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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十二 咸平五年(壬寅,1002)

卷五十二 咸平五年(壬寅,1002)

  起真宗咸平五年五月盡是年九月

  五月丙申朔,詔文武官年七十以上求退者許致仕,因疾及歷任有贓犯者聽從便。時告老者例得遷秩,令錄即授朝官,並給半俸。主客郎中謝泌上疏請甄別之,乃降是詔。

  戊戌,封宣慈長公主為魯國長公主,出降左衛將軍、駙馬都尉柴宗慶。宗慶,禹錫之孫也,特升其行,令禹錫子之。

  西南蕃王龍漢侪遣使來貢方物。

  庚子,馮拯、陳堯叟言,與孫冕同省去三司積滯文帳及諸州無例施行文字二十一萬五千餘道,減河北勾當京朝官使臣、幕職七十五員。時以聚兵防邊,供饋甚廣,乃命本路轉運使條經費之數,大凡出多而入少,上慮河南民輸送益勞敝,故令籍州縣之少戶口及數員共釐一務者并省之。(四月五日,拯等初領此事。)

  壬寅,國子博士、知榮州褚德臻坐與判官鄭蒙共盜官銀,德臻杖死,蒙決杖配流。

  先是,本州勾押官趙文海、勾有忠知德臻等事,因諷王典曰:「官帑之物,輒以入己,一旦敗露,必累吾輩。」德臻等聞之,即與之銀一鋌以滅口。至是,事發議罪。判大理寺朱搏言文海等恐喝贓滿合處死。審刑院以為蒙盜官銀,尚從流配,文海等只因揚言,安可極法!乃下其狀尚書都省集議。既而翰林學士承旨宋白等議請如審刑院所定,從之。(朱搏,未見。)

  詔集近京諸州丁壯選隸軍籍。時西北邊臣屢請益兵,輔臣請以河北強壯充選。上曰:「河北、河東之民,取而為兵,其數已眾。前年初置強壯,嘗諭以永不充軍,一旦籍之,是失信也。」呂蒙正等曰:「闕兵非取於民,不可得,請於河南諸州籍丁壯,量數抽取。」上曰:「如此,必有騷動。然戍卒未充,衛士尚少,不得已也。」既而中書、樞密院列狀以聞,請從前議,乃可之。(丙辰,又籍振武軍。)

  癸卯,徙憲州於靜樂縣,廢靜樂軍。

  代州言進士李光輔善擊劍,令詣闕。上曰:「若奨用此,民間悉好劍矣。」賜食遣之。

  甲辰,詔:「舊制,內臣許養一子,因循浸久,頗聞踰法。其令宣徽院置籍申明之。」時明台等州巡檢、內品徐志通取百姓李勸等男四人為假子,凡十一日,懼罪還之;又縱卒刼民家小兒,致其母抱兒投海死,坐決杖配埽灑班。因降是詔。

  上與輔臣論邊事,指秦始皇、漢武帝得失,因言:「方今州兵亦不可太盛,須防之於漸。唐自明皇後,藩方逐帥,坐邀旄鉞,河朔三鎮,終不能制。此可為監戒也。」

  乙巳,屯田郎中、判三司催欠司楊覃上蠲放天下逋欠計八百萬,請付史館,從之。

  先是,定州路部署、山東道節度使、同平章事王顯表求致仕,不許。既而來朝,復遣還屯所。顯固請罷兵柄,丙午,改授河陽三城節度。上謂之曰:「卿先帝舊臣,於國有功,河陽近地,可以卧治,引年告老,非所宜也。」

  環慶路部署言:「軍士涉雪討蕃部,苦寒,有支體廢跡者,今遣還京師。」上念其久勞,不忍遽棄,令中使就賜緡錢、藥酒,以隸剩員,凡三十三人,廩給如故。自是,遂為定例。(隸剩員在七月丁酉,今並書之。)

  丁未,上謂輔臣曰:「西北邊臣,多請增築城壘,既有勞費,又須益其戍卒。況部署司各領重兵,可以應援也。皆不許。」

  戊申,詔環州洪德寨、淮安鎮戍兵每月別給緡錢。是州最近邊,去井泉樵蘇極遠,薪水之價倍他郡,二鎮寨特甚,故優卹之。

  己酉,詔西路將士臨陣巧作退避者,即按軍令,不須以聞。

  庚戌,皇城司言親從第二指揮使馬翰稱在京有羣賊,願自緝逐收捕。上謂輔臣曰:「朕尹京日,聞翰以緝賊為名,乃有三害:都市豪民懼其糾察,常厚賂之,一也;每獲賊贓,量以當死之數送官,餘悉入己,且戒軍巡吏不令窮究,二也;常畜無賴十餘輩,俾之偵察,其擾人不下於翰,三也。顧其事未彰敗,不欲去之。自今捕賊,止委開封府,勿使翰復預其事。」

