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实录 | 二十四史 | 四库全书 | 古今图书集成 | 历史人物 | 说文解字 | 成语词典 | 甲骨文合集 | 殷周金文集成 | 象形字典 | 十三经索引 | 字体转换器 | 篆书识别 | 近义反义词 | 对联大全 | 家谱族谱查询 | 哈佛古籍

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二十四史|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图集|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图书集成|印谱|丛书|中医中药|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国学精选|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实录|石刻墓志|家谱|对联|历史地图|会员中心

首页 > 史部 > 正史 > 宋史 >

宋史卷三百一十五 列傳第七十四

宋史卷三百一十五 列傳第七十四

  韓億子綜 韓絳子宗師 韓維 韓縝子宗武

  韓億字宗魏,其先真定靈壽人,徙開封之雍丘。舉進士,為大理評事、知永城縣,有治聲。他邑訟不決者,郡守皇甫選輒屬億治之。通判陳州,會河決,治隄費萬計,億不賦民而營築之。真宗嘗欲召試,而與王旦有親嫌,特召見,改一官知洋州。州豪李甲,兄死迫嫂使嫁,因誣其子為他姓,以專其貲。嫂訴於官,甲輒賂吏掠服之,積十餘年,訴不已。億視舊牘未嘗引乳醫為證,召甲出乳醫示之,甲亡以為辭,冤遂辨。累遷尚書屯田員外郎、知相州。河北旱,轉運使不以實聞,億獨言歲饑,願貸民租。有誣其子綱請求受金者,億請自置獄按之,事雖辨,猶降通判大名府。尋為殿中侍御史,遷侍御史,安撫淮、浙,除開封府判官,出為河北轉運使。

  仁宗初,進直史館、知青州,以司封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判大理寺丞。吳植知臨江軍,使人納金於宰相王欽若,因牙吏至京師,審之,語頗洩,欽若知不可掩,執吏以聞。詔付臺治,而植自言未嘗納金,反誣吏誤以問所親語達欽若。億窮治之,蓋植以病懼廢,金未達而事已露也。植乃除名。并按欽若,詔釋不問。三司更茶法,歲課不登,億承詔劾之,由丞相而下皆坐失當之罰,其不撓如此。自薛奎後,億獨掌臺務者踰年。

  除龍圖閣待制,奉使契丹。時副使者,章獻外姻也,妄傳皇太后旨於契丹,諭以南北歡好傳示子孫之意,億初不知也。契丹主問億曰:「皇太后即有旨,大使何獨不言?」億對曰:「本朝每遣使,皇太后必以此戒之,非欲達於北朝也。」契丹主大喜,曰:「此兩朝生靈之福也。」人謂副使既失辭,而億更以為恩意,甚推美之。

  知亳州,召知審刑院,再遷兵部郎中、同判吏部流內銓,以右諫議大夫、樞密直學士知益州。故事,益州歲出官粟六萬石,振糶貧民。是歲大旱,億倍數出粟,先期予民,民坐是不饑。又疏九升江口,下溉民田數千頃。維、茂州地接羌夷,蕃部歲至永康官場鬻馬,億慮其覘兩川,奏徙場黎州境上。拜御史中丞,請如唐制,置御史裏行。

  景祐二年,以尚書工部侍郎同知樞密院事。時承平久,武備不戒,乃請二府各列上才任將帥者數十人,稍試用之。又言武臣宜知兵,而書禁不傳,請纂其要授之。於是帝親集神武秘略,以賜邊臣。

  唃厮囉與趙元昊相攻,來獻捷。朝廷議加唃厮囉節制。億曰:「彼皆蕃臣也,今不能諭令解仇,乃因而加賞,非所以綏御四方也。」議遂寢。元昊歲遣人至京師,出入民間無他禁,億請下詔為除館舍禮之,官主貿易,外雖若煩擾,實羈防之。

