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实录 | 二十四史 | 四库全书 | 古今图书集成 | 历史人物 | 说文解字 | 成语词典 | 甲骨文合集 | 殷周金文集成 | 象形字典 | 十三经索引 | 字体转换器 | 篆书识别 | 近义反义词 | 对联大全 | 家谱族谱查询 | 哈佛古籍

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二十四史|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图集|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图书集成|印谱|丛书|中医中药|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国学精选|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实录|石刻墓志|家谱|对联|历史地图|会员中心

首页 > 史部 > 正史 > 周書 >

周書卷十五 列傳第七

周書卷十五 列傳第七

  寇洛 李弼弟標 于謹子寔

  寇洛,上谷昌平人也。累世為將吏。父延壽,和平中,以良家子鎮武川,因家焉。

  洛性明辨,不拘小節。正光末,以北邊賊起,遂率鄉親避地於并、肆,因從爾朱榮征討。及賀拔岳西征,洛與之鄉里,乃募從入關。破赤水蜀,以功拜中堅將軍、屯騎校尉、別將,封臨邑縣男,邑二百戶。又從岳獲賊帥尉遲菩薩於渭水,破侯伏侯元進於百里細川,擒万俟醜奴於長坑。洛每力戰,並有功。加龍驤將軍、都督,進爵安鄉縣子,累遷征北將軍、衛將軍。於平涼,以洛為右都督。〔一〕

  侯莫陳悅既害岳,欲并其眾。時初喪元帥,軍中惶擾,洛於諸將之中,最為舊齒,素為眾所信,乃收集將士,志在復讎,共相糾合,遂全眾而反。既至原州,眾咸推洛為盟主,統岳之眾。洛復自以非才,乃固辭,與趙貴等議迎太祖。魏帝以洛有全師之功,除武衛將軍。〔二〕太祖至平涼,以洛為右大都督。從討侯莫陳悅,平之,拜涇州刺史。魏孝武西遷,進爵臨邑縣伯,邑五百戶。尋進位驃騎大將軍、儀同三司,進爵為公,增邑五百戶。

  大統初,魏文帝詔曰:「往者侯莫陳悅遠同逆賊,潛害故清水公岳,志在兼并。當時造次,物情驚駭。使持節、驃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前涇州刺史、大都督、臨邑縣開國公寇洛,忠款自心,勳誠早立,遂能糾合義軍,以待大丞相。見危授命,推賢而奉,此而不賞,何以勸勵將來。可加開府,進爵京兆郡公。」封洛母宋氏為襄城郡君。又轉領軍將軍。三年,出為華州刺史,加侍中。與獨孤信復洛陽,移鎮弘農。四年,從太祖與東魏戰於河橋。軍還,洛率所部鎮東雍。五年,卒於鎮,時年五十三。贈使持節、侍中、都督雍華豳涇原三秦二岐十州諸軍事、太尉、尚書令、驃騎大將軍、雍州刺史,諡曰武。

  子和嗣。世宗二年,錄勳舊,以洛配享太祖廟庭,賜和姓若口引氏,改封松陽郡公。後至開府儀同三司、賓部中大夫。

  洛弟紹,位至上柱國、北平郡公。

  李弼字景和,遼東襄平人也。〔三〕六世祖根,慕容垂黃門侍郎。〔四〕祖貴醜,平州刺史。〔五〕父永,太中大夫,贈涼州刺史。

  弼少有大志,膂力過人。屬魏室喪亂,語所親曰:「丈夫生世,會須履鋒刃,平寇難,〔六〕安社稷以取功名;安能碌碌依階資以求榮位乎。」魏永安元年,爾朱天光辟為別將,從天光西討,破赤水蜀。以功拜征虜將軍,封石門縣伯,邑五百戶。又與賀拔岳討万俟醜奴、万俟道洛、王慶雲,皆破之。弼恆先鋒陷陣,所向披靡,賊咸畏之,曰「莫當李將軍前也」。

  天光赴洛,弼因隸侯莫陳悅,為大都督,加通直散騎常侍。太昌初,(受)〔授〕清水郡守,〔七〕恆州大中正。尋除南秦州刺史。隨悅征討,屢有剋捷。及悅害賀拔岳,軍停隴上。太祖自平涼進軍討悅。弼諫悅曰:「岳既無罪而公害之,又不能撫納其眾,使無所歸。宇文夏州收而用之,得其死力,咸云為主將報讎,其意固不小也。今宜解兵謝之,不然,恐必受禍。」悅惶惑,計無所出。弼知悅必敗,乃謂所親曰:「宇文夏州才略冠世,德義可宗。侯莫陳公智小謀大,豈能自保。吾等若不為計,恐與之同至族滅。」會太祖軍至,悅乃棄秦州南出,據險以自固。翌日,弼密通使太祖,許背悅來降。夜,弼乃勒所部云:「侯莫陳公欲還秦州,汝等何不束裝?」弼妻,悅之姨也,特為悅所親委,眾咸信之。人情驚擾,不可復定,皆散走,爭趣秦州。弼乃先馳據城門以慰輯之,遂擁眾以歸太祖。悅由此遂敗。太祖謂弼曰:「公與吾同心,天下不足平也。」破悅,得金寶奴婢,悉以好者賜之。仍令弼以本官鎮原州。尋拜秦州刺史。

