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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货二四

食货二四

盐法
至和二年七月十九日,龙图阁直学士何中立言:「陕西编敕:应蕃界青白盐并犯禁者「者」字疑当移入下「至死」后。,罪至死奏裁。边民犯者甚众,圣恩宽恤,减死剌配远州军「远」字下疑脱「恶」字。。在禁经时,欲乞指定刑名,令逐处断遣。」诏:「今后犯青白盐人,(今)[令]本路安抚司相度情理轻重断遣,内合该死罪者,依朝廷自来贷命,剌面配沙门岛;如有大段凶恶郡党,即具案奏裁,仍不得下司。」
英宗治平元年四月,江西提点刑狱专制置虔汀漳州贼盗、提举虔州卖盐蔡挺理转运使资序,以久在江西,方委以制置盐故也。初,江西仰食淮南转般食盐,涉历道远,比至,杂恶不可食。而汀、虔州人多盗贩岭南私盐,数十百为群,与巡捕吏卒相 格,所至扰百姓,捕不能得,至或赦其罪招之。岁月既久,浸淫滋多,朝廷以为患。尝遣使乘驿会江西、广东、福建三路转运使原书天头有注云:「凡眉批异同之字,俱入注。」,议行岭南盐于虔、汀两州。当是时,挺方知南安军,具条奏利害,而三路转运使等请以虔州十县五等户夏秋税率百钱则令籴盐二斤,从之,而岁所籴纔六十万斤。至是,令挺制置。挺令民首纳私藏兵械,以给巡捕吏卒原书天头注云:「捕一作铺」。,而令贩黄鱼笼挟盐不及二十斤,徒不及五人、不以甲兵自随者,止输税,勿捕。而朝廷又别团新纲,选三班使臣直取泰州如 等诸场新盐, 漕之,以给虔州。盐既差

善,而又减粜价,故私盐稍不售。虔州及兴国等九县两岁所粜盐,比故额增至二百九十九万八千余斤。又汀州异时人欲贩盐,辄先伐 ,而山谷中召愿从者,与期日率常得数十百人以上与俱行。至是,州县督责耆保,有伐 者,辄捕送,盗贩者由此稍衰息矣。
神宗熙宁元年四月二十五日,诏:「自今应诸路管押盐纲使臣、军大将、殿侍,如年满得替,除依条赏罚外,如一界内亲自搜捉得本纲兵稍搭载兴贩私盐并计五千斤已上,内使臣免短使,先次优便差遣,军大将、殿侍先次指射差遣;三千斤已上,使臣免短使,军大将、殿侍本等内指射差遣。如般过官物合该得酬奖,即留所获私盐,劳绩后次行使。」
二年三月十九日,上问著作佐郎张端言:「榷河北盐事如何 」王安石对曰:「恐亦可为,但未详见本末耳!」上曰:「理财节用,自足以富,如此事虽不为,可也。」
七月七日原书天头注云:「典职官提举解盐重者,以、、、点为记」。,知河中府蔡延庆言:「乞下解盐司相度,据自来煎炼私盐地分置煎盐户,煎炼归官,每斤依乡原例支价钱,依解盐出卖。如敢私卖,依私盐法科「科」字下疑有脱字。。」上曰:「此恐不可施行。然要详尽利害,且令陕西转运使司、制置解盐司各具相度以闻。」
二十九日,翰林学士司马光言:「奉诏,将三司、陕西转运司见根磨到嘉佑八年至治平四年所收盐利及所入粮草,再行审覆,候见的数,即对范祥任内亏增,并比嘉佑七年至嘉佑三年亏增闻奏。至差权发

遣度支判官公事孙构「至」字疑误。、权发遣户部判官公事张讽呼索照证帐案文字,根磨实数,比对亏增申监议所以凭审覆闻奏。今据孙构等状:陕西诸州军例称,专典替罢帐历不完,见行根究,供报未得。臣看详国家设制置解盐一司,置九折博务,本为沿边粮草进用,薛向亦只以饶知钱谷。薛向前在陕西,不止于制置解盐,亦兼本路转运使,前后两任,首尾八年,职司久任,无如向者。其陕西一路粮草增亏,皆是向之本职,欲的知向在陕西有功无功,何不直下司取陕西粮草收支较比文状,勘会薛向两次到罢季分一路及沿边九州岛军见在粮草数目,若罢任增于到任,即向在任有功;若罢任亏于到任,即向在任无功,灼然可知。若粮草数亏,其盐课虽增,有何所济 此皆事状确实显著,不可欺罔者也,何必更令臣等根磨向与范详任内盐利增亏。况今已除向江淮两浙等路制置发运使,所有盐利增亏,虽磨勘得见,亦何所用 伏望省察此理,令臣等更不将三司、陕西转运司见根磨到所有盐利及所入粮草再行审覆,比对范祥任内增亏,免致边民虚有烦扰。」光奏薛向初罢任,粮草数比到任所亏极多,而中书得向状,自言罢任粮草数增于到任时。既而光奏前所上薛向粮草数,乃三司吏人之误,已牒三司依理施行。诏令吕公着、吴充据二状物数不同,取索三司及薛向所执文字看详定夺,取

见诣实闻奏。
同日,又诏令监议盐法所更不取索庆历以来解盐课利籴买沿边粮草数目,只将薛向界嘉佑六年至治平三年终一并五年解盐课利籴买到沿边粮草数目原书天头注云:「到一作得」。,却与薛向未到任已前一并五年解盐课利籴买到沿边粮草数目,对行比较闻奏。
八月一日,御史中丞吕公着言:「昨奉诏与司马光等监张靖、薛向对论陕西盐法,及根磨粮草亏增,其盐法利害已定夺申奏,所有粮草增亏,缘公着已除御史中丞,未审合与不合管勾 」诏依前降指挥。
九月七日,制置三司条例司言:「据淮南发运使薛向状:乞于永兴军置买卖盐场,欲差知永兴军泾阳县、大理寺丞侯可往陕西路制置解盐司、议经久利害。」从之。
十二月五日,诏令陕西制置解盐司自熙宁二年、三年各于籴买粮草钱外,那拨十万贯于永兴军桩管原书天头注云:「那一作即」。,充买盐钞本钱。
三年七月十四日,诏:「江南西路依旧每年运盐一十二纲赴虔州,仰提点刑狱官与虔州知州提举出卖,其梢工出剩赏格并年限退换新船,亦并依编敕;合破纲船、兵夫分数,即且依见行条贯。」先是,本路权提点刑狱张颉言:「前本路提刑蔡挺兼提领盐事,经画有功,近日因循,挺之所为十废五六,故官盐杂砂,有滞贸易,窃虑岭南私盐渐次入界。」手诏:「蔡挺昨在东南处置盐事最有显 ,绩状可验,不惟课利增盈,实得盗贼屏息。今无故改革,致有如此不便。或

使无赖啸聚,极非细事。可详颉奏,速令诸事一切如旧。」故有是命。
十一月二十二日,诏陕西转运司,以西川四路物帛内变转见钱二十万缗,充制置解盐司钞场本钱。又诏陕西转运选官,与成都府路转运司划刷年计外,见在钱货物帛并余物尽数发至陕西转运司,变转充西盐钞场本钱外封桩,以备边费。先是,王安石言:「乞移巴蜀物就与陕西封桩,非独省蜀人输送,且可以免自京师支拨之费。」故有是诏。
四年正月二十四日,诏:陕西已行交子,其罢永兴军收买盐钞场。
二月十五日,中书、门下言:「陕西制置解盐司为都转运司,将延州在城并自余城寨权住入中盐钞,只令客人于绥德城、怀宁寨两处入中,恐顿亏解盐课额。乞下本路于绥德、怀宁两处优与加饶,自不妨客人他处入中。」从之。
三月十四日,诏永兴军依旧收买盐钞,罢行交子。
十九日,诏罢三司使副监议盐法。
六月二十四日,以权发遣淮南路提点刑狱公事赵济、两浙路权同提点刑狱公事王庭老、荆湖南北路权同提点刑狱公事毛杭毛杭:《长编》卷二二四作「毛抗」。、李平一、江南东西路权同提点刑狱公事晏知止、陈倩并兼提举本路盐事,仍比较逐年盐课增亏以闻。
五年正月二十二日,诏罢给京西路蚕盐,令民但止输钱。先是,转运使陈知俭言转运使:《长编》卷二二九作「转运副使」。:「京西九州岛军岁给蚕盐一百九十三万有奇,为钱四万八千二百五十缗,然以盐赋民,为数奇零,民

