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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原發微
  經名:天原發微。宋鮑雲龍撰。十八卷。底本出處:《正統道藏》太清部。參校版本: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天原發微卷之一
  魯齊鮑雲龍景翔編著虛谷方回萬里校正
  太極元名仲漠
  太極者,無聲無臭之中有箇至極之理。是為造化之樞紐,品彙之根柢。在天地,則天地中有太極,如戶有樞,如衣有紐,挈其綱也。在萬物,則萬物中有太極,如木有根,如榦有柢,立其本也。謂之無邪,沖漠無朕之中,萬象森然已具。謂之有邪,當初元無一物而不可究詁。其為理也,至高而不遺於卑,至妙而不離於繳,至精而不雜於氣,至神而不滯於物。天地閒未生者生,未發者發,無不生死於其問也。如北辰居所,而經星七政,晝夜環繞,其所以動者,一係於此,而所以然者,則未嘗動也。
  《易大傳》曰:易有太極。
  朱子答蔡西山曰:所以闔闢往來而無窮者,以其有是理爾。有是理,則天地設位而《易》行乎其中。兩生四,四生八。至於八,則三變相因而三才可見。聖人因之,畫為八卦,以形變《易》之妙,而定吉凶。此後方可以書言,此易字不可以書言也。易,變易也。陰陽交錯,千變萬化,皆從此出。此夫子所謂無體之《易》、,言變易無體,而有至極之理。兼指一動一靜,已發未發而言。太極者,性情之妙,乃一動一靜,已發未發之理。太極中全是一箇善,若三百八十四爻,有善有惡,皆是陰陽變化已後方有。《通書》曰:誠,無為太極也,幾善惡陰陽也。德曰仁義禮智信,五行也,皆就圖上說。朱漢上謂:《易》有太極、太虛也。陰陽者,太虛聚而有氣。柔剛者,氣聚而有體。仁義生於太虛,見於氣體,而動於知覺也。分而二,則為陰陽。分而五,則為五行。分而萬事萬物,皆同此一原,則謂之性。南軒謂:太極者,萬理總會之名,所以形性之妙。若只曰性,不曰太極。只去未發上認,不見功用。曰太極,則性之妙見。自棄賦觀之,謂之命。自通天地人觀之,謂之理。萬物各具一理,是物物一太極也。萬理同出一原,是萬物統體一太極也。愚曰:極無不在。民極則有總會之義,北極則有樞紐之義,皇極則有標準之義。謂之太極,則是源頭。只有此理,立乎二氣五行萬物之先,而行乎二氣五行萬物之內。無總會之形,而實為萬物之總會。無樞紐之形,而實為萬物之樞紐。無標準之形,而實為萬物之標準。
  周子曰:無極而太極。
  愚按:程子謂此#1句即沖漠無朕,萬象森然已具之理。蔡節齊謂:此所以發明《易》有太極之語,是其無極之真實,有得於夫子《易》之一言。或以為妄加者謬,今舉朱子六條以釋此一句。其主太極而言者有三:一曰象數未形而理已具;二曰未有天地,畢竟是有此理;三曰無極者,只是說當初元無一物,只有此理,便會動靜生陰陽。主陰陽言者亦有三..一曰從陰陽處看,太極便在陰陽裹,今人說陰腸上,別有一箇無形無影底是太極,非也;二曰太極只是天地萬物之理,其中各有一箇太極;三曰非有以離乎陰陽,即陰陽而指其本體,不雜陰陽而為言爾。主太極而言太極,在陰陽之先,陰陽未生也。生陰陽而言太極,在陰陽之內,陰陽既生也。謂陰陽之外,別有太極。常為其主者,固陷乎列子不生不化之謬。獨執太極,在陰陽之中之說者,又昧乎大本所在。或曰:陽前是陰,陽前又是陽。以陰陽未生而言,則可疑也。若截自一陽初動處前,謂之陰陽未生,亦可也。然陰陽雖未生,而生陰陽之理,則已具在人心,為未發之中,總名曰:太極。
  朱子曰:太極所以指天地萬物之根,無極所以著無聲無臭之妙。以其無器與形,而天地萬物之理,無不在是,故曰無極。而太極以其具天地萬物之理,而無器與形,故曰太極本無極。以其在無物之前,而未嘗不立於有物之後。以為在陰陽之外,而未嘗不行於陰陽之中。以為通貫全體,無乎不在,則又無聲臭影響之可言。其高極乎無極,太極之妙,而實不離乎日用之問。又曰:上天之載,是就有中說無。無極而太極,是就無中說有。無極所以狀,夫無聲無臭之妙。太極是名此理之極致。
  自無極太極推而下之,則萬一各正,小大有定,一物各具一太極。自太極本無極,推而上之,則是萬為一,一實萬分,萬物統體一太極。雖二氣五行,生人生物,紛糾錯揉,萬變不齊。而太極行乎其中,自有條理,自有問架,不是嚨恫都無一物。所以外邊纔感,中問便應,眼前觸著撞著,都是這道理。大小大快活#2。愚聞之師曰:周子無極而太極一句是順說,太極本無極一句是倒說。上天之載,無聲無臭,猶周子所謂無極而太極也。若移《詩》之二句,倒言之曰:無聲無臭,上天之載。亦何不可?所謂無極而太極也,非是以無極加於太極之上也。象山不肯拈太極本無極一句,只攻上句,徒肆強□辨。某若得見象山,敢問晚學未通,請公將太極來看一看。象山鈴太怒曰:太極是無形之物,是大地所根本之理,如何將來看?我無可將,爾無可看,即是無極也。然則周子無極而太極,太極本無極,真千古擷撲不破之議論也。
  又曰:自太極以至萬物化生,只是一箇圈子。
  周子於第二圈中,分出一圈在上,以見太極渾淪極至之理而無形爾。只這圈子,自有天地,便只是這箇物事,在這裹流轉,賦在萬物一物之中,天理完具,不相假借,不相陵奪。渾然太極之全體,無乎不在此無極,二五所以妙合而凝也。故曰:人人有太極,物物有太極,皆自然而然。第人物本同,氣稟有異爾。朱子解、剝圖體示人,以一身所自來,惟人也。以下示人,以人道所由立,使知人所以為人,聖所以為聖,君子小人所以各有氣稟而不同爾。或曰:太極圖,前一段如棋盤,後一段如人下棋。愚謂:上一圈是天地之性,下一圈分陰分陽,便有箇氣質之性在裹。
  邵子曰:道為太極。
  朱子曰:此指天地萬物自然之理而為言。愚謂:道即太極,無二理也。或謂道別是一箇懸空底物,在太極之先,則道與太極為二矣。太極豈出於道之外哉?以其通行而言,則曰道。以其極至而言,則曰極。太極是渾淪底道,是極中分派條理。隨分派條理去,皆是道。如穿牛鼻絡馬首,皆隨他通處,極與道豈有二理耶。
  又曰:心為太極。
  朱子曰:此指人得是理,以為一身之主而言。愚謂:心者虛靈之物,即性之邪郭也。極者至善之理,即性之形體也。心統乎理,即渾然太極出。應萬事,則一物各具一極矣。故游氏曰:寂然無思,萬善未發,是無極也。此心昭然,靈源不昧,是太極也。若於寂然之中,有一念之動,則是動靜為陰陽也。
  朱子曰:伏羲作《易》,自一畫以下。文王演《易》,自乾元以下。未嘗言太極,而孔子言之。孔子贊《易》,自太極以下,未嘗言無極,而周子言之。伏羲、文王就陰陽以下說,孔子又#3就陰陽以上發出太極來。
  蔡季通云:天不生仲尼,萬古如長夜。天先生羲文矣,後不生孔子,不得三千年。後#4不生周程,亦不得。愚按:有羲文之《易》,無夫子太極之說,則人不知《易》之本。知本矣,無周子無極之說,則人不知太極之本。《易》一太極也,太極本無極也。本本原原之妙既明,則千萬世人心,皆知有所歸宿之地。朱子嘗曰:周子說無極,而太極最好。又舉程子論橫渠清虛一大之說,使人句別處走,其意深矣。愚嘗參之先儒,質之師友,而得其說。曰:《易》有太極一句,羲文而後,非孔子無人道得出。孔子而後千五百年,無人識得破。至康節始識其為作《易》根本,至濂溪始以無極而發明其旨。聖賢以道相傳,漸說到親切處爾。千古已往,萬古未來。終《易》此一句不得,其於太極上加易有二字,便見太極之有根源,不比異端之入於虛無也。此易字最為微密,乃是陰陽變化妙處,所謂無體之《易》是也。在兩儀萬化之先,而具兩儀萬化之體。此時雖不明為陰陽,而鈴指太極之出於此者。欲明其無,非虛無而有至實之理在其中。故曰易,曰有,曰太極,字字有歸。夫子恐人不曉此理,而的言之也。若把《易》作一部書看,即便差了。周子恐人不曉太極之理,故曰無極而太極。只將無極二字,解《易》之一字,而太極之本意始明。朱子又恐人將無極而太極一句分言之,故曰一物各具一太極。
  知此,則知二氣五行,千變萬化而為《易》。而一物之中各具一天然完渾之太極而不可易也。此理充塞宇宙,在在皆是,人自不曉爾。生生之謂《易》,便是《易》有太極之易,下面便生出兩儀、四象、八卦來。不獨一部《易》中,只說此#5簡道理在陰陽,在男女,在人心,在庶類,莫不各各以此推出,皆是此理而不可易。此《易》所以生陰陽,離陰陽而言。《易》固不可拘於陰陽以為《易》,尤不可其以陰陽變易而言《易》者,陰陽非易,陰陽變易,而無體者《易》也。吾故曰:《易》有太極,《易》無體也。無思無為,《易》之本也。設位成列,易立易行,《易》之用也。在人曰《易》,在人曰性,莫匪一太極也。夫子之《易》,而曰有周子之《易》,而曰無與。邵子晝前之旨,是或一道也。後世惑於列《易》太始太素之說,遂失易之一.字。而以有物混成,為太極之單傳者,其說與聖人之言,相去不遠矣。
  天原發微卷之一竟
  #1『此』,原作『比』,據《四庫全書》本改。
  #2『大快活』,《四庫全書》本作『各快活』。
  #3『又』,原作『文』,據《四庫全書》本改。
  #4『後』,原作『便』,據《四庫全書》本改。
  #5『此』,當作『比』。
  天原發微卷之二
  魯齋鮑雲龍景翔編著虛谷方回萬里校正
  動靜
  此章言太極,動靜而陰陽分。太極無象,陰陽有氣,動靜氣也,理乘氣而行也。奇耦變化,牝牡相御。得其陽氣者,乾道成男;得其陰氣者,坤道成女。氣聚成形,形交氣感,陰陽綜錯,所以為《易》。天地問,只有箇動靜循環不已,此外更無餘事。或問:陽動為用,陰靜為體。今周子說太極,動而生陽,卻自動處說起,則用在體先。且道未動以前是如何?愚日:未動以前則是理,所謂無極而太極是也。理不當對動靜言,未動則是靜,未靜則是動,未動則又是靜。然則,理無對,理不可以動靜言,理則因動靜而見也。若夫邵子謂:用起天地先。朱子謂:太極之用所以行。皆指用處說爾。益謂動而生陽,以上更不容說者,其意深矣。
  周子曰:太極動而生陽。動極復靜,靜而生陰。靜極復動,一動一靜,互為其根。分陰分陽,兩儀立焉。
  朱子釋此章,極為精妙。曰:太極之有動靜,是天命之流行也。所以一陰一陽之謂道。誠者,聖人之本,物之終始,而命之道也。其動也,誠之通也。繼之者,善萬物之所以資始也。其靜也,誠之復也。成之者性,萬物各正性命也。動極而靜,靜極復動。一動一靜,互為其根,命之所以流行而不已也。動而生陽,靜而生陰,分陰分陽,兩儀立焉。分之所以,一定而不移也。益太極者,本然之妙。動靜者,所乘之機。太極形而上之,道也。陰陽形而下之,器也。愚謂:太極理也,動靜氣也,所乘之機,是動靜乘載。此理在氣上,不覺動了又靜,靜了又動。故曰:太極猶人,動靜猶馬。馬以載人,人以乘馬。馬一出一入,人亦與之出入。所以太極乘此氣之動靜而生陰陽也。動時便是陽之太極,靜時便是陰之太極。從陰陽處看,陰陽只在太極裹。謂之太極在陰陽裹,亦得物則滯於已定之形。或流於動而無靜,或淪於靜而無動,物則不通也。神則不離於形,而不囿於形。動中有靜,靜中有動,所謂神妙萬物也。由五行二氣而上,則根於太極之一。動而靜,陽而陰,是萬為一性之原也。由二氣五行而下,則散為庶物之萬。靜而動,陰而陽,一實萬分,命之行也。靜則太極混合而歸于一,動則太極開闢而散於萬。或曰:如此則太極亦有分裂乎?曰:本一太極爾。萬物各有稟受,又自各全一箇太極,如月在天,一而已。及其散在江湖,影隨處而見渠,可謂月分乎一本萬殊,萬殊一本,無問然也。
  程子曰:動靜無端,陰陽無始。
  動而生陽,其初本是靜。靜之上,又須動。動前又有靜,推而上之,其始無端,此天道也。始於陰,成於陽,本於靜,流於動,人道也。然陽復本於靜,靜復根於動,其動靜亦無端。又曰:動靜互為其根,根字最宜玩味。益有已定之動靜,有可見之動靜,而未定不可見者,動靜之根也。此一根字難說。謂動根於靜,靜根於動,亦只說得箇互換往來,無問客主爾。意味未永,不若朱子說得圓活。其曰:元亨,誠之通動也。利貞,誠之復靜也。元者,動之貞,本乎靜。貞者,靜之質,著乎動,是貞也者。萬物之所以成終而成始也。故人不能不動而立乎人。極者,鈴主乎靜,則著乎動者,自無不中節而不失本然之靜矣。靜者,性之所以立。動者,命之所以行。其實一動一靜,皆命之行。而行乎動靜者,乃性之貞也。故曰:無極之貞。包動靜而言未發之中止,以靜言此,似指箇貞字,為動靜之根也。愚謂:動而生陽,非自動也。根於太極而動,出而賦予萬物也。靜而生陰,亦非自靜也。根於太極而靜,入而各正性命也。是則太極者,天地之根,所以御陰陽動靜之氣,以行能生成萬物也。其為根也,豈易言哉。
  又曰:如百尺之木,自根本至.枝葉皆是一貫不可分。動靜為兩段事,漸安排引入來。太極如一木生上,分為枝榦,又分而生花生葉,生生不窮。到得成果子箇裹,又自有生,生不窮之理。生將出去,又是無限箇太極。更無停息,只是到成果時,自合少止。《易》曰:終始萬物,莫盛乎艮。艮止是生息之意。造物自然如此,豈待人安排哉。皆本末一貫之理。
  朱子曰:動靜亦有兩儀。一是變易,便是流行底;一是交易,便是對待底。
  動靜生陰陽,繼善成性,是流行底。分陰分陽,兩儀立焉,是對待底。太極之動,是流行也。動而靜,則為陰陽之對待。對待,則復動而為流行。如寒暑往來,一箇橫一箇直是也。,流行復靜,而為對待。如天地四方,束陽西陰,南陽北陰是也。對待是體,流行是用。體靜而用動,此動靜兩端,所以變化不窮。其日變易者,如陽變陰,陰變陽,老陽變為少陰,'老陰變為少陽。此是占筮之法,屈伸往來之類是也。其日交易者,是陽交於陰,陰交於陽。卦圖上天地定位之類是也。
  又曰:思軻以後,無人識性。始自濂溪說動靜陰陽五行之變不齊,二程因此推出氣質之性來。
  人未生時,只有此理,受得這理而生,方吹作性。天地之性,純乎此理而無雜,纔到陰陽五行處,便是氣質。以理與氣雜言之,於是有昏明厚薄之殊。故曰:五性感動而善惡分。性是形而上者,全是天理。氣是形而下者,便是查滓。至於形,又是查滓至濁者也。
  又曰:眾人具動靜之理,而常失之於動。聖人全動靜之德,而常本之於靜。
  動靜二字,相為對待,乃天理之自然。若不與動對,則不名為靜。不與靜對,則不名為動。但眾人之動,流於動而無靜。眾人之靜,淪於靜而無動。所以欲動情勝,利害相攻,從懷如流,其違禽獸不遠矣。惟聖人則不然。其動也,靜之理未嘗亡;其靜也,動之理未嘗息;是以其行之也中,處之也正,發之也仁,裁之也義。一動一靜,莫不有以全。夫太極之道,而無所虧焉。則向之所謂,欲動情勝,利害相攻者,於此乎定矣。未至此而修之#1。戒饉恐懼而靜者,常為主,君子所以吉□也。不知此而悖之,放辟邪侈而無不為,小人所以凶也。
  邵子曰:天生于動,地生于靜。動之始,則陽生。動之極,則陰生。靜之始,則柔生。靜之極,則剛生。陰陽之中,又有陰陽,故有太陰太陽少陰少陽。剛柔之中,又有剛柔,故有太剛太柔少剛少柔。
  愚按:邵子所說,由太極而動靜,則一生二。由動靜而分陰陽剛柔,而二生四。又從而分太少,則四生八卦。自此畫數,自此推舉,天地萬物,不能逃矣。於渾然太極之中,井.然有條如此。先儒謂康節,自陰陽相接處,看得分曉,信哉斯言。
  靜動
  此章言動根於靜也。天地四時,流行不息。然常著箇靜做本。若無.夜,則做得晝不分曉。若無冬,則做得春夏秋不能生長成實。如人終日應接,須少休息,便精神較健。如四時無冬,只管一向生去,元氣也有竭時。《易》曰:闔戶之謂坤,先於闢戶之謂乾,是由靜而動也。坤自夏至,以一陰右行,萬物從以入,故曰闔。乾自冬至,以一陽左行,萬物從以出,故曰闢。坤闔則陽變而陰,乾闢則陰變而陽,故一闔一闢謂之變。闔往闢來,萬變不息,在一歲為寒暑,在一日為晝夜,在一身為出入生死。無靜則無動,人乃世之以首坤歟#2.陰雖夏至方生,不到那亥上六陰獨處#3則未可言靜極則動。
  《易□繫》曰:無思也,無為也,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
  程子曰:中者,言寂然不動。和者,言感而遂通。其寂然者,無時而不感。其感通者,無時而不寂。是乃天命之全體,人心之至正。其未發也,見其感通之體。其已發也,見其寂然之用。人心天理一也。
  邵子曰..一動一靜之問,天地人之至妙至妙者歟!.
  陽闢而動,陰闔而靜,一動一靜也。不役乎動,不滯乎靜,非動非靜,而主乎動靜者,一動一靜之問也。或曰:《太玄》謂陽氣潛乎黃鍾之官#4o信無不在其中。信者,誠而已矣。周子《通書》曰:元亨,誠之通。利貞,誠之復。一通一復之間,有箇真實之理在。其殆元亨利貞之貞是也。後乎貞為利,前乎貞為元。由利而貞,則天地人之妙,歸藏于此。由貞而元,則天地人之妙,發越於此。正而固誠實而不妄,所謂萬變不息,而貞實者在此。無極而太極之妙,所以貫通天人之際。聖人用之,主靜以立人,極者正在乎此。謂之至妙至妙者,益極言其莫可得而形容也。這箇妙處,大開造化。動極復靜便是死,靜極復動便是生,陽極生陰便是化,陰極生陽便是變。人能識一動一靜之問者,便能知變化死生也。
  又曰:無極之前,陰含陽也。有象之後,陽分陰也。朱子曰:自娠至坤,自陰含陽。自復至乾,是陽分陰。復垢之間為無極,自坤反娠,是無極之前。
  朱子曰:此只就圖上說循環之意,坤陰收斂已盡,復陽包含未露,乃是本然之靜。不與動對,而為動靜之根本。先儒謂不與動對之靜,即無極而太極也。至靜之時,但有能知能覺者,而無所知所覺之事。此於《易》為純坤,無陽之象,而有貞至。不可磨之,理在其閒。若論復卦,則須以有所知覺,不得合為一說矣。邵子有言..一陽初動處,萬物未生時。恐是此意。若以人心觀之,此是欲動未動之問。如休惕惻隱於赤子入井之初,此時此意,須虛心靜慮方見得。今以圖之,左右推之。圖右屬陰,陰主闔。陰中有陽,言自巽消以至坤翕,靜之妙也,是無極之前陰含陽也。圖左屬陽,陽主闢。陽去分陰,言自震長而至乾分,#5是有象之後,陽分陰也。乾生一陰,故曰父生長女而為娠。坤生一陽,故曰母孕長男而為復。此合乾陽坤陰,舉一圖而通論也。若單論無極,只在復娠中問,卻不可指有象之後,泛言之也。故曰:自坤反詬,是無極之前。又曰:復娠之問,為無極其問。謂何無動靜而包動靜,無陰陽而含陰陽,有是理而不見其進。無聲無臭,至微至妙,周子謂無極而太極是也,不可以形容盡矣。忽然半夜一聲雷,萬戶千門次第開。若識箇中元有象,許君親見伏羲來。朱子其得之矣。
  又曰:元有二。有生天地之始者,太極也。有生萬物之始者,生之本也。
  先天反本,復靜曰坤。在一日,則亥時。在一年,則十月。在一元,則太極。未動之際有一未形。後天陽動於中為復。在一日,則子中。在一年,則冬至。在一元,則太極之始。以卦氣論復,又為先天,欲觀萬古一元是也。冬至者,天之元一之一。春分者,物之元二之一。一者,元之體。二者,元之用。先閉後開者,春也。純開者夏,先開後閉者秋也。冬則閉而無聲,冬雖收藏之終,實是施生之始。元而亨利,收藏於貞。閉固得密,則春陽發舒,鈴正一年,造化實基於此。故冬暖無霜雪,則來歲五穀不登,正以陽氣發泄之故也。
  朱子曰:靜中有動,見天地心。正如大黑暗中有一點明。
  三陽盛,萬物蕃。此時只見物之盛,不見其心,惟是萬物未生,玲玲靜靜。一.陽生物之心,動於積陰之下,自藏掩不得此。天地之心,所以於此可見。一邵子謂:天心無改移。正是年年歲歲,月月日日,皆如此無差武。愚嘗曰:復之一陽動於坤下,善端初發,見天地心。大壯四陽,震在乾上,發於顏色,見天地情。坤之六陰,一主乎靜,寂然不動,見天地性。
  又曰:靜可救得動,此以靜為主也。靜在這裹,虛明洞徹,便從這裹應去,自然透徹。心若有私,便都差了。
  其心湛然,純一只在這裹,無一毫私意。雜之則物來能名#6,動靜#7便一齊當理。嘗聞延平李先生,教人大抵令人於靜中體認。大本未發時,氣象分靜動。處事應物,自然中節。此龜山門下,相傳指訣也。人之一心,當如明鎰止水,不當如槁木死灰。鏡明水止,其體雖靜,可以鑑物。是靜中函動,體中藏用,人心之妙如此。若槁木不可生,死灰不可然,是乃無甩之物。心者,具眾理而應萬事。委之,無用可乎。
  又曰.二靜也不是閉門獨坐,塊然自守。事物都不應如艮其止。止是靜;所以止之。便是動,此又靜中涵動,不流於一偏之說。
  老氏之學,則於靜中有動。蘇張之學,流於動而無靜。是故有一般人,專要就寂然不動上理會。及其應事,卻七顛八倒,又牽動他寂然不動底。又有一般人,專要就事上理會,卻於根本上,全無工夫。須是徹上徹下,表裹一貫,如居仁便能由義,由義便能居仁,直內便能方外,方外便能直內始得。
  又曰:敬貫動靜,則求放操存皆在裹,非塊然默守之謂靜也。
  君子內外一貫之學,不可分為二。若只說涵養於未發,而已發之失乃不能制。是有得於靜,而無得於動。只知制其已發,而未發時不得涵養,則是有得於動,而無得於靜。存養是靜時工夫,靜時是中,無所偏倚。省察是動時工夫,動時是和,無所乖戾。靜時知覺不昧,復之見天地心,靜中之動也。動時發皆中節,止於其則乃艮之,不獲其身,不見其人,動中之靜也。前章以動靜名者,以見太極動而生陽,是用起天地先也。此章以靜動名者,以見靜翕動闢,體先天而用後天也。故曰:龍蛇不墊,則無以奮天;擭不屈,則無以伸;是亦天理之鈴然者。君子藏器於身,待時而動,益亦審諸。
  辨方
  北方壬癸亥子,皆水王之地,其卦為坎。一陽陷二陰中,為險為勞為隱伏。其方曰幽都,又曰朔方。朔之為言,蘇也。萬物至此,死而復蘇,猶月之晦而有朔。日行至是,則淪於地中,萬象幽暗。《先天圖》乾南坤北,乾來交坤成坎,坤去交乾成離。陽生子中,陰生午中。坎離交媾,子與午對。陽為主,而陰為臣。天與人,皆背北面南,故南見北潛。辰極居北,眾星環共而數四方者,皆以北為尊,南為對,而後次束次西,宜太玄以罔冥為北。康節以太極居坤復之間也。
  程叔子曰:朔初也,謂陽初始生之方也。如彼北方,終其陰而始其陽。
  邵子曰:朔易以陽氣,自北方而生,至北方而盡,謂變易循環也。《堯典》三方皆言束西南,獨北方言朔。《易》三方皆言平秩,獨北方言平在。《月令》曰:散將幾終,歲且更始。伊川又曰:既成今歲之終,又慮來歲之始。曰終,曰始,曰今歲,曰來歲,皆成兩儀。又坤變坎,一卦變成兩卦。去歲陽氣至此而終,今歲陽氣又自此生起。
  朱子曰:天地問有箇局定底,如四方是也。有箇推行底,如四時是也。屬北方便有二義,如冬至,前四十五曰屬今年,後四十五曰屬明年。子時前四刻屬今日,後四刻屬明日。艮終始萬物,青龍白虎朱雀皆一物,惟龜蛇二物。
  天有春夏秋冬,氣候不齊。地有束西南北,一定不易。故為西北之地,既有朔方,又有北方。天之束南有君火有相火。日月者,陰陽之真精,是生水火。故七曜有日復有火,有月復有水。人之五臟,心有包絡,腎有命門。水火各有二,君火真精實相通。真火有氣無形,所謂心奇而腎耦。朱烏一,而龜蛇二。夫心奇一而腎耦二。乾坤之畫,象之北方有龜有蛇。砍之《易》離,有龜象,又有甲胃。龜有甲也,損益頤皆言龜,互體有離也。息氣於內,如陽伏地中之象。背上中心有五條文。出外又成八卦,外面又成二十四氣。取象於此固切,但不知其何屬於十二辰,為已不當位北。砍之《記》與《書□傳》,俱不之及何也?意者,玄字,曲逵而走,有蛇之狀。化則龍也。震為龍伏坤下,為復義或近,是當別砍。或曰:玄陽屬蛇,武陰屬龜。王氏云:腎有兩,龜蛇亦兩,所以朔易屬貞,貞有兩義,正而固也。智字亦有兩義,智前一半方收藏屬陰,後一半復開發屬陽。《周禮》:龜蛇四遊,以象營室。龜有甲,能捍禦,故曰武。水色黑,故曰玄。魏氏曰:雄不獨處,雌不孤居。玄武龜蛇,蟠蚪相扶。牝雞自卯,其雛不全。觀雌雄交媾之時,剛柔相結而不可解。得其符節,非有工巧以制御之。若男生而伏,女偃#8其軀,本胞胎受氣之初而然,死復效之。此非父母教令其然,皆造化自然之妙。