  太祖率兵東下,徵弼為大都督,領右軍,攻潼關及迴洛城,剋之。大統初,進位儀同三司、雍州刺史。尋又進位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從平竇泰,先鋒陷敵,斬獲居多。太祖以所乘騅馬及竇泰所著牟甲賜弼。又從平弘農。與齊神武戰於沙苑,弼率軍居右,而左軍為敵所乘。弼呼其麾下六十騎,〔八〕身先士卒,橫截之,賊遂為(三)〔二〕,因大破。〔九〕以功拜特進,爵趙郡公,增邑一千戶。又與賀拔勝攻剋河東,略定汾、絳。四年,從太祖東討洛陽,弼為前驅。東魏將莫多婁貸文率眾數千,奄至穀城。弼倍道而前,遣軍士鼓噪,曳柴揚塵。貸文以為大軍至,遂遁走。弼追躡之,虜其眾,斬貸文,傳首大軍所。翌日,又從太祖與齊神武戰於河橋,每入深陷陣,身被七創,遂為所獲,圍守數重。弼佯若創重,殞絕於地。守者稍懈,弼睨其旁有馬,因躍上西馳,得免。五年,遷司空。六年,侯景據荊州,弼與獨孤信禦之,景乃退走。九年,從戰邙山,轉太尉。十三年,侯景率河南六州來附,東魏遣其將韓軌圍景於潁川。太祖遣弼率軍援景,諸將咸受弼節度。弼至,軌退。王思政又進據潁川,弼乃引還。十四年,北稽胡反,弼討平之。遷太保,加柱國大將軍。魏廢帝元年,賜姓徒河氏。〔一0〕太祖西巡,令弼居守,後事皆諮稟焉。六官建,拜太傅、大司徒。屬茹茹為突厥所逼,舉國請降,弼率前軍迎之。給前後部羽葆鼓吹,賜雜綵六千段。及晉公護執政,朝之大事,皆與于謹及弼等參議。孝閔帝踐阼,除太師,進封趙國公,邑萬戶。前後賞賜累巨萬。

  弼每率兵征討,朝受令,夕便引路,不問私事,亦未嘗宿於家。其憂國忘身,類皆如此。兼復性沉雄,有深識,故能以功名終。元年十月,薨於位,年六十四。世宗即日舉哀,比葬,三臨其喪。發卒穿冢,給大輅、龍旂,陳軍至于墓所。諡曰武。尋追封魏國公,配食太祖廟庭。

  子(輝)〔耀〕。次子(耀)〔輝〕,尚太祖女義安長公主,遂以為嗣。〔一一〕

  輝大統中,起家員外散騎侍郎,賜爵義城郡公,歷撫軍將軍、大都督、鎮南將軍、散騎常侍。輝常臥疾期年,太祖憂之,日賜錢一千,〔一二〕供其藥石之費。及魏廢帝有異謀,太祖乃授輝武衛將軍,總宿衛事。尋而帝廢,除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魏恭帝二年,加驃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出為岐州刺史。從太祖西巡,率公卿子弟,別為一軍。孝閔帝踐阼,除荊州刺史。尋襲爵趙國公,改魏國公。保定中年,加將軍。〔一三〕天和六年,進位柱國。建德元年,出為總管梁洋等十州諸軍事、梁州刺史。時渠、蓬二州生獠,積年侵暴,輝至州綏撫,並來歸附。璽書勞之。

  (輝)〔耀〕既不得為嗣,朝廷以弼功重,乃封(輝)〔耀〕邢國公,〔一四〕位至開府。子寬,大象末,上大將軍蒲山郡公。輝弟衍,大象末,大將軍、真鄉郡公。衍弟綸,最知名,有文武才用。以功臣子,少居顯職,歷吏部、內史下大夫,並獲當官之譽。位至司會中大夫、開府儀同三司,封河陽郡公。為聘齊使主。早卒。子長雅嗣。綸弟晏,建德中,開府儀同三司、大將軍、趙郡公。從高祖平齊,歿於并州。子璟以晏死王事,即襲其爵。弼弟標。

  標字靈傑。〔一五〕長不盈五尺,性果決,有膽氣。少事爾朱榮。魏永安元年,以兼別將從榮破元顥,拜討逆將軍。及榮被害,標從爾朱世隆奉榮妻奔河北。又隨爾朱兆入洛。賜爵淝城郡男,〔一六〕遷都督。普泰元年,元樹自梁入據譙城,標從行臺樊子鵠擊破之,遷右將軍。

  魏孝武西遷,標從大都督元斌之與齊神武戰於成皋。兵敗,遂與斌之奔梁。梁主待以賓禮,後得逃歸。大統元年,授撫軍將軍,進封晉陽縣子,邑四百戶。尋為太祖帳內都督。從復弘農,破沙苑。標跨馬運矛,衝鋒陷陣,隱身鞍甲之中。敵人見之,皆曰「避此小兒」。不知標之形貌,正自如是。太祖初亦聞標驍悍,未見其能,至是方嗟歎之。謂標曰:「但使膽決如此,何必須要八尺之軀也。」以功進爵為公,增邑四百戶。尋從宇文貴與東魏將任祥、堯雄等戰於潁川,皆破之。徵為太子中庶子。九年,從戰邙山,遷持節、大都督。十三年,拜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又從弼討稽胡,標功居多,除幽州刺史,〔一七〕增邑三百戶。十五年,拜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魏廢帝初,從趙貴征茹茹,論功為最,改封封山縣公,增邑并前二千一百戶。孝閔帝踐阼,進位大將軍。武成初,又從豆盧寧征稽胡,大獲而還。進爵汝南郡公。出為總管延綏丹三州諸軍事、延州刺史。四年,卒於鎮。〔一八〕贈恆朔等五州刺史。