多不愿请者。欲乞止令输钱,又募商人入抵当请射此盐当:原脱,据《长编》卷二二九补。,增钱为五万四千缗以便民。其所兑蚕盐合折价并脚乘路费钱,乞令制置解盐司别封桩,听省司移用。」故有是诏。
六年二月二十八日,诏:「两浙路提举盐事司未得劾诸州军亏失盐课,且以课亏及违法重轻分三等以闻。」
十月十八日,两浙转运盐事司乞益兵千人,诏发开封府界、京东兵各五百人。时以盐法未行,盗贩者众故也。
二十七日,权三司使薛向请止绝秦凤等路转运使蔡延庆置场减价出卖盐钞,从之。
七年正月二十四日,永兴、秦凤等路察访李承之言:「庆历、皇佑中,秦州以盐钞、川交子令民变卖,至今尚负钱万余缗。乞特蠲放,以宽边民。」从之。
三月二十三日,梓夔路察访熊本请依泸州进士鲜于之邵议,淯井监盐井止存两灶官自煎,余咸水尽出卖,从之。
四月十七日,诏:「闻岷州阙粮草,少人入中,其东南盐钞与今西盐钞法,令三司具经久通行利害以闻以闻:原脱,据《长编》卷二五二补。。」
二十六日,诏:「买盐及盐仓场监官、地分巡检,听不拘合入远近奏举。」从江淮发运司请也。其使臣废短使者,仍除重难纲运外,余并与免短使。
六月八日,诏自今应陕西卖盐场,见在盐约支及二年,即权停纳。」
十一日,熙河路经略使王韶言:「本路有市易茶盐酒税可以应办置籴,乞差官二人乘贱计置。其草、豆别乞差四人专领,并立敷办赏格。并乞盐钞三二十万,候三年外,

本司自办。」从之。
七月五日,诏:「开封府界民纳蚕、食盐等钱折纳粮者者:原作「有」,据《长编》卷二五四改。,上三等如故,余并许纳钱,愿输本色者亦听。」
十一月十二日十二日:原书天头注云:「『二』一作『一』」。按《长编》卷二五八系此事于十二日丙午。,三司言:「相度秦凤、永兴两路盐钞,岁以百八十万缗为额。」从之。
八年闰四月十四日,中书户房比较陕西盐钞利害及定条约八事:「买钞本钱有限,出钞过多钞:原作「钱」,据《长编》卷二六三改。,买不尽,则钞价减贱,及高抬籴价,支出实盐,前日西盐是也,故出钞不可不立限,一也。出钞虽有限,入中商人或欲变转,而官不为买,即为兼并所抑,则钞价亦不免贱;兼边境缓急,即钞亦有不得已,须至多出,故不可不置场平买,二也。和籴军粮出于本路,买钞钱本出于朝廷,所买钞若卖尽,即无所费,不尽毁抹,虽已转之边上,乃是朝廷分外资助本路经费,其已毁钞,当于应副本路钱物内折除,三也。旧钞因官失买,致价贱,已为商人中粮亏官,即不妨市易司用市价买,四也。若止令市易司减价买,而不置场以实价平之,即一钞为盐一席,所入粮止直其半,即是暗损盐价。若官减价买尽,固无所害,缘官立买直,商旅辄增之,自难买尽,近日买钞是也。官买其一,私买其九,则是所折盐价,商旅十取其九,而官纔收其一也,故不可以低价买钞之故,辄废实价买钞之法,五也。买钞场既以实价买尽,即他州军缓急有减价卖,所减亦不多,前日东南盐是也。市易司虽买以市直,所赢不多,徒长虚抬之弊,故新钞不

须买,六也。旧钞额酌中岁出百六十六万缗,今虽计一岁卖盐二百二十万缗,熙河自有盐井,用解盐绝少,盐禁虽严,必不能顿增五六十万缗,恐所在积盐数多,未可便为民间用盐实数。昨虽立定三百万额,缘分定逐路及各有封桩数,止于熙河费用未定。兼今又有交子,即于实卖盐数外,不须过立数目。若所在渴盐,自可令市易司买钞场依商人例以钞请盐自卖,纵不如此,商人亦必于官场卖钞,即所在不至阙,为私盐所侵,七也。西钞失买,致有虚抬之弊,近官以贱价买,民亦贱价买,今永兴买钞场若一 收买,乃是费用实钱买民贱价蓄买之钞,所买新钞却致阙钱,当令截日收买。两路实卖盐二百二十万,又增熙河一路,若止与百八十万钞若:原脱;据《长编》卷二六三补。,即自支费不足;若兼支旧钞,即与出钞何异 然以加抬脚费,不如止以当月钞数立额,却置场卖钞飞钱为便原书天头注云:「置一作至」。按《长编》卷二六三作「置」,当是。,八也。今请永兴、秦凤两路共立二百二十万缗为额,永兴路八十一万五千缗,秦凤路一百三十八万五千缗,内熙河五十三万七千缗,选官监永兴军买钞场,岁支转运司折二铜钱十万缗买西盐钞,钱有余,封桩听旨,依在京市易务赊请法募人赊钞变易。即民间钞数稍多,所买钞难变易,大书『不用』字送解池,对元纳递牒毁抹,于在京当应副逐路钱物数折除。自今年五月十五日以后钞,本场买,十四日以前钞,听市易司以市价买。」从

之。
九月二十五日,诏给末盐钞四万缗为本,仍以将作监主簿梅宰同买。
十一月二十八日,屯田员外郎熊本言:「乞将大宁盐每年应副陕西并成都府盐内权即拨付夔州路新建军寨原书天头注云:「盐一作监」。,召人入纳粮储。」从之。
九年二月六日,诏:「御史台取勘陕西额外剩纳解盐钱一百九万八十余贯,应干违条官司具案以闻,仍令三司止住额外出钞。」
十七日,三司、市易司言:「同详定到开封府界阳武、酸枣、封邱、考城、东明、白马、中牟、陈留、长垣、祚城、韦城县、曹、濮、澶、怀、济、单、解州、河中府等处州县官场,可以出卖解盐。」从之。
四月二十二日,体量成都府等路茶场利害刘佐言:「询究得陕西客人兴贩解盐入川买茶于陕西州军货卖,获利厚,今欲依客例,逐年以盐一十万席易茶六万驮为额易:原无,据《长编》卷二七四补。,约用本钱二百一万贯文足,比商贾取酌中之利,更不许客人兴贩入川陕路。」从之,仍以佐提举成都府、利州、秦凤、熙河等路茶场公事,兼熙河路市易司。
二十八日,中书、门下言:「据三司状:为解盐通商事,省司令客人张戡等供析,乞将南京、河阳等处且令官卖。自再行法日至将来及一年,以解池支出官卖盐席比较勘会。虽据张戡等称:管城等十一县并南京、河阳、陕府府;原作「西」,按原书天头注云:「西一作府」。《长编》卷二七四亦作「府」,据改。、同、华、卫州自来客贩数多,并无照据,盖为见今来私盐衰息,欲占为客贩地分。若令客贩,即难依新法招募巡铺公人,不免私盐侵夺官课。欲乞将唐、邓、襄、均、房、

商、蔡、郢、随、金、晋、绛、虢、陈、许、汝、颖、隰州、西京信阳军二十处,令客人兴贩,其府界诸县并澶、曹、濮、怀、卫、济、单、解、同、华、陕州、河中府、南京、河阳等处,令提举解盐司般盐出卖。或逐处先有别司盐货在彼,出卖未尽,并令出卖,解盐司支还元价。惟是本路转运司必以所收课利合应副本路支用为说。即乞候官卖一年,令三司约度所收官卖盐钱官:原作「管」,据《长编》卷二七四改。,立若干额,令拨还本路自来合得课利,余令三司随处封桩。」诏从之。
七月二十五日,知洋州文同奏:「臣窃见本州岛买卖茶货,行之日久,至今其间措置尚未循理。近又准朝旨尽行榷盐,不许私商兴贩,官自置场出卖。然则计其所得之息,实为深厚,要施行久远,使之通流不能成弊者,犹有余议。本州岛管内三县,版籍有主、客凡四万八千余户,此旧数也,其实比之今日,财付六七尔。大率户为五口,亡虑二十四万余口,口日食盐二钱,日费盐三千余斤,往时茶乡人户既得各自取便卖茶,于是陕西诸州客旅无问老少,往来道路,交错如织、担负盐货入山,并在州县村乡镇市坐家变易。当此之时,盐有余戾。今既一切禁止客人,不令贩卖,官中当须预先为之计度盐货千万积贮在此,所贵法行之后,日有数千百斤转卖出于民间,复日有数千百斤般辇入于务内,如此,则源深而流长,若彼中驮乘稍阙,或更有应副他处使用,并道途诸般阻滞,不能投续来至于此,

