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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卷一

○《古文尚书》真伪源流通考
△《伪古文尚书》之成立
唐、宋以来,世所传《尚书》凡五十八篇:其自《尧典》以下至於《秦誓》三十三篇,世以为《今文尚书》;自《大禹谟》以下至於《ぁ命》二十五篇,世以为《古文尚书》。余年十三,初读《尚书》,亦但沿旧说,不觉其有异也,读之数年,始觉《禹谟》、《汤诰》等篇文义平浅,殊与三十三篇不类;然犹未敢遽疑之也。又数年,渐觉其义理亦多剌谬,又数年,复渐觉其事实亦多兴他经传不符,於是始大骇怪:均为帝王遗书,何独悬殊若此?乃取《史》、《汉》诸书覆考而细核之,然後恍然大悟,知旧说之非是。所谓《古文尚书》者,非孔壁之《古文尚书》,乃齐、梁以来江左之《伪尚书》;所谓《今文尚书者》?乃孔壁之《古文尚书》也。《今文尚书》者,伏生壁中所藏,凡二十八篇(後或分为三十一篇),皆隶书,故谓之“今文”;与今《尧典》以下三十三篇,篇目虽同而字句多异。《古文尚书》者,孔氏壁中所藏,皆科斗字,故谓之“古文”。孔安国以今文读之,得多十六篇。其二十八篇,即今《尧典》以下三十三篇,原止分为三十一篇,马融、郑康成之所注者是也。其十六篇,残缺不全,绝无师说,谓之《古文尚书逸篇》。西汉之时,《今文》先立於学官。迨东汉时,《古文》乃立。自是学者皆诵《古文》,而《今文》渐微。永嘉之乱,《今文》遂亡,《古文》孤行於世,伪《尚书》者出於齐、梁之间而盛於隋世,凡增二十五篇;又於三十一篇中别出《舜典》、《益稷》两篇;共五十八篇,有《传》及《序》,伪称汉孔安国所作。唐孔颖达作《正义》,遂黜马、郑相传之《真古文尚书》,而用《伪书》、《伪传》取士。由是学者童而习之,不复考其源流首尾,遂忄吴以此为即《古文尚书》,而孔壁《古文》之三十一篇反指为伏生之《今文》,遂致帝王之事迹为邪说所淆诬而不能白者千有馀年。余深悼之,故於《考信录》中逐事详为之辨,以期不没圣人之真。然恐学者狃於旧说,不能考其源流,察其真伪,循其名而不知核其实也,故复溯流穷源,为“六证”、“六驳”,因究作伪之由,并述异真之故,历历列之如左,庶伪者无所匿其情云尔。
△六证之一──孔安国古文篇数
一,孔安国於壁中得《古文尚书》,《史记》、《汉书》之文甚明,但於二十九篇之外复得多十六篇;并无得此二十五篇之事。
“孔氏有《古文尚书》,而安国以今文读之,因以起其家;《逸书》得十馀篇。盖《尚书》滋多於是矣。”(《史记儒林列传》。《汉书》文同,不复举)
“《古文尚书》者,出孔子壁中。武帝末,鲁共王坏孔子宅,欲以广其宫,而得《古文尚书》及《礼记》、《论语》、《孝经》,凡数十篇,皆古字也。共王往入其宅,闻鼓琴瑟钟磬之音,於是惧,乃止不坏。孔安国者,孔子後也,悉得其书,以考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安国献之。遭巫蛊事,未列於学官。”(《汉书艺文志》)
按:二十九篇者,《尧典》(今《舜典》“慎徽五典”以下在内)、《皋陶谟》(今《益稷篇》在内)、《禹贡》、《甘誓》、《汤誓》、《盘庚》(三篇合为一篇)、《高宗肜日》、《西伯戡黎》、《微子》、《牧誓》、《洪范》、《金》、《大诰》、《康诰》、《酒诰》、《梓材》、《召诰》、《洛诰》、《多士》、《无逸》、《君》,《多方》、《立政》、《顾命》(《康王之诰》在内)、《吕刑》、《文侯之命》、《费誓》、《秦誓》,凡二十八篇,并《序》为二十九篇,与《今文》篇数同,《史记》所谓“以今文读之”者是也。其十六篇,《舜典》、《汨作》、《九共》(後或分为九篇,故《正义》谓之二十四篇)、《大禹谟》、《益稷》、《五子之歌》、《允征》、《汤诰》、《咸有一德》、《典宝》、《伊训》、《肆命》、《原命》、《武成》、《旅獒》、《ぁ命》,《史记》所谓“起其家,《逸书》得十馀篇”者是也。而今所传二十五篇,则有《仲虺之诰》、《太甲》三篇、《说命》三篇,《泰誓》三篇、《微子之命》、《蔡仲之命》、《周官》、《君陈》、《毕命》、《君牙》,十有六篇,而无《汨作》、《九共》、《典宝》、《肆命》、《原命》,五篇;惟《舜典》等十有一篇,与汉儒所传篇目同,而《舜典》、《益稷》又皆自《尧典》、《皋陶谟》分出,非别有一篇。篇目既殊,篇数亦异,其非孔壁之书明甚。使孔壁果得多此二十五篇,班固何以称为十六篇,司马迁何以亦云十馀篇乎?盖撰《伪书》者闻有五十八篇之目(刘向《别录》云五十八篇,盖分《盘庚》为三篇,《九共》为九篇,出《康王之诰》,而增河内女子之《伪泰誓》三篇也)。不知其详,故撰此二十五篇,而别出《舜典》、《益稷》二篇,以当其数。惜乎,学者之不察也!