  西山蔡氏曰:一奇一耦,對待者陰□陽之體。陽三陰一,一饒一乏者,陰陽之用。故四時春夏秋生物,而冬不生物。天地東西南可見,而北不可見。人之瞻視,亦前與左右可見,而背不可見。皆造化自然之妙。楊子雲以北方為玄,而統三方。有罔有冥,意正在此。
  今以《太玄》砍之,其文曰:罔直蒙酋冥。罔,北方也萬物藏黃泉中無可名。故萬物罔乎北,直乎束,蒙乎南,首乎北□。罔者,有之舍有生於無。冥者,明之藏明以幽自藏。罔舍其氣陽氣含內,冥反其奧物在黃泉。出冥入冥,新故更代新故相代出入冥昧中。將來者進,功成者退,罔之時玄矣哉有形入無形,無形出有形,故玄。罔之時可制也,八十一家,由罔者也無形時可制。又曰:天以不見為玄,地以不形為玄,人以心腹為玄,天奧西北鬱化精也。十月純坤用事,陽氣積地下。地奧黃泉憶魄榮也,人奧思慮含至精也。詳味此章,則北方罔冥之義,斷可識矣。蓋萬物入乎北,則有化於無,故謂之冥。萬物出乎北,無化于有,故謂之罔。張氏謂:冥當不用之一,三者之所息,藏乎密也。愚謂:此是冬至前一半,屬今年事也。又曰:罔當無體之一,四者之所生,出乎虛也。此又是冬至後一半,屬明年事也。先、入乎冥,後出乎罔。冥當為北,罔當為中。故天之中在北,是為辰極。冥罔始息而後生,有本者如是。故曰:天有四時冬不用,地有四方北不用,人有四體背不用。一正不動,三用無窮。天地之玄奧於北,其深矣哉。或曰:冥是玄德,居中不動。而罔直蒙酋,即乾之元亨利貞#9也。此說甚當。
  朱漢上曰:坎本坤體,位居北方,主天地鬼神之事也。
  北方入冥,天形也。坎為鬼神之府,斗為天廟危,又主廟堂祭祀之事。此一說也。況先天位坤於北,以對乾於南,是兼天上地下之事。文王又易之以坎者,無他,以乾中一陽來交坤體,是名為坎。以坎對離,為水火既濟,推以濟生民之曰用也。中藏互體為艮,西北陰美,既於此而止。盡束南陽和,又有伏震。自此發生,坤有伏坎。坤上六文言曰:天玄而地黃。天玄,即指坎中一陽之色。地黃,即其外之四陰也。是以冬至曰月五星,皆起牽牛之一度。牽牛,星紀也,水位也,坎卦也。故卦氣起於中孚,《太玄》始於中首者,亦以此也。
  天原發微卷之二竟
  #1此句《四庫全書》本作『夫知此而修之』。
  #2此句《四庫全書》本作『此歸藏所以首坤歟』。
  #3『獨處』,《四庫全書》本作『極處』。
  #4此句《四庫全書》本作『陽氣港萌于黃鐘之宮』。
  #5《四庫全書》本在此句之后,尚有『動之妙也』四字。
  #6『名』,《四庫全書》本作『應』。
  #7『動靜』,《四庫全書》本無『靜』字。
  #8-偃』,《四庫全書》本作『仰』。
  #9『貞』,原作『正』,據《四庫全書》本改。
  天原發微卷之三
  魯齋鮑雲龍景翔編著虛谷方回萬里校正
  玄渾
  朱子《本義》曰:陽之氣健,其成形之大者為天。坤之性順,其成形莫廣於地。感興詩,又曰:仰觀玄渾周,一息萬里奔。俯察方儀靜,頹然千古存。其健順可知矣。益宇宙中問,萬物皆有衰息。惟天運動,曰過一度,未嘗休息。天非若地之有形也,地之上無非天。喊得一尺地,便有一尺天,人自不見爾。輕清上浮者天。天圓而動,包著箇地,在天之中。地方而靜,所以重濁下沉者,皆天氣之查滓凝聚於下者也。原其初,則一氣而巳。一分為二,陽得兼陰,陰不得兼陽。是以乾天之一包坤地之二而為三。地在天中,地之氣皆天之氣也。張子曰:虛者天地之祖,天地從虛中來。其道以至虛為實,金鐵可腐,山嶽可摧。凡有形之物皆易壞,惟太虛無動搖,故為至實。上天之載,無聲無臭至矣。又曰:空虛無物,萬物由之以出。
  邵子曰:天向一中分造化。
  天本是一,有地便分為二。陽本是一畫,有箇陰,便分出二畫來。所以事事物物,皆急地。有消便有息,有面便有背,皆自然非人力之所能為也。所謂先天一事無者,更不待安排而後然。又曰:若論先天一畫也,無纔有一便有二,有四有八有三百八十四,雖自此去然,豈待安排也。堯夫問程子曰:子知雷起乎?伊川曰:頤知之。堯夫不知也。既知之,何用數推?問曰:子以為起於何處?頤曰:起於起處。堯夫變然稱善。愚謂:雷起於天根之一,便是一中分造化也。
  又曰:天依形,地附氣。
  或問堯夫曰:天何依?曰:天以氣而依乎地。地何附?曰:地以形而附乎天。天地自相依附。語其體,則天分而為地,地分而為萬物。而道不可分,其終則萬物歸地,地歸天,天歸道。天惟不息,故閣得地在中問,使天有一之或息,則地須陷下,人叉跌死矣。程伯子曰:天氣降而至於地,地中生物者,皆天之氣也。程叔子曰:凡有氣莫非天,有形莫非地。張子曰:虛空即氣,喊得一天地,便有一尺氣。朱子曰:天之形圓如彈丸,朝夕運轉。其南北兩端,後高前下,乃其樞軸不動之處。其運轉者,亦無形質,但如勁風之旋升降不息,是為天體而實非有體也。地則氣之查滓聚成形質者,但以其束於勁風旋轉之中,故得以兀然浮空而不墜耳。黃帝問岐伯曰:地有憑乎?岐伯曰:大氣舉之,亦謂此也。嘗細推之,乾本一畫,其體質皆實如一箇物事。從裹面實出來遍滿天。所覆內天之氣,皆貫乎地之中。坤卻分為二畫,其體量便虛,便有開合。地形如肺,質雖實,而中則虛。乾氣上來時,坤便開從兩邊去,容得那天之氣迸上來。雖金石,也透過去。天形如鼓貓,外面是皮殼子,中間包得許多氣。《月令□孟春》:天氣下降,地氣上騰。自子月積至四月成乾。乾氣在坤下,蒸上來便如飯之蒸飯。然五月一陰生,至七月三陰在下成坤,三陽在上成乾。天氣上騰,地氣下降,天地不通,閉塞而成冬也。天地初問,只是陰陽二氣。磨來磨去,急'抄許多查滓,在裹面無出處。那水之滓腳,便結成地,在中央不動。今登高望群山如波浪,然似潮水湧起沙相似。火之氣極熱,便成風霆雷電日星之屬。天數九重,漸漸上去,氣愈高愈清。氣之清剛者為天,不剛則不能包涵覆燾。天只是箇旋風,就外面旋來旋去,旋出查滓,在中問成地。故邵子曰:其形也,有涯。其氣也,無涯。
  又曰:道為天地之本,天地為萬物之本。以天地觀萬物,則萬物為萬物。以道觀天地,則天地亦為萬物。
  一陰一陽之謂道。道形而上者也,陰陽形而下者也。天地陰陽之大者,散為萬物,則稟天地陰陽之氣以生也。囿於形器者,皆謂之物。物物各具一太極,則謂之道。故以形觀天地萬物,則天地為大,萬物為小。以道觀之,則天地亦太極中之一物耳。束廣微曰:仰遊雲以觀月,月常動而雲不移。乘船以涉水,水去而船不徙。斯言有味。
  周子曰:觀天地生物氣象。
  天地之生物,一箇物裹有一箇天地之心,自然無所不到。此便是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人能於善端發處,以身反觀之,便自見得。動物有血氣,故能知。植物雖不可知,然一般生意亦可見。若戕賊之,便枯悴不悅悍,亦似有知者。草與魚,人所共見,惟明道與濂溪見一同。草茂庭砌,則曰:欲常見造物生意。盆池畜魚,則曰:欲觀萬物自得意,皆有道者氣象也。故曰:萬物靜觀皆自得。
  程子曰:天地以萬物為心。朱子曰:天地別無勾當,只是以生物為心。
  十月純坤之下,一陽復生。天地之心,幾於息滅,至此乃可復見。伊川以動之端,為天地之心。曰:動不是天地之心,只是見天地之心。復卦若從先天看,則下一畫,陽自剝上九變至坤上六,其三十分已積於十月。如子在母中,天地生物之心未露。若從後天處看,則坤下一畫,忽變成震,元是一箇艮卦。翻轉來艮,陰止靜之中,便有復陽流動之機。如子在母外,此天地生物之心,便自了然可見。一元之氣,略無停問,只是生出許多萬物。天地只是包得許多氣在裹無出處。裒一番,便生一番物。造化之運,如磨其生物,似磨中撒出來,有精有粗,只是不齊。
  朱子曰:四時行,百物生。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見,只是說得他無心處。若果無心,則須牛生出馬,桃樹發李,他心自有定。程子曰:以主宰謂之帝,心便是他主宰處。
  詩書中几有主宰意思者,皆言帝。有包含遍覆底意思者,皆言天。南軒有言:不可以蒼蒼者,便為天。當求諸視聽言動之間,一念纔是,便是上帝。鑒觀上帝臨女,簡在帝心。一念纔不是,便是震怒。朱子謂:須要知他無心,又要識得他有心。天包著地,天所作為,只是知生物而已。此是箇無心之心。若福善禍淫,便似有人在裹主宰。相似又如起風做雨,震雷閃電,花開花結,非有神而何耶。
  又曰:凡天下之男,皆乾之氣。凡天下之女,皆坤之氣。從這裹徹上徹下,都是一箇氣。皆透過去,雖至微至隱,纖毫之物,無有無乾坤之象者。
  天下之萬聲,出於一闔一闢;天下之萬理,出於一動一靜;天下之萬數,出於一奇一耦;天下之萬象,出於一方一圓;盡起於乾坤二畫。以形體謂之天,以主宰謂之帝,以功用謂之鬼神#1,以妙用謂之神。天地是乾坤皮殼,乾坤是天地性情。只是一氣要生便生,非至健不能。本乎天者親上,几動物首皆同上,人類是也。本乎地者親下,几植物首皆向下,草木是也。禽獸首多橫,所以無智。天道便是上面,腦子下面便生許多物事。論萬物之一原,則理同而氣異。觀萬物之異體,則氣猶相近而理絕不同。氣相近,如知寒煖,識飢飽,好生惡死,趁利避害,人與物都一般。理不同,如螻蟻君臣,則義上有一點子。明虎狼父子,則仁上有一點子。明其他,更推不去。此天地所以為皮殼,萬物都包罩在此。乾坤是其性情,隨所賦而各有不同也。《西銘》言:乾稱父,坤稱母,人在其中,子道也。故乾陽坤陰,天地之氣塞乎兩間,而人物資以為體。乾健坤順,天地之志,為氣之帥,而人物得以為性。此人所以得性命之正,而為萬物之靈,物得其偏,正.於物而已。
  張子日:由太虛有天之名,由氣化有道之名。合虛與氣,有性之名。合性與知覺,有心之名。
  朱子日:本是一箇太虛,漸細分得密爾。太虛是總體,#3不離四者而言氣化,是那陰陽造化,寒暑、晝夜、雨露、霜雪、山川、草木、金水、火土皆是。雖雜氣化而言,實不離乎太虛。太虛是太極上面底圓圈裹陰靜陽動者。有這氣,道理便在這裹。無此氣,則道理無安頓處。如水中月,有此水方映那天上月。氣有形而太虛無逵。以有形之象,具無逵之理,故日性心之知覺。又是那氣之虛靈底聰明。視聽作為運用,皆是有這知覺,方運用得這道理。
  邵子曰:有陰陽,然後可‘以生天;有剛柔,然後可以生地。
  《禮運》云:禮叉本於太一,分而為天地。太極者,未見氣。太初者,氣之始。太始者,形之始。太素者,質之始。此四句者,同論天地之前及天地之始。此言理氣形質之由,物之大者,無若天地。天生於動者也。太極動而生陽,陽即輕清而上浮天也。又日:陰陽生天者,陽根於陰也。故在天為陰陽,則有日月星辰。地生於靜者也。太極靜而生陰,陰即重濁而下沉地也。而日剛柔生地者,陰根於陽也。故在地為剛柔,則有水火土石。然則自其本言之,則太極動而生陰陽,即生天地也。分而言之,動之始則陽生,動之極則陰生。一陰一陽交,而天之用盡,故日陰陽可以生天。靜之始則柔生,靜之極則剛生。一剛一柔交,而地之用盡,故日剛柔可以生地。以天地一氣言之,陽自下而上升。升,生也。生陽以消陰。陰又自上而下降。降,消也。生陰以消陽。以二氣分言之,自下而升者,為陽生於地中。自子至巳而成乾,生天也。至午極而天方中,又生陰以基陽。基成則陽復行,為天道左旋。自上而降,為陰生天中。自午至亥,而坤純生地也。至子極而地方中,故生陽以基陰。基成則陰復行,為地道右轉。生天則萬物生,生地則萬物成。乾坤止用六爻,六乃居中。進六退六,在進為終,在退為始。晝終則夜始,夜終則晝始。通乎晝夜,而知是《易》之數能窮天地之終始,以明消息盈虛之理也。
  又曰:乾坤定上下之位,坎離列左右之門。天有四象,地有四象。天有八象,地有八象。天地相銜,陰陽相交。
  天主用四時行,地主體百物生。先天以乾坤坎離,當子午卯酉。四正之位,兼天上地下而言。所以天地闔闢,曰月出入,春夏秋冬,晦朔弦望,晝夜長短,行度盈縮,莫不由此四象者。在天為陰陽老少,兼曰月星辰則為八。在地為剛柔老少,兼水火土石亦為八。相街者,《先天圖》左有一百一十二陽八十陰,上亦然;右有一百一十二陰八十陽,下亦然。相交者,如男女、夫婦、牝牡、雌雄,乾去交坤成復,坤來交乾成詬之類。乾坤,陰陽中分而立天地之體。坎離,陰陽中交而致天地之用。陰陽本以坎離造化天地,天地復以坎離生萬物。後天文王八卦,方位不同,以坎離震兌居四正矣。而以餘四卦居四維,何也?辰極居北而少西,天神所宅,故曰西北為乾。崑崙居西而少南,地示所舍,故曰西南為坤。搖蕩萬物莫如風,一氣自東而南,故束南為巽,五嶽莫尊於束嶽。地形自北而束,故束北為艮。
  又曰:天圓而地方。天南高而北下,是以望之,如倚至皿然。
  唐一行有言:益天如繪象,止得其半。渾天如望象,能得其全。舜之璣璿,渾天法也。蔡邕《天文志》曰:天體有三家。一曰周髀。其云天如覆盆,以斗極為中,中高四邊下,曰月旁行繞之。曰近見之為晝,曰遠不見為夜。衍數具在,多有違失,故史官不用。又云:天圓如張益,地方如棋局,天旁行如推磨而左旋,曰月右行,隨天左轉。故曰月實東而牽之以西沒,曰出高則見,曰沒故不見。曰朝出陽中,曰暮入陰中,陰氣黑,故不見。二曰宣夜。虞喜曰:宣,明也。夜,幽也。其衛兼幽明之數。郵萌記曰:曰月星辰,浮□生虛空之中,其行其止,皆須氣焉。又曰:天確然在上,有常安之形,此兼取蓋天之說也。李淳風益天說曰:天地中高四潰,曰月相隱蔽,以為晝夜繞。北極常見曰上規,南極常隱曰中規,赤道橫絡曰下規。三曰渾天。葛洪曰:天形如雞子,地如其黃。地居天內,天大地小。天表裹有水,天地各乘氣而浮,載水而行。以周天之度,而中分之半覆地,上半繞地下。宋何承天云:天形正圓,水居其半。東曰所出曰暘谷,西曰所入曰成池。莊子有北淇、南淇之辯。是四方皆水證也。故曰四海。几五行水生於金,百川發源皆自山出,而下注於海。曰為陽精,夜入水則焦竭,百川歸注,足以相補。故旱不為喊,浸不為溢。王蕃亦曰:曰月初登天後入地。曰晝在地上,夜在地下。今史多用侯臺,即其法也。楊子雲曰:落下閡經營之,鮮于妄人度之,耿中丞象之。後漢蔡邕、張衡、鄭玄皆以渾天為長。愚謂:此外又有軒天昕天之說,皆不足擅。吳姚信謂:人如靈蟲,形最象天。頤前臨胸,頂不覆背。故天體南低,入地北偏高,此亦知人之所以為貴也。歐陽子謂:古人步圭景,意以節宣和氣輔相,物宜不在於辰次之。周徑渾益之是非,君子當缺而不議也。以為益天耶?則南方之度漸狹。以為渾天耶?則北方之極復高。徒區區於異同之辨,何益人倫之化哉!然格物,君子則推以窮理致知為先#4。
  又曰:西北之高,戴乎天頂。
  張氏曰:虞喜有言,天確然在上,有常安之形,數語皆的有意義。惜不究其始終爾。益《洛書》之數,戴九履一。一起于下,是為坎水,天象之始也。九窮于上,是為乾金,天象之成也。故坎水柔,動而乾金堅凝,動脈滋生而腦精安靜,此即北極為天之頂。凝然不動,有常安之形也,此亦益天之象。
  又曰:天之陽在南,陰在北。地之陰在南,陽在北。天陽在南,故曰處之。地剛在北,故山處之。所以地高西北,天高束南。極南大暑,極北大寒。故南融而北結,萬物之死地也。天南高北下,陽在南,陰在北。故先天圓圖,乾位南,坤位北。地北高南下,陽在北,陰在南。故先天方圖,位乾於西北,位坤於束南。日在南則中,在北則潛。天之南,陽在上,故極南大暑。見于地者,融于水。地雖有陰,不能伏陽。天之北,陰在上,故極北大寒。見于地者,結為山。地雖有陽,為陰所伏。陽性熙極則融,陰性凝極則結。地之南宜寒而下者氣熱,北宜熱而高者氣寒,從天也。水柔也,屬陰。以陰不勝陽,故為陽用。山剛也,屬陽。以陽不勝陰,故為陰用。是以形則從乎地之柔剛,氣則從乎天之寒暑。極陽極陰,氣非中和。萬物不生,故為死地。惟天地交寒暑,和則萬物生也。
  朱子曰:安定胡氏曰:天者,乾之形。乾者,天之用。天形蒼然,南樞入地下三十六度,北樞出地上三十六度,狀如倚杵。其用則一晝一夜,行九十餘萬里。人一呼一吸為一息,一息之問,天行八十餘里。人一晝一夜,有一萬三千六百餘息。故天行九十餘萬里。
  愚按:《丹書》言:人之一晝一夜,有一萬三千五百息。一千一百二十五息乃應一時,如此則一萬三千五百六十息。文定舉成數言。鄭注《考靈曜》云:太虛本無形體,指諸星運轉以為天體爾。但諸星之轉,從束而西,叉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星復舊處。星既左轉,日則右行,亦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至舊星之處。即以一日之行為一度,計二十八宿。一周天几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是天之一周之數。天如彈九,圓圍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一度二千九百三十二里千四百六十一分里之三百四十八周天,百七萬一千里者,是天圓圍之里數也。以圍三狸一言之,則直徑三十五萬七千里,此為二十八宿周回直徑之數。二十八宿之外,上下束西各有萬五千里,是為四游之極,謂之四表。四表之內,并星宿內,總有三十八萬七千里。天之中央上下正平之處,則一十九萬三千五百里。地在其中,是地去天之數也。又云:地益厚三萬里。《尚書》王蕃疏曰:天居地上,見有一百八十二度半強,地下亦然。北極出地上三十六度,嵩高正當天之中。極南五十五度,當嵩高之上。又其南十二度,為夏至之日道。又其南二十四度,為春秋分之日道。又其南二十四度,為冬至之日道。南下去地‘三十一度而已。是夏至日,北去極六十七度。春秋分,去極九十一度。冬至,去極一百一十五度。南北極,持其兩端,其天與日月星辰,斜而回轉。此其大率也。叉古有其法,遭秦而滅。張氏曰:渾天之體,雖繞於地,地則中央正平,天則南高下。周天之度,南北各分其半。北極出地上三十六度,餘則皆潛。南極入地三十六度,餘則皆見。天與人皆背北面南,故南見北潛。又曰:周天之度,環北極七十二度,常見不隱,謂之上規。環南極七十二度,常隱不見,謂之下規。雖陰中自分陰陽,要之常隱常見者為靜數。坤之策,應之百四十有四。其束西循環為用者,二百一十六度。雖陽中自分陰陽,要之循環迭用者為動數#5。故乾之策應之。卦,地也。爻,天也。應乾之策,#6二百六十也。
  張子曰:地有升降,日有脩短。地雖凝聚不散之物,然二氣升降,其相從而不已也。陽日上,地日降,而下者虛也。陽日降,地日進,而上者盈也。此一歲寒暑之候也。
  《考靈曜》云:地益厚三萬里。春分之時,地正當天之中,自此地漸漸而下。至夏至之時,地下游萬五千里。地之上畔與天中平。夏至之後,地漸漸向上。至秋分,正當天之中央,自此漸漸而上。至冬至時,上游萬五千里。地之下畔與天中平。自冬至後,漸漸向下,此是地之升降於三萬里之中。天旁行四表之中,冬南夏北春西秋束,皆薄四表而止。地亦升降於天之中。冬至而下,夏至而上,二至上下,益極地厚也。又《考靈曜》云:正月假上八萬里,假下一十萬四千里,所以有假上假下也。鄭注云:天去地十九萬三千五百里。正月雨水時,日在上,假於天八萬里,下至地一十一萬三千五百里。夏至時,日上極與天表平,後日漸向下。冬至時,日下至於地八萬里,上至於天十一萬三千五百里。委曲俱#7《考靈曜》注云:二十八宿及諸星,皆循天左行,一日一夜一周天。一周天之外,更行一度,計一年三百六十五周天四分度之一。日月五星則右行。日一日一度,月一日一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此相通之數也。
  朱子曰:天地四游,升降不過三萬里。《周禮》土圭之景,一寸折一.千里。尺有五寸,折一萬五千里。以其在地之中,故南北東西,相去各三萬里。非謂天地中間止此數也。春遊過東三萬里,夏遊過南三萬里,秋西冬北亦然。
  譬如大盤盛水,以虛器浮其中,四邊定四方。若器浮過東三寸,以一寸折萬里,則去西三寸。亦如地之深於水,上蹉過東方三萬里,則遠去西方三萬里矣。南北亦然。然則冬夏一晝夜之長短,非日晷出沒之所為,乃一地之遊轉四方而然爾。問曰:無此一理。雖不可知,然曆家推筭其數皆合。恐有此理。益地與星辰,俱有四遊升降。四遊者,自立春地與星辰西遊。春分西遊之極,地雖西極,升降正中,從此漸漸而東,至春末復正。自立夏後北遊,夏至北遊之極,地則升降極下,至夏季復正。立秋後東遊,秋分東遊之極,地則升降正中,至秋季復正。立冬後南遊,冬至南遊之極,地則升降極上,至冬季復正。此是地及星辰四遊之義也。星辰亦隨地升降,不過三萬里之中。是以半之,三萬里而萬五千里,與土圭尺有五寸等。一尺差萬里,五寸五千里。一分百里,景長景短,皆差一寸。故畿方千里,取象於日。一寸為正,日圓望之,廣尺以應千里。或問:四遊之說,搆虛不經。故《爾雅》似非鄭注。愚曰:眾言混淆,折諸聖經賢傳足矣。今張子、朱子皆以為然,則未可疑。
  或問:朱子曰:《周禮》以土圭之法,測土深,正日景,以求地中。日南,則則景長多寒;日東,則景夕多風;日西,則景朝多陰。
  或問:鄭注曰:景夕者,謂日映景乃中。立表太東,近日也。景朝者,謂日未中而景中。立表太西,遠日也。朱子答曰:景夕多風,景朝多陰。此二句,鄭注不可非,但說倒了。看來景夕者,景晚也。日未中,景已中。立表近南,則取日近。午前景短,午後景長也。景朝日已過午,景猶未中。立表太北,則取日遠。午前景長,午後景短也。問:多風多陰。曰:日近東自是多風,如海邊諸郡,風極多。每如期而至,春必東風,夏必南風。曠土無山可限#8。故風各以其方至。風從陽氣盛衰,早陽升風生午盛,午後風微,至晚風止。如西北多陰,非特山高障蔽,自是陽氣到彼衰謝。日到彼方午,則彼已甚晚,不久則落,故西#9邊不甚見日。古謂:蜀日越雪。又曰:漏天。言見日少也。以此觀天地,亦不甚闊。以日月、寒暑、風陰,驗之可見。唐賈公彥曰:周公營洛,求地中置五表,穎川陽城置中表。度景處古跡猶存。中表南千里置一表,中表北千里置一表,中表東一西各千里置一表,此正日景採裝也一中也。又按:朱子言:令人都不哉一土圭。康成亦誤圭尺是量表計氣。一尺長一尺五寸,以玉為之。覓至土一表,表景長短,以玉圭量。表景合一一尺五寸,此便是地之中。晷長刊友一影短,晷短則表影長。冬至復,表彰長一丈三尺餘。今地中與古已不同。漢陽城是地之中,宋朝岳臺是地之中,今在浚儀舊開封縣。唐開元十二年,遣使天下。候景南距林邑,北距橫野,中得浚儀之岳臺,應南北弦居地之中。大周建國,定都於汴,樹圭置箭測岳臺。晷刻居中,晷正則日至,氣應得之矣。陸象山云:孔壺為漏,浮箭為刻。日有十二辰八干#10四維,歲十二月二十四氣。以土圭測日景,以磁石辨方位,而二十四位於是乎正。日行有南北,晝夜有長短,而二十有一箭於是乎立。岳以南三徙之,而箭不用者六。岳以北三徙之,而箭亦六干#11維之。間或前或後,或兩屬磁鹹所指,或以為干#12或以為午之三分丙之七分,或以為丙午之間,要叉有一定之說。相其陰陽,自周公以來則然矣。學者所當砍。
  又曰:天包乎地,天之地又行乎地之中。
  橫渠云:地對天,不過地,特天中之一物爾。所以言一而大謂之天,二而小謂之地。又曰:天體北高而南下,地體平著乎其中。邵子曰:天覆地,地載天。天上有地,地上有天。人居地上不覺耳。又曰:天圓如氣毬,地斜隔其中。又曰:天之外無窮,而其中空處有限。如空中一毬,自內觀之,坐向石動,天左旋。而星共極#13,則又一面。四游以薄四表而止。以《先天圖》觀臨師以上,各十六卦為天之天,地之天之,元會運世之數而在天。同人遁以下,各十六卦為天之地,地之地之,年月日辰之數而在地。
  又曰:在地之位,一定不易。而在天之象,運轉不停。惟天之鶉火,加于地之午位,乃與地合,而得天運之正爾。