  知開封府范仲淹獻百官圖,指宰相呂夷簡差除不平,而陰薦億可用。仲淹既貶,帝以諭億。億曰:「仲淹舉臣以公,臣之愚陛下所知;舉臣以私,則臣委質以來,未嘗交託於人。」遂除戶部、參知政事。會忻州地大震,諫官韓琦言宰相王隨、陳堯佐非輔弼才,又言億子綜為羣牧判官,不當自請以兄綱代之,遂與宰相皆罷,知應天府,尋加資政殿學士、知成德軍。改澶州,復知亳州,官至尚書左丞,以太子少傅致仕。卒,贈太子太保,謚忠憲。

  億性方重,治家嚴飭,雖燕居,未嘗有惰容。見親舊之孤貧者,常給其昏葬。每見天下諸路有奏攟拾官吏小過者,輒顏色不懌,曰:「天下太平,聖主之心,雖昆蟲草木,皆欲使之得所。今仕者大則望為公卿,次亦望為侍從、職司一千石,其下亦望京朝、幕職,奈何錮之於盛世?」八子:綱、綜、絳、繹、維、縝、緯、緬。

  綱,尚書水部員外郎。慶曆中,知光化軍,性苛急,不能撫循士卒。會盜張海剽劫至境上,綱帥禁兵乘城,給餅餌多不時,民具酒食犒軍,輒收其羊豕,市錢製兵器,士皆憤怒。又嘗命軍校作陣圖,不成,將斬之,衆益駭,一日,士方食,軍校邵興叱衆起勿食。綱怒,執數人繫獄。興懼,帥衆劫庫兵為亂,欲殺綱。綱攜妻子縋城,由漢江而下。興等遂縱火掠城中,引衆趨蜀道,為官兵所敗,遂斬之,餘黨悉誅。綱坐棄城除名,編管英州。

  綜字仲文。蔭補將作監主簿,遷大理評事。舉進士中第,通判鄧州、天雄軍。會河溢金堤,民依丘塚者數百家。綜令曰:「能濟一人,予千錢。」民爭操舟栰以救,已而丘塚多潰。呂夷簡自北京入相,薦為集賢校理、同知太常院。歷開封府推官,數月,遷三司戶部判官、同修起居注。

  使契丹,契丹主問其家世,綜言億在先朝嘗持禮來,契丹主喜曰:「與中國通好久,父子俱使我,宜酌我酒。」綜率同使者五人起為壽,契丹主亦離席酧之,歡甚。既還,陳執中以為生事,出知滑州,徙許州。

  殿前指揮使許懷德從妹亡,有別產在陽翟,以無子,籍于官,懷德欲私有之,訟未決。因楊儀為書屬綜,書至而轉運使已徙獄他州矣。綜坐得書不以聞,奪集賢校理,知袁州。未幾,復為江東轉運使。還,再修起居注,累遷刑部員外郎、知制誥,卒。

  綜嘗為契丹館伴使,使者欲為書稱北朝而去契丹號。綜曰:「自古未有建國而無號者。」使慙,遂不復言。其後朝廷擇館伴契丹使者,帝曰:「孰有如韓綜者乎?」子宗道,為戶部侍郎、寶文閣待制。

  綱子宗彥,字欽聖。蔭補將作監主簿。舉進士甲科,累遷太常博士。以大臣薦,召試,為集賢校理。歷提點京西、京東刑獄。應天府失入平民死罪,獄成未决,通判孫世寧辨正之。獄吏當坐法,而尹劉沆縱弗治;宗彥往按舉,沆復沮止之。宗彥疏沆于朝,抵吏罪。仁宗春秋高,未有嗣。宗彥上書曰:「漢章帝詔諸懷妊者賜胎養穀,人三斗,復其夫勿算一歲,著為令。臣考尋世次,帝八子,長則和帝,而質、安以下諸帝皆其係冑,請修胎養之令。」且曰:「人君務蕃毓其民,則天亦昌衍其子孫矣。」以尚書兵部員外郎判三司鹽鐵勾院,卒。

  綜子宗道,歷官至戶部侍郎、寶文閣待制。

  韓絳字子華。舉進士甲科,通判陳州。直集賢院,為開封府推官。有男子冷青,妄稱其母頃在掖庭得幸,有娠而出生己,府以為狂,奏流汝州。絳言,留之在外將惑衆。追責窮治,蓋其母嘗執役宮禁,嫁民冷緒,生一女,乃生青,遂論棄市。