△六证之二──东汉古文篇数
一,自东汉以後传《古文尚书》者,杜林、贾逵、马融、郑康成诸儒,历历可指,皆止二十九篇;并无今书二十五篇。
“杜林,茂陵人,尝得漆书《古文尚书》一卷,宝爱之;每遭困厄,握抱叹息曰:‘古文之学将绝於此邪!’建武初,束归,征拜侍御史。至京师,河南郑兴、东海卫宏皆推服焉。济南徐兆始事卫宏,後皆更从林学。林以所得《尚书》示宏曰:‘林危厄西州时,常以为此道将绝也,何意东海卫宏、济南徐生,复得之邪!是道不坠於地矣!’”(《後汉纪》光武帝第八卷)
“扶风杜林传《古文尚书》。林同郡贾逵为之作训,马融作传,郑玄注解,由是《古文尚书》遂显於世。”(《後汉书儒林传》)
“《尚书》十一卷(马融注)。《尚书》九卷(郑玄注)。《尚书》十一卷(王肃注)”,“後汉扶风杜林博《古文尚书》。同郡贾逵为之作训,马融作传,郑玄亦为之注。然其所传唯二十九篇。”(《隋书经籍志》)
按:王莽之末,赤眉焚掠,典籍沦亡略尽,是以杜林死守此书以传於後。其二十九篇者?即《史记》所谓“以今文读之”,本纪世家之所引者是也。马、郑皆传杜林之书,而止二十九篇,然则非但《仲虺之诰》等十有六篇为《古文》所无,即《大禹谟》等九篇亦非杜林、贾逵所传之《古文》矣。如果二十五篇出於孔壁,经传历历惧全,何以杜林漆书无之,贾、马、郑诸儒皆不为之传注乎?然则二十五篇决非安国壁中之书明矣。
△六证之三──《伪书》文体
一,伪书所增二十五篇,较之马、郑旧传三十一篇文体迥异,显为後人所撰。
大禹谟与《皋陶谟不类;篇末誓词亦与《甘誓》不类。
《五子之歌》、《胤征》摭拾经传为多;其所自撰则皆浅陋不成文理。
《泰誓》三篇,誓也,与《汤誓》、《牧誓》、《费誓》皆不类。
《仲虺之诰》、《汤诰》、《武成》、《周官》,皆诰也,与《盘庚》、《大诰》、《多士》、《多方》皆不类。
《伊训》、《太甲》三篇、《咸有一德》、《旅獒》,皆训也,与《高宗肜日》、《西伯戡黎》、《无逸》、《立政》皆不类。
《说命》、《微子之命》、《蔡仲之命》、《君陈》、《毕命》、《君牙》、《ぁ命》九篇,皆命也,与《顾命》、《文侯之命》皆不类。
按:《皋陶谟》高古谨严;《大禹谟》则平衍浅弱,《汤》、《牧》二誓和平简切;《泰誓》三篇则繁冗愤激,而章法亦杂乱。《盘庚》诸诰,诘曲聱牙之中具有委婉恳挚之意;《仲虺》三诰则皆浅易平直。惟《武成》多摘取传记之文,较为近古,然亦杂乱无章。训在商者简劲切实,在周者则周详笃挚,迥然两体也,而各极其妙。《伊训》、《太甲》诸篇,在《肜日》、《戡黎》前数百馀年,乃反冗泛平弱,固已异矣;而《周书》之《旅獒》乃与《伊训》等篇如出一手,何也?至於命词九篇,浅陋尤甚,较之《文侯之命》,犹且远出其下,况《顾命》乎!且三十一篇中命止二篇,而二十五篇命乃居其九,岂非因命词中无多事迹可叙,易於完局,故尔多为之乎?试取此二十五篇与三十一篇分而读之,合而较之,则黑白判然,无待辨者。无如世之学者自童子时即连属而读之,长遂不复分别,且多不知其孰为马、郑所传,孰为晋以後始出者,况欲其较量高下,分别真伪,此必不可得之数也。其亦可叹也夫!
△六证之四──《史记》引《尚书》
一,二十九篇之文,《史记》所引甚多,并无今书二十五篇一语。
《五帝本纪》,《尧典》之文(《舜典》“慎徽五典”以下在内)全载。
《夏本纪》,《禹贡》、《皋陶谟》(《益稷》在内),《甘誓》之文全载。《伪书》之《大禹谟》、《五子之歌》、《胤征》三篇,无载其一语者。
《殷本纪宋世家》,《汤誓》、《洪范》(今在《周书》中)《高宗肜日》、《西伯戡黎》之文全载。《微子》载其半。《盘庚》略载大意。《伪商书》凡十篇,无载其一语者。《汤诰》颇载有数十言,乃今《伪书》所无。
《周本纪鲁世家》,《牧誓》、《金》之文全载。《无逸》、《吕刑》、《费誓》皆载其半。《多士》、《顾命》(《康王之诰》在内)略载大意。《燕世家》之《君》,《卫世家》之《康诰》、《酒诰》、《梓材》,《秦本纪》之《秦誓》,皆略载大意。《伪周书》十二篇,无载其一语者。
按:《真古文尚书》二十八篇,《史记》全载其文者十篇,载其半者四篇,略载其大意者八篇;其未载者,《周书》六篇而已。盖此十四篇者,诰体为多,文词繁冗而罕涉於时事,故或摘其略而载之,或竟不载,从省文也。然所载者亦不可谓少矣。《伪书》二十五篇乃无一篇载者,何也?《皋陶谟》载矣,《大禹谟》何以反不载?《甘誓》、《汤誓》、《牧誓》皆载矣,《泰誓》何以独不载?《吕刑》,衰世之法,犹载之;《周官》,开国之制,而反不载。至於《武成》乃纪武王伐商之事,尤不容以不载。然则司马氏之未尝见此书也明矣!夫迁既知有《古文》而从安国问故矣,何以不尽取而观之?安国既出二十八篇以示迁矣,即何吝此二十五篇而秘不以示也?然则此二十五篇之书不出於安国,显然易见。惜乎後儒之不思也!
