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仁宗嘉祐六年七月盡是年八月
秋七月壬午朔,光祿寺丞、知長洲縣夏噩,坐私貸民錢,特勒停。噩中制科,本路提點刑獄王道古惡其輕傲【一】,捃其事而廢之【二】。
癸未,賜沂州草澤高太古粟帛。以轉運使言其行義推于鄉里也。
乙酉,泗州言淮水溢。
丙戌,詔:「淮南、兩浙、江南東西路水災,其令轉運使就差本路官體量,蠲其賦租,仍預為賑救之術,無使秋冬乏食,以致逃移。」
置廣州東莞縣界東西路巡檢一員、水軍二百人。
丁亥,權御史中丞王疇言:古之事君者必以禮,故要君者謂之無上,以其近於嫚也,嫚則事君之禮廢矣。古之事君者必以誠,故言偽而辨者,孔子得以誅之,以其近於詐也,詐則事君之誠闕矣。是知上下之分、君臣之義,由禮與誠,則罔不治,由嫚與詐,則罔不亂。茲二者,風俗之源,逆順之萌,慮天下者不可忽其漸而不察也,察之亦不可以不誠。
比年中外臣僚,或因較量差遣,或因辨論身計,或因進以干譽,或因罪而覬免,肆為罔談,輒形奏章。其間求放歸田里者有之,乞別自營生者有之,歲未至而願致仕者有之,苟於祿而請歸農者有之。是皆心語兩違,情實交戾,外示輕官爵之愛以欺於眾,內實計分銖之利而爭於上,違義忘耻,至於要君用詐而安為小人之行。陛下聖度包荒,悉置不問,彼小人者,亦豈識恩德之隆哉!且夫君臣之間猶父子也,既委質立朝,陳力處位,於去就之際,豈得容易而言?今苟以私覬,遂僥倖而妄章詭辭,發之不疑,是臣下不肅,朝廷不尊,而公為嫚詐之事,以要於陛下,不有沮止,恐非所以範俗流化也。請自今有要君作偽如嚮所陳者,並許彈奏施行。如此,則罔上邀利者知所畏,而士之行己有耻、事君以誠者少加勸矣。
又國家開廣言路,任用臺諫官,以求天下公議。其所彈治者必廢,所稱援者必進,既為上所信屬,故其職特為要劇。比年士大夫乃有險詖之人,挾己憎愛,依倚形似,造浮說【三】,奔走臺諫之門,鼓扇風波之論,幸言者得以上達。推原其情,本非公正助治之道,止於陰借權力,取快私意。當言之人,率務舉職,既所傳耳目稍異,則豈敢遂無論列?若由風聞而事得其實,朝廷從而施用之,有補聖治,茲固善矣。不幸萬有一愛憎不中之論,熒惑紊撓人主之聰明,豈不為聽斷之累哉!臣愚謂前世風俗不平,毀譽亂公,而下詔誡勵者,有矣。欲深鑒時弊,特屈聖訓,曉勵士大夫,庶幾媮薄革心,有以激清朝路也。
又御史府內司朝廷憲度,外察郡縣吏治。若朝廷政事之施行者,賞罰有所未當,號令有所未允,忠邪有所未辨,紀綱有所未正,則御史得以言之。若郡縣政事之施行者,官吏有所未公,法制有所未明,冤枉有所未申,貪暴有所未除,則御史得以言之。然則主於督察內外施行之事,隨所是非當否而言,上以補救朝政,下以警飭四方之吏,共適於至公之道而已;非謂朝廷之事,有所未及施行,而御史得以先之也。其所以不可得先者,將以明上下之分也;上下之分苟明,則人主之柄操執有歸,而綱紀不亂;綱紀不亂,則天下無難於為治也。
比年中外士大夫,偶見陛下任用臺諫官,其所開陳,多蒙信納。殊不知言事之人所論列者,亦自有體,朝廷所以聽納而施用者,亦自固有次第,便謂凡百事狀,不計行與未行,臺諫皆得以專之,乃有白事於朝,而更以狀干臺司者。如往歲陳希亮判開拆司,與三司辨理勾銷帳,按事止當上聞【四】,朝廷聽法所在,希亮每奏一狀,必并申臺。又近日廣西轉運使李師中,以邕、桂獄事暴發宋咸、蕭固姦贓,止當覈實盡理,朝廷自有刑典。如獄辭未真,惡狀未具,則當乞再加按問。師中乃別為臺狀,用小紙解說三十餘事。推原其情,蓋欲當任者為言而助之爾。臣以謂事有曲直,法有輕重,朝廷以至公待天下,其有罪者必罰無赦,固不俟言者助之,而適足為朝廷之害,甚無謂也。請自今臣僚如以公事奏朝廷,不俟施行,而輒申御史臺者,許彈奏以聞。
上嘉納之。
戊子,錄昭憲皇太后、孝明孝惠孝章淑德皇后家子孫,進秩授官者十有九人。先是,集賢校理、同修起居注江休復言,朝廷初行祫享之禮,而昭憲太后躬育祖宗,其後裔多流落民間,宜思所以推恩者。於是并四后家子孫皆錄之。尋復賜昭憲太后家信陵坊第一區。賜第乃十一月癸酉,今并書。明年六月,又錄懿德皇后曾孫二人。
詔中書、樞密院,累年未修時政記,自今須隨月撰進。
