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实录 | 二十四史 | 四库全书 | 古今图书集成 | 历史人物 | 说文解字 | 成语词典 | 甲骨文合集 | 殷周金文集成 | 象形字典 | 十三经索引 | 字体转换器 | 篆书识别 | 近义反义词 | 对联大全 | 家谱族谱查询 | 哈佛古籍

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二十四史|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图集|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图书集成|印谱|丛书|中医中药|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国学精选|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实录|石刻墓志|家谱|对联|历史地图|会员中心

首页 > 史部 > 正史 > 周書 >

周書卷二十六 列傳第十八

周書卷二十六 列傳第十八

  〔一〕長孫儉 長孫紹遠弟澄 兄子兕 斛斯徵

  長孫儉,河南洛陽人也。本名慶明。其先,魏之枝族,姓托拔氏。〔二〕孝文遷洛,改為長孫。五世祖嵩,魏太尉、北平王。

  儉少方正,有操行,狀貌魁梧,神彩嚴肅,雖在私室,終日儼然。性不妄交,非其同志,雖貴遊造門,亦不與相見。孝昌中,起家員外散騎侍郎,〔三〕從爾朱天光破隴右。太祖臨夏州,以儉為錄事,深器敬之。賀拔岳被害,太祖赴平涼,凡有經綸謀策,儉皆參預。從平侯莫陳悅,留儉為秦州長史。時西夏州仍未內屬,而東魏遣許和為刺史,儉以信義招之,和乃舉州歸附。即以儉為西夏州刺史,總統三夏州。

  時荊襄初附,太祖表儉功績尤美,宜委東南之任,授荊州刺史、東南道行臺僕射。所部鄭縣令泉璨為民所訟,推治獲實。儉即大集僚屬而謂之曰:「此由刺史教誨不明,信不被物,是我之愆,非泉璨之罪。」遂於廳事前,肉袒自罰,捨璨不問。於是屬城肅勵,莫敢犯法。魏文帝璽書勞之。太祖又與儉書曰:「近行路傳公以部內縣令有罪,遂自杖三十,用肅群下。吾昔聞『王臣謇謇,匪躬之故』,蓋謂憂公忘私,知無不為而已。未有如公刻身罰己以訓群僚者也。聞之嘉歎。」荊蠻舊俗,少不敬長。儉殷勤勸導,風俗大革。務廣耕桑,兼習武事,故得邊境無虞,民安其業。吏民表請為儉構清德樓,樹碑刻頌,朝議許焉。在州遂歷(二)〔七〕載。〔四〕

  徵授大行臺尚書,兼相府司馬。嘗與群公侍坐於太祖,及退,太祖謂左右曰:「此公閑雅,孤每與語,嘗肅然畏敬,恐有所失。」他日,太祖謂儉曰:「名實理須相稱,尚書既志安貧素,可改名儉,以彰雅操。」

  又除行臺僕射、荊州刺史。時梁岳陽王蕭察內附,初遣使入朝,至荊州。儉於廳事列軍儀,具戎服,與使人以賓主禮相見。儉容貌魁偉,音聲如鐘,大為鮮卑語,遣人傳譯以問客。客惶恐不敢仰視。日晚,儉乃著裙襦紗帽,引客宴於別齋。因序梁國喪亂,朝廷招攜之意,發言可觀。使人大悅。出曰:「吾所不能測也。」

  及梁元帝嗣位於江陵,外敦鄰睦,內懷異計。儉密啟太祖,陳攻取之謀。於是徵儉入朝,問其經略。儉對曰:「今江陵既在江北,去我不遠。湘東即位,已涉三年。觀其形勢,不欲東下。骨肉相殘,民厭其毒。荊州軍資器械,儲積已久,若大軍西討,〔五〕必無匱乏之慮。且兼弱攻昧,武之善經。國家既有蜀土,若更平江漢,撫而安之,收其貢賦,以供軍國,天下不足定也。」太祖深然之,乃謂儉曰:「如公之言,吾取之晚矣。」令儉還州,密為之備。尋令柱國、燕公于謹總戎眾伐江陵。平,以儉元謀,賞奴婢三百口。〔六〕太祖與儉書曰:「本圖江陵,由公畫計,今果如所言。智者見未萌,何其妙也。但吳民離散,事藉招懷,南服重鎮,非公莫可。」遂令儉鎮江陵。進爵昌寧公,遷大將軍,移鎮荊州,總管五十二州。〔七〕

