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实录 | 二十四史 | 四库全书 | 古今图书集成 | 历史人物 | 说文解字 | 成语词典 | 甲骨文合集 | 殷周金文集成 | 象形字典 | 十三经索引 | 字体转换器 | 篆书识别 | 近义反义词 | 对联大全 | 家谱族谱查询 | 哈佛古籍

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二十四史|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图集|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图书集成|印谱|丛书|中医中药|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国学精选|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实录|石刻墓志|家谱|对联|历史地图|会员中心

首页 > 医部 > 各论类 > 医学源流论 >

卷下·治病缓急论

卷下·治病缓急论

  病有当急治者,有不当急治者。外感之邪猛悍剽疾,内犯藏府,则元气受伤,无以托疾于外。必乘其方起之时,邪入尚浅,与气血不相乱,急驱而出之于外,则易而且速。若俟邪气已深,与气血相乱,然后施治,则元气大伤,此当急治者也。若夫病机未定,无所归者,急用峻攻,则邪气益横。如人之伤食,方在胃中,则必先用化食之药,使其食渐消由中焦而达下焦,变成渣秽而出,自然渐愈。若即以硝黄峻药下之,则食尚在上焦,即使随药而下,乃皆未化之物。肠胃中脂膜与之全下,而人已大疲,病必生变,此不当急治者也。以此类推,余病可知。至于虚人与老少之疾,尤宜分别调护,使其元气渐转,则正复而邪退。医者不明此理,而求速效,则补其所不当补,攻其所不当攻。所服之药不验,又转求他法,无非诛伐无过。至当愈之时,其人已为药所伤,而不能与天地之生气相应矣。故虽有良药,用之非时,反能致害,缓急之理,可不讲哉。

查看目录 >> 《医学源流论》



論語筆解二卷 論語筆解二卷 論語筆解二卷 論語筆解二卷 論語筆解二卷 論語筆解十卷 論語筆解二卷 論語筆解二卷 監本纂圖重言重意互注論語二卷 監本纂圖重言重意互注論語二卷 論語十卷 論語十卷 論語十卷 論語註疏解經二十卷 論語註疏解經二十卷 論語註疏解經二十卷 論語註疏解經二十卷 論語註疏解經二十卷附論語音義一卷 論語註疏十卷 論語註疏十卷 論語註疏二十卷附考證 論語註疏二十卷附考證 論語註疏二十卷附考證 論語註疏考證 論語註疏考證 論語註疏考證 論語校勘記(論語注疏校勘記)十卷釋文校勘記一卷 論語校勘記(論語注疏校勘記)十卷釋文校勘記一卷 論語註疏解經二十卷附校勘記二十卷 論語註疏解經四卷附校勘記一卷 論語註校勘記二十卷 論語拾遺ー卷附孟子解ー卷 論語拾遺ー卷附孟子解ー卷 論語拾遺一卷 論語拾遺一卷 論語拾遺一卷 論語拾遺一卷 重廣陳用之真本入經論語全解義十卷 重廣陳用之真本入經論語全解義十卷 重廣陳用之真本入經論語全解義十卷 論語全解十卷 論語雜解一卷 論語雜解一卷 論語頌一卷 論語絕句一卷 論語絕句一卷 論語絕句一卷 論語意原四卷 論語意原四卷 論語意原四卷 論語意原四卷 論語意原四卷 朱文公論語集註兑稿真蹟一卷 朱文公論語集註兑稿真蹟一卷 論語十卷 論語十卷 論語十卷 論語十卷 論語十卷 論語十卷 
关于本站 | 收藏本站 | 欢迎投稿 | 意见建议 | 国学迷
Copyright © 国学大师 古典图书集成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内容均为民国之前的公共版权领域古籍,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研究。
内容由热心网友提供和网上收集,不保留版权。若侵犯了您的权益,来信即刪。scp168@qq.com

ICP证:琼ICP备2022019473号-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