  歷戶部判官。江南饑,為體量安撫使,行便民事數十條;宣州守廖詢貪暴不法,下吏寘諸理,民大悅。使還,同修起居注,擢右正言。仁宗謂絳曰:「用卿出自朕,卿凡論事,不宜沽激,當存朝廷大體,要令可行,毋使朕為不聽諫者。」

  入內都都知王守忠兼判內侍省,絳言:「判名太重,且國朝以來,未有兼判兩省者。」詔自今勿復除。道士趙清貺出入宰相龐籍家,以賂敗,開封杖流之,道死。絳言籍諷府殺之,籍與尹俱謫去。未幾復進,絳力爭不得,遂解言職。明年,知制誥,乞守河陽,召判流內銓。河决商胡,用李仲昌議,開六塔河而患茲甚,命絳安撫河北。時宰主仲昌,人莫敢異。絳劾其蠧國害民,罪不可貸,仲昌遂竄嶺表。遷龍圖閣直學士、知瀛州。歐陽脩率同列言:「絳宜在朝廷,瀛非所處也。」留知諫院,糾察在京刑獄。為翰林學士、御史中丞。

  帝禱茅山求嗣,絳草祝辭,因勸帝汰出宮人,及限內臣養子,以重絕人之世,皆從之。掖庭劉氏通請謁為姦,絳以告帝。帝曰:「非卿言朕無由知。」不數日,出劉氏及他不謹者。真定守呂溱犯法,從官通章請貰之,絳曰:「法行當自貴者始,更相請援,則公道廢矣。」并劾諸請者,溱遂絀。富弼用張茂實掌禁兵,絳言:「人謂茂實為先帝子,豈宜用典宿衞?」不報,闔門待罪,自言不敢復稱御史中丞。詔召之,及出,不秉笏穿朝堂,諫官論之,罷知蔡州。

  數月,以翰林侍讀學士知慶州。熟羌據堡為亂,即日討平之。加端明殿學士、知成都府。張詠鎮蜀日,春糶米,秋糶鹽,官給券以惠貧弱,歷歲久,權歸豪右;中人奉使至蜀,使酒吏主貿易,因附益以取悅,絳悉奏罷之。召知開封府,為三司使。請以川、陝職田穀輸常平倉,而隨其事任道里差次給直。帝歎曰:「衆方姑息,卿獨不能徇時邪!」即行之。內諸司吏數干恩澤,絳輒執不可。為帝言:「身犯衆怒,懼有飛語。」帝曰:「朕在藩邸日,頗聞有司以國事為人情。卿所守固善,何憚於讒?」

  神宗立,韓琦薦絳有公輔器,拜樞密副使。始請建審官西院,掌武臣升朝者,以息吏姦。神宗嘗問天下遺利,絳請盡地力。因言差役之弊,願更定其法,役議自此始矣。代陳升之同制置三司條例,王安石每奏事,必曰:「臣見安石所陳非一,皆至當可用,陛下宜省察。」安石恃以為助。

  熙寧三年,參知政事。夏人犯塞,絳請行邊,安石亦請往。絳曰:「朝廷方賴安石,臣宜行。」乃以為陝西宣撫使。既,又兼河東,幾事不可待報者,聽便宜施行,授以空名告敕,得自除吏。十二月,即軍中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昭文館大學士,開幕府於延安。絳素不習兵事,注措乖方,選蕃兵為七軍,用知青澗城种諤策,欲取橫山,令諸將聽命於諤,厚賞犒蕃兵,衆皆怨望;又奪騎兵馬以與之,有抱馬首以泣者。既城囉兀,又冒雪築撫寧堡,調發騷然。已而二城陷,趣諸道兵出援,慶卒遂作亂。議者罪絳,罷知鄧州。明年,以觀文殿學士徙許州,進大學士,徙大名府。

  七年,復代王安石相。既顓處中書,事多稽留不決,且數與呂惠卿爭論,乃密請帝再用安石。安石至,頗與絳異。有劉佐者,坐法免,安石欲抆拭用佐,絳不可。議帝前未決,即再拜求去。帝驚曰:「此小事,何必爾?」對曰:「小事尚不伸,况大事乎!」帝為逐佐。未幾,絳亦出知許州。

