,凡事有所倚重。今四川去朝廷路遥,又总所不与兵事,凡有调度之费,据其所需应副,若非朝廷主张假借,使之有以自立,则缓急难与财赋作主。此说最为明白。至开禧用兵之初,宣抚使程松以私意恳嘱权臣,遂令四川总领所照江淮、湖广体例,并听宣司节制。自是本所财赋,两宣司动(辙)[辄]干与,且不时取拨金帛。逆曦包藏祸心,用度无艺。自安丙诛叛之后,继为宣抚使,虽仍指挥之旧,其实总所全赖左右扶持,以至今日。但军政、财赋,既有攸司,所当各专任责。今宣司结局,改置制置大司,当核实军政,撙节钱粮,以宽总所

馈运。总所当斡旋储蓄,极力措置,以应军须,不应复累大司。所有权臣一时元降节制指挥,合行厘正。其制司与总所往来文移,既是制置大使系执政大臣,总所合用公申。如将来止是制置司,欲合止用公牒。庶几名正体顺,两司 和,不致(止)[上]误国事。」从之。
六年十月二十八日,臣僚言:「两淮榷货务场,自奸臣变法,创置提辖一员。嘉定二年,臣僚以其费用日广而财计展转不行,奏请省罢。未踰半载,朝廷仍旧差官。方其增置,固以贪吏侵欺出纳之无限也;及其省罢,则以官吏廪禄费用之尤多也。今此司再复,非以课额之有亏乎 尝以两司申请利害考之,镇江一司提辖未再置,时所管钱会犹足以支数月,今反空匮赤立,不可支吾,岁给降者不啻百万。建康一司每月认支之额既已省减,而朝廷给降月犹不下十四五万。夫差官三四任,更历四五年,课额不登,给降如故,而徒增二司官吏费用,所谓长立而马益癯也。今若逐岁指降钞引,令总所自行发卖,择一干官提其大纲,万一钞引未甚流通,虽不免陈请给降,岂不省增置官吏廪给之费!况供帐幕帟,徒御使令,欲与诸司并驱,今又有增而无减乎!乞将镇江、建康分司提辖职事并令总所交割管掌,各令归班,别与差遣,实经久之利。」从之。
十一月十四日,监察御史黄序言:「国家置四总领所以董军饷,半天下之赋入皆在焉。又于建

康、镇江各有榷务一司,斡茶盐之利以通商贾。曩时科降钞引,不为撙节,客商入纳,利源繁伙,军额多阙,支遣嬴余,总所得专其权,朝廷无所稽考。间有私自封殖,利己干没,而罚徒具文。此榷务所以专置分司,在前日行之为宜也。自分司之后,逐岁钞引掯数科降务场发卖,登载文历,出入明白,为辖官者不过谨出纳之司而已,流通则桩管月廪,阙乏则告急于朝,虽有他巧,无所施之。考之累政,借拨朝廷钱物不知其几,总所坐享其逸,朝廷实任其劳,无乃体统倒置者邪!向者以积弊而厘析之,今以其无弊而复归之,名正辞顺,故复(推)[榷]务于总所为便。或者谓专置一司犹不足以供亿,而总所安得力而给诸。审如是,则以王人委寄之隆而但曰催督纲运云者,无乃择易而辞难乎!夫钞引即钱物也,以变卖而为支遣,其数不易。万一入纳稍迟,支遣不敷,则以总所钱物通融之,此犹朝三而暮四也。钞引在是则钱亦在是,况科降出纳,大数灼然,逐时打算,毫发无隐,特不过使总所任向来之责而朝廷不为分司之累尔。榷辖一司官吏皆可省罢,欲乞将镇江、建康两处务场日下结局,仍旧付之总领,庶几事权归一,无所扞格。」从之。
八年正月二十五日,吏部言:「淮东西、湖广总领所昨来系援引户部例差置催纲官,徒费廪给,合照户部例一体住罢。」详见户部门。
九年正月二十七日,司农卿、淮西总领胡槻奏:「本所干

办公事一员,分司池州,事权既专,责任亦重。池州一军岁蒙朝廷科降钱一百九万余贯,全藉分司干官拘催。缘累政皆系堂除选人,资浅望轻,州县固已轻视。又往往多非其人,到任即以文字为急,职业多不留意。只嘉定八年一岁之间,失催钱四十余万贯,常是本所那拨添凑支遣。望将上件窠阙发下吏部,照格法差已作县合入资序人。庶几资望稍高,必能办职。」从之。
十四年二月八日,总领四川财赋军马钱粮所奏:「利州大军库系四川根本所在,日逐收支钱物,委是繁伙。其监官两员,从元申获绍兴十六年七月二十九日指挥,许从本所选择保明奏辟。近准朝廷差下新官杜璋,本所已行遵奉外,窃虑以后不经本所审量,或有癃老疾病、精力不逮之人,径行赴部注授,庙堂无缘得知,委碍本所出纳。乞将上件监官两阙日后免行差注,止从本所择材奏辟。」从之。
十五年正月二日,朝奉郎、守军器监、淮东总领岳珂奏:「本所自绍兴间创置淮东一路军马,尽在镇江府大军仓官专一任出纳之责。近年边备未撤,王师宿淮就(成)[戍],军兵粮米多移在淮南交受支遣。昨来扬州大军仓前政总领亦创辟仓官一员,已蒙朝廷从请。今楚州比扬州事体尤重,本所支遣镇江月支二万四千五百余石,扬州一万一千六百余石,楚州一万四千五百余石,委是一体,不可阙官。久例于楚州州官兼摄,

各有本职,不能专心管干,遂致纲运积压,不以时交,委实利害。今欲照扬州大军仓体例,创置监楚州大军仓官一员,专一管干,隶属本所。乞从朝廷选差一次,或从本所奏辟,庶几官有定守,军储可以给足。」诏从公选辟经任无过犯、有举主人一次,仍以监淮东总领所楚州户部大军仓系衔。既而珂又奏:「本所置司镇江,相去动数百里,不惟出纳经常钱米、交受纲运数目繁瀚,要任得人。窃缘久例,沿边郡县通判、判官、知县兼受给,曹官、主簿兼仓库,指作兼职,不复经意,榜历支遣,率付吏手,递互推托,不与交受,正缘受给官不曾入衔,因此视为不切。窃照淮西总领所昨来陈乞通判主管官并带淮西总领所签厅职事入衔,及赴所批书,今来本所正与事体一同,乞朝廷详酌,特赐札下楚、扬、真、泰、盱贻军通判,高邮军判官,天长、六合知县,并各带淮东总领所受给钱粮职事入衔。除扬州已有专官外,余并于满替前一季预申本所,于见任官内从本所踏逐选差。或见得下政可委就差承代管干,其受给并仓库官遇差兼满替,并赴本所批书。」从之。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四一 圣政所

圣政所
【宋会要】
绍兴三十二年孝宗已即位未改元。六月二十三日,诏曰:「朕惟太
上皇帝临御三纪,法令一新,粲然备具。嗣位之初,深惧坠失。其议设官裒集建炎、绍兴以
来所下诏

旨条列以闻,朕当与卿等恪意奉承,以对扬慈训。」续
诏专委权吏部侍郎
徐度
、权刑部侍郎
路彬
措置裒集。
九月十一日,诏 令所可改为编类圣政所。
十二日,吏部侍郎凌景夏言:「近年间有勋臣之家经省部理诉,稽之令甲,姓名不载,难以施行。兼在元佑党禁如文彦博、司马光、吕公着等,以至靖康、建炎以来,忠臣义士奋不顾身以卫社稷者,类多有之,皆略而未编,亦盛世之阙典也。愿诏有司,精加讨论,庆历、建中靖国所载或有未尽,悉令添入。元佑、靖康、建炎以后有合籍记者,接续修纂,以光中兴,天下幸甚。」诏就委编类圣政所接续修纂。
十月七日,吏部侍郎兼编类圣政所详定官徐度、起居郎兼编类圣政所详定官周必大言:「本所奉旨接续修纂功勋、忠义臣僚事迹,合要昨来庆历、建中靖国编载未尽勋臣及元佑、靖康、建炎以来建立功勋卓然显著忠臣义士职位、姓名及所立功勋事迹,逐一参考编纂。欲望许从本所移文诸路,专委监司遍下所部州军搜访,如有前项勋臣及忠义之家,许令子孙或近亲供具职位、姓名、所立功勋实迹、见存干照,经所属陈乞,本州岛保明,录白缴申朝廷,下所参照施行。」从之。
十八日,圣政所言:「已降指挥,将 令所改为编类圣政所,有应干合行事件,欲乞并依 令所前后申请已得指挥施行。」从之。
二十四日,诏尚书左(朴)[仆]射陈康伯提举编类圣政

所,参知政事史浩同提举。隆兴元年正月,浩拜右仆射,提举仍旧。
十二月六日,吏部侍郎兼编类圣政所详定官凌景夏、起居郎兼编类圣政所详定官周必大言:「奉旨编类光尧寿圣太上皇帝一朝圣政,合要建炎元年五月(十)[一]日以后至绍兴三十二年六月十一日以前三省、枢密院时政记、起居注,参照编类。欲乞下日历所并移文谏院、后省,依年分逐旋关借或钞录,用毕封还。并合要诏旨草槁参照,已得指挥许差人于学士院就行钞录,本所人吏乞下皇城司支给敕入宫门号二道。兼本所检讨官除本处请给外,其所添御厨第三等折食钱,若于本处所请名色次数相妨者,欲乞不理为名色次数支破,仍自供职日为始。人吏请给,昨来 令所旧请则例,系依绍兴禄格禄秩申明,并绍兴十三年六月二十八日支米指挥支破施行,仍自差到所日为始。」从之。
隆兴元年三月十六日,诏:「编类圣政所修纂光尧寿圣太上皇帝圣政,凡大号令、大政事今日合遵行者,并编类门目,每月投进。其编年纪事候书成日,一并进呈。」以本所详定官凌景夏等有(等)[请]也。
五月十九日,诏编类圣政所并归日历所,依旧宰臣提领。其检讨官二员以馆职兼,仍令日历所人吏先行遣。
同日,编类圣政所言:「接续修纂功勋臣僚、忠臣义士事迹,合行并归国史院,欲实封用印牒送。」从之。
十月四日,诏编类

圣政所检讨官差秘书省校书郎王东里、正字程千里兼,其圣政文字秘书监、少同预编类。
干道二年闰九月二十九日,国史日历所上《光尧寿圣太上皇帝圣政》六十卷。进书仪注、官吏推恩,详见日历所门。
十月五日,提举编类圣政蒋芾言,本所官吏欲限三日结局。从之。其详见日历所。
淳熙十六年三月二十一日,国史日历所言:「奉旨:『寿皇圣帝临御岁久,典章法度粲若日星,可令日历所编类成书,朕当遵而行之,仰称付托之意。』本所今具下项:本所编类寿皇圣帝典章法度,乞以『至尊寿皇圣帝圣政』为名;欲从日例就监修国史提举,以提举编类圣政系衔;所修圣政文字,欲乞每月就监修国史过局日聚议供呈。检讨官二员,以馆职兼,乞朝廷差置,仍乞以兼国史日历所编修圣政检讨官系衔。即下干预修纂日历本所官秘书监、少、著作郎、佐,见修纂日历,乞依昨来修进《光尧寿圣太上皇帝圣政》,同预编类。所修《圣政》系就用本所应干国史文字照使,昨来修进圣政系今日历所人吏兼行遣。其取会文字并漏泄条禁并乞依本所前后已得指挥施行。仍乞就用日历所记行使,本所人吏更不添置。如遇文字冗并日,依例顾工书写。及应干支用,合于公使钱内支破,每月入历批勘一百贯。合用修书纸札、朱红、物帛等,欲乞从本所逐旋具呈监修国史,下杂买务收买。」并从之。
闰五月一日,诏知枢密院事兼参

知政事王蔺提举编类圣政。
七月九日,诏秘书省秘书郎黄由、校书郎王叔简并兼国史日历所编类圣政检讨官。
绍熙元年七月八日,诏左丞相留正监修国史,提举编类圣政。
二年十月十三日,诏太常博士章颖兼国史日历所编类圣政检讨官。
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国史日历所上《至尊寿皇圣帝圣政》五十卷。
二十五日,国史日历所编类圣政言:「《至尊寿皇圣帝圣政》今已进呈安奉了毕,所有本所诸色人将来推恩,内不愿转资合得折资钱,并经修不经进使臣人吏等推恩犒设钱二千贯文。今来务从省减,更不支降,止候推恩(止候推恩)指挥下日,从本所具的确人数申明朝廷,行下户部,依例入历批勘。」从之。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四一 经略使

经略使
【宋会要】

《哲宗正史 职官志》云:掌总护诸将,统制军旅,察治奸宄,以肃清一道,凡兵民之政皆总焉。系边任则绥御夷狄,抚宁疆圉,若甲兵屯戍、刍粟馈运,则视其缓急盈虚而移用之。掌凡战守之事,即事干机速边防及士卒抵罪者,听以便宜裁断。其属有勾当公事、管勾机宜文字、准备将领、准备差使。
【宋会要】

