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实录 | 二十四史 | 四库全书 | 古今图书集成 | 历史人物 | 说文解字 | 成语词典 | 甲骨文合集 | 殷周金文集成 | 象形字典 | 十三经索引 | 字体转换器 | 篆书识别 | 近义反义词 | 对联大全 | 家谱族谱查询 | 哈佛古籍

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二十四史|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图集|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图书集成|印谱|丛书|中医中药|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国学精选|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实录|石刻墓志|家谱|对联|历史地图|会员中心

首页 > 史部 > 正史 > 北齊書 >

北齊書卷二十八 列傳第二十

北齊書卷二十八 列傳第二十

  〔一〕元坦 元斌 元孝友 元暉業 元弼 元韶

  元坦,祖魏獻文皇帝,咸陽王禧第七子。禧誅後,兄翼、樹等五人相繼南奔,故坦得承襲,改封敷城王。永安初,復本封咸陽郡王,累遷侍中。莊帝從容謂曰:「王才非荀、蔡,中歲屢遷,當由少長朕家,故有超授。」初禧死後,諸子貧乏,坦兄弟為彭城王勰所收養,故有此言。

  孝武初,其兄樹見禽。坦見樹既長且賢,慮其代己,密勸朝廷以法除之。樹知之,泣謂坦曰:「我往因家難,不能死亡,寄食江湖,受其爵命。今者之來,非由義至,求活而已,豈望榮華。汝何肆其猜忌,忘在原之義,腰背雖偉,善無可稱。」坦作色而去。樹死,竟不臨哭。

  坦歷司徒、太尉、太傅,加侍中、太師、錄尚書事、宗正、司州牧。雖祿厚位尊,貪求滋甚,賣獄鬻官,不知紀極。為御史劾奏免官,以王歸第。尋起為特進,出為冀州刺史,專復聚斂。每百姓納賦,除正稅外,別先責絹五疋,然後為受。性好畋漁,無日不出,秋冬獵雉兔,春夏捕魚蟹,鷹犬常數百頭。自言寧三日不食,不能一日不獵。入為太傅。〔二〕齊天保初准例降爵,封新豐縣公,除特進、開府儀同三司。坐子世寶與通直散騎侍郎彭貴平因酒醉誹謗,妄說圖讖,有司奏當死,詔並宥之。坦配北營州,死配所。

  元斌,字善集,祖魏獻文皇帝。父高陽王雍,〔三〕從孝莊於河陰遇害。斌少襲祖爵,歷位侍中、尚書左僕射。斌美儀貌,性寬和,居官重慎,頗為齊文襄愛賞。齊天保初,准例降爵,為高陽縣公,拜右光祿大夫。二年,從文宣討契丹還,至白狼河,〔四〕以罪賜死。

  元孝友,祖魏太武皇帝。兄臨淮王彧無子,〔五〕令孝友襲爵。累遷滄州刺史,為政溫和,好行小惠,不能清白,而無所侵犯,百姓亦以此便之。魏靜帝宴文襄於華林,孝友因醉自譽,又云:「陛下許賜臣能。」帝笑曰:「朕恒聞王自道清。」文襄曰:「臨淮王奉旨舍罪。」於是君臣俱笑而不罪。

  孝友明於政理,嘗奏表曰:

  令制:百家為黨族,二十家為閭,五家為比鄰。百家之內,有帥二十五人,徵發皆免,苦樂不均。羊少狼多,復有蠶食。此之為弊久矣。京邑諸坊,或七八百家唯一里正、二史,庶事無闕,而況外州乎?請依舊置三正之名不改,而百家為族,四閭,閭二比。〔六〕計族少十二丁,得十二疋貲絹。略計見管之戶應二萬餘族,一歲出貲絹二十四萬疋。十五丁為一番兵,計得一萬六千兵。此富國安人之道也。

  古諸侯娶九女,士一妻一妾。晉令:諸王置妾八人;郡君、侯,妾六人。官品令:第一第二品有四妾,第三第四有三妾,第五第六有二妾,第七第八有一妾。所以陰教聿修,繼嗣有廣。廣繼嗣孝也,修陰教禮也。而聖朝忽棄此數,由來漸久,將相多尚公主,王侯娶后族,故無妾媵,習以為常。婦人不幸,生逢今世,〔七〕舉朝既是無妾,天下殆皆一妻。設令人強志廣娶,則家道離索,身事迍邅,內外親知,共相嗤怪。凡今之人,通無準節。父母嫁女,則教以妒,姑姊逢迎,必相勸以忌。以制夫為婦德,以能妒為女工。自云不受人欺,畏他笑我。王公猶自一心,已下何敢二意。夫妒忌之心生,則妻妾之禮廢,妻妾之禮廢,則姦淫之兆興,斯臣之所以毒恨者也。請以王公第一品娶八,通妻以備九女,稱事二品備七,三品四品備五,五品六品則一妻二妾。限以一周,悉令充數。若不充數,及待妾非禮,使妻妒加捶撻,免所居官。其妻無子而不娶妾,斯則自絕,無以血食祖父,請科不孝之罪,離遣其妻。