己丑,提點河北刑獄張問言:「奉詔相度河北八州軍塘濼,今若就塘出土作堤,以畜西山之水,則涉夏大河雖溢,而民田無衝浸之害。請下逐處,歲以時修築。」從之。四年八月己丑可考。
壬辰,同修起居注、同知諫院司馬光同詳定均稅。光既立條約,下諸路監司施行,又言:「國家凡欲立事,當先使賞罰明白,然後事無不成。職方員外郎秦植,前通判德州,均五縣稅,皆得平允,並無詞訴。若遇庸愚之人【五】,煩擾敗事,同歸常調,一無殿最,則能吏解體,必無成功。伏望朝廷察其勤瘁,優加酬獎,并其餘均稅官吏,隨其功過,量行懲勸,則來者睹之,無不盡力矣。」
太常禮院及整肅禁衛所並言,請自今駕出,以閤門祗候并內臣各二員挾駕頭,左右次扇筤,仍以親從兵二十人從其後。先是,幸睦親宅,內侍抱駕頭墮馬,駕頭壞。御史中丞韓絳乞增乘輿出入儀衛之禁,事下太常禮院等處參議,而定此制。江休復雜志云:韓維問李淑駕頭何物?曰:百講坐之一。劉敞訪之王洙,云:御座,傳四世矣,乃初即位所坐。
癸巳,詔曰:「臺諫為朕耳目之官,而事有不能周知,固將博問朝士大夫,以廣聽察。乃有險詖之人,因緣憎嫉,依倚形勢,興造飛語,以中傷善良,殆非忠厚之行。昔夏后時官師相規,漢之公卿耻言人過,今吾士大夫乃違古人之守,蹈薄俗之弊,甚無謂也。中書門下其為朕申儆百官,務敦行實。循而弗改,當重黜焉。」從御史中丞王疇所請也。疇正傳云:陳升之拜樞密副使,諫官、御史唐介等奏彈升之不當大用,朝廷持不行。介等為眾人游談所誤。疇疏言:「浮華險薄之徒,往來諫官、御史,掎摭人罪,浸以成俗,請出詔戒勸。」從之。案:疇以七月丁亥疏陳三事,此其一事。時升之及介等已罷去數月,此疏未必端為介等設,疑正傳有所緣飾,今不取。馮絜己御史臺記又誤以此詔在嘉祐三年,云包拯時為中丞,言事峭直,執政不喜,因下此詔,其先後尤差錯,今不取。王稱東都事略:「朕惟善治之主【六】,以天下耳目為視聽,而不自任其聰明。耳目之官,今臺諫之任也。夫以四海之廣,萬事之眾,臺諫數人【七】,不能以周知,固將詢及士大夫,而其間傾邪險害之徒,不惟。朝廷義理所在【八】,謂職在言責,勢必施行【九】,輒徇己之愛憎,倚依形似,扇造語言,以中善良,豈朕所以圖治之義哉!」
甲午,出內藏庫絹二十萬匹,下河北助糴軍儲【一○】。
丁酉,詔諸路轉運使、提點刑獄司:「比用祫享赦書,搜訪天下有節行學術之人,如聞沽飾名譽徼進者多,非所以厚風俗也,其罷之。」
戊戌,詔辰州省地民先逃入溪峒今復歸者,蠲丁稅三年。
環慶經略司言,蕃部乜臼族寇平遠寨。其詳具十一月戊午。
己亥,起居舍人、同知諫院龔鼎臣為淮南路體量安撫使,侍御史陳經為兩浙路體量安撫,以水災也。
新知江州、刑部郎中蕭固追三官勒停,廣南西路轉運使、度支郎中宋咸追一官勒停。固坐知桂州日,令部吏市女口及差指揮入兩浙,商販私物;咸坐在邕州射銀楪子凡九百九十六片,及事覺,詐收入本司公使簿也。蕭固、宋咸勒停,已見四月庚申李師中權漕時,今依實錄復載此段,但削去責授檢校水部員外郎、泰州團練使等字,更須考詳。
壬寅,同知諫院司馬光以三劄子上殿。其一論君德,曰:
臣竊惟人君大德有三:曰仁,曰明,曰武。仁者,非嫗煦姑息之謂也,興教化,修政治,養百姓,利萬物,此人君之仁也。明者,非煩苛伺察之謂也,知道誼,識安危,別賢愚,辨是非,此人君之明也。武者,非強亢暴戾之謂也,惟道所在,斷之不疑,姦不能惑,佞不能移,此人君之武也。故仁而不明,猶有良田而不能耕也;明而不武,猶視苗之穢而不能耘也;武而不仁,猶知穫而不知種也。三者兼備,則國治強,闕一則衰,闕二則危,三者無一焉,則亡,自生民以來,未之或改也。
臣不勝區區,觸死忘生,竊見陛下天性慈惠,謹微接下,子育元元,汎愛羣生,雖古聖王之仁,殆無以過。然自踐祚以來,垂四十年,夙夜孜孜以求至治,而朝廷紀綱猶有虧缺,閭里窮民猶有怨歎。意者羣臣不肖,不能宣揚聖化;將陛下之於三德萬分一,亦有所未盡歟【一一】?
臣聞春秋傳曰:「賞慶刑威曰君。」臣幸得以修起居注,日侍黼扆之側,伏見陛下推心御物,端拱淵默,羣臣各以其意有所敷奏,陛下不復詢訪利害,考察得失,一皆可之。誠使陛下左右前後股肱耳目之臣,皆忠實正人,則如此至善矣,或出於不意,有一姦邪在焉,則豈可不為之寒心哉!