当此之时,盐不足矣。臣见去年自凤翔(盘)[般]盐来本州岛,税务出卖为茶本钱凡一十七次,般填到二万七千余斤,中间又有关报数目至今有不到者。自今年三月已来,遂无出卖,甚可惧也。欲乞朝廷更下议者反复熟虑,准备计要,其法已定,然后施行。」诏令提举成都府、利州、秦凤、熙河等路茶场司相度奏闻。
八月一日,诏三司:河北盐法可依旧施行,如旧法有未便,即与河北东、西、京东、(东)西提举收趁盐税司同共相度,仍具河北、京东熙宁八年寔收盐税钱数以闻。
十一月十一日,诏三司:「近累有臣僚言陕西盐钞法,仰速讲求利害,条画以闻。」
二十七日,侍御史周尹言:「伏见成都府路州县户口蕃息,所产之盐食常不足。梓、夔等路产盐虽多,人常有余,自来取便贩易,官私两利,别无奸弊。访闻昨成都府路转运司为出卖陵井场盐,遂止绝东川盐,不放入本路货卖,及将本路卓筒井尽行闭塞,因闭井而失业者不下千百家,盖欲盐价增长,令人户愿买陵井场盐。又因言利臣僚奏请募人般解盐往川中货卖,自陕西至成都府经隔二千里以来,山路险阻,不能般运到彼,致日近成都府路盐价涌贵,每斤二百五十文足。更值丰岁,以二斗米只换一斤盐,贫下之家,尤为不易。东川路盐每年却只七十,境上小民将入西路,便为禁地,斤两稍多,刑名不轻。嗜利苟活之人不顾条法,至有持仗里送贩卖者。况两川州郡虽分四路,其实一体,本无盐禁,未有舍东川邻路之近不通行盐货,却于解池数千里外般往成都出卖,非惟人情艰阻,兼陷失商税不少。是非利害,昭然可见。欲望放行东川路诸处盐,依旧令诸色人任便将带于成都府路货卖,本路转运司不得更有止绝。成都府路自前开到卓筒井日近闭塞处,如元句当人情愿承买,却令开发为主,即不得更有创开。其解盐亦乞依旧令客人任便兴贩入川,官中更不般载。」诏送三司相度以闻。
十二月八日,中书门下言:「判司农寺熊本言:蒙朝旨,令张谔并送详定盐法文字付臣。伏缘所修盐法事干江淮八路,凡取会照应盐课增亏、赏罚之类,系属三司。窃虑移文往复,致有稽滞。兼昨权三司使沈括曾往淮浙体量安抚措置盐事,乞就令括与臣同共详定。」从之。
十四日,知太原府韩绛言:「自到所部,询问民间疾苦,其大者盐食,味之所急也。今立法使人人自赴官场收买,则贫下之人及去官场远者,当祁寒暑雨之时,岂能朝夕奔走以就买乎 遂至于无以养父母、畜妻子,下则驼与羊,土产也,家家资以为利,非盐不活,故冒犯者众犯:《长编》卷二七九作「法」。,徒罪日报而不能止。况私盐味甘而易得,孰肯畏刑而不贩鬻乎孰:原作「是」,据《长编》卷一一七九改。 比来本路盐贼已有成群持仗者,窃恐东南盐贼之患,将移于河东矣。其建议者本欲笼利以助经费,苟以价直脚乘及告捕赏钱计之,所得无几。

又旧法以盐钞易沿边军储,今则盐钱散在内地,而边廪颇耗,但见日残于民,而未见有益于国也。」诏三司相度利害以闻。
十年正月九日,中书言:「近许市易司与江南西路转运司兑洪洪:原作「供」,原书天头注云:「供一作洪。」考《长编》卷二八○作「洪」,据改。、抚等五州军盐,和买紬绢,差属官欧阳成总领,以盐引从便移易,与转运司财赋并场务课额有妨,欲令以诸州所支和买盐数,委转运司相度裁定,罢还市易务所差官。」从之。
二月二十五日,三司言:「奉诏同制置解盐使皮公弼详议中外所论陕西解盐钞法利害。盖盐法之弊,由熙河钞溢额,故钞价贱;钞价贱,故粮草贵。又东、西、南三路通商州县榷卖官盐,故商旅不行,如此,盐法不得不改,官卖不得不罢。今欲更张前弊,必先收旧钞,点印旧盐,行贴纳之法。然后自变法日为始后:原脱,据《长编》卷二八○补。,尽买旧钞入官。其已请出盐,立限许人自陈,准新价贴纲钱,印盐席,给公据。今条具所施行事:一、东南旧法,盐钞一席,无过三千五百;西盐钞一席,无过二千五百,尽买入官,先令商人以钞赴解州榷盐院并池场照对批凿,方许中卖。一、已请出盐,立限告赏,许商人自陈。东南盐一席,贴纳钱二千五百;西盐一席,帖纳三千,与换公据,立限出卖,罢两处禁榷官卖。其提举司出卖盐,并依客人贴价钱充买旧钞支用,取客人情愿对行筭请。从省司降篆书盐席木印样,委逐州军雕造,付所差官点检印记,给与新引。将京西南原书天头注云:「西一作师」。按作「西」是。、北、秦凤、河东路、在

京开封府界应通商地分,各举官一员,其全席盐限十日,内经官自陈,点印贴纳,委所差官点数,用印号,毁抹旧引,给与新引,其贴纳钱许供通抵当。如商人愿以旧钞估定价折会贴纳盐钱者,听从便于随处送纳,抹讫封印送制置司讫:原作「记」,据《长编》卷二八○改。。若私盐衰息,官盐自可通行,民间请出两路盐无虑三十五万席,比候民间变转,约须期年。虑沿边未入新法盐钱,粮草有阙,乞权于去年纳欠负粮斛谷粟计物价借充军粮,候入到盐钱,依数拨还。通商州、军县军:原脱,据《长编》卷二八○补。、镇,岁终委转运提点司各以管下民户多少同者,将缴纳商人住卖盐引多少为准,比较增亏,依编 江、淮等路卖盐酒,比较赏罚。」诏除提举出卖盐解司官地分别降指挥外,及市易司卖盐,亦依客例帖纳价钱,余依所乞。
三月十六日,三司言:「相度出产小盐,邻接京东、河北末盐地分,澶、濮、济、单、曹、怀州、南京及开封府界阳武、酸枣、封邱、考城、东明、白马、长垣、祚城九县,纵令通商,必是为外来及小盐侵夺,贩卖不行。自合依旧官卖,仍召客人入中外,其河、阳、同、华、解州、河中、陕府及开封府界陈留、雍邱、襄邑、中牟、管城、尉氏、鄢陵、扶沟、太康、咸平、新郑十一县,欲且令通商,候逐月缴到客人交引,对比官卖课利,如不至相远,即立为定法;若比之相远,或趁办年额不敷,即依旧官卖。」从之。
四月十二日,诏:「今后客盐入京,并于市易务中卖,本务依市价收买,虽贱,每

席不得减十贯,并画时支还见钱。其京城内外诸厢贩卖盐人,并于本务给印历请买,愿立限赊请者听。如私自买卖,许人告首,等第给赏,盐没纳入官。」
二十一日,三司言:「勘会提举出卖解盐司官卖去处,既许通商,内除同、华、解州、河中、陕府五处元不使文钞,系用榷盐院句帖直行支请盐货,所有卖未尽官盐,合令制置解盐司勘会句收,依客人贴纳价例,变转支用,或取客人情愿对行筭请外,其河阳并府界陈留等十三县镇,缘系是出卖解盐司借拨,却省三司盐席,并买下文钞支请般运,赴逐处出卖。今来亦有卖未尽官盐,欲乞下本司据的实数目,交割与京西北路转运司、府界提点司,令与客盐相兼出卖,候卖尽官盐,即令客人任便兴贩。又朝旨:令将通商州县逐月缴到客人交引对比官卖盐课增亏,欲候将来逐州县卖尽官盐日比较施行。」从之。
二十三日,三司言:「相度皮公弼盐法,今参酌前后两池所支盐数岁入,以二百三十万缗为额,自明年为始。」从之。
二十四日,三司言:「近奉朝旨,将旧法东南盐钞东南:原作「南东」,据《长编》卷二八一乙。,委官于在京等七处置场,每席三贯四百,权于内藏库借见钱二十万贯应副收买,候贴纳到盐钱,逐旋拨还,寻令市易务依此收买。本务申:客人拥并赴务投下文钞,据所司计,用钱五十九万三千余贯,省司全阙见钱,深虑有妨钞法。欲将在京客人所乞申卖文钞,除单合同钞别无收