  標無子,以弼子椿嗣。先以標勳功,封魏平縣子。大象末,開府儀同三司、大將軍、右宮伯,改封河東郡公。

  于謹字思敬,河南洛陽人也。小名巨彌。〔一九〕曾祖婆,魏懷荒鎮將。祖安定,平涼郡守、高平郡將。〔二0〕父提,隴西郡守,荏平縣伯。保定二年,以謹著勳,追贈使持節、柱國大將軍、太保、建平郡公。

  謹性沉深,有識量,略窺經史,尤好孫子兵書。屏居閭里,未有仕進之志。或有勸之者,謹曰:「州郡之職,昔人所鄙,台鼎之位,須待時來。吾所以優遊郡邑,聊以卒歲耳。」太宰元穆見之,歎曰:「王佐材也。」

  及破六汗拔陵首亂北境,引茹茹為援,大行臺僕射元纂率眾討之。〔二一〕宿聞謹名,辟為鎧曹參軍事,從軍北伐。茹茹聞大軍之逼,遂逃出塞。纂令謹率二千騎追之,至郁對原,前後十七戰,盡降其眾。後率輕騎出塞覘賊,屬鐵勒數千騎奄至,謹以眾寡不敵,退必不免,乃散其眾騎,使匿叢薄之間,又遣人升山指麾,若分部軍眾者。賊望見,雖疑有伏兵,既恃其眾,不以為慮,乃進軍逼謹。謹以常乘駿馬一紫一騧,賊先所識,乃使二人各乘一馬,突陣而出。賊以為謹也,皆爭逐之。謹乃率餘軍擊之,其追騎遂奔走,因得入塞。

  正光四年,行臺廣陽王元深治兵北伐,〔二二〕引謹為長流參軍,特相禮接。所有謀議,皆與謹參之。乃使其子佛陀拜焉,其見待如此。遂與廣陽王破賊主斛律野穀祿等。時魏末亂,群盜蜂起,謹乃從容謂廣陽王曰:「自正光以後,海內沸騰,郡國荒殘,農商廢業。今殿下奉義行誅,遠臨關塞,然醜類蟻聚,其徒實繁,若極武窮兵,恐非計之上者。謹願稟大王之威略,馳往喻之,必不勞兵甲,可致清蕩。」廣陽王然之。謹兼解諸國語,乃單騎入賊,示以恩信。於是西部鐵勒酋長乜列河等,〔二三〕領三萬餘戶並款附,相率南遷。廣陽王欲與謹至折敷嶺迎接之。〔二四〕謹曰:「破六汗拔陵兵眾不少,聞乜列河等歸附,必來要擊。彼若先據險要,則難與爭鋒。今以乜列河等餌之,當競來抄掠,然後設伏以待,必指掌破之。」廣陽然其計。拔陵果來要擊,破乜列河於嶺上,部眾皆沒。〔二五〕謹伏兵發,賊遂大敗,悉收得乜列河之眾。魏帝嘉之,除積射將軍。

  孝昌元年,又隨廣陽王征鮮于脩禮。軍次白牛邏,會章武王為脩禮所害,〔二六〕遂停軍中山。侍中元晏宣言於靈太后曰:「廣陽王以宗室之重,受律專征,今乃盤桓不進,坐圖非望。又有于謹者,智略過人,為其謀主。風塵之隙,恐非陛下之純臣矣。」靈太后深納之。詔於尚書省門外立牓,募能獲謹者,許重賞。謹聞之,乃謂廣陽曰:「今女主臨朝,敢信讒佞,脫不明白殿下素心,便恐禍至無日。謹請束身詣闕,歸罪有司,披露腹心,自免殃禍。」廣陽許之。謹遂到牓下曰:「吾知此人。」眾人共詰之。謹曰:「我即是也。」有司以聞。靈太后引見之,大怒。謹備論廣陽忠款,兼陳停軍之狀。靈后意稍解,遂捨之。尋加別將。

  二年,梁將曹義宗據守穰城,數為邊患。乃令謹與行臺尚書辛纂率兵討之。相持累年,經數十戰。進拜都督、宣威將軍、冗從僕射。孝莊帝即位,除鎮遠將軍,尋轉直寢。又隨太宰元天穆討葛榮,平邢杲,拜征虜將軍。從爾朱天光破万俟醜奴,封石城縣伯,邑五百戶。普泰元年,除征北大將軍、金紫光祿大夫、散騎常侍。又隨天光平宿勤明達,別討夏州賊賀遂有伐等,〔二七〕平之,授大都督。從天光與齊神武戰於韓陵山,天光既敗,謹遂入關。賀拔岳表謹留鎮,除衛將軍、咸陽郡守。

  太祖臨夏州,以謹為防城大都督,兼夏州長史。及岳被害,太祖赴平涼。謹乃言於太祖曰:「魏祚陵遲,權臣擅命,群盜蜂起,黔首嗷然。明公仗超世之姿,懷濟時之略,四方遠近,咸所歸心。願早建良圖,以副眾望。」太祖曰:「何以言之?」謹對曰:「關右,秦漢舊都,古稱天府,將士驍勇,厥壤膏腴,西有巴蜀之饒,北有羊馬之利。今若據其要害,招集英雄,養卒勸農,足觀時變。且天子在洛,逼迫群兇,若陳明公之懇誠,算時事之利害,請都關右,帝必嘉而西遷。然後挾天子而令諸侯,奉王命以討暴亂,桓、文之業,千載一時也。」太祖大悅。會有敕追謹為(關)〔閤〕內大都督,〔二八〕謹因進都關中之策,魏帝納之。