  元豐元年,拜建雄軍節度使、知定州。入為西太一宮使。六年,知河南府。夏,大雨,伊、洛間民被溺者十五六。絳發廩振恤,環城築隄,數月,水復至,民賴以免。哲宗立,更鎮江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封康國公,為北京留守。河決小吳,都水議傍魏城鑿渠東趨金隄,役甚棘。絳言:「功必不成,徒耗費國力,而使魏人流徙,非計也。」三奏,訖罷之。元祐二年,請老,以司空、檢校太尉致仕。明年,卒,年七十七。贈太傅,謚曰獻肅。

  絳臨事果敢,不為後慮。好延接士大夫,數薦司馬光可用,終以黨王安石復得政,是以清議少之。

  子宗師,字傳道,以父任歷州縣職。既登第,王安石薦為度支判官、提舉河北常平。累官至集賢殿修撰、知河中府,卒。初,宗師在神宗朝,數賜對,常弗忍去親側,屢辭官不拜,世以孝與之。

  韓維字持國。以進士奏名禮部,方億輔政,不肯試大廷,受蔭入官。父沒後,閉門不仕。宰相薦其好古嗜學,安於靜退,召試學士院,辭不就。富弼辟河東幕府,史館修撰歐陽脩薦為檢討、知太常禮院。禮官議祫享東向位,維請虛室以待太祖。溫成后立廟用樂,維以為不如禮,請一切裁去。議陳執中謚,以為張貴妃治喪皇儀殿、追冊位號,皆執中所建,宜曰榮靈。詔謚曰恭,維曰:「責難於君謂之恭,執中何以得此?」議訖不行,乞罷禮院。以祕閣校理通判涇州。

  神宗封淮陽郡王、潁王,維皆為記室參軍。王每事咨訪,維悉心以對,至拜起進趨之容,皆陳其節。嘗與論天下事,語及功名。維曰:「聖人功名,因事始見,不可有功名心。」王拱手稱善。聞維引疾請郡,上章留之。時禁中遣使泛至諸臣家,為王擇妃。維上疏曰:「王孝友聰明,動履法度,方嚮經學,以觀成德。今卜族授室,宜歷選勳望之家,謹擇淑媛,考古納采、問名之義,以禮成之,不宜苟取華色而已。」

  左、右史闕,英宗訪除授例,執政曰:「用館閣久次及進士高第者。」帝曰:「第擇人,不必專取高科。」執政以維對,遂同修起居注、侍邇英講。帝初免喪,簡默不言。維上疏曰:「邇英閣者,階下燕閒之所也。侍於側者,皆獻納論思之臣。陳於前者,非經則史。可以博咨訪之義,窮仁義之道,究成敗之原。今禮制終畢,臣下傾耳以聽玉音,陛下之言,此其時也。臣請執筆以俟。」進知制誥、知通進銀臺司。

  御史呂誨等以濮議得罪,維諫曰:「誨等審議守職,不過欲陛下盡如先王之法而止爾。請追還前詔,令百官詳議,以盡人情;復誨等職任,以全政體。」既而責命不由門下,維又言:「罷黜御史,事關政體,而不使有司與聞,紀綱之失,無甚於此。乞解銀臺司。」不從,遂闔門待罪。有詔舉臺官二人,維言:「呂誨、范純仁有已試之效,願復其職。」翰林學士范鎮作批答不合旨,出補郡。維言:「鎮所失只在文字,當涵容之。前黜錢公輔,中外以為太重,連退二近臣,而衆莫知其所謂,自此誰敢盡忠者?」

  潁王為皇太子,兼右庶子。神宗即位,維進言:「百執事各有職位,當責任,若代之行事,最為失禮。天下大事不可猝為,人君設施,自有先後。」因釋滕文公問孟子居喪之禮,推後世禮文之變,以伸規諷,帝皆嘉納。除龍圖閣直學士。