  初,禮部尚書溫仲舒知開封府,以繁劇求罷,又面陳不堪外任,願優游臺閣。乃命刑部侍郎寇準代之。

  癸丑,詔仲舒兼御史中丞。以尚書兼中丞,自仲舒始。

  先是,開封府有進士詣貢院觀榜,其妻留舍,或報其父母自遠至某所者,妻急僦驢往省,路逢醉人毆擊,徑詣府訟。僦驢者懼證左滿責,潛遁去。府以醉人亦有指爪痕,俱杖而遣之。歸舍號哭,其夫尋自外落第歸,亦泣。兩不相知。妻徐告以被杖,復詣有司訴冤,不聽。夫妻俱赴水死。既而上聞其事,大怒,由知府已下悉遭譴罸。時仲舒實在開封也。(寇準以此月丁未權知開封府,今聯書之。開封府官被譴責,此據江休復雜志,史無有也。仲舒力辭府尹,必由此耳。熊克九朝通略:吳育云:小刑責,不可不謹也。)

  丙辰,遣使往邠寧環慶涇原儀渭隴鄜延等州、保安軍選保毅軍,取二萬人,各置營本州,號振武,升為禁軍。上曰:「當今邊防闕兵,朝廷須為制置,蓋不得已也。俟疆埸寧靜,乃可消弭耳。」(壬寅,籍河南民兵。)

  先是,契丹入寇保州,緣邊都巡檢使、深州團練使楊嗣,莫州團練使楊延朗率兵禦之,部伍不整,為敵所襲,士馬多失亡。戊午,徙定州鈐轄、西上閤門使李繼宣為緣邊都巡檢使,內殿崇班王汀副之。召嗣及延朗赴闕,引見詰責,將按其罪,謂殿前都指揮使高瓊等曰:「嗣、延朗素勤藎,勇於戰鬥,今特宥之,庶收其後效也。」(王汀,未見。)

  壬戌,詔開封府左軍巡使、京官知司錄及諸曹參軍、知畿縣見知府,並趨庭設拜。

  侍御史知雜事田錫言:「臣伏睹近日多雨,秋稼頗傷,近京諸州,積潦為害。加以差遣使命,點集鄉兵,人情不安,物聽可駭。謂一家雖有數口,三丁抽兩丁,定以強壯之名,備於緩急之用,雖不刺面,各遣歸農,其如終隸軍名,向去須在戎伍。當北狄未賓之際,值西戎為害之時,豈不知臨時抽差,以補正軍闕少!如此,壯丁父母,逐家妻男,有哀慟之哭聲,實感傷於和氣。朝廷宜制理於未亂,樞相當經始而圖終。臣訪聞國家府庫稍虛,倉廩不實。不然,則何以急急於聚歛財貨,孜孜於備禦邊防?況廟堂無人,軍旅無將,居崇官者皆莫知危言之士,食厚祿者悉坐觀成敗之人!邊上奏報繼來,戎狄侵軼漸近。其好佞言而安聖心者,則曰國家無患。無遠慮而有近憂者,不過請聖駕親征【一】。望陛下以宗社為憂,乞陛下以芻蕘可聽。臣每奉聖旨,凡有見聞,即令敷陳,敢不遵守,干冒宸衷。」(錫自注云:五月二十二日奏此,今附月末。)

  六月丁卯,賜豐州團練使王承美銀器百兩、絹百疋、茶三百斤。承美內屬,但依蕃官例給俸,時麟府部署言其貧,故有是賜。

  工部郎中陳若拙知處州。若拙前任京東轉運使被召【二】,時三司使缺,若拙自謂得之。及至,授刑部郎中、知潭州。若拙大失望,因對固辭,且言常任三司判官及轉運使,今守湖外,反類責降。又言父母老,不願遠適。上曰:「潭州大藩,朕為方面擇人,所委不在轉運使下。輔相舊臣,固亦有出典大藩者,卿其勿辭!」若拙懇請不已,乃追新授告敕而有此命。

  上謂宰臣曰:「士大夫操修,必須名實相副。若拙前使鄆州,就徙為本路轉運使,加賜金紫。謂其幹事,委以方面,改官未久,仍令遷秩【三】,而貪進擇祿如此。乃知取士擢才,必須審慎。頃有黃觀者,或稱其能,選為西川轉運使,輒訴免,尋絀知閬州,自後無敢然者。今若拙固當譴降。大凡朕之用人,豈以親疏為間,苟能盡瘁奉公,有所樹立,何患名位之不至也!」(黃觀,未見。)