  尋而齊神武逼洛陽,謹從魏帝西遷。仍從太祖征潼關,破迴洛城,授使持節、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北雍州刺史,進爵藍田縣公,邑一千戶。大統元年,拜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其年,夏陽人王遊浪聚據楊氏壁謀逆,謹討擒之。是歲,大軍東伐,〔二九〕謹為前鋒。至盤豆,東魏將高叔禮守險不下,攻破之。拔虜其卒(又)〔一千〕。因此拔弘農,〔三0〕擒東魏陝州刺史李(徵)〔徽〕伯。〔三一〕齊神武至沙苑,謹從太祖與諸將力戰,破之,進爵常山郡公,增邑一千戶。又從戰河橋。拜大丞相府長史,兼大行臺尚書。稽胡帥夏州刺史劉平叛,〔三二〕謹率眾討平之。除大都督、恆并燕肆雲五州諸軍事、大將軍、恆州刺史。入為太子太師。九年,復從太祖東征,別攻柏谷塢,拔之。邙山之戰,大軍不利,謹率其麾下偽降,立於路左。齊神武軍乘勝逐北,不以為虞。追騎過盡,謹乃自後擊之,敵人大駭。獨孤信又集兵士於後奮擊,齊神武軍遂亂,以此大軍得全。十二年,拜尚書左僕射,領司農卿。及侯景款附,請兵為援,太祖命李弼率兵應之。謹諫曰:「侯景少習兵權,情實難測。且宜厚其禮秩,以觀其變。即欲遣兵,良用未可。」太祖不聽。尋復兼大行臺尚書、丞相府長史,率兵鎮潼關,加授華州刺史,贈秬鬯一卣,圭瓚副焉。俄拜司空,增邑四百戶。十五年,進位柱國大將軍。齊氏稱帝,太祖征之,以謹為後軍大都督。別封一子鹽亭縣侯,邑一千戶。魏恭帝元年,除雍州刺史。

  初,梁元帝平侯景之後,於江陵嗣位,密與齊氏通使,將謀侵軼。其兄子岳陽王察時為雍州刺史,以梁元帝殺〔其〕兄譽,〔三三〕遂結讎隙。據襄陽來附,仍請王師。乃令謹率眾出討。太祖餞於青泥谷。長孫儉問謹曰:「為蕭繹之計,將欲如何?」謹曰:「耀兵漢、沔,席卷渡江,直據丹陽,是其上策;移郭內居民,退保子城,峻其陴堞,以待援至,是其中策;若難於移動,據守羅郭,是其下策。」儉曰:「揣繹定出何策?」謹曰:「必用下策。」儉曰:「彼棄上而用下,何也?」對曰:「蕭氏保據江南,綿歷數紀。屬中原多故,未遑外略。又以我有齊氏之患,必謂力不能分。且繹懦而無謀,多疑少斷。愚民難與慮始,皆戀邑居,既惡遷移,當保羅郭。所以用下策也。」謹乃令中山公護及大將軍楊忠等,率精騎先據江津,斷其走路。梁人豎木柵於外城,廣輪六十里。〔三四〕尋而謹至,悉眾圍之。梁主屢遣兵於城南出戰,〔三五〕輒為謹所破。旬有六日,外城遂陷。梁主退保子城。翌日,率其太子以下,面縛出降,尋殺之。虜其男女十餘萬人,收其府庫珍寶。得宋渾天儀、梁日晷銅表、魏相風烏、銅蟠螭(跌)〔趺〕、〔三六〕大玉徑四尺圍七尺、及諸轝輦法物以獻,軍無私焉。立蕭察為梁主,振旅而旋。太祖親至其第,宴語極歡。賞謹奴婢一千口,及梁之寶物,并金石絲竹樂一部,別封新野郡公,邑二千戶。謹固辭,太祖不許。又令司樂作常山公平梁歌十首,使工人歌之。

  謹自以久當權勢,位望隆重,功名既立,願保優閑。乃上先所乘駿馬及所著鎧甲等。太祖識其意,乃曰:「今巨猾未平,公豈得便爾獨善。」遂不受。六官建,拜大司徒。〔三七〕

  及太祖崩,孝閔帝尚幼,中山公護雖受顧命,而名位素下,群公各圖執政,莫相率服。護深憂之,密訪於謹。謹曰:「夙蒙丞相殊睠,情深骨肉。今日之事,必以死爭之。若對眾定策,公必不得辭讓。」明日,群公會議。謹曰:「昔帝室傾危,人圖問鼎。丞相志在匡救,投袂荷戈,故得國祚中興,群生遂性。今上天降禍,奄棄庶寮。嗣子雖幼,而中山公親則猶子,兼受顧託,軍國之事,理須歸之。」辭色抗厲,眾皆悚動。護曰:「此是家事,素雖庸昧,何敢有辭。」謹既太祖等夷,護每申禮敬。至是,謹乃趨而言曰:「公若統理軍國,謹等便有所依。」遂再拜。群公迫於謹,亦再拜,因是眾議始定。

  孝閔帝踐阼,進封燕國公,邑萬戶。遷太傅、大宗伯,與李弼、侯莫陳崇等參議朝政。及賀蘭祥討吐谷渾也,謹遙統其軍,授以方略。

  保定二年,謹以年老,上表乞骸骨。詔報曰:「昔師尚父年踰九十,召公奭幾將百歲,皆勤王家,自彊不息。今元惡未除,九州不一,將以公為舟烜,弘濟於艱難,豈容忘二公之雅操,而有斯請。朕用恧焉。公若更執謙沖,有司宜斷啟。」