  朱子曰:在天之位,一十二會,所會為辰。十一月,辰在星紀。十二月,辰在玄桿。正月,辰在課訾。二月,辰在降婁之類是也。若以地言之,則南面而立,前後左右,亦有四方十二辰之位,相為對待而不可易也。益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周布二十八宿以著天體,而定四方之位。以天繞地,則一晝一夜,適周一匝,而又超一度。日月五星,亦隨天而繞地。而惟日之行,一日一周,無餘無欠,其餘則有遲速之差。然其懸也,固非綴屬而居,亦非推挽而行。但其氣之盛處,精神自然發越,而自各有次第耳。
  又曰:天不足西北,地不滿東南。是以東南多水,西北多山。
  《素問》注云:中原地形,西北高,東南下。《河圖》括地象云:西北為天門,東南為地戶。天門無上,地戶無下。天從上臨下入萬里。又曰:南戴日下萬五千里。以地中求之,南北東西,相去各三萬里。
  先儒言:中原山水,皆源西北。故敘山水者,皆自西北而東南。地有山水,猶人有血豚。有近不相連,遠而相屬者。故曰:江海何嘗斷地脈。
  蔡氏曰:大河北境諸山,根本脊脈皆自代北寰。武嵐憲諸山,乘高而來。其脊以西之水,則西流以入龍門西河之上流。其脊以東之水,則東流為桑乾幽冀,以入于海。其西一支為空#14口大岳。次以一支包汾晉之陽。又次一支為太行。又次一支為怛山。此北條也。其南條者,江漢南境之山川也。岷山之脈,其北一支為衡山,而盡於洞庭之西。其南一支,度桂嶺,北經袁筠之地,至德安,曰:敷淺原。或曰:今江州廬阜。二支之問,湘水間斷。衡山在湘水東南,敷淺原在湘水東北。其山川源流可砍也。鄭氏以妍岐為正陰,列河濟所經。西傾為北陰,列伊洛淮渭所經。墦冢為次陽,列漢水所經。岷水為正陽,列江水所經。《西域傳》云:河有兩源。一出蔥嶺;一出于闐#15二水合,東注蒲昌海。一名鹽澤,去玉門陽關三百餘里。其水停居、冬夏不增滅,潛行地中,南出積石。程氏曰:九河未淪沒為海時,從今海岸東北,更五百里平地。河播為九,入海處有碣石,在西北岸。今兗冀之地,既無此石,而平州正南,有山名碼石者,南在海中,去岸五百餘里,此正古河沒海之處。漢王橫言:昔天嘗連雨,東北風,海水溢,西南出浸數百里。故九河碣石,包淪於海。後世儒者,知求九河於平地,而不知求碣石有無以為證。故前後異說,竟無歸宿云。
  唐法象志天下山河之象,存乎兩戒。北戒自三危積石,負終南地絡之陰,至穢貊朝鮮,謂之北紀;天所以限戎狄。南戒自岷山蟠冢,負地絡之陽,至東甌閩中,謂之南紀;天所以限蠻夷。《河源》曰:北河由北紀首達華陰,與地絡會。又分而東流與涇渭濟漬相表裹。《江源》曰:南河自南紀首達華陽,與地絡會。至荊山,又分而東流,與漢水淮漬相表裹。觀兩河之象,與雲漢之終始,而分野可知矣。
  南北兩戒者,天所以限中華之地也。南北兩河者,所以與兩戒之山相為經緯也。其中用文用武,貨殖所阜之國,皆所以育人民,成造化,開中國君臣父子仁義禮樂之區也。宇內至大莫如天,至厚莫如地,至多莫如水。水精上浮為雲漢,下流為江河,月影山河之象,水涵星斗之文,無非一氣之造也。認山河脈絡於兩戒,識斗羅升沈於四維。下參以古漢郡國,區域分野,如指諸掌,此山河之大勢然也。以象求之,北戒則析木之所值,南戒則星紀之所臨。至若鶉首為秦隴之區,則兩戒山河之首實在焉。人君翕受中州清淑之氣,握五帝天綱地紀之符,鈴統常經而後可。#16
  雲漢自坤抵艮為地紀,北斗自乾攜巽為天綱。其分野,與五帝區相值。
  坤,地也,雲漢地之氣。乾,天也,北斗天之極#17。五帝者,少昊氏金德,顓頊氏水德,伏羲大#18昊氏木德,神農列山氏火德,軒轅黃帝有熊氏土德。五帝各居五方,其說日究咸池。政在乾,維內者,降婁也。為少昊#19;墟吁北官。政在乾,維外者,陬訾也。為顓帝,墟成攝提。政在巽,維內者,壽星也。為太昊,墟布太微。政在巽,維外者,鶉尾也。為列山氏,墟得四海。中承大階政者,軒轅也,為有能氏墟斗杓治外。鶉尾也,為南方負海之國。斗魁治內。陬訾也,為中州四戰之國。其餘列宿,在雲漢陰者八,為負海之國;在雲漢陽者四,為四戰之國。
  天下山分四條,上應二十八宿。
  日:妍岐、荊山、壺口、雷首,太岳底柱,東方宿也。其次日:降婁、玄桿,以負東海。神主岱山,日歲星。日:析城、王屋、太行、怛山、碼石、西傾朱圄,北方宿也。其次日:大梁、析木,以負北海。神主怛山,日辰星。
  日:烏鼠、太華、熊耳、外方、桐柏、墦冢、陪尾,西方宿也。其次曰:鶉首、實沈,以負西海。神主華山,日太白。
  日:荊山、內方、大別、岷山、衡山、九江、敷淺原,南方宿也。其次日:星紀、鶉尾,以負南海。神主衡山,日熒感。
  中州居天下中。其次日:鶉火、大火、壽星、豕韋。神主嵩山,日鎮星。
  負險用武之國。
  於天象則弘農,分陝為兩河之會。自陝而西為秦涼。北紀山河之曲為晉代,南紀山河之曲為巴蜀。
  四戰用文之國。
  陝東三川,中岳為成周。西距外方大任,北濟南淮,東達距野,為宋鄭陳蔡。河內及濟水之陽,為郁衛滇。
  東濱淮陰,為申隨。
  負海貨殖所阜之國。
  北紀東至北河,北為邢趙。南紀東至南河,南為荊楚。自北河下流,南距岱山為三齊,夾右碼石為北燕。自南河下流,北距岱山為鄒魯,南涉江淮為吳越,此負海之國也。其他如九隘之險,九河之曲,養水三危,汶江九折,皆上為列宿。《河洛》篇日:天極中星,崑崙之墟。天門明堂,太山之精。張平子曰: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天有九位,地有九域;天有三辰,地有三形;皆可指而言也。若極而論之,則八極之維,徑二億二萬二千三百里。南北短喊千里,東西則廣增千里。自地至天半於八極,則地之深亦如。通而度之,其數用重鈞股,懸天之景,薄地之義,皆移千里而差一寸。得之過此以往者,未之或知也。未之或知者,宇宙之謂也。宇之表無極,宙之端無窮,不可究詁。愚嘗上下區域,砍諸往牒,姑就三皇五帝所臨之地言之,則大章豎亥所步。孔子稱其地日:北至幽陵,南至交趾,西蹈流沙,東極蟠木。天地翕合,而秀氣鍾榮。河效靈,而《圖》、《書》出。於是,人之精者作聖,周孔出而為中國衣冠禮樂之主,以承羲皇群聖之托。鄒魯多儒雅,燕趙多豪傑,山之東西多將相,皆所以相與經緯乎中國也。禹承堯舜之盛,平治九州,玉帛萬國定。可墾之地,九百一十萬八千二十四頃。出水者,八千里。受水者,八千里。名山五千三百五十經六萬四千五十里。出銅之山,四百六十七。出鐵之山,三千六百九。貨殖所貿,男耕女織。不奪其時,以供財用。儉有餘,而奢不足。公家有三十年之積,私家有九年之儲。至成周盛時,民口二千二百七十萬四千九百二十三人,多禹#20時十六萬一千人。自後歷秦漢隋唐,盈虛豐耗不常。以至于今,天下一統,超鴻濛而混希夷,際天極地,莫不尊親,可以追蹤三五。
  朱子曰:《河圖》言崑崙者,地之中。地下有八柱,互相牽制。名山大川,孔穴相通。
  司馬相如傳注:崑崙山去中國五萬里,廣裹萬里,高八萬仞。層城九重,面有九井。以玉為欄,旁有五門。天帝之下都也。《水經》云:崑崙去中國五萬里,其山一萬一千里。胡用之問:天竺去處,土地多生異人。朱子答日:中國去于闐二萬里,于闐去崑崙無綠更有三萬里。《文昌雜錄》記于闐使來貢獻,自言其國之西千三百餘里,即崑崙山。今中國在崑崙束南,天竺諸國在其正南,黃河在崑崙束南,流入中國。如此則崑崙在西南上竺。《乾書》說:阿褥山即崑崙也。山頂有阿褥大池,其水分流四面。去入中國者,為黃河,入束海。其三面各入南西北海,如弱水、黑水之類。大抵地之形如饅頭,其撚尖則崑崙也。中國地形正圓,所生人物亦獨圓正象。其地形,益得天地中氣。其他世界,形皆偏側尖缺,而環處其外,不得天地之正,所生人物亦多不正。此便是益天之說。橫渠亦主此說云。古誌有曰:西北多山,崑崙為祖根本,脊脈跨越寰宇,五岳三塗,綿亙錯峙。又曰:河出崑崙,地最高。仰北方沙地,無險可障。潰次束西,易成漂蕩。禹疏九河,殺其駭浪。
  又曰:嵩山不是天之中,乃是地之中。黃道赤道,皆嵩山之北。南極北極,天之樞要。只有此處不動如磨臍然。此是天之中處。
  按:邵子曰:天地之本,其起於中乎。天之中何在?曰:在辰極。地之中何在?曰:在嵩山。惟天以辰極為中,故可以起曆數而推節侯。惟地以嵩山為中,故可以定方隅而均道里。子午其天地之中乎?冬至陽生子夜,半時加子,所以乾始於坎而終於離,此南極北極,獨為天之樞而不動也。夏至陰生午,天中日正午,所以坤始於離而終於坎,此黃道赤道,亦在嵩山之北而不爽也。惟天地之中處一定不易,是以聖人者出。處璣璿以觀大運,植會要以察方來,皆自此而推之也。或謂愚曰:子之玄渾章,可以盡天地之制乎?曰:非也。言天文則有司天史,言地理則有指掌圖,言雲漢分野則有唐一行,言水經曲折則有酈道元。然皆按陳進而言,未底其極也。《太玄》曰:馴乎玄渾,行無窮正象天,其妙有不可得而言矣。
  天原發微卷之三竟
  #1『神』疑衍。
  #2『正』,《四庫全書》本作『止』。
  #3此句《四庫全書》本作『太虛是四者之總體』。
  #4此句《四庫全書》本作『雖然格物,君子末嘗不以窮理致知為先也』。
  #5『數』,原作『能』,據《四庫全書》本改。
  #6『應乾之策』,《四庫全書》本作『應乾坤之策』。
  #7『委曲俱』三字,疑有脫。
  #8此句《四庫全書》本作『曠土無高山之限一。
  #9『西』,原作『四』,據《四庫全書》本改。
  #10#11#12『干』,原均作『千』,據《四庫全書》本改。
  #13『而星共極』,《四庫全書》本作『自外而觀』。
  #14『空』,《四庫全書》本作『壺』。
  #15『蔥嶺』,原作『慈嶺』,據《四庫全書》本改。
  #16此句《四庫全書》本作『必一統常經而后可』。
  #17『極』,《四庫全書》本作『樞』。
  #18『大』,《四庫全書》本作『太』。
  #19『昊』,原作『是』,據《四庫全書》本改。
  #20『禹』,原作『萬』,據《四庫全書》本改。
  天原發微卷之四
  魯齋鮑雲龍景翔編著虛谷方回萬里校正
  分二
  唐孔氏曰:陰,蔭也,陰氣在內奧蔭。陽,揚也,陽氣在外發揚。陽奇為氣,氣混沌為一。又為日,體常明,無虧盈之殊。陰偶為形,形分彼此。又為月,有晦朔之別。伏羲見陰陽之數,畫一奇以象陽,畫一偶以象陰。陽一而施,陰兩而承,本一氣也。生則為陽,消則為陰,二者一而已。陽來則生,陽去則死,萬物生死主乎陽,則歸之于一也。蓋天地是劈初陰陽之氣結成,立其大者,以為之主,便是箇胚樸子。然後為父為母,生人生物,千變萬化,千條萬緒,皆不出此。所以充塞宇宙,何莫非陰陽之氣,都走那兩箇物事不得。造化之初,以氣造形,故陰陽生天地。以形寓氣,故天地轉陰陽。漢董仲舒始推陰陽,為儒者宗。儒者不可不知陰陽也。
  周子曰:水陰根陽,火陽根陰。
  水,陰也;而生於一,則本乎陽。火,陽也;而生於二,則本乎陰。故張子曰:陰陽之精,互藏其宅。朱子曰:周子之書,不出陰陽二端。始是生生之理,終是已定之理。始有處說生,已定處說死。太極未判前,則陰含陽。太極已判後,則陽分陰。陽陷於陰為水,陰陷於陽為火。
  張子曰:氣怏然太虛,升降飛揚,未嘗止息。虛實動靜之機,陰陽剛柔之始。浮而上者陽之精,降而下者陰之濁。其感遇聚結為風雨,為霜雪。山川之融結,糟粕煨燼,無非教也。游氣紛擾,合而成質者,生人物之萬殊。其陰陽兩端,循環不已者,立天地之大義。朱子曰:遊氣橫看,陰陽直看。陰陽如扇,游氣如扇出風。陰陽如磨,游氣如磨出鈣。陰陽如木根,游氣如開花結子。非陰陽外,別有游氣。虛空即氣,能升降,飛揚以生萬物,但人不見爾。如望氣龍成五色之類,氣撒出來,其中有精有贏,故人物有偏有正。
  感遇聚結,以上說二氣,以下說游氣。始之一字,只是說箇生物底母子。精底都是從贏底上面發出。贏底事上無非天之道理,所以為至教。二氣在天地間,只管運轉,不知不覺生出許多物。各得一箇性命,各有一箇形質,皆此氣合而成之。雖是如此,而所謂陰陽兩端,成片裒裒將出來者,固自若也。
  又曰:造物所成,無一物相肖者。以是如萬物雖多,其實無一物無陰陽者#1。以是知天地變化,二端而已。
  看他日月男女牝牡處,若#2見得無一物無陰陽。雖至微之物,有箇背面,若說行處是一氣#3。故朱子曰:獨陽不生,獨陰不成。造化周流,須是並用。如束西南北並立,以位相對。只是一般動對靜,屈對伸,一對二,道對器。有背有面,有上有下,有中有外,無一物無對者。形則有影,聲則有響。
  蔡氏淵曰:生物之時,陰靜陽動。靜者常偏居,動者常去來。來者,息也。息者為陽,去者消也。陽消則陰。消息之間,隨其陰陽多少,而為變化,此流行之陰陽也。物形之後,有天地、日月、男女、雌雄之類,此類待之陰陽也。流行之陰陽,惟陽為用。對待之陰陽,則其用均。雖日用均,其所謂陰,非流行之陰矣。故几動植之微而能生息者,雖陰亦待陽而得也。惟槁木死灰,乃為陰爾。
  又曰:兩不立,則一不可見。一不可見,則兩之用息。又曰:一故神,兩故化。兩者,陰陽消長進退。朱子曰:橫渠此語極精。非一則陰陽消長,無自而見。非陰陽消長,則一亦不可得而見。蓋陽不獨立,鈴得陰而後立。故陽以陰為基,陰不能自見,鈴待陽而後見。故陰以陽為偶,一動一靜,一往一來,一寒一暑,皆陰陽之所為。而非有為之者也,亦無兩立之理。非陰勝陽,則陽勝陰。無物不然,無時不然。陰陽只是一箇消息,進便喚做陽,退便喚作陰。陽之退,便為陰之生。不是陽退了,又別有箇陰生。陰陽做一箇看,亦得做兩箇看,亦得大抵發生,都是一箇陽。陽長一分,下面陰生一分。不是討箇陰來陽消處,便是陰。故陽來為復,是本來物事。陰生為垢,娠是偶然相遇。陰陽是陽中之陰陽。陰陽以氣言,剛柔是陰中之陰陽。剛柔以質言,是有箇物了見得,是剛底柔底。程子曰:陰陽消長之際無截,然斷絕之理,然其升降生殺之大分,不可無也。又曰:陰陽之運,升降盈縮,未嘗少息。陽常盈,陰常虧。一參差不齊,而萬變生焉。譬如磨既行,齒都不齊。既不齊,便生出萬變。
  朱子曰:陰陽者,造化之本,不能相無。而消長有常,亦人所不能損益也。然陽主生、陰主殺,則其類有淑慝之分。故聖人作《易》於其不能相無者,既以健順仁義之屬,明之而無所偏主。至於消長之際,淑慝之分,則未嘗不致其扶陽抑陰之意。以天地自然之氣言之,則不可相無。以君子小人之象言之,則未嘗不欲天下之盡為君子而無一小人也。有以善惡言者,如履霜堅冰至,則一陰之生,便如一賊。陽善陰惡,君子小人,天理人慾,互相勝負。又曰:陰何比小人,平看之卻好,以類言之,亦只是皮不好,骨子卻好。伊川云:十月謂之陽月,疑其無陽,陰亦然。聖人不言爾。蔡季通以為不然。曰:陰不可以抗陽,猶地不足以配天。朱子謂其所以不言者,這便是一箇參贊裁成之道。蓋抑陰進陽,長善消惡,用君子退小人,這便可見。
  陽化為陰,只您地消縮去無痕邇,故謂之化陰變為陽。其勢浸長,便較有頭面,故謂之變陰少於陽。氣理數皆如此,用全用半,所以不同。
  邵子曰:陽者,道之用。陰者,道之體。陽用陰,陰用陽。以陽為用則尊陰,以陰為用則尊陽。
  張氏曰:陽動陰靜,陽貴陰賤,陰終不可與陽並言。及至隨時變易,則陽中有陰,陰中有陽,迭相為用。
  陽盡陰純坤為主,陰盡陽純乾為主。愚曰:子月之巳月尊陽,午月之亥月尊陰。以分而言,乾尊坤卑,不可並也。以家言之,父母固是尊,然母終不可並乎父,尊無二上也。蔡氏謂:陽非陰不成,陰非陽不生,陰陽又相須為用。然在氣則陽為用,故陽動陰靜。在形則陰為用,故陰疾陽舒。
  朱子曰:太極分開,只是兩箇陰陽,都括盡天下事物。《易》不離陰陽,千變萬化,只是他兩箇,陰氣流行則為陽,陽氣流行則為陰。只這一氣消長進退,做出古今天地問無限事來。如晝夜寒暑,一箇橫,一箇直。橫看是一般道理,直看是一般道理,橫堅皆可見。橫看則左陽右陰,前陽後陰,背陽面陰,進陽退陰,動陽靜陰,束南為陽,西北為陰,春夏為陽,秋冬為陰,都是一般。堅看則上陽下陰,仰陽覆陰,升陽降陰,清陽濁陰,以至大陽小陰,高陽卑陰,妍陽醜陰。以類推之,靡物不然,無時不然。愈析愈微,愈窮愈遠。陰陽之精,互藏其營。陰陽之氣,循環迭至。陰陽之質,從橫曲直,莫或使之,莫或禦之。在天則陰陽成象,在地則剛柔成質,在人則仁義成德,莫匪陰陽也。
  邵子日#4:陰以陽為體,陽以陰為體。
  陽得陰而凝,虛賴實以立。陰待陽而發,實從虛而出。陰至坤而成體,乾之十二陽託焉。故陽以陰為體。復自坤出三十一變而央,為春為夏,則陰以陽為用。陽至乾而成體,坤之十二陰託焉。故陰以陽為體。娠自乾出三十一變而剝,為秋為冬,則陽以陰為用。在天則陽動而消陰,在地則陰動而消陽。
  極陰之際,坤餘十二陽,其終成乾而得三十六陽.o極陽之際,乾餘十二陰,其終成坤而得三十六陰。以坤之陽而生震坎艮二十陽,以乾之十二陰而生巽離兌二十陰。散一為三,生之始也。并為三十二,陰陽各得八位之半。以巽離兌之二十八陽而生乾之三十六陽,以震坎艮之二十八陰而生坤三十六陰。會三歸一,生之極也。并而為六十四,陰陽各得八位之全。所以立春至立秋,陽數并之皆六十四,陰數皆三十二。立秋至立春,陰數并之皆六十四,陽數皆三十二。四八三十二者,四卦之全。八八六十四卦,八卦之全也。圖左三十二陽,右三十二陰,分天地之體,并之皆六十四卦者。陽極無陰,陰極無陽也。
  邵子曰:離束坎西,當陰陽之半,為春秋晝夜之門。又曰:陽侵陰,陰侵陽,故坎離當半也。
  先天六十四卦氣,皆中起以八卦配十二辰。子午卯酉為四中。乾當午,坤當子,離當卯,坎當酉。故曰:乾坤定上下之位,坎離列左右之門,得其正矣。四維之卦,則兌辰巳震,丑寅巽未,申艮戌亥也。而邵子又曰:坎離陰陽之限。離當寅,坎當申,數常臉之者,陰陽之溢也。蓋謂用數不過乎中,以寅申巳亥居四孟之首。乾當巳而生於巳,坤當亥而生於亥,離當寅而限於三陽之半,坎當申而限於三陰之半,中則瑜其限而溢矣。況氣盈朔虛,其餘各六。《易》曰:日中則反,月盈則蝕。亦邵子怕處其盛之意,而退一位以居之,則卯辰兌也,子丑震也,午未巽也,酉戌艮也。皆處數之不及,而不瑜乎中也。是故以坎離之半,而當陰陽之半也。若以坤為子半,推之則卯酉中矣。故卯為日門而居左,太陽所生。酉為月門而居右,太陰所生。為春秋晝夜之門者,春分陽中,秋分陰中。故曰:日中宵中,晝夜均也。非若夏至則晝數多,冬至則夜數多也。非但日月之出入於此,而萬物亦出生入死於其中也。翁氏曰:天地雖始於寅,而開物至卯,而門彌辟。雖始於戌,而閉物至酉,而門已閉。一歲而春夏秋冬,一月而弦望晦朔,一日而旦晝暮夜。雖皆坎離,日月之功,而莫不由乎門之左右矣。張氏曰:離當卯而終申,晝之分也。坎當酉而終寅,夜之分也。又曰:離當寅未卯而已明,坎當申巳酉而未昏。天克地以為餘分,晝常多夜五刻者,離陽侵坎陰,晝陽侵夜陰也。愚以大數言之,開物於鸞墊後,閉物於立冬前,陰陽互相侵也。故乾全用,坤全不用,坎離用半也。坎離二卦,是乾坤中爻之交。先天位坎離,以卯酉而為日月。後天位坎離,以子午而為水火。只此四#5位極好,陽中有陰,陰中有陽,是皆羲文之微意。其他卦不偏則雜矣。
  朱子曰:五行相為陰陽,又各自為陰陽。春為少陽,夏為老陽。秋為少陰,冬為老陰。
  此以流行於四時而言也。自一歲言,六箇月陽,六箇月陰。一日亦然,晝陽夜陰,午前陽,午後陰。一月言,望前陽,望後陰。六甲言,甲子陽,乙丑陰。分言之,則甲陽子陰。從古至今,只怠裒去,屈伸往來,循環不已。孰使然哉?天地是一箇大陰陽,一年一月一日一時,皆自其中流出。又春為陽始,夏為陽極。秋為陰始,冬為陰極。陽始則溫,陽極則熱。陰始則涼,陰極則寒。溫則生物,熱則長物。涼則收物,寒則殺物。是一氣之變為之也。陽生自下而上,則進而生物。陰生自上而下,則退而成物。陽居束南,主春夏以生。陰居西北,主秋冬以殺。此其大略也。
  邵子曰:太陽為日,太陰為月。少陽為星,少陰為辰。其變則為暑寒晝夜、雨風露雷。
  或問:雷霆風雨,雪霜雲露。張子對曰:陰氣凝聚,陽在內不得出,則奮擊而為雷霆。陽在外者不得入,則周旋不舍而為風。其聚有遠近虛實,故風雷有大小暴。緩和而散為雪霜雨露,不和而散為戾氣陰霾。陰常散受交於陽,則風雨調寒暑正。又曰:陽為陰累,則相持為雨。而降陰為陽,得則飄揚為雲而升。故雲物班布太虛者,陰為風驅斂聚而未散者也。又有問雨風雲雷於邵子者。答曰:陽得陰為雨,陰得陽為風。剛得柔為雲,柔得剛為雷。無陰不能為雨,無陽不能為雷。雨柔屬陰,待陽而後興。雷剛屬陽#6,待陰#7而後發。張氏釋之曰:陽倡陰從流為雨,陰格陽薄散為風。剛倡柔從蒸成雲,柔蓄剛動激成雷。客主後先,陰陽逆順,不同也。風雨自天降,故言陰陽。雲雷自地升,故言柔剛。天陽無陰,不能為雨。地陰無陽,不能成雷。雨陰形柔,本乎天氣之陽。雷陽聲剛,出乎地體之陰。陰陽互相用也。又有以八卦爻象問於蔡節齋者。答曰:坎陰為陽所得,則升為雲,陽淺則為霧。坎陽為陰所累,則條為雨,陰淺則為露。陰在外,陽不得出則為雷。陰固則為地動,震也。陰在內,陽不得入則為風。陰固則為大風,巽也。陽包陰則離為霰,陽和陰則為雪,離交坎也。陰包陽則坎為雷,陰入陽則為霜,坎交離也。陰陽之精,互藏其宅,則離為日,坎為月。陰陽相戛則為電,陰陽失位則為霓。
  又曰:氣自子至午為升,自午至子為降。子至寅地中升于地上,卯至巳地中升于天中。午至申天中降于地上,酉至亥地上降于地中。
  愚按:子午各六,有地以限之。陽生於子至寅,則十一月至正月,陽氣升于地上。少陽數七,陰中陽也。卯至巳,二月至四月,地中升于天中。老陽數九,陽中陽也。'又自一陰生午以至于申,五月至七月,陰氣自天中降于地上。少陰八,陽中陰也。酉至亥,八月至十月,地上降于地中。老陰數六,陰中陰也。一日一月亦然。大抵寅申巳亥當乾坤泰否之交,三陽三陰,皆為天之用。震為少,至乾則老。巽為少,至坤則老。坎離又以四陰四陽,生物于中。三陰三陽,泰與否對。六陰六陽,乾與坤對。如水數六,雪片也。六不是人做將出來,物物造化皆是如此。可以見陰陽之妙處。
  又曰:太柔為水,太剛為火。少柔為土,少剛為石。其化則為走飛草木色聲氣味。
  陽生動物,陰生植物。朱子曰:本是一理,而消息盈虛,便生陰陽。雖至微至細,草木烏獸皆然。如鯉魚上有三十六鱗,陰數。龍背上有八十一鱗,陽數。龜背中問五段,五行也。兩邊各四段,八卦也。周圍二十四段,二十四氣也。至於草木、雌雄、銀杏、桐楮、牝牡、麻竹皆然。張子曰:糟粕煨燼,無非教也。愚嘗以《皇極經世書》推之,謂有飛飛之物,飛木、飛草、飛走之物,又有走飛、走木、走草、走走之物,又有木飛、木走、木草、木木之物,又以。草飛、草走、草木、草草之物。又有陰陽推之,飛陽走陰,動陽植陰,馬陽牛陰,角陽尾陰,皆不逃乎陰陽之數。大抵色聲氣味,目耳鼻口,物各有之。但或偏而不全,全而不能,如人之靈耳。
  程子曰:近取諸身,百理皆具屈伸之氣,只鼻息問見之。
  鼻□竅為天門,氣由以出入也。朱子曰:以氣言之,呼為陽便是發達底,吸為陰便是收斂底。如鼻息,無時不吸,無時不噓。噓盡生吸,吸盡生噓。胡文定公曰:人一晝一夜,有一萬三千五百六十息。橫渠張氏曰:魂交成夢,百感紛紜。對寤而言,一身之晝夜也。氣按為春,萬物錯揉。對秋而言,天地之晝夜也。朱子謂:太極是性,動靜陰陽是心。金木水火土,是仁義禮智信。軀體血肉,便是五行。所以開眼不是陰,便是陽,不是仁便是義。進便是陽,退便是陰。處己一爻是陰#9,應事接物是陽。爻#10又曰:事之未定者屬陽,已定者屬陰。邵子曰:天有四時,地有四方,人有四肢#11。指節可以觀天,掌文可以察地,天地之理具于掌矣。釋者曰:手仰本乎天,親上。足方俯乎地,親下。手可翻覆,足不可者。陽能兼陰,陰不可兼陽也。掌後高前下,束南多水,西北多山。聚為川澤,掌中之文,如川象手。自掌腕肘至肩足,自趾至經,股胯各三節,應十二次。四肢應天#12四時,應地四方。四指各三節,應十二辰。合之應二十四氣。拇指三節,二為陰陽。隱者為太極,掌大物也。合之而三十二,應天卦。并手足六十四,兼地卦。地體極于十六一,一手有十六數,而顯者十五。一者太極,隱于大物之問也。人之四肢各一脈,應四時也。一脈三部,應一時三月。一部三候,應一月三旬。乾策也。《素問》言十二節氣,皆通天氣。十二節氣應人之十二經脈,謂手足各三陰三陽三候,謂沈浮中陰陽,有太過不及也。