  中書以朱搏議趙文海罪不當,請用兵部郎中查陶代之。陶,道從兄也。上曰:「聞陶亦深文,何可用?」宰臣言:「當今習熟法令,未有如陶者。」乃許之。己巳,命陶為秘書少監、判大理寺。其後楊億知審刑院,陶屢攻其失,又命代億焉。陶持法深刻,用刑多失中,前後坐罸金百餘斤,皆以失入,無誤出者。(億知審刑院在六年六月,九月罷,今并書之。)

  壬申,以黑山北莊郎族首領龍移為安遠大將軍,昧克為懷化將軍。

  癸酉,河東轉運使宋搏請點晉絳慈隰州、定羌軍、大通監丁壯為兵。上以擾人,不許。

  李繼遷復以二萬騎進圍麟州,金明巡檢使李繼周擊之。圍未解,麟、府、濁輪部署曹璨請濟師。上曰:「麟州據險,三面孤絕,州將戮力,足以禦賊,但憂城中乏水。」既而賊果據水寨,詔發并、代、石、隰州兵援之,又以六宅使宋思恭為并代鈐轄,管勾麟、府軍馬。(宋思恭管勾麟府兵馬,實錄在此月辛巳。今從本紀并書之。)

  先是,詔戎臣條上今歲防秋便宜。知威虜軍魏能、知靜戎軍王能、高陽關行營都監高素言,敵首若舉國自來,賊勢稍大,請會兵于保州北徐、曹河之間,列寨以禦之;若敵首不至,則止令三路兵犄角邀擊。高陽關副都部署劉用、定州鈐轄韓守英,請於沿邊州軍量益師徒,若敵首南侵,即選驍將銳旅自東路入攻賊界。皆圖其地形以獻。

  於是御苑東門對輔臣,內出二編,令詳閱之,曰:「卿等前議布陣,亦指曹、徐河之間。今諸將之謀,盡在此矣。」呂蒙正等請令轉運使於保州、威虜靜戎順安軍預積芻粟,詔從之。守英,祥符人。用,相州人也。(高素,未見。)

  初,馬步軍都虞候王超自永興召還,上屢問以北邊事,超言:「今歲出師,請止如去歲規畫。若欲交戰,則宜寨於保州北、威虜軍南。」上曰:「不須力戰,但控扼備禦,不失機便可也。」超曰:「去歲於大陣之外,別招奇兵,謂之前陣。今歲令都部署統之。」

  上語輔臣曰:「大陣兵已倍向來之數,去歲於天雄軍、莫州、北平路及前陣別布師旅,此繫朝廷機事。今卿等欲以王超為都部署,或受命之後,固有此請,其何以答之!」呂蒙正等曰:「此固不可從也。」上曰:「既任以閫外,則所奏請安可不從,宜召至中書、樞密院,再詢其方略。」於是咸言超才堪將帥。

  乙亥,以超為定州路駐泊行營都部署,殿前都虞候王繼忠副之;入內都知韓守英為鈐轄。上謂守英曰【四】:「汝腹心之臣,遠戍邊鄙,切須盡心,令上下輯睦。若知敵中事宜,尤當詳審,不可虛發士馬,以致擾動。」

  李繼遷率眾攻麟州,四面負版薄城者五日。知州、閤門祗候衛居實屢出奇兵突戰,及募勇士縋城潛往擊賊,賊皆披靡,自相蹂踐,殺傷萬餘人。丁丑,(十三日。)繼遷拔寨遁去。

  戊寅,呂蒙正因對,言:「唐太宗征高麗,親負土,不能克其城而旋。隋煬帝伐遼,致寇盜羣起。前監不遠,唐太宗踵而行之,識者所不取也。」上深然其言。(唐太宗踵煬帝之失,淳化四年,蒙正已因對及之,今復有是言,必非史官誤載也。)

  高陽關都部署闕,藩臣無可遣者,宰相請輟宣徽使授之。時知樞密院王繼英為北院使,周瑩為南院使。上以瑩頗習軍旅事,己卯,命瑩為永清軍節度使,俾領其任,仍兼三路都排陣使。瑩隸人有錢仁度者,頗擾軍政,與虎翼小校劉斌相競,為殿直閻渥所發,詔勿問,止徙它軍。(瑩為高陽部署,實錄在七月丙午,今從本傳并書。)

  上未聞麟州捷奏,詔延州部署會李繼福所部兵於要路設伏,掩擊李繼遷。

  甲申,詔諸路部署、副部署、鈐轄、都監等有用奉使印者,令少府監各鑄本司印賜之。

  上對輔臣於便殿,出河北東路地圖,指山川要害曰:「北敵入抄,濱、棣之民,頗失農業。今冬若再來,朕必過邢、洺之北,驅逐出境,以安生聚。」呂蒙正等咸請精選將帥,責其成效,車駕毋勞自行。上曰:「若此,卿等宜各畫必然之策以聞。」