  三年四月,詔曰:「樹以元首,主乎教化,率民孝悌,置之仁壽。是以古先明后,咸若斯典,立三老五更,躬自袒割。朕以眇身,處茲南面,何敢遺此黃髮,不加尊敬。太傅、燕國公謹,執德淳固,為國元老,饋以乞言,朝野所屬。可為三老,有司具禮,擇日以聞。」謹上表固辭,詔答不許。又賜延年杖。高祖幸太學以食之。三老入門,皇帝迎拜門屏之間,三老答拜。有司設三老席於中楹,南向。太師、晉國公護升階,設几(施)〔於〕席。〔三八〕三老升席,南面憑几而坐,以師道自居。大司(馬)〔寇〕、楚國公寧升階,〔三九〕正舄。皇帝升階,立於斧扆之前,西面。有司進饌,皇帝跪設醬豆,親自袒割。三老食訖,皇帝又親跪授爵以酳。有司撤訖。皇帝北面立而訪道。三老乃起立於席後。皇帝曰:「猥當天下重任,自惟不才,不知政治之要,公其誨之。」三老答曰:「木受繩則正,后從諫則聖。自古明王聖主,皆虛心納諫,以知得失,天下乃安。唯陛下念之。」又曰:「為國之本,在乎忠信。是以古人云去食去兵,信不可失。國家興廢,莫不由之。願陛下守而勿失。」又曰:「治國之道,必須有法。法者,國之綱紀。綱紀不可不正,所正在於賞罰。若有功必賞,有罪必罰,則有善者日益,〔四0〕為惡者日止。若有功不賞,有罪不罰,則天下善惡不分,下民無所措其手足矣。」又曰:「言行者立身之基,言出行隨,誠宜相顧。願陛下三思而言,九慮而行。若不思不慮,必有過失。天子之過,事無大小,如日月之蝕,莫不知者。願陛下慎之。」三老言畢,皇帝再拜受之,三老答拜焉。禮成而出。

  及晉公護東伐,謹時老病,護以其宿將舊臣,猶請與同行,詢訪戎略。軍還,賜鐘磬一部。天和二年,又賜安車一乘。尋授雍州牧。三年,薨于位,年七十六。高祖親臨,詔譙王儉監護喪事,賜繒綵千段,粟麥五千斛,〔四一〕贈本官,加使持節、太師、雍恆等二十州諸軍事、雍州刺史,諡曰文。及葬,王公已下,咸送出郊外。配享於太祖廟庭。

  謹有智謀,善於事上。名位雖重,愈存謙挹。每朝參往來,不過從兩三騎而已。朝廷凡有軍國之務,多與謹決之。謹亦竭其智能,弼諧帝室。故功臣之中,特見委信,始終若一,人無間言。每教訓諸子,務存靜退。加以年齒遐長,禮遇隆重,子孫繁衍,皆至顯達,當時莫與為比焉。子寔嗣。

  寔字賓實,少和厚。年未弱冠,入太祖幕府,從征潼關及迴洛城。大統三年,又從復弘農,戰沙苑。以前後功,封萬年縣子,邑五百戶,授主衣都統。河橋之役,先鋒陷陣。軍還,寔又為內殿,除通直散騎常侍,轉太子右衛率,加都督。又從太祖戰於邙山。十一年,詔寔侍講東宮。侯景來附,遣寔與諸軍援之,平九曲城。進大都督,遷儀同三司,加散騎常侍。十四年,除尚書。是歲,太祖與魏太子西巡,寔時從。太祖刻石於隴山之上,錄功臣位,以次鐫勒,預以寔為開府儀同三司。至十五年,方授之。尋除滑州刺史,特給鼓吹一部,進爵為公,增邑二百戶。魏恭帝二年,羌東念姐率部落反,結連吐谷渾,每為邊患。遣大將軍豆盧寧討之,踰時不剋。又令寔往,遂破之。太祖手書勞問,賜奴婢一百口,馬一百疋。孝閔帝踐祚,授民部中大夫,進爵延壽郡公,邑二千戶。又進位大將軍,除勳州刺史,入為小司寇。天和二年,延州蒲川賊郝三郎等反,攻逼丹州。遣寔率眾討平之,斬三郎首,獲雜畜萬餘頭。乃除延州刺史。五年,襲爵燕國公,進位柱國,以罪免。尋復本官,除涼州總管。大象二年,加上柱國,拜大左輔。隋開皇元年,薨。贈司空,諡曰安。

  子顗,大象末,上開府、吳州總管、新野郡公。顗弟仲文,大將軍、延壽郡公。仲文弟象賢,儀同三司,尚高祖女。

  寔弟翼,自有傳。翼弟義,上柱國、潼州總管、建平郡公。義弟禮,上大將軍、趙州刺史、安平郡公。禮弟智,初為開府,以受宣帝旨,告齊王憲反,遂封齊國公。尋拜柱國、涼州總管、大司空。智(初)弟紹,〔四二〕上開府、綏州刺史、華陽郡公。紹弟弼,上儀同、平恩縣公。弼弟蘭,上儀同、襄陽縣公。蘭弟曠,上儀同,贈恆州刺史。