△六证之五──《汉书律历志》引逸书
一,十六篇之文,《汉书律历志》尝引之,与今书二十五篇不同。
《伊训篇》曰:“惟太甲元年,十有二月,乙丑朔,伊尹祀於先王,诞资有牧方明。”(《汉书律历志》)
《武成篇》:“惟一月壬辰<勹方>死霸,若翌日癸巳,武王乃朝步自周,於征伐纣。”“粤若来三月既死霸,粤五日甲子,咸刘商王纣。”“惟四月既<勹方>生霸,粤六日甲戌,武王燎於周庙。翌日辛亥,祀於天位。粤五日乙卯,乃以庶国祀馘於周庙。”(并同上)
“《尚书逸篇》二卷。”“《尚书逸篇》出於齐梁之间。考其篇目,似孔壁中书之残缺者,故附《尚书》之末。”(《隋书经籍志》)
按:《汉志》所引《伊训》、《武成》之文皆与今书《伊训》、《武成》不同,则今之《伊训》、《武成》非孔安国壁中之书明矣。《伊训》、《武成》既非孔壁《古文》,则《大禹谟》等七篇亦必非孔壁《古文》矣。况《仲虺之诰》等十有六篇乃孔壁之所本无者乎!盖所得多之十六篇,文多残缺难解,故《汉志》虽间有征引,而学者皆罕所诵习,马融所谓“《逸》十六篇,绝无师说”者也。既无师说,则日益以湮没,是以迨隋仅存二卷;至唐以《伪书》取士,人益不复观览,遂并此二卷而亡之耳。由是言之,《尚书逸篇》即马融之“《逸》十六篇”,刘歆、班固所引《伊训》、《武成》之文,此乃孔壁之《真古文》,而二十五篇为後人所伪撰,不待言矣。
△六证之六,──东汉、吴、晋诸儒道逸害
一,自东汉逮於吴晋数百馀年,注书之儒未有一人见此二十五篇者。
“《书》曰:‘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曰其助上帝,宠之四方。有罪无罪,惟我在;天下曷敢有越厥志!’”注:“《书》,《尚书》逸篇也。”(赵岐《孟子注》)
“《书》曰:‘汤一征,自葛始。’”“《书》曰:‘我後;後来其苏!’”注:“此二篇皆《尚书》逸篇之文也。”(同上)
“《书》曰:‘洚水警余。’”注:“《尚书》逸篇。”(同上)
“《兑命》曰:‘念终始,典於学。’”注:“兑当为说字之误也。高宗梦传说,求而得之,作《说命》三篇;在《尚书》。今亡。”(郑康成《学记注》)
“《君陈》曰:‘尔有嘉谋嘉猷,入告尔君於内;女乃顺之於外,曰:“此谋此猷,惟我君之德。”於乎,是惟良显哉!’”注:“君陈,盖周公之子,伯禽弟也?名篇;在《尚书》。今亡。”(郑康成《坊记注》)
“《尹吉》曰:‘惟尹躬及汤,咸有一德。’”注:“吉,当为告。告,古文诰字之忄吴也。《尹告》,伊尹之诰也。《书序》以为《咸有一德》。今亡。”(郑康成《缁灾注》)
“《夏书》有之曰:‘众非元后何戴!后非众无与守邦。’”注:“《夏书》,逸书也。”(韦昭《国语注》)
“《夏书》曰:‘戒之用休,董之用威,劝之以九歌,勿使坏:’”注:“逸书。”(杜预《春秋左传集解》)
“《夏书》曰:‘遒人以木铎徇於路,官师相规,工执艺事以谏。’”注:“逸书。”(同上)
“《周书》曰:‘皇天无亲,惟德是辅。’”注:“《周书》,逸书。”(同上)
右十则,皆见於今《伪书》,而赵、郑、韦、杜诸儒皆注以为“逸书”,或云“今亡”。然则自汉逮晋,无一人之见此书也。无一人见此书,则此书不出於安国明矣。此四书中所引《尚书》之文尚多,不可悉载;姑举数则,以见其凡。
孔氏《正义》云:“刘向作《别录》,班固作《艺文志》,并不见《孔传》。刘歆作《三统历》,引《泰誓》、《武成》,并不与孔同。贾逵奏《尚书疏》,与孔亦异。马融《书序》云:‘经传所引《泰誓》,《泰誓》并无此文。’又云:‘《逸》十六篇绝无师说。’是融亦不见也。服虔、杜预注《左传》‘乱其纪纲’,并云:‘夏桀时作。’服虔、杜预皆不见也。郑玄亦不见之,故《仲虺之诰》、《太甲》、《说命》等篇见在而云亡,其《汨作》、《典宝》等十三篇见亡而云已逸,是不见《古文》也。”余按:自孔安国以後学之博者,西汉无过向、歌,东汉无过赵、班、贾、马、服、郑,吴、晋无过韦、杜。之数人者皆不见,天下岂复有见此书者!藉令安国果有此书,一人偶未之见,遗之可也,必无四百年中博学多闻之士竟无一人见之之理。然则当时原无此书,而此书为後人所伪撰,不待言矣。