  御史中丞王陶彈宰相韓琦為跋扈,罷為翰林學士。維言:「中丞之言是,宰相安得無罪?若其非是,安得止罷臺職?今為學士,是遷也。」參知政事吳奎論陶事,出知青州。維言進退大臣,不當如是。詔遷奎官。維又言:「執政罷免,則為降黜;今復遷官,則為褒進。二者理難並行,此與王陶罷中丞而加學士何以異?」章上,奎還就職。維援前言求去,知汝州。數月,召兼侍講、判太常寺。

  初,僖祖主已遷,及英宗祔廟,中書以為僖祖與稷、契等,不應毀其廟。維言:「太祖戡定大亂,子孫遵業,為宋太祖,無可議者。僖祖雖為高祖,然仰迹功業,非有所因,若以所事稷、契事之,懼有所未安,宜如故便。」王安石方主初議,持不行。

  熙寧二年,遷翰林學士、知開封府。明年,為御史中丞,以兄絳在樞府,力辭之。安石亦惡其言保甲事,復使為開封。始分置八廂決輕刑,轂下清肅。時吳充為三司使,帝曰:「維、充以文學進,及任煩劇,而皆稱職,可謂得人矣。」兼侍讀學士,充羣牧使。考試制舉人,孔文仲對策入等,以切直罷歸。維言:「陛下毋謂文仲為一賤士,黜之何損。臣恐賢俊解體,忠良結舌,阿諛苟合者將窺隙而進,為禍不細。」安石益惡之。

  樞密使文彥博求去,帝曰:「密院事劇,當除韓維佐卿。」明日,維奏事殿中,以言不用,請郡。帝曰:「卿東宮舊人,當留以輔政。」對曰:「使臣言得行,賢於富貴;若緣攀附舊恩以進,非臣之願也。」遂出知襄州,改許州。

  七年二月,召為學士承旨。入對,帝曰:「天久不雨,朕日夜焦勞,奈何?」維曰:「陛下憂閔旱災,損膳避殿,此乃舉行故事,恐不足以應天變。當痛自責己,廣求直言。」退,又上疏曰:「近畿內諸縣,督索青苗錢甚急,往往鞭撻取足,至伐桑為薪以易錢貨,旱災之際,重罹此苦。若夫動甲兵,危士民,匱財用於荒夷之地,朝廷處之不疑,行之甚銳。至於蠲除租稅,寬裕逋負,以救愁苦之民,則遲遲而不肯發。望陛下奮自英斷行之,過於養人,猶愈過於殺人也。」上感悟,即命維草詔求直言。其略曰:「意者聽納不得於理與?獄訟非其情與?賦斂失其節與?忠言讜論鬱於上聞,而阿諛壅蔽以成其私者衆與?」詔出,人情大悅。有旨體量市易、免行利病,權罷方田、保甲,是日乃雨。

  王安石罷,會絳入相,加端明殿學士、知河陽,復知許州。帝幸舊邸,進資政殿學士。曾鞏當制,稱其純明亮直,帝令改命詞。維知帝意,請提舉嵩山崇福宮。

  帝崩,赴臨闕庭。宣仁后手詔勞問,維對曰:「人情貧則思富,苦則思樂,困則思息,鬱則思通。誠能常以利民為本,則民富;常以憂民為心,則民樂;賦役非人力所堪者去之,則勞困息;法禁非人情所便者蠲之,則鬱塞通。推此而廣之,盡誠而行之,則子孫觀陛下之德,不待教而成矣。」

  未幾,起知陳州,未行,召兼侍讀,加大學士。嘗言:「先帝以夏國主秉常廢,故興問罪之師。今既復位,有蕃臣禮,宜還其故地。」因陳兵不可不息者三,地不可不棄者五。又言:「仁宗選建儲嗣,一時忠勳皆被寵祿;范鎮首開此議,賞獨不及,願褒顯其功。」鎮於是復起用。

  元祐更役法,命維詳定。時四方書疏多言其便,維謂司馬光曰:「小人議論,希意迎合,不可不察。」成都轉運判官蔡矇附會定差,維惡而劾之。執政欲廢王安石新經義,維以當與先儒之說並行,論者服其平。拜門下侍郎。御史張舜民以言事罷,王巖叟救之,折簡密詢上官均。語泄,詔巖叟分析。維曰:「臣下折簡聚談,更相督責,乃是相率為善,何害於理?若瑣瑣責善,懼於國事無益也。」