  史臣曰:賀拔岳變起倉卒,侯莫陳悅意在兼并,于時將有離心,士無固志。洛撫緝散亂,抗禦仇讎。全師而還,敵人絕覬覦之望;度德而處,霸王建匡合之謀。此功故不細也。李弼、于謹懷佐時之略,逢啟聖之運,綢繆顧遇,締構艱難,帷幄盡其謨猷,方面宣其庸績,擬巨川之舟楫,為大廈之棟梁。非惟攀附成名,抑亦材謀自取。及謹以耆年碩德,譽重望高,禮備上庠,功歌司樂,常以滿盈為戒,覆折是憂。不有君子,何以能國。

  校勘記

  〔一〕 於平涼以洛為右都督 張森楷云:「『於』上當有挩誤,否則於文不屬。」按北史卷五九寇洛傳作「及岳為大行臺,以洛為右都督」,這裏「於」上疑脫「及岳為大行臺」六字,「為大行臺於平涼」連讀。

  〔二〕 除武衛將軍 按洛先已為衛將軍,魏書卷一一三官氏志載太和後職令在第二品,武衛將軍則在從第三品,這裏說是因功遷除,豈有反而降品之理,前後必有一誤。

  〔三〕 遼東襄平人也 北史卷六0李弼傳作「隴西成紀人」。按遼東是本貫,隴西是西魏時所改。(見陳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論稿)

  〔四〕 六世祖根慕容垂黃門侍郎 北史卷六0李弼傳「根」作「振」,「黃門侍郎」作「黃門郎」。新唐書卷七二上宰相世系表也作「根」,官是「中書令」。官爵多假託,且世系表一般每把祖先官爵提高,無須深究。「根」與「振」未知孰是。又世系表自根至弼只有四世,也不合。

  〔五〕 祖貴醜平州刺史 新唐書卷七二上宰相世系表單稱貴,官爵提高為征東將軍、汝南公。

  〔六〕 丈夫生世會須履鋒刃平寇難 「世」原作「死」。諸本和北史卷六0李弼傳都作「世」,張元濟以為「死」字誤。張說是,今逕改。

  〔七〕 (受)〔授〕清水郡守 局本「受」作「授」,張森楷以為作「受」誤。按「受」字不合,今從改。

  〔八〕 弼呼其麾下六十騎 北史卷六0李弼傳「六十」作「九十」。

  〔九〕 賊遂為(三)〔二〕因大破 北史卷六0李弼傳、冊府卷四一九都作「賊分為二,因(冊府作「遂」)大破之」。按卷一文帝紀載這次戰事,作「絕其軍為二隊,大破之」(「隊」當作「遂」,見卷二校記第一0條)。通鑑卷一五七作「東魏兵中絕為二,遂大破之」。這裏「三」當是「二」之訛,今據改。又「破」下也應有「之」字。

  〔一0〕賜姓徒河氏 諸本和北史卷六0李弼傳「河」都作「何」。舊唐書卷五三、新唐書卷八四李密傳也都作「何」。但隋書卷三九豆盧勣傳卻作「徒河」。譯音無定字,今不改。

  〔一一〕子(輝)〔耀〕次子(耀)〔輝〕尚太祖女義安長公主遂以為嗣 張森楷云:「北史(卷六0李弼傳)稱『子曜居長,以次子暉尚文帝女』,與此長幼互異,北史是也。」張以為北史是,卻沒有說明理由。今按本條既云嗣爵者名耀,下文卻又說輝襲爵趙國公,改魏國公。趙是弼始封,魏是改封,顯然嗣弼者為輝。前後自相矛盾,其證一。卷二五李賢傳附從子基傳稱宇文泰「唯託意諸婿,以為心膂。基與義成公李暉、常山公于翼等俱為武衛將軍,分掌禁旅」。據此,宇文泰的女婿是李輝而非李耀,其證二。這裏長次顛倒,今改正。又「耀」「輝」,北史作「曜」「暉」。按李暉屢見周書卷五武帝紀天和六年(五七一年)正月,建德元年(五七二年)四月,卷二五李賢附從子基傳,卷四九異域僚傳。李曜見舊唐書卷五三、新唐書卷八四李密傳,文苑英華卷九四八魏徵撰李密墓誌銘。只有隋書卷七0李密傳,唐書卷七二上宰相世系表作「耀」。疑作「曜」「暉」是。

  〔一二〕日賜錢一千 北史卷六0李弼傳作「賜錢一千萬」。

  〔一三〕保定中年加將軍 張森楷云:「此『年』字上,『加』字下當有挩文,否則辭不相屬,且不知是何等將軍也。」按上稱「加驃騎大將軍」,下稱「進位柱國」,這裏「加」下當脫「大」字。

  〔一四〕(輝)〔耀〕既不得為嗣朝廷以弼功重乃封(輝)〔耀〕邢國公 兩「輝」字北史卷六0李弼傳作「曜」。

  按北史是,見本卷校記第一一條,今據改,但仍從「光」作「耀」,和前文一致。

  〔一五〕標字靈傑 北史卷六0李弼附弟標傳「靈」作「雲」。

  〔一六〕賜爵淝城郡男 張森楷云「『郡』字誤,說見賀拔勝傳」(見卷一四校記第二七條)。按張說是,但不知是「縣男」或「鄉男」,故不改。

  〔一七〕除幽州刺史 按幽州是東魏地,西魏不聞僑置。這是實授刺史,不像封爵或贈官可以空名遙授,疑為「豳州」之訛。

  〔一八〕四年卒於鎮 張森楷云:「此不知是何四年,若蒙上『武成初』,則止二年,無四年也。北史無文,今亦闕疑。」

  〔一九〕小名巨彌 北史卷二三于栗磾附六世孫謹傳「彌」作「引」。

  〔二0〕祖安定平涼郡守高平郡將 北史本傳、新唐書卷七二下宰相世系表作「高平郡都將」。張森楷云:「郡將非官,當時稱太守為郡將,不為典要。北史作高平郡都將,是也。」按郡將不是正式官稱,郡都將也無此官,疑當作「高平鎮都將」。

