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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一百四十 

卷之一百四十 

监修总裁官经筵讲官太子太傅文渊阁大学士文渊阁领阁事领侍卫内大臣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务正黄旗满洲都统世袭骑都尉军功加七级随带加一级寻常加二级军功纪录一次臣庆桂总裁官经筵讲官太子太傅

文华殿大学士文渊阁领阁事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管理刑部户部三库事务世袭骑都尉军功加十九级随带加二级又加二级臣董诰内大臣户部尚书镶蓝旗满洲都统军功纪录五次寻常纪录十四次臣德瑛经筵讲官太子少保工部尚书纪录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六年。辛酉。夏。四月。乙未朔。享太庙。上亲诣行礼。  

○诣大高殿行礼。  

○诣畅春园、问皇太后安。  

○幸圆明园。  

○谕。雍正七年以前之上谕。从前已经颁赏臣工。今将雍正八年以后之上谕。刊刻告竣。其应赏之官员。著内阁查例、开列职名具奏、将新刻之书颁赏。  

○大学士赵国麟、奏恳乞休。得旨、仲永檀参奏大学士等吊奠俞姓之事。经王大臣等查讯明白。全属子虚。其捏造之言。出于于枋。伊已自认。与大学士等毫无干涉。赵国麟被谤之处已明。著照旧供职。不必以解退陈请。该部知道。  

○丙申。谕、据福建布政使乔学尹奏称父年已届八旬。迎养在署。不服闽省水土。恳请调补邻近省分。以遂私情等语。著将严瑞龙、调补福建布政使。乔学尹、调补湖北布政使。  

○大学士等议准、江苏巡抚徐士林奏称、淮南纲盐。行运湖广。年来增贵。今据逐项确查。酌定纲引。必须银数。贱价、每觔一分五厘零。每包一钱二分零。每引五两三钱零。贵价、每觔一分六厘零。每包一钱三分零。每引五两七钱零。请自辛酉纲为始。遵照运销。并查明年成本之重轻。定盐价之贵贱。按年造报。咨部查核。从之。  

○又议覆、署贵州总督张允随奏称。月亮岩。所获余铅。业经题请官商分买。一切发给工本、必须人员经管。应如所请。将现设铁星坪坂二处。坐厂抽收官二员。照从前各厂例给养廉。从之。  

○兵部议准、吏部尚书署江南总督杨超曾奏称。松江提标五营哨船。分派巡缉。应照提督南天祥原奏、龙华汛起、至湖巷桥止。令黄浦营管辖。龙华汛以南、至语允泾止。仍归右营专管驾巡。其吴淞一带。令右营顺途带巡。以专责成。从之。  

○刑部议覆、护湖北巡抚布政使严端龙奏称。吴汉宗等、雕刻假印案内、为从拟流之邵廷锡、杨斐存、二犯。应追给主银茶。并无家产可变。请行豁免。嗣后有给主银两请免者。应令该抚、俱照新定之例查办。从之。  

○修葺庆都县尧母陵庙。从直隶总督孙嘉淦请也。  

○予故奉恩辅国公璐达、祭葬如例。  

○丁酉。大学士等议覆、直隶河道总督顾琮奏、将郑家楼、至鱼坝口、归凤河一带。相度开浚。又将五工以下河溜。逼归扫镶堤根。挑切河唇。截挖淤嘴。又哑吧河下游。已经淤高。拟于葛渔城北埝之外、挑河槽一道。计长一千八百余丈。均应如所奏办理。惟永定河下游久淤。下口屡改。谓不作川字子母等工。即不能保无下壅上决之虞。亦非定论。又顾琮另摺奏、下游一带。渐淤渐平。将来伏汛秋涨。势必穿埝而出。为害匪细。应令就现在情形。速为妥酌查曾。得旨。依议速行。顾琮茫无定见。左迁右移。甚非实心任事之谊。著严饬行。  