  又曰:天地一氣而已。分陰分陽,便是兩物。故陽為仁,而陰為義。然陰陽又各分為二。故陽之初,為木為春為仁。陽之盛,為火為夏為禮。陰之初,為金為秋為義。陰之極,為水為冬為智。兼三材而兩之也。
  陰陽作一氣看,亦得作二氣看,亦得隨時分出看,亦得大處有大闔闢大消息,小處有小闔闢小消息。大而十二萬九千六百年,小而一年一月一日一時皆然。於其中雖有萬變不同,而其理則一定不易也。故曰:一陰一陽之謂道。繼之者善,成之者性也。學得其究心焉。
  天原發微卷之四竟
  #1此句原作『其實一物無陰陽者』,據《四庫全書》本改。
  #2『若』,《四庫全書》本作『方』。
  #3此句《四庫全書》本作『若說流行處,卻只是一氣』。
  #4『邵子日』,原作〔又日];據《四庫全書》本改。
  #5『四』,原作『匹』,據《四庫全書》本改。
  #6一陽』,原作『體』,據《四庫全書》本改。
  #7『待陰』,原作『用陽』,據《四庫全書》本改。
  #8『以』,原作『有』,據《四庫全書》本改。
  #9此句《四庫全書》本作『處已是陰』。
  #10『爻』,疑衍。
  #11『肢』,原作『支』,據《四庫全書》本改。
  #12『天』,原作『夫』,據《四庫全書》本改。
  天原發微卷之五
  魯齋鮑雲龍景翔編著虛谷方回萬里校正
  衍五
  鄭氏引《白虎通》云:行者為天行氣。水訓準,水在黃泉,養物平均有準。火,化也。陽氣用事,萬物變化。金,禁也。秋時萬物,陰氣禁止。木,觸也。陽氣動躍,觸地而出。土,吐也。土居中央,總吐萬物。生物者,木火七八之數。成物者,金水九六之數。《易》精氣為物。注云七八。游魂為變。注云九六。朱子曰:太極列五者於陰陽之下。五常是理,陰陽是氣。有理無氣,則理無所立,故五行次陰陽。又曰:義智屬陰,仁禮屬陽。陰陽是氣,五行是質。有這質,又有五行之氣,所以做得物事出來。愚曰:五行後天也。若問先天一事,無一者,太極也。自一分二,則有陰陽。陰陽者,五行之氣。五行者,陰陽之體質。一三五七九,為天之五行。二四六八十,為地之五行。二五一十,陰陽合而為一,則能生成萬物。故上.日一,五行而已。一中有二。甲陽乙陰為木,丙陽丁陰為火,戊陽己陰為土,庚陽辛陰為金,壬陽癸陰為水,天也。亥陰子陽,北寅陽卯陰,束巳陽午陰,南申陽酉陰,西辰戌陽丑未陰。位中央,地也。木神主仁,金神主義,火神主禮,水神主智,土神主信,人也。貫三才而一之,氣行理亦行。
  周子曰:陽變陰合,而生水火木金土。
  朱子曰:五行質具於地,而氣行於天。以質而語其生之序,則水火木金土。而水木陽也,火金陰也。以氣而語其行之序,則木火土金水。而木火陽也,金水陰也。蓋其變,至於不可窮,無適而非陰陽之道。又曰:水陰根陽,火陽根陰,錯綜而生。到運行處,便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循環旺相。又如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都是這箇物事。黃勉齋曰:《圖說》云:水陰盛,火陽盛,乃行之序,非生之序。如作建子時看,則水木是陽,火金是陰,此生之序。又曰:《太極圖》有一處可疑。圖以水陰盛居右,火陽盛居左。金陰稈,故次水。木陽稈,故次火。此是說生之序。下文卻說,水木陽也,火金陰也,卻以水為陽火為陰。論來物之初生,自是幼嫩,如陽始生為水尚柔弱,到生木已強盛。陰始生為火尚微,到生金已成質。如此則水為陽稈,木為陽盛,火為陰稈,而金為陰盛也。
  又曰:五行之生,各一其性。
  就氣質言之,水性玲,火性熱,木性溫,金性凍,土性中和。人之生也,亦各隨其氣質所稟,有智愚強弱之不同。然自本求之,則各一其性。所謂渾然太極之.全,無不各具於一物之中。此人也,所以獨得五行之秀,而其心為最靈。
  程子曰:坎,水也。一始於中,有生之最先者也。
  天一生水,故水居五行之先。物之初生,其形皆水。水者,萬物之一源,皆根於天一之造化也。如金石之產,其初亦乳。一陽之氣,一日之時,一年十一月,冬至皆肇於子。子者,水位也。夫水生於陽,而成於陰。氣始動而陽生,氣聚而靜則成水觀,呵氣可見。蓋生水之初屬一,故微至。成水時,則六矣。或問曰:天一生水,亦有物可證乎?曰:人之一身可證矣。食心動則津生,哀心動則淚生,愧心動則汗生,欲心動則精生,方人心寂然不動之時,則太極也。此心之動,則太極動而生陽也。所以心一動而水生,即可以為天一生水之證。神為氣主,神動則氣隨。氣為水母,氣聚則水生。
  朱子曰:五行之序,木為之始,水為之終,而土為之中。以《圖》、《書》之數言之,則水一木三土五,皆陽之生數而不可易。故得以更迭為主,而為五行之綱。
  五行:春始於束方之木,冬終於北方之水,中主於中央之土,是始中終三者,行之序也。而其生之序,則皆始於天。水能利澤萬物,天一打初便生水。水有貞靜之性,剛而有力,包藏於冬。木能溫燠萬物,天三便生木。木有發生之性,充吧莫禦,條達於春。土能持載萬物,至天五生土。土為包育之母,直方以大居中,而旺四方。三者既生,生生不已,各居其方,而不可易。於以見上天好生之心,源頭既正,骨子又好,皆是天生。火之與金,乃是五行中相資以變化,不可一日無者,卻是地生。火生於地二,其性炎上,或自有而無,或自無而有,位可以居南,亦可以居西。金生於地四,其性從革,或方可為圓,圓可為方,位可以居西,亦可以居南。故《圖》與《書》有更置之說,不似水木土,皆天所生而有定序。然而,於定'序之中,五行生生,相為融貫,則序雖定而氣未嘗不相通也。故朱子曰:得以更迭為主,.而為五行之綱。
  又曰:木之包五行也,以其流通貫徹,而無不在也。
  饒雙峰曰:氣運於天,以生為主。故朱子以春為四時之首,而貫乎夏秋冬。其在人,則惻隱為四端之首,而貫乎羞惡辭遜是非。以春能生萬物,而惻隱能兼眾善故也。安氏曰:一在木下為本,是歸根復命而合於五也。一在本上為末,是分枝布葉而散於萬也。以一知萬。天一生水而為木,共此一爾。
  又曰:水之包五行也,以其歸根反命而藏於此也。
  木無水則枯,火無水則燥,金無水則宿。以水包之,則流通四時,活動萬物。功成則退藏二陰之中,伏於黃泉之底,所以能歸根復命於此。及其出也,則又元而亨,雷域中雨天下也。其在人,則腎精所藏,百體皆潤。
  又曰:土則水火之所寄,金木之所資,居中而應四方,一體而載萬類也。
  雙峰饒氏曰:質具於地,以養為主。故土居五行之中,而統乎水火木金。其在人,則脾居五臟之中,而統乎心肝肺腎。以土能養萬物,脾能養眾形。夏季未月,土為最王,故能生秋金。又寄王四季,每季皆十八日,共計七十二日。其他四行分四時,亦各得七十二日,共成三百六十日。翁氏謂:五行離土,則不能各成一器。一得五,便成水。二得五,便成火。三得五,便成木。四得五,便成金。五得五,便成土。五者,土居中央。一二三四五,纔得五,便成水火木金土,謂之六七八九十也。
  又曰:天地者,陰陽對待之定體。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者,陰陽流行之次序。對待非流行,不能變化。流行非對待,不能自行。此五行,所以流行於天地中以為用。
  變化者,一變六,化而成水。二變七,化而成火。三變八,化而成木。四變九,化而成金。五變十,化而成.土。天地其對待之大者。其次五行,亦各自為對。是為交易之《易》,火與水對,金與木對。對待則二,是有定體。行者,流通,流通則一。是為變易之《易》也。五行相生,為水木火土金,金復生水。對峙者,各半體。流通者,皆全體。對待流行,各有次序。以一氣言,則息極而消,消極而息。以二氣言,則陽極生陰,陰極生陽。以四時言,則所克者為夫婦,所生者為母子。夫取妻,而夫之血氣日以耗,故夏化為秋。母生子,而子之血氣日以充,故冬變為春。以五行,戊己問乎十干,辰戌丑未問乎十二支,中央間乎四方,坤問乎離兌。火生土,土生金也。(程氏)
  朱子曰:陽變陰合,初生水火。水火,氣也。流動閃爍,其體尚虛。其成形,猶未定。次生金木,則確然有定形矣。天地生物,先輕清,以及重濁。水火二物,在五行最輕清,金木次之,土最重濁。
  張子曰:水火,氣也。故炎上潤下,與陰陽升降。土不得而制焉。木之為物,水清則生火,然而不離也。朱子曰:《正蒙》只說金與木之體質屬土,水與火卻不屬土。問火附水而生,莫亦屬土否#2?曰:火是箇虛空中物。問:只溫與熱.之氣,便是火否?曰:然。如火中虛暗,離中之陰也。水中虛明,坎中之陽也。火中有黑,陽中陰水。外黑內明者,陰中之陽。故水謂之陽,火謂之陰亦得。張子又曰:陽陷於陰為水,附於陰為火。木金者,土之華實也,其性有水火之雜。故木水漬則生火,然而不離,益得土之浮華於水火之交也。金得火之精於土之燥,得水之精於水之濡。故水火相持而不害,爍之反流而不耗,益得土之精實於水火之際也。勉齋黃氏曰:以人物之初生驗之,天一生水,水便有形。人生精血,奏合成體,亦若造化之有水也。地二生火,火便有氣。人有此體,便能為聲。聲者,氣之所為,亦若造化之有火也。水陰而火陽,貌亦屬陰,而言亦屬陽也。水火雖有形質,然乃造化之初。故水但能潤火,但能炎其形質,終是輕清。至若天三生木,地四生金,則形質已全具矣。亦如人身耳目既具,則人之形成矣。木陽金陰,亦猶視陽而聽陰也。造化之初,天一生水,而三生木,地二生火,而四生金。天得一奇而生水,一之極為三,故三生木。地得二偶而生火,二之極為四,故四生金。六之成水猶坎,以一陽居中,天一生水也。地六包於外,陽少陰多,而水始盛成。七之成火猶離,以一陰居中,地二生火也。天七包於外,陰少陽多而火始盛成。豈曰:一生水而未成水,二生火而未成火,叉待五行俱足,方待六與七而成水火,如此則全不成造化矣。益水火之氣,一濕一燥。水濕極而生木,火燥極而生金。人物始生,亦精與氣聚而為之耳。精濕而氣燥,精沉而氣浮,故精為貌而氣為言。精之盛者,濕之極,故為目、為肝、為視。氣之盛者,燥之極,故為金、為肺、為聽。大抵貌與視屬精,故精衰而目暗。言與聽屬氣,故氣塞而耳聾。此曉然易見也。醫家以耳屬腎,以肺屬金。與此比配,各有不同。雲莊劉氏曰:陰陽互為其根。水居子位,極陰之方,而陽已生於子。火居午位,極陽之方,而陰已生於午。若木生於天三專屬陽,故其行於春亦屬陽。金生於地四專屬陰,故其行於秋亦屬陰。不可以陰陽互言,蓋水火未離乎氣。陰陽交合之初,其氣自有互根之妙。木則陽之發達,金則陰之收斂,而有定質矣。此所以與水火不同也。
  朱子曰:《樂》聲是土金木水火,《洪範》是水火木金土。
  《樂》辨五聲,十九八七六。《範》分四方,一二三四五。又曰:《範》言一二三四五,而不及六七八九十。《月令》言八七五九六,而不及一二三四十。《太玄》言三八四九二七一六五五,而不言十。《範》以水火木金土為序,禹以水火金木土為序,劉向、班固以木火土金水為序,範曄以木金火土水為序。
  又曰:五行質具於地,而氣行於天者也。
  蔡九峰曰:在天而流布四時日五行,在地為人所取用日五村。唐孔氏曰:五行以微著為次。水最微為兀火漸著為二,木形.實為三,金體固為四,土實大為五。今以《洪範》推之。蔡氏曰:潤炎曲直,從革以性言,稼穡以德言。水潤而又下,火炎而又上,木曲而又直,金從而又革,土兼四方而具生之德。故言其所重在稼穡,而民以食為天也。馮氏曰:種曰稼苗也,穫日穡穗也。蔡傳言稼而又穡者,言其生生不已也。又曰:鹹苦酸辛甘者,五行之味也。五行有聲色氣味,而獨言味者,以其切於民用也。五味以五穀為主。以《月令》推之,可見五殼之配五行者,麥為木,黍為火,稷為土麻為金,菽為水。以五畜言,鵝為木,羊為火,牛為土,犬為金,豕為水。以五果言,則栗水、李木、杏火、桃金、棗土。是數者皆質具於地而切於民之生養,不可一日無也。其運此氣而在天則為五行,其凝此質而在地則為五材。天有日,故地有火。天有月,故地有水。天有雨暘寒燠風,故地有水火木金土。天而地,地而天,充塞宇宙,何莫非五行者。況人稟五行之秀氣以生,孰不資五行以為用。
  邵子曰:火生於無,水生於有。火內暗而外明,故離陽在外。火之用,用外也。水外暗而內明,故坎陽在內。水之用,用內也。
  火用外,目象水;用內,耳象火。內.為體,外為用。水外為體,內為用。陽者,用也。朱子曰:陰以陽為質,陽以陰為質。水內明而外暗,火內暗而外明。陰陽之精,互藏其宅也。西山真氏曰:日火外景,金水內景,本淮南子。益清明者,內景金水也。濁明者,外景日火也。或曰:日火揚光於外,故日有蝕,火有滅。金水潛光於內,故無窮。以此收視反聽,潛神不耀。此理故妙,可以養生。又於治道不相關,孰若吾儒,當明則為離晉,當晦則為明夷。又曰:火、日外光,能直而施,所應無窮。金水內光,能闢而受,隨才各得神與形。天與地之道歟?張氏曰:火託木而木生水,神乘氣而生精。先天以神生精,一生二。後天以精集神,二生一。愚嘗推其說曰:水陰根陽,故為少陽,春至夏而老。火陽根陰,故為少陰,秋至冬而老。乾坤具坎離之體,乾以九二交坤成坎。坎中一陽生子,是為真水,乃陰中之真陽也。坤以六二交乾成離。離中一陰生午,是為真火,乃陽中之真陰也。二多一少,坎一離二。少者為主,則多者為用。少為主,故坎為冬。所生之歲月日辰,自子至巳,六辰皆陽。多者為用,故離為夏。所生之歲月日辰,自午至亥,六辰皆陰。天地之問,無往而非水火之用。所以乾坤付正性於坎離,坎離為乾坤之用也。
  又曰:雲有水火土石之異,地類亦然。
  張氏曰:水火土石地之體也,几物皆具地之體。先生曰:水雨霖,火雨露,土雨濛,石雨雹;水風涼,火風熱,土風和,石風冽;水雲黑,火雲赤,土雲黃,石雲白;水雷玄,火雷願,土雷連,石雷霹;故一物鈴通四象。天有日月星辰,地有水火土石。首有目耳口鼻,身有骨肉血髓。髓為火,血為水,肉為土,骨為石,是為動物四象。液為水,華為火,枝為土,根為石,是為植物四象。几人之吹噴吁呵呼,應天之風雨雲霧雷。
  《易》有陽貞陰貞。朱漢上曰:乾貞於十一月子,左行,陽時六。陰貞六月未,右行,陰時六。
  陽貞取陽卦,乾生三男,震坎艮也。陰貞取陰卦,坤生三女,巽離兌也。乾一陽生於子,始於坎,至離而乾終。坤一陰生於午,陰不敢當午位,故退一辰而貞於未,至坎而坤終。陽自左行,問時以治六辰。陰自右行,亦間時以治六辰。順成其歲功,陰陽二貞既定,然後可以推四時之節氣。愚考之孔疏,數之所起,起於陰陽。陰陽往來於日道。冬至日南極,陽來而陰往。冬,水位也。一陽生為水,數一。故乾貞於十一月,子而左行。夏至日北極,陰進而陽退。夏,火位也。當以一陰為火數,但陰不名奇數,叉以偶。故六月二陰生為火,數二故坤貞於未而右行。冬至以及於夏至,當為陽來。故正月建寅。三陽生為木,數三。夏至以及於冬至,當為陰進。故八月建酉。四陰生為金,數四。三月建辰,居四季之首,為土位。五陽生為土,數五也。水在北,從盛陰之氣,故潤下者從陰也。火在南,從盛陽之氣,故炎上者從陽也。木束金西,陰陽相半,柔可曲直,剛可從革,土含養萬物,以為五行之主。
  朱子曰:京房因卜筮推出許多道理。
  其說謂:大.衍五十,其一不用者,天之生氣,將以虛來實,故用四十九焉。十日十二辰二十八宿,共五十。其一不用,今只取生氣一句為說。
  一者為天之生氣。愚曰:天之數不用五,一由五出故。大衍之數不用一者,一乃天之神也。一入于北,則變坤成坎而生水,其數一。一入于南,則變乾為離而生火,其數二。一入于束,則天始交地而生木成震,其數三。一入于西,則陰說於陽而生金成兌,其數四。其終也,一復歸藏於五,而為萬化本。存一不用者,是為生氣。太初氣之始,是也。五十五,數存五以為五行之本。大衍五十,又存一以為太極之本。太極而五行,以一分五,以五分十。其四十九者,又五行之細數。五十者,五其十。十者,兩其五。兩者,一也。一者,水也。五行之始,生氣之出也。十者,土也。五行之終,生氣之入也。是故十日十二辰二十八宿,散在天。三百六十是為度數,散在地。萬有一千五百二十,是萬物之盈數。其一不用者,退歲於密。故木旺#3則水退#4火王則木退,土王則火退,金王。則土退,水王則金退。此五十五退五不用者,所以去衍之盈數。五十又退一不用者,所以虛衍之本數。故曰:抑其盈虛,其一萬本於五,五本於一,天地盈虛與時消息。天以一變四,四有體,一無體也。此一在人為心,在德為仁,在《易》為乾,在時為春,無往而不為天之生氣,豈特四十九著,賴此以為神哉。天地萬物,皆倚此以為立命之地。故曰:不用之一,群用之所攸宗。
  朱子曰:有八卦之金木水火土,有五行之金木水火土。乾金,《易》卦金也。
  兌金,五行金也。巽木是卦中取象,震木是束方屬木。以土寄王四季,故止言四時。唐孔氏謂:五行去土,亦日四象,謂金木水火。土□震木離火兌金坎水,各主一時。又巽同震木,乾同兌金,加以坤土,又日七八九六之謂。在一一物為木火金水,在人為仁義禮智,在方為束西南北,在《易》為元亨利貞,在象為龍虎鶉龜,在月為弦望晦朔,在日為日一晝暮夜,在首為目耳鼻口,在身為骨肉血髓。理也有此四段,氣也有此四段。事事物物,都相離不得。春子丑寅為少陽,夏卯辰巳為太陽,秋午未申為少陰,冬酉戌亥為太陰。邵伯溫曰:水火土石,本體也,五行在其中矣。金木水火土,致用也,五材出焉。金出於石,木生於土。有石後有金,有土後有木。四象四體,先天也。五行,後天也。
  又曰:天下道理,只是一箇生兩箇。《易》說到八數住,《洪範》說到十數住。卦八而數十,八是陰陽□數,十是五行數。一陰一陽便是二。以二乘二便是四,以四乘四便是八。五行本是五,而有十者,一箇包兩箇。木包甲乙,火包丙丁,土包戊己,金包庚辛,水包壬癸。又曰:甲乙是兩箇木,丙丁是兩箇火,戊己是兩箇土,金水亦然。兼三才而兩之,是陰陽五行之相克也,所以相成,而五常之德亦然。
  莫大於仁,木德也。仁或失於弱,故以義斷之。義,金德也。義或失於剛,故以禮節之。禮,火德也。禮或失於拘,故以智通之。智,水德也。智或失於詐,故以信正之。五常之德,乃五行相克之理。老蘇之說為然。金克木,剛勝柔也。水克火,柔勝剛也。
  又曰:有互相發者。
  王氏曰:水言潤則火燥,土#5得木敷金斂可知。火言炎則水洌土,蒸木溫金清可知。水言下火言上,則木左金右土中央可知。木言曲直,則土園金方火銳水平可知。金言從革,則木變土化水因火革可知。土言稼穡,則井洫火爨木與金器械可知。所謂木變者何?炳為火,斕為土。土化者何?能燥能潤,能敷能斂。水因者何?因甘而甘,因苦而苦,因蒼而蒼,因白而白。火革者何?革生為熟,革柔為剛,革剛為柔。金亦能化,可園可平,可銳可曲直。然非火革,則不能自化,故命之日從革。
  又曰:得五行之秀者,為人只言五行,不言陰陽。做這人,須是五行方做得成。五行一陰陽也,舍五行別無討陰陽處。如甲木陽乙木陰之類。
  朱子曰:數只是算氣之節候,大率只是一箇陰陽。播而為五行,五行各有陰陽。甲乙木,丙丁火,春木夏火,年月日時,無非五行之氣。甲乙丙丁,又屬陰屬陽,只是二五之氣。人生適逢其氣,參差不齊,貴賤壽夭皆然。聖賢在上,則其氣中和。不然,則氣偏。五行有得其氣清者,聰明而無福祿;有得其氣濁者,有福祿而無智慧;皆其氣數使然。堯舜禹湯文武周召得其正,孔孟齊魯得其偏。五代極亂,卻生許多聖賢,如祖宗時。如大睡一覺,醒時卻有精神。五行有理有氣有數,其行於十干十二支之中。可得而數,天一與地六合,生成水居北。子數一,亥數六,壬為陽水一,癸為陰水六也。地二與天七合,生成火而居南。巳數二#6,午數七,丙為陽.火,七丁為陰火,二也。天三地八生成木而居束。寅數三,卯數八,甲為陽木,三乙為陰木,八也。至於土位乎中央,則五與十合而生成土。戊與辰戌麗於十而屬陽,巳與丑未亦麗於十而屬陰也。西方虎位成金,庚干申支數既為九而屬陽,辛干酉支數又為四而屬陰矣。又曰:一陰一陽之謂道。道非數不行,數非道不立。列於十干者,如此布於十二支,亦如此。陰中有陽,陽中有陰;奇中有偶,偶中有奇;上入蒼天,下入黃泉;大含元氣,細入無倫;皆莫能逃此數矣。六經言五行者,《月令》四時所紀,相生之數爾,《虞書》六府所救相克之數爾。至於天地生成之數,惟《易》與《洪範》言之。箕疇孔繫,皆有得於河洛之傳矣。
  天原發微卷之五竟
  #1『上』,《四庫全書》本作『止』。
  #2原脫『屬土否』三字,據《四庫全書》本補。
  #3『旺』,《四庫全書》本作『王』。
  #4『王』,《四庫全書》本作『旺」。
  #5『土』,疑衍。此句《四庫全書》本作『水言潤,火言燥』。
  #6『二』,原作『一』,據《四庫全書》本改。
  天原發微卷之六
  魯齋鮑雲龍景翔編著虛谷方回萬里校正
  觀象
  《易》曰:兩儀生四象。又曰:四象所以示也。王輔嗣以下,伊川以上,所說多有不同。獨邵子傳先天之學,一見而次,可以破千載之惑矣。朱子《啟`蒙》一書,示人至矣。或者未徹。愚曰:君若看得其中八字,則此一卷書,皆荃蹄爾。奚用多言,識者題之。《易》言:天數五,地數五。存一以為本,用四以為變。用之於著,則日七八九六。用之於地,則日水火土石。用之以觀天象,則日日月星辰。其在卦,則分為八焉。特所指地頭不同爾。
  邵子曰:物之大者,無若天地。天之大,陰陽盡之;地之大,剛柔盡之。陰陽盡而四時成,剛柔盡而四維成。
  乾陽物,坤陰物。天地亦物之大者爾。天不過一陰一陽之消長,一寒一暑而四時成,天下道也。地不過一剛一柔之交錯,一夷一險而四維成。地之理也,著於天為四象,列於歲為四時,形於地為四體,布於方為四維,皆乾陽坤陰二物為之。
  程子曰:四象謂陰陽剛柔。陰陽生天,剛柔生地。
  朱子曰:邵子說數,也從一陰一陽起頭。他做陰陽太少,乾"之四象;剛柔太少,地之四象;陰交陽,陽交陰,生天之四象。所謂四象者,天有陰陽,又就其中分為太陽太陰少陽少陰。天之四象,日月星辰是也。地有剛柔,又就其中分為太剛太柔少剛少柔。地之四象,水火土石是也。其實元初只有一箇太極。一分為二,二分為四,四又分為八。天得一箇四,地得一箇四。各有一箇太極行乎其中,便是兩其五行而已。
  日月為《易》。
  易之一字,上面從日為陽,下面從月為陰。故莊子曰:《易》以道陰陽也。
  邵子曰:太陽為日,太陰為月,少陽為星,少陰為辰。日月星辰交,而天之體盡。太柔為水,太剛為火,少柔為土,少剛為石。水火土石交,而地之體盡。
  邵伯溫曰:《皇極經世》舍金木水火土,用水火土石,何也?曰:日月星辰,天之四象。水火土石,地之四體。金木水火土,謂之五行。四象四體,先天也。五行,後天也。先天者,後天所自出。水火土石者,五行所自出。金出於石,木生於土,五行行乎天地之問,水火土石在其中矣。《經世》用水火土石,本體也。《洪範》用水火木金土,致用也。日為陽精,《先天圖》以乾為日,乾之位在正南。月為陰精,《先天圖》以兌以月,兌之位在東南。少陽為星屬離,位在正東。少陰為辰屬震,位在東北。太柔為水月象,《先天圖》坤為水位,在正北。太剛為火日象,《先天圖》艮為火位,在西北。少柔為土辰象,《先天圖》坎為土位,在正西。少剛為石星象,《先天圖》巽為石位,在西南。日陽月陰,星剛辰柔,天有地也。水陰火陽,土柔石剛,地有天也。在天成象為日,在地成形為火。火與日,本一體,故陽燧取於日而得火。在天成象為月,在地成形為水。水與月本一體,故方諸取於月而得水。在天成象為星,在地成形為石。石與星本一體,故傳言星隕為石。在天成象為辰,在地成形為土。辰與土本一體,故自日月星辰之外,高而蒼蒼者皆辰也。自水火土石之外,廣而茫茫者皆土也。蓋日月星辰,猶人之有耳目口鼻。水火土石,猶人之有血氣骨肉。故謂之天地之體。陰陽剛柔,則猶人之精神,而所以生耳目口鼻血氣骨肉者也。
  又曰:日為暑,月為寒,星為晝,辰為夜。暑寒晝夜交,而天之變盡。水為雨,火為風,土為露,石為雷。雨風露雷交,而地之化盡。暑變物之性,寒變物之情,晝變物之形,夜變物之體。性情形體交,而動植之感盡。雨化物之走,風化物之飛,露化物之草,雷化物之木。走飛草木交,而動植之應盡。