△传《伪书》者之自解五说
据此六端观之,此二十五篇者乃後人所伪撰,非孔壁中之书,不待明者而知之矣。然自隋、唐以来,学者皆信之而不疑,何也?盖缘传《伪书》者恐人之不之信,巧为之词,曲为之解,学者不复考其源委,遽信以为实然故也。其说大抵有五。其一谓马、郑所传乃《今文》,非《古文》,故与伏生之篇数同,而无二十五篇,──由是学者遂真以三十一篇为《今文》,而不复疑此书晚出之非真矣。其二谓《今文》乃伏生之女所口授,因齐音难晓,而晁错以意属读之者,故多艰涩难解,不若二十五篇平易,──由是学者遂真以三十一篇为口授,而不复疑此书文体之不类矣。其三因《汉书》有张霸伪作《百两篇》一事,遂诬《汉志》所载安国多得篇目乃霸伪书之目,所引《伊训》、《武成》篇文乃霸伪书之文,──由是学者遂不复疑东晋以後出者非真,而反谓西汉之时得者为伪矣。其四因《汉书》有“武帝末未列学官”一语,遂诬终汉之世不列学官,以故不行於世,儒者皆不之见,──由是学者遂不复疑此书为晋以後之书,而反谓司马、赵、郑、韦、杜诸儒为未尝学问矣。至其尤诬妄者,《正义》引《晋书》云:“皇甫谧於姑子梁柳边得《古文尚书》,故作《帝王世纪》,往往载《孔传》五十八篇之书。”又引《晋书》云:“晋太保公郑冲以《古文》授扶风苏愉字休预,预授天水梁柳字宏季,──即谧之外弟也,──季授城阳臧曹字彦始,始授郡守子汝南梅赜字仲真,又为豫章内史,遂於前晋奏上其书而施行焉。”──由是学者遂以此二十五篇为真有所传,而不复疑其为後人之伪撰矣。而岂知其莫非子虚乌有之事也哉!嗟夫,两汉、晋、隋之书昭然在耳目间,非天下之秘书,世所不经见也,何为皆若不见不闻然者,而惟伪说之是信乎?故今复采汉、晋诸书之文足证其伪妄者列之左方,学者一一核之可矣。
△六驳之一──古文、今文篇第不异
一,《古文》、《今文》分於文字之同异,不分於篇第之多寡:马、郑所传虽止二十九篇,与《今文》同,而文字则与《今文》异,两汉之书所载甚明。
“济南伏生传《尚书》,授济南张生及千乘欧阳生。欧阳生授同郡儿宽;宽授欧阳生之子;世世相传,至曾孙欧阳高,为‘《尚书》欧阳氏学’。张生授夏侯都尉;都尉授族子始昌;始昌传族子胜,为‘大夏侯氏学’。胜传从兄子建;建别为‘小夏侯氏学’。三家皆立博士。”
“刘向以中古文校欧阳、大小夏侯三家经文,《酒诰》脱简一,《召诰》脱简二。率简二十五字者,脱亦二十五字;简二十二字者,脱亦二十二字。文字异者七百有馀,脱字数十。”(《汉书艺文志》)
“中兴,北海牟融习《大夏侯尚书》,东海王良习《小夏侯尚书》,沛国桓荣习《欧阳尚书》。荣世习相传授,东京最盛。”(《後汉书儒林传》)
“逵数为帝言《古文尚书》於经传《尔雅》诂训相应;诏令撰《欧阳》、《大小夏侯尚书》、《古文》同异。逵集为三卷。帝善之,复命撰《齐》、《鲁》、《韩诗》与《毛氏》异同。”(《後汉书贾逵传》)
“永嘉之乱,《欧阳》、《大小夏侯尚书》并亡。济南伏生之传,惟刘向父子所著《五行传》是其本法,而又多乖戾,”(《隋书经籍志》)
按:《欧阳》,《大小夏侯尚书》,皆《今文》也。刘向以《古文》校之而有异文脱简,贾逵又撰三家与《古文尚书》同异,则刘、贾所见者《真古文》也。若仍是《今文》,则与三家有同而无异,何有异文脱简,又何撰同异之有哉!是以《尹敏传》云:“初习《欧阳尚书》(即今文),後受古文。”东汉所谓《古文》之非《今文》明矣。况永嘉之乱,《今文》已亡,安得复有存者!後世学者不知《古文》、《今文》之分,乃以篇数多者为《古文》,少者为《今文》,遂以今书三十三篇为《今文》,谬矣!