  儉舊嘗詣闕奏事,時值大雪,遂立於雪中待報,自旦達暮,竟無惰容。其奉公勤至,皆此類也。三年,以疾還京。為夏州總管,〔八〕薨,遺啟世宗,〔九〕請葬於太祖陵側,并以官所賜之宅還官〔一0〕。詔皆從之。追封鄶公。〔一一〕荊民儀同趙超等七百人,感儉遺愛,詣闕請為儉立廟樹碑,詔許之。詔曰:〔一二〕「昔叔敖辭沃壤之地,蕭何就窮僻之鄉,以古方今,無慚曩哲。言尋嘉尚,弗忘于懷。而有司未達大體,遽以其第即便給外。今還其妻子。」子隆〔一三〕。

  長孫紹遠字師,河南洛陽人。少名仁。父稚,〔一四〕魏太師、錄尚書、上黨王。

  紹遠性寬容,有大度,望之儼然,朋儕莫敢褻狎。雅好墳籍,聰慧過人。時稚作牧壽春,紹遠幼,年甫十三。稚管記王碩聞紹遠彊記,心以為不然。遂白稚曰:「伏承世子聰慧之姿,發於天性,目所一見,誦之於口。此既歷世罕有,竊願驗之。」於是命紹遠試焉。讀月令數紙,纔一遍,誦之若流。自是碩乃歎服。

  魏孝武初,累遷司徒右長史。及齊神武稱兵而帝西遷,紹遠隨稚奔赴。又累遷殿中尚書、錄尚書事。太祖每謂群公曰:「長孫公任使之處,令人無反顧憂。漢之蕭、寇,何足多也。然其容止堂堂,足為當今模楷。」六官建,拜大司樂。孝閔踐阼,封上黨公。

  初,紹遠為太常,廣召工人,創造樂器,土木絲竹,各得其宜。為黃鍾不調,〔一五〕紹遠每以為意。嘗因退朝,經韓使君佛寺前過,浮圖三層之上,有鳴鐸焉。忽聞其音,雅合宮調,取而配奏,方始克諧。紹遠乃啟世宗行之。紹遠所奏樂,以八為數。故梁黃門侍郎裴正上書,以為昔者大舜欲聞七始,下洎周武,爰創七音。持林鐘作黃鐘,以為正調之首。詔與紹遠詳議往復,於是遂定以八為數焉。授小司空。高祖讀史書,見武王克殷而作七始,又欲廢八而懸七,并除黃鐘之正宮,用林鐘為調首。紹遠奏云:「天子懸八,肇自先民,百王共軌,萬世不易。下逮周武,甫修七始之音。詳諸經義,又無廢八之典。且黃鐘為君,天子正位,今欲廢之,未見其可。」後高祖竟(廢)〔行〕七音。〔一六〕屬紹遠遘疾,未獲面陳,慮有司遽損樂器,乃書與樂部齊樹之。〔一七〕後疾甚,乃上遺表又陳之而卒。帝省表涕零,深痛惜之。〔一八〕

  澄字士亮。年十歲,司徒李琰之見而奇之,遂以女妻焉。十四,從征討,〔一九〕有策謀,勇冠諸將。及長,容貌魁岸,風儀溫雅。魏孝武初,除征東將軍、渭州刺史。

  魏文帝嘗與太祖及群公宴,從容言曰:「孝經一卷,人行之本,諸公宜各引要言。」澄應聲曰:「夙夜匪懈,以事一人。」座中有人次曰:「匡救其惡。」既而出閤,太祖深歎澄之合機,而譴其次答者。

  後從太祖援玉壁,又從戰邙山,進位驃騎大將軍、開府。孝閔踐阼,拜大將軍,封義門公,為玉壁總管。卒,自喪初至及葬,世宗三臨之。典祀中大夫宇文容諫曰:「君臨臣喪,自有節制。今乘輿屢降,恐乖禮典。」世宗不從。〔二0〕

  澄操履清約,家無餘財。太祖嘗謂曰:「我於公間,志無所惜,公有所須,宜即具道。」澄曰:「澄自頂至足,皆是明公恩造。即如今者,實無所須。」雅對賓客,〔二一〕接引忘疲。雖不飲酒,而好觀人酣興。常恐座客請歸,每敕中廚別進異饌,留之止。