  乙酉,環慶、涇原兩路並請益兵。先是,遣兩路都部署王漢忠等領兵五千為後殿,而邊臣慮應援不及,詔發虎翼卒三千與漢忠。會以六千屯環慶路,二千屯涇原路,召漢忠赴闕,罷兩路部署及鈐轄之職。

  丙戌,左衛將軍、欒州刺史楊海進請老,授左衛大將軍,以其二子死王事,特令月給實俸五十千。(考海進二子死事何地。)

  詔審刑院詳議官、大理寺權少卿詳斷官不限在職月日,但本官滿三年者即與遷秩。

  詔御史臺勘事不得奏取旨及於中書取意。(此據會要附見,不必在丙戌也。)

  丁亥,以知雄州何承矩兼制置屯田使。先是,承矩兼屯田事。及以侍禁、閤門祗候馬濟知順安軍,亦兼屯田事,承矩言與濟品秩有異,所兼之名則同,故特加使額焉。

  壬辰,上始聞麟州捷奏,謂左右曰:「遷賊猖狂以來,未嘗如此喪敗,加以威虐,脅從其眾,若頻有奔衂,人心必離,易為圖也。」

  詔以衛居實為供備庫使,通判以下並遷秩,各賜錦袍、金帶,仍令籍立功將士以聞。

  初,城乏井泉,而被圍之際,暴雨沾洽,人皆置器鑿池以貯之,城外雖有泉水,列寨為防,而垣牆闊遠,難於固守。至是,遣使於河東部井匠至州開鑿【五】。上因欲激厲邊將,乃賜環慶部署以下詔書,諭所以賞居實等之意。既,又聞居實母郭氏寓居潞州,遣使存問,詔封汾陽郡太君。

  麟州之被圍也,衛居實遣單介間道乞師於太原。諸將以無詔,猶豫未決。并代副部署張進獨抗議發兵赴援,既至而圍解,手詔褒美。

  癸巳,定州路部署王超言:「緣邊有強梁輩,常於兩界居止,擾動疆埸。請厚給金帛,募充散官。」從之。

  是月,都城大雨,漂壞廬舍,東南隅地形尤下,上累遣覘視。軍營中皆有積水,命卒伍遷就高阜處官舍安泊,仍賑卹之。民壓死者賜其家布帛。因謂輔臣曰:「陰氣為沴,得非時政有所未叶,下情有所未達耶?卿等宜廣思闕失,以答譴誡。」

  秋七月甲午朔,日有食之。

  詔以冬至有事於南郊,詔諸州應點充強壯戶租賦,止令就本州輸納,有司勿得支移。

  石隰路部署言本路緣河至蕃部界皆山險,請以步卒代廳子軍六指揮。朝議亦以此軍本綏、夏之民,石州近賊境,恐越逸非便。乃命徙於磁、相州。

  知鎮戎軍李繼和言築軍城畢,詔繼和領平州刺史。(此據本傳。)

  乙未,遣使完葺京城軍營,應諸處工役悉罷。

  諸州因霖雨壞軍營,有出軍而家屬在營者賜緡錢。

  時都下積潦,自朱雀門東抵宣化門尤甚,有深至三四尺,浸道路,壞廬舍。城南流水皆入惠民河,河復漲溢。詔遣使馳往河上,按視有陂池古河道處疏決之。

  丙申,以鄧州觀察使錢若水為并代經略使、判并州。上新用儒將,未欲使兼都部署之名,而其任實同也。

  河東轉運使、司封員外郎宋搏,屢以秩滿請代,朝議謂搏善於其職,就加祠部郎中,賜金紫。

  兵部員外郎、直史館馬亮,自西川轉運使代還,奏事稱旨,賜金紫,命知潭州【六】。屬縣有亡命卒剽劫為鄉人患,鄉人共謀殺之,在法當死者四人。亮謂其僚屬曰:「夫能為民除害而乃坐以死,此豈法意耶?」即批其案悉貸之。

  初,殿前侍衛卒有犯至死,上令閤門祗候錢昭晟專往錄問。或言其非便,於是始令閤門祗候送往。(昭晟,未見。)

  戊戌,幸啟聖院、太平興國寺、上清宮致禱。雨霽,遂幸龍衛營視所壞垣室,勞賜有差。

  己亥,殿前副都指揮使、保靜節度使王漢忠【七】坐率兵西討,違詔無功,責為左屯衛上將軍。逾月,出知襄州,未上道,暴得疾,遂卒。上甚悼惜之,謂左右曰:「漢忠好學知書,帥臣中亦不易得,然秉性剛愎,受任不能盡心,比罷旄鉞,庶能循省,冀可復用,遽茲淪喪,深可憫也!」詔贈太尉,命中使護喪事。