夫善惡是非,相與混殽。若待之如一,無所別白,或知其善而不能賞,知其惡而不能罰,則為善者日懈,為惡者日勸。雖有堯、舜、禹、湯、文、武之君,稷、契、伊、呂、周、召之臣,以之求治,猶鑿冰而取火,適楚而北行也。伏望陛下少垂聖恩,以天授之至仁,廓日月之融光,奮乾剛之威斷,善無微而不錄,惡無細而不誅,則唐、虞、三代之隆,何遠之有!其二論御臣,曰:
臣聞致治之道無他,在三而已。一曰任官,二曰信賞,三曰必罰。康誥稱文王之德,曰:「庸庸,祗祗,威威,顯民。」言用其可用,祗其可祗,刑其可刑也。臣竊見國家所以御羣臣之道,累日月以進秩,循資塗而授任。苟日月積久,則不擇其人之賢愚而寘高位;資塗相值,則不問其人之能否而居重職。夫人之材性,各有所宜;而官之職業,各有所守。自古得賢之盛,莫如唐、虞之際。然稷降播種,益主山林,垂為共工,龍作納言,契敷五教,皋陶明刑,伯夷主禮,后夔典樂,皆各守一官,終身不易。苟使之更去迭來,易地而守,未必能盡善也。今以羣臣之才,固非八人之比,乃使之遍居八人之官,遠者三年,近者數月,輒已易去,而望職事之修,功業之成,必不可得也。
非特如是而已。設有勤恪之臣,悉心致力,以治其職,羣情未洽,績效未著【一二】,在上者疑之,同列者嫉之,在下者怨之。當是時朝廷或以眾言而罰之,則勤恪者無不解體矣。姦邪之臣,衒奇以譁眾,養交以市譽,居官未久,聲聞四達,蓄患積弊,以遺後人。當是之時,朝廷或以眾言而賞之,則姦邪者無不爭進矣。所以然者,其失在於國家求名不求實【一三】,誅文不誅意。夫以名行賞,則天下飾名以求功;以文行罰,則天下巧文以逃罪。如是,則為善者未必賞,為惡者未必誅也。
陛下誠能博選在位之士,不問其始所以進及資序所當為,使有德行者掌教化,有文學者待顧問,有政術者為守長,有勇略者為將帥,明於禮者典禮,明於法者主法,下至醫卜百工,皆度材而授任,量能而施職,有功則增秩加賞而勿徙其官,無功則降黜廢弃而更求能者,有罪則流竄刑誅而無或寬貸【一四】。如是而朝廷不尊,萬事不治,百姓不安,四夷不服,臣請伏面欺之誅。凡臣所言,皆陛下耳所饜聞,心所素知。然致治之要,無以易此。知之非艱,行之惟艱,顧陛下力行何如爾。其三論揀軍,曰:臣竊聞朝廷近降指揮,揀選諸指揮兵士,補填近上軍分。其主兵之官,惟務人多,不復精加選擇,其間明知羸弱,悉以充數。以臣耳目疏短,聞知後時,不能預陳可否,致事已施行。然其得失利害之明,不可不盡為陛下言之。往者不可救,來者猶可追。
臣竊惟當今國家之患,在於士卒不精,故四夷昌熾;財用不足,故公私窘迫。今縱不能澄汰衰老以省大費【一五】,而又平居晏然,非有警急,坐增無用之眾,以長無窮之患,臣不知為國計者,果何如也?方今天下安樂無虞,而府庫之積隨得隨散,曾無羡餘。設不幸有螽螟水旱,饑饉相仍,盜賊猝起,戎狄內侵,不知陛下將何以待之?此不可不為之先慮也。
臣竊觀自唐室募兵以來,果能得武猛材力之士,猶為有益;若不擇勇怯而養之,臣不知其可也。唐德宗以神策軍使白琇珪為京城召募使,應募者皆市井沽販之人,有名無實。及涇師犯闕,德宗命琇珪以神策軍禦之,卒無一人至者,德宗狼狽失據幸奉天。及五代之際,軍政尤紊,是以叛亂接跡,禍敗相尋。周世宗以高平之戰,士卒不精,故樊愛能、何徽所部先奔,歸而大閱諸軍,悉揀去老弱,選其精銳,以為侍衛親軍。由是甲兵之盛,當世無比,故能南割淮甸,北取關南,羣雄畏服,所向無敵。太祖皇帝受天明命,撫有大寶,當是之時,戰士不過數萬,北禦契丹,西捍河東;以其餘威,開荊楚,包湖湘,卷五嶺,吞巴蜀,掃江南,服吴越。太宗皇帝紹丕烈,奮神威,遂拔晉陽,一統四海,堂堂之業,萬世賴之。今天下兵數,臣不能盡知,竊聞比于太祖皇帝時,其多數倍。然元昊羌胡之豎子,智高蠻獠之微種,乃敢倔強河西,橫行嶺表,國家發兵討之,士卒或望塵奔北,迎鋒沮潰,毀辱天威,為四夷笑。由是觀之,養兵之術,務精不務多也。
且今之所選之兵,升其軍分,增其糧賜,是宜感戴上恩,人人喜悅。而竊聞京城之內,被選之人,往往咨嗟悲怨【一六】,父子相泣;況於外方兵士,違去鄉里,訣別親戚,其為愁苦,不言可知。使中外人情遑遑如此,豈惟久遠之害,亦不可不以切近之憂為萬一之慮也。
兵者,國之大事。廢興之端,安危之要,盡在于是。臣不知曾與不曾【一七】,令兩府大臣,相與熟議經久利害,然後行之。今在京兵士,已經揀上分配諸軍者,無如之何。其未揀及外州軍兵士,伏望朝廷特賜指揮,下應係揀軍臣僚,須是一一躬親,仔細揀選好人材、有膂力、及得等樣、別無疾患,方得揀上。如已經揀中後,朝廷別差不干礙官覆揀,得卻有不及等樣及羸弱病患之人,其元揀臣僚,伏乞重行貶竄。仍自後每遇大段招揀兵士,須令兩府臣僚同共商量,度財用豐耗及事之緩急,若須至招揀,方得聞奏施行,并約束揀軍臣僚,務精不務多,如今來指揮。
上以其一留中,其二送中書,其三送樞密院,戒揀軍官。