元丰元年五月八日,熙河路经略使张诜乞举文资一员准备差遣,点检常平钱谷。从之。
十月十四日,鄜延路经略使吕惠卿乞以本司回易库抚养士卒等本钱别置库,不得杂公使钱,从经略司变易,止(克)[充]抚养士卒及赏觇事人,如小事止支系省钱。诸路并乞依此。从之。
三年正月十三日,龙图阁直学士韩缜以分画河东地界文字来上,诏录付河东经略司,令帅臣亲掌。
六月二十四日,诏就近经略使所在封桩,委茶场司管勾,如封桩钱物法。自今有羡钱准此,岁终(辄)具数以闻。
四年七月三日,诏鄜延、环庆、泾原路经略司各支封桩钱十万缗招纳蕃部。
九月十七日,知延州沈括言:「西贼聚兵,各在本路对境,虑大兵既入境,贼乘虚寇袭,即乞令监司或以次官权州事,臣以经略都总管司职事领在城兵往照应。」从之。
十二月三日,李宪言:「准敕差权泾原路经略使,其熙河路都大经制并节制秦凤路军马,合与不合依旧兼领 陕西诸路经略、转运司合应副本路兵马军须粮草,其经略使、监司乞许臣弹劾,以次当职官乞许臣一面遣官劾罪。陕西、河东见任文武官,乞许臣不拘常制选委应副,虽有违碍,并即发遣,如敢占留,并科违制。乞差近上禁军一指挥为牙队。」诏熙河经制并节制秦凤路依旧兼领,所乞牙队差神卫,余

并依奏。
二十二日,熙河路都大经制司乞差兰州官,诏以四方馆使、熙河路副总管、兼知河州李浩知兰州,候修会州毕,差充兰会路经略安抚副使。
五年正月二十六日,客省副使、知诚州谢麟言,乞增割户口山川并降属县名额。诏以麟知沅州,主管沅诚州沿边安抚公事。置兵马监押职官、司户参军各一员,并令谢麟举官一次。诚州官任满,依沅州酬奖。
二十九日,诏进士锺传为兰州军事推官、泾原路安抚制置司主管机宜文字。以李宪奏充 用,又言其从军有功也。
二月四日,文思使、文州刺史、内侍押班李舜举为照管泾原路经略司一行军马,兼参议军中大事。
六年八月二十一日,诏赐环庆路经略司度僧牒千,为钱十三万缗,别封桩。
七年十月九日,诏内藏库支紬绢各五十万匹,于熙渭州经略司封桩。
哲宗元佑元年十一月五日,权发遣(泰)[秦]州、兼管勾秦凤经略安抚都管司范育言:「知州系帅臣将下公事,乞不许通判同管。」从之。
是岁,诏陕西、河东经略安抚都总管司,自元丰四年后应缘军兴添置官属并罢。又诏罢经略安抚司管勾官。
二年六月二十二日,诏自今沿边臣僚奏请创置更易事,并先付本路经略安抚司详度利害以闻。
【宋会要】

淳熙六年四月四日,广西经略安抚刘焞言:「本路宾、邕、昭、象等州见有劫盗公事一十五火,未曾结断。自来候提刑司请覆取会,或奏听敕裁,动淹岁月。今来湖南宜章贼徒陈峒等窃发,与本路抵接,本路州县单弱,久有篡囚越狱之风,或恐凶徒越逸。检准干道重修敕,诸军干边防或机速,机宜事干机会,理须从权速请,不可淹留待报,余条机速准此。并(请)[诸]军犯罪事理重害,难依常法而不可待奏报者,许申本路经略安抚司,酌情断遣讫以闻。罪不至死者不许特处死。余犯情重自依奏裁法。乞许经略司索取各州勘到情 ,将迹状显著、赃证明白之人一面约法,依上件敕条酌情断遣,候事定日依旧。」从之。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四一 安抚使

安抚使
【宋会要】

诸路灾伤或边境用师,皆特遣使安抚,事已则罢。其河北、河东别置司长任。景德三年,置河北沿边安抚使,以雄州知州充。又有副使,以诸司副使以上充,不常置。都监,以合门祗候以上充。并掌北边戎机、交聘之事,副使、都监迭巡所部。大中祥符元年,置河东安抚司,管勾官二人,一以代州知州充,一以合门祗候以上充。今陕西沿边大将帅亦皆带安抚使名。近制,官轻则为管勾安抚司事。
凡诸路安抚之名,并以逐州知州充,掌抚绥良民而察其奸宄,以肃清一道。京东东路以青州知州充,西路以郓州知州充,京西北路以许州知州充,南路以邓州知州充,荆湖南路以潭州知州充。其河北路有定州路,有高阳关路,有真定府路,有大名府路,并带马(并带马)军都总管,而庆、桂二州带经略安抚使。
旧制,凡诸路安抚使之名并以逐州知州充,掌抚绥良民而察其奸宄,以肃清一道。两浙东路以绍兴府,两浙西路以临安府,江南东路以建康府,江南西路以隆兴府,淮南东路以扬州,淮南西路以庐州,荆湖南路以潭州,荆湖北路以荆南府,福建(州)路以福州,京西南路以襄阳府,广南东路以广州(广南西路以广州),广南西路以静江府,成都府路以成都府,利州路以兴元府,潼川府路以泸州,夔州,并以知州充。内广南西路、成都府路、

潼川府、夔州路并带兵马都钤辖,余路并带马步军都总管。内广南东路带主管经略安抚司公事,广南西路带经略安抚使。
【宋会要】

咸平三年八月,以京东州郡夏雨连绵,河防冲决,民避灾流徙,颇废农业,遣太子中舍张舒、合门祗候张禧遍往逐州军县镇安抚,候到,同共体量。应经黄河水渰浸并避水权徙他处者,所在长吏倍加安抚,不得搔扰。及令逐州军具析水全坏田产及只浸田苗者人户数,无致虚破省税。不经水灾人户,亦仰州县安抚,不得接便差扰。
十月二十三日,以翰林学士王钦若为四川安抚使,国子博士袁及甫副之,合门祗候李成象同勾当安抚事;知制诰梁颢为陕西(格)[路]杀并为已杀人不降外,余死罪降从流,流从徒,徒从杖,杖已下释之。死罪合该减降、情理难恕者,疾置以闻。真宗复谕钦若等曰:「朕以观省风俗,尤难其人,数日思之,无易卿等,各宜宣布德泽,使知朕勤恤之意。」 安抚使,秘书丞李易直副之。所至录问系囚,除十恶至死、官典犯正枉法赃,致杀人、劫杀、谋杀、
四年八月,以兵部尚书张齐贤充泾原仪渭邠宁()[环]庆鄜延州保安镇戎清远军安抚经略使,知制诰梁颢副之。帝以边将玩寇,朔方粮道艰阻,故命齐贤等使焉。赐袭衣、金带、白金有差,即命驰骑而往。发日,仍命宣徽南院使周莹祖于琼林苑饯之。
五年十二月,遣使(请)[诣]河东,与转运、总管司同议安抚麟州界来归三部族等,赐以金币,护迁于内郡。先是,麟州三部族首领

勒厥麻族帐甚多,自浊轮寨失守,相率内附,诏分配河东界。至是,边臣言勒厥麻常往来贼境中勒:原作「勤」,据《长编》卷五三改。,虑复叛去,帝且以蕃汉杂居非便,故有是命。仍俟贼境宁谧即放还。
景德元年五月一日,以兵部侍郎、知永兴军向敏中充西路沿边安抚使。先是,贼迁死,延州路钤辖张崇贵言,乞自朝廷遣使吊问,仍望遣大臣至边上召贼所亲信张浦定议,故命敏中经度之。
十月,以兵部尚书、知青州张齐贤兼青淄潍等州安抚使淄潍:原作「溜维」,据《长编》卷五八改。下同。,都提举青淄潍等州转运并兵马巡检贼盗公事;知制诰丁谓知郓州,兼郓齐濮等州巡抚使,提举郓齐濮等州转运并兵马巡检贼盗公事。《锦绣万花谷》:景德中,丁谓充郓齐濮安抚使。时契丹稍南,民奔杨刘渡,舟人邀利,不时济人。谓取死囚斩于河上,诡言取民钱者,舟人大恐,旦夕不敢停济。
十一月五日,命户部判官郝大冲诣邢、洺、磁、相、澶、滑、怀、卫、河阳、通利军安抚。
九日,命都官员外郎孔揆诣河东路安抚。
十六日,命都官员外郎王砺、秘书丞许洞、殿中丞皇甫选、大理寺丞李渭乘传诣澶州,安抚河北惊移渡河百姓,仍严戒所至无得搔扰。
十二月二日,命殿中侍御史刘益、殿中丞皇甫选诣郓、濮、淄淄:原作「留」,据《长编》卷五八改。、齐、青、潍等州潍:原作「维」,据《长编》卷五八改。,安抚河朔惊移南渡之民。仍诏河南州军常切存抚,令随处于寺观安泊,无致失所。
七日,命右正言知制诰陈尧咨、御史知杂李浚安抚河阳、怀、卫、泽、潞等州,都官员

外郎王砺、秘书丞许洞安抚开封府界、滑、郑等州。以戎人遁去,告谕闾里,所至放强壮归农。
八日,遣侍御史高贻庆、三司户部判官郝大冲、通判天雄军周渐、知天雄军节度判官张绅分诣河北州军,招抚人民,悉令归业。 盗结集未擒获者,督官吏讨逐,仍招诱首身。暴露骸骨,令逐处埋瘗祭奠。
二十四日,遣内殿崇班杨保用、合门祗候胡守节、供备库副使安守忠、通事舍人焦守节分往河北东西路,赍敕书抚问,及体量官吏、将校、强壮等自戎人入寇已来备御勋绩,条(例)[列]以闻。
二年五月,就命交州国信使邵晔为广南西路沿海安抚使。时岭表传言黎桓死,诸子争立,谨边备也。
三年四月十四日,以雄州团练使何承矩为河北沿边安抚使,西上合门使李允则为副使,榷易副使杨保用为都监兼提点诸州军榷场。
四年三月十三日,鄜延钤辖张崇贵言:「赵德明输诚请吏,贡奉之使道路相属。望依北面例,择官吏有干、知边事者为沿边安抚使,疆埸事务听裁以便宜。」真宗以四鄙宁静,不欲增置官局,罢之。
大中祥符三年五月,河东安抚司请半年一入奏边事,如有急切,不拘此限。从之。
八月,帝将祀汾阴,属江淮不稔,令诸路各带安抚使。乃命知升州张咏兼江南东路安抚使,本州岛驻泊,都监李重睿、合门祗候蔚信并为都监;知洪州王济兼江南西路,文思使靳怀德、洪州都监张英并

为都监;知扬州凌策兼淮南东路,文思使杨继卿、合门祗候程君济并为都监;知庐州高绅兼淮南西路,东染院使刘汉凝、合门祗候耿缓并为都监。仍出手札谕咏等:「辖下州军虽不系灾伤处,亦常安抚,无令堕农,扇摇逃移。凡民田未收及低下至旱损处,具(折)[析]收放分数以闻。常平仓及官仓斛,虽令减价出粜,窃虑逐处官吏不体察地方灾旱轻重,加减价例相远。(径)[经]旱人户如得雨,已种夏苗,即来春易为接救;如未下种,亦须斟量赈贷,免致来春阙少。江淮州军欠折斛权(任)[住]理纳。仍令所在州、军、县于公私空闲屋宇权居泊逃移人户,不得驱逐暴露,致枉有夭伤。阙少粮食,减价出粜。人户抛下屋宇桑枣,令本县及地邻常照管,具数收系。及灾伤州县常行约束,不得追扰。应缘江淮并沿河州、军、县、镇阙食之处,自来差人牵拽纲运牌筏、(檐)[担]擎转递物,并以兵士代之,及破官钱顾人应副。转运、制置司配率物色及乡村追紏工匠打造官物,自来扰民者,并权住。应街市贫乏人户无钱收籴斛,如觉饥饿,便擘划煮粥,均匀支散。官员有贪浊深刻、昧于绥抚者,速具事状、姓名以闻。应州军蠲纳司见收欠负及依省司定限校料,无可陪填及该赦(敕)除放,省司未明指挥者,并权住区分,开坐闻奏。其饥民有卖椽木、牛皮者,并支官钱收置,以济人民。」
四年六月,诏曰:「朕以寡德,临兹庶方,靡忘中旰之

勤,冀洽阜康之治。眷言江介,迄彼淮滨,水旱相仍,田畴几废,缅念黎庶,予怀恻然。宜令起居舍人、直史馆李迪为江淮南安抚使,合门祗候张利用为都监,存问里闾,察访官吏,讯详犴狱,宽节财征,务适便宜,用图安集。」
八年八月,诏:「如闻同、华、虢州、河中府、陕府岁颇不稔,或有流民,特命使车,往宣朝旨,务令安堵,用副轸怀。其令侍御史李行简乘递马往彼体量,招诱安抚,各令归业。仍计会转运司同共相度,将见管斛除留准备外,置场出籴,及量与赈贷救济,无令失所。如少阙斛,即令转运司那拨应副。逐州今年见欠夏税,并特倚阁,秋税仰体量擘划以闻。」
十月,新差知泰州曹玮言:「蒙差兼泾原仪渭州镇戎军沿边安抚使,虑有安抚司文字,乞铸印行使。」从之。时宗哥觕嘶罗立文法,聚数十万,遣人奏,愿讨平夏以自 。上以为戎人多诈,虑缓急寇边,侵扰熟户,先命周文质监(经)[泾]原军,又徙曹玮是州,兼两路事以备之。赐玮公用钱三百万,仍诏自今不兼安抚者给其半。《大一统志》:曹玮事宋,以泾原钤辖兼知渭州,移知太州,兼缘边安抚使。玮尝出巡城,以城上遮版太高,召主者令下之。主者对曰:「旧如此久矣。」玮怒曰:「旧固不可改耶!」命牵出斩之。僚佐以主将老谙兵事,罪小宜可赦,皆谏。玮不听,卒诛之,一军慑伏。西蕃犯塞,候骑报寇将至,玮方饮啖自若。顷之,报寇及城数里。及起贯戴,以