  漢忠深沉有識略,軍政甚肅。每行師,詰旦必焚香祝曰:「願軍民無犯吾令,違者一毫不貸。」故所部無盜賊。又輕財好施,賓禮儒士,慕賈島、李洞為詩,居常讀書,手不釋卷,名稱甚茂,以是自矜尚,故羣帥不悅之。殿直安守忠、鄭懷德皆乘驛詣邊受事,漢忠待守忠、懷德不厚,遂相與捃摭漢忠密事以聞【八】。漢忠黜死,二人之力居多。懷德,洛陽人,與守忠皆襄邸攀附者也。(十月末田錫疏可參考。)

  施州屯兵備溪蠻,歲仰它州饋餉,峽民甚苦之。權知州事臨汝寇瑊請行和糴之法,而償以鹽,兵食遂足。轉運使丁謂因言:「溪蠻入粟實緣邊寨柵,頓息夔、萬諸州饋餉之弊。臣觀自昔和戎安邊,未有境外運糧給我戎兵者,請以其事付史館。」

  先是,蠻人數擾邊,上召問巡檢使侯延賞曰:「蠻人何欲?」延賞曰:「蠻無他求,所欲唯鹽耳。」上曰:「此亦常人所須也,何以不與之?」乃詔諭謂。謂即取詔傳告陬落,羣蠻感悅,因相與盟約,曰:「自今有入寇者,眾殺之。」且曰:「天子濟我以鹽,我願輸以兵食。」自是,邊穀有三年之積焉。其謀蓋自瑊發之。(據寇瑊傳云:施州蠻叛,轉運使以瑊權知施州。先是,戍兵仰它州餽糧,而多不給。瑊至,請行和糴之法,而償以鹽,軍遂足。而丁謂所奏,遂沒瑊謀。今參取刪修。侯延賞,未見。)

  庚子,詔水災州軍伺候檢覆,慮有勞擾,宜令轉運使體量,即與蠲放,仍遣使齎詔馳往。

  免嘉州峨眉山普賢寺田租。

  辛丑,錄沒王事軍校子六十一人遷三班奉職,未仕者補東西班殿侍,優其廩給。

  乙巳,詔近京諸州經水處或艱食為盜,每兩州置使臣一人,量給兵杖警巡。

  宰臣呂蒙正等因對言:「昨中山會兵,不深入討賊,蓋所全者大。」上曰:「民惟邦本,本固邦寧。朕熟計之,北鄙屯盛兵,止為庇民耳。」

  先是,嶺南輸香藥以郵,置卒萬人,分鋪二百,負擔抵京師。朝議病其煩擾,詔戶部判官淩策與諸路轉運使規制之。策請陸運至南安軍,即泛舟而北,止役卒八百,大省轉送之費。策,宣州涇人也。

  知開封府寇準言宣化門外有古河,可疏之以導京城積水。詔遣使臣同經度之。

  辛亥,荊湖北路轉運使、監察御史王挺為殿中侍御史,仍領使。挺撫五溪蠻不擾,秩滿求代,故奨而留之。挺,明子也。

  壬子,命度支使梁鼎與河北轉運使耿望計度饋邊芻糧。先是,三司止移文責成外計,未嘗有所規畫,故專命之。

  上睹臣僚以不和聞者,謂宰相曰:「大凡謗議,雖周、孔亦不能免,但當持公守正而已。此輩偶有違言,不能包容,致成嫌隙,朕審究枉直,未嘗輕議貶絀。今將帥、牧守,朕固知其不易,非人事物情盡與留意,則不能集國家之事而成己之善。苟人之所欲不妨於事,勉而從之,公途王事,必可行矣。然臣下鮮能適中,或殘刻害生人,或弛慢妨公理。凡事自有中道,若常守之,無不至善。如朕理天下,覺稍急則緩之,寬則人慢,復振舉之。臣下亦能如是,即無悔吝矣。」

  癸丑,夔州路轉運使丁謂言高州刺史田彥伊子承寶並諸頭目官族共百二十二人歸附。詔許入朝,賜器幣冠帶,以承寶為管內山河九溪十洞撫諭都監。(招諭承寶,據寇瑊傳,亦其功也。)

  甲寅,詔有司:每行幸,翰林學士侍讀侍講、樞密直學士並從,不須臨時取旨。

  乙卯,上曰:「今歲北面戍兵,已議用去年規畫,徙前陣居後,以遏遊騎。朕思壯陣形而扼空缺,莫若募強壯,所在團結,附大軍為寨柵。」戶部判官梅詢亦嘗言之,因出其章示輔臣,即遣使往河北召募,仍給鎧甲,其虜獲悉付之,有功者別加酬賞。

  丙辰,遣使齎詔書就終南山召种放赴闕,仍賜絹百疋、錢十萬。先是,判永興軍府張齊賢復條上放操行,請加旌賁,且言:「臣前在中書,親奉先帝德音,欲行下不次之澤,臣緣未知本末,不敢奏陳,今茲出守,始熟其為人故也。」