癸卯,左侍禁、前淯井監監押馬允正為右侍禁。初,淯井監界生夷間出市馬,已,乃剽略而去。嘉祐元年秋,領眾百餘出自陵溪,本監判官鄭戡與允正使招安將唐則要致于城中,擊殺者七十餘人。允正既以功遷官,後戡代去,坐與人爭田產勒停。至是,始上其功,改大理寺丞。允正復自論嘗親殺夷人,而戡無功。殿中侍御史裏行陳洙言戡本蜀豪族,停官未敍,於法不得改官,乃奪大理寺丞。因下本路提點刑獄司,按所論功皆不實,故又奪允正所遷官。
甲辰,贈故內殿承制宋士堯為崇儀使【一八】,內殿崇班李德用為禮賓使,東頭供奉官左明為西京左藏庫副使,右班殿直何潤、陳弼並為太子右清道率府率,以士堯等與交阯戰歿也。
貴人董氏生皇第十三女,戊申,進位婕妤,辭之。
是月,河北、京西、淮南、兩浙東西並言雨水為災。
八月乙卯,龍圖閣直學士兼侍講、知諫院楊畋詳定寬恤民事。五年五月丁酉置司,六月乙亥遣使。
己未,馬軍副都指揮使、武勝留後王凱卒。車駕臨奠,贈彰武節度使,諡莊恪。凱治軍有紀律,善撫循士卒,平居與均飲食,至臨陣援枹鼓,毅然不少假。故士卒畏信,戰無不力,前後與敵遇,未嘗挫衄。兔毛川【一九】之戰,內侍宋永誠哭于軍中,凱劾罪之。尤篤於故舊子弟,食門下者常十數人。
庚申,詔三館、祕閣校宋、齊、梁、陳、後魏、後周、北齊七史書,有不完者訪求之。
壬戌,江淮制置發運司言淮水壞泗州城,知州王璪、通判張師中能協力保完之,乞降詔獎諭。從之。
殿中丞王廣淵、李立之編排中書諸房文字。廣淵,明曾孫;立之,迪從子也。會要系此于十二日。
癸亥,賜滑州修魚池、迎陽埽、小吴口役卒緡錢。
乙丑,左侍禁、雄霸等路走馬承受林伸言:「國朝上世陵寢在保州保塞縣東,猶有天子巷、御城莊存焉。其地與邊吴淀相接無數十里,頗為塘水所壞,乞下本處常完築之。」從之。韓琦家傳云:琦論塘水之害,亦以保塞陵寢為言,詔遣鹽鐵判官楊佐【二○】、管勾屯田張茂則,與保州趙滋同擘劃。而實錄不書,今附見,當考。
司馬光言:臣竊以赦者害多而利少,非國家之善政也【二一】。虞書曰:「眚災肆赦,怙終賊刑」,謂過誤有害,則赦之;恃惡自終,則殺之。非不擇罪之有無,并赦之也。漢大司馬吴漢病篤,光武親臨,問所欲言,對曰:「惟願陛下無赦而已。」王符亦曰:「今日賊良民之甚者,莫大於數赦贖,赦贖數,則惡人昌而善人傷矣。」蜀人稱諸葛亮之賢,亦曰「軍旅屢興,而赦不妄下」。然則古之明君賢臣,未嘗以赦為美也。
國家承順天心,子愛百姓,發號出令,必先至仁,然數赦之弊,猶未能去。又古之赦者,其出無常,嚴謹周密,不可前知,姦民猶抵冒以待之。況今國家三年一郊,未嘗無赦,每歲盛夏,皆有疏決。猾吏貪縱,大為姦利,悍民橫暴,侵侮善良,百千之中,敗無一二。幸而發露,率皆亡匿,不過周歲,必遇赦降,則晏然自出,復為平人,往往指望,謂之熱敕。使愿愨之民,憤悒惴恐;凶狡之羣,志滿氣揚。豈為民父母勸善沮惡之意哉!
且疏決之名,本以盛暑之際,恐囹圄之中有滯積冤結,有司不為申理,使無所告愬,故天子臨軒,親加慮問,平其枉直。無辜則赦,有罪則誅,使久繫之人,一朝而決,故能消釋沴氣,迎致太和。非謂不問是非,一切縱之也。祖宗之時,每歲不過一次疏決,死罪下皆遞降一等。近年以來,或至再三,自徒以下,一切赦之。今歲五月以前,疏決之令已再行矣。此所以使百職隳慢、姦邪恣睢者也。今縱未能盡革前弊,伏望陛下特降指揮下中書,今後每歲疏決不過一次【二二】,或早或晚,使外人不可豫期。其徒罪仍依舊降從杖。或遇親祀南郊之歲,更不疏決。永為定制,庶幾為惡之人,不敢指以自寬,有所戒懼。據光集,以八月十五日上言。乙丑,十五日也,今附見。
丙寅,左騏驥使、榮州防禦使、入內副都知鄧保信落都知,為許州鈐轄。初,保信奏令退軍董吉於芳林園點化黃金,趙概、趙抃【二三】、王陶等時在言職,皆陳其不可,弗聽。久之,吉術無驗,又竊金以逃。既捕獲抵罪,而保信猶出入禁中。御史陳洙、諫官龔鼎臣共劾保信欺罔,乞正典刑,故黜之。它書或誤以保信為保吉,今不取。
供備庫使、忠州刺史、帶御器械蘇安靜為內侍押班。諫官司馬光、龔鼎臣言安靜年未五十,不當廢舊格,乞追寢成命,不報。
丁卯,司馬光言:臣幸得備位諫官,竊以國家之事,言其大者遠者,則汪洋濩落,而無目前朝夕之益,陷於迂闊。言其小者近者,則叢脞猥瑣,徒足以煩浼聖聽,失於苛細。夙夜惶惑,口與心謀,涉歷累旬,乃敢自決,與其受苛細之責,不若取迂闊之譏。伏以祖宗開業之艱難,國家政治之光美,難得而易失,不可以不謹,故作保業。隆平之基,因而安之者易為功;頹壞之勢,從而救之者難為力,故作惜時。道前定則不窮,事前定則不困,人無遠慮,必有近憂,故作遠謀。燎原之火,生於熒熒,懷山之水,漏於涓涓,故作重微。象龍不足以致雨,畫餅不足以療飢,華而不實無益於治,故作務實。合而言之,謂之「五規」。此皆守邦之要道,當世之切務。戇陋狂瞽,觸冒忌諱,惟知納忠,不敢愛死。伏望陛下以萬幾之餘,猶豫之閑,垂精留神,特賜省覽。萬一有取,裁而行之,則臣生於天地之間,不與草木同朽矣!其保業云:天下重器也,得之至艱,守之至艱。王者始受天命之時,天下之人皆我比肩也。相與角智力而爭之,智竭不能抗,力屈不能支,然後肯稽顙而為臣。當是之時,有智相偶者則為二,力相參者則為三,愈多則愈分。自非智力首出於世,則天下莫得而一也。斯不亦得之至艱乎?