帛缠身,令数人引之,身停不动。上马出城,望见贼阵有僧奔马往来于阵前检校。玮问左右曰:「彼布阵乃用僧耶 」对曰:「不然,此彼国之贵人也。」玮问军中谁善射者,众言李超。玮即呼超,指示之,曰:「汝能取彼否 」对曰:「凭太保威重,愿得十骑裹送至阵前,可以取之。」玮以百骑与之,敕曰:「不获而返,当死。」遂进射之,一发而毙。玮以大军乘之,贼众大败。出塞穷追,俘斩万计。玮在郡,有士卒十余人叛寇赴贼中,军吏来告,玮方与客奕鸉,不应。吏亟言之,玮怒,叱之曰:「吾固遣之去,汝再三显言耶!」贼闻之,亟归告其将,尽杀之。玮之守郡也,州之西止于文盈关,关之所在最为要害。关之左右皆蕃族也,玮以恩信结之,咸为之用。故秦州每岁出兵,以守文盈而已。所守既寡,则州兵虽少而足用,粮草可以自给。自后帅臣守其旧规,不敢增改。初,张吉知秦州,生事,熟户多去,蕃部惊扰。至是,凡前拒王师者皆伏匿。玮令纳马赎罪而还故地,至者数千人,厮敦因号南市,即秦、渭咽喉也。自弓门至威远共置塞十数,亭障桥梁相望,浚濠堡四百丈。既而唃厮啰以十万众入寇,玮击于三都谷,败之。迁客省使、康州防御使。玮有德于秦,秦人请立碑纪功,有诏褒美,改华州观察使、鄜延路环庆等路安抚使。
九年五月,以知辰州曹克明为宜融桂昭柳象邕钦廉白等州都巡检使,兼安抚使,管勾溪洞公事。
天禧元年五月,诏曰:「仍

岁之内,蝗旱为灾,穑事靡登,流民相属,托居人上,情用惘然。临遣使车,循行方郡,询访谣俗,安集里闾,式宣宽大之恩,副兹勤恤之意。宜令殿中侍御史张廓往京东路,薛奎河北路,判三司盐铁勾院张绅两浙路,判三司度支勾院韩庶、合门祗候贾象之江南路,判三司都催欠凭由司张师德、合门祗候曹珣淮南路,体量安抚。所至不得乐宴游从及多借官犍、舟舡,长吏无得迎送。」仍谕廓等,除依累降诏旨出粜斛赈贷外,劝诱富民以斛减价出粜,仍速具数以闻,当依例酬奖。民有流庸失所者,多方招诱。廓又言:「所至州军民有储蓄斛者,欲劝诱举放与贫民,候秋成日依乡川体例,子本交还。如有少欠,官为受理。」从之。
二年二月十六日,以西上合门副使张照远为河北沿边安抚副使,以内殿崇班、合门祗候常希古管勾河东沿边安抚司事。
九月,遣三司度支判官周实驰驿往同、耀州、河中府体量招抚,各令归业。应经灾伤人民有折变拨移税赋者,依近降敕除检放外,据合纳分数与免折变,止就本州岛送纳。如愿校勘折斛,依仓式例折纳。
三年三月,河北缘边安抚使、知雄州刘承宗言,北面有密报事宜,其通判官已下勿复参闻。从之。
八月,诏曰:「近以洪河,溢于东郡,申戒官吏,即谋缮修。顾以资储资:原作「兹」,据《宋大诏令集》卷一五二改。,急于营度,而京畿近地,河朔奥区,境邑之间既邻于封壤,刍茭之用爰赖于委

输。已命攸司,各伸良划,酌其经费,遂彼便宜。虽纶诏屡行,务从于优恤;而黔黎在念,弥切于矜怜。特遣使车,往伸存抚。宜令判度支勾院方仲荀往京东路荀:原作「旬」,据《长编》卷九四改。,判户部勾院刘烨往京西路,盐铁判官刘平往河北路,体量安抚人民「人民」上原有一「使」字,据《宋大诏令集》卷一五二删。。应有合宽恤改更事件,与转运使副、所在长吏会议施行。」
四年二月一日,以淮南、江浙灾伤州军谷贵民饥,命都官员外郎韩亿、合门祗候王若讷驰驿体量安抚,及发常平粟减直出粜,(勤)[劝]诱豪族出粟粜济。如愿以斛振民者,等第酬奖,及委发运使规度应副。
十一日,以利州路及阶、成州民饥,遣侍御史姜遵、合门祗候张士安驰驿安抚。
三月,命知制诰吕夷简、引进副使曹仪往益、梓路安抚,以两路物价翔贵故也。夷简言:「所有各谷贵民饥州军见系囚,望许与本州岛长吏等量情理从轻决遣,及所至州军召集官吏、将校传宣抚问。又逐州民户愿以斛救饥民者,元敕等第酬奖,望出给空头告敕付臣,就(被)[彼]书填姓名给之。」从之。
九月,命三司监铁判官刘错乘递马往永兴军安抚犒设,及建道场斋醮。
五年正月,以职方员外郎、直史馆章得象,合门祗候张士安,驰驿京东路体量安抚,以水灾故恤之。
仁宗天圣元年正月,以三司盐铁判官张傅、合门祗候张永德往京东、淮南水灾州军体量安抚。
三年六月二十二日,命龙图阁待制范雍、客省副使曹仪充陕

西沿边州军体量安抚使。诏雍等所至州军犒设军员、使臣,并察访边民利害,及体量官吏能否,内有贪浊深刻、昧于绥抚者,具姓名以闻。
四年七月,命三司户部判官高觌、如京副使高志宁往河北路应经水灾州军体量安抚。
六月七日,以扬州、润州、江宁府江水涨溢,漂溺居民及(怀)[坏]官司舍宇数千间,遣太常博士、直吏馆高餗,合门祗候刘永证,往淮南、两浙体量安抚。所至不得宴乐游佚及令官吏迎送,并多差公人,别致劳扰。
八月,命三司户部副使王鬷充河北沿边安抚使,六宅使、康州刺史刘承颜副之,以水灾故也。
七年七月,命三司户部副使锺离瑾为河北安抚使,西京作坊使范仲淹副之,以水灾故也。
康定元年六月,御史知杂张奎为京东体量安抚使,内殿崇班、合门祗候杜赞仁副之。
庆历二年四月,京东安抚使陈执中请河北沿边安抚司凡得契丹事宜,并移报本司。从之。
三年十月,诏置湖南安抚司。蛮贼害潭州都监张克明、桂阳监巡检李延祚,故有是诏。
五年正月二十八日,以参知政事范仲淹为资政殿学士、知邠州,兼陕西四路沿边安抚使。
十一月十四日,诏以边事宁静,贼盗止息,知郓州富弼、知青州张存并罢安抚使,知邠州范仲淹罢陕西四路安抚使。
六年三月,诏陕西四路经略司,凡民间利害及边事并报知永兴军、陕西安抚使程琳。
九月

二十八日,以三司户部判官崔峄为荆湖南路体量安抚。时蛮犹未宁,特命峄往议讨除、招安之。
八年四月,诏置河北四路安抚使,(从)[徙]知成德军、资政殿学士韩琦为定州路马步军都总管,兼安抚使、知定州;《事文类聚》:韩魏忠献王琦,益利路人饥,为体量安抚使。公至则蠲(祖)〔租〕减税,以募人入粟招募壮者,刺以为厢、禁军,撮剑门关,民流移欲东者勿禁,全活饥人百九十万。蜀人曰:使者之来,更生我也。知澶州、尚书礼部侍郎王拱辰高阳关路,知瀛州瀛:原作「羸」,据《长编》卷一六四改。;知永兴军、右谏议大夫鱼周询真定路,知成德军;时旧相贾昌朝判大名府,已带安抚使。先是,枢密院使夏(谏)[竦]请分河北为四路,至是乃有此诏。
六月,祠部员外郎、集贤校理张掞往河北体量安抚军民。
七月,诏河北四路安抚司,凡移用军粮、钱帛,并牒报转运使司。
十二月,诏御史知杂何郯为利州路体量安抚使,供备库副使宋守约〔为〕副使。
皇佑三年八月,诏遣使体量安抚诸路,御史知杂李兑、西染院副使王道恭京东路,起居舍人同知谏院陈升之、左藏库副使李赓淮南、两浙路,侍御史韩贽、内殿承制郑余懿荆〔湖〕南、北路湖:原无,据《宋史》卷一二《仁宗纪》四补。,三司户部判官韩绛、内殿崇班翁日新江南东、西路。时七路艰食而长吏多非其人,及转运司颇肆科率而民不聊生,帝因命中书择使以按视之。
四年六月,诏知广州、桂州自今并带经略安抚使。
八月,改新知秦州

孙沔为荆湖南路、江南西路安抚使,入内内侍省押班石全彬副之。
五年二月,以天章阁待制田瑜、三司度支副使周沆为广南东、西路体量安抚使。
至和元年五月,以御史知杂郭申锡为河北体量安抚使,西上合门副使张希一副之。初,河朔荐饥,民多流徙,至是稍复归业,故遣使安辑之。续诏申锡经制边事当须密行文字,毋或张皇。
六月十二日,高阳关路都总管、兼安抚使、知瀛州陈升之言:「乞下雄州及沿边安抚司,今后每体探事宜,并关报本路安抚司。」诏河北沿边安抚司,候有紧急事宜施行讫,即便关报。
二年九月,诏河北四路安抚司:「河朔天下之根本,而官吏多非其人,恐缓急败事。其体访知州及主兵官之材否,具以名闻。」
十月二日,殿中侍御史赵抃言:「京东路青、郓二州各带安抚使,近年差两制、前两府臣僚以镇抚之。今曹佾知青州,李端懿知郓州,御史言其不便,乞检会改差有才谋、经任使两制已上臣僚。」诏札示佾、端懿。
嘉佑元年三月,以三司盐铁副使李参、文思副使窦舜卿往荆湖北路安抚。初以本路转运使李肃之及知辰州宋守信讨蛮人彭仕羲,而知荆南王达与肃之数论事不合,互有奏论,(逐)[遂]遣参等往体量之。
六月,以知制诰韩绛为河北体量安抚使,《事文类聚》:韩康国献肃公绛,字子华。江淮、两浙岁饥,以公体量安抚江夏东西二路,到部则发仓

廪,赈贫乏,问百姓疾苦。西上合门副使王道恭副之。
二年四月,以右司谏吕景初景:原作「谨」,据《长编》卷一八五改。后同。、左藏库副使李绶为河北路体量安抚,以河北数地震故也。
七日,以侍御史朱处约为刑湖北路体量安抚,以下溪州蛮彭仕羲余党未附也。
十一月二十五日,左司谏吕景初言:「定州、高阳关置帅,至重其事,如刺探敌情、关报事宜、捕捉境贼奸细、屯田塘水等之类,付沿边安抚司,其它军政悉归帅府。」从之。
三年六月,命侍御史丁翊为夔州路体量安抚,以本路旱灾也。
五年七月,诏知许州兼京西北路、知邓州兼京西南路安抚使,以判许州贾昌朝、知邓州魏瓘领之。
嘉佑五年八月,以吏部侍郎余靖为广南西路体量安抚使。《言行录》:余襄公靖,字安道。嘉佑五年,交趾(冠)〔寇〕邕州,杀五巡检,驿召公以为广西体量安抚使。公至则移檄交趾,召其臣费嘉佑诘责之。嘉佑惶恐对曰:「种落犯边,罪当死,愿留取首恶以献。」即械送五人送钦州,斩于界上。襄公帅二广几十年,恩信被于异域,如交趾、大理、特磨、南诏之国,皆可以颐指承使,公之文武之才可谓具矣。
嘉佑六年七月,以起居人、同知谏院龚鼎臣为淮南路体量安抚,侍御史陈经两浙路体量安抚,以水灾故也。
治平二年正月二十六日,命知制诰王陶为陈许(颖)[颍]蔡州开封府界诸县安抚使,权三司户部副使张焘为南京宿亳曹濮济单州广济军安抚

使,以灾伤故也。益公集:张忠定公焘外和内刚,临事有仁者之勇。在蜀四年,尤着惠爱,百姓皆画像以事。后帅李璆赞云:「公昔在蜀,千载一人;公今去蜀,千百其身。愿公再来,以慰斯民。」盖实录也。
治平四年四月十九日,神宗即位未改元。命诸路体量安抚使:龙图阁直学士韩维陕西路,天章阁待制陈荐河北路,天章阁待制孙永京东路,三司度支副使苏痴京西路,并只往灾伤州军。维免,以(赵)邵亢代之。上以亢未尝历陕西任,以永代之,而差李中归京东。
是年十一月十九日,诏赐银三十万两,于永兴军封桩,听经略司支用。从韩琦请也。
熙宁元年五月二十一日,枢密院言:「近北界刺两属人户充义军,致人户逃避,来雄州存泊。及探到事宜甚多,沿边安抚司并关报高阳关路安抚司。安抚使总一道之寄,岂可都无关预!欲令今后关报到北界事宜,及理会两属人户、辨正疆封,以至榷场利害、塘水增损,或沿边安抚司处置未当,或淹久未决,并须移文,密切商议,不得转分彼我,务要协心,从长济务。或所见不同,即具利害以闻。亦不得迁延观望,致失事机。」诏可。
四年八月九日,置洮河安抚司,自古渭寨接青唐、武胜军一带地分,应招纳蕃部、市易、募人营田等事,并令同提举。秦州西路蕃部及市易等公事,王韶主之;调发军马及计置粮草,即令秦州经略司应副。
五年八月十六日,以武胜