○戊戌。谕军机大臣等。昨据署贵州总督张允随奏报、黔界苗猺。焚劫抢掳。扰害永从等处地方。现在调拨官兵。前往擒剿等语。朕思苗性凶顽。向来不服王化。往往抢夺民财。戕杀民命。为地方之害者。已非一日、雍正年间。始加意经画。以为乂安生民、一劳永逸之计。此办理苗疆之本意也。乃十数年来。贵州广西湖南三省。一事甫定。一事又起。较之未曾经理以前。未见有宁谧之处。即如张广泗在朕前、有可保十数年无事之奏、乃言犹在耳。而永从之案。又报到矣。岂得谓之无事乎。看来苗疆之事。未得善策。若云经理之人未尽心力。不足以示惩创。则前此古州之役。亦可谓惩创矣。若云苗人难于革面革心。则经理已久。而反覆如是。是终无可以化诲之日矣。每有一番戡定。必议设汛添营。有一番剿捕。必致徵兵糜饷。国家安得有如许兵力。如许经费。尽用之苗地乎。朕并非厌闻兵革。爱惜钱粮也。使地方大吏。欲粉饰目前。遇有苗众不法。隐匿不报。将小事酿成大事。养痈之患。更不可言矣。有事固不得不办。亦不患人之不能办。但合三省计之。用兵之事。殆无宁岁。长此安穷。揆之经理苗疆之本意。固不若是也。尔等可悉心筹画。如何为久远之图。并密寄信与那苏图、马尔泰、张广泗、伊等皆封疆大臣。且身历苗地。备悉苗情。必遵何道而后可相安于无事。令其深思熟计。各自密奏、以俟朕采择。  

○蠲免江苏丰县、沛县、萧县、砀山、邳州、徐州、海州、高邮、靖江、如皋等十州县卫水灾虫灾民屯芦课。  

○旌表守正捐躯之山西岳阳县民张廷怀妻段氏。  

○己亥。上奉皇太后御长春仙馆。  

○户部议准四川巡抚硕色疏请、所属资州、井研、内江、大足、荣昌、荣县、犍为、乐山、江安、盐亭、中江、南部、绵州、富昌、等一十四州县。坍塌渗漏上中下盐井。共二百八十五眼。煎锅二百八十一口。所有无著水引、一百九十七张。陆引、一千二百四十九张。号税银、一千一百一十余两。请自乾隆六年为始。照数豁除。从之。  

○命故宁海将军固山贝子谥惠献福腊塔。入祀福建贤良祠。  

○旌表守正捐躯之山西阳城县民马和玉女马氏。  

○庚子。上诣长春仙馆、问皇太后安。  

○兵部奏、各省驻防官兵之寡妇。愿留彼处、依靠亲族养赡守节者。请照在京八旗之例。给与一年半俸半饷。如系年老告休。因有军功食半俸半饷之官兵。其寡妇、亦照给半俸半饷一年。再开档兵丁。出征得有功牌。其寡妇、亦给一年半饷。从之。  

○工部议覆、直隶总督孙嘉淦奏称、万全县属洗马林堡。城外逼近大沙河。向有护城沙堤。被水冲坍。请修筑石堤。以保城垣。并加筑灰土坦坡。疏挑引溜。应如所请。从之。  

○大学士赵国麟奏、俞姓吊奠一案。仲永檀系风闻于枋之言。以蒙恩坐论之崇班。而被以跪拜细人之丑行事有流弊。宜防其渐。数有往复。当保其终。明季言路与政府。各分门户。互相挤排。纲纪寖以大坏。在今日权无旁挠。言无偏听。宁为未然之虑。不弛将至之防。乞特降谕旨。明示天下。以超擢仲永檀为奖其果敢。宥其冒昧。嗣后凡诋斥大臣、按之无实者。别有处分。则功过不相掩。而赏罚无偏曲。如以臣言过戆。乞赐罢斥。或容解退。以全初心。得旨。仲永檀一事。朕前所降谕旨甚明。即超擢彼之意。亦善善欲长。恶恶欲短。即大学士所谓奖其果敢。宥其冒昧之意。而妄言诋斥大臣。按之无实者。自有一定之处分。至大学士所云。宁为未然之虑。不弛将至之防。老成深远之虑。朕俱嘉纳之。大学士其主阁办事。毋重违朕意焉。  

○兵部尚书史贻直奏、御史吴士功、密摺奏臣。蒙鉴愚忱。免其对质。臣屡任封疆。更历四部。罹罪必多。恳解尚书之任。畀以编纂之职。益沐始终保全之恩。得旨。史贻直著照旧供职。前旨已明。该部知道。  