及夫繼體之君,羣雄已服,眾心已定,上下之分明,強弱之勢殊,則中人之性,皆以為子孫萬世,如泰山之不搖也。於是有驕惰之心生。驕者,玩兵黷武,窮泰極侈,神怒不恤,民怨不知,一旦渙然,四方糜潰,秦、隋之季是也。惰者,沈酣晏安,慮不及遠,善惡雜糅,是非顛倒,日復一日,至於不振,漢、唐之季是也。二者或失之強,或失之弱,其致敗一也。斯不亦守之至艱乎?
臣竊觀自周室東遷以來,王政不行,諸侯並僭,分崩離析,不可勝紀,凡五百有五十年而合於秦。秦虐用其民,十有一年而天下亂,又八年而合於漢。漢為天子二百有六年而失其柄,王莽盜之,十有七年而復為漢。更始不能自保,光武誅除僭偽,凡十有四年,然後能一之。又一百五十有三年,董卓擅朝,州郡瓦解,更相吞噬。至于魏氏,海內三分,凡九十有一年而合於晉。晉得天下纔二十年,惠帝昏愚,宗室構難,羣胡乘釁,濁亂中原,散為六七,聚為二三,凡二百八十有八年而合於隋。隋得天下纔二十有八年,煬帝無道,九州幅裂,八年而天下合於唐。唐得天下一百有三十年,明皇恃其承平,荒於酒色,養其疽囊,以為子孫不治之疾,於是漁陽竊發,而四海橫流矣。肅、代以降,方鎮跋扈,號令不從,朝貢不至,名為君臣,實為绚敵。陵夷衰微至于五代,三綱頹絕,五常殄滅;懷璽未煖,處宮未安,朝成夕敗,有如逆旅;禍亂相尋,戰爭不息,血流成川澤,聚骸成邱陵,生民之類,其不盡者無幾矣。於是太祖皇帝受命於上帝,起而拯之,躬擐甲胄,櫛風沐雨,東征西伐,掃除海內。當是之時,食不暇飽,寢不遑安,以為子孫建太平之基,大勳未集,太宗皇帝嗣而成之。凡二百二十有五年,然後大禹之跡,復混而為一,黎民遺種,始有所息肩矣。
由是觀之,上下一千七百餘年,天下一統者,五百餘年而已,其間時時小有禍亂,不可悉數。國家自平河東以來,八十餘年內外無事。然則三代以來,治平之世未有若今之盛者也。今民有十金之產,猶以為先人所營,苦身勞志,謹而守之,不敢失墜。況於承祖宗光美之業,奄有四海,傳祚萬世,可不重哉!可不慎哉!夏書曰:「予臨兆民,凜乎若朽索之馭六馬。」周書曰:「心之憂危,若蹈虎尾,涉于春冰。」臣願陛下夙興夜寐,兢兢業業,思祖宗之勤勞,致王業之不易,援古以鑒今,知太平之世難得而易失,則天下生民至於鳥獸草木,無不幸甚矣!其惜時云:
夏至,陽之極也,而一陰生;冬至,陰之極也,而一陽生。故盛衰之相承,治亂之相生,天地之常經,自然之至數也。其在周易,泰極則否,否極則泰,豐亨宜日中。孔子傳之曰:「日中則昃,月盈則食,天地盈虛,與時消息,而況於人乎!況於鬼神乎!」是以聖人當國家隆盛之時,則戒懼彌甚,故能保其令聞永久無疆也。
凡守太平之業者,其術無他,如守巨室而已。今人有巨室于此,將以傳之子孫,為無窮之規,則必實其堂基,壯其柱石,強其棟梁,厚其茨蓋,高其垣墉,嚴其關鍵。既成,又擇其子孫之良者,使謹守之,日省而月視,欹者扶之,敝者補之。如是則雖亘千萬年,無頹壞也。夫民者,國之堂基也;禮法者,柱石也;公卿者,棟梁也;百吏者,茨蓋也;將帥者,垣墉也;甲兵者,關鍵也。是六者不可不朝念而夕思也。
夫繼體之君,謹守祖宗之成法,苟不隳之以逸欲,敗之以讒諂,則世世相承,無有窮期。及夫逸欲以隳之,讒諂以敗之,神怒於上,民怨於下,一旦渙然而去之,則雖有仁智恭儉之君,焦心勞力,猶不能救陵夷之運,遂至於顛沛而不振。嗚呼!可不鑒哉!今國家以此承平之時,立綱布紀,定萬世之基,使如南山之不朽,江、河之不竭,可以指顧而成耳。失今不為,已乃頓足扼腕而恨之,將何益矣!詩云:「我日斯邁,而月斯征。夙興夜寐,無忝爾所生。」時乎!時乎!誠難得而易失也。其遠謀云:
易曰:「君子思患而豫防之。」書曰:「遠乃猷。」詩曰:「猷之未遠,是用大諫。」昔聖人之教民也,使之方暑則備寒,方寒則備暑,七月之詩是也。今夫市井稗販之人,猶知旱則資舟,水則資車,夏則儲裘褐,冬則儲絺綌。彼偷安苟生之徒,朝醉飽而暮飢寒者,雖與之俱為編戶,貧富不侔矣。況為天下國家者,豈可不致治於未亂,保邦於未危乎!