军为镇洮军,以引进副使、带御器械高遵裕兼知镇洮军,依旧秦凤路钤辖、同管勾沿边安抚司公事。所有本军合置官,令安抚司奏举。
十月二十三日,龙图阁直学士、集贤殿修撰刘庠知成都府,罢兼安抚使。先是,以茂州边事,令冯京兼成都府利州路安抚使,至是渐平故也。
十一月七日,诏熙河经略安抚司,凡有差发军马,常切契勘,如非警急,并令计食调兵,不得与转运司辄分彼我,枉费军储,致缓急阙误。
政和三年七月十三日,诏京东路安抚使司可创置本司勾当公事一员,以京朝官或选人充,许从安抚司奏辟。其请给、人从,并依保甲司勾当官条例施行。
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诏移京西路安抚于河南府,京东路安抚于应天府。
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龙图闾学士、前梓州路计度都转运使、泸南招讨统制使赵遹言:「三省、枢密院同奉御笔:『晏州夷贼犯顺,王师出征,拓地千里,建置五城,悉隶泸州,接连交广,外薄南海,控制十州五十余县,团、纯、滋、祥州、长宁军属焉,边寄宜重,依河东代州置沿边安抚司。(安抚司)孙羲叟〔应副钱粮,颇闻宣力,特除〕集英殿修撰此节衍文、脱文,均据《长编纪事本末》卷一四一删、补。、知泸州、泸南沿边安抚使、提举梓夔两路诸州军巡检兵甲公事;吴子厚充梓夔路兵马都监,同主管沿边安抚司公事,泸州驻札。』臣窃以元丰中以乞弟犯顺,移武臣钤辖知泸州,领沿边安抚司事, 因军兴权时之宜。比至事定已罢,后来因循,未

曾措画。其知梓、夔两路,节制于泸州,事权甚重,而朝廷付与甚轻。今日圣训所画,蔽自宸衷,平时责其抚绥怀柔,则易以文吏,缓急责其控捍制御,则付之武臣,一举可谓两得矣。乞赐详酌,泸州文臣知州,俾令依武臣知州例,带梓夔路兵马钤辖。仍乞(上)[止]以泸南安抚使为名,统隶两路内外诸州,更不带『沿边』二字,贵得开府置帅,事权归正。」诏泸南主管钤辖职事知州,可今带梓夔路兵马钤辖入衔,仍以泸南安抚使为名,去「沿边」二字。
宣和二年三月六日,诏泸州守臣带潼川府夔州路兵马都钤辖、南沿边安抚使。
十一月九日,大名府路安抚使邓洵仁言洵:原作「询」,据《宋史》卷三二九《邓绾传》改。:「近降朝旨,诸路监司及帅臣添置属官并罢。臣契勘河北、河东两路与诸路事体不同,欲望特令依旧存留。」诏大名帅司属官可特行存留三人,候籴买等事就绪日,依近降旨挥减罢。
十二月十五日,诏罢置辅郡,内(颖)[颍]昌府带京西北路安抚。
三年五月六日,臣僚言:「睦贼猖獗,大兵奉行天讨,已见平靖。虑班师之后,余孽尚在,理宜措置。窃闻太宗皇帝尝以蜀寇虽平,尚有残孽,因命赵昌言为安抚招讨之。神宗皇帝亦命刘瑾知虔州,兼江西安抚、兵马钤辖。今乞以杭、越知州并兼本路安抚使,镇抚一方。」诏抚、越州、江宁府守臣并带安抚使,两浙东西、江东路钤辖,并依本路选差。
九月二十一日,诏洪州守臣可依江宁府带安抚使。

六年四月十四日,诏潼川府守臣可带潼川府诸州路兵马钤辖,惟泸州止带管勾泸南沿边安抚司公事,仍差武臣。
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诏河阳、开德守臣并带管内安抚使,以知州兼充。
高宗建炎元年六月二十一日,宰臣李纲言守备:「当于沿河、沿淮、沿江置帅府,皆带使名、要郡以控扼。其帅府文臣一员,充带安抚使、马步军都总管;武臣一员,充副总管。要郡文臣一员,带兵马钤辖;武臣一员,充副钤辖。次要郡文臣一员,带兵马都监;武臣一员,充副都监。安抚使总一路兵政,许便宜行事,钤辖、都监参与。每朝廷调发军马,则安抚使措置办集以授副总管,率副钤辖、都监、总兵以行。如安抚使自行,即漕臣两员,一员留本路摄事,一员随军以治钱粮;提刑文武各一员,专切巡历,以治盗贼。见今路分钤辖、州钤辖可以改充今来新制,其不可倚仗人,令安抚司具名以闻。」从之。继而江南东路安抚钤辖司言:「被旨于沿江置帅府、要郡,本路帅府文臣一员充都总管,武臣一员充副总管。要郡江、宣州,文臣各一员,带兵马钤辖;武臣各一员,充副钤辖。次要郡池、饶、太平州,文臣各一员,带兵马都监;武臣〔各〕一员,充副都监。路分钤辖、州钤辖可以改充今来新制,江宁府知府见带一路安抚使,合与不合便以马步军都总管系衔 及要郡钤辖、都监,知府带钤辖、都监依此,所有置武臣副钤辖、都监,

亦未审合与不合便行改充今来新置。」诏合带马步军都总管系衔,置武臣副钤辖、都监,合改充。
二十八日,宰臣李纲言:「沿河沿淮沿江诸路置帅府、要郡、次要郡,使带总管、钤辖、都监以寓方镇之法,许其便宜行事,辟置僚属、将佐以治兵,不数年间,必有可观。今日控御之策无大于此,佥谓帅府、要郡之制可行,但未可如方镇割隶州郡。」有诏:京东东西路、京西南北路、河北东路、永兴军路、淮南、江南路、两浙东西路、荆湖南北路皆置帅府、要郡,以要郡帅府为安抚使,带马步军都总管,要郡带兵马钤辖,次要郡带兵马都监,皆以武臣为之副。改路分为副总管钤辖司,许以便宜行军马事,辟置僚属依帅臣法,屯兵皆有等差。遇朝廷起兵,则副总管为帅,副钤辖、都监各以兵从,听其节制,止官愿行者听。转运司一副一员随军,一员留本路,提点刑狱弹压本路盗贼,遇有盗贼则量敌多寡,出兵会合,以相应接。本路帅臣当职官措置兵马,先就绪者当优议旌赏。
二年三月八日,诏:「诸路虽各建帅府,然于一路见任官吏初无节制指挥,致翫习常态,缓急难以集事。宜令诸路安抚使便宜节制施行。」
五月十七日,诏:「应将副虽在他处驻札,随将兵住营或出戍去处,知州带管内安抚使,亦令听节制,并依本路安抚使法。」
九月十六日,臣僚言:「淮南西路已依祖宗制,庐州为帅府,带一路安抚使,而寿

春府又带管内安抚使。若以朝廷置帅之意,其管内安抚虽系要郡,亦合听从帅司节制。欲乞应受管内安抚使节制处,凡有军期,并专从本路帅司号令。」诏诸路管内安抚使,军期事并听帅司节制。如将兵屯戍就粮在本州岛,听管内安抚使节制。
三年五月三十日,尚书省言:「今相度,欲将江、池、饶、信州为江州路,知州带本路安抚使;建康府、太平、宣、徽州、广德军为建康府路,知州带本路安抚制置使。其节制江东路军马及江州知州带『江东湖北』四字入衔并除去,所贵名正事成,号令归一,任责稍专。」从之。
闰八月二十二日,臣僚言:「诸州守臣既带安抚,又兼制置,及许便宜,是特朝廷生杀之权。若行之于兵马边防之间,即为大利;若夺所隶州军财计,为害不细。欲乞依祖宗良法,止许漕使转输本路财用。」诏除用兵许依应便宜指挥,余不行。
四年正月二十四日,诏温州见措置防托,捍御贼马,其守臣可令带管内安抚使。
五月二十四日,诏京畿等路州军既分为镇抚使,其逐路安抚使并罢。
二十七日,诏:「诸州守臣比年以来往往陈乞带管内安抚使,不过欲增置官吏,辟举亲识,无补事功。其诸州守臣见带管内安抚使可并罢。」
同日,三省言:「湖北路系分镇建帅地分,内鄂、岳州正在大江之南,与江、洪州接境,今欲拨属江南路。沿江一带道里阔远,若依旧只于建康、江州两路置帅,或

恐照管不尽,缓急有失机会。今欲将江南东、西路州军分置三帅总辖:内鄂州路安抚使于鄂州置司,拨鄂、岳、筠、袁、虔、吉、南安军为所隶;江州路安抚使于江州置司,拨江、洪、抚、信州、兴国、南康、临江、建昌军为所隶;建康府路安抚使于池州置帅,拨建康府、池、饶、宣、徽、太平州、广德军为所隶。契勘建康府本系置帅去处,缘本府至镇江府不满二百里,相去太近,而往江州计一千四百里,远近不伦。独池州正在镇江、江州之间,若置帅于江州,则沿江四帅相去道里甚均,实为利便。」从之。
六月九日,尚书省言:「临安府旧带两浙西路安抚使,昨降指挥权移于镇江府置司,其临江府见兼两浙西路同安抚使。今来防秋在近,窃虑帅臣事体不专,难以倚办。」诏临安府罢两浙西路安抚使,余依已降指挥。
十五日,尚书省言:「自来二品以上官为诸路帅臣,即与侍从官并职名稍高之人一等安抚使,显见无以区别。欲乞今后诸路帅臣如系二品以上,即为安抚大使,其系衔则镇抚使体式。」从之。
十六日,太尉、奉国军节度使、两浙西路安抚大使、兼知镇江军府事刘光世言:「今来创置安抚大使之意,是欲控制一路,不独治镇江一府而止。若使只守镇江,即与别郡太守同为守土之臣,缓急别郡有警,均碍常制,不敢离任。欲乞将镇江府别除守臣或添置通判一员,专主民事,光世专充浙西安抚大使,随宜

从便置司,惟不得出离本路。」诏镇江府特添置通判一员,令具名奏辟。余依。《名臣言行录》:刘光世为江东西安抚使,置背嵬亲随军,皆鸷勇绝伦、一以当百者。
七月二日,臣僚言:「今之帅府虽有一路安抚之名,一旦有(惊)[警],惟知城守自保,不相应援,则溃败必矣。契勘逐路帅守虽带总管或钤辖、都监之名,然既是守土,难以统兵出援。昨来朝廷措置,帅府有副总管,要郡有副钤辖,次要郡有副都监,而又将兵旧各有将副,此皆统兵之官,正欲以备急难,相为应援者也。然比年以来,所差除者多是不知兵之人,军中利害既不能语,出战行阵又不素习,或老耄而不任事,或以杂流滥居,或以技术超擢,徒冒其名,缓急之际不可倚仗,必至烦朝廷出师而后已。且其官不职,不过虚费禄廪而已;若统兵官不职,则生灵性命所系,其害甚大。欲望应逐路副总管、钤辖、副都监及将副等,并令枢密院置籍拘定。仍依祖宗差除将领故事,并以曾历边任、曾立战功、谙知兵略之人任其职。遇有(惊)[警]急,即以次就近起发属郡将兵策应。其土兵、弓手,即委提刑统领,协力救援。若邻路有警,坐视不救而致失利者,重行诛责。」诏令枢密院遵守。
十四日,知越州、兼主管两浙东路安抚司公事陈汝锡言,乞添置干办官一员。诏特许添差干办公事二员,令陈汝锡踏逐奏辟,其阙候任满日更不差人。
二十三日,诏江南

路已分三帅,逐路各置准备将领四员、准备差遣六员、准备差使八员、准备使唤十员。
八月一日,诏朝散大夫、(真)[直]徽猷阁范正己充两浙西路安抚司参谋官。先是,两浙西路安抚大使刘光世言:「正己系范文正公亲孙、范纯礼之子,趣操蕴藉,有父、祖风,劲正敢为,议论高远,众所推服,乞许于额外更置参谋官一员。」故有是命。
十五日,诏两浙西路安抚大使许置参谋、参议、主管机宜文字、主管书写本司机宜文字官各一员,干办公事官五员,其请给令尚书省立定则例行下。尚书省言:「今定参谋、参议官,欲依本路提举茶盐官例支破;主管及书写机宜文字、干办公事已上,欲京朝官依通判、选人依签判支给;准备将领、准备差使、使唤、使臣,欲并依本军逐等官见今所请给则例支破。」诏依拟定内支散,供给人更不支破驿券。
十一月六日,诏诸路安抚使兼知州者,安抚司事干监司,系职事不相统摄,合用关牒。有本州岛事干监司,其知州官系太中大夫、观察使以上,应用申(伏)[状]者,书检不系名衔;知州官未至太中大夫、观察使,合用申状。
〔绍兴元年正月十日,诏:「建炎〕四年五月二十七日江南分三路置帅并置都转运司指挥更不施行此处所补文字,据《宋史》卷二六、《建炎要录》卷四一所载相关内容。二书皆系于正月戊申日,是月己亥朔,戊申为十日。又二书皆述置江东西、荆湖东西凡四安抚之事,此处却只及荆湖东、西二路,显有脱文。读者阅此,当参考前引二书。。一、以鄂州、岳、潭、衡、永、郴、道州、桂阳监为荆湖东路,于鄂州置安抚司;以鼎、澧、辰、沅州、靖州、邵、全州、武冈军为荆湖西路,于鼎