  日月星辰,變乎暑寒晝夜。水火土石,化乎雨風露雷。暑寒晝夜,天之變而唱乎地。雨風露雷,地之化而和乎天。一唱一和而後物生。暑寒晝夜,變乎性情形體。雨風露雷,化乎走飛草木。性情形體本乎天,而感乎地。走飛草木本乎地,而應乎天。一感一應,而後物成。一唱一和,一感一應,天地之道,萬物之情也。天類屬陽,地類屬陰。陽為動,陰為植。陽之陽為飛親上,陰之陽為走親下。天有至粹,地有至精。人為明哲,飛為鸞鳳,走為麒麟,介為龜龍,草為芝蘭,木為松相,石為金玉。天有至戾,地有至幽。人為妖孽,飛為梟鴆,走為虎狼,介為虺場,草毒木青石彊礫。有數則有物,數盡則物窮。有物則有數,物窮則數盡。天地生物,萬殊不同,所以感應交錯而變化出焉。邵子曰:日起於一,月起於二,年起於三,辰起於四。一者一元也,二者十二會也,三者三百六十日也,四者四千三百二十時也。舉一歲言之。
  又曰:日隨天而轉,月隨日而行,星隨月而見。故星法月,月法日,日法天。天半明半暗,日半盈半縮,月半盈半虧,星半動半靜,陰陽之義也。
  日雖右行,然隨天左轉。月雖行疾,然及日而會,常在其後。星隨月者,見於夜也。一陰一陽之謂道。天法道,故半明半晦。日法天,故半盈半縮。月法日,故半盈半虧。星法月,故半動半靜。有一又有二,獨陰獨陽,不能自立。半盈半縮者,在陽度則盈,在陰度則縮。半動半靜者,在緯星則動,在經星則靜也。蔡氏曰:日者正纏度,月者定晦朔,星者經星、緯星也。辰者,日月所會十二次○
  又曰:天,晝夜常見。日見於晝,月見於夜,而半不見。星,半見於夜。貴賤之等也。
  天雖半晦半明,而晝夜常見。日當晝時鈴在天上,月當夜時有在地下。.故半不見星,又不及乎月,貴賤之分。上得兼下,大能包小。星半見者,五緯二十八宿,皆迭見故也。
  又曰:月,晝可見也,故為陽中之陰。星,夜可見也,故為陰中之陽。
  先天以日月星辰,配乾兌離震。日為陽中陽,月為陽中陰,星為陰中陽,辰為陰中陰。月,晝可見,故為陽中陰。星,夜可見,故為陰中陽。星亦隨月,故為錯綜而互用。辰,不可見,故為陰中陰。辰,天也,日月星辰託焉。辰雖不可見,天晝夜可見,故不用之一,用之所宗。
  朱子曰:兩儀始為一晝,以分陰陽、四象者。次為二晝,以分太少。
  兩儀者,一畫陰,一畫陽。於畫上各加一奇一偶而為二畫者。四是謂四象,其位則太陽一,少陰二,少陽三,太陰四。其數則太陽九,少陰八,少陽七,太陰六。以一二三四,含九八七六。以《河圖》言之,則六者一而得於五,七者二而得於五,八者三而得於五,九者四而得於五。以《洛書》言之,則九者十分一之餘,八者十分二之餘,六者十分四之餘。周子所謂:水火木金。邵子所謂:二分為四,四象之上,各生一奇一偶。而為三畫者八,於是三才略其而有八卦之名,其位則乾一、兌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或疑《易》有四象。唐孔氏以為金木水火,莊氏以為實象、義象、用象。謂之七八九六者,又不指為陰陽老少。張子云:龍虎鶉龜,乾四德四時。朱子發云:四方四維,諸儒皆不以為天之四象。而子爻以是為言,似與朱子畫卦次序不同。愚曰:朱子之言,即本之邵子先天之學也,第先儒未之及爾。先天無所不包,以四象無往不在也。在《易》為七八九六,在天為日月星辰。老陰變為少陽,老陽變為少陰。少陰少陽則不變,待老陰老陽而變。推是以古,則可知吉凶、悔吝、進退、存亡之兆。日為太陽,則有寒暑晝夜之變。而少陽為星,則分日之光而無變象。月為太陰,則有晦朔弦望之變。而少陰為辰,則為天之體,而無變形。天象在天,顯然之爻象也。卦爻在《易》,隱然之天象也。伏羲仰觀天象,以畫八卦。夫子仰觀天文,而知幽明,一以貫之可也。孰謂占《易》者,不可以占天。#1
  太陽
  說卦曰:離為日為火。唐孔氏曰:日取南方而行。積陽之熱氣生火。火氣之精者為日。火無形,麗物而有形。生於地,二王於南方。其神在天為日,在地為火。胡氏曰:日離體陰用陽。離陰故行舒,用陽故昱乎晝。《堯典》曰:日中日永,宵中日短。舉四仲之日言之。《月令》:其日甲乙,其日丙丁,其日戊己,其日庚辛,其日壬癸。舉四季之日言之。愚曰:日在于子,夜半方升。升則向生,海宇俱清。日在于午,午後為降。降則向死,萬物皆鬼。鬼神之機,升降而已。《元命包》云:日形圓,望之廣天,以應千里。故王畿象之。
  程子曰:天地日月一也。月受日光,日不為虧。然月之光,乃日之光也。
  邵子曰:陽抱陰為(日日陽中)陽。朱子曰:乾乾不息者,體日月寒暑往來者。用有體則有用,不可分先後說。天包地外,地形小,日光大,從地四面光起。月在天中,則受日光而圓。月遠日,則其光盈。近日,則其光損。朱漢上曰:天地以坎離相濟。以日言,日降則月升;以月言,日交則月合;以歲言,寒來則暑往;皆既濟也。坎上離下,水火之極。則反其初,故既濟之極,未濟藏焉。漢張衡曰:日陽精之宗,積而成烏。有三趾,陽數奇也。蓋雞屬酉,陽中之陰,離中虛火氣宿焉。又曰:月陰精之中,積而成兔。陰偶數,屬卯。蓋陰中之陽,坎中滿也,天一之水氣宿焉。晉杜預曰:日之質赤,月之質白。《元命包》曰:日之為言實也。大明盛實。日,人君之象,行有道之國則光明。日有五色,其政泰平。
  邵子曰:夏則日隨斗而北,冬則日隨斗而南。
  夏至熱極,日自此隨斗而北。冬至寒極,日自此隨斗而南。
  愚嘗砍邵子之言,其有合於《太玄》之說乎。請條之。其曰:日一南而萬物死,日一壯而萬物生。蓋夏至日在井,日窮南陸,群陰漸長,故萬物向死。冬至後,日在牽牛,一返北道,群陽漸長,故萬物向生。《玄》又曰:斗一北而萬物虛,斗一南而萬物盈。蓋立冬後,斗杓建亥,陰氣藏物,故日虛。立夏建巳,陽氣發物,故日盈。又曰:日之南也,左行而右旋。斗之南也,右行而左旋。蓋日迎天右行,春始行,自西方歷七星而南,故云右行。秋行回,自東方歷七星而北,故云左旋。斗隨天左行,春指東歷三辰而南,始指東方,故云:左行。秋指西歷二辰而北,還從西方,故云右旋。又曰:冬至及夜半以後者,近玄之象。蓋冬至斗建子,夜半時加子,謂#2其進而未極,往而未至,虛而未滿。時則天道左行,斗柄隨天左指。日雖違天右行,每與月會,則與斗柄相應。玄卦自中至應四十一首,以奇為主。一百八十二日半,日行其中,是陽行陽中。行陽度,則盈至巳成乾而生物也。夏至及日中以後者,遠玄之象。蓋夏至斗建午,日中時加午,謂其進極而退,往極而還,已滿而損。時則天道右轉,斗柄亦隨天右指日。雖違天左行,每與月會,則與斗柄右指相應。玄卦自迎至養四十首,陰偶用事,一百八十二日,是陰行陰中。日行陰度,則縮至亥成坤收藏萬物。南北者,陰陽之定位,故日為經。東西者,陰陽之通氣,故日為緯。日在天,一日則分晝夜,一歲則分南北,於萬物則分生死。故曰:陽來則生,陽去則死。注云:上文共三百六十四日半,益以崎疏二贊得一日,通三百六十五日令二十#3分。其二十分在一日,即得三時,成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
  漢上曰:劉昭云:日行北陸謂冬,西陸謂春,南陸謂夏,東陸謂秋。
  世言南北陸是矣。至言東西陸,不誤則疑。《 隋志》 言東陸日春,西陸曰秋。又當別考,不可混而言之也。蓋南北為經,子午相對。冬至一陽生子,神靈合論天地,以并一年造化。日月星斗,皆自此始。故曰:行北。陸日冬,行南陸日夏。方與時,皆不可易。由是天自北而東,左旋以生物。日則自北而西,右轉以為之緯。孟春,日在營室,北宿也。是為正月建寅,會于課訾之亥。仲春,日在奎,西宿也。二月建卯,會于降婁之戌。季春,日在胃。三月建辰,會于大梁之酉。以西緯東,故曰:日行西陸謂之春。以至四月,巳與申合,會于實沈。日行南陸,一陰生午,造化收功摯斂萬物。於是天道自南而北,從西右旋以成物。日則自南而東,左行以為之緯。孟秋日在翼,申合巳,日鶉尾。仲秋,日在角,酉合辰,日壽星。季秋,日在房,戌合卯,日大火。以東緯西,故曰:日行東陸謂之秋。所以東不言春而言秋,西不言秋而言春,以見南北之經不可變,東西之緯互相備也。日為陽,陽用事,故自東至夜半而發南。日進而北,晝進而長,陽進故為溫為暑。陰用事,故自夏至日中而發北。日退而南,晝退而短,陰勝故為寒為涼。二至之中,道齊景至,春秋分焉。日則有中道,月則有九行。朔會陸行鄰於所交,虧奪生焉,日為寒為溫。冬至日南極晷長,南不極則溫為害。夏至日北極晷短,北不極則寒為害。
  邵子曰:天行所以為晝夜,日行所以為寒暑。夏淺冬深,天地之交。左旋右行,天日之交。
  天一日一周。日行一度,為天之所轉,日隨之。夏出寅入戌,冬出辰入申,春秋出卯入酉。出為晝,入為夜,雖係乎日之出入,其行也則係乎天。日在地下則寒,姐在天上則暑。冬行北陸為寒,日行地下深。夏行南陸為暑,日行地下淺。春行西陸,秋行東陸,為寒暑之中。日行所以為寒暑,天道向南則自深之淺,向北則自淺之深,天地之交也。或謂:夏則南極仰,冬則南極俯。引人首為喻,為夏淺冬深之說,此不知日有黃道也。夏至日在午而正于午,冬至日在子而正于子,隨天運而然。故以淺深,為天地之交。冬至日起,星紀右行,而日移一度。天左旋一周而過十度,日巡六甲與斗相逢,此天日之交也。冬至之夜如夏至之日,夏至之夜如冬至之日。冬之夜僅如春秋之晝者,晝侵夜五刻也。日出本有常時,所以然者,未出二刻半而明也,入二刻半而後昏矣。
  又曰:朝東夕西,隨天之行。夏北冬南,隨天之交。天一周超一星,應日之行也。春酉正',夏午正,秋卯正,冬子正,應日之交也。
  冬至夜半子,日起星紀。日右行一度,天亦左移一度,故夜半日常在。所以朝叉出東,夕叉入西。天之行,而非日之行也。夏則日行隨一在北,冬則日行在南。日最北,去極最近,故影短而日長。日最南,去極最遠,故影長而日短。此隨天之交也。日日行一度,天日一周,而過一度。一度者,星之一度也,故為應日之行也。冬至日在子,夏至日在午,春分日在酉,秋分日在卯,天之移也。冬至子日正在子,夏至午日正在午,春秋二分日,或正于酉,或正于卯。東西迭緯,所以為春夏陰陽之交,此應日之交也。愚稽之古志矣。冬至日在牽牛初度,春分日在婁四度,夏至日在東井二十一度,春分日在角十度。《隋志》曰:日去極近,則景短而日長。言其時為夏至。日行內道去極近,則晝極長。八尺之表,尺有五寸之景。若春分在婁,秋分在角,晝夜等。故立八尺之表,七尺五寸之景。《隋志》又曰:日去極遠,則景長而日短。言其時為冬至。日行外道,去極遠則晝極短。八尺之表,一丈三尺之景。就中去一尺五寸,則餘一丈一尺五寸之景,是冬夏往來之景也。故曰:日有中道。北至牽牛,去極近,為夏至。南至牽牛,去極遠為冬至。東角西婁,去極中。故南至角,東至婁,為春秋分。鄭曰:春分日在婁,月上弦#5於東井,圓於角,下弦於牽牛。秋分日在角,上弦於牽牛,圓於婁,下弦於東井。亦以其景知氣至否#6。春秋冬夏氣皆至,則四時序正。冬夏致日者,日實也。故於長短極時,政之極則氣至。冬無愆陽,夏無伏陰。致日之時,日中視其景如度者,歲美人和。不如度者,歲惡人偽。若人君政教得,則四時景依度。
  晷進則水者,謂晷長於度。日之行黃道外,則晷長。晷長者,為陰勝,故水。晷退則旱者,謂晷短於度。日之行入進黃道內,故晷短。食者,為陽勝,故旱。進尺二寸'晷短則月,月以十二為數也。退尺二寸則日食,日數備于十也。晷進為盈,晷退為縮,亦以其景知氣至與不而得之也。
  又曰:聖人仰觀日月之運,配以坎離,而八卦之義著矣。
  《繫辭》曰:縣象著明,莫大乎日月。朱子曰:如納甲法。坎納戊,離納己。乾之一爻屬戊,坤之一爻屬己。留戊就己,方成坎離。蓋乾坤是大父母,坎離是小父母也。漢上曰:虞日日月縣天成八卦象,晦夕朔旦則坎象,水流戊,日中則離象。火就己成戊,己土位象,見於中,日月相催而明生。乾坤二五交則生坎離,而日月出焉。三日震象,月出庚。八#7日兌象,月見丁。十五日乾象,月盈甲壬。十#8六日巽象,月退辛。二十三日艮象,月消丙。三十日,坤月滅乙。合而論之,則坎離為日月,生明於震,生魄於巽,上弦於兌,下弦於艮,盈於乾而滅於坤。甲至癸十日,具於八卦中也。《記》曰:大明生於東,月生於西。
  《詩》曰:東方之日,東方之月。
  月之始則生於西,其盛則生於東。日之所出,乃在東方。未旦則己行於地中,特未出地之上耳。古者訓日字,實也。月字,缺也。日常實是如此。天行有差,日月星辰又遲,趕他不及。惟日之行,鐵定是如此,故日實也。
  又曰:天地之大寤在夏,人之神存乎合心
  午則日隨天在南,子則日隨天在北,一日之寤寐也。夏則日正在午,冬則日正在子,一年之寤寐也。故夏日昊天,而離為萬物相見之卦。日者,天之神也。人之神,晝在心,夏也;夜在腎,冬也。晝相應夜,藏密也。《玄》曰:藏心于淵,神不外也。謂棲心氣腑所以存神也。天地之交十之三。夏至之晝,日在天上七分,冬至之夜,在地下亦七分。自天言之,在地上者十之七,在地下者十之三。故陽數盈于七也。日與天不同者,日行有南北道故也。
  又曰:日入地中,構精之象。
  一日之夜,猶一歲之冬。天神地靈,陽魂陰魄。冬至子半夜至子半,相與會合於黃泉之官。所以胎育元造,萌芽萬物也。故曰:男女會精氣而後生人。日以場精交地氣而後生物。知此則知性命之學。又曰:日者,天之陽魂。陽抱陰為日,以魂制魄。陰抱陽為月,以魄拘魂也。
  朱子曰:日月出水乃升于天。其西下,又入于水。
  或有問渾天於朱夫子者,曰:天外是水,所以浮天而載地。答曰:天外無水,地下是水載。孟子曰:水由地中行。蘇子曰:地中無往而非水。知此,則知地下有水,天外是氣明矣。陽金為水母,水為萬物母,天只是一箇純剛清明之氣。地平著。乎其中。天之日每夜周地下一匝,而過一度。天一之氣既生水,以為萬物利。日為陽精,又能涸地下之水,而不為萬物害。水豈沃焦尾閒之所能洩哉。蓋天一之神,是為氣母。出雲多水滔天雲蒸霧淪日夜流轉則水珠流出。使水盛而無日以涸之山奮’則時雨以降天地。陰陽二氣自然有許多氣也。有許則浩浩下民昏墊。史載堯時十日出,雖不足信。然天之哀念下民有是理,日為火而常明日以為之進退也,《易》曰:明入地中轉也。天在水中為需也。日為陽而水為陰而陰氣無不散。水氣無不消。出則為晝宇宙之間,天實有之行爾。是亦造化扶陽之意。然則天體正圓絡天腹如內郭月為水而有盈虧,隨言天一生水故日一升天日一從地下轉,而容並驗之潮汐可見。,明夷日從地下,入則為夜。其可一日無陽明之象哉。隋《天文志》說:日涸水極好。
  又曰:天有黃赤二道。沈存中云:特曆家說#10色,以記日月之爾。
  天體正圓,如兩蓋之相合。赤道橫如兩蓋之交處。赤道之北,如上覆蓋。赤道之南,如外郭,如下仰蓋。皆以圖心為極。赤道而北為北極,自赤道而南為南極。朱子云:黃道是那匣子相合縫處,在天之中。又云:赤道正在天之中,如合子縫模樣。黃道是橫過在那赤道之問。又曰:赤道一半在黃道內,一半在黃道外。東西兩處與黃道相交度,卻是將天橫分為許多度數。會時是那黃道赤道十字路頭#11相交處廝撞著#12 望,時在#13月與日正相向,如一箇在子,一箇在午,皆同一度。如月在畢十一度,日亦同在此度,卻南北相向。日所以食朔者,月常在下,日常在上。既是相會,日被月在下面遮了。故曰:食望時月食,故陰敢與陽為敵也。
  日有中道,一日黃道。
  或曰:中央戊己土,應之星辰,四時有四游。春西秋東夏北冬南,與日春東秋西夏南冬北行道不同。及四季辰戌丑未之月,皆屬土,是為黃道之正。其時星辰亦屬黃道。還復正位,日常依行黃道中。鄭注《洪範》 云:四時之問,合於黃道問者何?愚謂:冬春'之問,春夏之問,秋冬之問,即四季屬土之月。每季寄王十八日,通計七十二日,而末居火金之問,其位在坤,以時言也。黃道居中,亦日中道。青赤白黑四分為八,并為九月,佐日以生成萬物也。故《天文志》 曰:日之所由,謂之黃道。月#14 有九行者,黑道二出,黃道#15北;赤道二出,黃道南;白道二出,黃道西;青#16道二出,黃道東。并.黃道而九,立春、春分,月#18 東從青道;立秋、秋分,月西從白道;立冬、冬至#19月北從黑道;立夏、夏至,月南從赤道。黃正色。又曰:青赤出陽道,白黑出陰道。月失節而行,出陽道則旱風,出陰道則雨水,在黃道為正。故《星備》 云:明王在上,則日月五星皆乘黃道。月之行,雖有白黑赤青,道不同,然不過在黃道之東西南北耳。日行黃道之中,又其內為北,自奎至較,亥至巳也。外為南,自角亢至室壁,辰至戌也。東方角其間,天門又房為天街,黃道經其中,七曜之所行也。
  邵子曰:日月之相食,數之交也。日望月則月食,月掩日則日食,猶水火之相剋。是以君子用智,小人用力。
  日月相對日望,相會日晦。日食朔,是月近日,無光,為晦。故小人狎比之時,多能危君。月食望,是月敵日而尤盛。如小人在外,雖盛鈴自危。如水剋水,掩而克之,小人用力也。火克水,叉隔物焉,君子用智也。日月一年十二會。十二望交則食,不交則不食。故日行黃道,月行九道,亦有交而不食者。其合朔時,日月同在一度。其望日,則日月極遠而相對。其上下弦,則日月近一而遠三。如日在午,月或在卯酉之類。合朔時,日月東西,雖同在一度,而月道南北,或差遠於日,則不食。或南北,雖日相近,而日在內,月在外,則不食。
  朱子曰:日月之食,皆非其常也,而以月食為常。日食為不臧者,以陰勝陽而掩之,不可古rr 也。故春秋日食必書,而月食無紀焉,亦以此爾。
  日月一歲十二會,方會月光都盡而為晦。已會,則月光復蘇而為朔。朔後晦前各十五日,日月相對。月光正滿而為望,望而日月之對,同度同道,則日亢月而月為之食。晦朔而日月之合,東西同度,南北同道,則月掩日,而日為之食。是皆有常度矣。然王者修德,用賢去邪。陽盛而陰不能侵,則月常避日。雖參差不齊,亦當食而不食也。不然,德政不修,臣子背君父,小人侵君子,夷狄亂中國。陰盛陽微,當食叉食,實為非常之變。穀梁子書日食有四種:日有食晦日者,隱三年是也。有食既朔者,次日也,相十七年是也。日有食之既者,相三年也。他如夜食者,則莊十八年也。一日一夜為一日,日不食而夜食,則日在地下,人不見其形。至朔日,日始出,如見其有虧傷之處,日光未復,故知其夜食也。夜食亦屬前月之晦。夜食,星無光也。
  《詩》:十月之交。朱子取孔註說得甚詳,今攘其說于此(朔日辛卯,日有食之)。
  古#20曆及《周脾》皆言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日月皆右行於天。日日行一度,月日行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是日遲月速,二十九日有餘。而月行一周,追及於日而與之會,是之謂交。每月交會,而月或在日道表,或在日道裹,故不食其食,要於交會。又月與日同道乃食,周十月夏八月也。日月交會而日食,陰侵陽,臣侵君之象。以日食者,月食之也。何休曰:不言月食之者,其形不可得而睹。故疑言日有食之,從甲至癸為日。甲剛乙柔,其中有五剛五柔,十日皆為幹,故日為君。子至亥為臣。子陽丑陰,其中有六陽六陰以對,十日皆為支,故辰為臣。卯比#21臣,辛比君,金應勝木。今臣反侵君,是五行相逆。以辛王在秋,臣以休廢之,時侵當王之幼君也。
  古今天度一也。日月之食,本無常時。曆家為日月交會之衍,大率以百七十三日有奇為限。日月行天,各自有道。雖至朔相逢,而道有表裹。若月先在裹,依限而食者多。若月先在表,雖依限而食者少。杜預見其參差乃云:日月動物雖行度有大量,不能不少有盈縮。故雖有交會而不食者,唯正陽之日,君子忌之。是日月食無常時,非分至之月,叉相食也。正以二分晝夜等,有類同道,二至長短極似。若相過因名示義,非實然也。其實日食皆為異矣。若人君改過修善,雖正陽之月,禍亦可消。若長惡遂非,雖分至之月,亦將有咎。安得二至二分,獨為不災。
  夫以昭昭大明,臨照下土。忽爾纖亡,俾晝作夜,其為怪異,莫斯之甚。故有伐鼓用幣,貶勝去樂之典,皆所以重天變警人君也。而天道深遠,有時而驗。或亦人之禍釁,偶與相逢。故聖人因其變,常假靈神,以為勸戒。使智達之士,識先聖之深情;中下之士,信妖祥以自懼。但神可以助教,不可以為教。神之則惑眾,去之則害宜。故其言若有若無,其事若信若不信,期於大通而已。杜預曰:日光以望時奪月光,故月食。日月相會,月掩日,故日食。蘇氏曰:仲尼修春秋二百四十二年,日星之變鈴書,而月食不紀。解之者云:月,諸侯道也,夷狄象也。彼有虧王者,中國之政勝。故不為災。
  左氏卜楚丘曰:日之數十,故有十時,亦當十位。
  晉杜氏曰:日中當王,食時當公,平旦為卿,雞嗚為士,夜半為阜,人定為輿,黃昏為隸,日入為僚,哺時為僕,日映為臺。隅中日出,闕不在弟,尊王公也。禺中巳也,日出卯也,皆闕。亦如一月五卦,初侯二大夫三卿四公五辟之類。愚曰:《易》崇陽抑陰之書也。日為君象,故尊之崇之。上經三十卦而終於離。離在天為日,則蒼生無不仰照。下經三十四卦而終於既未濟,離皆在其中。民無此則不生活,所以濟生民之日用也。乾,君象也,坤來交乾成離。臣事君以忠之義,是故以離升天上,則日大有,而柔得尊位。反是,則下之為同人。離出地上,則日晉,而晝日三接。反是,則入地中,為明夷,皆所以崇陽抑陰,而惟恐陽明一息之不升于天也。其餘散入諸卦,各盡其用。或為烹飪之鼎,或為人文之貴,或為日中之豐,或為治歷明時之革。若夫睽噬旅家人#22,則離之反矣。名其象曰:太陽者,所以為群物之宗。月星且分其光而麗天,況萬物乎。文王入美里而為明夷,文王之不幸也。又能演《易》以啟夫子十翼之傳。然則,仲尼之日與文王相繼而代明,晝夜有經,其又天下後世之大幸歟。
  天原發微卷之六竟
  #1『天』,原作『大』,據《四庫全書》本改。
  #2『謂』,原作『請』,據《四庫全書》本改。
  #3『二十』,原作『一十』,據《四庫全書》本改。
  #4『北』,原作『及』,據《四庫全書》本改。
  #5『月上弦』,原作『月在弦』,據《四庫全書》本改。
  #6『否』,原作『不』,據《四庫全書》本改。
  #7『八』,原作『入』,據《四庫全書》本改。
  #8『十』,原作『丁』,據《四庫全書》本改。
  #9『著』,原作『者』,據《四庫全書》本改。
  #10『說』《四庫全書》本作『設』。
  #11『頭』,原作『願』,據《四庫全書》本改。
  #12『著』,原作『看』,據《四庫全書》本改。
  #13『在』,《四庫全書》本作〔是』。
  #14『月』,原作『有』,據《四庫全書》本改。
  #15『道』,原作『失』,據《四庫全書》本改。
  #16『青』,原作『在』,據《四庫全書》本改。
  #17『并』,原作『井』,據《四庫全書》本改。
  #18『月』,原作『五』,據《四庫全書》本改。
  #19『冬至』,原作『不至』,據《四庫全書》本改。
  #20『古』,原作『右』,據《四庫全書》本改。
  #21『比』,原作『此』,據《四庫全書》本改。
  #22原脫『人』字,據《四庫全書》本補。
  天原發微卷之七
  魯齋鮑雲龍景翔編著虛谷方回萬里校正
  太陰
  《說卦》曰:坎為水為月,月水之精也。《河圖□帝覽》云:金之精,坎一陽居內。內明外暗,在天為月,在地為水。胡氏曰:月體坎,陽用陰,陽故行速,陰故昱乎夜。《曆本議》曰:日朝見日納,夕見日跳。《五行傳》云:晦而月見西方,謂之跳。朔而月見東方,謂之側。匿亦名跳納。跳則侯王其舒,側匿則侯王其速。《太玄》注云:跳,側變之貌。跳,見也。朔月見東方曰側,晦見西方日跳。日雄月雌,經於天而無已也。《司天考》云:月離跳脯,隨曆校定。日纏跳納,臨用加喊。又曰:日纏月離,跳納定數,跳喊納加。《周脾》云:月生於日所照,魄生於日所蔽。當日則光盈,就日則光盡。京房云:有形無光,日照之乃光。日照處明,不照處則閤。月,闕也,滿則闕也。先天乾一兌二,月自兌起者,月行不及日之數也。日月皆有盈縮。日盈月縮,則後中而先朔。月盈日縮,則先中而後朔。