附对勘却退,令于向西州军官场就近勘合中卖外,其余钞数尽行收买。价钱约三分支还见钱,余七分依沿边入中钞价细算合支价钱数目,给与新引。所有合贴新钞,候降下指挥,从省司牒三班院差使臣一员,赴制置解盐司取拨合销新钞,赴市易务下界契勘书填给付客人,令于解池请领盐货。所贵买尽民间旧钞,兼客人换得新引请盐,趁时变卖。」从之,其新钞仍在熙宁十年合出钞额。
八月十五日,诏永兴、秦凤路各借熙宁十一年分盐钞三十万贯,熙河路二十万贯,付转运司,乘岁丰广置边储。
二十五日,诏三司借支钱三十万缗,于京师置场买卖盐钞。以制置解盐使皮公弼请复范祥旧法,平准市价故也。
十一月十三日,诏:「三司具陕西新法盐钞入过斛斗,比旧钞时入过若干,并取沿边州军八年、九年分逐季及见今新法盐钞在市买卖实价以闻。」
元丰元年正月二十二日,前尚书司门郎中王伯瑜乞改京东、河北四路产盐场为市易盐务,官买于灶户,以售商人。诏提举市易司召伯瑜审议。
六月二十二日,同提举成都府等路茶场蒲宗闵言:「本司元依客例买解盐入川,变转茶本,不禁私贩。后刘佐(摧)[榷]卖,遂致人言,及因解盐司申陈,尽从废罢。伏详朝廷止绝本司卖盐之意,虑妨商贩害钞,缘解盐法弊在出钞过多,乞除刘佐榷法不行外,许依旧施行。」诏陕西转运使李稷相

度。其后稷言:「乞令本司商人买盐入川,变易本钱,毋过万席。」从之。
二十九日,诏福建路转运使蹇周辅兼提举本路盐事。先是,周辅言:「奉诏相度盐事。欲令上四州募人充铺户,官给印历,请盐分卖,减其价直。移南台仓于水口镇,增巡防兵,选捕察之官,私贩者、交易引致、停藏负载之人,不以赦。前后三犯杖,皆编管邻州;已编管而再犯者,配本城。禁其般运杂和之弊,严其保伍捕告之法。」故有是命。
八月八日,诏:「自今官司及官员、伎术、举人等于所折博务占买盐钞及越次给者,并科徒二年罪,不以赦原。告者厚赏之。」
九月十一日,三司言:「河东都转运司乞续支京钞见钱三十万缗计置军储,今欲依籴买封桩粮草例,于末盐钱内支钱一十万缗,换作本路交引收附,与转运司计置极边粮草,却以末盐钱拨归省司。」从之。
十二月三日,诏三司给审帖审:《长编》卷二九五作「勾」。,以提举出卖解盐司每岁用盐万席「出」、「每」原脱,据《长编》卷二九五补。,于解州池场般请,其钱封桩,岁终具数以闻。
二年正月二十六日,上谓辅臣曰:「向以陕西用度不足,出钞稍多,而钞加贱钞;原无,据《长编》卷二九六补。,遂建京师买盐钞之法。本欲榷盐价,飞钱于塞下,而出钞付陕西无止法,都内凡出钱五百万缗,卒不能救钞法之弊。盖新进之人轻议更法,其后见法不可行,犹遂非惮改。」王珪曰:「利不百,不变法。」上曰:「朝廷措置重于经始,虽少年不快意,然于国计甚便,姑安静以待之。」
二月十七日,诏:「解池盐岁以二百四

十二万缗为额,自明年始,其岁增钱十二万缗,半令三司封椿,半与陕西转运司。」先是,解盐钞分东、西,而西盐止得卖于指定地分,并边州军市刍粮,给钞过多,故钞及盐皆贱而难售,商旅不行,官价自分而为二。于是三司及制置解盐司言:「东盐价重,西盐价轻,请放西盐得自便,而增其价与东盐等,以平钞法,岁可增十二万缗。后给钞,更不分东西,关渡西盐约束悉废省。」从之。解池盐钞旧以二百二十万缗为额,至转运使皮公弼请增十万以助边,至是为二百四十二万。三司又言:「商人已出请西盐,宜令贴纳亏官钱,使与新法价平。」亦如其请。
二十九日,经制熙河边防财用司言:「岷州盐官镇、通远军盐川寨两盐场,近拨属本司,岁入增羡,乞自今年别立界,岁终较其登耗,以施赏罚。」从之。
七月二日,权发遣福建路转运使兼提举盐事贾青请自诸州改法卖盐,酌三年之中数立额,盐官并产盐州巡检使臣不以课额高下,令铨院选差,从之。
八日,诏陕西路转运司诏:原脱,据《长编》卷二九九补。,年额盐钞许经制熙河路边防财用司认数收买,以李宪言:「转运司常苦无钱,以盐钞和籴,为富人收蓄,坐牟厚利,而计置司积行钱市物货货:原脱,据《长编》卷二九九补。,须藉盐钱轻赍」故也。
十四日,诏陕西盐钞岁分三限印给,以制置解盐李稷言民间盐钞数少,钞价踊贵,而折博务无见钞可以平之,致豪商居钞以取利,盖三司不以时给钞使然也。上批:「三司给钞如旧,

无日限,宜分料次责限行下。」故有是命。
十月七日,权发遣福建路兼提举盐事贾青言:「卖盐钱拨还转运司外,乞别封桩,以听移用。」又言:「捕盗官获私盐最多者,望于常法外论赏。」从之。
十二月五日,诏:「外界青白盐入河东路,犯人罪至流;巡检或寨主、监押、津堡官先差替。」从河东转运使陈安石请也。先是,安石乞本路犯西北两界青白盐者,并依《皇佑敕》断罪,仍不以首从编配,从之。《皇佑敕》刑名比今为重,又法非兴贩二分得一分之罪,时安石方行盐法于河东以希功利,故欲峻其禁也。
二十二日,诏尚书库部员外郎、权发遣福建路转运使贾青迁祠部郎中,以措置盐事有劳也。
三年四月二十七日,诏:「福建路盐事自蹇周辅承命创法,贾青相继奉行,已见就绪,岁课有赢。贾青近已尝推恩,自余行法有劳官吏可第赏之。」先是,提举福建路盐事贾青上所部卖盐官吏元丰二年岁课,比祖额增羡,及捕获私盐最多,乞优加酬奖。时周辅已擢三司副使,自转运司判官王子京而下二十人迁官升任十:原脱,据《长编》卷三○三补。,循资减磨勘年,堂除不依名次、路分,注官有差。
六月五日,三司言提举出卖解盐司自熙宁八年至元丰元年收息钱十六万五千七百缗。诏提举官张景温、干当官吕逵各迁一官,余减磨勘年,吏赐帛有差。
二十五日,京东路转运副使李察乞通行海盐州军置买卖盐场,从之。
九月二十八日,诏权发遣

三司度支副使蹇周辅相度江西、广东卖盐。
十二月二日,诏琼州、朱崖等处官卖盐不售,令主吏陪买者,与放免。又海南州军买盐于民,前后官政擅增其数政:疑误。,或不给钱,盐户多破产 窜,下广南转运使司立定每丁所买盐数。」从琼管体量安抚朱初平之请也。
四年二月二十七日,权陕西转运使李稷言:「解盐司收簇攒那散漫遗落官钱二十一万七百九十四贯有奇,尚在陕府、河中府、秦、解、华州、永兴军收掌。」诏并于所在州军封桩,其熟抄仍变转见钱。
三月一日,权发遣三司度支副使蹇周辅言:「江西岁运淮盐有常数,人若淡食,而广东所产不得辄通,无赖奸民冒利犯禁,习以盗贩为业原书天头注云:「贩一作取」。。已与两路监司会议,谓宜立法,兼通广盐于虔州,以七百万斤为年额,以百万斤为准备,复均虔州旧卖淮盐六百一十六万余斤于洪、吉、筠、袁、抚、临江、建昌、兴国等州军阙盐出卖处,不害淮盐旧法,而可通广盐。」诏令周辅限一月立法。已而周辅具江西、广东路盐法并总目条上,从之。
四日,权发遣三司度支副使公事蹇周辅奏:「闻江南西路人纳净利买扑盐场,缘盐系民食,与坊场不同,今欲量县大小、户口多寡立年额原书天头注云:「年一作盐」。,官自出卖,仍先乞废罢买扑处,令转运司候法行日,于增卖盐钱内据净利钱数拨还提举司。」从之。
四月十二日,权陕西路转运兼制置解盐李稷言:「考究近日内外盐钞价平,臣切谓贵生