州置安抚司。其荆湖南北路转运司改为荆湖东西路转运司,通管两路财赋。其湖南提刑并提举茶盐官,并改充荆湖东路。其荆湖西路,合创置提刑并提举茶盐官,管干职事。」
同日,尚书省言:「昨措置江南分置三帅,系以某州路安抚使为名,今来鄂、岳既已拨隶荆湖东路,及江南仍旧分东西、路,其帅臣亦合随所拨路分系衔。」诏吕颐浩充江东路安抚大使,兼知池州;朱胜非充江南西路安抚大使,兼知江州;高卫充荆湖东路安抚使,兼知鄂州。余依已降指挥。
八月十六日,福建路安抚司言:「福州改为帅府,本府移文江南西路安抚使司,取会到改置帅府合差置准备差遣五员,准备差使一十员,准备将二员。乞许依江南西路安抚使司已得旨挥差置,从本司踏逐奏差。」诏特许依江南西路安抚使司,置准备将领二员,准备差遣、差使各五员,余依。
九月一日,诏全州今后遇有军期,许听广南西路经略安抚司节制,互相应援。时广南西路兵马都钤辖兼主管本路经略安抚使司公事许中奏:「广西路桂州系置帅去处,北至本州岛界百余里,地势平坦,无甚险固。自界首至全州八九十里,重冈复岭,多有险阻,缓急可以措置把托。缘全州系属湖南路,于广西经略司未有节制,若割全州隶广西路,实为经久利便。」故有是诏。
同日,中书门下省言:「江东东:原作「南」,据《宋史》卷二六《高宗纪》三改。、西路旧以建康府、洪州为帅府,置两路

安抚大使。今东路大使兼知池州,西路兼知江州,二州地势僻隘,非建康府、洪州之比,有失祖宗分道置帅、增壮国势之意。」诏江南东路安抚大使兼知建康府,西路兼知洪州。所有洪、池守臣,今后选差武臣,其绍兴元年正月十日江、池州帅司并安抚大使兼知逐州指挥更不施行。
十一月四日,诏承事郎王趍充广南西路经略安抚司干办公事,专一提举左右江峒丁及收买战马等公事。
十二月二日,知江州、兼沿江安抚使胡舜陟言:「本州岛与池州并带沿江安抚使,今池州已依王进所乞,辟差主管机宜文字、干办公事各一员,准备差遣共五员,今欲令依池州例。」诏江州安抚司属官依池州例,许差五员,前降辟差七员指挥更不施行。
二年四月十二日,诏江南东西路、两浙东路安抚大使司,准备差遣以辟文臣,不得过十五员;准备差使以辟武臣,不得过十五员。为定额。其见差下人限指挥到日,并令依条减罢。先是,江南东路安抚大使吕颐浩言,本州岛准备差使、差遣元有不限员数指挥,故有是命也。
十一月二十三日,江南西路安抚大使司言:「得旨,诸路帅司带宣抚者并罢。契勘本司所兼德安府、舒、蕲、光、黄、复州、汉阳军七州军,系以宣抚使司行移文字。今来既置宣抚使名称,未(当)[审]只以大使司称呼,唯复以德安府舒蕲光黄复州汉阳军安抚使司为名。兼所管七州军职事仍

旧,所有属官一员、人吏五名,仍乞依旧存留管干。」诏以江南西路安抚大使司称呼,余依。
三年三月十一日,诏舒、蕲州今后控守事务,听江州沿江安抚司约束措置,仍依旧隶属江西帅司,应大事从帅司处置。内黄州遇盗贼窃发,就近委湖北安抚司遣兵应援。其岳州系长江上流紧切控扼之地,可依江、池州例,守臣带沿江安抚,并候盗贼宁息日依旧。从知江州、主管沿江安抚司公事(从)孙佑请也。
十二日,诏沿江三大使司许置参谋、参议官、主管机宜文字、主管书写机宜文字各一员,干办公事三员,文臣准备差遣、武臣准备差使、准备将领各以五员为额,其溢额人并依省罢法施行。以中书门下省言「昨除沿江三大使,所辟官属缘当时(今)[金]人尚未北去,兼李成、马进贼马在近,所以增置员额数多。今来边报宁静,别无 寇,其属官理宜裁损」故也。
二十六日,知扬州、淮南东路安抚使、马步军都总管汤东野言:「今来总管一路军马,并令听帅司节制,其淮东泰州知州张荣、承州知州王林见各带浙西安抚大使司统制,未审合与不合改听淮东帅司节制。」诏并合听淮东帅司节制。
四月十三日,淮南西路安抚胡舜陟言:「乞依汤东野已得指挥,置回易,及差使臣回易,所过州县免税。」诏许踏逐文臣两员主管,仍令礼部给降江东、两浙空名度牒共二百道,充本路支用。余依汤东野已

得指挥。
五月二十日,诏新差知池州、兼主管沿江安抚公事陈规改充沿江安抚使。以规系从官,故有是命。
七月,知庐州军州事、兼淮南西路安抚使胡舜陟言:「本州岛近来作镇抚使日隶属江东安抚司,今来已罢镇抚,依祖宗旧制,带一路安抚使。往年本路安抚即与江东安抚统属,况是本司取禀军务,上有都督府,又有淮南东、西路宣抚使司,欲乞本州岛免隶江东安抚司。」从之。
十二日,知扬州、兼淮南东路安抚使汤东野言:「自到郡,上下空匮,凡仓场、府库、吏舍之类,并是创建。役人顾直、官吏俸给,皆仰给所赐钱物。昨朝廷所赐金银,专以赡给军兵,今将罄竭,其它皆是逐旋经营支用,委是不足。窃虑将来监司不恤本州岛系是兴复之初,将平时事体一例根刷钱物、拘占粮食,使本州岛措置不行。欲乞札下本州岛,应干经画到些少钱物,许那移支用一年,仍免监司根刷拘占。」从之。
六月二十一日,江南西路安抚大使赵鼎言:「本路昨兼管江北七州军,内舒、蕲、黄三州见今分屯本司军马,那移钱粮等应副,即目兴葺渐成次第。近据报到,淮南西路安抚使胡舜陟乞节制舒、蕲、黄三州人马,有旨依。本司契勘,上项逐州军马既听淮西帅臣节制,若本路不合兼管,其钱粮乞从淮西应副。并江西系与淮西相接,今蒙将舒、蕲、黄三州拨归淮西,万一上流有警,则沿江一带并无军马应援。本司相度,

遇有沿江探报,即乞许本司时暂勾索逐州人兵权行使唤。」诏令江西帅司依旧那融应副钱粮,遇盗贼窃发,令听淮西帅臣措置。应大事(兼)[并]依旧听江西安抚大使司节制。
十月十二日,三省言:「江州守臣见带沿江安抚,今来岳飞充本路制置使,江州驻札,其守臣难以更带安抚使。」诏江州守臣衔内权不带沿江安抚,候岳飞班师日申取朝廷指挥。
四年正月十五日,都省言:「江西安抚大使司昨来置司日,屯养官兵数广,遂降指挥,岁支二十万石应副本司支遣。近本司已有拨隶军马,今将去年九月十日申到兵帐见管一万五千七百人,除将佐、使臣系破券不该支米外,且以见在 用将校、兵级、民义兵、蒿稍手一万四千五百一十三人,约度一岁共合支米一十二万五千五百三十三石八斗,理合据实用数宽剩支拨。」诏令江西漕司据本司合用米数,每岁支拨十五万应副。其权拨赴岳飞下官兵,如内有岳飞见管认钱粮数目,却于本司今来合得米内计数除豁施行。
三月一日,诏两浙西路安抚司干办公事,通旧额许辟置三员,从知镇江府沈与求请也。
二十八日,诏广西路经略安抚使司额管准备差遣、差使旧额合破员数,许于大小使臣内通融踏逐奏辟。先是,本司额管准备差使二员,依条奏举大使臣外,准备差遣一十二员,系奏小使臣。至是,陈乞依江东、浙西、湖南等路

安抚司已得指挥,许本司于文武升朝官、选人、小使臣内通融踏逐,指名奏辟施行,庶几边防缓急,得人分头干办,不致误事。下部勘当,故有是命。
四月二十二日,诏帅府书写机宜文字,除系事干机密合书写外,其余文字并不得签书。
二十七日,江西安抚制置使胡世将言:「本路先系差除大使,依先得旨,令置参议、参谋、主管机宜文字各一员,干办公事官三员,准备将领、差遣、差使各五员等,遇有阙官去处,并许奏辟差权。」诏内干办公事、准备差遣、差使各减一员,余依赵鼎已得指挥。
九月十日,诏江东安抚司添置准备差使一员。〔以〕知镇江府、兼两浙路安抚使、马步军都总管沈晦言,「江东安抚司准备差遣、差使各五员,欲望更添准备差遣、差使各一员」故也。
五年闰二月六日,诏江州守臣权带管内安抚使。以中书门下省言沿江已有制置使、副,难以更置安抚故也。
二十二日,诏:「江东西、湖南、浙西安抚大使许置参谋、参议、主管机宜文字各一员,干办公事五员;安抚使许置参议、主管机宜文字各一员,干办公事四员。其溢额人令终满今任,所有额内并溢额人已差下替人并罢,仍依省罢法。浙东、淮南、福建、广南并依旧,仍并今逐路帅司举辟。参谋、参议,辟通判已上资序,余并令录以上资序人。准备差使依旧,如通差过文臣,候今任满日,却令依旧差武臣。诸路帅司合辟差机宜,

今后并差第二任知县资序人。余依已降指挥。」以尚书省言:「诸路帅司所置属官多寡不同,兼往往堂除差人,即非祖宗旧制,当别行立定差格。」故有是命。
三月十七日,诏荆湖北路安抚使司人吏如头名实满三年,权依江西已得指挥,与补进义副尉。
二十四日,诏临安府依旧带浙西安抚,镇江府带沿江安抚。
五月二十三日,权发遣镇江府刘宁止言:「今来所带沿江安抚,即不曾分定路分,欲乞拨常州、江阴军及平江府昆山、常熟县隶属本司。」从之。
六年五月十二日,诏:「襄阳府系上流重地,密邻伪境,依陕西五路例,许带京西南路经略安抚使。」
六月十六日,中书门下省言:「湖北帅司已移还荆南旧治,与襄阳事体同。」诏王庶许依襄阳府例带经略安抚使。
八月二十五日,泸南沿边安抚使、知泸州何悫言:「欲望许臣到任后,将城寨官铨量,除有不法合行按削外,不职之人未受敕札者,即听放罢,别行差辟,已受敕札者,令与闲慢两易其任,各不理遗阙。」从之。
九月十八日,成都府潼川府夔州利州等路安抚制置大使、兼知成都府席益言:「契勘裁减冗员,今相度川陕四路分置帅府,其潼川府、夔州路旧为一司日,帅臣带泸南沿边安抚使。盖以彼处边防,比之余路事体稍重,合分作两路。其夔州路施、黔、珍州、南平军等处,边面比潼川府路尤更阔远,又系控扼京西,与旧不同,理当

增重事体,遵禀便宜,令夔州路钤辖带本路安抚使。切缘夔州路距北边虽远,方今控扼京西,最为冲要。今来本路安抚正系夔州知州升带,即非专置一员,难以减废。」从之。
七年八月二十三日,广东路经略安抚使连南夫言:「被旨,如盗贼事不可待报,许便宜施行讫具奏。今来水陆别无大寇,所有便宜指挥,伏望收还。」从之。
九年三月十五日,中书门下省言:「河南诸路州军新复之初,今权宜措置:应天府守臣充南京留守,兼应天府路安抚使,以单、徐、宿、亳州、兴仁府、广济军为所隶;河南府守臣充西京留守,兼河南府路安抚使,以蔡、汝、郑州、淮宁、(颖)[颍]昌、顺昌府、永兴军为所隶。」从之。
六月十日,熙河兰廓路经略安抚司言廓:原作「廊」,据《宋史》卷八七《地理志》三改。后同。:「本路未经兵火已前,旧管一十州军,以熙河兰廓路经略安抚使司称呼。昨因兵火,将河外西宁、乐、廓等州官吏军民移那前来河里,缘此后来行移,止以熙河路经略安抚使司称呼。今为割还河南故地,本路所辖别无廓州,即未审如何称呼。」诏以熙河兰巩路经略安抚司为名。
十月十八日,知庐州、兼主管淮南西路安抚司公事、兼权淮南判官李仲孺言:「蒙恩差前件职事,所有安抚司各合辟置官属,许踏逐材干官奏辟。」有旨依。臣僚言:「契勘昨申请为庐州系是极边,遂创充辟置。今淮西自是近里州军,即与五年事体不同,难以援引前例。诏(系)[除]干办公事、准备差遣各