  臣之赤心,義唯家國,欲使吉凶無不合禮,貴賤各有其宜,省人帥以出兵丁,立倉儲以豐穀食,設賞格以擒姦盜,行典令以示朝章,庶使足食足兵,人信之矣。又冒申妻妾之數,正欲使王侯將相功臣子弟,苗胤滿朝,傳祚無窮。此臣之志也。

  詔付有司,議奏不同。

  孝友又言:「今人生為皂隸,葬擬王侯,存沒異途,無復節制。崇壯丘隴,盛飾祭儀,鄰里相榮,稱為至孝。又夫婦之始,王化所先,共食合瓢,足以成禮。而今之富者彌奢,同牢之設,甚於祭槃,累魚成山,山有林木之像,鸞鳳斯存。徒有煩勞,終成委棄。仰惟天意,其或不然。請自茲以後,若婚葬過禮者,以違旨論。官司不加糾劾,即與同罪。」

  孝友在尹積年,以法自守,甚著聲稱,然性無骨鯁,善事權勢,為正直者所譏。齊天保初,准例降爵,封臨淮縣公,拜光祿大夫。二年冬被詔入晉陽宮,出與元暉業同被害。

  元暉業,字紹遠,魏景穆皇帝之玄孫。少險薄,多與寇盜交通。長乃變節,涉子史,亦頗屬文,而慷慨有志節。歷位司空、太尉,加特進,領中書監,錄尚書事。文襄嘗問之曰:「比何所披覽?」對曰:「數尋伊、霍之傳,不讀曹、馬之書。」

  暉業以時運漸謝,不復圖全,唯事飲啗,一日一羊,三日一犢。又嘗賦詩云:「昔居王道泰,濟濟富群英;今逢世路阻,狐兔鬱縱橫。」齊初,降封美陽縣公,開府儀同三司、特進。暉業之在晉陽也,無所交通,居常閑暇,乃撰魏藩王家世,號為辯宗錄四十卷行於世。位望隆重,又以性氣不倫,每被猜忌。

  天保二年,從駕至晉陽,於宮門外罵元韶曰:「爾不及一老嫗,背負璽與人,何不打碎之。我出此言,即知死也,然爾亦詎得幾時!」文宣聞而殺之,亦斬臨淮公孝友。孝友臨刑,驚惶失措,暉業神色自若。仍鑿冰沉其屍。暉業弟昭業,頗有學問,位諫議大夫。莊帝幸洛南,昭業立於閶闔門外叩馬諫,帝避之而過,後勞勉之。位給事黃門侍郎、衛將軍、右光祿大夫,卒。諡曰文侯。

  元弼,字輔宗,魏司空暉之子。〔八〕(性剛正,有文學。位中散大夫。以世嫡應襲先爵,為季父尚書僕射麗因于氏親寵,遂奪弼王爵,橫授同母兄子誕。於是弼絕棄人事,託疾還私第。宣武徵為侍中。〔九〕弼上表固讓,入嵩山,以穴為室,布衣蔬食,卒。建義元年,〔一0〕子暉業訴復王爵。永安三年追贈尚書令、司徒公,諡曰文獻。初弼嘗夢人謂之曰:「君身不得傳世封,其紹先爵者,君長子紹遠也。」弼覺,即告暉業,終如其言。)

  元韶字世冑,魏孝莊之姪。避尒朱之難,匿於嵩山。〔一一〕性好學,美容儀。初尒朱榮將入洛,父劭恐,以韶寄所親滎陽太守鄭仲明。仲明尋為城人所殺,韶因亂與乳母相失,遂與仲明兄子僧副避難。路中為賊逼,僧副恐不免。因令韶下馬。〔一二〕僧副謂客曰:「窮鳥投人,尚或矜愍,況諸王如何棄乎?」僧副舉刃逼之,客乃退。韶逢一老母姓程,哀之,隱於私家十餘日,莊帝訪而獲焉,襲封彭城王。齊神武帝以孝武帝后配之。魏室奇寶,多隨后入韶家。有二玉缽相盛,可轉而不可出;馬瑙榼容三升,玉縫之。皆稱西域鬼作也。歷位太尉、侍中、錄尚書、司州牧,進太傅。