于难得,贱生于有余,自新法未行,通取七年支盐数目乘除,每岁当三十六万余席,故钞之贵贱,视有司印出之多寡。新法已后,钞有定数,起熙宁十年冬尽元丰三年,通印给过一百七十七万二千余席,而会问池盐所出纔一百一十七万五千余席,尚有钞五十九万有余流布官私,则其势不得不贱。方钞贵时,无可益发,及今价贱,又未加收敛,则盈虚消长之法未尽全备。伏望特议少损钞额,仍令贱敛贵出,以尽平准之道,所贵久而无弊。」诏候钱勰点检本路盐事回取旨。
十三日,陕西路制置解盐司言:「解盐岁增钱,准条作熟钞召人中买,内六万缗令三司封桩。去年三司封桩,岁增钱六万缗,凡为钞九千七百五十一席。今民间钞多价贱,若更变卖,恐转损钞价。见钞乞纳三省见:《长编》卷三一二作「凡」。,更不出。」从之,并经制、转运司合得六万缗,亦令纳三司,自今并权住给钞。
七月十四日,河东路都转运使陈安石言:「元丰元年闰正月,奉诏干集本路盐事。臣自到任,推行新法,官场课办,私盐禁止,岁有羡余,及增收忻州咸地铛户、马城池盐课池:原无,据《宋史》卷一八三《食货志》、《长编》卷三一四补。。今保明到官吏。」诏减磨勘及循资有差。
十二月九日,权三司使李承之札子奏;「东南盐法条约,蒙诏旨,俾臣与编修官董唐臣截自元丰三年八月终,应干盐法前后敕札及臣庶起请除一时指挥已施行者更不编修外,修成一百八十一条,分为敕、令、格共四卷,目录二卷。乞以《元

丰江淮湖浙路盐敕令赏格》为名。如得允当,乞雕印颁行。」从之。
五年二月八日,朝奉郎宝文阁待制李承之、承议郎董唐臣上编修盐法,承之赐银绢各五十,唐臣减磨勘一年。
四月二十二日,三司言:「朝旨给盐钞二百万贯与泾原路,陕西转运司勘会印钞纸见阙四十八万张,若伺候商、虢等州科买起发,显见住滞。欲用杂物库襄州夹表纸印造。」上批;「纸色不依自来所用非便,宜止令依久例所用上色堪好纸印造。」
七月二十二日,洪州奏:「自更定盐法,新添盐钱并合起发赴京,深虑迟滞。乞先次出卖新盐,然后趁办旧课,庶可及期装发。」上批:「本路新额盐课,并系朝廷指准为边粮籴本之用,岁岁常须登办,仍须及期经制到京,趁时籴入。」从之。
八月三日,尚书户部言:「日者,盐钞数多,价贱难售,相度所支陕西五路计置军储钞计二百万缗,钞内随逐路所得各减半,凡百万缗。其逐路籴买粮草钱,即于减罢桩还陕西见钱钞、末盐钱内随分数与逐路,令商人入便。」从之。
九月十九日,淮南转运司言:「奉朝旨,令淮西一路先推行蹇周辅盐法。本司看详,乞自来年正月一日,令淮西一路官自卖盐,以年终实收课额比奏。」从之。
十月十九日,诏宣义郎张元方提举出卖解盐及提举捉私盐,相度措置于盐池。
六年二月二十八日,京东路转运司言:「比较本路及河北买卖盐场,自行新法及以一年半以:疑当作「已」。,凡

收息钱三十六万缗。」诏权发遣陕西路转运使李察、权发遣京东路转运副使吴居厚各迁一官。
三月十日,又诏:京东推行盐法已见成效,转运副使吴居厚虽非首议官非:原脱,据《长编》卷三三四补。,而自付委以来,悉心其事,以迄成就,兼其它职事颇见宣力颇:原阙,据《长编》卷三三四补。,一路财用自赡饶足,未尝干叩朝廷。近已迁官,宜更赐紫章服。」
十七日,诏解盐司钱非朝旨擅支借,以擅用封桩钱法论。从制置司请也制:原作「例」,据《长编》卷三三四改。。
五月一日,诏京东路新法卖盐钱,令转至北左藏库封桩,岁具数以闻。时本路转运副使吴居厚所奏卖盐钱多立虚数,上欲验实故也。
十五日,尚书户部言:「知琼州刘威相度琼州昌化、万安、朱崖军民户乡村坊廓第一至第三等,每丁逐月买盐一斤,第四、第五等及客户、僧道童行,每丁逐月半斤,不以日月为限,岁终买足。遇有死亡开落,进丁状收上。看详所配卖盐数太多,欲乞两等盐各减半,余依刘威所定。」从之。
二十二日,陕西路制置解盐司言:「询访并边盐价增长,乞许本司随宜增价卖,候边事宁息裁减。」从之。
六月一日,诏京东路转运副使吴居厚,具所部知、通以上及别路监司提举官,可充本路转运司官协力推行盐法者,及本路行盐法当选委知州、通判处置以闻处置:《长编》卷三三五无,疑是。。
十五日,诏:「京东路新行盐法,上下交便,不妨获利,公家以佐用度,推之河北路,无可疑者。可令蹇周辅、李南公于界首约吴居厚,面授京东成法行之。」
十七日,诏:「京东

路转运副使吴居厚已发本路增剩盐纳北京左藏库,居厚谨于营职,敏而有功,可降敕奖谕。」
七月九日,尚书户部言:「江淮等路发运使蒋之奇奏:知州、通判与监事官未有赏罚监:原作「盐」,据《长编》卷三三七改。,请以祖额递年增亏,从制置司比较闻奏。本部欲乞江、湖、淮、浙路诸州所收盐课,岁终申发运司类聚比较,一路内取最多、最少者各两处,以知州、通判、职官、令、佐姓名上户部,其提举盐事官一路增亏准此。」诏详定重修编敕所依此着为令详:原脱,据《长编》卷三三七补。。
八月十一日,权发遣河北路转运使吴雍言:「籴便及创行盐法,须官吏协力。乞许不拘常制,奏名选差。」从之。
九月十三日,京东都转运使吴居厚乞青州等十二处盐官,令本司奏差两次,及非州县处场务独员阙官,亦令本司选差。从之。
十四日,户部言户部言:原脱,据《长编》卷三三九补。:「尚书户部侍郎蹇周辅言:『河北盐税太轻,宜倍增税钱倍:原作「陪」,据《长编》卷三三九改。。乞下所属参较立法』。本部欲下河北转运司相度。」从之。
二十八日,尚书户部言:「在京买卖盐钞场买钞本钱支尽,乞借末盐钱二十万缗买客钞。」从之,依元丰四年三月十八日诏买,候价平,奏取旨。
十月一日,京东路转运司言:「商人贩青州高家港盐至齐州等处减价赊卖人:原脱,据《长编》卷三三九补。,以致本司卖河北盐不行以致:原作「至」,据《长编》卷三三九改补。。欲依见行税法酌中立数,每岁认卖高家港盐二万席,运至齐州界,依河北盐价相兼卖。如敢商贩者者:原无,据《长编》卷三三九补。,依漏税法。」从之。
十三日,京东转运使吴居厚言:「准诏支盐息钱三万缗修青州城,已起发外,有未支

修城钱万七千余缗,乞不用六年盐息钱,止于支不尽脚钱应副。」从之。
二十一日,提举茶场陆师闵言:「运盐入蜀,见计置万三千席,约卖尽得二分五厘之息。」诏候及一年,奏取旨。
七年正月二十五日,尚书户部言:「陕西转运副使范纯粹乞沿边所卖解盐,并令转运司自以钞赴解池请盐,或召商人入中,应副边用,其李稷元奏更不施行。」从之。
五月十一日,荆湖路相度公事、尚书右司员外郎孙览言:「沅州已招怀狤狼沅州:《长编》卷三四五作「沅水」。、九卫等百三十余州峒,自诚州至融州融江口十程,可通广西盐,乞许入钱于诚州买钞,融江口支盐,增息一分,可省湖北岁馈诚州之费。辰、沅州准此。」诏诚州买广西盐,立蛮人地税,免租课。
七月二十七日,知沧州赵瞻奏:「河北盐法渐已就绪,乞自大名府、澶、恩、信、安、雄、霸、瀛、莫、冀等州军尽行榷货,以增其利。」从之。
九月十二日,提举荆湖南路常平等事张士澄、转运判官陈戚等上本路八州监旧卖盐,及今来相度合增卖盐数,修为《湖南广东西路盐法条约总目》。户部言:「欲依此推行,候就绪,令本路转运提举官同立法。」从之。先是,三司副使蹇周辅言:「郴、全、道州可以通广盐数百万郴全道《长编》卷三四八作「韶、连、郴」。,代淮盐食湖南。故奉议郎郏亶亦乞运广东盐往湖南路郴、全、道三州。诏送士澄、戚相度,至是奏上,乃下本路监司行之。
十月三日,同经制熙河兰会路边防财用马申言:「籴买全在冬春之交,乞十月后