  張子曰:月陰精,反乎陽者也。月所位陽,故受日之光,不受日之精。相望中弦則光之為蝕,精之不可以二也。又曰:日月之精,互藏其宅。
  朱漢上曰:泰,言天地交而萬物通。否,則不交不通。泰當坎九五,水氣上行。坎坤體,坎中之乾,二五也。乾陽流於坤陰,故月以速為退。月體不明,待日而明。明者,乾也。乾言日月合明者,坎離互用也。豫言日月不過者,坎為月伏離為日,日月會于北方也。怛言日月得天者,乾九四之五,變離坎也。小畜上九,中孚六四,歸妹六五。月幾望者,小畜四有伏坎,巽有伏震。月在東,日在西,望也。孚訟坎變震,月在東,亦望也。歸妹六五,月在東,日在西,亦望也。小畜中孚,坎在四。歸妹六五,爻在五。坎在四五則中矣。是故日望月則月食,月掩日則日食,坎離交勝也。或曰:坎水離火,火麗乎水,何也?曰:離非水則明,無自而託。坎非離則明,無自而生。水聚則精聚,精聚則神生。焚薪為炭,枯拚成灰。朽木夜明,濕盡光暗。血為走燐,見於暮夜陰雨之時。故曰:離者,麗也。坎水盡,則離亦無所麗矣。橫渠言:日月五星,逆天而行,并包乎地。月陰精反乎陽,故其右行則速。日質本陰,月質本陽,故於朔望之際,精魄反交,則光為之,食虧盈法。月於人為近,日遠在外,故月受日光,常在於外。人視其終,初如鈞之曲,及其中天,如半璧然。此虧盈之驗也。金水內光、能闢而受陰陽之精。互藏其宅,各得所安。故日月之形,萬古不變。
  或問程子曰:月有定魄,而日遠於月。月受日光,以人所見為有虧盈否?曰:日月一也#1豈有日高於月之理。
  月若無虧盈,何以成歲。蓋月一分光,則是魄虧一分也。
  月不受日光,故食。不受日光者,月正相當陰亢陽也。鼓者所以助陽,然則日月之青,皆可鼓也。月不下日,與日正相對,故食日。月薄食而旋復者,不能奪其常也。日之與月,有陰陽尊卑之辨。近君則威損,遠君則勢盛。故月遠日則其光盈,近日則其明缺。未望則出西,既望則出東。揚雄甲:月未望載魄于西,月既望終魄于東。言月方生,則以日之光,加被于魄之西而滿其東,以至望而後圓。既望則以日之光,終守其魄之東,而漸虧其西,以至於晦而後盡。月邈日以為明,未望則日在其右,既望則日在其左,故各以其所在受光。朱子日子雲兩句,亦錯說了。
  《書》曰:一月壬辰旁死魄。又曰:厥四月哉生明。《禮》曰:三五而盈,三五而闕。
  蔡九峰曰:一月建寅,正月也。不日正,而日一者,以商建丑故。此云一月,當是一月。二日死魄,朔也。旁死魄,二日也。始生明月三日也。《曆志》曰:几月朔而未見,日死魄。夕而成光,則謂之絀。陳氏曰:或以生明為月三日。唐孔氏以為生明死魄,俱在月初,如何日朔日?月以生明,但明處極微昧明生,則魄死矣。故為始死魄,魄死明生矣哉。生明月一日也,旁死魄月二日也。至望日,則明全生而魄全死。自望後一日,則月生魄。魄生則明死矣。至晦日,則明全死而魄全生。故月終謂之晦,以其魄全晦。月始謂之朔,以其明初見。以晦朔觀之,當以穎達為正。諸儒以哉生魄為十六日。夫望後一日魄始生,而望或在十五日,與十六日,與十四日,不可指定。十六日為生魄也。考亭夫子曰:月小大,只是以每月二十九日半九百四十分日之二十九計之,觀其合朔為如何?明之徑時,大盡則初三,小盡則初二。生明上弦至十五日,望其光,滿生魄。下弦又至十五日,晦其光,缺日為魂。月為魄,魄是黯處,魄死則明生。或言:載營魄。載如車之載人,魂加於魄,魄載魂也。月受日之光常全,人在下望之,故見其虧盈不同。西山真氏曰:和而后月生者,陰陽和合。而月始生明#2月本無光,以受日光之多少而為虧盈。朔則日月合。三日明生。八日上弦,其光半。望日十五,其光滿。三五而盈也。既望漸虧,二十二日下弦,其虧半。三十日而晦,其光盡。此三五而闕也。方晦為純陰,故魄存而光泯。至日月合朔,而明復生。
  邵子曰:月體本黑,受日之光而白。月者日之影也。又曰:陽中之陰,月也。以陽之類,故能見于晝。
  月體黑者,陰也。受日光而白者,得陽之氣也。朱子言:天包地外地形小。日在地下,則月在天中。日光大從地四面光起,地礙日之光。月中之影,即山河地影也。王普曰:日月在天,如兩鏡相照。地居其中,四旁皆空水。故月中微黑處,乃鏡中大地之影,非真有桂樹蟾兔之說。斯言有理,足以破千古之惑。月中黑精,只在地形一塊實物隔住,故微有礙。西山真氏曰:月如圓毬,只有一面受光。望日日在酉,月在卯。正相對,受光為盛。天積氣上面勁,只中問空為日月往來地。有時月在天中央,日在地中央,則光從四旁上受光於日。其中暗處,便是地之影。望以後,日與月行,便差背向一半,相去漸漸遠,其受光面不正,至朔又相遇,日與月正緊相合,日便食無光。月或從上過,或從下過,非#3不受光,受日光但小耳。
  朱子曰:月無盈闕,人看得有盈闕。晦日則月與日相疊了,至初三方漸漸離開去。人在下面側看見,則其光闕。日行遲月行速,一夜一夜漸向東,便可見月退處。
  日月相會時,日在月上,光都載在上面一邊,故地上無光。到得日月漸漸相遠時,月光漸漸見於下。望時月光渾在下面一邊,望後又漸漸光向上去。又曰:下弦至晦,則月與日相杳。月在日後,光盡體伏。魄加日之上,則日食。在日之後,則無食。晦朔則日月相並也。《楚詞》云:夜光何德?死則又育。厥利維何,而顧菟在腹。此問月有何德,乃能死而復生。月何利而顧望之,菟常居其腹乎?答曰:曆家舊說,月朔則去日漸遠,故魄死明生。既望則去日漸近,故魄生明死。至晦而朔,則又遠日而明復生。所謂死而復有#4也。此說誤矣。若果如此,則未望之前,西近東遠,而始生之明,當在月東。既望之後,東近西遠,而未死之明,卻在月西矣。安得未望載魄于西,既望終魄于東,而邈日以為明乎?故為沈括之說,乃為得之。其曰:月本無光,猶一銀丸,日耀之乃光。爾光之初,生日在其旁,故光側而所見,才如鈞日,漸遠則斜照而光稍滿。大抵如一彈九,而粉塗其半,側視之則粉處如鈞,對視之則正圓也。近世王普又申其說,曰:月生明之夕,但見一鈞。至日月相望,人處其中,方得見其全。不知弦晦之時,亦與望夕無二。人自不見爾。以此見月光常滿,其有盈有虧者,由人所立所見之有偏正,非死而復生也。月陰精形圓而質清,日光照之則見其明,不照則魄爾。至日月相望,人居其間,則盡睹其明而其形圓。上下弦則日照其側,人觀其旁,故半明半魄也。晦朔之日,日照其表,人在其裹,故不見也。
  又曰:月至明,中有暗虛,其暗至微。望時月與日正對,無分毫差。月為暗虛所射,故蝕。雖是陰勝陽,畢竟不好。若陰有退避之意則不至,相對而蝕之矣。
  漢張衡曰:火外光水含景,月光生於日之所照,魄生於日之所蔽。當日則光盈,就日則光盡。眾星被耀,因水轉光。當日之衝,光常不合者,蔽於地也,是謂暗虛。在星星微月,遇則食日之舊地。其明曰:由暗視明,明無所屈,是以望之若火。方於中天,天地同明。絲明視閤,閤還有奪,故望之若水。火當夜而揚光,在晝則不明。愚曰:暗虛之說本此。所謂暗虛者,陰抱陽為月。坎為月,坎中一畫陽,本是離中一畫陰。乾入坤中為月,坤入乾中為日。望時日月相對,貞#5精相會,故離日以乾體,欲吸取月中一畫之陽,故月為之食。其所謂暗虛者,即離中一畫之#6。也。此是眼前事,只是古中無人曾說來。
  又曰:月去日近,則光露一眉。漸遠,則光漸大。如日在午,月在酉,則是近一遠三為弦。至望,則日在西,月在東,人在下望之,見其光之全。
  《渾儀略說》曰:月行速而日行舒,當以二十九日強而相及。故一歲周而十有二會。會而為晦,晦而復蘇,明於是乎生焉。是之謂朔月之行速,漸遠於日。以周天言之,其近日九十一度有奇。其遠於日也,三百七十四度有奇。是謂近一遠三為弦,此謂之上弦也。其行甚遠,而與日對去,日百八十二度六十二分有奇,是謂相與為衡。分天之中而為望,日與月相望故也。其行過中,遠於日也,二百七十四度有奇。其謂近一遠三為弦,此謂下弦也。上弦在於八日,下弦在於二十二日,望在於十五日,此其常也。上弦或退則是七日,進則九日。下弦或退則是二十一日,進則二十三日。望日或退則在於十四,進則日之十六。此其變也。上弦是月盈,及一半,如弓之上弦。下弦是月虧了一半,如弓之下弦。
  又曰:《先天圖》有一月之象,自復而震。初三日,月生明。至兌,初八日,月上弦。十五,至乾,月之望也。至巽,則月之始虧,十八日也。至艮,則月之下弦,二十三日也。至坤,則月之晦而三十日。
  一息之問,便有晦朔弦望。上弦者,氣之方息,自上而下也。下弦者,氣之方消,自下而上也。望者,氣之盈日況于下,而月圓于上也。晦朔之問者,日月之合乎上。所謂舉水以滅火,金來歸性初之類是也。甲乙丙丁庚辛者,乃以日之昏旦出沒言之,非以分六卦之方也。
  又曰:明魄弦望晦朔,皆以向背於日而得名。
  生明至上弦,皆由日入於酉,而月隨以生。魄中生魂,俯以接日,明自下生。以至於平分,安得不為弦上,而在望前。自望後以至下弦,皆由日出於卯而月隨以死。魂中生魄,仰以邈日。望前之光,悉變為魄。明自下退而死,及其又弦而金水。平分如前,安得不為弦下,而在望之後。
  又曰:震一、兌一不乾三、巽四、艮五、坤六,每五日為一節。朔旦始用事,為日月陰陽交感之初。二十六日已後,至初二為坤。日行至震,則月生光一分。至兌,月生光二分。至乾,月全體皆光。十六已後至巽,月光漸虧。至晦朔之間,日月相杳全無光。
  日與月會而分晦朔。月掩於見其背,故陰體全見而為晦。象坤,其時月在乙方,而日在乙,以其合也,故坤合乙。月至于晦,則自東而北,乃與日會。東,乙也;北,癸也;消乙入癸,會于乾壬。壬癸,北方氣之所歸。十有二會,萬物畢昌,而月復見于震兌矣。天地交而後有震。震者,天地之始交而萬物興。夫坤終乙癸,則乾始震庚。望晦朔,終始相續而不已也哉。明第一節,初三日純陰。中一陽初交,始生一線之明,則月作震象。其時月昏見於西方庚地,日方入於地面,故震納庚。六日後第二節日二陽生明,半於魄,為上弦。畫.巡.莖翌.立上返鱷坐巡麵逢二又作兌象,昏見于南方辛地。又六日,第三節之中,十五日盛滿為純陽,則月又作乾象。昏見東方甲地,受光日與地面平。望後十六日四節之始,乾體始受下一陰為巽而生魄。月作巽象,以平日一而沒於西方辛地。又六日,下弦第五節之中,二十二一復生。中一陰為艮,月作艮象,以平旦而沒於南方丙地。三十日第六節終,全變三陽而光盡體伏於西北。一月六節,六節既盡,禪於後月,復生震卦云。《參同契》十四章曰:艮直於丙南,下弦二十三。坤乙三十日,東北喪其明。節盡相禪與繼體,復生龍以此。納甲者,乾父納甲子、壬午。震,長子繼父體,納庚子、庚午。子午同乾也。坤母納乙未、癸丑。巽,長女繼母體,納辛丑、辛未。丑未同坤也。坎中男,戊寅、戊申。艮,少男,丙戌、丙辰。離,中女,己卯、己酉。兌,少女,丁巳、丁亥。壬癸庚辛戊己丙丁甲乙,從下生上。乾坤各用二,包六子于中,所以能生化也。戊己中央土,坎陽納戊,離陰納己,陰陽各得其類居中。壬為陽精,甲為陽首,癸為陰血,乙為陰始。二老包藏,坎離居中用事,天地之造化神矣。三百八十四爻為一周天之數。一爻直一日四卦,二十四爻以候二十四氣。一月便是弦望晦朔,一日便是子午卯酉。以一日言之,則一月一歲皆在其中。子至巳生明,上弦至望在其中。午至亥生魄,下弦歸晦在其中。十二時應十二辟卦,七十二爻應七十二候。以一月言之,上下兩弦應陰陽二八,三百六十時應三百六十爻,蓋又應三百六十日。以一歲言之,納甲六爻分十二辟卦,而兩之。歲功一成,一歲之功,縮於一月之內。以日觀月,以月觀年,日中用時,時中用刻。一刻工夫,自有一年之氣侯。造化之可細推者,又如此。
  邵子曰:陰抱陽為月。月者,陰中陽也。陽消則陰生,故日下而月西出。陰盛則敵陽,故日望而月東出。天為父,日為子,故天左旋。日為夫,月為婦,故日東出月西生也。月遠日則明生而遲,近日則魄生而疾,君臣之義也。
  日雖右行,然隨天左轉。月雖行疾,然及月而會,常在其後。星隨月者,見於夜也。諸家曆說:月一日至四日最疾,日夜行一十四度餘。自二十四日至於晦又最疾,行度亦然。自五日至八日行次疾,日行十三度餘。自二十日至二十三日又小疾,行度亦然。自九日至十九日行遲,日行十二度餘。以一月均之,則日行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也。遠日則明生而行遲,近日則魄生而行疾,有君臣之義焉。月本無光,借日以為光。及其盛也,遂與陽為敵,為人君者可不慎哉。天左旋,日右行。日東出,月西生。父子夫婦,陰陽之義也。月望亦東出者,敵陽也,非常道也。愚為之說,曰:天為大,日次之,月又次之。所以日行不及天,月行不及日。一尊一卑,各有分劑,天之所以教也。文王演《易》於坎,言習於象,言月一陽居中,二陰環之。一年十二會,月皆後於日而不敢先陽者,其意深矣。陰佐陽以成歲功,固不可無月以為之助。陰亢陽以侵君子,尤不可無以為之防。是以乾□言日月,而叉日合明。稼言日月,而鈴日不過。怛言日月,而叉日得天。又以日月並言,而終不以月先日,皆所以寓崇陽抑陰之意。至於獨取月以為戒者,其意為尤切。小畜月幾望而征凶者,以其四有伏坎,巽有伏震。月在東,日在西。小畜以一陰亢上九之.陽而凶也。歸妹六五,亦月幾望而吉者,以坎月在東,離日在西。陰陽居中,雖日月相望,幾於盈而不相亢。所以吉也。是故月可當夜,不可當晝,天道然也,而況人乎。日望月則月食,月掩日則日食。陰不可以.1几陽,臣不可以亢君,婦不可以亢夫,小人不.可以亢君子。程子曰:臣居尊位,莽、卓是也,猶可言。婦居尊位,女媧氏、武氏是也,非常之變,不可言也。
  《漢志》言:月從右轉,與《先天圖》八卦合。
  《律曆志》:日有晦朔,月有弦望,日陽月陰,陰氣常為,陽為氣消爍。朔後月從右行,漸離日而明生。初七八問為上弦,半明十五日,月去日最遠。全明月半後,漸近左畔,明復漸消。二十二三間,月又半明,是謂下弦。三十日,日月相合,月為日消盡,謂晦。諸說不同,獨此可信。愚以卦及十二辰參之,晦日卦在坤,日月會于子,月光消盡。晦朔之問,又從坤右轉,其卦為艮□陽生明於外。辰在戌亥閒,又轉正西坎卦□,一陽居中,遠日半天,是謂上弦。夜半在酉,日升于東,照半規之酉,故曰:其中有雞。酉與卯相對也。又進而巽卦□,二陽外明,魄僅內存。以夜半臨未申之問,在弦望中問。□日照漸正,月轉乾當午,日正在坤子上下,相對正照,所以全明。故謂之望月。又離午左轉辰巳之問,昔對戌亥而生明者,今生魄矣。以日照偏一陰外生,故作兌□象。兌轉而離,月在正東,距日半天,魄歸於中,是為下弦。夜半在卯,月生於西,照半規之卯,故曰:其中有兔。至震□,則又與巽對。巽則一陰漸消而月圓,震則二陰漸壯而月晦。日漸逼近,明僅內存,以夜半臨丑寅之問,在弦晦中,至坤則月盡矣。夫取卦自北而西者,以月行退度而右轉也。取爻自外而內者,以月受日光,自外而內。此說頗與《漢志》及先天卦合。或曰:測日以午,測月以子,測星宿以昏旦。彼作《參同契》者,不悟月行退度與受光自外之法,故摭坎離居中,以震為生明,兌為上弦左矣。一切反先儒之說,自以為發老月千古之一快,愚謂此亦得《易》中之一義爾。然朱子於《參同契考》驗精矣。況魏伯陽所傳,自漢至今千有餘歲,前賢未有非之者,渠#7容輕議。
  天原發微卷之七竟
  #1『也』,原作『月』,據《四庫全書》本改。
  #2『明』,原作『絀』,據《四庫全書》本改。
  #3『非」,原作『亦』,據《四庫全書》本改。
  #4『有』,《四庫全書》本作『育』。
  #5『貞一』《四庫全書》本作『真』。
  #6原作『一』,據《四庫全書》本改。
  #7『渠』,《四庫全書》本作『詛』。
  天原發微卷之八
  魯齋鮑雲龍景翔編著虛谷方回萬里校正
  少陽
  星象繁難,不勝其說。星者,元氣之英也。邵子曰:少陽為星。張靈憲曰:中外之官常明者百二十有四,可名者三百二十。為星者二千五百,微星之數萬有一千五百二十。羅君常與予言,星家愛哩人,使人不知頭緒。欲識萬象之森,羅不出五行之指訣。自太極判而為陰陽,陰陽播而為五行。五星者,五行之精也。日月五星,是為七政。散在四方,方有七宿。合中央之北斗言之,則有五七三十五名,皆不離乎五行也。故班固曰:太極運三辰五星於上元,氣轉三統五行於下人。皇位三德五事於中,分為三才,孰有外於五行者。歐陽子曰:堯命羲和考中星,以正四時,為道猶簡。降及後世,其法漸密,鈴積眾人之智,然後能極其精微。三代中問,遺文曠發,六經無所迷,天人之事難言矣。今所存者,惟以五行為主,非敢以星翁曆史為比也。
  邵子曰:五星之說,自甘公、石公始也。
  五星之說,古未有聞。《虞書》但曰:撫于五辰而已。至甘石則盡露矣。石申,魏人。著《星經》。甘德亦同時。星有三色,所以別三家之異。出於石者赤,出於甘者黑,出於巫咸者黃。紫官中外諸星,亦出三家,總數三百八十三名,積數七百八十三星。其施於渾家者,惟天極、北斗二十八舍,為占候之要。其餘載者,所以備上象之全體而已。
  張子曰:五緯,五星之精也。
  班曰:五星東行天西轉。常星為經,五星為緯。交相經緯,以成天文也。五行精氣,其成形在地,則結為木火土金水。其成象在天,則木合歲星居東,火合熒惑居南,金合太白居西,水合辰星居北,土合鎮星居中央。在人則木之神日仁屬貌,火之神日禮屬視,金之神日義腐言,水之神日智屬聽#1,土之神日信屬乎思與心。分旺四時,則春木、夏火、秋金、冬水,各旺七十二日。土旺四季,辰戌丑未之月,各十八日,合之為三百六十。其為色也,則木青、火赤、金白、水黑、土黃。其為分野各有歸,更旺相休廢。其色不同,王則光芒相則內實,休則光芒無角不動搖,廢則光少色。白園者,喪。赤園者,兵。青園者,夏水。黑園者,疾多死。黃圓者,吉。白角者,哭泣之聲。赤角者,犯我城。黑角者,水行窮兵。太史公曰:五星同色,天下偃兵,百姓安寧,五谷蕃昌,春風秋雨,冬寒夏暑,日不食朔,月不食望。是為有道之國,叉有聖人在乎其位也。
  歲星
  木性柔直。史氏謂其主司天下人君之過。主歲五穀,分四七宿,為十二次。一歲行一次,太歲在子午卯酉。四仲則歲行三宿,太歲在寅申巳亥。四孟及辰戌丑未,四季則歲行二宿。二八十六,三四十二,而行二十八宿。歲星十二歲一周天為一紀。太歲為陰,左行在寅。歲星為陽,右轉在丑。太歲在卯,則歲星居子。在辰,則歲星居亥之類。又為太歲在寅,則歲星正月最出東方。在卯,則二月晨出東方。以此而推,餘皆可見。歲星所在,其國有福。失次則所衝之地有禍。過次者殃大,過舍者殃小,不過則無咎。張曰:木乃一歲盛衰。辰者一月一交之,次有歲之象也。
  熒惑
  火性激烈,使主執法。常以十月入太微,受制出行。列宿司無道,出入無常,二歲一周天。張曰:火者,陰質為陽萃焉。然其氣比日,故其遲倍日。蓋火星自有入無,自無入有,受天地變化之氣為之。
  鎮星
  土性重厚,戊巳居季夏。四時之中,如人有心,四肢百骸無不統。故四星皆失,鎮星為動。一曰:主女象。又曰:天子之星。天子失信,鎮星大動。常以甲辰元斗之歲,鎮行一宿,二十八歲一周天。所居之次殊久,其國德厚。張曰:鎮星其行最緩,亦不純係乎地。
  太白
  金性堅剛,主司兵,陰星也。出東當伏東,出西當伏西。班曰:常以正月甲寅,與熒惑出東方二百四十日,而入四十日。又出東方,出以寅戌,入以丑未。大率一歲一周天,僅與日月同。
  辰星
  水性平淡,主形法之得失,是正四時。常以春分見奎婁,夏至見東井,秋分見角亢J冬至見牽牛。出辰戌,入丑未。晨候之東方,夕候之西方。一時不出,其時不和。四時不出,夭下大飢。亦一歲一周天。或曰:水星為辰星,時有十一.一辰,月有十二會。散在天地閒,無往而不為。潤澤出非其時,寒暑失節,故為太一之象。蓋水火二星相須,火或有或無,水或盈或涸,皆得天地變化之氣。
  張子曰:金水附日,前後進退而行者,其理精深存乎物,感可知矣。
  《星經》曰:太白辰□星附日而行,速則先日,遲則後日。速而先日,昏見西方。遲而後日,晨見東方。《詩》疏云:日未出前,能開導日之明,故謂明星為啟明。日既入後有明,言能長續日之明,故謂明星為長庚。《韓詩外傳》又曰:太白晨見東方為啟明,昏見西方為長庚。意者,金水平分二星,亦可互言。孫炎曰:明星,太白也。晨出東方,高三舍,今日明星。昏出西方,高三舍,今日太白。然則啟明是太白矣。長庚不知何星?或一星出東西,有異名。或二者別星,未能審也。朱子斷之曰:長庚,水星。啟明,金星。金在日西,日將出則東見.。水在日東,日將沒則西見。斯言盡矣。張平子曰:攝提熒惑見晨附于日,太白辰星見昏附于月。當別考。
  程子曰:天地真元之氣,奏合在曆數中,則日月如合璧,五星如連珠,所以生聖人也。
  曆推上古渾元之初,歲名焉逢甲攝提格寅。甲子朔旦,夜半冬至,日月五星皆合在子,故有合璧連珠之瑞,以應顓帝建曆之元也。又漢元年十月,五星聚于東井,為高帝受命之符。又宋乾德五年三月,五星如連珠,分在降婁,為天下文明之象。程子所謂:天地真元之氣,非游氣所能雜,故能奏合以生聖人。又如堯舜禹湯文武周孔,亦是如此。今姑舉三者,以驗造化之符耳,他不暇悉也。予嘗砍之武帝改元,而曰太初者,慕顓帝。改元以合其瑞耳,非武帝時實有其象也。東坡蘇氏曰:金水常附日不遠十月,日在箕尾,此所以疑其妄。以余砍之、秦以十月為正。十月乃今之八月,而得七月節,則日猶在較翼問。金水聚於井,亦不甚遠。坡說亦本於漢注耳。五星聚奎,又在魯分,自是天下始太平,見竇儀言。
  朱子曰:緯星陰中之陽,經星陽中之陰。五星皆地上木水火土金之氣,上結而成,卻受日光。
  經星是陽氣之餘凝結者,閃爍開合,其光不定。緯星有芒角,其本體之光,亦自不動,皆受日之光也。朱子曰:經星晝夜左旋一周而有餘。天有十二次,今織女星在漢旁,終日七襄者,自卯至酉,當更七次。《爾雅》注曰:五星皆右行於天二十八宿,則著天體不動,故為經星。五星為緯,若識之經緯。然五緯惟辰星難見,而血之流行於肌肉#2之問者,至幽也。辰星屬坎,為水善隱伏。沅濟沱潛之水,潛行千餘里而後見。營室天子宮,皆中官經星。緯星動為陽,而太白辰星為陰。經星不動為陰,而析木鶉首為陽。
  邵子曰:陰中之陽星也,星之至微,如塵沙者,隕為堆阜。又曰:星隕地為石。
  星陽之餘,五星為人五臟,諸星如人四肢百骸。精血神守,精存則麗其職而宣其明。神歇精數,則如人之有死。是以星隕則石。朱漢上曰:精數氣歇,坎極離見,乃有隕星。其光燭地離也。隕為石為堆阜塵沙者,艮也。光耀既散,氣凝為石,亦猶人之體魄降于地也。
  日月五星,俱起牽牛之初。
  即漢太初曆十一月朔旦冬至也。漢劉氏曰:指牽牛之初,以紀日月,故曰星紀。五星起牽牛初,日月起其中,几十二次。且至其初為節,至其中斗建下,為十二辰。視其建而知其次。漢宋衷曰:冬至日起牛,宿一度,斗建子位。杜預曰:十二次從星紀起而右旋。《爾雅》曰:星紀起牛,斗牽牛也。郭注曰:牽牛斗者,日月五星之所終始也。傳不曰冬至,日日南至,蓋謂日自鶉尾而來,至牽牛也,日中景最長,以此知其南至斗綱之端,連貫營室,識女之紀。《逸周書》曰:維十有一月既南至昏易,畢日踐長,微星動于黃泉。是月也,斗建子始昏指北,日月俱起,牽牛右迴而行,月周天起一次而與日會。日行月一次而周天,曆會于十有二辰,終則有始,是謂日月權輿。愚謂造化淵微,非合數說,不足以明之。
  《星經》難曰:視蓋僚與車輻近,杠轂則密,益遠益疏。今北極為天扛轂,二十八宿為天撩輻。今疏密不同,何也。
  撩輻者,取《周禮》轎人,蓋弓二十八以象星,輪輻以象日月。日與月會,一月一周天。又行一辰,遂及日而合宿。天圓如兩蓋相合,南北極猶兩蓋扛轂,二十八宿猶蓋之弓撩。赤道橫絡,天腹如兩蓋相交處。赤道北為內郭如上覆蓋,赤道南為外郭如下仰蓋。赤道正在天中如合縫處。黃道橫過,是在那赤道之間。故列弓撩之數,近兩轂則狹,漸遠漸闊,亦猶列舍之度。近兩極則狹,漸遠漸闊,至赤道則極闊也。圓圖近南,星度當漸,狹則反闊。橫圖去兩極皆闊,失天形矣。今砍天形為覆仰兩圓圖,以圖心為極。赤道以北,為北極內官星圖。赤道以南,為南極外官星圖。兩圖相合,全體渾象,則得星度闊狹之勢,占候不失。北極日上規,南極日下規,赤道橫絡者日中規。中規闊,上下兩極處極狹也。歐子曰:蓋天則南度漸狹,渾天則北極復高。二說當闕疑可也。