  齊天保元年,降爵為縣公。韶性行溫裕,以高氏婿,頗膺時寵。能自謙退,臨人有惠政。好儒學,禮致才彥,愛林泉,修第宅,華而不侈。文宣帝剃韶鬚髯,加以粉黛,衣婦人服以自隨,曰:「我以彭城為嬪御。」譏元氏微弱,比之婦女。

  十年,太史奏云:「今年當除舊布新。」文宣謂韶曰:「漢光武何故中興?」韶曰:「為誅諸劉不盡。」於是乃誅諸元以厭之。遂以五月誅元世哲、景式等二十五家,〔一三〕餘十九家並禁止之。韶幽於京畿地牢,絕食,啗衣袖而死。及七月,大誅元氏,自昭成已下並無遺焉。或父祖為王,或身常貴顯,或兄弟強壯,皆斬東市。其嬰兒投於空中,承之以矟。前後死者凡七百二十一人,悉投屍漳水,剖魚多得爪甲,都下為之久不食魚。

  贊曰:元氏蕃熾,憑茲慶靈,道隨終運,命偶淫刑。

  校勘記

  〔一〕 北齊書卷二十八 按此卷原缺,後人以北史卷一六、卷一七、卷一九、卷二一相同諸人傳補。卷末贊語當出北齊書原文。三朝本、南本卷末有宋人校語云:「此卷牽合北史而成。」

  〔二〕 入為太傅 諸本「太傅」作「太常」,北史卷一九元坦傳(附咸陽王禧傳)作「太傅」。按坦為太傅,見魏書卷一二孝靜紀武定七年十月。此作「太常」,誤。今據北史改。

  〔三〕 祖魏獻文皇帝父高陽王雍 張森楷云:「案魏書獻文六王傳卷二一上,斌是高陽王雍世子泰之子,則獻文乃其曾祖,雍其祖也。下文有『襲祖爵』,尚不誤。」按這是補此傳者誤讀北史本傳所致。

  〔四〕 至白狼河 諸本「狼」作「浪」。北史卷一九元斌傳(附高陽王雍傳)作「狼」。按白狼水見水經注卷一四大遼水注,云「水出右北平白狼縣東南」。「浪」字訛,今據改。

  〔五〕 祖魏太武皇帝兄臨淮王彧無子 按北史卷一六臨淮王譚傳,元孝友為譚曾孫,則太武是孝友高祖。這裏「祖」上脫「高」字。又三朝本、北本、汲本、局本「彧」作「譚」,譚是孝友曾祖,顯誤。南本、殿本已校改作「彧」,今從之。

  〔六〕 而百家為族四閭閭二比 三朝本、汲本及北史卷一六元孝友傳「族」作「於」,三朝本、汲本不重「閭」字。南、北、殿、局四本及魏書卷一八元孝友傳無「族」字。按「於」字為「族」之訛,上文明言「百家為黨族」,下文說「族少十二丁」可證。魏書脫「族」字,南本當以「百家為於」不可通,從魏書刪,他本從之。今「於」字改正作「族」,「閭」字從諸本及魏書、北史重。

  〔七〕 婦人不幸生逢今世 北史卷一六、魏書卷一八「不」作「多」。觀上下文義,疑作「多」是。

  〔八〕 元弼字輔宗魏司空暉之子 三朝本、北本、汲本、殿本無「暉」字,南本、局本「暉」作「鬱」,冊府卷八一三作「暉」。錢氏考異卷三一云:「考北史卷一七弼字邕明,不字輔宗,其父鬱亦未為司空,或諸元別有仕齊名弼者,而後人妄牽合之。」按魏末有兩元弼,其一附北史卷一七濟陰王小新成傳,乃元鬱子。此傳除傳首十一字外,即以北史此元弼傳補。如錢氏所考,其人字邕明,父亦未為司空,和傳首無一相合。且傳稱其死在魏永安三年(五三0),和東魏、北齊沒有發生關係,不應北齊書為他立傳。又一元弼附北史卷一五常山王遵傳,其人字宗輔(傳首作輔宗,不知孰是),父名暉,死贈司空,與傳首十一字合。北史本傳說他死於齊天保三年(五五二),歷官尚書令、中書監、錄尚書事。歷官並見魏書卷一二孝靜紀天平元年(五三四)十月、武定二年(五四四)三月。此人在東魏當大官,死在北齊初,顯為此卷有傳的元弼。由於此傳只殘存傳首十一字,補此傳者只見北史卷一七也有一元弼,就截取補入,實屬張冠李戴,傳非其人。三朝本或係有意刪去「暉」字,或係脫文。南本不僅採北史卷一七補上「鬱」字,以湊合下文,而且發見此傳前一人元暉業卻是這個元弼字邕明者之子,認為不該子先父後,便貿然把元弼傳提在元暉業傳之前,北本、殿本從之,可算錯上加錯。今據冊府補「暉」字。下文「性剛正」直到傳終都是另一元弼的事,和北齊書無涉,今加括號。