○革佐领兼二等男李时敏爵。  

○辛丑。上奉皇太后幸同乐园、翼日如之。  

○禁督抚任用堂官及家人生事。谕外省之吏治。系于督抚。督抚果能清正公明。则属员咸知效法。而成大法小廉之治。朕御极以来。训谕督抚者屡矣。其间能体朕心者固不乏人。而持躬不谨致蹈愆尤者。亦未尝无之。细察其故。固由于本人之居心不正。操守不坚。亦由于信用家人。为其所愚。日积月深。遂成尾大不掉之患。盖家人本系至庸极劣之人。识见生来卑鄙。心性又复贪污。日以小忠小信。邀结主心。及至用为堂官。凡文武官吏、谒见禀事者。藉其先容赖其传达。与之分庭抗礼。视若朋侪。若辈遂虚张声势。窃弄威柄。甚且导主行私。陷以不义。彼得从中舞弊。挟制要求。虽欲疎远之而不可得。更有赍送奏摺之人。经过本省驿站。而不肖州县。希图探听信息。往往馈送盘费食物。得其欢心。其有不能应付周旋者。则借端需索。归向主人。横加谗谤。奸蠹种种。不可悉数。是以我皇考洞悉其弊。严降谕旨。将堂官及家丁出入生事扰累属员之处。永行禁止。无如日久渐弛。颇有仍蹈前辙者。用是再颁论旨。通行训饬。嗣后各督抚等。如有复用堂官。或差遣家人出入、在所属地方需索生事。若经朕查出。或御史参奏、必从重议处决不宽贷。此亦澄清吏治之一端。毋得玩忽。  

○工部议准署广西巡抚杨锡绂疏言。新太协守备德总把总衙署营房。请于宁明州地方兴建。从之。  

○旌表守正被戕之山东阳谷县民李赞义女、李氏。  

○壬寅。上诣长春仙馆、问皇太后安。  

○癸卯。上御勤政殿听政。  

○加赏防边兵丁谕、闻兵丁前赴绥远城。沿途需用盘费。及至彼处。置备器具。并偿还宿欠。所费甚多。每月钱粮。余剩无几。甚为艰窘。等语此项兵丁。系豫备边外仓猝调遣。若遇有事故。随即起身。方于事有济。今伊等生计艰难如此。若一遇有调拨之处。安能遄速启行。且用度不敷。年复一年。积渐愈深。更加穷困。殊非朕优恤戎行之意矣。朕思兵丁专赖钱粮养赡。若将伊等所借之债清还。俾每月钱粮得有赢余。撙节度日、自至饶裕。著加恩每兵一名、赏给银二十两。交与该将军等。其如何将伊等所借之债清还。并食用可资接济之处。详加筹画。即行奏闻。此特格外加恩。伊等理宜将赏给银两。不妄为花费。偿还宿债。量入为出。以图生计。若但顾目前。顷刻花费。又致借债。不但负朕之委曲爱恤。而格外之恩。亦非可频邀也。著通行谕各兵丁。该大臣官员等。仍不时稽察教训。寻覆奏、每兵一名、扣银三两存公生息。一年后、察看其有窘迫者。将滋生利息赏给。至现赏之十七两。令尽偿宿逋。无得妄费。从之。  

○大学士会同工部议覆、闽浙总督宗室德沛奏称。浙省海塘。绵亘百余里。前因被潮冲刷。用柴抢筑。原属保护一时。并非一劳永逸之计。恐风潮不测。水势由此直趋内地。关系七郡生民。为患匪浅。请自宁邑之老盐仓迤西。至仁邑之章家庵一带堤塘。改建石工。四千二百余丈。估需工科银九十余万两。在于盐务公费银内动支办理。应如所请。得旨。福森依拉齐、公同监造。余依议。寻据杭州将军福森、织造依拉齐、覆奏、接准部咨后。即同至海塘查勘。此堤现在两面沙壅。既宽且固。江流海潮。渐向南移。居民甚为宁谧。今将草堤改建石工。诚万世永久之利。俟物料备齐。即动工修筑。得旨。所奏知道了。从前所降旨内之事。仍需留心。  