  《周禮》星土辨九州,封域皆有分星。
  分星《禮》經所載,不可磨也。其說有三:伶周鳩曰:歲星所在,則我之分野。古堪與書亡後,郡國所入,非古歲星。或北或西,與古受封所在不伺一也。唐虞及夏,萬國殷周,千七百七十三國,並依附十二邦,以係十二次之星。法先王命親之意,以主祀為重。如封闆伯商丘,主辰為商星,商人是因。封實沈大夏,主參為夏星,唐人是因。唐後為晉,參為晉星二也。今以分野次舍玫之,青州#3在東,玄桿在北,雍在西,鶉首在南。以至揚東南星紀北,冀東北大梁西,徐東降婁,西豫與三河居中,大火在正東。此纏次之最差者三也。三說不同,識者當自擇之。
  傳曰:五緯興周。
  《國語》曰:武王伐商,歲在鶉火,月在天駟,日在析木,辰在斗初,星在天電。愚嘗砍之,周之興也,鶉火直軒轅之虛,稷星係焉。房與歲星相經緯,以屬威靈仰之神,后稷感以生焉。鶉首又當山河之右,太王以興而后稷封焉。及周師之出也,日在箕十度,則析木之津。月在房四度,則升陽之駟。又三日,得周正月庚寅。朔日月會南斗一度,則辰在斗柄也。是時,火星與周師俱進,而水星伏于天電,所以告顓帝而終水行之運。自天電及析木歲星及鶉火,又退行而旅於鶉首,而後進及鳥帑。所以反復其道,以經綸周室者,豈人力哉。宜其卜世三十,歷年八百,為古今有道之長也。星象昭昭,詛不信乎。後世欲以人力勝之,烏乎可。
  《春秋》傳曰:二十八宿分在四方,方有七宿,共成一象。蟲獸在地,有象在天。東蒼龍,西白虎,皆南首北尾。南朱雀,北玄武,皆西首東尾。從角起而左旋。
  《爾雅》壽星角亢。郭注:數起於角,列宿之長,故曰壽星。方有七宿者,第斗至璧,是謂星武。第奎至參,是謂星虎。第井至秒,是謂星烏。第角至箕,是謂星龍。環列四方,隨天西轉。方有定星,星無定居,故隱見各有其時。林氏曰:鳥火虛勗,皆分至之昏。見於南方,正午位之中星。仲春之月,七宿各居其方位。故星火在東,烏在南,勗在西,虛在北。日在勗,入於酉地則初昏時,鶉火見於南方正午之位。當是時,晝夜各五十刻,是為春分之氣。至仲夏之月,則烏轉而西,火轉而南,虛轉而東,易轉而北。日在星,入於辛地初昏之時,大火房心見於南方正午之位。當是時,晝長夜短。晝六十刻,夜四十刻,是為夏至之氣。至仲秋之月,則火轉而西,虛轉而南,昂轉而東,烏轉而北。日在心,入於酉地初昏之時,虛見於午。當是時,晝夜分亦各五十刻,是為秋分之氣。至仲冬之月,則虛轉而西,勗轉而南,烏轉而東,火轉而北。日在虛,入於申地初昏之時,昂見於午。當是時,晝短夜長。晝四十刻,夜六十刻,是為冬至之氣。分至之氣既定,則十二月之氣無不定矣。星烏以象言,星火以次言,虛易以宿言,互相備也。愚謂:天地四時之氣,皆不外於中。子午者,二至之中,亦天地之中。卯酉者,二分之中,亦陰陽之中也。以二十八宿之中星,至於中而止。聖人出,而致中和以位天地者,亦日執中而已。
  七宿之星數。
  星龍之星三十二,星武之星三十五,星虎之星五十一,星雀之星六十四。合之而一,百八十二星。
  七宿之度數。
  星龍之度七十五,星武之度九十八四分度之一,星虎之度八十,星雀之度百二十,合之而為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一度二千九百三十三里,分為十二次。
  七宿之分野。
  自斗十一度至婆女七,一名須女,日星紀之次。辰在丑,謂之赤奮,若律中黃鍾。斗建子,今吳越分。自婆女八度至危十六,次玄桿,一名天電。辰在子,日困敦,律大呂。斗建丑,今齊分。自危十七度至奎四,次豕韋,一名陬訾。辰在亥,日大淵獻,律太簇。斗建寅,今衛分。奎五至胃六,次降婁。辰在戌,日闊茂,律夾鍾。斗卯,今魯分。胃七至畢十一,次大梁。辰酉日作噩,律姑洗。斗辰,趙分#4。畢十二至東井度十五#5,次實沈。辰申日活灘,律中呂。斗巳,晉魏分#6。井十六至柳八,次鶉首。辰未日轟洽,律褻賓。斗午,秦分#7。柳九至張十七,次鶉火。辰午曰敦胖,一名大律。於律為林鍾。斗未,周分#8,張十八至較十一,次鶉尾。辰巳日大荒落,律夷則。斗申,楚分#9。較十二至氏四,次壽星。辰在辰,日執徐,律南呂。斗酉,韓分#10。氏五至尾九,次大火。辰卯日單闆,律無射。斗戌,宋分#11。尾十至斗十,百三十五分而終析木。辰寅日攝提格,律應鍾。斗亥,今燕分。愚按:司農鄭氏曰:天有十二次,日月之所纏。地有十二分,王侯之所國。是以二十八宿分配十二辰,與七政互行。一左一右,相為經緯。所以兩其五行,以成天地四時之造化。
  東宮蒼龍角為五帝坐庭。一几為宗廟,氏為天根,房為天府,心為明堂,尾為人子,箕為敖客。《靈憲》曰:蒼龍連蜷於左。
  左為青龍,屬木居東。又分為小象者,七星家名角木為蛟,斗几金為龍,氏土為貉,房日為兔,心月為狐,尾火為虎,箕水為豹,日月居中。五星緯外,析木會寅,大火會卯,壽星會辰。
  角
  二星,為天關。其問天門,其內天庭,黃道經其中,七曜之所行也。龍左角為天田為理,主刑。右角為將,主兵。星明大,王道泰,賢在朝。熒惑犯天田旱。《郊祀志》:漢祖建靈星祠。
  亢
  四星,天子之內朝也。為疏廟,主疾疫,總攝天下奏事,聽訟理獄錄功。
  氐
  氏四星,王者之宿官,后妃之府。前二星適,後二星妾。單子曰:天根見而水涸。《爾雅》曰:氏,天根也。角亢下係於民,若木之有根。宋分。
  房
  房四星,為明堂,天子布政之官。中問為天衢,七曜由其中,則天子和平。亦為天駟天馬,主車駕。《國語》曰:農祥。晨正日月底于天廟,土乃豚發。《隋志》曰:五緯入房,啟姬王肇進。
  心
  三星,天王正位也。中星為明堂,天子為大辰,主天子賞罰。前星為太子,後星為庶子。大火為大辰,大中寒暑乃退。《律書》云:心言萬物,始有華心。《唐志》曰:《易》雷承乾日大壯,房以象焉。心為乾精,而房升陽之駟也。房,日月之所在。鈞命次曰:歲星守心年穀豐。《洪範》曰:重華者,謂歲星在心。歲星一名攝提,一名重華。《左傳》:心為火,五月火始昏見#12《詩》:三星在天。
  尾
  尾,九星上第一星,后次三星夫人,次星若后嬪妾第二。傍一星名日神官。蒼龍之尾為九子,色均明。後官有叔多子孫。丙子辰,龍尾伏辰左,尾言萬物,死生如尾。
  箕
  箕四星,為後官,后妃之府。亦為龍尾,為敖客,主口舌。亦日天津,主八風。几日月宿在箕東壁北方星。翼較巳上風起,又#13鶉。又曰:傅說騎箕尾比於列星。《晉志》曰:傅說一星在尾後。《詩》疏曰:箕在南而斗在北,故南箕北斗。愚嘗以卦參之龍屬東方震。震動重陰之下,龜吐氣。蛇起#14善變化者,龍也。卦直春分以後,辰為蒼龍之次。動則變,故龍以春分,升而為雷,出地奮之。豫以秋分,降入為雷澤,歸妹之象。盛夏疾雷,木拔龍起。震木位於卯也。亢曰龍,雷同類。玄之中,以次三為龍。占家以甲乙寅卯為龍。天文角為蛟,亢為龍,翌#15較為蚓。角亢,辰也。翌#16也。自春分至芒種,震治也,而辰巳為翌#17曰:氣之散也。房為天駟,又為蒼龍之次。故馬亦日龍馬。《志》言:五緯入房,姬王肇邊者,亦興王之嘉瑞也。五馬一化為龍說亦本此。其象:日天田,日農祥,日多子,皆以應東方之春。
  西宮咸池,奎為溝讀,婁為聚泉,胃為天倉,勗為白衣,會畢為邊兵,貲腦為虎首,參為斬艾。《靈憲》曰:白虎猛據於右。
  右白虎屬金居西,又分為小象者。七星家名奎木為狼,婁金為狗,胃土為雉,昂日為雞,畢月為烏,貲火為猴,參水為猿。日月居中,五星緯外,降婁會戌,大梁會酉,實沈會申。
  奎
  十六星,天之武庫。一日天豕,亦曰封豕。主兵禁暴。又主溝瀆。《月令》:仲春月在奎,季夏奎旦中。
  婁
  三星,為天子,主苑囿犧牲供給郊祀大享,多子孫。明則天下和平。《唐志》:日會在婁,為大臣憂。
  冑
  三星,為天廚,天倉五穀之府。動則有輸運之事,明則天下和平。季春日在胃。
  昴
  七星,天之耳也,主西方獄事。又為毛頭胡星,明則天下牢獄平。《書》:日短星昴。
  畢
  八星,日罕畢為邊兵,主弋獵,又主遠兵。黃道所經,天子出旎頭。罕畢以先驅,此其義也。《正義》云:箕畢尚妻之所好,中央土氣為風,東方木氣為雨。木克土為妃,故箕星好風,是尚妃之所好也。畢屬西方,金氣為陰,克東方之木為妃,故好雨而尚妻之所好。又申寅兩相衝,破申來逆寅。寅被逆,故為颼風。寅來破申,申被逆,故為暴雨。
  觜
  三星,為虎首,為三軍之侯行軍之藏府。明則軍儲盈,將勢得。《月令》:仲秋旦貲鵬中。
  參
  十星:一日參伐,一日大辰,一日天市,一日鐵釩。主斬刈殺伐。又為權衡,所以平理。又主邊城。參十星為白虎之體。中三星橫列者,三將也。下三星斜列,日伐天之都尉,主胡鮮卑戎狄之國,故不欲明。其外四星,左右肩股也。東北日左肩,主左將。西北曰右肩,主右將。東南日左足,主後將軍。西南日右足,主偏將軍。故黃帝占曰:參應七將,七將皆明。天下精兵伐星明與參等,大臣皆謀起兵。參為白虎三也。房為天駟,又為蒼龍之次。故馬亦日龍馬。《志》言:五緯入房,姬王肇邊者,亦興王之嘉瑞也。五馬一化為龍說亦本此。其象:日天田,日農祥,日多子,皆以應東方之春。
  西宮咸池,奎為溝讀,婁為聚泉,胃為天倉,勗為白衣,會畢為邊兵,貲腦為虎首,參為斬艾。《靈憲》曰:白虎猛據於右。
  右白虎屬金居西,又分為小象者。七星家名奎木為狼,婁金為狗,胃土為雉,昂日為雞,畢月為烏,貲火為猴,參水為猿。日月居中,五星緯外,降婁會戌,大梁會酉,實沈會申。
  奎
  十六星,天之武庫。一日天豕,亦曰封豕。主兵禁暴。又主溝瀆。《月令》:仲春月在奎,季夏奎旦中。
  婁
  三星,為天子,主苑囿犧牲供給郊祀大享,多子孫。明則天下和平。《唐志》:日會在婁,為大臣憂。
  冑
  三星,為天廚,天倉五穀之府。動則有輸運之事,明則天下和平。季春日在胃。
  昴
  七星,天之耳也,主西方獄事。又為毛頭胡星,明則天下牢獄平。《書》:日短星昴。
  畢
  八星,日罕畢為邊兵,主弋獵,又主遠兵。黃道所經,天子出旎頭。罕畢以先驅,此其義也。《正義》云:箕畢尚妻之所好,中央土氣為風,東方木氣為雨。木克土為妃,故箕星好風,是尚妃之所好也。畢屬西方,金氣為陰,克東方之木為妃,故好雨而尚妻之所好。又申寅兩相衝,破申來逆寅。寅被逆,故為颼風。寅來破申,申被逆,故為暴雨。
  觜
  三星,為虎首,為三軍之侯行軍之藏府。明則軍儲盈,將勢得。《月令》:仲秋旦貲鵬中。
  參
  十星:一日參伐,一日大辰,一日天市,一日鐵釩。主斬刈殺伐。又為權衡,所以平理。又主邊城。參十星為白虎之體。中三星橫列者,三將也。下三星斜列,日伐天之都尉,主胡鮮卑戎狄之國,故不欲明。其外四星,左右肩股也。東北日左肩,主左將。西北曰右肩,主右將。東南日左足,主後將軍。西南日右足,主偏將軍。故黃帝占曰:參應七將,七將皆明。天下精兵伐星明與參等,大臣皆謀起兵。參為白虎三星,有一者為衡。西有勾曲九星,一曰天期,二曰天苑,三日九游。東有大星,曰狼。狼角變色,多盜賊。愚以《易》參之虎屬西方,居兌。兌金稟收歛肅殺之氣,有虎象焉。《履》言:覆虎尾者,內卦兌也。革言虎變者,外卦兌也。《頤》言:虎視眈眈者,有伏兌也。《象》言:參為白虎者,參申也。參據蒙虎之首,有斬刈殺伐之威。東有大狼,狼亦虎類也,是以為天之將星。七宿中有取武庫天倉者,亦以應揫歛之秋。
  南宮朱烏,井為水事,鬼為祠事。柳為鳥,主草木。星為鴻火,主急事。張為素廚,主觴客。翼為羽翮,主遠客。翰為車,主風。《靈憲》曰:朱雀奮翼於前。
  前為朱雀,屬火居南。又分小象者,七星家丰井木為訐,鬼金為羊,柳土為獐,星日為馬,張月為鹿,翼火為日在柳,季秋旦柳中。日月居中,五星緯外,鶉尾會巳,鶉火會午,鶉首會未。
  井
  八星,天之亭侯,主水衡事,法令所取平也。《正義》曰:參旁之東有王井。故曰:東井龍王用法平則井星明,而端列東井,京師分。又曰:熒惑犯東井,旱。
  鬼
  五星,天目也,主視明察奸謀。明則五榖成。又雲:主死喪。
  柳
  八星,天之廚宰也,主尚食,知滋味。又主雷雨,朱鳥之口,故曰鳥啄。《爾雅》:味謂之柳味,即啄。亦作噣(音晝)。《左傳》:味為鴻火。《天官書》:為鳥啄,主草木。又,季夏日在柳,季秋旦柳中。
  星
  七星,一名天都,主衣裳文繡。又七星為頸。
  張
  六星,為溸音素,鳥受食處,主珍寶宗廟所用。天廚飲食,賞責之事,明則王道昌。《漢志》:主觴客。《晉志》:朱張為烏星,故為訂蟲。
  翼
  二十二星,天之樂府徘優,主夷狄遠客負海之賓。明則大禮樂興,動則四夷使來,離徙天子舉兵。翼為羽麗主遠。
  軫
  四星,為車,主車騎,亦主載任。有軍出入,皆占於較。又主冢宰輔臣,亦日鳥帑鳥尾。又主風,與巽同位。又軼為首-。愚陝《易》參之,離南方為飛烏象,朱雀也。史言:流火為烏。又為日中之烏。午為鶉火之次,未為鶉首,巳為鶉尾。其味在柳,其翼在翼。柳,午也,離也。翼,巳也,巽也。卜楚丘論《明夷》之《謙》曰:當烏即朱鳥也。《歸藏》初巽曰:有烏將來,而垂其翼。翼為鶉尾,故稱飛烏。鶉雉之屬,飛鈴附草,嶺南孔雀之類也。七星為馬,於辰為午,故馬為火。畜午為火,蠶為馬首,龍星之精。故馬蠶同氣,蟹鼇龜卯皆有黃,離也。七宿中有鬼輿。天目七星,主文繡,皆以應於南方離明之象。
  北宮玄武,南斗為廟,牽牛為犧牲,委女為天孫。女虛為哭泣之事,危為蓋屋,營室為清廟,東壁為文章。《靈憲》曰:靈龜圈首於後,後為玄武,屬水居北。又分小象者,七星家名斗木為蟋,牛金為牛,女土為蝠,虛日為鼠,危月為燕,室火為猜壁水褕。日月居中,五星緯外,玄楞會子,星紀會丑,陬訾會亥。
  斗
  南斗六星,天廟,亦為壽之期。又丞相太宰位,主褒賞,進賢稟授爵祿。又主兵。南二星天梁,中二星天相,北二星天府。庭斗星盛明,王道和平。傳曰:辰在斗柄,日月會南斗。
  牛
  六星,天之關梁,主犧牲事。《後志》云:七曜之起,始於牽牛。此三星河鼓,河鼓亦名牽牛。《律書》牽牛,言:陽氣行,萬物出也。《博物志》:張騫乘搓窮河源。嚴君平占客星犯牛斗。又云:太白犯牽牛,將軍凶。
  女
  婺女四星,又日須女,主布帛裁製嫁娶。須,賤妾之稱,婦職之卑者。其北織女,天女孫也。
  虛
  主北方邑,居廟堂祭祀祝禱事。又一主哭泣之事。又冢宰之官。《書》:一宵中星虛。
  危
  三星主天府天市,架屋危為玄桿,耗,神也;虛亦耗神。
  室
  營室二星,天子之官。又有軍糧之府及土功事,星明國昌。一日玄官,二日清廟。室二星謂之定。定,正也,主土功事。《詩》云:定之方中。
  壁
  二星,主文章,天下圖書之祕府也。《詩》疏云:壁者,室之外院。箕在南,則壁在室東,故稱東壁。星明王一者昌,道衛明,國多君子。歲星守之,五穀以水傷。《月令》:仲冬昏東壁中。以《易》參之,斗本北方為坎,北官龜形,乃其本象。又分為龜蛇兩物于寶,以坎為狐。虞翻以艮為狐,《天文》以心為狐,互發也。運斗樞日玉衡,散而為鼠。玉衡斗星,亦坎也。牽牛在丑,北星河鼓,亦名牽牛。言陽氣行而萬物出也。女須四星賤,識女三星貴,妾與天女異分也。天牢六星在斗魁下,貴人之牢也。貫索九星在招搖前,庶人之牢也。北七宿中,多言宗廟禱祠者,以北方幽陰,鬼神之窟宅也。言官室女工以應冬候,陰極陽生,是以列宿皆起於牽牛之初。
  中宮天極五星,勾陳六星,皆在紫宮中,最尊者也。《靈憲》曰:黃神軒轅於中。
  天五居十干中為戊己,屬土應天極五星。地六居十二支中為辰戌丑未,屬土應勾陳六星。在天為辰,在地為土,故張氏以黃神目之。其日五官,五七三十五。名者以北斗七星為帝車,以斡旋造化也。
  天極五星
  星家言四帝,俠黃帝中坐者,東帝威靈仰,南帝赤嫖怒,西帝自招矩#18,北帝吁光紀。即《月令》木火金水,并中央土為五是也。或謂:天一而帝五,何也?曰:此不過借主宰之名,以言五行之氣,各有攸統爾。
  鉤陳六星
  六星土象,坤數六也。口中一星,日天皇大帝,主御韋靈。抱極樞四星,日四輔。《隋志》曰:在紫微官中。班固曰:周以勾陳之位,蓋土居五行中,而四時之氣無不備。勾陳居龍虎鶉龜中,而四方毛羽甲鱗之虫無不統。所以為中官之衛歟。《靈憲》曰:在朝象官,在人象事。
  三台星
  六星兩兩而起,一日天柱。三公之位,在人日三公,在天日三台。文昌二星日上台,為司命主壽。次二星日中台,為司中主宗室。東二星日下台,為司祿主兵。又日三台為天階,太乙鑷以上下。一曰:泰階。上階上星為天子,下星女主。中階上星為諸侯,下星卿大夫。下階上星為士,下星庶人。又曰:上台司命為太尉,中台司中為司徒,下台司祿為司空。三能台色參君臣和,不齊為乖戾。三階平陰陽和風雨,時社稷神衹咸獲宜,天下太平。六符者,六星之符驗也。
  文昌星
  六星在北斗魁前。天之六符,主集計天道。《史六星,一上將命司中司祿天官》曰:斗魁戴魁二次將,三貴相。司與三么中同。
  尚書五星
  為天喉舌,斟酌元氣,運平四時,賦一政四海,共治天下。
  少微星
  四星,在太微士大夫之位。一日處士,或曰博士。官南第一星,處士第二星,議士第三星,大夫明大而黃,賢才舉。
  郎官十五星
  在帝座東北,一日依烏郎府。周官元士,漢光祿中散諫議郎,是其職也。
  傳說一星。
  在箕尾後,主章祝,巫官也。#19愚謂一星應在朝,一官前星為太章。祝,巫官也。子三台為三公,文昌六星為尚書,六部北斗為天喉舌,尚書亦為王喉舌。天有傳說星,人有傳說相,天有王良策馬,人有王良善馭。如此之類,難以遍舉。
  文星
  東壁
  二星主天下文章圖書之府。星明王道行,國多君子。
  五星聚奎
  見前五星連珠注。
  柱下史。
  極東一星主記過,左有史之象
  六甲
  六星在華蓋旁,政教。
  華蓋
  分陰陽,配節侯,布《晉志》:上九星華蓋,下九星扛蓋之柄,所以覆帝座。《詩》:為章于天。
  織女
  三星,天孫也,主果蕨絲帛珍寶嫁娶。《詩》:終日七襄。天孫為織雲錦裳。
  武星
  天將軍
  十二星,在婁北,主武。中央大星,天之大將也。外小星,吏士也。大將軍搖,兵起大將出。小星,不具兵發。
  郎官
  一星,在郎位,北為武備。
  騎官
  二十七星,在氏。南為天子,虎貴主宿衛。
  虎賁
  一星,在太微北,詫頭之騎士也。
  羽林星
  四十五星,在營室南,一曰天軍。
  壘壁星
  十二星,在羽林北,羽林之垣壁也○三軍位為營室。
  參旗
  九星,在參西。一日天旗,弓。主司弩弓之張,候變。
  九斿#21
  西南九星,天子旗也。
  左旗右旗
  九星,在牽牛北,天鼓也。一日三武大將軍,居左右二將之中也。旗九星在鼓旁,相為旌表。又河鼓星亦名牽牛。非也。《隋志》曰:河鼓三星。唐《天文志》曰:河鼓,將軍象也。
  天槍
  三星,在北斗杓東,一曰天鉞天之武備。
  弧#22
  九星,在狼東南,天弓也。主備盜賊。
  天棓
  五星,天子先驅也。忿爭禦難,皆所以備非常。一星不具,國兵起。
  招搖
  一星,與斗相應,胡來受命中國。明而不正,則胡不受命。
  天厩
  東壁十星,日天底。主馬之官,主驛亭,主刻漏,與晷刻並馳。
  王梁
  天駟一星,日王梁,榮馬車騎滿野。《晉志》曰:王良亦日天馬,亦梁為天橋。故或占車騎,或津梁道。愚曰:文武並用,長久之道。然在朝為郎官,其星十五,野為郎將,星止於一,天之示人至矣。
  民星
  房星為農祥。
  在東七星中,立春日晨星中於午,為農祥。占日百穀熟○
  農文人
  在南斗西南,老農主穡也。
  天雞
  主候時以催耕。
  牽牛
  張騫乘搓事,見河東牛郎耕,河西織女織。雖未鈴,然於世教有補,況七曜起於牽牛。道陽氣以出乎《爾雅》,河鼓牽牛一星,李巡孫炎二之#23。李日二十八宿名,孫日河鼓在牽牛北。
  犁曲九星
  六星大而明,餘三星小而暗,耕時柄向上。
  天田#24
  九星,在牛星南。又曰:蒼龍左角為天田。
  水府#25
  在東井西南,主水官。
  羅堰#26
  九星在牽牛東,壅水潦為灌溉之蕖。
  四瀆#27
  江河濟之星
  斗#28
  五星,在官#29南,主平量,仰則天下牛斛不平,覆則歲禳。
  內杵臼
  七星主給軍食。客星入,兵起東府。南三星曰內杵,四星曰內臼。
  天江
  在尾北。四星不具動搖,大水出。
  天船
  九星,一日舟車日積水,以濟不通。中一星曰積水,候水災,亦主水旱。均明則天下安。
  天錢
  十星,如貫錢之狀,在北,落門西北。
  天籥
  在斗杓西,主關閉。
  天市垣
  《隋志》:垣有二十二星,在房星東北,主權衡,主聚眾市中。星眾潤則歲實,稀則歲虛。熒惑守之,戮不忠之臣。彗孛守之,為徙市易郡。帝座一星在市中,天庭也。光而潤,天子吉#30威令行。候一星在帝座東北,主伺陰陽宦者。四星在西南,不欲大明,則輔臣強。《易》曰:日中為市,交易而退。天下之民,從之神農,取諸噬嗑以此。
  人星
  南五星日人星,主靜,眾庶柔遠近。一曰外星,主防淫佚。老人星。
  老人星
  一日南極,常以秋分之日見于丙,春分之日沒于丁。見則治平昌。不見,則兵起。
  天乳
  亢北一星日天乳,主甘露。
  格滓#31
  炎火之狀,黃白起地,下大上銳。其見也,不耕而穫,不有土功,叉有大咎。
  景星
  德星也。又日天哩。常出有道之國,生於晦朔,助月為明。哩明也,赤方氣與青方氣相連。赤方中有兩黃星,青方中有一黃星,三方星合為景星。
  天社
  輿鬼之南六星日天社,其位坤,其氣未,其神共工氏之子。勾龍平水土,故杞以配其精為星。
  天稷星
  五星,在七星南。稷,農正也。取乎五穀之長,以為號。
  天廟
  張南十五星,日天廟,天子之祖廟也。虛危為宗廟子之氣。愚謂:生民之功,起於后稷。力農以配天,則景星見而甘露降。天象昭昭,豈不信乎。
  邵子曰:星為晝。《要義》曰:日夜分,謂晝夜刻漏。
  馬氏曰:晝五十刻,夜五十刻。據日出日入為限。蔡邕云:星見為夜。日入後三刻,日出前三刻,皆屬晝。晝有五十六刻,夜有四十四刻。鄭云:日中星以為日,見之漏五十三刻,不見之漏四十五刻,與蔡校一刻。愚按:邵子以離為星,星為晝,辰為夜。日出則星沒,日沒則星出,皆人所共睹。故今以此定晝夜也。
  星變。
  五緯行度,與七政互相表裹。分布四方,用告禍福。故曰:彝倫失序,則星辰亂行。歲星一日行十二分度之一,十二歲而周天。熒惑日行三十三分度之一,三十三歲而周天。鎮星日行二十八分度之一,二十八歲而周天。太白日行八分度之一,八歲而周天。辰星日行一度,一歲而周天。是五緯所行之度數,與二十八宿共為天體。一有差舛,則在.天為水旱,在人為殃咎,在國為興亡。人能修德以禳之,則庶乎獲免。不然,積毫芒而成尋丈,可不畏哉。今略具星變于后云。
  彗星之變。
  《公羊傳》曰:有星孛于大辰者,彗也。何休曰:邪亂之氣,掃故置新之象。緯書曰:其形長丈,彗有五色。色蒼,侯王破;赤,強國恣;白,兵大作。愚嘗詳砍其變矣。魯文公時,彗在北斗,後楚以夷狄深入諸夏。春秋齊侯禳彗。晏子曰:不可。是天教民,民將流亡。始皇十五年間,彗四見,長或竟天,遂兼六國,攘四夷,死人如麻。漢元光五年七月,彗東入太微,至幸臣五十餘日,致中常侍趙忠姦亂之應。漢哀建平二年三月,彗出牽牛七十餘日,卒貽王莽篡國之禍。宋景定甲子,彗出柳宿,律中葵賓為鶉火之次,妖燄貫于半天七十餘日。惟祕書郎又疏曰:彗犯柳宿,著見尤異,政塗宥府,此端門次輔之星。今以孔光崔烈而變為彗,甘泉法從此,文昌華蓋之星。今以元積貢禹而變為彗,給舍臺諫司過之星。今以嗚鳳化寒蟬,仗馬餵莓豆而變為彗,又有大彗者在焉。為商君相業而尚功利,為介甫擅權而謂天變不足畏。切中時病矣。惜#32言未及行,不及十稔,國隨以滅。悲夫。