  時緣邊禁旅,多分守城寨,而帥臣以部隊鮮少為言。上令六宅使劉承珪馳往環、慶等州,選廂軍之材勇者得四千五百人,付諸寨城,易禁旅歸部署司,使悉充行陣,咸以為便云。

  丁巳,遣使修築環、慶、儀州城。

  戊午,翰林學士梁周翰言,今後稍關機密,乞下本院先具詔本進呈,取定可否,更不將付中書本房。詔應中書取索詔敕草本,先實封送中書看詳定寫進。

  壬戌,契丹于越部下大林寨使王昭敏等歸附,賜衣服錢帛,補昭敏鎮將,於許州給田歸之。

  洪德寨主、侍禁、閤門祗候段守倫,言戎人入寇抵城下,率兵擊走之,獲羊馬器甲甚眾。賜守倫袍帶,將士緡錢。守倫,瀛州人也。

  癸亥,詔增川、峽路京朝使臣等月給添支及羊直,令如銅錢界。其知州公用酒亦如之。(韓國華傳云:國華為峽路轉運使。舊制,川、峽官奉緡悉支鐵錢,資用多乏。國華奏增其數,至今便之。疑即此。國華使峽路在至道末。會要俸門有國華入奏年月,當考。實錄於十二月己巳又書,今止一書之。至道三年十月,又咸平三年五月可考。)

  詔進奏院:自今河西、陝西幕職州縣官進實封文字,即與收進。

  八月甲子朔,羣臣表上尊號,曰崇文廣武應道章德聖明仁孝,不許。自是凡三上,繼以面請,卒不許。

  詔河北陷敵民田宅,前令十五年許人請佃,自今更展五年。

  石、隰州副都部署耿斌言河西蕃部教練使李榮等率屬歸順。

  丙寅,環慶路部署張凝言:「本路都監、如京副使宋沆與知環州、如京副使張從古領兵離州,襲殺蕃寇,官軍有傷死者。」上曰:「凝在環州而沆等擅出襲寇,曾不謀於主帥,邊將如此,何以成功?萬一有所奔軼,西鄙實可慮也。貪功失機,罪宜不赦。」遂遣使按問,既而責沆為供奉官,從古為內殿崇班【九】。

  己巳,詔常時諸蕃進奉使至,而所由司或漏其人數,致犒設不均,自今令具名送內侍班。

  庚午,知鎮戎軍李繼和奏:「駐泊保捷軍乍至邊陲,乞量賜緡錢,其逃亡者請即按軍令。」上曰:「此軍曾經選擇,若稍加訓練,可謂精兵。近日逃竄者多,蓋繼和峻刻少恩,不能撫下。國有常法,豈可踰之?其特支錢,令有司以繼和奏著宣命軍中,俾軍士感其惠。」上以繼和勳戚之家,故為覆護焉。

  詔:「河北諸軍部署,如進軍北向,須萃定州,轉運司以飛輓之艱,慮成勞費。其令深入偵候,若契丹諸部入寇,可止令本道防扞,或敵首自至,即飛驛以聞。」

  辛未,前知杭州、工部侍郎張詠言,指使殿直龔元稍有勞績,請賜遷擢。元本兗州豪族,詠奏以自隨,頗干預郡政,上素聞之,詔令勿復隨詠。

  壬申,上謂宰相曰:「臣僚出使復命,言官吏能否,或多不實。朕洞見情偽,俟密察顯狀,當黜以為戒。又言內侍使陝西教閱者還,奏儀州軍士生梗,已科懲本都將校。此使但令教閱,豈得擅行絀罸?寄班使臣奉命出外,多作威勢,朕每署狀戒約。且邊事動息,又須要聞知,若遣三班使臣,即畏避不敢公言。早歲靈州巡檢王承序境上磔人,承受使臣都不具奏,遂決杖降職,自是無敢隱蔽。今當申警之。」

  癸酉,以知閬州、國子博士黃觀權益州路轉運使,代屯田員外郎張巽。以巽為陝西轉運使,代太常博士李易直,以易直知衛州。巽與知益州馬知節不協,迭相論奏;易直先與錢若水經度邊事,在道縱酒少檢,故有是命。仍令知節兼本路轉運使事,如有大事,與黃觀同議。

  先是,歸義節度使、譙郡王曹延祿及其弟瓜州防禦使延瑞並為族子宗壽所殺。宗壽遣牙校陰會遷入貢,上表言延祿等謀害臣,臣奔瓜州。緣軍民苦延祿之政,遂相率圍沙州,延祿、延瑞即自殺。眾迫臣統領兵馬、權留後事及遣弟宗文權知瓜州,求賜旄鉞。朝廷以其地本羈縻,務在撫懷,乃授宗壽歸義節度使,宗文知瓜州,宗壽子賢順為衙內都指揮使,妻氾氏封濟北郡夫人。