  〔二一〕及破六汗拔陵首亂北境引茹茹為援大行臺僕射元纂率眾討之 按魏書卷九肅宗紀,正光四年(五二三年)二月茹茹主阿那瑰犯塞,四月李崇、元纂北征茹茹。這時破落汗拔陵尚未起兵,完全談不到「引茹茹為援」。而起兵之後,北魏政權即勾引阿那瑰參加鎮壓此亂軍,茹茹可汗援助的是北魏政權而不是破六汗拔陵,更是史實昭然。校記例不考事,但此條顛倒事實,厚誣新起軍,不可不辯。

  〔二二〕正光四年行臺廣陽王元深治兵北伐 按魏書卷九肅宗紀李崇率廣陽王淵(深本名淵,北史、周書、齊書避唐諱改)統軍鎮壓新起軍在正光五年(五二四年)五月,此誤。

  〔二三〕鐵勒酋長乜列河 北史本傳、通典卷一五六兵九「乜」都作「也」。下面幾個「乜」字同。

  〔二四〕折敷嶺 北史本傳、通典卷一五六兵九「折」作「析」。北史「敷」作「郭」,通典作「敦」。疑本作「敦」,周書誤其左為「敷」,北史誤其右為「郭」。

  〔二五〕部眾皆沒 「沒」,原作「歿」。諸本和北史本傳都作「沒」。二張都以為「歿」字誤,今逕改。

  〔二六〕孝昌元年又隨廣陽王征鮮于脩禮軍次白牛邏會章武王為脩禮所害 魏書卷九肅宗紀,鮮于脩禮起義在孝昌二年(五二六年)正月,五月命廣陽王淵率章武王融領兵鎮壓,九月章武王融在白牛邏戰死。按鮮于脩禮之起實在孝昌元年(五二五年),本紀據奏報而書,所以記在次年。至於命將出兵據詔下年月,大致可據。出兵既在二年,融之戰死當然不會在上年。這裏「孝昌元年」是「二年」之誤。又據肅宗紀和魏書卷一九下章武王太洛附孫融傳、北史卷一六廣陽王建附孫深傳,融死時,民軍領袖已是葛榮。這裏說融「為修禮所害」,也不確。

  〔二七〕賀遂有伐 宋本「伐」作「代」。汲本、局本作「伐」,下有注云:「一作代。」

  〔二八〕會有敕追謹為(關)〔閤〕內大都督 冊府卷三四五「關內」作「門內」,卷三八二作「閣門」。按這時宇文泰方任關西大都督(卷一文帝紀),于謹是其部將,豈得為關內大都督。冊府兩條都有錯字,互證知應作「閣(或閤)內大都督」。侯莫陳順、楊寬、竇熾、趙剛在孝武入關前,都曾充閤內大都督或閤內都督(見周書卷一九、卷二二、卷三0、卷三三本傳)。魏書卷八0斛斯椿傳稱椿曾勸孝武帝「置閤內都督部曲」。這些都可以證明魏有此官。閤內都督職任禁衛,于謹人在關中,要他上洛陽赴任,所以本傳說「敕追」。西遷時,于謹人在洛陽,所以下文說「從魏帝西遷」。若是關中大都督,則于謹即在其地,何須「敕追」,也不能說「隨孝武西遷」。今參證考定,「關」改作「閤」。

  〔二九〕其年夏陽人王遊浪聚據楊氏壁謀逆謹討擒之是歲大軍東伐 按卷二文帝紀下于謹取楊氏壁在大統三年(五三七年)六月,東伐在這年八月。這裏「其年」乃承上文大統元年(五三五年),所敘卻是三年事。且才云「其年」,又稱「是歲」,亦是重複。「其年」下當有脫文,或「其」為「三」之誤。

  〔三0〕拔虜其卒(又)〔一千〕因此拔弘農 宋本「又」作「一人」。張元濟以為「又」字誤,云「卒一人」疑當作「率一人」。按「又」字誤,張說也未是。卷二文帝紀下云:「東魏將高叔禮守柵不下,謹急攻之,乃降。獲其戍卒一千。」知宋本「一人」為「一千」之訛,尚可縱跡。而宋本「一人」二字連接甚密,後來刻本以「一人」不可解,又誤合作「又」,似是而非。今據文帝紀改。

  〔三一〕擒東魏陝州刺史李(徵)〔徽〕伯 卷二文帝紀下,北史本傳、卷五魏本紀下、卷九周本紀上、魏書卷一二孝靜紀「徵」都作「徽」。按魏書卷三六李順附族人李裔傳,稱「裔字徽伯」,在陝州刺史任上,西魏攻陷州城,「被執見害」。隋書卷四六李雄傳稱:「父徽伯,齊(當云東魏)陝州刺史,陷于周(當云西魏)。」歷考諸書,都作「徽伯」(北史卷三三李裔傳作「伯徽」,乃倒誤),今據改。