印给次年盐钞,限正月至本路。」下户部下户部:疑当作「诏下户部」。,户部言:「若本路豫得钞招诱入中,牵制秦凤等四路钞价。乞依秦凤等路,吏部差使臣于正月下旬押赴经略司。」从之。
哲宗元佑元年正月二十八日,户部言:「相度河北盐法所乞废罢见行新法,复用旧法通商。」从之。
闰二月十八日,户部言:「陕府西路转运副使吕大忠奏,陕西盐钞价贵,乞年额外依自来两池分数更支盐钞一十五万席,以平准其价。」从之。
同日,臣僚言:「解盐两池自来通行货卖,今京西运司置官设局,使民间不得货卖,颇为不便。乞放行通商,每席量增贴买钱。」京西转运副使范纯礼相度:「本路增收贴买钱无名,乞依旧法,许令通商,将见在盐并钞并:原作「井」,原书天头注云:「井一作并」,按《长编》卷三六九亦作「并」,据改。」,令本路依客例变卖,拨还逐处。」从之。
二十二日,户部言:「右司郎中张汝贤奏,福建路产卖盐额,候及五年,有并增并亏,自依海行条法施行。内上四州军卖盐,应抑勒人充铺户并愿退免不为施行者,各徒一年,提举盐事知而不举,与同罪。」从之。
四月十四日,右司谏王岩叟言:「在京解盐钞顿减常价,商旅患之,望出缗钱为权其价,以救一时之弊。」诏令户部相度以闻。
二十六日,右司谏苏辙言:「前宰相蔡确兄砺等始议创添河东卖沂州马城池盐,其盐夹硝味苦,民不愿买。转运司申乞住卖,而虞部李闶曲为问难,不肯依实定夺。乞下江东转运司保明原书天头注云:「江一作河」。,如无妨碍,即依所请住收。仍取问蔡砺等建议害民,虞部官吏希合权要,故作留滞。」诏建议等官并虞部行遣,留滞令大理寺根究以闻。
同日,陵井监进士黄迁上言原书天头注云:「黄一作董」。:「山泽之利,莫过盐井,向者有司于课税之外,更使一井岁输五十缗,谓之官溪钱。兴利者因自堕原书天头注云:「堕一作惰」。,而羡利反有所遗原书天头注云:「反一作及」。,愿蠲除之。」诏黄廉体量以闻。继而黄廉奏:「被旨体量民庶上书,陵井盐愿悉蠲除之。今后开兴盐井,除税课外,不许别收租钱。」从之。
五月四日,诏福州闽县令徐寿改宣义郎。时言者以福建路茶盐往往抑配均买,遣吏部郎中张汝贤按察,而汝贤言寿行盐法之初,不使民多售故也。
六月八日,户部言:「百姓昔年请盐,谓之蚕盐,及至丝蚕之时,大有所济,然后随税纳钱入官。昨因言者罢所俵蚕盐,止令百姓虚纳盐钱,于义未安。请依旧俵蚕盐。」从之。
七月十三日,诏免河中府河西县人户盐钱折纳斛斗,前此本县有官中食盐四千余斤,令人户均请纳见钱,已而又令折纳斛斗,至是,因民庶上言,故罢之。
二十八日,户部言乞罢市易所置盐场,从之。
十月三日,陕西制置盐司奏:「庆历八年朝旨:范祥议改解盐事,内延、庆、渭、原、环、镇戎、保安、德顺等八州军禁榷客盐,官自鬻盐,岁以万五千五百席为额,一依范祥旧法。其出卖到盐钱,以给转运司籴买。乞今后有降解盐额钞,更不下转运司,委自本司依逐州军合得年额支给。」户部看详:「欲依所乞,候民间积滞盐钞稀少

日,朝廷或应副本路见钱。」从之。
六日,户部言:「嘉佑中,中书札子:解盐钞立定一百六十六万三千四百缗为年额。今相度岁给解盐钞,欲乞以二百万缗为额,买马之类,并在数内,其应系见钱公据,并乞寝罢,庶不侵害钞法。候将来民间积滞盐钞稀少、价直平日,岁给之钞,别奏取旨。」从之。
二十九日,户部言:「欲乞巡检知县兼盐仓场赏罚,并依正监官法。」从之。
十一月二十五日,荆湖南路转运司、管勾文字张组言:「已罢天下重法,惟卖盐场务推行常平仓法尚存,乞罢盐法,约束内依常平给纳法并所增支酬内:疑有脱字,当作「内外」。。」从之。
二年三月二十六日,陕府西路制置解盐司言:「得旨,从本司奏请,将沿边延、环等八州军依范祥旧法,召人自备赀本,入中解盐,一例依新定盐价于转运司年额钞内细算支还价钱,其入纳下盐,却依裁定每斤价钱出卖,应副转运司籴买。本司相度、欲乞将旧法客人入纳解盐,于年额卖盐钱数内减费钱二万七千余贯,许依数取拨添纳,充在京买钞本钱,随时消息平准钞价。」从之。
五月十四日,户部言:「奉诏旨,旧给蚕盐处,并依昔年例散敛。本部约度府界、京西、京东等路共合用蚕盐三万二千五十席,请从本部预给盐引,令出卖。解盐司召人结揽般运,于绛州垣曲县盐仓送纳,令三门辇运司般运应副支俵。应合给脚乘文钞,亦令解盐司据所般实数申本部拨还。」从之。
八月

十二日,诏蠲免二浙盐亭户课盐,旧亭户计丁纳盐,历岁已久,至是除之。
三年五月四日三年:原作「二年」,按本书顺序,此前已书二年事,此后书四年事,又《长编》卷四一○亦系此于元佑三年五月,据改。,户部言:「荆南、湖北盐价相度,自接连广东及江南、湖北州军场务,以远近均定,庶几贵贱不致相远,可绝私贩。」从之。
八月二十三日,诏:「官司毋以陕西路所给盐引回易规利,犯者以违制论。」
四年正月二十四日,诏:「成都府路见管盐井一百六十余井六十余井:「井」字原无,据《长编》卷四二一补。,立为定额,不问大井及卓筒,并不禁止。若遇咸泉枯竭原书天头注云:「咸一作盐」。,许于旧井侧近开卓取水,以补旧数。榷定认纳课额,旧井却行栈闭,仍不得创于额外增添。」从侍御史吕陶论列利害也。
五年正月十一日,户部言:「江湖盐未有往外州县般监管押法监:原作「盐」,据《长编》卷四三七改。,乞衡州茶陵、安仁县往潭州衡山县般运,并依盐令郡官管押交割出卖。」从之。
二十八日,户部言:「前任利州路转运判官韦骧奏:元丰中,梓州转运司请止绝阆州栈闭盐井,及创开井,恐侵本路盐课,致本州岛亏减课额。乞验实,如委咸脉变淡原书天头注云:「咸一作盐」。,许栈闭及创开别井煎输。」从之。
九月二十五日,陕府西路制置解盐司言:「应告捕获私盐,除准价支赏外,将别理赏钱,如不及十斤,一贯,十斤倍之,每十斤加二贯,至百贯止,仍乞据今来所添钱只用本司钱支充。」从之。
六年二月六日,提举河北盐税司言言:原脱,据《长编》卷四五五补。:「请自今许令商贾以所贩盐于有监官处所属场务输纳税钱,出给小引,量所卖处人户多寡,给日限般运赴无监官镇市从便出卖。」从之。
同日,河东路经略安抚使滕元发言:

「请自元佑二年后卖到盐数与熙宁中课额比较,取酌中一年为法。」河东转运司相度,欲将代州管界每年以八十万斤为额,从之。
十二日,夔峡路转运司言:「伏见熙河入中射请大宁监盐,系立限十年,请将三路熙河路等处入纳钱银粮草,射请本路开、达、忠、万、涪州原书天头注云:「涪一作夔」。、云安军六处盐钞,并依大宁监年限施行。」从之。
九月十六日,户部请使臣人员押盐纲沉失少欠该冲差替者,赦降去官不免,从之。
十月三日,户部请召人入中解盐,许客人于河阳都盐务入中,其价钱每席八贯二百。从之。
十一月一日,户部言:「请广南东、西路应用大棹船兴贩私盐告捕获,虽杖以下罪,不以借债运致原书天头注云:「债一作赁」。,其船并没官,仍别估价给赏。」从之。
八年正月二十一日,诏东南诸路转运司:「勘会本路卖盐旧法未减价年分及措置盐事所减价后来各三年数目,比较增亏,申尚书省,令吏部长贰、御史中丞、侍御史同定夺,具利害以闻。」从度支员外郎任公裕请也。
二月十七日,诏:「俵散蚕盐,徐州、淮阳军许依元佑敕,京东路、河东晋、隰、磁、绛州并罢。」
绍圣元年九月二十五日,诏:「府界并诸路盐年终课利增,欲并依元丰赏格。」从三省请也。
二十七日,权陕西制置解盐使仇伯玉言:「百货与盐钞轻重,大 相似,然盐钞特贵者,盖铁钱轻滥,又以官定钞面价,不许辄增。乞随逐处市价增减,将陕西路近年所降敕条年额及泛降盐钞

官司,并依钞面价博卖,辄增价徒二年指挥乞更不施行。」从之。
二年正月十日,京东转运司言:「本路自行盐法,官置买卖盐场,于海盐场般至沿河场务,和雇陆运至县镇出卖,每年万数,及息钱不少。元佑间,以和雇不便,遂罢般载,课额并在大场,自后课息不敷。本司今欲依旧分般出卖。」从之。
三年正月九日,发运司言:「淮南亭户例贫瘠,官赋本钱岁六十四万缗,皆倚办诸路,以故不时至,民无所得钱,必举倍称之息,或鬻凭由,不能得直之半,是以多盗卖而负官课。欲拨本司籴本钱十万缗给亭户,犹云不足,以凭由畀之,即欲质于官,则据凭由与十之七而蠲其息,它日盐本钱集,给还三分钱,取凭由毁之。即官吏邀阻取受,论如法。」从之。
三月十八日,户部制置解盐司言:「自来本路除延安府、庆、渭、原、环州、镇戎、德顺、保安军八处官自卖盐,以抑外来蕃盐外,同、华、解、耀州、河中、陕府六州军系出产私盐去处,访闻近年以来,私煎盗贩公行。今欲将上件六州军并酌中正额,官自出卖。」从之。
五月二十四日,江淮荆浙等路制置发运司言:「官员躬亲捕获私盐,累及一万斤至十万斤,等第推赏。未获犯人者,以三比一;差人比获者,以三之半比一,内产盐地分获私盐,须四分中获一分,犯人方得比折。」从之。
六月九日,江淮等路发运使吴居厚言:「淮南岁月盐,委逐州通判专催促买纳,支还价值,申陈利

害,检察奸弊,仍上下半年遍诣管下仓场提举。如任内敷足额数,从本司别委官审覆奏乞,减一年磨勘;若比额亏及一厘以上,坐罪有差,止展一年磨勘。」从之。
十月四日,户部言:「欲依都省札子:应陕西路军兵廪钱,取情愿许半给盐钞。」又言:「欲依河东转运司所乞,据本路管下铺户盐额或多寡未均,并听本司相度,随聚落均定鬻卖。」从之。
十一月二日,陕西制置解盐使孙路请禁止河中府虞乡、华州蒲城两县人户煎硝。都大提举成都府利州陕西等路茶事司相度,私硝颇与解盐相类,味苦而冷,堪用入盐。请应煎成到硝可以乱盐者原书天头注云:「到一作都」。,并依私盐法。户部请减一等断罪,其告捕给赏,并依捕获私盐法。从之。
十二月二十四日,诏(令)[今]后应有合支末盐钱,并依元丰年条例,虽奉特旨,并许榷货务执奏。
元符元年四月十一日,诏京西路官自卖盐及应缘申请指挥勿行。
十月一日,三省言:「解州盐池为水冲注,盐数少损,民间阙用。欲河中府解州诸小池盐、同华等州私土盐、阶州石盐、通远军岷州官井监盐,并听与解盐于陕西路出卖。」从之。
十七日,诏:「通行京东、河北盐入解盐地分,指挥方下,小民未请引便行兴贩。见令大理寺根勘并特放,自今须经官出引贩卖。」
二年九月二十五日,诏差陕西转运副使兼制置解盐使王博相度盐池,开河并修月堰。
闰九月十一日,右司郎中徐彦孚言:「去年盐

池被水,盖因涑水河、姚暹渠、樊家堰、小池等处人户盗决南岸,使水入池,缘涑水河、姚暹渠两处堤岸并更有小樊家堰,自来止委逐县尉管认巡视,缘盐池周围阔远,今欲乞更添兵士一百人,小使臣一员,令分视堤岸。」从之。
十月二十二日,工部侍郎张商英言:「乞就差成都、梓州路讲画官句仲甫措置,专切管干兴煎东、西两盐井。」从之。
元符三年十月二十八日,徽宗即位、未改元。崇仪使林豫奏:「伏见周初榷河北盐,犯者辄死,犹不能禁。世宗幸河北,父老遮道泣诉,乞以盐课均之两税。世宗定从其请定:疑误。,今两税盐钱是也。嘉佑中,三司使王拱辰奏请复榷,仁祖用张方平言罢之,父老迎诏于澶州,为佛老会者七日,刻诏书于北京。其人情利害可见。今议者辄欲变更,非唯所收净利未必能敷前日税额,又沿边诸郡之盐或至自契丹,今既榷之,则虏盐益售,恐生边隙。倘罢今日之禁,一切仍旧,则一举而获数利。」诏户部看详以闻。其后建中靖国元年十月一日,给事中上官均言:「河北自来非榷盐地分,嘉佑中,三司使王拱辰乞本路榷盐,仁宗皇帝降手诏曰:『朕不欲河北军民徙食贵盐。』诏下北京,父老感泣,至今碑刻诏文具在。绍圣四年,宣德郎窦讷奏请榷盐,是时讷妻父宰相章惇遂行其请,已及三年。臣近缘使事,经由河北州县,官吏皆谓榷盐以来,官中获利甚少,而民食贵盐,被刑责,为害甚

大。又河北系黄河流行、人使经由道路,每年人户应副工役,比他处尤为劳费。昨因河流决溢,累年饥荒,民益重困。愿陛下深饬有司,考究利害,循守仁宗诏旨,罢去禁榷,赡养贫乏,宁固根本。」诏送三省。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正月一日,江淮荆浙发运副使黄实奏:「六路州军减价卖盐,课利增羡,乞除旧额外,其添买之数量增本钱。」从之。
二十九日,户部言:「六路转运司每年盐额钱,淮南二十七万七千余贯,两浙二十万一千余贯,湖南四十五万余贯,湖北五十九万一千余贯,江东一十八万九千贯,江西三十万五千余贯,自绍圣三年至今,驱磨未毕,逐路乞量行拨还。」诏元符三年分合得额钱,令提举司拨还一半,余候驱磨毕取旨。
五月六日,陕西转运副使兼制置解盐使孙杰奏:「准朝旨相度措置盐池到解州。据知州辛琮呈贾瓦池盐、圆池漫生盐样,臣于二十四日同辛琮等诣五小池检视贾瓦、圆池,有上件盐实原书天头注云:「实一作宝」。,土俗称为瑞盐,臣已指挥本州岛郡官雇人收采。今据本州岛状:自四月二十四日至五月四日终,收到盐五百二十席一百七十斤,计一十万四千五百七十斤,其盐光白,味咸可食,乞行出卖。所有二池盐样各一十斤,随状进呈。」
崇宁元年七月十二日,太府少卿郑仅言:「看详管句东南般运盐事李岐欲于见卖盐每斤增一文,以备脚剩之费,有害末盐钞法。」诏勿行。
八月五日,户部言:「太府寺申:自来解盐钞用商、虢州、