孔氏《正义》称刘向作《别录》不见《孔传》?後世耳食者遂以为刘向未见《古文》。夫刘向以《古文尚书》校《今文》,若不见《古文》,以何校之?然则刘向但见《真古文》,未见《伪古文》耳。且云“中古文”,则安国之《古文尚书》已上於朝矣,安有藏於家之事!然则马、郑相传之《尚书》决为《古文》而非《今文》明矣。
△六驳之二──今文亦壁藏
一,无论马、刘所传之为《古文》而非《今文》也,即伏生之《今文》亦其壁中所藏之书,井无其女口授之事,不得与二十五篇文体互异。
“伏生者,济南人也,故为秦博士。孝文帝时,欲求能治《尚书》者,天下无有;乃闻伏生能治,欲召之。是时伏生年九十馀,老不能行,於是乃诏太常,使掌故朝错往受之。秦时焚书,伏生壁藏之。其後兵大起,流亡。汉定,伏生求其书,亡数十篇,独得二十九篇,即以教於齐、鲁之间。学者由是颇能言《尚书》;诸山东大师无不涉《尚书》以教矣。伏生教济南张生及欧阳生;欧阳生教千乘儿宽,(《汉书》无此八字而有“张生为博士”五字)而伏生孙以治《尚书》征,不能明也。自此之後,鲁周霸、孔安国、雒阳贾嘉,颇能言《尚书》事。”(《史记儒林列传》。《汉书》略同,但文异者十馀,增者一,删者十馀耳。故不重录)
按此文,则伏生之《今文》乃壁中所藏书。故刘歆《移博士书》亦云:“《尚书》初出於屋壁,朽折散绝;今其书见在。”则是二十九篇之策现存,错何难自以目览之,而必待夫女子之口授乎?且云伏生能“治”《尚书》而不云能“诵”《尚书》,则是所以欲召之者,谓伏生能通达其义,非徒诵其文也。错所受者《尚书》之义,乌用以意属读!若徒诵其文,则伏生之门人若张生、欧阳生等众矣,何人不可以授,又不必其女而後能授也。由是言之,伏生并无口授之事;此二十五篇之所以浅近易知而与马、郑相传之《尚书》大不类者,正以其作於魏、晋之後,原非二帝、三王之言故尔,无他故也。盖作《伪书》者目知其文不类,而恐人之讥己,故伪造此说以弥缝之。乃後之学者沿讹踵谬,皆信之而不疑,岂《史记》、《汉书》唐以後之人皆不复观乎?真天下之怪事也已!
“卫宏,字敬仲,东海人也,少与河南郑兴俱好古学。初,九江谢曼卿善《毛诗》,乃为其训;宏从曼卿受学,因作《毛诗序》,善得风雅之旨,於今传於世。後从大司空杜林更受《古文尚书》,作《训旨》。时济南徐巡师事宏,後更从林学,亦以儒显。由是古学大兴。”(《後汉书儒林传》)
按:此文言作《训旨》而不言作《序》,言作《毛诗序》而不言作《尚书序》,则世所传宏《序》非宏所自作也。孔安国之作《书传》与《序》,班固不知,则巧为之说曰,书未行於世也。今蔚宗乃宋元嘉时人,梅赜果於东晋奏上其书,宏《序》行於世矣,蔚宗何以亦不之知?且云“宏受《古文尚书》,由是古文大兴”然则宏果有序,班固见之熟矣,何以为《儒林传》乃绝不载伏生口授之事,而仍录《史记》之文乎?盖由作《伪书》者自知其文不类而恐人之讥己,是以造为此说,之孔、卫以弥缝之。乃後之学者沿讹踵谬,皆信之而不疑,岂《史记》、《前後汉书》唐以後之人皆不复观乎?真天下之怪事也已!
△六驳之三──班固斥张霸伪书
一,张霸之《伪书》乃百二篇,并非二十四篇,班固《汉书》业已斥之,必无反以《伪书》为《古文》之理。
“世所传《百两篇》者,出东莱张霸,分析合二十九篇以为数十,又采《左氏传》、《书叙》为作首尾,凡百二篇,篇或数简,文意浅陋。成帝时,求其古文者,霸以能为‘百两’征。以中书校之,非是。霸辞受父,父有弟子尉氏樊并。时大中大夫平当,侍御史周敞劝上存之。後樊并谋反,乃黜其书。”(《汉书儒林列传》)
按:《汉书》此文称霸书“文义浅陋”,又云“以中书校之非是”,是班氏明明以张霸之书为伪矣;乌有作《儒林传》则痛诋其伪,作《艺文志》又深信其真,作《律历志》反引其书为证者哉!班氏所引《伊训》、《武成》之文,非霸伪书而为孔壁之《真古文》明矣。《汉书》所引者为真,则梁、陈所出者为伪可知也。况霸所撰乃百二篇,非二十四篇;乃分析二十九篇为之,亦非别有二十四篇也。今颖达但欲表章伪书,遂公然以安国以来相传之《逸》十六篇(即二十四篇)为伪,复公然以百二篇为二十四篇,,亦妄之至矣!且十六篇之语不始於固,《史记儒林传》言之矣。司马迁,汉武帝时人,张霸,成帝时人,迁作《史记》,何由预知後世之有张霸《伪书》,并其篇第之多寡乎!盖凡颖达之说,颠倒矛盾,类皆如此;学者少留意焉,则其谬不攻自破矣。
△六驳之四──《古文尚书》立学官
一,孔安国《古文》,当时已传於世,王莽及章帝时又已立於学官,两汉之书所载甚明,并未散轶,不容诸儒皆不之见。
“安国为谏大夫,授都尉朝;而司马迁亦从安国问故。迁书载《尧典》、《禹贡》、《洪范》、《微子》、《金》诸篇,多《古文》说。都尉朝授胶东庸生。庸生授清河胡常少子,以明《梁春秋》为博士部刺史,又传《左氏》。常授虢徐敖;敖为右扶风掾,又传《毛诗》,授王璜,平陵涂恽子真。子真授河南桑钦君长。王莽时,诸学皆立,刘歆为国师,璜、恽等皆贵显。”(《汉书儒林列传》)
“八年,乃诏诸儒,各选高才生受《左氏》、《梁春秋》、《古文尚书》、《毛诗》。由是四经遂行於世。皆拜逵所选弟子及门生为千乘王国郎,朝夕受业黄门署。学者皆欣欣羡慕焉。”(《後汉书贾逵传》)
按此文,则《古文尚书》当孔安国时已传於人而行於世,至王莽时而立於学官,至东汉章帝时而再立於学官,且为帝所崇重,习《古文》者皆授官,而为世所欣慕矣,安得诸儒皆不之见,至梁、陈时而突出乎!盖《汉志》所谓“未列於学官”者,谓未置博士及弟子耳,非谓其书不行於世,但藏於家也;谓武帝时未列於学官耳,亦非终已不列於学官也。且《毛诗》、《左氏》、《梁春秋》当武帝时皆未列於学官,皆至王莽时而始立,至章帝时而再立,何以皆行於世,马、郑、服、杜皆得见之而笺注之,独《古文尚书》遂以不列学官之故,致无一人之见之乎?甚矣不学而耳食者多也!