  保州監押、侍禁趙希素,國之疏屬也。上聞其不任事,令知州趙彬察之,彬奏如詔旨,戊寅,罷希素,所掌隸本州指使。(實錄并載張遂等二人,今從寶訓,止載希素。)

  近制京朝官任中外職事受代者,考課引對,多獲敍遷。而計司、三館不與茲例,有久次者。庚辰,內出倉部郎中、直秘閣潘慎修等六人姓名,並令遷秩,館職如故。

  癸未,僧睿則上封事,薦道近臣諸將,又言與故相呂端有舊,多密說敷揚之事。上曰:「此數事端果嘗奏陳,然端為宰相,安肯以時政漏於外耶?必有竊聞而陰使之者耳。凡所言朝廷事及禁衛列校等差、廩祿輕重,無不周悉。如唐朝搆朋黨,排擯有位,不為難矣。」輔臣退而相謂曰:「朋比之事,上雖細必察,斯臣下之深幸也。」(僧睿則,未詳本末,當考。呂誨補正惠公傳以為誣陷者李惟清也。然惟清咸平元年已先卒矣。今略刪取增入。)

  乙酉,詔:「醫師療疾,當按方論。若輒用邪法,傷人膚體者,以故殺傷論。」時涇州民毛密以禁術療民妻,繩縛手足,桃杖擊之,自初夕至二鼓死。陝西轉運使劉綜言其事,故條約之。

  丙戌,六宅使劉承珪言:「慶州淮安鎮,尤為衝要,屯兵甚眾,而部署在環州,每有警急,則道出慶州,信宿方至。若自木波鎮直抵淮安,纔八十里,路不甚險,環慶路部署張凝遣戍卒開修已畢。望量益木波鎮兵,以為諸路之援。」從之。

  石、隰州副都部署耿斌言河西蕃部指揮使拽浪南山等四百餘人來歸,賜袍帶、茶綵、口糧,仍令所在倍存恤之。(本紀是月乙酉,石、隰部署言河西蕃族【一○】拽浪南山等來歸,與此編所載丙戌日下小異。)

  戊子,邛部川蠻王遣王子離歸等二百九十人來貢方物。

  詔河北忠烈、宣勇軍選自鄉人無人承替者,雖老病不許停籍,自今委無家業人代之,放令自便。

  命諸州置縣尉弓手營舍。

  度支請增榷場院入中金價,上曰:「國家所急者軍儲,金非切要之物。」罷之。

  初,運卒有犯,擊四排岸獄,無親屬者率饑病不聊生。庚寅,詔自今量給薪米,使之全濟。

  先是,契丹降人無所依,於京城南置院處之。是月,幽州民趙祚與妻蘇來歸。既而趙州民蘇翰詣登聞院訴蘇即其女,請并趙祚還其家。賜衣物緡帛遣之。

  九月甲午,知鎮戎軍李繼和言戎人入寇,夜抵城下。後二日再至,繼和與都監史重貴出兵拒戰,重貴中重創,敗走之,大獲甲騎。有詔嘉奨,別出良藥、縑帛、牢醴賜重貴。(重貴,未見。)

  上謂左右曰:「頃有使自鎮戎還,言戎人夜填長壕,越古長城而入,伏騎城側,而本軍始知。洎出兵,賊已據險,故無功。此蓋失於偵邏故也。及其再至,則既先設備,故有此捷耳。又西涼州入貢蕃部張僂儸言,夜入鎮戎軍境,直抵城隅,門尚未閉,而不逢警巡者,其慢防蓋如此。」因戒邊城嚴斥堠。

  繼和習武藝,好談方略,頗知書,所至幹治。然性剛忍,御下少恩,整眾過峻,部兵終日擐甲,常如寇至。較閱之際,杖罸過當,人多怨焉。上屢加勗厲,終以極邊。恐緩急人不為用,遣如京使張志言代還。既即路,軍中皆恐其復來,其虐如此。志言,渭南人也。(志言後改名,犯徽宗皇帝廟諱。)

  先是,麟府屯重兵,仰河東饋餉,雖地里甚近,而限以長河。土人利於河東民罕至,則芻粟增價。上嘗訪使邊者,言河廣才數十步,乙未,詔轉運使鄭文寶於定羌軍、府州河上經度造浮橋。

  丙申,遣如京使苗忠等四人率兵往河北、京東提點捕賊。

  戊戌,高陽關部送歸順奚人吹賚、漢口李美,各賜衣服緡錢,以吹賚隸渤海,李美給田處之。

  己亥,涇原部署陳興言鎮戎軍去渭州瓦亭寨七十餘里,中有二堡,請留兵三百人戍之。上曰:「此蕃寇走集之處,兵少難固,如興所請,亦可備剽掠道路之患,或有侵軼,即令會兵擊之。」