  維處東省踰年,有忌之者密為讒愬,詔分司南京。尚書右司王存抗聲簾前曰:「韓維得罪,莫知其端,臣竊為朝廷惜。」乃還大學士、知鄧州。兄絳為之請,改汝州。久之,以太子少傅致仕,轉少師。

  紹聖中,坐元祐黨,降左朝議大夫,再謫崇信軍節度副使,均州安置。諸子乞納官爵,聽父里居。哲宗覽奏惻然,許之。元符元年,以幸睿成宮,復左朝議大夫,是歲卒。年八十二。徽宗初,悉追復舊官。

  韓縝字玉汝。登進士第,簽書南京判官。仁宗以水災求直言。縝上疏曰:「今國本未立,無以繫天下心,此陰盛陽微之應。」詞極剴切。劉沆薦其才,命編修三班敕。前此,武臣不執親喪。縝建言:「三年之服,古今通制;晉襄衰墨從戎,事出一時。」遂著令,自崇班以上聽持服。為殿中侍御史。參知政事孫抃持祿充位;權陝西轉運副使薛向赴闕,樞密院輒畫旨除為真;劉永年以外戚除防禦使;內侍史志聰私役皇城親從:縝皆極論之。帝為罷抃,寢向與永年之命,而正志聰罪。遷侍御史、度支判官,出為兩浙、淮南轉運使,移河北。

  夏諒祚死,子秉常嗣,遣使求封冊。朝廷方責夏人不修職貢,欲擇人詰其使。縝適陛辭,神宗命之往。縝至驛問罪,使者引服,迨夜,奏上。帝喜,改使陝西。入知審官西院、直舍人院。以兄絳執政,改集賢殿修撰、鹽鐵副使,以天章閣待制知秦州。嘗宴客夜歸,指使傅勍被酒,誤隨入州宅,與侍妾遇,縝怒,令軍校以鐵裹杖箠殺之。勍妻持血衣,撾登聞鼓以訴,坐落職,分司南京。秦人語曰:「寧逢乳虎,莫逢玉汝。」其暴酷如此。久之,還待制、知瀛州。

  熙寧七年,遼使蕭禧來議代北地界。召縝館客,遂報聘,令持圖牒致遼主,不克見而還。知開封府,禧再至,復館之。詔乘驛詣河東,與禧分畫,以分水嶺為界。復命,賜襲衣、金帶,為樞密都承旨,還龍圖閣直學士。元豐五年,官制行,易太中大夫、同知樞密,進知院事。

  哲宗立,拜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首相蔡確與章惇謀誣東朝,及確為山陵使,縝暴其姦狀,由是東朝及外廷悉知之。確使還,欲以其屬高遵惠、張璡、韓宗文為美官。宣仁后以訪縝,縝曰:「遵惠為太后從父;璡者,中書郎璪之弟;宗文,臣姪也。今擢用非次,則是君臣各私其親,何以示天下?」乃止。

  元祐元年,御史中丞劉摯、諫官孫覺蘇轍王覿,論縝才鄙望輕,在先朝為奉使,割地六百里以遺契丹,邊人怨之切骨,不可使居相位。章數十上,罷為觀文殿大學士、知潁昌府。移永興、河南,拜安武軍節度使、知太原府,易節奉寧軍。請老,為西太一宮使,以太子太保致仕。紹聖四年卒,年七十九。贈司空,謚曰莊敏。

  縝外事莊重,所至以嚴稱。雖出入將相而寂無功烈,厚自奉養,世以比晉何曾云。子宗武。

  宗武,第進士,韓宗彥鎮瀛州,辟為河間令。值河溢,增隄護城,吏率兵五百伐材近郊,雖墓木亦不免,父老遮道泣,宗武入府白罷之。徽宗即位,為秘書丞,因日食上疏言:「近世事有微漸而不可不察者五:大臣不畏公論,小臣趨利附下,一也。人主怠於政事,威柄下移,怨讟歸上,二也。左右無輔拂之士,守邊無禦侮之臣,三也。開境土以速邊患,耗賦財以弊民力,四也。歲穀不登,倉庾空竭,民人流亡,盜賊數起,五也。根治朋黨,追復私怨,正士黜廢,耆老殲亡,旋起大獄,害及善類。文章號令,衰於前世。大河決溢,饑饉荐臻。執政大臣,人懷異意,排去舊怨,以立新黨,徒為紛紛,無憂國忘家之慮。誠願躬攬權綱,收還威柄,敷言奏功,考察名實,不以侍御之好、鍾鼓之娛為樂。仁祖惻怛至誠,以收天下之心;神宗厲精不息,以舉天下之事:皆所宜法。」不報。