  蚩尤為旗之變。
  類彗後曲象旗,黃上白下,熒惑之精。見則王者征伐四方。
  天狗墮地之變。
  狀如大流星,有聲如雷,望如火光,炎炎中天。墜地類狗。其下圓,如數頃田處。上銳,千里破軍殺將。孟曰:亦太白之精。
  太白經天數,有盈縮之變。
  盈縮者,日方南,太白居南;日方北,太白居北。為贏,侯王不寧,用兵進吉退凶。日方南,太白居北;日方北,太白居南。為縮,侯主有憂,用兵退吉進凶。又,太白在南,歲星在北,名日牝牡,年穀大熟。當出不出,當入不入,不破國鈴亡國。經天者,日陽也。日出則星亡,晝見午上為經天。與日爭明,是為亂紀。天下革,民更主,人民流亡。強者弱,小者強。女主昌莽地皇,時在太微中,燭地如月光。太微,天子庭也。是年大兵入天子庭。至漸臺,斬莽首。愚曰:是二星者,不鈴遠引。庚午秋,天狗星墮。未幾,大將砠。己丑夏,太白經天。明年白波浪起,并前甲子彗三大異星。予年七十,皆目所親睹,故特書之。
  太白主兵,熒惑主內亂。月主刑,其變有三。三者失度,有亂臣賊子,伏尸流血之兵。
  枉矢星之變。
  物莫直於矢直,而枉操矢者,邪人也。昔項羽救鉅鹿,枉矢西流,遂阬秦#33屠咸陽,以亂伐亂。
  星聚為祟之變。
  水木火三合東井。占曰:外有兵與喪,五#34星入輿鬼。木火金合,虛如連珠,皆為死喪。三星在斗,戮將死相。火金水三星合秒,金水合於東井,皆為白衣之會。漢文帝時,天子四衣白衣,臨邸第者,此也。唐天寶中,五星聚箕尾。占曰:有德慶,無德殃。至德中,木火金水聚鶉首,從歲星也。木火陽主中邦,金水陰主外邦,陰與陽合,中外相連以兵。以此見五星之聚,有吉有兇,不可拘#35一。
  流星之變。
  漢元延中日哺時,有流星頭大如缶,長十餘丈,赤白從日下東南去。或大如盂,或如雞子,耀耀如雨,下至昏止。其占為天子失勢,後王莽篡國。建武中,小流星百枚以上,或西南東北四面行。其占為小民流徙,後應征公孫迷民流。流星大如杯,從織女西行,後光烈皇后崩。流星出文昌,將相色白光燭地,長可四丈,搖如龍蛇形。已而,王商自殺。
  《晉志》曰:天#36使也,星大者使大,.小者使小。自上而下日流,自下而升日飛。大日奔,亦流也。聲隆隆者,怒之象。小星流者,庶.民之象。大如月者,人主之象。天星盡搖,民勞之象□。
  附耳星之變。
  西畢大星旁小星,附耳摻動,有讒亂在側。
  天讒星之變。
  又曰:卷舌六星在北,主口舌以知佞讒。卷舌上一星,日天讒。
  攙槍桔彗之變。
  四星狀異,殃一破國危君。餘殃為旱凶饑暴疾。
  熒惑之精為變。
  隋大業末,熒惑逆行入南斗,色赤如血光,芒震耀長七八尺。後楊玄感反,天下大亂。唐長壽中,熒惑犯。五諸侯渾儀尚獻甫奏,臣命在金,五諸侯太史位,火克金,臣將死矣。武后曰:為禳之。遷水衡都尉,水生金,又去太史位,卿無憂矣。是秋,獻甫卒。
  太白之精為變。
  六賊星,太白之精也。出正南,去地可六丈。大而赤,形如彗,芒九角。天狗亦太白也,主兵。
  赦星.o
  星長三丈餘,出北斗魁南,抵軒轅而滅。占日有赦。填星之精為變。咸漢星填之,精也。出正北,去地可六丈。大而赤中青,青中赤。表下有三彗從橫,又名五殘。星出正東,狀類辰,去地可六丈,大而黃。
  狼角之變。
  九游星東有大星日狼,變色則多盜賊。
  貫索。
  賤人之牢也。又日連索。連營天牢,主禁強暴。九星皆明,獄煩。七星明,大赦。動斧鑽#37用。
  歸邪之變。
  如星非星,如雲非雲。歸蛇出,爻有歸國者。其占亦有吉凶。已上並《天文志》所載。
  星變關時否泰。
  星一也,其形其色,其常其變,其時其分,各有取舍。其占不同,惟嚴子陵足以當客星之占,陳仲弓足以應德星之聚。宿騎箕尾而傅說生,星隕中營而葛亮死,吉人君子未嘗不與天象相關也。客星又有變者,形大如瓜,色有青白者,不為大水,則為大饑。氣白起天苑西南者,則牛馬死傷,又何其不祥也。春秋時,彗三見。夜常星不見,夜中星隕如雨。殺君三十六,亡國二十五,諸侯奔走,不保社稷者,不可勝數。《傳》曰:夜有星無雲而天雨者,謂之天泣。其故何也?蓋不忍君子小人之倒植,而痛蒼生之罹其禍也。天象豈虛應哉!.是以古之隱德之士,所以夜觀天象,晝察人事,而為之隱憂也。
  《易》曰:天道虧盈而益謙,地道變盈而流謙,鬼神害盈而福謙,人道惡盈而好謙。
  歐陽子曰:此聖人極論天人之際也。《春秋》雖書日食星變,孔子未嘗道其所以然。曰:天地鬼神不可知,為其可知者人而已。日中鈴反,盛衰叉復。天,吾不知;吾見其虧盈於物者矣。草木之成者,變而衰落之;物之下者,進而流行之。地,吾不知;吾見其變流於物者矣。人之責滿者多禍,其守約者多福。鬼神,吾不知。吾見人之禍福者矣。天地鬼神不可知其心,則因其著於物以測之。故據其進之可見者以為言,日虧盈,日變流,日禍福。若人則可知者,故直言其情,日好惡。其知與不知,異辭也。參而會之,與人無以異也。以其不可知,故當尊而遠之。以其與人無以異,則修吾人事而已。未有人心說而天意怒,未有人理逆而天道順者。嗚呼,聖人沒,異端起。秦漢以來,學者惑於災異久矣。天文五行之說,不勝其几也。予之所迷,不得不異乎《春秋》也。歐公以人之可知者一,對天地鬼神之不可知者三。一者盡,則三者在。其中君子何如哉?修身俟命而已。
  天原發微卷之八竟
  #1『聽』,原作『德』,據《四庫全書》本改。
  #2『肉』,原作『閃』,據《四庫全書》本改。
  #3『青州』,原作『州青』,據《四庫全書》本改。
  #4『趙分』,《四庫全書》本作『今趙分』。
  #5『度十五』,原作『二十五』,據《四庫全書》本改。
  #6『晉魏分』,《四庫全書》本作『今晉魏分』。
  #7『秦分』,《四庫全書》本作『今秦分』。
  #8『周分』,《四庫全書》本作『今周分』。
  #9『楚分』,《四庫全書》本作『今楚分』。
  #10『韓分』,《四庫全書》本作『今韓分』。
  #11『宋分』,《四庫全書》本作『今宋分』。
  #12『見』,原作『死』,據《四庫全書》本改。
  #13『又』,原作『天』,據《四庫全書》本改。
  #14『起』,《四庫全書》本作『啟』。
  #15#16#17『翌』,《四庫全書》本均作『翼』。
  #18『矩』,《四庫全書》本作『拒』。
  #19原脫『章祝,巫官也』五字,據《四庫全書》本補。
  #20原脫『東』字,據《四庫全書》本補。
  #21『許』,《四庫全書》本作『游』。
  #22『弧』,《四庫全書》本作『孤星』。
  #23『之』,原作『七』,據《四庫全書》本改。
  #24『天田』,《四庫全書》本作『天田星』。
  #25『水府』,《四庫全書》本作『水府星』。
  #26『羅堰』,《四庫全書》本作『羅堰星』。
  #27『四瀆』,《四庫全書》本作『四瀆星』。
  #28『斗』,《四庫全書》本作『斗星』。
  #29『官』,《四庫全書》本作『宮』。
  #30『吉』,原作『古』,據《四庫全書》本改。
  #31『格滓』,《四庫全書》本作『格澤』;『咎』,原作『客』,據《四庫全書》本改。
  #32『惜』,原作『借h據《四庫全書》本改。
  #33『秦』,原作『奉』,據《四庫全書》本改。
  #34『五』,原作『王』,據《四庫全書》本改。
  #35『拘』,原作『枸』,據《四庫全書》本改。
  #36『天』,原作『尺』,據《四庫全書》本改。
  #37『鑽』,《四庫全書》本作『鍍』。
  天原發微卷之九
  魯齋鮑雲龍景翔編著虛谷方回萬里校正
  少陰
  《春秋傳》晉侯問伯瑕曰:何謂辰?對曰:日月之會是謂辰。辰,時也。愚謂:自十一月至十月,子至亥也。言日月聚會有時,故以辰言之。在天為二十八宿,舉目可見,故以星言之。但其流行於四時八節,有氣無形。散布於太空,似有形而無可執著者,皆辰為之也。
  邵子曰:辰是那天上星,分為十二段底即十二辰,天壤也。
  日月星辰#1自是四件,此說辰者,謂一辰各有幾度。謂如日月宿於角幾度月即所宿處是辰。故曰:日月所會謂之辰。為相氏曰:若指星體而言,謂之星。日月會於其星,則名宿名辰名次名房名合。若不據會宿,則指星體而言星也。《尚書精義》曰:天極謂之北辰,五緯有辰星,又有十二次,日辰。
  又曰:辰數十二,日月交會謂之辰。辰,天之體也,無物之氣也。
  張氏曰:辰,十二從地數也。無物之氣不可見,因日月之會而見。以不可見故為陰,天之陰者,天之體。天之所以立也,從地數者天之地也。
  又曰:陰中之陰,辰也,天壤也。氣一而已,主之者乾也。
  辰者無物之氣,天之體。故日天壤,辰之於天是也。辰者,天之體。土者,地之體。辰者,無物之氣不可見。以星觀焉,知其廓然太虛能容物也。土者,有形之物可見。以山觀焉,益知其能負物也。土為大物,辰為太虛,日月星辰託焉。辰雖不可見,天晝夜常見,故不用之一,用之所宗也。
  又曰:辰至日為生,日至辰為用。蓋順為生而逆為用。
  辰至日者,言天左行為順,布氣生物。日至辰者,言日右行為逆,變氣用時。故時可逆推,物又順成。子雲曰:巡乘六甲,與斗相逢,言天日之相應也。
  又曰:星為日餘,辰為月餘。
  日為陽精,天之靈魂。月為陰精,天之氣魄。星為陽之餘精,辰為陰之餘氣。故星者天之神,辰者天之體。日月在天,如人之真心命門,陰陽之本也。五星如人五臟,諸星如人支骸精血。辰之於天,則人之體魄是也。
  又曰:天有日月星辰與天為五。地有五行,金木水火與地為五。辰陽中陰不可變,故一日十二辰,不可見也。
  辰者,天之體。辰之於天,猶土之於地。天主用,有神焉?辰不可以盡天,非若土即可以盡地。辰之外別名天,土即所以為地也。漢上曰:月生於日之所照,眾星被耀,因水轉光。三辰同形,陰陽相配,其體則辰也。
  又曰:天以一而變四.。四者有體,而一者無體。
  張氏曰:日月星辰,以成天體。四成則太極之體,退藏於四者之問而不可見。所以日月星辰與天而五,除日月星辰則無天。四者有體,所以成形。一者無體,退藏於密。言五者,必歸之天。言十者,必歸之地。五當無極,十當為有之#2極。亦曰:除#3一而無四也。天之體數四,不用者一。天辰不見者,辰為天體,而不可見也。其色蒼蒼,其形渾渾,四者之中,惟日月星柴然可見。是知五者存一以為體,故用四。四又存一以為體,故用三。如此,則五為無體之一,以況自然。辰為不用之一,以況道。《太玄》以一元統三方,曰天地人。亦此意也。一時止三月,一月止三十日,皆去其辰數。一時本四月也,止用三。一月本四十日也,止用三十。皆去其辰之一,三用一不用。天有三辰,天三地四,天兼地之餘,地有四行。分而用七。所以天辰不見,地水#4常潛。
  朱子曰:空無星處謂之辰。
  愚按:《易》係言天數五,邵子言天象者四。四自何來,本於一陰一陽而已。一陽分為二,則有太陽少陽之象,是為日星。一陰分為二,則有太陰少陰之象,是為月辰。日月星辰,所以為天之四象,缺一不可。今邵子既謂辰為天體,朱子又謂辰是無星處而不動。如此,則一辰而分兩用。既為少陰,又為天體。可乎?曰:非也。天數本有五,一為無極,四□為四象。四象之中,又體一而用三。少陰反為體,而日月星所由麗也。其曰:辰空無星者,辰本渾淪無逵不可窺度,是為體之極。聖人因其日月所會之處,而以辰名之爾。故無體之中,無象不包。其不動,而在北為極星之樞者,則曰北辰。然則少陰為辰,固為天體。而北辰居天體之中,又為十有二辰之主也。故以辰辨方,曰十二次。以辰兼星土,曰十二野。以辰兼十二子十二歲,十有二月係焉,皆辰也。舉宇宙之閒,洪纖高下,莫不各囿於其中矣。詳見下篇。
  天樞
  維北有辰,為紐#5為樞。居中不動,旋斗杓於外,以建四時,齊七政也。《西志》曰:中官天極星,其一明者,太一之常居也。愚謂:一者氣數之始,物無然。既常居者,居中不動之義也。《束志》曰:北辰星合#6元垂曜建帝形,運機授度張百精,三階九列,斗衡太微,攝提之屬百二十官,二十八宿各布列,下應十二子。天地設位,星辰之象備矣。愚謂:曰合,曰垂,曰建,曰運,曰授,曰張,曰屬,曰布與應九字爾,最宜玩味。蓋言辰極無不包括天地星辰之象於其中,故曰備矣。舍為元氣,散為星曜,張為百精,建為斗衡,班固曰攝提。直斗杓所指,以建時節,故亦曰天樞焉。二十八宿,即布列於十二辰者。十二辰,即統於北辰者。故曰:居其所而眾星共之。《爾雅疏》謂:斗杓所建,以正四時,故謂之辰。北辰,即總十二辰在其中。斗杓,即指十二辰者。傳記多言北斗,不言北辰者,以辰居中無為,藏諸用也,故無迸可指。可指而言者,斗杓所建而已。其言北斗,則北辰可知。
  程子曰:北辰自是不動,便為氣之主,為星之最尊也。故眾星四面環繞而歸向之。
  愚嘗參酌先師之論,而得其說曰:北辰不動,為天之樞。朱子曰:綠人取此為極,不可無箇記認。所以就其旁取一小星,謂之極星。問:極星動不動?曰:也動,只是他近那辰處,雖動不覺。今以管窺極星,見其動去,只在管裹面,不動出去。向來人說北極不動。至宋時,人方推得是北極只在北辰邊頭,而極星依舊動。舊說皆以絲星即天極,在正北為天心不動。今驗天極,亦晝夜運轉。其不移處,乃在天極星內一度有半。故渾象扛轂正中,置之不動,以象天心也。愚按:北極五星,在紫微垣中。北頭一星,在天心。四方去各九十一度。九十一度天者,四九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四方輻奏將來,辰星居中,即北頭一星之內,無星處是也。眾星咸共者,北辰在天為天之心,猶心在人為身之主。手足耳目,血詠膚體,無一不關也。世無非人也,而人君南面以為之主。天體無非辰也,北辰居中,以為之主。以至周天之度,萬有之夥,莫不脈絡於是。是則不動之辰,以為韋動之本。故曰:無形者,有形之統。不用之一,即無極之極,降而在我者也。嗚呼!精矣。
  朱子曰:北極為天之樞,以其居中,故曰北極。南極在地下中處,南北相對,天雖轉,地卻在中不動。天形如鸚子旋轉,極如一物橫亙其中,兩頭抨定。一頭在北上,是為北極。一頭在南上,是為南極。太一如帝座在紫微者,故有北辰之號。是中問無星處些子不動,綠人要取此為極。如輪之轂,如磴之臍,天圓繞地,左旋不息。惟此其樞軸不動之處,則在南北之兩端焉。
  南極低入地下三十六度,故周回七十二度之中,常隱不見。《唐書》說:有人至海上,見南極下有數大星,甚明。亦在七十二度之內。北極高出地上三十六度,故周回七十二度,常見不隱。北極之星,正在常見不隱七十二度之中。常居其所不動,其旁則經星隨天左旋。日月為緯,右轉更迭,隱見若環繞而歸向之。唐一行謂:大約南北相去八萬餘里。南林邑國,北極高十七度。安南都護府,北極高二十一度。其餘州不同。大#7史南說…等至海中,南望老人星下,眾星燦然,皆古所未名。或問:南極見,老人壽。星則是南極也。解見朱子答曰:南極不見,是南邊自有一箇老人星。南極高時,解浮得起來。
  太一是帝座#8,如人主之居北極。如帝都在紫微者,在七十二度,常見不隱之中。故有北辰之號。
  《前志》言:天極其一明者,太一常居。太一天皇,大帝北辰,以起節度,亦為紫微官。天帝居中,紫之言,此中之言官。此官之中,天神圖法,陰陽開闔,皆在其中。朱子曰:此辰常居其所,天形運轉,晝夜不息,而此為之樞。如輪轂磴臍,雖欲動而不可得,非有意於不動也。朱漢上曰:辰為天樞,而不動之處猶在。極星之下,聖人言居其所日北辰。而占天者,鈴日極星之下者,詳略異也。
  或問:北辰之為天樞,何也?曰:天圓而動,包乎地外。地方而靜,處乎天中。故天之形,半覆地上。,半繞地下,而左旋不息。惟此為不動,而謂之樞焉。其他諸星,則與二十八宿,同一運行。
  朱子答曰:若太微之在翼,天市之在尾,攝提之在亢,其南距赤道也甚近,其北距天極也甚遠。則固不容於不動,不免與經星同其運行。故其或束或西,或隱或見,各有度數。仰而觀之,蓋無頃刻之或停也。今曰:與其在紫微者,皆居所而為不動者。四則是一天而四樞,一輪而四轂,一磴而四臍。分寸一#10移,則其為輻裂而瓦碎也,無日矣。若之何,而運動之無窮哉。胡五峰說:有三箇極星不動,殊不可曉。若以天運,譬如極盤,則極星只是中問蒂子,所以不動。若是三箇不動,則不可轉矣。
  西山蔡氏問曰:極星只在天中,束西南北皆取正於極。而極星皆在其上,何也?朱子無以答。後思之曰:只是背坐極星。極星便是北而南,則無定位。
  《公羊傳》曰:北辰日大辰,常居其所。迷惑不知束西者。視此,永嘉鄭氏曰:北極居天之中,而常在人#11北,以天形北傾也。或曰:斗杓可指束西,而辰則無為日觀。其所指,則知辰之所在。《書傳》曰:日月天之使也,星辰天之期也。一左一右,更有經緯。蓋自斗杓之所如#12言之,則謂之建。自日月之所會言之,則謂之辰。斗柄左移,日月右徙,故辰與建常相合焉。月行及日,會而為辰。辰本無體,兼星而見,故天正之吉。辰在星紀,自北而西,則地正之於天,玄桿以#13正之於豕韋。而西陸之降婁大梁實沈,南陸之鶉首鶉火鶉尾,束陸之壽星大火析木,其朔月可知也。《春秋外傳》所謂:日月底于天廟者,言建寅之月。辰在課訾,建亥之月。辰在天漢,日月會于龍朧。蓋因朔月之所在以知辰,因辰之所合以知斗之建焉。愚按:斗杓與北辰相脈絡,北辰為十二辰之統,斗杓則指十二辰者也。又《公羊傳》謂:大火為大辰,此則夾鍾生於房心之氣,為天帝之明堂,亦日天官。非北辰之大辰比也。如正月建寅,辰在束北。日月卻會西北之亥,氣便相應者,以寅與亥合也。日月都是如此#14。斗每月所指辰日建斗。第一星為魁,四為衡,七為杓。用昏建者,杓屬陰,夜半建日衡,居平三建者,魁屬陽。歷家以建除滿平定,執破危成收開閉,几十二日,周而復始,觀所值以定吉凶。每交一月,節鈴疊兩值日。如正月寅日,值建二卯三辰之類,與斗杓所指相應。
  《易傳》曰: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一者太極也。(漢馬季長云:《易》有太極,謂北辰也。太極生兩儀,兩儀生日月,日月生四時,四時生五行,五行生十二月,十二月生二十#15四氣。北辰居中不動。)
  或難之曰:如此則太極有此北辰之可指。周子無極而大極,恐無此。愚應之曰:太極無聲無臭,是至微之中而有至顯之理。北辰至中至極,是有象之中而寓至微之理。體用一原,顯微無間。故北辰居中不動,而能生兩儀,日月四時五行十二月二十四氣也。太極靜極而動,而能生兩儀四象八卦,一物各具一太極也。天之北辰微有象,象夫子之太極。夫子之太極,故#16無象而象。天之北辰,北辰為氣之宗,而理行其中。太極為理之宗,而氣行其中。是或一道也。
  邵子曰:天渾渾於上,而不可測也,故觀斗數以占天。斗之所建,天之行也。魁建子,杓建寅,星以寅為晝也。斗有七星,是以晝夜不過七分。
  張氏曰:星以寅為晝者中。星以寅為旦,戌為昏。日以卯酉為中,則十二分而用七。星以寅戌為限,則十、分而用七矣。愚演之曰:天道左旋,以辰為體。無物之氣,不可見已。渾渾之中,惟星可指。日月五星,從地右行。斗杓所建,四時以平。大衍五十,一為太#17極。四十有九,是為七七分而用之,各有所入。一為天體,一為七政,一居中央,是為北斗。四列四方,是為七宿。蓋天地四方,以斗為樞。天運四時,自斗而指。斗正則時正,時正則斗正。故歷有差法,斗無差度,善治歷者,質諸斗而已矣。
  北斗七星在太微,北魁四星為縱璣,杓三星為玉衡。斗人君之象,號令之主也。輔星輔于開陽,佐斗成功,丞相象也。
  一至四為魁,五至七為杓。一日天樞,二日縱,三日璣,四日權,五日玉衡,六日開陽,七日搖光。樞為天,天子象,陽德也。城為地,女主象,陰刑也。璣為人,日令星,主火。權為時,日伐星,主水。玉衡為音,日殺星,主土。開陽為律,日危星,主木,主天倉五穀。搖光為星,亦日應星,主金。輔一星,輔于開陽,所以佐斗成功,主危正矯不平。或問曰:斗有七星,并輔星為八。星家又謂斗有九星,主九州,何耶?或又謂:《天官書》言孟課攝提。攝提者,星名。隨斗杓所指,以建十二月。以此星而足為九,可乎?日此無明證,不可從也。張平子妙於知天,言北斗與四官星,共為五七,則七星為斗,確乎不可增也。瞽史之學《易》,流於誕。五。儒寧缺疑可也。歐陽子曰:天人之際,遠矣。使一藝之士,布算積分,舍經從史,以求合焉,不亦艱哉。
  《天官書》曰:所謂漩璣玉衡,以齊七政,杓擔龍角,衡殷南斗,魁枕參首。《前志》曰:用昏建者杓,杓自華以西南。夜半建者衛,衡殷中州河濟之問。旦建者魁,魁海岱以東地#18也。擔,連也。龍角,天田也。東七宿共為龍形。殷,中也。玉衡居中,南北之斗相殷也。杓斗之尾星第七也,尾為陰,昏陰位,故主西南。衡星居中,昏杓建於寅。夜半.衡,亦建於寅也。魁斗之首星屬陽,故主束北,所以斗杓連束方龍角之星。
  《要義》曰:斗所建,地上辰。辰所會,天上次。斗與辰合。
  按:斗柄所建十二辰,而左旋日體十二月,與月合宿而右轉。但斗之所建,建在地上十二辰,故言子丑之等。辰者,日月之會,會在天上十二次,故言課訾降婁之等。以十二律,是候氣之管。聲之陰陽各有合,如黃鍾十一月建子,合大呂十二月建丑之類。是斗與辰合宿,而成日月之會。
  斗星亦隨天運轉。
  孔氏曰:斗星一日一夜,亦隨天轉過一周,而行天一度。聖王觀斗所建,命其四時,以分十二月之會。
  《詩》曰:維北有斗,西柄之揭。朱子曰:北斗,常見不隱者也。南斗,柄固指西。若北斗而西柄,則亦秋時也。
  董氏曰:斗四星,其方為斗,三星為柄,垂而下揭。斗隨天旋轉,四時各有吵界。故《春秋傳》曰:斗有環域是也。李子堅曰:北斗為天喉舌,.斟酌元氣,運平四時。《太玄》亦曰:陰質北斗,夜則測陰。言陰夜質,正於北斗,以歷日月,定時成歲也。又北極與南極相對,是為樞星。南隱北見,人多舉其見者言之,以其居天之中故也。北斗之星七,其數奇。對南斗、之星六,其數偶。是天亦如此巧也。
  《傳》曰:辰在斗柄,日月會南斗是也。其星亦分南北。南二星日大梁,中二星日天相,北二星日天府庭也。斗星盛明,王#19道和平。劉向曰:北斗貴星,君象也。
  天原發微卷之九竟
  #1『辰』,原作『馮』,據《四庫全書》本改。
  #2原脫『之』字,據《四庫全書》本補。
  #3原脫『除』字,據《四庫全書》本補。
  #4『水』,《四庫全書》本作『火』。
  #5『紐』,原作『紹』,據《四庫全書》本改。
  #6『合』,《四庫全書》本作『含』。
  #7『大』,《四庫全書》本作『太』'。
  #8『座』,《四庫全書》本作『坐』。
  #9『上』,原作『二』,據《四庫全書》本改。
  #10『一』,原作『不』,據《四庫全書》本改。
  #11『人』,原作『入』,據《四庫全書》本改。
  #12『如』,《四庫全書》本作『加』。
  #13『楞以』,《四庫全書》本作『龜人』。
  #14『此』,原作『北』,據《四庫全書》本改。
  #15『十』,原作『古』,據《四庫全書》本改。
  #16『故』,《四庫全書》本作『本』。
  #17『太』,原作『大』,據《四庫全書》本改。
  #18『地』,《四庫全書》本作『北』。
  #19『王』,原作『五』,據《四庫全書》本改。
  目錄
  卷一
  太極
  卷二
  動靜 靜動 辨方
  卷三
  玄渾
  卷四
  分二
  卷五
  衍五
  卷六
  觀象
  卷七
  太陰
  卷八
  少陽
  卷九
  少陰 天樞
  卷十
  歲會 司氣
  卷十一
  卦氣 玄旨
  卷十二
  盈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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