  兕字若汗,性機辯,彊記博聞,雅重賓遊,尤善談論。從魏孝武西遷。天和初,累遷驃騎大將軍、開府,遷絳州刺史。

  斛斯徵字士亮,河南洛陽人。父椿,太傅、尚書令。徵幼聰穎,五歲誦孝經、周易,識者異之。及長,博涉群書,尤精三禮,兼解音律。有至性,居父喪,朝夕共一溢米。以父勳累遷太常卿。〔二二〕

  自魏孝武西遷,雅樂廢缺,徵博採遺逸,稽諸典故,創新改舊,方始備焉。又樂有錞于者,近代絕無此器,或有自蜀得之,皆莫之識。徵見之曰:「此錞于也。」眾弗之信。徵遂依干寶周禮注以芒筒捋之,其聲極振,眾乃歎服。徵乃取以合樂焉。六官建,拜司樂中大夫,進位驃騎大將軍、開府。

  後高祖以徵治經有師法,詔令教授皇太子。〔二三〕宣帝時為魯公,與諸皇子等咸服青衿,行束脩之禮,受業於徵,仍並呼徵為夫子。儒者榮之。

  宣帝嗣位,遷上大將軍、大宗伯。時高祖初崩,梓宮在殯,帝意欲速葬,令朝臣議之。徵與內史宇文孝伯等固請依禮七月,帝竟不許。帝之為太子也,宮尹鄭譯坐不能以正道調護,被謫除名。而帝雅親愛譯,至是拜譯內史中大夫,甚委任之。譯乃獻新樂,十二月各一笙,每一笙用十六管。帝令與徵議之,徵駮而奏,帝頗納焉。及高祖山陵還,帝欲作樂,復令議其可不。徵曰:「孝經云『聞樂不樂』。聞尚不樂,其況作乎。」鄭譯曰:「既云聞樂,明即非無。止可不樂,何容不奏。」帝遂依譯議。譯因此銜之。

  帝後肆行非度,昏虐日甚。徵以荷高祖重恩,嘗備位師傅,若生不能諫,死何以見高祖。乃上疏極諫,指陳帝失,帝不納。譯因譖之,遂下徵獄。獄卒張元哀之,〔二四〕乃以佩刀穿獄牆,遂出之。元卒被拷而終無所言。徵遇赦得免。

  隋文踐極,例復官,除太子太傅,詔修撰樂書。開皇初,薨。子諺。徵所撰樂典十卷。

  校勘記

  〔一〕 卷二十六 此卷原缺,後人以高氏小史或其他以周書為底本的某種節錄本補。錢氏考異卷三二目錄序條已指出此卷「非德棻原本」,但「與北史多異」。今基本上不以北史補脫漏,例見前。

  〔二〕 姓托拔氏 汲本、局本「托」作「託」。按魏書卷一一三官氏志:「次兄為拓跋氏,後改為長孫氏。」通鑑卷一四0云:「於是始改拔拔氏為長孫氏。」卷一一九還說長孫嵩姓拔拔。姚氏北朝胡姓考長孫氏條歷引通鑑、古今姓氏書辯證卷三七、孝文帝弔比干文證明長孫氏「原姓拔拔,而非拓跋」。據此,這裏「托拔」當為「拔拔」之訛。但文苑英華九0五庾信拓跋儉碑已作「拓」。若非後人所改,可能原姓拔拔,孝文帝時改長孫,西魏復姓時沒有恢復原姓,由於本是皇室宗支而改姓拓跋。唐代已不再辨別其先後不同,修周書時就逕稱「托拔」。今不改。

  〔三〕 孝昌中起家員外散騎侍郎 拓拔儉碑云:「年十八,解褐員外散騎侍郎。」據碑,儉死在天和四年(五六九年),「春秋七十有八」,當生於魏孝文帝太和十六年(四九二年),到十八歲是世宗永平二年(五0九年),距離孝昌(五二五-五二七年)很遠,和下文「從爾朱天光破隴右」更是連不上。若非碑文年齡有誤,則這裏的「孝昌」年號恐非,而下面又必有刪節。

  〔四〕 在州遂歷(二)〔七〕載 北史卷二二長孫嵩附五世孫儉傳「二」作「七」。張森楷云:「北史作『七』是。若二載則為時非久,不足道也。」按張說是。拓拔儉碑云,大統「六年,以公為使持節都督三荊、二襄、南雍、平、信、江、隨、郢、浙(淅)一十二州諸軍事,荊州刺史,東南道行臺僕射」,又云:「十二年,除大行臺尚書,仍為大丞相司馬。」由大統六年(五四0年)至十二年(五四六年)計得七年。今據北史改。