△六之五──《晋书》无古文授受事
一,《正义》称郑冲传《古文尚书》,皇甫谧采之作《世纪》,至梅赜奏上其书於朝,考之《晋书》,并无此事。
《本纪》无文。
《儒林传》中不载此事。苏愉、梁柳、臧曹、梅赜亦皆无传。《郑冲传》中但有高贵乡公讲《尚书》,冲执经亲授之语,并无所讲乃孔氏五十八篇之文。
《皇甫谧传》中但有梁柳为太守,谧不为加礼一事,并无柳传《古文尚书》及谧得之之文。
按:梅赜果尝奏上此书,《本纪》即不之载,《儒林传》中岂得并无一言及之;乃非惟无其事,亦并无苏愉等三人之名,然则三人亦皆子虚乌有者也。且凡纪事之体,必书年月,而《尚书正义》、《隋书》记此事,皆不言为某帝之时,某年之事,盖缘当时本无此事,系之以时,则人覆检而知其诬,故传《伪书》者为此含混之词,使人无从辨其真伪;孔氏道听涂说,逐从而录之耳。且夫五十八篇之书,魏以前未行於世也。当魏主讲《尚书》之时,冲所执者果系孔氏之五十八篇,《传》岂得不大书特书,而乃但云《尚书》。既但云《尚书》,则即马、郑之二十九篇可知矣。柳为太守,谧不加礼,琐事耳,然犹载之传中,若谧果从柳得《古文尚书》而作《帝王世纪》,此乃经术之显晦,著作之本原?何得反略之而不记乎?嗟夫,《史记》、《两汉》之书,人所共读者也,乃明明与《今文》相校之《古文》,而谓之《今文》;明明别有百二篇,而谓之即二十四篇;明明壁藏其书者,而谓之口授;明明立学官,置弟子,而谓之私藏於家。彼其於共读之《史》、《汉》尚不难以黑为白,况人不多读之《晋书》,亦何难以无为有乎!
△六驳之六──郑、孔解诂与《伪书》之牾
一,非但梅赜未尝奏上此书也,即郑冲亦未尝见此书,孔安国亦不知有此书,考之《论语集解》可见。
“子曰:‘《书》云:“孝乎惟孝,友於兄弟,施於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政!’”注:“包曰:‘孝乎惟孝,美大孝之词。友於兄弟,善於兄弟。施,行也。所行有政道,与为改同。’”(《论语集解》)
按:《集解》乃郑冲与何晏同纂辑者。所引包说,以“孝乎惟孝”为句,以“施於有政”为一家之政。今《伪书》此文无“孝乎”二字,而“施於有政”作“克施有政”,乃指治民之政而言,与包所说迥异。若冲果见此书?岂容复采乐包说!今何、郑既以包训为是,则其未尝见此书明矣。
“曰:‘予小子履,敢用玄牡,敢昭告於皇皇后帝。’”注:“孔曰:‘履,殷汤名。此伐桀告天之文。……《墨子》引《汤誓》,其辞若此。’”(《论语集解》)
按:今《伪书》此文乃汤灭夏之後告诸侯百姓者。安国果见此文,不当谓之“伐桀告天”。且今《伪书汤诰》现有此文,安国何不注云“今《尚书汤诰》有之”,乃反引《墨子》以为证乎?安国既引《墨子》为证,则是安国所见之《古文尚书》并无此文也明矣。
“虽有周亲,不如仁人。”注:“孔曰:‘亲而不贤不忠则诛之,管、蔡是也。仁人谓微子、箕子,来则用之。’”(《论语集解》)
按此注,是以此言为泛论周之事,以“周亲”指周之公族,以“仁人”指商之贤臣也。今《伪书》此文乃武王誓师之词,不惟管、蔡未叛,微、箕亦尚未来。安国果见此篇,何容复作此解!且《伪传》云:“周,至也。言纣至亲虽多,不如周家之少仁人。”反以周亲属商,以仁人属周,与安国《论语》之注正相悖。然则《伪书》、《伪传》之不出於安国明矣。
孔氏《正义》云:“此文与彼正同,而孔注与此异者,盖孔意以彼为伐纣誓众之词,此泛言周家政治之法,欲两通其义,故不同也。”夫圣人之言,一也,岂得忽以为彼,忽以为此。安国宁有此一口两舌之事乎!此理显然易见,而颖达犹欲曲全《伪传》之说,抑亦异矣!嗟夫,安国,西汉名儒乃为妄人所诬如是,为颖达者不能为乃祖辨其诬,顾反附会焯、炫而表章之,以致後儒摘斯传之纰缪,动辄归咎安国,使安国蒙不白之冤於千载之上,谁之过与!此余之所为长太息者也!