  〔三二〕劉平 卷二文帝紀下大統七年(五四一年)三月、卷四九稽胡傳、北史卷九六稽胡傳都作「劉平伏」。這裏作「平」,乃雙名單稱。

  〔三三〕其兄子岳陽王察時為雍州刺史以梁元帝殺〔其〕兄譽 北史本傳、冊府卷三五五「兄」上有「其」字。按譽是察之兄,若無「其」字,便像是元帝兄。今據補。

  〔三四〕六十里 南史卷八梁本紀下作「七十里」。

  〔三五〕梁主屢遣兵於城南出戰 「主」原作「王」。宋本、南本、局本都作「主」。殿本、北本、汲本在下文也稱「梁主」,知這裏刻誤,今逕改。

  〔三六〕銅蟠螭(跌)〔趺〕 北史本傳「跌」作「趺」。張元濟云:「諸本同誤,當從北史作『趺』。」張說是,今據改。

  〔三七〕拜大司徒 張森楷云:「帝紀(卷二文帝紀下)作『大司寇』。李弼為大司徒,紀傳文同,則謹不得為司徒也。北史(卷二三本傳)正是『寇』字。」按張說是,冊府卷三0九亦云:「後周于謹初仕魏,為大司寇。」但諸本皆同,今不改。

  〔三八〕設几(施)〔於〕席 諸本和冊府卷五五、御覽卷五三五、通典卷六七養老條「施」都作「於」。張元濟云:「『設几於席』,乃承上文『有司設三老席於中楹』而言,殿本乃云『設几施席』,一似原未有席者,豈非自相牴牾。」按張說是。北史本傳誤作「設席施几」,殿本蓋據北史妄改,今回改。

  〔三九〕大司(馬)〔寇〕楚國公寧 冊府卷五五、御覽卷五三五、通典卷六七養老條「大司馬」作「大司寇」。按卷四明帝紀武成元年(五五九年)五月書豆盧寧為大司寇,卷一九豆盧寧傳,稱武成初討稽胡,軍還,遷大司寇。自這年到保定五年(五六五年)寧卒前,紀傳都沒有說他遷官。卷五武帝紀保定五年二月陸通為大司寇,三月書「寧薨」,則陸通即在寧病篤時代寧,也可證寧終於大司寇之官。養老乞言,事在保定三年(五六三年),而武帝紀於保定二年(五六二年)六月書尉遲迥為大司馬。到天和三年(五六八年)迥升太保,始以齊王憲為大司馬。保定三年大司馬是尉遲迥,也很清楚。據此知這條「大司馬」當從冊府、御覽作「大司寇」。今據改。

  〔四0〕則有善者日益 北史本傳、御覽五三五、通典卷六七養老條「有」作「為」,較長。

  〔四一〕粟麥五千斛 北史本傳無「五」字。

  〔四二〕智(初)弟紹 北史本傳無「初」字。按于智見卷七宣帝紀初即位未改元,卷一二齊王憲傳,其他紀載也從沒有「智初」之稱。這裏乃涉及上「禮弟智,初為開府」句誤衍,今刪。

查看目录 >> 《周書》



陳省齋與李安溪絕交書 守濬記 勝蕭曹遺筆四卷 小山畫譜一卷 丙寅稿不分卷 吳興山墟名一卷 亢倉子一卷 雁山百詠一卷 國朝詞綜四十八卷 壽世保元(新刊醫林狀元壽世保元、增補醫林狀元壽世保元)十卷 鵪鶉譜一卷 藤香館詩抄四卷詞一卷 朱子論定文鈔二十卷 衍波詞二卷 黃帝陰符經註三卷 知不可翁遺稿不分卷(詠史詩、詩文) 呂祖師度何僊姑因果寶卷(何僊姑寶卷、何僊姑、僊姑寶卷)二卷 御製文餘集二卷 高子遺書節鈔十一卷 讀書偶記三卷 宋紹興十八年福州開元寺刻舍利弗阿毘曇論二十二卷 元朝祕史十卷續集二卷 大明憲宗純皇帝寶訓三卷 六經圖六卷 小有山房詩集一卷 問俗録六卷 歷代奸庸殷鑒録三十二卷 卷施閣文甲集十卷續一卷補遺一卷乙集八卷續編一卷詩二十卷 春秋釋一卷 蒙齋中庸講義四卷 午溪集十卷 來瞿唐先生易注十五卷首一卷(上下經篇義易經字義易學六十四卦啟蒙說)末一卷圖一卷 列子鬳齋口義二卷 宋方山房先生文集一卷 湖南省城古蹟今釋 藥房樵唱三卷 晉常璩梓潼士女志一卷 大孔雀明王畫像壇塲儀軌一卷 韓非子二十卷附識誤三卷 爾雅施氏音一卷 玉牒覺羅(小)不分卷 鷗堂日記三卷 晉書地理志新補正五卷 八卦餘生十八卷 玉窗遺稿一卷 舟車聞見錄二卷續集一卷續錄三集一卷 歷朝古文選十七卷 子華子 仁恕堂筆記一卷 倭情考畧一卷 古文苑九卷 熊學士詩文集三卷 霜紅龕集四十卷 御製增訂清文鑑三十二卷補編四卷總綱八卷補編總綱一卷 匡林二卷首一卷 賜酺陳一卷 貞松堂集古遺文補遺三卷 冰齋文集四卷 古文辭類纂七十四卷 嘉蔭簃錢考十四卷 
关于本站 | 收藏本站 | 欢迎投稿 | 意见建议 | 国学迷
Copyright © 国学大师 古典图书集成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内容均为民国之前的公共版权领域古籍,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研究。
内容由热心网友提供和网上收集,不保留版权。若侵犯了您的权益,来信即刪。scp168@qq.com

ICP证:琼ICP备2022019473号-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