  〔五〕 若大軍西討 冊府卷四0五「西」作「南」。按由關中攻荊州,應該是「南討」,疑「西」字誤。

  〔六〕 尋令柱國燕公于謹總戎眾伐江陵平以儉元謀賞奴婢三百口 殿本考證云:「北史『平』字上有『事』字,此處挩去。」按文義應有「事」字。

  〔七〕 總管五十二州 拓拔儉碑「二」作「三」。

  〔八〕 三年以疾還京為夏州總管 按上文沒有紀載長孫儉從荊州徵還和以後歷官,就像長孫儉自荊州以疾還京。據北史本傳儉在荊州徵拜小冢宰,天和初,出任陝州總管。周書卷五武帝紀上天和元年(五六六年)正月稱「以柱國昌寧公長孫儉為陝州總管」,四年(五六九年)二月「為夏州總管」。拓跋儉碑記歷官更詳,也說他在天和元年任「陝州刺史、都督八州二十防諸軍事」。可知這次是從陝州還京。推測周書原文和北史一樣上面記有天和初任陝州總管的事,所以這裏「三年」不出年號。刪節者刪去了他入周以後到天和元年的歷官,卻忘了在「三年」上加「天和」年號。這樣,緊接在任荊州總管之後,就像事在西魏廢帝三年,可謂疏漏之甚。又拓跋儉碑載歷官最詳,卻不云任夏州總管,而且說「天和四年,謝病故京,薨於私第」,和北史「薨於夏州總管」不符。但遷鎮夏州,見於武帝紀,疑是未到任而卒,故碑不書。

  〔九〕 遺啟世宗 張森楷云:「『世宗』當作『高祖』,儉卒於天和四年,非世宗時也。」按張說是。疑原文亦如北史但云遺啟請葬於太祖陵側。「世宗」二字為後人妄加。

  〔一0〕并以官所賜之宅還官 北史本傳、冊府卷七六無上「官」字。疑本無此字。

  〔一一〕追封鄶公 北史「鄶」作「鄫」。按拓拔儉碑也作「鄶」。

  〔一二〕詔曰 北史本傳上有「建德元年」四字。按上文趙超等請立碑,「詔許之」是一件事。「詔曰」的內容是命以還官故宅給妻子,是另一件事。這裏刪去「建德元年」四字,好像詔書就是趙超請立碑的答詔,甚不分明。

  〔一三〕子隆 北史本傳載詔書,前後尚有數語,又有其子長孫隆的簡歷和「隆弟平,最知名」句。殿本考證據此以為「遺脫」。按實是刪節本如此,非脫文。

  〔一四〕父稚 殿本考證云:「北史(卷二二長孫道生附玄孫澄傳)云:『父承業。』又北史長孫冀歸傳(附於卷二二長孫道生傳)云:『孝文以其幼承家業,賜名幼,字承業。』按北魏書(卷二五長孫道生附曾孫冀歸傳)云:『高祖以其幼承家業,賜名稚,字承業。』『幼』與『稚』同義,唐人諱『治』,高宗諱也。北史上於高宗時,故李延壽改『稚』為『幼』,此書成於貞觀時,故不諱嫌名也。」按幼即稚,亦即承業、冀歸,考證是。

  〔一五〕為黃鍾不調 宋本、南本、局本和北史卷二二長孫道生附玄孫紹遠傳、冊府卷五六七「為」都作「唯」。作「為」亦可通,今不改。

  〔一六〕後高祖竟(廢)〔行〕七音 北史本傳「廢」作「行」。按上文說高祖「又欲廢八而用七」,這裏卻說「廢七音」,前後矛盾。今從北史改。

  〔一七〕乃書與樂部齊樹之(缺) 北史本傳云:「乃與樂部齊樹書曰:『伏聞朝廷前議,而欲廢八縣七。然則天子縣八,有自來矣,古先聖殊塗一致。逮周武克殷,逆取順守,專用干戈,事乖揖讓,反求經義,是用七音,蓋非萬代不易之典。其縣八筍簴,不得毀之。宜待我疾瘳,當別奏聞。』」北史所載雖未必無刪節,但大略完具,可以補周書之缺。「齊樹之」,北史無「之」字。按隋書卷一四音樂志中稱開皇二年(五八二年)「命工人齊樹提檢校樂府」,當即一人。