△《伪书》之著者及其推行之年代
曰:五十八篇经传非孔安国所传,梅赜所奏上,果何人所撰,至何时始行於世邪?曰:江左士大夫於经学皆不留意,罕有言及此者,此不可详考矣、但据其时所著之书观之,王坦之,东晋人也,范蔚宗,宋元嘉时人也,藉令东晋之初此书果已奏上行世,坦之、蔚宗必无不见之者,而坦之著《废庄论》,引“人心,道心”二语,不言其为《虞书》(详见《唐虞考信录》中),是坦之未见此书也;蔚宗著《後汉书儒林传》,但云“贾逵作训,马融作传,郑玄注解,由是《古文尚书》遂显於世”,若不知别有二十五篇者,是莳宗亦未见此书也。直至梁刘勰作《文心雕龙》,始引此二十五篇之文。然则是元嘉以前,此书初未尝行於世,至齐、粱之际始出於江左也。然但行於江左已耳,中原犹未有此书。故《隋书经籍志》云:“梁、陈所讲有孔、郑二家;齐代惟传郑义;至隋,孔、郑并行而郑氏甚微。”然则是隋灭陈以後,此书乃渐传於北方,刘焯、刘炫之辈以为奇货而注释之,然後此书大行而《郑注》渐废也。至其撰书之人,则梅惊、李巨来皆以为皇甫谧所作。以余观之,不然。西晋之时,《今文》、《古文》并存於世,安能指《古文》为《今文》,而别撰一《古文尚书》以欺当世。况谧果著此书,必已行世,何以蔚宗犹不之知;又何以江左盛行而中原反无之?然则此书乃南渡以後,晋、宋之间,宗王肃者之所伪撰,以驳郑义而伸肃说者耳。何以言之?《左传》“乱其纪纲”,旧说以为夏桀之时,而肃以为太康之世;《无逸》“其在祖甲”,马、郑以为武丁之子,而肃以为太甲之事。今《伪经》以“乱其纪纲”入《五子之歌》,《伪传》以祖甲为太甲,明明祖述肃说,暗攻先儒,其为宗肃学者之所伪撰?毫无疑义。盖汉末说经者皆宗康成,逮王肃起,恃其门阀,始好与郑为难。其说不无一二之胜於郑,而荒唐悖谬者实多。但肃父为魏三公,女为晋太后,以故其徒遂盛,其说大行,天下之说经者分为二派,一宗郑学,一宗王学。宗郑者黜王;宗王者驳郑。值永嘉之乱,《今文》失传,江左学者目不之见,耳不之闻,又其时俊桀之材,非务清谈,即殚心於诗赋笔札,经术之士绝少,但见马、郑所传与《今文》篇数同,遂误以为《今文》。由是宗肃学者得以伪撰此书以攻郑氏。书既撰於晋、宋之间,故至齐、梁之际姑行於当世也。孔氏见《伪书》、《伪传》之说多与肃同,不知其由,遂疑肃私见《孔氏》而秘之。夫肃专攻郑氏,如果此书在前,肃尝见之,其攻郑氏之失,必引此书为证,云《尚书》某篇云云,某传云云,世人谁敢谓其说之不然,何为若出之於已然者?然则是《伪书》之采於肃说,非肃说之本於《伪书》明矣。即《正义》所称“皇甫谧从梁柳得此书,故作《帝王世纪》,多载其语”者,亦作《伪书》者之采於《世纪》,正如《冠子》采贾谊之《鹏鸟赋》,而人反谓谊赋之采於《冠子》耳。但南北朝中无穷经博古之人察知其伪,遂使其书得行。然马、郑之本书尚在,後之人犹可考而知之。至唐太宗时,孔颖达奉诏作《五经正义》,既不能辨其真伪,又误以其传真为其祖安国所著,遂废《郑注》而用之,自是郑氏古本遂亡,士人之应明经试者,莫不遵功令,读《伪传》,二十五篇之文遂与三十三篇之经并重,习而不察,以为固然,竟不知《史》、《汉》以来汉、晋诸儒所述并无此文,而出於後人之伪撰者矣。
△《家语》之伪撰者
然不但今《尚书》二十五篇为宗王肃者之所伪撰也,即今所传《家语》亦肃之徒之所伪撰。《汉书艺文志》云:“《孔子家语》二十七卷。”师古注云:“非今所有《家语》。”是今《家语》乃後人所伪撰,非汉所传孔氏之《家语》也。今《家语》序云:“郑氏学行五十载矣,自肃成童始志於学,而学郑氏学矣,然寻文责实,考其上下,义理不安,违错者多,是以夺而易之。然世未明其款情,而谓其苟驳前师,以见异於人。”又云“有孔猛者,家有其先人之书。昔相从学,顷还家,方取以来。与予所论,有若重规叠矩。”然则今之《家语》乃肃之徒所撰,以助肃而攻康成者,是以其文多与肃同而与郑说互异。此序虽称肃撰,亦未必果肃所自为,疑亦其徒所作而名於肃者。由是言之,伪撰古书乃肃党之长技,今《伪古文尚书》亦多与肃说同而与郑氏异者,非肃党为之而谁为之乎!