河中府等处一钞纸印造,于钞法系关防揩擦交引库,近乞于东南出纸州军造一等(抄)[钞]纸,预行买发三年,准备泛给钞纸计六百八十四万张,依见印钞板长一尺七寸、径一尺一寸。今乞下商、虢州、河中府依上项长阔造一钞连毛头纸,依数起发前来赴文引库交纳文引:疑当作「交引」。,印造交钞。仍乞指挥逐州府据上项一样纸,不许通商货卖,除供官抄造印钞纸外,辄敢依上件尺样抄造买卖者,各杖一百。许人告捉,每名支赏钱三十贯,以关防革绝奸弊。看详于东南路分应出纸州军,今发运司管认上件纸数,责限起发,径赴太府寺交纳。所有不许通商一节,并依解盐司相度事理。」从之。时渭州申:勘到伪钞人,缘户部自来支降外路盐钞,并用常纸印给,致有伪造。都省提送户部提:疑误。,本部下太府寺相度,而有此请。
二十九日,臣僚□言:陕西用解盐为钞。范祥旧法:以钞代钱,免重赍干没之患,以钱籴买,无估价高下之弊。后来增损,寝失元意,中间已五立法,盐池之坏,亦四改更,今已五岁,又三变易,民间无所适从。每一改更,法未及行,钞未及用,边商入中方在道,已复变矣。况为五六令同川交子以乱之原书天头注云:「令一作合」。,纵私土盐以夺之耶 愿诏有司讲求旧法,无容轻改,则民听不惑,久而无弊。」从之。
二年七月三日,户部奏:「修立到新法茶盐,每岁比较增亏赏罚,约束解盐地分见行东北盐

去处州县,当职官能招诱客人住卖,比年额数增,依下项:二分已上减磨勘半年,三分已上减磨勘一年,五分已上减磨勘二年,七分已上减磨勘三年,一倍转一官。解盐地分见行东北盐去处,州县客盐住卖数比年额数增,依下项:二分已上展磨勘半年,三分已上展磨勘一年,五分已上展磨勘二年,七分已上展磨勘三年,全亏降一官,仍冲替。解盐地分权行东北盐等处州县,当职官每岁所属官司与盐事司同共取索住卖数目,比较增亏,应赏罚者同状闻奏。如州县当职官奉行如法,并能讲求利害,推原法意,施行有绪,而致增羡应资资:疑当作「赏」。,或有不职并不切奉行条令而致亏额应罚,仍具诣实保明及不职因依闻奏,除依赏格外,仍取旨。别不赏罚陆路支赏盐州,如能招诱客人、铺户自用船赴产盐场,般请盐数敷官纲及年额数目,当职官依下项:五分已上减磨勘二年,七分已上减磨勘三年,全及转一官。诸陆路支赏盐州,委所属监司与盐事司于岁终取索招诱客人铺户自用船般请过盐数目应赏格,同状保明闻奏。诸发运、转运司支拨纲船般载陆路支赏末盐,比年额数外增及五分,及一切差拨支发致亏三分已上者,委盐事司岁终取索,具诣实保明及不职因依闻奏,取旨赏罚。今来所立年额,合令所属监司与茶盐事司取索立定,申尚书省。仍并自崇宁三年分为始奉行,内以官

纲船般载数,仍令盐事司取索,依此施行。」从之。
二十三日,讲议司言:「修立到客人贩东北盐法,沿路免收力胜税钱条。」从之。
九月十四日,诏赐封桩钱,淮南路二十万贯,两浙路十万贯,充盐本。
十月二十八日,尚书省言:「两浙盐事司申:浙东西山僻州郡,商贾运盐,比之水运,剩费脚耗剩:疑当作「甚」。,依立定省则外,乞更少增之,衢七斤,婺、睦、处各五斤,山僻县每百斤增三斤。」从之。
十一月十三日,尚书省言:「陕西、河东盐事李 勘会到川陕路利、洋、兴、剑、蓬、阆、巴、绵、汉州、兴元府及余处,并系元解盐通行地分,朝廷既以东北盐代解盐货卖,许人旧解盐地分许人:疑当作「许入」。,即应干旧解盐通行处,自合令东北盐兴贩。」从之。
十二月二日,讲议司言:「解池未坏以前,官给解盐钞,募客人入纳粮草,还以钞盐。今解盐未复其钞,尚循旧法,给解盐文钞。客人赍赴京,解池既无解盐支还,并河北文钞卖与在京交引,铺户乘时邀利,贱价收买,致沿边入纳艰阻,客人亏折财本,浸坏钞法,合行措置。乞依熙宁、元丰置买钞,所差榷货务监官二员,别选使臣或选人三员同共专一管句换易客人之钞原书天头注云:「之一作文」。。应客人赍到钱,并以末盐钞并东北一分盐钞及度牒官告杂物等支换」。从之。
十四日,中书省言:「东南末盐钞递牒,自来进奏院与常程文字衮同入递,致有遗失毁弃,使客人往复整会,于钞法未便。今修立末盐钞合同牒,监官面勒吏人折角实封,

书字用印,给付客人,(今)[令]自赍前去。仍置籍,具注每道姓名、字号,候得报,给盐钞,毁讫销注及给盐讫,限五日报榷货务等。」诏从之。
二十四日,诏令逐路支给末盐钞及自般请者,并须三分旧钞兼七分新钞支请,如愿全以新钞请者请:疑当作「支请」。,不以多少,听从便支请。
二十九日,诏今后罢用金银抵当请盐。时铺户状,以为妨碍今年钞法,故三省取旨施行之。
三年正月二十七日,尚书省言:「河东三路钞买卖,无立定价,闻民间每百贯文见卖六十五贯以下,本路价例尤贱,于边防籴买非便原书天头注云:「便一作使」。。及见钱与新定钞价一例筭请新法末盐,折钞法正相妨此句疑有脱字。。今欲将河东路自今年更不降三路钞,止给见钱卖买价例请算,东南末盐等依河北新降钞法施行。」从之。
八月六日,福建路提举学事司状:「本路出卖盐价,比之昔日稍低,乞于上四州军每斤量添一钱,为钱一万九千七百贯有奇,以补足八州军学粮。」诏依所申,仍每斤添二钱。其后十月二十三日,又申乞添下四州军一钱,约为钱五千七百贯有奇,以补诸县学粮。复诏添二钱。
四年四月二十四日,鄜延路经略安抚使陶节夫奏:「臣闻盐泽在中条之北,处四高中下之地,东西五十里,南北七十里。按唐盐池之数有六:二在幽朔,二在河东,一在盐州原书天头注云:「咸一作盐」。,一在解梁,皆河势屈曲回抱,而中有盐泉。盖水性至曲而折,咸性至折而聚。《洪范》曰:『润下作咸。』积千里之润,去海

既远,是以伏脉地中,聚而作咸,此盐泉之所由生也。河为四渎之所宗,江、淮、济水皆清,必得至海,而咸性聚,煮水而后成盐原书天头注云:「咸一作盐」。。然造化虽出于自然,未有不因天时、假人力者。故大卤灵泉,亦须因南风赤日,略假人力灌种而成。今解池为水所浸,漫弥百里,前后议者纷纷不一。今若治外水而堤防之, 涑水河,浚姚暹渠,使不受外水,回蒲河水入罗寒原书天头注云:「一作坑」。,回五龙谷水入小池,则大池无外水滋入之患。又以盐钞法行,沧淮盐入解盐通商地分,又收漫生盐。而幽州西北有废盐池六,自唐以来,互兴小池,谓之女池,开元中,置女盐监,后以水淡遂废。今亦被水,而五小池内卤已漫生。若召南山人户煎盐,置场收买,依解盐法出卖,亦可扶助钞法。又兼榷卖 小盐,可补解池一半之赋,弛平时抵冒之禁,为权宜通济之术。谨地政,修人事,而不取必于天。人心既安,天理亦顺,期以岁月,可待干涸。」诏送措置所询究相度施行。
六月十一日,以兴复解池盐宝,百官表贺。
十九日,以盐池复举,降制。
二十九日,诏提举措置江南东西路盐香司句当公事叶大方转一官,知邵武军。以大方与当职官讲求盐法,课利(曾)[增]羡故也。
大观三年十月十九日,提点陕西等路解盐王仲千奏:「臣近乞将解盐通行西京、河阳两处,今来金部备坐大观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朝旨:其河南府止许经由,即不得住卖,候将来解盐丰衍,

别取旨。契勘解盐所收,连并二年敷过旧额,虽是豊衍,缘兴复以来,所蓄未广,致未敢便乞通展旧法解盐地分。今欲乞先次通行西京、河阳,并汝州系京西南路经过去处,亦乞通行,仍每岁更支盐三万席,通见支陕西等路盐数共二十三万席为额,候将来种收大段增广,别具奏乞通展。」上批:「依奏,疾速行下。」
食货 宋会要辑稿 食货二五 盐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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