詩云:「迨天之未陰雨,徹彼桑土。綢繆牖戶,今女下民,或敢侮予。」孔子曰:「為此詩者,其知道乎!能治其國家,誰敢侮之?」迨天之未陰雨者,國家閑暇、無有災害之時也;徹彼桑土者,求賢於隱微也;綢繆牖戶者,修敕其政治也。夫桑土者,鴟鴞所以固其室也;賢雋者,明主所以固其國也。國既固矣,雖有侮之者,庸何傷哉!
臣竊見國家每邊境有急,羽書相銜,或一方饑饉,餓莩盈野,則廟堂之上,焦心勞思,忘寢廢食以憂之。當是之時,未嘗不以將帥之不選,士卒之不練,牧守之不賢,倉廩之不實,追責前人,以其備禦之無素也。幸而烽燧息,五穀登,則明主舉萬壽之觴於上,羣公百官歌太平縱娛樂於下,晏然自以為長無可憂之事也。嗚呼!使自今日以往,四夷不復犯邊,水旱不復為災,則可矣。若猶未也,則天幸安可數恃哉!陛下何不試以閑暇之時,思不幸邊鄙有警,饑饉薦臻,則將帥可任者為誰,牧守可用者為誰,雖在千里之外,使之常如目前。至於甲兵之利鈍,金穀之盈虛,皆不可不前知而豫謀也。若待事至而後求之,則已晚矣。夫四夷水旱,事之細者也。抑又有大於是者,陛下不亦嘗留少頃之慮乎?
詩云:「維彼聖人,瞻言百里。維此愚人,覆狂以喜。」此言遠謀之難知,近言易行也。夫謀遠則似迂,迂則人皆忽之。其為害至慘也,而無切身之急,為利至大也,而無旦夕之驗,則愚者抵掌謂之迂也宜矣!國家之制,百官莫得久於其位,求其功也速,責其過也備。是故或養交飾譽以待遷,或容身免過以待去。上自公卿,下及斗食,自非憂公忘私之人,大抵多懷苟且之計,莫肯為十年之規,況萬世之慮乎!自非陛下惕然遠覽,勤而思之,日復一日,長此不已,豈國家之利哉!此臣日夜所以痛心泣血而憂也。
昔賈誼當漢文帝之時,以為天下方病大褺,又苦〈足炙〉盭,又類辟,且病痱。陛下視方今國家安固,公私富實,百姓樂業,孰與漢文?然則天下之病,無乃更甚乎?失今不治,必為痼疾,陛下雖欲治之,將無及已。治之之術非有他奇巧也,在察其病之緩急,擇其藥之良苦,隨而攻之,勿責目前之近功,期於萬世治安而已矣。其重微云:
虞書曰:「兢兢業業,一日二日萬幾。」何謂萬幾?幾之為言微也,言當戒懼萬事之微也。夫水之微也,捧土可塞;及其盛也,漂木石,沒邱陵。火之微也,勺水可滅;及其盛也,焦都邑,燔山林。故治之於微,則用力寡而功多;治之於盛,則用力多而功寡。是故聖帝明王,皆銷惡於未萌,弭禍於未形,天下陰被其澤,而莫知所以然也。
周易坤之初六,於律為林鍾,於曆為建未之月,陽氣方盛,而陰氣已萌,物未之知也【二四】。是故聖人謹之曰:「履霜堅冰至。」言為人君者,當絕惡於未形,杜禍於未成也。繫辭曰:「知幾其神乎!」「君子知微知彰、知柔知剛,萬夫之望。」謂此道也。孔子謂魯哀公曰:「昧爽夙興,正其衣冠。平旦視朝,慮其危難。一物失理,亂亡之端。」君以此思憂,則憂可知矣【二五】。
太宗皇帝命昭宣使、河北團練使王繼恩討蜀,平之。宰相請除繼恩宣徽使,太宗不許,曰:「宣徽使位亞兩府,若使繼恩為之,是宦官執政之漸也。」宰相固請,以繼恩功大他官不足以賞之。太宗怒,切責宰相,特置宣政使以授之。真宗皇帝欲與章穆皇后及後宮游內庫,后辭曰:「婦人之性,見珍寶財貨不能無求。夫府庫者,國家所以養六軍、備非常也。今託之於婦人,非所以重社稷也。」真宗深以為然,遂止。由是觀之,先帝以睿明卓越,防微杜漸如此之深,可不念哉!