○户部议准、原任广西巡抚方显奏称。广西省开捐常平仓谷。镇安府、暨归顺府、地气潮湿。谷易霉烂。请改收连杆禾谷。以五百石建仓一间。并改妇新设天保县管收。从之。  

○又议覆、甘肃巡抚元展成奏称甘省地处边陲。凡山头地角欹斜逼窄砂碛。即试种杂植。收甚微。应听民自种。永免升科。其平原空地。或动帑兴修水利。或民间自出工费。引灌认垦者。应照六年起科之例按则起科。如开垦未及直科之年。地有砂鹻。许呈报勘免。应如所请。从之。  

○工部等部议覆、直隶总督孙嘉淦疏言。张家口添设骁骑校四员。应建衙署二十四间。以奉裁防御章京衙署拨给。其添设满兵一百四十名。共应建营房二百八十间。应如所请。从之。  

○以翰林院侍读彭树葵、充日讲起居注官。  

○予故甘肃提督韩良卿、祭葬如例。  

○甲辰。上诣长春仙馆、问皇太后安。奉皇太后幸同乐园、至己酉皆如之。  

○谕曰。许仕盛。著往陕西。交与总督尹继善。遇有总兵官缺题补。  

○军机大臣等议覆、管理台站总管觉和托等奏称。自张家口、至鄂尔坤。大台二十九。中台十五。北路既经彻兵。应量汰。查大台中台。里数无异。宜令一体当差。勿分彼此。请两台共用章京一员。骁骑校一员。参领四员。领催四十四名。轮流管理。每台酌留十五户。马甲五名。乌拉齐二名。马二十匹。驼二十只。又第一台至第十台。当京城军营往返。及察哈尔左右翼、苏尼特、四子部落、茂明安、归化城、诸处、传递事件总路。不可照他台裁减。其间十大台。七中台。各用马甲十名。乌拉齐十名。马三十匹。驼三十只。章京骁骑校领催等。酌量存留。应如所请。其西路台站、应否裁减之处。俟准噶尔熬茶事毕。彻给密兵时。再行定议。从之。  

○刑部议准、西安按察使图尔炳阿奏称。军流人犯、已聘未娶之妻。愿同签遣者听。如不愿、毋得勒令同签。从之。  

○工部奏、直省一应工程。多有兴修而未题销。及已议覆。而做法工料。仍未分晰造报者。悬案至一百余件。请敕下各省督抚。勒限销算。以清积案。得旨。所奏甚是。依议。  

○准噶尔部人、鞥可济尔噶勒达克巴等来降。命赏给安插如例。  

○蠲免直隶霸州、文安、大城、东安、武清、宝坻、宁河、延庆、万全、怀来、等十州县。乾隆五年被水灾民额赋有差。  

○乙巳。署福建巡抚王恕疏请。将前任福建总督高其倬入贤良祠。得旨。览王恕请将前任闽督高其倬入祀贤良祠一本。朕记忆皇考临御时。以高其倬平日居官。瞻顾游移。不肯实心办事。曾降谕旨。屡行训饬。特命大学士等恭查档案。旋查出数案。皆严饬高其倬之昆。或言其素性悠忽。避忌嫌怨。总为一己之私。辗转莫定。或言其沽一己之虚名。而不肯宣朝廷之德意。或言其好为两歧之说。以遂其推诿之心。严谕甚多。与朕所记忆者相符。夫国家之所以设立贤良祠者。原以旌贤表绩。树之风声。为百僚之仪型模楷。乃高其倬当日之居心为政如此。若滥邀优崇之祀典。不但不乎舆情。即伊有知。亦应抱愧。王恕之代为题请者。不过欲尽。厚于前官。以为己身将来援例邀恩之张本耳。高其倬不准入贤良祠。王恕著饬行。该部知道。  

○丙午。予故蒙古副都统王府长史兼佐领托保、半祭、葬如例。  

○丁未。大学士等议覆、直隶河道总督顾琮奏称。凤河双口以下。至平家庄旧河。仅宽三四丈。难资宣洩。亟应展挖宽深。计长九百余丈。于葛渔城迤东之北埝。加培高厚。以障北趋之势。即以筑堤取土方坑。挑切成河。又各工堤岸卑矮危险之处。请各加子埝。高二三尺不等。均应如所请。即动要工银两。鬃融赶办。得旨。依议速行。  