△《孝经》之《伪孔氏经传》
亦不但《尚书》有《伪孔氏古文经传》也,即《孝经》亦有《伪孔氏古文经传》。《孝经正义》云:“隋开皇十四年,秘书学生王逸於京市陈人处买得一本,送与著作王邵,以示河间刘炫。”则是後世所谓《古文孝经》者,出於隋世,非汉儒所传孔壁之《古文孝经》也。又云:“开元七年,国子博士司马贞议曰:‘《今文孝经》是汉河间王所得颜芝本。至刘向,以此参校《古文》,省除繁惑,定此一十八章。其《古文》二十二章,中朝遂亡其本。近儒欲崇古学,妄作传学,假称孔氏,辄穿凿更改,又伪作《闺门》一章,以应二十二之数,非但经文不真,抑亦传文浅伪。’由是明皇自注《孝经》,颁於天下,以十八章为定。”则是南北分王之时,经术荒废,好事者造为伪书以惑当世,乃其常事也。但彼二十二章者,幸而有司马贞驳其谬戾,以故不行於世,而此二十五篇者,不幸而遇孔颖达谬相推奉,黜真书而用伪者以取士,遂致唐人奉为不刊之书耳。惜乎後世之儒之不能以三隅反也!
△《伪书》破绽三端
曰:“二十五篇之文果出後人所撰,何其似圣人之言也?曰:乌得似!後世学者不之察耳。三十三篇中,无一道学陈腐之语,然其所载行政用人之略及训诰中所与其君及群臣百姓言者,无一非修身经国之要务,不言道而道莫大焉,不言学而学莫纯焉。其二十五篇则不然:自其所采经传旧文而外,大率皆道学语。然按之乃陈腐肤浅,亦有杂入於异端者。其义不逮,一也。三十三篇之中,事多於言,事亦皆与经传相应,无可议者。二十五篇则言多而事少,其事皆杂采於诸子及汉儒之注说,考之於经既不合,揆之以理亦多谬。其事不经,二也。三十三篇,四代之书,迥然四代之文,古今升降,一望了然,典谟誓诰各有其体,不相混也。二十五篇则自《大禹谟》至《ぁ命》其文如出一手,谟训命诰约略相似,更无分别。其文不类,三也。昔宋阮逸伪造《元经》,称隋王通所撰,而《河汾王氏书目》无之,《唐艺文志》亦无之;且避唐景帝(神尧之祖)讳,称石虎为季龙,又避唐神尧讳,称戴渊为若思。”以故直斋陈氏得知其伪,谓“逸心劳日拙,自不能掩”。今此二十五篇,《史记》无之,班、范《两汉》之书无之,贾逵、马融、郑康成之所传亦无之,赵岐、杜预、韦昭诸儒皆不之见,而其中杂以异端之言,小说之事,魏晋排偶组练之文,与三十三篇之书高下悬绝,较之阮逸伪书尤为易辨。惜乎後世学者震於其名而皆不之察也!
△《伪书》剽窃经传
曰:经传所引《尚书》之文,二十五篇之中皆有之,何以言其伪也?曰:此作《伪书》者剽窃经传之文入其中耳。子不见夫铁器乎,铸者无痕而补者有痕。凡经传所引之语在三十三篇中者,与上下文义皆自然相属;在二十五篇中者,其上下承接皆有补缀之迹,其有痕无痕至易辨也。且其中有传记所引逸书之文而剽窃之者,亦有传记之所自言,并非引书,而亦剽窃之者。“六府三事”,缺自解经文,“同德度义”,苌弘自抒己见,岂得牵帅之以入经!至於“除恶务本”,乃权谋之士所言,尤不得入圣人口中也。有采经传之意而改其词者。“有攸不为臣,东征”,删其首句而移之伐纣,可乎!“天下曷敢有越厥志”,改以为“予”而属之武王,谬矣!有采经传之词而失其意者。周亲之不如仁人,谓己不私其亲,可也;以周亲属之纣,则不伦。嘉谋之归於我後,臣下自相勉励,可也;成王以之命官,则失言。此剽窃之不能掩者也。且《尚书》凡百篇,而凡经传所引略已尽於二十五篇之中,然则其馀四十二篇(五十八篇外,尚当有《逸书》四十二篇)经传遂无引其一语者乎?是以传记所引在三十三篇中者少,在二十五篇中者多。何者?彼固专以裒集传记之语成文者也。即以其引传记观之,而其伪已不能掩矣!
△识别《伪书》之不易
曰:三代有三代之文,两汉有两汉之文,魏、晋以还,文体益变,二十五篇之文岂後世文人之所能赝为。此固不得疑为伪也。曰:能膺为者多矣!魏、晋之世,文士多好摩拟古人之文,其习尚然也。若夏侯湛之《昆弟诰》,其声音笑貌俨然《尚书》矣,试隐其名而加以古人之名,使无识之人观之,岂复有疑其伪者乎,宋文彦博帅永兴,得褚遂良《圣教序》墨迹,因令子弟临摹一本;会宴僚属,乃并出二本,令坐客别之,客皆以摹者为真迹也。夫书法,其浅者也,犹且如是,况文之难知乎!嗟夫,《管》、《晏》、《冠》诸子大率皆後人所伪撰,至於昭明所选《高唐》、《风赋》、《黄鹄怨歌》之属,为俊人所拟作者尤多,乃传之日久,而人遂莫不信以为真。故凡世之以伪乱真者,惟实有学术而能文章者然後乃能辫之;悠悠世俗之目,其视莠莫非稷也,视鱼目莫非珠也,乌乎其能知之!昔隋牛宏奏请购求天下遗逸之书,刘炫遂伪造书百馀卷,题为《连山易》、《鲁史记》等,录上送官,取赏而去。後有人讼之,坐除名。然则伪造古书乃昔人之常事,使不遇讼之者,则至今必奉为圣人之言矣。古今之如此者,岂可胜道,特难为不学而耳食者言耳。纵使梅赜果尝奏上此书,尚不可据为实,况并无此事乎!此所关於圣人之政事言行者非小,故余不辞尤谤而考辫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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