昔扁鵲見齊桓侯,曰:「君有疾在腠理,不治將深。」桓侯不悅,曰:「醫之好利也,欲以不疾者為功。」及在血脈,在腸胃,桓侯皆不信。及在骨髓,扁鵲望之遂逃去。徐福言霍氏太盛,宜以時抑制,漢宣帝不從。及霍氏誅,人為之頌其功,以為「曲突徙薪無恩澤,焦頭爛額為上客。」故未然之言,常見棄忽;及其已然,又無所及。
夫晏安怠惰,肇荒淫之基;奇巧珍玩,發奢泰之端;甘言卑辭,啟僥倖之塗;附耳屏語,開讒賊之門;不惜名器,導僭偪之源;假借威福,授陵奪之柄。凡此六者,其初甚微,朝夕狎玩,未賭其害;日滋月益,遂至深固;比知而革之,則用力百倍矣。
伏惟陛下思萬幾之至重,覽大易之明戒,誦孔子之格言,繼先帝之聖志,使扁鵲得早從事,毋使徐福有曲突之歎,則可以修之於廟堂,而德冒四海;始之於今日,而福流萬世;優游逍遙,而光烈顯大。豈不美哉!豈不美哉!其務實云:
周書曰:「若作梓材,既勤樸斲,惟其塗丹臒。」此言為國家者,先實而後文也。夫安國家,利百姓,仁之實也;保基緒,傳子孫,孝之實也;辨貴賤,立綱紀,禮之實也;和上下,親遠邇,樂之實也;決是非,明好惡,政之實也;詰姦邪,禁暴亂,刑之實也;察言行,試政事,求賢之實也;量材能,謀功狀,審官之實也;詢安危,訪治亂,納諫之實也;選勇果,習戰鬥,治兵之實也。實之不存,雖文之盛美,無益也。
臣竊見方今遠方窮黎轉死溝壑,而屢赦有罪,循門散錢,其於仁也,不亦遠乎?本根不固,有識寒心,而道宮、佛廟,修廣御容,其於孝也,不亦遠乎?統紀不明,祭器紊亂,而雕繢文物,修飾容貌,其於禮也,不亦遠乎?羣心乖戾,元元愁苦,而斷竹數黍,敲叩古器,其於樂也,不亦遠乎?是非錯繆,賢不肖混殽,而鉤校簿書,訪尋比例,其於政也,不亦遠乎?姦暴不誅,冤結不理,而拘泥微文,糾摘細過,其於刑也,不亦遠乎?行能之士,沈淪草野,而考校文辭,指抉聲病,其於求賢,不亦遠乎?材任相違,職業廢弛,而揀勘出身,比類資序,其於審官,不亦遠乎?久大之謀,棄而不省,淺近之言,應時施行,其於納諫,不亦遠乎?將帥不良,士卒不精,而廣聚虛數,徒取外觀,其於治兵,不亦遠乎?凡此十者,皆文具而實亡,本失而末在。譬猶膠板為舟,摶土為璙【二六】,敗布為帆,朽索為維,畫以丹青,衣以文繡,使偶人駕之,而履其上。以之居平陸,則煥然信可觀矣,若以涉江河,犯風濤,豈不危哉!
伏望陛下撥去浮文,悉敦本實,選任良吏,以子惠庶民;深謀遠慮,以保安宗廟;張布紀綱,使下無覦心;和厚風俗,使人無離怨;別白是非,使萬事得正;誅鋤姦惡,使威令必行;取有益,罷無用,使野無遺賢;進有功,退不職,使朝無曠官;察讜言,考得失,使謀無不盡;擇智將,練勇卒,使征無不服。如此,則國家安若泰山而四維之也,又何必以文采之飾、歌頌之聲,眩燿愚俗之耳目哉!
戊辰,桂州進士唐子正為試將作監主簿。知桂州吴及言其素通邊略,有孝行著于鄉里也。
徙審刑院于右掖門之西。院舊在長慶門之東,併其地入中書而徙之。
辛未,洪州言:「分寧縣民彭泰,因入山伐薪,為虎所囓。其女能不顧身,持刀斫虎,卒奪父命。雖古烈女,殆不能過,請加旌錄。」詔賜米二十石、絹二十匹,仍令州縣歲時存遇之。
乙亥,御崇政殿,策試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二七】著作佐郎王介、福昌縣主簿蘇軾、澠池縣主簿蘇轍。軾所對入第三等【二八】,介第四等,轍第四等次。以軾為大理評事、簽書鳳翔府判官事,介為祕書丞、知靜海縣,轍為商州軍事推官。時轍對語最切直,其略曰:「自西方解兵,陛下棄置憂懼之心二十年矣【二九】。」又曰:「陛下無謂好色於內,不害外事也。」又曰:「宮中賜予無藝,所欲則給,大臣不敢諫,司會不敢爭。國家內有養士、養兵之費,外有北狄、西戎之奉,海內窮困,陛下又自為一阱,以耗其遺餘。」諫官司馬光考其策,入三等,翰林學士范鎮難之,欲降其等。蔡襄曰:「吾三司使,司會之名,吾媿之而不敢怨。」惟胡宿以為策不對所問,而引唐穆宗、恭宗以況盛世,非所宜言,力請黜之。光言是於同科三人中,獨有愛君憂國之心,不可不收。而執政亦以為當黜,上不許,曰:「求直言而以直棄之,天下其謂我何!」乃收入第四等次。及除官,知制誥王安石疑轍右宰相,專攻人主,比之谷永,不肯為詞。韓琦笑曰:「彼策謂宰相不足用,欲得婁師德、郝處俊而用之,尚以谷永疑之乎!」改命沈遘,遘亦考官也,乃為之辭。已而諫官楊畋見上曰:「蘇轍,臣所薦也。陛下赦其狂直而收之,此盛德事,乞宣付史館。」上悅,從之。介,衢州人也。以轍為第四等,蓋光與鎮同議難之者,初光欲以為第三等也。
於是司馬光復與同列上疏言:「臣等竊見今歲以來,災異屢臻,日食地震,江、淮騰溢,風雨害稼,民多菜色,此正陛下側身克己之時【三○】。而道路流言,陛下近日宮中燕飲,微有過差,賞賚之費,動以萬計,耗散府庫,調斂細民。況酒之為物,傷性敗德,禹、湯所禁,周公所戒,殆非所以承天憂民、輔養聖躬之道也。陛下恭儉之德,彰信兆民,議者皆以為後宮奢縱,務相誇尚,左右近臣,利於賞賚,陛下重違其請,屈意從之。夫天以剛健為德,君以正固為事,柰何徇後宮左右之欲,上忽天戒,下忘民病,中不為宗廟社稷深自重惜?臣等愚惑,切為陛下不取。伏望陛下當此之際,悉罷燕飲,安神養氣,後宮妃嬪進見有時,左右小臣賞賚有節,及厚味臘毒之物無益奉養者,皆不宜數御以傷太和,乃可以解皇天譴告之威,慰元元窮困之望,保受命無疆之休矣。」上嘉納之。光行狀云:「既取蘇轍,光遂與諫官王陶同上疏,願為宗廟社稷自重。上嘉納之。」按陶此時不在朝廷,諫官則楊畋、龔鼎臣及光,凡三人爾,恐行狀誤,今但云同列,更須考詳。
丙子,詔龍圖閣直學士楊畋,於三司取天下凡課利場務五年併增虧者,限一月別立新額。時場歲課多虧,惟逐時科校主典,而三司終不為減舊額,故上欲特行之。
丁丑,詔曰:「先王考績之次序雖見於經,而其詳不見於後世。朕若稽古以修眾功,而諸路刺舉之官,未有以考其賢否。比令有司詳議厥制,條奏來上,詢謀悉同。古人有言曰:『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今朕有念功樂善之志,而又繼之以黜陟幽明之法,以待天下之大吏矣。然非夫任事之臣躬率以正而考覈其實,與士大夫之宣力於外者皆安於禮義,而不以便文徼倖為姦,則朕之意豈能獨信於天下,而法亦何恃以行哉!咨爾在位,其各悉力一心,務祗新書,以稱朕至誠惻怛之意。令考校轉運使副、提點刑獄【三一】,課績院以所定條目施行。」條目即陳旭所論,在嘉祐二年七月。