  〔九〕 宣武徵為侍中 諸本「徵」作「中」。北史卷一七作「徵」。按「宣武」是元恪諡,非年號,「中」字訛,今據改。

  〔一0〕建義元年 諸本「建義」作「建元」。按魏無「建元」年號,建義是孝莊帝第一個年號,今據北史卷一七改。

  〔一一〕魏孝莊之姪避尒朱之難匿於嵩山 按此十四字不見魏書卷二一下、北史卷一九元韶傳。這裏已說避難事,忽然接上「性好學,美容儀」六字,接著又追敘「尒朱榮將入洛」,元韶避難遇程姓老母事,前後重複,敘次凌亂。疑傳首「元韶字世冑」,合此十四字共十九字,是北齊書殘存原文。避難事已敘訖,本無下文語敘語。補此傳者逕將北史本傳接在殘存的十九字下,以致如此。

  〔一二〕路中為賊逼僧副恐不免因令韶下馬 南、北、殿三本「中」下無「為」字,「僧副」作「客」,三朝本、汲本、局本及北史卷一九如上摘句。按原文當作「僧副」。但「不免」下有脫文,其事不詳。後人疑僧副是反對拋棄元韶的人,何以反令韶下馬,遂改「僧副」為「客」。今從三朝本。

  〔一三〕誅元世哲景式等二十五家 諸本「式」作「武」。按本書卷四文宣紀天保十年五月稱誅始平公元世、東平公元景式等二十五家。元景式見魏書卷一九下元略傳(附南安王楨傳),乃略嗣子。「武」字訛,今據改。


  北齊書 卷二九至三八

  列傳 卷二一至三十

查看目录 >> 《北齊書》



清风剑 青萍剑 巧姻缘 巧姻缘 巧姻缘   巧合三缘 乾隆镜 新刻时调唱口乾坤印九集 千秋恨初集 麒麟羽 麒麟阁 绣像说唱麒麟豹传(新增全图珍珠塔后传麒麟豹) 绣像说唱麒麟豹传(绘图珠塔后传麒麟豹) 绣像说唱麒麟豹传 绣像说唱麒麟豹传 绣像说唱麒麟豹传 绣像说唱麒麟豹传 七侠图四十二集 新刻秘本雅调唱口七美图全集六集 新刻秘本雅调唱口七美图全集六集 新刻秘本雅调唱口七美图全集六集 平龄会二十回 平安吉庆全传 琵琶记弹词十三回 判橘客 新编盘龙镯全传(绘图小金钱全传) 新编盘龙镯全传(绘图小金钱全传) 潘必正寻姑 女中师 闹金钗 新调南国佳人传 福禄明珠记(盘龙宝扇全本) 新编阮石华明珠记 新编阮石华明珠记 明史遗文新柳诗 明史弹词辑注 明史弹词 明史弹词注 明史弹词注 明史弹词注 明纪弹词 新镌绣像描金凤 新镌绣像描金凤 新镌绣像描金凤 新镌绣像描金凤 绣像梦影缘四十八回 孟姜氏寻夫 猛回头 梅花韵全传(真金扇 梅花韵全传(真金扇 梅花韵全传(真金扇 梅花韵全传(真金扇 梅花韵全传(真金扇 满堂荣 卖锅记(红绒绣球记) 玛瑙杯弹词 马调开篇(存南楼传、渔家乐、西厢记) 马如飞马调开篇 
关于本站 | 收藏本站 | 欢迎投稿 | 意见建议 | 国学迷
Copyright © 国学大师 古典图书集成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内容均为民国之前的公共版权领域古籍,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研究。
内容由热心网友提供和网上收集,不保留版权。若侵犯了您的权益,来信即刪。scp168@qq.com

ICP证:琼ICP备2022019473号-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