减一员,余依已得指挥。
十年正月六日,福建路安抚大使、兼知福州张浚言:「乞依浙东安抚大使例奏辟官属,除参谋、参议官更不差置外,欲乞更差主管机宜文字及干办公事三两员,并从帅臣踏逐奏差。」诏许更辟差主管机宜文字、干办公事各一员。
三月六日,枢密院言:「(颖)[颍]昌府系冲会去处,理宜增重事权。」诏令兼管内安抚使。
闰六月二十六日,诏左武大夫、果州团练使、知陕州、兼节制陕西诸路军马司节制吴琦兼管内安抚使吴:原作「韩」,据《建炎要录》卷一三六改。。以枢密院言「琦见措置招集忠义,据险保守,与贼相距,理宜增重事权」故也。
十二年十月二十二日,臣僚言:「淮南兵革未休,屏翰不固,权一时之宜,于镇江府置沿江安抚使。阅时既久,议者以谓虚设。盖浙西兵政(以)[听]于临安帅司,淮南兵政听于扬州沿江安抚司,率徒属数十员,糜费廪稍,曾无毫发之补。欲循沿海制置使司例罢置。」从之。
十四年九月十三日,四川宣抚副使兼营田使郑刚中言:「今措置,欲将利州路分作东、西两路:内吴璘乞差充利州西路安抚使,以阶、成、西和、凤、兴、文、龙州隶属;杨政乞差充利州东路安抚使,以兴元府、洋、利、阆、巴、蓬、剑州、大安军隶属。郭浩所带,理合一体。今欲除落『经略』二字,乞以金房开达州安抚使为名;知成州王彦、知阶州姚仲、知西和州程俊、知凤州杨从仪所带沿边安抚及管内安抚,并合除落。」从之。
十六年八

月四日,诏利州西路安抚司属官许依本路转运司属官,到任任满推赏。
二十八年二月三日,诏京西南路安抚司有不经朝廷正差使臣一十五员,并行废罢。从本路转运司请也。
十一月十六日,诏湖北安抚司添差参议官一员减罢,见任人令终满今任,已差人别与差遣。
二十九年闰六月十六日,淮南西路安抚司言:「本司干办公事、准备差遣共二员,内干办公事职事稀少,合行省罢。添差指使、准备差使、听候使唤一十二员,乞更不差注。」(照)[诏]依。其见任人与终满今任,已差下人依省罢法,如见任人愿省罢者听。
三十二年四月十四日,淮南东路安抚使司言:「契勘省并官吏,本司今相度:欲乞存留官,并系正任书写机宜文字一员,干办公事一员,听候差使、副尉一十员,下班祗应八员;乞裁省官,主管机宜文字一员,准备差使一员,添差不厘务准备差使三员,听候使唤五员,指使四员。其见任已差下人,并依省罢法施行。」从之。
绍兴三十二年孝宗即位未改元。十一月四日,江淮宣抚司言:「淮南西路安抚司见今防秋,军事不一,欲将准备将一员改作干办公事,准备差使一员改作准备差遣。」从之。
隆兴元年五月五日,诏京西南路安抚司许差主管机宜文字、干办公事各一员。从安抚使王彦请也。
七日,降授特进、枢密使、江淮东西路宣抚使张浚言:

「契勘海州系极边州军,见屯军马、新招忠义军,多是初自北来,未成纪律,全在守臣弹压镇抚。欲乞许带海涟水军管内安抚使。」从之。
隆兴二年闰十一月十二日,吏部言:「四川安抚司状:『乞将本司主管机宜文字、干办公事、准备差遣,依逐司体例,许理为实历亲民资任。』送部勘当,欲依本司所乞。」从之。
干道三年四月十一日,诏利州东、西两路并为一路,以利州西路安抚使、判兴州吴璘改知兴元府,领御前诸军都统制职事,充利州路安抚使、四川宣抚使;以知兴元府王权改知洋州,依旧御前诸军都统制,充管内安抚使。是日,宰执进呈吴璘改知兴元府、王权知洋州。上曰:「吴璘年老,意欲归兴元。」魏杞奏曰:「若归兴元,却是遥制西路军马。」蒋芾奏曰:「不若权并归两路,令吴璘宣抚,却依旧知兴元。」上曰:「如此甚顺。」至有是诏。
八月十四日,知襄阳府陈天麟言:「安抚司置司襄阳府,系是极边,边防利害,不可无属官专掌机要文字。缘近来省并,止存干办公事一员,今乞复置主管机宜文字一员。」从之。
十二月一日,诏京西路转运判官韩晓知金州,主管金房开达州安抚司公事、马步军都总管。用知枢密院、四川宣抚使虞允文荐举也。
十五日,宰执进呈臣僚言:「金州守臣依兴州例,不当带安抚、总管职事,其金州安抚司乞依旧并归利路。」上曰:「旧来如何 」蒋芾奏曰:「旧

不曾带,缘郭浩知金州,要与吴璘、杨政事体一同,故置安抚。今金州自属利州路,而房州自隶京西,开、达自隶夔路。逐路已有安抚使,近除章略知兴州,亦已不带矣。」上曰:「可依奏。」
四年,宣抚使虞允文奏,乞令带管内安抚司公事,奉旨依。
四月二日,诏金州守臣带管内安抚。以刑狱公事张松兑言:「金州最为阔远,守臣若不稍假以权,则统兵主将势为独重,州郡施为措置皆有所牵制。初因武臣兼总兵民之权,故加销削以相维带。今以列郡处于其下,其势必不能相制,欲望许令金州守臣带管内安抚。」故有是诏。
六年八月二十六日,中书门下省勘会:「已降指挥,四州安抚制置司属官并罢,并归四川安抚司,所有成都府路安抚司干办公事一员、主管书写机宜文字一员、准备差使二员,合行复置。」从之。
二十七日,利州路安抚司公事、马步军都总管王之奇言:「欲乞将潼川府路依利、夔两路,许带安抚使名,刺举并依两路。今照得利州路安抚使在兴元府置司,潼川府路兵马都钤辖司旧在泸南置司,如蒙升改作安抚司,欲乞令依旧泸南置司。」从之。
九年正月二十六日,中书门下省言:勘会王之奇差知扬州、淮南安抚使。诏庐州守臣令止兼管内安抚司公事。
二十八日,知扬州、淮南路安抚使王之奇言:「淮西帅司省罢,官属乞依叶衡知荆南已得指挥衡:原作「冲」,据《宋史》卷三八四《叶衡传》改。,许别行辟差。」从之。
淳熙十一年

三月四日,诏金州守臣仍旧带管内安抚。四川安抚制置使留正等言:「金州元隶京西南路,自绍兴后拨隶利州路,系极边重地,常差武臣知州,带金房开达州安抚使,节制屯驻军马。」
十六年正月二十八日,诏自干道以后创置修内司等处兼安抚司准备差遣人,元非旧例,可并罢,今后并不差人。
绍熙四年,同制置丘 不究利病,欲分其权,遂奏请,以军帅不当更兼安抚使及知兴州。奉旨,利州西路安抚司依旧并归东路,兴元府置司。臣窃详利州东、西路边面利害,各自任责不轻。安抚一司,本以镇抚军民、弹压盗贼。阶、成、文、龙、西和等州正当边面,及与蕃夷接界,盗贼多于界首往来作过。今安抚司既在兴元府,去西和等州凡千余里,或有盗贼窃发,申安抚司,比至行下措置收捕,往往缓不及事。曩时朝廷分西路安抚于兴州置司,且令都统制兼之,其意深远。以其便于节制,凡有盗贼,小则责以巡尉、寨将,大则守把官军会合收捕。统属既一,各尽其职,而奸黠知所畏惮,不敢轻于作过。自并安抚司后,强贼剽夺,无时无之。前者赵炳劫掠于比界,近张浦等复啸聚于黑谷山,安抚司相去辽远,未免关牒都统司,俾责守把官军掩捕,而都统司复牒安抚司督责巡尉、寨官收捉,西和等州又与都统争衡,军兵各持彼我,互相牵制,奸黠缘此观望,敢于为盗,深恐因此寖生边事。故有是命。

庆元元年八月二十六日,臣僚言:「近者迩臣有请,两淮、荆襄当择帅臣,欲令台谏、给舍、侍从集议于御史台,然后同衔荐举。陛下亟从所请,可谓盛举矣。然臣窃见本台体例,多议事而罕议人。台谏乃弹( )[劾]之官,设使同衔荐举则保任而往,他日职事或弛,恐于弹劾有碍。考之故事,朝廷有所选任,或自外迁,或自内除,或辍重臣以往,初亦无所拘碍,亦有出于台谏者。今若集议,则势必及外而不及内,恐非所以均任使也。欲乞令中书、密院通择其人,或令二府与侍从、给舍公心商议,或令各疏人物于庙堂,勿拘内外,或出自圣断选择重臣以往,必无不得其人之患。」从之。
二年九月十一日,诏利州西路安抚司于兴州置司,令都统制兼充。以四川安抚制置使兼知成都府赵彦逾言:「利州一路附以关外四(川)[州],边阔远,旧置安抚司,(公)[分]东、西两路。中虽权并,寻复如旧,一于兴元府置司,一于兴州置司。」
十一月十二日,起居舍人胡弦言:「诸路帅司向缘军兴,事涉机密,许辟亲属充书写机宜文字,中间尽行罢去。近年沿边帅臣夤缘有请,复开此例,凡不应辟置者,亦公然闻奏,如执券取偿,甚亡谓也。欲乞除四川制置许辟亲属机宜一员外,其余帅司并不许辟差,其见任人许随司罢。或帅再任者,亦不许再辟。」从之。
三年三月二十五日,湖南安抚司奏:「本司近获指挥,亲兵专听帅臣节制。缘起置之

初,系于潭州住营诸军内选择军兵五百人为额,创为一寨,拘辖教阅。每月券历亦系亲兵统辖官别作一券帮勘,其军分、名籍以至迁补、排连,尚属兵将司通管人数,却是人兵一身,分听两处兵官管辖,有此牵制。今来若不申明,窃恐又复以前窠占役使。兼亲兵见管人内,有淳熙六年因收捕郴寇陈峒回司,拨到敢死军兵通共五百五十六人。本司遂行下本寨取会有职名、愿乞回元营军分执役兵员,已拨回收管外,截日亲兵及敢死军通管五百二十四人,正拨充亲兵。其元有已刺军分,(入)[如]于左手母指下添刺湖南安抚司亲兵七字,更不隶兵将司军籍,每月请给只从旧来军分帮支。内先曾有职名人,候将来有立功日,于已授名次上升转。向后有阙,只从元指挥以五百人为额。遇有逃亡事故名阙,每季类聚,从本司招填,却于左额角上刺七字军号,以潭州雄略指挥请给支破。遇有立到功劳,从大军体例升转。庶得军分归一,不敢混殽。」从之。
五年十月二十八日,右正言程松言:「安抚制置使肇于景德,迨建炎之初元,酌祖宗之旧制,诸路安抚带马步军都总管,以寓古者方镇之法。法制一定,无所易矣。中兴以来,七十余载,虽神州赤县未归版图,然犹金、楚以为家,吴、越以为宫,联荆襄之上游,控巴蜀之绝险,长淮蕃其北,海限其东,而三江五湖又襟带乎其内,于以保国则奠枕

而有余,于以规恢则待时而可动。是则蕃方谋帅,朝廷所宜为官择人,而不可忽也。今日江浙达于川广,凡十有六路,路择一帅,不过十有六人,岂无耆儒硕德、望实素著者置之十六路之上乎!每一蕃帅之阙,踌躇四顾,选择惟艰,而庸耄者、资浅望轻者间亦(卑)[畀]之,何其类于乏才不甚满人意乎!乞明诏大臣,遴柬帅才,除尝任执政外,两制、从官必曾经作郡者,其余庶官必曾任提转职司、实有治绩、宿负时望者,使当一路帅臣之寄,而庸耄选 、资浅望轻之人无复滥次其间。」从之。
六年十月十四日,吏部言:「湖北安抚使杨辅奏,乞将干办、准备差遣各省罢一员。照得本司干办公事两员,一系安抚司,一系营田司。营田文字从来诸属官并行通签,欲将营田干办省罢,仍将营田事并入安抚司,令本司属官并通签管干。」从之。
嘉定元年四月二十四日,利州东路安抚司奏:「本司属官废置不定,今止有参议官、干办公事各一员,乞复置机宜文字、准备差遣各一员,永为定例。」从之。
嘉定十六年二月二日,臣僚言:「国家连帅之任,膺一道之责,为至重,置司所在必择会府要冲者,非苟然也。蜀在数千里之外,如兴元府、沔州、利州,实迩西陲,镇压边关,屯营相望。是以为帅者,其权贵专,其势贵一。臣闻咸平四年,初置利州路,于时未有帅也。建炎四年,宣抚司

承制以端明殿学士张深知利州,兼利州路经略安抚使,此置帅之始也。及后(并)[井]度知兴元府,权利州路钤辖。景兴宗代之,(逐)[遂]兼利州安抚使,由是帅移于兴元矣。绍兴十年,杨政为经略安抚使、知兴元府,吴璘以总戎节钺为阶成岷凤经略使,乃以四州并归利路,而分利路为东、西。兴元、剑、利、阆、金、津、巴、蓬、大安为东路,政为安抚使;阶、成、西和、凤、文、龙、兴为西路,璘为安抚使。时绍兴十四年也。干道四年,合而为一,兴元兼领之。淳熙二年复分,三年又合,五年复分,开禧三年诸逆之后复合。嘉定十二年,以丁知沔州而又分。庙算区画,盖随时而施,宜也。臣闻迩者蜀事措置日渐有序,新遣制使往镇要地,尤贵其权之有归,于西方事体有所关系。欲乞明谕大臣从长区处,如当合二帅为一,乞降睿旨施行,以重事权,以幸全蜀。」从之。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四一 参议