  哲宗將祔廟,中旨索省中書畫甚急。宗武言:「先帝祔廟,陛下哀慕方深,而丹青之玩,取索不已,播之于外,懼損聖德。陛下踐祚,如日初升,當講劘典訓,開廣聖學,好玩易志,正古人所戒也。」疏入,皇太后見之,怒曰:「是皆內侍數輩所為爾。」欲盡加罰,帝委曲申救,乃已。明日,太后對宰相奬歎,令俟諫官員闕即用之。尋除都官員外郎,改開封府推官。丐外,為淮南轉運判官。前使者貸上供錢,禁庭遣使來索。宗武奏具狀,詞極鯁切,坐貶秩,罷歸。久之,蔡京欲以知潁州。帝語祕書事,京不敢復言,遂致仕。官累太中大夫,年八十二卒。

  論曰:王稱曰:「昔袁安未嘗以贓罪鞫人,史氏以其仁心,足以覃乎後昆。韓億不悅攟人小過,而君子知其後必大,皆盛德事也。億有子位公府,而行各有適。絳適於同,維適於正,縝適於嚴。嗚呼,維其賢哉!」

查看目录 >> 《宋史》



欽定禮記義疏八十二卷首一卷 禮記精義旁訓六卷 禮記精義旁訓六卷 欽定禮記義疏八十二卷首一卷 儀禮注疏五十卷 欽定詩經傳說彚纂二十一卷首二卷詩序二卷 欽定儀禮義疏四十八卷首二卷 論語注疏解經二十卷 禮記初學讀本四十九卷 四書經註集證十九卷 孟子註疏解經十四卷 儀禮初學讀本十七卷 禮記精義旁訓六卷 四書引解二十六卷 禮記精義旁訓六卷 論語注疏解經二十卷 孟子注疏解經十四卷 增補四書經史摘證二十九卷 禮記十八卷附考證 儀禮注疏五十卷 禮記十八卷附考證 禮記十八卷附考證 書經精華十卷首一卷 欽定詩經傳說彚纂二十一卷首二卷詩序二卷 欽定書經傳說彚纂二十一卷首二卷書序一卷 孟子注疏解經十四卷 詩經精華十卷首一卷 校正四書古註群義十種 爾雅注疏十一卷 爾雅註疏十一卷 傳經表不分卷 五經小學述二卷 釋地三種 孟子集註本義滙參十四卷首一卷 幼學歌五卷 宏達堂叢書 澄衷蒙學堂字課圖說四卷首一卷 說文逸字二卷附錄一卷 經典釋文三十卷 爾雅注疏十卷 爾雅注疏十卷 澄衷蒙學堂字課圖說四卷 六書通十卷 說文解字注三十卷附六書音均表二卷 說文解字注三十卷附六書音均表二卷 說文解字注三十卷附六書音均表二卷 說文解字注三十卷附六書音均表二卷 說文解字注三十卷附六書音均表二卷 古韻通說二十卷 六書音均表五卷 字學舉隅不分卷 新訂四書補註備旨十卷 四書補註備旨十二卷 孝經注疏九卷 儀禮精義不分卷補編一卷 儀禮注疏五十卷 經義述聞二十八卷 經典釋文三十卷 孝經注疏九卷 孝經注疏九卷 
关于本站 | 收藏本站 | 欢迎投稿 | 意见建议 | 国学迷
Copyright © 国学大师 古典图书集成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内容均为民国之前的公共版权领域古籍,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研究。
内容由热心网友提供和网上收集,不保留版权。若侵犯了您的权益,来信即刪。scp168@qq.com

ICP证:琼ICP备2022019473号-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