  〔一八〕帝省表涕零深痛惜之 殿本考證云:「北史傳末有『重贈柱國大將軍,諡曰獻,號樂祖,配饗廟庭,子覽嗣』二十字。此亦脫去。」按非脫去,是刪節周書原文。下面附弟澄傳,傳末應有「弟澄」二字,今無此二字,下面接著就說「澄字士亮」,不知道他和長孫紹遠是什麼關係,也是刪節之失。

  〔一九〕十四從征討 北史本傳「從」下有「父承業」三字,疑周書原本有之。刪去便不知從誰征討。

  〔二0〕世宗不從 北史本傳下有「其為上所追惜如此,子嶸嗣」十一字,原本當有之。又傳末當有「兄子兕」三字。今接敘長孫兕事,不知兕與紹遠及澄的關係。

  〔二一〕雅對賓客 冊府卷八六八、御覽卷八四八「對」作「好」,較長。

  〔二二〕以父勳累遷太常卿 北史卷四九斛斯椿附子徵傳作「以父勳賜爵城陽郡公。大統末起家通直散騎常侍,稍遷兼太常少卿」。按以父勳受爵是當時通例。這裏刪去賜爵,似以父勳遷官,與事例不符。

  〔二三〕詔令教授皇太子 北史本傳「太」作「諸」。張森楷云:「據下云『宣帝時為魯公』,則未為太子也,當依北史為是。」按張說是,但諸本皆同,也可能舊史追稱,今不改。

  〔二四〕獄卒張元哀之 北史本傳作「張元平」。周書下文云「元卒被拷而終無所言」,北史「卒」作「平」。若「卒」為「平」之訛,則周書這裏「元」下脫「平」字。若北史「平」字為「卒」之訛,則因此處訛「平」,後人於上「元」下加「平」字。兩種可能性都有。

查看目录 >> 《周書》



湖蠶述四卷 泰雲堂詩集十八卷詞三卷 天門山館文存一卷詩存一卷 止庵筆語 景陸稡編八卷首一卷末一卷 東華續錄二百二十卷 歷代石經略二卷 才調集補註十卷 春秋公羊經傳解詁十二卷 本經三種 [宣統]郿縣志十八卷首一卷 括地志八卷 焦氏易林二卷 重廣補注黃帝内經素問二十四卷 周易初學易知八卷 白虎通四卷 大錢自歎 淮南子二十一卷 依舊草堂遺稿 沈西雍先生遺著五種十三卷 詩律武庫十五卷後集十五卷 天下郡國利病書一百二十卷 士禮居黃氏叢書二十種一百九十五卷 樊梨花斬子 雨堂詩鈔十七卷 後山先生集二十四卷首一卷 六書分類十二卷首一卷 陶陶軒詩集 佛說阿閦世王經二卷 丘文莊公集十卷 佛說目連問戒律中五百輕重事經二卷 聽訟批稿不分卷 簡莊文鈔六卷續編二卷 續資治通鑑二百二十卷 日本財政考略十四卷 詩所八卷 周禮初學讀本六卷 朐海詩存十六卷 瘟疫明辨四卷方一卷 圓天圖說三卷續編二卷 聖教會史記五卷 陸清獻公書牘三卷 臨證指南醫案十卷 國朝詩别裁集三十二卷 十八家詩鈔二十八卷 李太白全集三十卷 韻切指歸二卷附宮商角徵羽五音編成句讀以便初學讀念法一卷 張仲景傷寒論貫珠集八卷 賞春吟不分卷 繆氏喉科一卷 求古精舍金石圖四卷 北江詩話六卷 飣餖吟十二卷 中俄約章匯要 東廓鄒先生文集十二卷 唐賢三昧集三卷 說文釋例二十卷附補正 近思錄集註十四卷附考訂朱子世家一卷校勘記一卷 李卓吾先生讀升菴集二十卷 竹汀先生日記鈔三卷 
关于本站 | 收藏本站 | 欢迎投稿 | 意见建议 | 国学迷
Copyright © 国学大师 古典图书集成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内容均为民国之前的公共版权领域古籍,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研究。
内容由热心网友提供和网上收集,不保留版权。若侵犯了您的权益,来信即刪。scp168@qq.com

ICP证:琼ICP备2022019473号-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