参议
【宋会要】

唐置藩镇,皆有参谋,至行军亦有之,关预军中机密。张建封署温造字简舆,说刘济使纳忠于朝。建炎四年,诏两浙西路安抚大使许置参谋、参议各一员。绍兴四年,诏沿江三大使司亦许置参谋、参议官。五年,诏江东西路、湖南、浙西安抚大使许置参(议)[谋],安抚使许置参议,其参谋、参议请给依本路提举茶盐支破。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四一 走马承受公事

走马承受公事
【宋会要】

宋制,河北、河东、陕西、川峡皆有之,以三班或内侍二人或三人充。
太宗至道元年九月,供奉官宋元度等五人分往镇、定、并等州及高阳关承受公事,当言上者驰传以闻。
三年二月,诏知沧州、西上合门使何承矩觉察诸路走马承受并体量公事朝臣、使臣踰违公事。
五月,真宗即位未改元。诏诸路承受公事朝臣、使臣归阙。真宗听政之初,务从简易故也。
真宗咸平五年八月九日,帝宣谕:「寄班使臣即畏避不敢公言,早岁灵州巡检王承序境内磔人序:原无,据《长编》卷五二补。,承受使臣都不以闻,遂决杖降职,自是无敢隐蔽。」因降诏戒饬之。
景德三年七月,诏诸路不得奏举承受使臣。初,河东转运使宋博等荐代州承受公事王白,帝曰:「朝廷置此职,欲令亲军政,察边事,况频入奏报,固已详其行止,何假论荐 」故条约之。
四年五月,诏:「朝廷比差诸路承受使臣,要知逐处物情人事。如闻多(败)[贩]鬻规利,及役匠人制作器用什物,与豪富公人往来,犯者重寘其罪。」
闰五月,诏诸路承受不得收接州郡臣僚干求恩泽奏状。
十月,诏缘边承受使臣无得受总管、钤辖差领兵马,以图功赏。
大中祥符元年正月,诏诸路承受使臣多令诸州牒报事宜,誊录入奏,颇为烦扰烦:原作「频」,据《长编》卷六八改。,自今禁止之。
三年三月,诏诸路承受使臣每到阙须即入见讫,不得迁延久住。
五年六月,权知开封

府刘综言:「诸路走马承受使臣到阙,皆直造便坐。自今请先于前殿见讫,乃诣后殿奏事。」从之。
七月二日,诏:「诸路走马承受使臣到阙,据赍到文字于勾当崇政殿门使臣处纳下进入。如无处分,亦次日入见。三班使臣即依例于合门下榜子见,余依旧例施行。」
六年四月,诏诸路承受使臣自今许赴知州、总管、钤辖、都监会食外,无得受生料缗钱。
五月,诏:「诸路承受使臣多有踰越及受财贿,事发被劾,皆称面曾闻奏,因缘生奸。自今合奏公事,并须明具札子进纳,不得辄凭口述。」
七年四月,申禁诸州走马承受使臣受诸路赠(遣)[遗]。
六月,诏曰:「比择使臣,承受边奏,其于戒(饰)[饬],素已丁宁,苟无旷违,亦有升奖。暨侧聆于事实,多不称于选抡。近河东路供奉官李崇政、西川路侍禁张仲文增减上言,张皇动众,已降职及勒归班差遣讫。其自今所差内臣、三班使臣充职者,如能行止周慎,奏执允平,当议特记姓名,优与差使,增加俸给;其有明负才识,深察机宜,规度之间实有裨益者,亦自别有升擢。」
九年三月,选内侍及三班各一员,充秦州沿边走马承受公事。时曹玮(靖)[请]以本路驻泊都监王怀信为安抚都监,更迭入奏,不许其请而置是职。
天禧三年正月,禁川峡走马承受使臣自今往来兴贩物色。
仁宗天圣六年正月,上封者言:「自今走马承受使臣年满得替,并具在任功过奏裁。如无遗阙者,与

转一资。」
十二月二十八日,诏:「所差诸路走马(诸)[承]受使臣多不得人,宜令三班院今后并选曾有臣僚同罪奏举,及曾经兵马监押或巡检、寨主、知县,不曾犯赃私罪者充。」
七年五月,诏诸路走马承受使臣年满得替改转后,并与家便亲民往程差遣。
宝元元年二月,诏内臣为走马承受,代还如使臣例与改官。景佑五年中尝有是诏,今复申明之。
庆历三年八月,诏诸路走马承受非本职不得辄言他事。
五年十月,遣入内供奉官康德用为河东路经略司走马承受。河东旧无内臣为承受,判并州夏竦特请之。
皇佑元年五月,复置麟府路走马承受内臣一员。
二年闰十一月二十六日,诏:「今后走马承受如擘画过边上利便事件,不得理叙劳绩。仍入内内侍省选差廉谨稳审之人,仍不许指射。」
嘉佑四年五月二十三日,监察御史里行沈起言:「乞今后河北、陕西等处择人充走马承受,免使劳扰州郡。」诏令逐路都总管、经略、军马、巡检等司,今后走马承受得替,(今)[令]逐州军保明无违越事件以闻,方行酬奖。
五年二月十七日,三班院言:「奉诏看详同勾当三班院杨畋所请,诸路走马承受虽是使臣,缘预闻边要主帅机宜公事,职任非轻,理合慎选。乞应中书制敕院、沿堂五院、枢密院出职人,并依诸司人吏,更不预拣选走马承受差遣。乞依畋请。」从之。条制,东头供奉官并诸司人吏、臣

僚家仆及伎术、进纳人等,并不许选诸路走马承受。
三月,罢代州驻泊司走马承受,减麟府路、成都府、利州路走马承受使臣一员。
英宗治平三年正月十八日,枢密院言:「诸路走马承受,欲令三班院勘会见任官,将欲年满更展一季,于九个月已前将见在班使臣依条拣选四员。仍仰主判官躬亲试验书札,各令写家状一本,并具析(遂)[逐]人出身历任功过、〔举〕主人数姓名,连状申枢密院进入,乞点定一名。」从之。
九月十九日,诏诸路走马使臣(徐)[除]系申奏机密急速文字依旧例发马递外,其余常程文字只发步递。以上《国朝会要》。
《两朝国史志》:走马承受以三班使臣及内侍充,无事则岁一入奏,或边防有(惊)[警],不以时驰驲上闻。
治平四年三月十七日,神宗以即位未改元。诏:「今后走马承受年满,赍到保明状,合该酬奖者取旨。」以任满例当迁官太优故也。
神宗熙宁三年十月二十一日,诏:「自来诸路走马承受使臣春秋赴阙,并于经略安抚司取索管下城寨平安文状赴阙进呈,未尝亲历。自今河东、陕西,令躬亲往逐城寨取索,所到留一日,不得饮宴。仍着为令。」
五年四月二十一日,诏铸诸路走马承受铜朱记,所有奉使印即拘收送纳。诸路走马承受旧例皆曰某路都总管司承受公事,居是职者恶有所隶属,去「总管司」字,冀擅其权,因循已久。至是,上命正其名,仍铸朱记给之。
元丰元年四月十三

日,诏走马承受不得干预军事。
五月十五日,诏:「逐路走马承受,凡遇差拨军马出入,仰常切体量人情,如士卒私陪费及将官措置乖失,并仰密具事申闻奏。如敢不(尽)[画]时闻奏,致朝廷察访得知,当与所犯人均责。」
哲宗元佑元年八月二十二日,诏吏部:「今后选走马承受,依旧条选无过犯人。仍令门下、中书后省别立法以闻。」
绍圣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诏:「诸路走马承受有阙,令吏部具合选使臣政迹状申枢密院,先以才选,次诠序历任,取旨定差。」
元符元年六月九日,诏:「诸路走马承受任满酬奖,令枢密院审按,任内如无违犯或侵越事,依条推恩。其本处保明闻奏指挥勿行。」
十月七日,诏:「(令)[今]后诸路走马承受使臣阙,以吏部选到人赴枢密院再行铨量,每路选使臣二人,令入内内侍省引见取旨,定差一名。」
八日,诏:「自今吏部看详,如遇出入回日,许关借详照。若敢隐匿,并徒二年,不以赦降、去官原减。诸路安(府)[抚]钤辖司依此施行。」
十二月十六日,诏:「走马承受公事虽不系经略司属官,其边界事宜已有指挥依旧例关送;其官司探到事宜,亦依旧例许关借。今后虽有帅臣奏画到(时)特旨处不得关报他司事宜,亦不得将走马承受作他司,更不关送。」
大观二年十一月九日,诏:「今后东南走马季奏,应有驿铺并不得乘船,违者以违制论。」先是,(西)[两]浙西路走马承受公事安竦乘座船赴阙,

计在路四十三日;江南东路走马吕仲昌乘递马赴阙,即不曾乘船,计在路十一日。得旨,安竦特冲替,永不得与走马差遣。故有是命。
三年正月二十一日,枢密院言:「准诏,诸路走马承受公事今后取索本路封桩见在钱物粮斛数目闻奏。已申选到走马承受使臣后续有员阙,其前阙退下之人亦听再选。」
二十八日,诏:「诸路走马承受使臣应合遵守条贯及被受机密朝旨非专下本官者,并取索编类成册,申纳枢密院。仍今后依此接续抄上。」
二十九日,秦凤路走马承受郑楫言:「乞自今本路兵马出界,别路承受一员随军。」从之。环庆路准此。
三年五月十九日,诏诸路走马二员处,人给朱记一枚,令礼部铸造颁付。
徽宗崇宁二年二月十七日,诏成都府、利州路、泸南路各添差内臣一员为走马承受,内泸南兼梓州路。
四年九月八日,诏:「边界探报事宜,依条令实封送走马承受看详,如在外即更不送。近日经略司或隐漏不送看详,亦无缘见得子细。令经略司及沿边安抚司将探到事宜书号印缝,封送承受。如供报不实不尽,并以违制论,不以去官、赦降原减。」续据高阳关等路走马承受公事所入状申:「未审合因季奏,为复每月或每季、半年取索闻奏事。今依粮草数立为每季闻奏,修立下条:(诸)[请]每季取索本路封桩见在钱物数开具闻奏,诸被受走马承受公事所取索封桩见在钱物

数供报不实不尽者,以违制论,不以去官、赦降原减。」奉诏依修定。
四月十四日,上批:「向令诸路走马因经过本路州县等,方许取索封桩钱物文帐点检,深虑走马使臣不详文意,辄有用情,每月每旬乱有取索。除因季奏取索传宣抚问外,余并不得取索。仰枢密院立法行下。」
六月二十七日,诏:「帅府置走马承受内臣一员,武臣一员。缘东南与西北不同,不可令侵紊职守,应有闻见干军民者,并具闻奏,仍许入急递,唯不得干预军民事词状及擅行决罚指挥,余令依三路旧法施行。江南东西、两浙各共差走马承受内臣一员,于东西路驻札。」
七月八日,枢密院奏:「京西路走马承受公事曾处厚申:准枢密院札子,奉圣旨,本路州军等处支给诸军月粮,许走马承受亲临,于已请出粮内取一二合,令当职官封题(即)[印]记,走马承受附递呈进。若走马承受不在本路,或缘假故,即与将副往彼取样封记,将官关送到,依例附递。窃详州军内有无将副去处,即乞委本州岛都监或监押往彼取样,当职官封记前来,本所依例附递进呈。」从之。
十一月一日,诏:「走马承受岑镇在任不钤束所带人兵,多请过米麦,特罚铜二十斤。仍令诸路走马承受今后严切钤束,不得多借请给及有搔扰,违者当议重行责罚。」先是,臣僚言镇违法将带马军及纵令人兵违法借请官物等,诏令本路发军副使庞寅孙体量得实,故

有是命。
四年正月四日,诏:「诸路州军有走马承受处,除边机兵防军期急速等自依条制外,如有事出非常、稍涉要害等,仰州郡合属去处限日下关报本路走马承受所。」
《大观走马敕》,每季取索本路州军粮草文帐,备录闻奏。续奉朝旨,许令取索封桩见在钱物、粮斛,季奏日赴阙进呈。及近奉朝旨,两浙并作一路,仍依旧往还守季。臣等契勘,两路相去辽远,不下数千里,于守季传宣取索入奏,往来时无暂暇,两路帅府安得有互守之理。所奏帐状,窃虑书写不逮,遂至迟延。欲将两路州军每季合取粮草并封桩见在钱物、粮斛帐状等,令逐州军如法攒造,关报走马所,逐旋缴奏,所贵两不相妨。所有其余两路并作一路者,望立法遵守。』看详诸路粮草并封桩钱物,令走马承受取索闻奏,盖使举察他司。今来若止凭诸州攒造帐,本所缴奏,即与逐州一面申奏事体无异。所有走马承受公事所取索闻奏,自合遵依见行条制外,官司取索粮草帐,虽有立定回报日限,缘日限太宽,兼封桩钱物未有报限条约,乞检会增修。」从之。 二月十六日,枢密院言:「两浙东西路走马承受公事吕仲昌、江南东西路走马承受公事王渊、关仔奏:『伏
三月三十日,诏:「诸路走马承受公事使臣,大小行人之职,耳目之任,旧许风闻,庶几边防动息、州郡不法得以上达。近有陈请不实重行降黜之文,例皆偷安苟简,避