戊寅,詔曰:「朕觀古者欲治之世,牧民之吏多稱其官,而百姓得安業。今吏多失職,不稱所以為民之意,殆以不得久於其官故也。蓋智能才力之士,雖有興利除害、禁姦勸善之意,非假以歲月,則其吏民亦且媮而不為之用,欲終厥功,其路無由。自今知州軍監、知縣、縣令有清白不擾而實惠及民者,令本路監司保薦再任,政跡尤異,當加獎擢【三二】。」
己卯,詔審刑院、大理寺:「天下歲所上獄,淹繫者多。自今月終具所斷案月日,朱書大中小事之限,於次月五日前類聚以聞。」
又詔:「自今詳議詳斷官闕,委審刑院、大理寺與學士舍人院、御史臺輪舉之。」
注 釋
【一】本路提點刑獄王道古惡其輕傲「傲」原作「放」,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宋會要職官六五之二二、永樂大典卷一二四二八改。「王道古」,宋會要作「陳道古」。
【二】捃其事而廢之上引宋會要作「捃其事而按發之」,疑「廢」當作「發」。
【三】依倚形似造浮說閣本及永樂大典卷一二四二八同。宋本、宋撮要本作「依倚形勢,以造浮說」。
【四】按事止當上聞「止」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補。
【五】若遇庸愚之人「遇」,同上二本、閣本及永樂大典卷一二四二八皆作「與」。
【六】朕惟善治之主「惟」原作「為」,據東都事略卷六仁宗紀及上引永樂大典改。
【七】臺諫數人「臺諫」,閣本及同上二書作「臺官」。
【八】不惟朝廷義理所在「惟」原作「為」,據同上二書改。
【九】勢必施行「勢」原作「執」,據宋大詔令集卷一九四嘉祐六年誡約臺諫詔改。
【一○】下河北助糴軍儲「北」字原脫,據宋撮要本、閣本及永樂大典卷一二四二八、宋史全文卷九下補。
【一一】萬分一亦有所未盡歟「萬分一」三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二書、編年綱目卷一六補。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卷一八三德及國朝諸臣奏議卷一司馬光上仁宗論人君之大德有三作「萬分之一」。
【一二】績效未著「績」原作「續」,據閣本及上引永樂大典改。
【一三】其失在於國家求名不求實二「求」字,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宋史全文卷九下、永樂大典卷一二四二八、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卷一八三德皆作「采」。
【一四】無或寬貸「或」,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宋史全文、永樂大典、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卷一八御臣作「加」。
【一五】今縱不能澄汰衰老以省大費「能」字原脫,據同上二本及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卷一八揀兵補。
【一六】往往咨嗟悲怨「咨」原作「恣」,據同上二本、閣本改。
【一七】曾與不曾二「曾」字原皆作「增」,據宋本、宋撮要本及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卷一八揀兵、永樂大典卷一二四二九改。
【一八】崇儀使原作「崇議使」,據上引永樂大典改。
【一九】兔毛川「毛」原作「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永樂大典、宋史卷二五五王凱傳改。
【二○】詔遣鹽鐵判官楊佐「詔」原作「認」,「鹽」原作「監」,據閣本及上引永樂大典、宋史卷三三三楊佐傳改。
【二一】非國家之善政也「非」原作「然」,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全文卷九下、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卷一八論赦及疏決狀改。
【二二】今後每歲疏決不過一次「今」原作「令」,據同上二書改。
【二三】趙抃「抃」原作「忭」,據閣本及永樂大典卷一二四二九、宋史卷三一六趙抃傳改。
【二四】物未之知也「未之」二字原倒,「知」原作「至」,據閣本、活字本及編年綱目卷一六、永樂大典卷一二四二九、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卷一九重微改正。
【二五】則憂可知矣「則憂」原脫,據閣本及上引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上引永樂大典補。
【二六】摶土為璙「摶」原作「搏」,據閣本及上引永樂大典、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卷一九務實改。
【二七】策試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者」字原脫,據宋會要選舉一一之八補。
【二八】軾所對入第三等「入」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編年綱目卷一六、宋史全文卷九下、永樂大典卷一二四二九補。
【二九】陛下棄置憂懼之心二十年矣「之」原作「小」,據蘇轍欒城應詔集卷一二御試制策及宋史卷三三九蘇轍傳改。
【三○】此正陛下側身克己之時「正」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永樂大典卷一二四二九、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卷二○與楊畋論燕飲狀補。
【三一】令考校轉運使副提點刑獄「令」原作「今」,據閣本改。
【三二】當加獎擢「當」原作「常」,據宋撮要本、閣本、活字本及宋史全文卷九下、永樂大典卷一二四二九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