  詔西面沿邊修築城壘及供軍防城器用,勿以擾民。

  庚子,蕃寇近邊,令涇原、環慶、鄜延、麟府等路嚴加警備,俟便討擊,無得輕進,自困兵鋒。

  癸卯,大理寺請廂禁軍自都指揮使至副都頭及請班差權管指揮使員僚如犯法,並委有祿之官定斷,從之。

  丁未,詔:「向者南郊優賞,有司失於規畫,或經歲時,不為給遣,宜令諸道預為計度,無得復然。」

  戊申,种放以幅巾入見於崇政殿,命坐與語,詢以民政邊事。放曰:「明王之治,愛民而已,惟徐而化之。」餘皆謙讓不對。即日授左司諫、直昭文館,賜冠帶、袍笏,館于都亭驛,大官供膳。上謂宰臣曰:「放亦有就祿仕意,且言跡孤【一一】。朕諭以俟升班列,必見朝廷清肅,排擯之事,無敢為者,賞一人可勸天下矣。」

  己酉,放表辭恩命,上令宰臣召問之;又知放與同知樞密院陳堯叟有舊,令諭旨,且曰:「朕求茂異,以廣視聽,資治道。如放終未樂仕,亦可遂其請也。」放至中書,為宰臣言:「主上虛懷待士,旰食憂民如此,放固不敢以羈束為念。」宰臣以聞,詔遂不許其讓。居數日,復召見,賜緋衣、象笏、犀帶、銀魚【一二】及御製五言詩,又賜昭慶坊第一區,加帷帳什物,銀器五百兩,錢三十萬。中謝日,賜酒食於學士院。光寵之盛,近所未有也。

  詔麟、府州熟戶蕃族隨官軍討賊者特給芻糧。

  西邊諜者言戎人有路出鎮戎軍、原州之間,分抵原、涇州,而部署兵多在渭州之西,去涇州稍遠。乃詔發騎兵千五百人屯涇州。

  庚戌,鹽鐵使王嗣宗、度支使梁鼎、戶部使梁顥同對,嗣宗進曰:「嘗蒙陛下宣諭:朕不合管錢穀細務,然所憂者,蓋為天下生民耳。方今國家經費甚繁,賦入漸少,雖陛下勤儉之德,冠於古先,其如冗食尚多,耗蠹猶廣,更宜庶事減節。不然,則用度不足,復重撓於民矣。」上曰:「朕所憂者,正此耳。」嗣宗曰:「河北、關西,邊事未息,興師十萬,日費千金。國家兵革非不精,士卒非不眾,在乎擇將帥,嚴號令,用之得其宜,則何往不利。臣等會議,事有可減省者,願條列以聞。」從之。

  辛亥,麟府部署曹璨言偵知戎人入寇,領兵進擊,不遇賊而旋。上曰:「此蓋察之不審,致士馬勞頓,饋餉益困吾民。」乃降詔約束焉。

  壬子,詔:「川峽官吏使臣,規避遐適,務為不協,速期受代。自今復然者,當行勘責,就移遠處。」(與明年六月詔相類。)

  先是,有華人亡入蠻境,乃與蠻俱來朝貢,以冒賞賜。丙辰,詔知益州馬知節辨認釐革之。

  戊午,冀州團練使石普自言能為火毬火箭,上召至便殿試之,與輔臣同觀焉。

  庚申,延州言戎人來寇,金明都監李繼周擊走之。

  注 釋

  【一】不過請聖駕親征「請」字原脫,據咸平集卷一上真宗論點集強壯補。

  【二】若拙前任京東轉運使被召「召」原作「詔」,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全文卷五上、宋史卷二六一陳若拙傳改。

  【三】仍令遷秩原作「仍命遷職」,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上引宋史改。

  【四】上謂守英曰「曰」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補。

  【五】遣使於河東部井匠至州開鑿「井」原作「并」,據宋本、宋撮要本及治蹟統類卷五真宗經制西夏改。

  【六】命知潭州「州」字原闕,據宋史卷二九八馬亮傳補。

  【七】殿前副都指揮使保靜節度使王漢忠「副」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宋史卷二七九王漢忠傳補。

  【八】遂相與捃摭漢忠密事以聞「事」字原闕,據續通鑑卷二三補。

  【九】從古為內殿崇班「從古」原作「崇古」,涉下而誤,據本編上文及宋史卷二七六張從吉傳改。

  【一○】河西蕃族「族」原作「放」,據閣本改。

  【一一】且言跡孤「跡」原作「勢」,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二二种放出處改。

  【一二】犀帶銀魚原作「犀銀帶魚」,據宋本、宋撮要本及上引長編紀事本末、宋史卷四五七种放傳乙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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