罪缄(哩)[默],甚失设置之意。可仍旧许风闻言事。」
十月八日,诏:「江南路走马承受分在洪州、江宁府两处驻札,相去辽远,凡有被受朝省文字,不能互知。自今后应有文字并双封,降付两处照会,庶免关报留滞。」
十九日,臣僚上言:「东南诸路近置走马承受公事,圣聪四达,周知远迩,无壅蔽之患,天下幸甚。窃谓官吏贪暴,民间屈抑,监司职事隳废,而走马承受能得其实状以闻,此其所补固不为小。其或不知分守,侵官紊法,辄受词状,判送州县,移文督催,过于监司,喜怒任情,所至受弊,恐非建置之旨。伏望不以轻授,而以守职循分、不得有所侵紊严加训饬,庶各知警。」诏申明行下。
政和元年正月十三日,诏诸路走马承受公事使臣每员许召募手分、贴司各一名,手分每月支钱六贯、米一石五斗,贴司减半。并依旧推行重法。其已差到使臣手分并军典,候募到人遣归本处。
二年正月二十五日,诏:「(北)[比]闻诸路走马承受公事使臣近来于州军朝拜、燕集等处,内有官资稍崇者,多居守臣之上,甚非所以重千里之寄。自今后走马承受(徐)[除]州事守臣外,并依杂压叙位。余依旧制,仍着为令。」
三年七月十四日,枢密院言:「勘会走马承受自来独员及双员处,一员入奏或差出随军之类,其在本路人遇非次替移,从来并未有交割所管印记、案牍、人吏与是何官司收管条约,欲乞立法。」从之。
五年十二月

十五日,诏:「诸路走马承受耳目之寄,实司按察,均体使华,而迩来类皆贪贿,交通郡邑,商较馈送,置土物以事权要。其不职者已行澄汰,宜务首公,以称任使。」
近降指挥,应诸路监司及依监司人凡可按刺州县者,并依陕西路已降圣旨指挥,不得赴州郡筵会及收受上下马馈送。今来上件指挥虽不该载走马承受,筌虑亦合依凡可按刺州县之人,除所守季州军依条赴公使筵会及收受月例供给外,即未审传宣取索所至本路州郡,合与不合依上条不赴州郡筵会及收受 六年三月二十七日,枢密院言:「入内武翼大夫、保州广信安肃顺安军走马承受公事岑筌申:伏(受)上下马馈送。若不合赴廨宇所在州郡筵会,其传宣抚问所至,亦未审合与不合赴公筵一日。欲望详酌,明降指挥。」诏诸路走马承受传宣抚问,所至州军管设筵会等,许依旧例。
去冬御笔诫饬走马承受,至于告以任遇之诫,谕以设官之意,咸使首公 四月一日,臣僚上言:「恭(减)[灭]私,清白勉励,激昂自奋,以称任使,则圣训丁宁可谓至矣。虑岁月(寝)[寖]久,或致后来者无闻,非所以上称训迪之意。欲下诸路,许令刊石于厅事,昭示永远之诫。」从之。
《走马敕》,诸称帅司者,谓经略、安抚、都总管、钤辖司, 同日,枢密院言:「麟府路走马承受公事扬延宗申:伏麟府路军马、泸南沿边安抚、保州信安军安肃军都巡检司同。又令诸

帅司被受御前发下朱红金字牌,因季奏赍赴枢密院送纳。契勘有知府州折可大并似此等处,遇有躬受到御前发下朱红金字牌,合与不合计会赍赴朝廷送纳。」诏并令走马承受赍擎赴阙送纳,诸路似此去处依此。
七月十三日,(设)[诏]改诸路走马承受公事为廉访使者。
九月四日,诏诸廉访使者称呼所名(利)[例]多不一,今后并以某路廉访所为名。
十四日,诏大名府路走马承受于奉世奏报失实,可于罢送吏部,与监当差遣。
七年二月八日,诏:「边防谍报,至重至密,动系机要,间不容发。近闻沿边每有探报,不论重轻虚实,互相关报,诸司諠传誊播,增缘百出,显有漏露,实于边防有害。自今探报除闻奏外,更不得报诸司。谓如转运、提刑、提举、廉访等司之类。如有着令,并行冲改。或擅辄取索及违者,论如违御笔法。」其后宣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因臣僚上言,除去廉〔访〕二字。
四月十一日,陕西河东河北路宣抚使童贯奏:「窃见自今诸路廉访使者,凡所法禁与监司一同,以至州郡饮食之会例皆不赴,但以严毅自守,甚妨采听,似非设官之本意。欲望详酌,应廉访使者旧例筵会聚食,欲乞许令依旧趁赴。」从之。
五月一日,江南廉访使者李穆奏:「每年天宁节圣寿道场,乞各于驻札开启建置,具疏进奉,颇可恭恪。」可特依所奏,余路准此。
十四日德音:「比(夹)[来]监司、郡守全然失职,坐视赃污,并不

举按。州县奸赃污吏因缘公事,乞取民财,率敛钱物,不可胜计。至或驱役良民应副私事,不顾公法。公人、吏人相与为市,不无彰露,监司、郡守己不廉洁,惧不敢发,遂使吾民阴受其弊。可令廉访使者广布尔目觉察,密具以闻,重行编配。仍坐此敕文出榜,许人不须更历监司、郡守,径赴尚书省陈诉,许令众户坐一名赍状赴省,当差御史按治。」
六月十五日,诏:「利州廉访使者丁弼侵挠帅权,干预边事,方行招降,遽便进讨,亏损威信,伤陷官兵,兼奏报不实,可特除名勒停,永不收叙,送永州编管,仍差大使臣管押前去。」
八月二十一日,诏:「今年五月所降德音,许诸色人实封诉事、赴邻路廉访使者投下、缴申尚书省指挥可更不施行。限指挥到日,立便止绝。仍仰逐路具奏,即速施行。」
二十五日,枢密院言:「陕西、河东、河北路宣抚使司申:勘会诸路廉访使者之职,一路事无巨细,皆所按刺,朝廷耳目之任,寄委非轻。今序位悉在通判之上,缘其间有任横行之人,若非泛奉使,依条序官在发运、监司之上,其武翼大夫以上与发运、监司序官。今来提举木 、坑冶、茶盐官皆比附监司序位,内有官系宣教郎之类,并在廉访使者之上,不惟理有未顺,即未副朝廷委寄耳目之重。本司今欲乞诸路廉访使者序位在转运使副、判官、提点刑狱、提举学(士)[事]常平官之下;内系横行或内侍者带直睿思殿,许与提举弓

箭手序官;如廉访使者系武功大夫已下,即与提举木 、坑治、茶盐序官;无提举弓箭手、坑冶、茶盐官路分,比类施行。庶事理顺而品序正,以副朝廷耳目之任。」从之。
八年正月二十八日,诏:「诸路廉访使者序位在通判之上,其职由接送人并依通判例。仍岁支公使钱三百贯文,以系省钱充,置籍支使。今后本所应用动使陈设什物之类,不得于他处关借,违者以违制论。」
二月二日,诏:「近降指挥,廉访使者序位在通判之上,可依按察州县官例收受供给。诸路准此。」
五月八日,准枢密院封送到政和重修本所令,诸帅司送到诸处探报、关申边界事宜文书,实时看讫,实封送还。已奏者非别有申明,更不再奏。其附案者如有应奏之事,听备录闻奏,遇出入回日亦听关借,余准上法。
闰九月十九日,臣僚上言:「窃以朝廷更置廉访使者,选委甚重,俾廉访一路,全赖监司,若不优假体貌则无以表仪郡县。唯每岁使押赐衣袄,至于计会户部请领,沿路使押,近乎押纲使臣,窃恐非朝廷以使者呼之之意。又每到(关)[阙]伺候户部制造,致有留滞累月,实恐(治)[沿]边不测出入,有(关)[阙]监军。欲望朝廷画降指挥,今后衣袄乞下吏部差使臣管押,赴逐路廉访所交割,委廉访使者亲诣逐处监散。所贵事体增崇,俾逐路知朝廷遣使之重。」诏依臣僚所言,余路依此。
宣和元年八月十八日,诏:「廉访使者不许收接词状,已

有着令。若事涉要害,或论诉他司违法之类,岂容不举 但不许予决,即不为侵官。可参酌立法,取旨施行。」
九月一日,臣僚上言:「乞应除授廉访使者,特加询考,慎择忠实洁白之吏,仍乞自今以往,若犯赃私,各于本罪加等论,庶使仰体陛下责任之专,而廉勤自重,不为非义,天下幸甚。」诏仍加本罪二等。
十月一日,诏令诸路廉访所、京畿武臣提刑每月并逐旬申奏贼盗状,仍将关牒所属不任督责捕(资)[盗]官,须管捉获尽绝。余依累降指挥。
五(月)[年]《政和令》,诸大庆、大礼、元日、冬至,发运、监司官、 十二月九日,真定府中山府路廉访使者李约奏:「伏提举茶事、提点坑冶铸钱官(司)〔同〕。诸州长吏三泉知县同。奉表贺,旧例遣使者如旧例。月旦奉表参起居,仍前期七日到进奏院。中散大夫、刺史、大将军以上在外及武功至武翼大夫任路分钤辖以上准此。臣契勘廉访使者,旧隶逐路帅司走马承受,昨蒙睿旨改正名称,叙官述职几厕监司之列。如天宁节进奉功德疏并赐宴,已蒙圣造特依所乞,独有大庆、大礼、元日、冬至、月旦奉表,臣所领职名未预其数。欲望圣慈特许今后依前项令文,逐时奉表贺、参起居。」诏依所乞,余路依此。
六年三月七日,臣僚上言:「淮南路廉访使者王若冲奏:准敕修立到诸司遇季奏,前期报转运司,取索所部见任官职位、姓名、到任年月日,或事故及之官违限人,类聚点检,诣

实连奏。缘未有关送廉访所条限,伏望下有司修立关送日限及违限断罪(修)[之]法。」诏令诸路转运司春于正月下旬、秋于七月下旬以前发遣到廉访所,违限者杖一百。
闰三月十九日,诏诸路廉访使者不合干预茶盐事,若州县有罪,自合按劾。
七年四月二十七日,诏今后州县等处合干人应供报文字稽违、差错、卤莽等,并许廉访所遵依监司见行条法施行。从京西路廉访所请也。
钦宗靖康元年正月十六日,诏廉访使者并罢,其走马承受公事依祖宗法。
四月一日,监察御史余应求言:「自古中人预军政,未有不为患者。故齐寺人貂漏师于多鱼,夙沙卫殿而二将见获;唐用监军,每无成功。此可为后世深戒者也。国家近年边事专委童贯、谭稹,终成大祸,几危社稷。今兵革未弭,选将命帅,固当委任,责以成效,所遣中人不过随军承受奏报文书而已。臣窃见近者河东承受王嗣昌奏请画一,乞今日报将兵覆验首级,提点赏犒,催促粮运及差发探报,动息出入皆报承受所,则是又预军政矣。虽名承受,其实监军也。夫军政不专于主帅而关决于承受,则动有率制,进退狐疑。又唐之监军多拥精兵自卫,胜则坐分功赏,退则引兵先遁。今嗣昌又乞以随军步马各两队防护,若近里干当抽摘随行,是又踵唐监军之迹也,如此岂有同心赴敌、死于行阵之间哉!朝廷不察其意而从之,臣恐将

帅依违,不能专制。又虑积日累劳,他时为监军,为制将,自兹始也。臣又观童贯之初用事也,为熙河兰会路承受而已,继而措置边事,又为安抚制置使,又为宣抚使,终之爵郡王,职枢密。谭稹之初用事也,亦熙河兰会路承受而已,继而为干当公事,又为淮浙制置,(未)[末]乃为河东宣抚使。盖其由来有渐,非一日之积也。今嗣昌初为承受,许预军政,安知数年之后不复为贯、稹者乎!陛下方修法度以治内,命将帅以事外,嗣昌首为乱阶,渐不可长。望追还所请,以示专任将帅之意。」诏嗣昌奏请画一指挥更不施行。
七月二十五日,诏诸路走马承受依祖宗法,并带某路某司走马承受。
十一月十六日,户部言:「诸路廉访使者已依祖宗法改为走马承受公事使臣,隶属帅司,难以自立一所,欲并(今)[令]听监司觉察,与诸司属官一等。」从之。以上《续国朝会要》。
建炎元年十二月十二日,枢密院言:「昨罢廉访使者,逐路依旧改为走马承受公事,依祖宗法隶属帅司。」诏今后应走马承受公事职事,并依祖宗法。如违,以违制论,委帅臣奏劾。
二年五月二十二日,诏走马承受公事应行移帅司文字,合并用申状,其见帅臣亦合依属官例。
四年十月八日,入内东头供奉官、秦凤路都总管司走马承受公事胡师回言:「昨降指挥,应今后所差使臣充诸路走马承受公事,每遇赴阙入奏公事,许令依例将带当直兵

士一名随行。今来边事未息,道路梗涩,若止许将带当直兵士一名,窃虑阙 。乞遇有赴阙奏事,特权差当直兵士六十人随行,管辖人在外。若白直兵士不及数,仍于本路州军差拨。如沿路有疾病、逃亡、事故之人,随处差填,逐州交替。候边事宁息日,乞依熙宁条法,许带白直兵士随行赴阙入奏人数施行。」诏遇赴阙奏事,权差四十人,余依。废罢月日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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