○实授乔学尹、为湖北布政使。  

○旌表守正捐躯之江苏高邮州民闵忠良妻、张氏。河南汝阳县民刘贵女、刘氏。  

○戊申。谕、马尔泰现丁母忧。广东广西总督印务。著云南总督庆复前往署理。云南总督印务。著巡抚张允随署理。寻据庆复奏、滇省固属极边重地。两广尤为滨海要区。节制整饬。地广政紧。愈滋陨越之惧。请从贵州镇远取道常德赴粤。先由常德驰赴阙廷请训。得旨。卿不必来京粤省今年有旱歉之处。须卿速往弹压料理。至此署任。最久不过二三年。俟卿回任时。先来陛见。再赴滇省可也。张允随奏、滇省百蛮环处。夷多汉少。兵防边备。关系綦重。得旨。汝署黔督。甚觉实心。今在本省。更易为力。然滇省当交趾多故之秋。金江开工之始惟应以庆复为法。诸事熟筹。妥协为之。而不存畏难苟安之念。则得矣。  

○修理河东运学文庙。从山西巡抚喀尔吉善请也。  

○准噶尔部人罗布藏来降。命赏给安插如例。  

○己酉。谕。殿陛韶乐音律。与乐章有未协之处。典礼攸关。尚须审定。著大学士礼部会同内务府。详酌妥拟具奏。  

○又谕、八旗记名人员内。看来不无人材可用者。著大学士等传齐考试。或能诗文。或能繙译各就所长。不拘一格。考试后、分别等次。进呈朕览。  

○刑部等衙门、会同九卿科道议奏、升任御史仲永檀。参奏原任提督鄂善、于俞廷试家发掘银两、受贿婪赃。照律科断、应拟绞候、一疏。谕、此案情节。朕从前所降谕旨。甚为明晰。鄂善婪赃受贿。已在朕前自认不讳。毫无疑窦。国法断不可恕。朕尚欲以礼待大臣而存国体。不忍明正典刑。令其自处。又令讷亲、来保、前往传旨。鄂善此时。或以罪当监候。恳切哀求。未尝不可缓其须臾之死。乃伊无耻丧心。将在朕前面认之语。肆行抵赖。此尚不谓之欺罔乎。尚不谓之大不敬乎。经王大臣等、将伊拟绞立决。实属情罪相符。朕所以复命九卿科道会议者。原欲使诸臣共知此宋情节。亦处治重罪。例应三覆奏之意。今九卿科道等、忽改为拟绞监候、以为婪赃之罪。律当如是。独不思鄂善之重罪。在于欺罔、大不敬。今止照伊轻罪定拟。而置重罪于不问。有是理乎。从来案情介于疑似之间者。臣工或从重定拟。以待奉旨改轻。谓为恩出自上。朕尚以为不可。岂有全无疑义之事。而反议从轻者。将竟视朕为姑息优柔之主乎。此则大非朕所望于九卿者也。朕于此案、再三斟酌。未尝不欲从宽。即遣王大臣向鄂善降旨时。亦非必不可暂缓其死。无如伊辗转狡狯。自陷重辟。若照九卿改议。则朕前旨。不且为无著之空言乎。宽纵至此。何以御臣工而昭国宪。鄂善本应照后议即时处绞。但刑于市曹。朕心始终不忍。著新住、五十七、前往刑部。带鄂善至伊家。令其自尽。余著照原议完结。至于九卿此议。错缪已极。是何意见。著大学士传旨严行申饬。  

○户部议覆、四川巡抚硕色奏称。利川县、向配万县井盐。嗣因万县并无余盐。云阳县云安厂、增加煎办。足供运销。应如所请。改配销监。从之。  

○又议覆、漕运总督常安奏称。江苏育婴堂。近缘地方官奉行不善。委任非人。借名侵蚀。应如所请。严饬地方有司。择殷实谨厚之人管理。仍令各州县率同佐贰。不时稽查。以归实效。并请通饬各直省一体遵行。从之。  

○刑部议准、云南按察使张坦熊奏称。律载窃盗初犯。于右小臂膊上刺字。再犯、刺左小臂膊。三犯者绞。嗣定例停其臂膊刺字。初犯即明刺面上。请嗣后窃贼初犯。仍照原议、于右小臂膊上刺字。再犯有怙终之势。即于左面深刺。从之。  

○以西安府城内籍没入官房屋。拨作督标左右前三营游击公署。从川陕总督尹继善请也。  

卷之一百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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