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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彪續漢書卷五

司馬彪續漢書卷五

  周天游輯注

  陳蕃傳五一○陳蕃字仲舉,汝南平輿人。年十五,常閑處一室,而庭宇蕪穢。父友同郡薛勤來候之,謂蕃曰:「孺子何不洒掃,以待賓客?」蕃曰:「丈夫處世,當除天下,安事一室乎?」勤知其有清世志。(汪)──御覽卷三八四○文選卷六王僧達祭顏光祿文注五一一陳蕃出為豫章太守,性方峻,不接賓客。徵為尚書令,送者不出郭門。(姚。汪)──類聚卷四八○文選卷六○王僧達祭顏光祿文注初學記卷一一

  五一二陳蕃諫桓帝云:「宮女數千,脂粉之耗,不可勝數。」(姚。汪)──書鈔卷一三五  五一三陳蕃字仲舉,諫桓帝曰:「鄙諺言「盜不過五女門」,以〔女〕貧家也〔一〕。今後宮之女,豈不貪國乎?」(汪)──御覽卷四九五

  〔一〕據紀纂淵海卷四一補。

  五一四陳蕃既被害,友人陳留朱震時為銍令,聞而棄官,哭之,收葬蕃尸,匿其子逸於甘陵界中。事覺繫獄,合門桎梏。震受拷掠,誓死不言,故逸其得免。(汪)──御覽卷四二○  王允傳五一五元仕郡為主簿〔一〕,在朝正色,舉善不避仇怨,退惡不避親戚。(姚。汪)──書鈔卷七三(二)

  〔一〕姚之駰按:「此似又一王元,非先任隗囂,後為漢將者。范闕。」又汪文臺按:「王元疑即王允之誤,故姑附於此(指陳蕃傳末)。」汪說是,今別作王允傳,依孔本「王元」作「元」。

  黨錮傳五一六劉淑,桓帝時對策,為天下第一,拜議郎。──緯略卷三五一七李膺性簡亢,無所交接,唯以同郡荀淑、陳寔為師友。(汪)──御覽卷四○四○又卷四○七初學記卷一八

  五一八荀爽嘗謁李膺,因為其御,既還喜曰:「今日乃得御李君矣。」見慕如此。(汪)──御覽卷四六七

  五一九為河南尹。陽翟令張興,黃門張讓〔一〕,政治殘虐。膺上十日,收興等考殺之〔二〕。──書鈔卷七六

  〔一〕疑「張讓」下有脫文,或興系讓之宗親子弟。

  〔二〕范書失載,陳俞本改作膺任司隸校尉時誅殺張讓弟野王令張朔事,且改注范書,恐非。

  五二○李膺門生皆禁錮,侍御史景毅子寔為膺門徒〔一〕,未有錄牒,故不譴。毅慨然曰:「本謂膺賢,遣子師之,豈可以漏脫名籍,苟安而已。」遂自表免歸,時人義之。(汪)──御覽卷四二○

  〔一〕范書本傳「寔」作「顧」。

  五二一范滂〔字孟博,汝南征羌人〕〔一〕。少勵清節,為州里所知服。舉〔孝廉〕〔二〕,光祿四行。時冀州饑荒,盜賊群起,乃以滂為清詔使,〔案察之。滂登車攬轡,慨然有澄清天下之志〕〔三〕。及至州境,守令自知贓污,望風解印綬而去。其所舉議,莫不壓服。(姚。汪)──書鈔四○○御覽卷七七八初學記卷二○  〔一〕據御覽卷七七八補。又「羌」原誤作「西」,據范書及續漢郡國志逕改。又謝承書作「細陽人」,二說未知孰是。

  〔二〕據御覽卷七七八補。  〔三〕據初學記卷二○。御覽卷七七八補。

  五二二范滂字孟博,坐繫黃門北寺,北寺獄吏謂曰:「凡坐繫皆祭皋陶。」滂曰:「皋陶賢者,古之直臣。知滂無罪,將理之帝。如其有罪,祭之何益?」眾人由此止也。(姚。汪)──初學記卷二○○御覽卷六四三

  五二三〔桓帝時〕〔一〕,汝南太守宗資以事委任功曹范滂。〔中人以下共嫉之〕〔二〕,時人謠曰:「汝南太守范孟博,南陽宗資主畫諾。」(汪)──御覽卷二六四○又卷四六五書鈔卷七七文選卷三○謝玄暉郡內登望詩注

  〔一〕據御覽卷四六五補。

  〔二〕同右。  五二四羊陟拜河南尹,常食乾飯。(汪)──御覽卷八五○  五二五獻帝初,百姓饑荒,張儉資計差溫,乃傾竭財產,與邑里共之,賴其差溫故存者以百數。(汪)──御覽卷四七六

  五二六陳翔字子麟。遷侍御史。正朔旦朝賀,梁冀威儀不整,請收治罪,時人奇之。(姚。汪)──書鈔卷六二○初學記卷一二

  郭泰傳五二七郭泰字林宗,太原介休人。泰少孤,年二十,行學至成皋屈伯彥精廬,乏食,衣不蓋形,而處約味道,不改其樂。李元禮一見稱之曰:「吾見士多矣,無如林宗者也。」(姚。汪)──世說新語德行注○史略卷二五二八郭泰字林宗,退身隱居教授,徒眾甚盛。喪母,友人或千里來弔之。(汪)──御覽卷五六一

  五二九及卒,蔡伯喈為作碑曰:「吾為人作銘,未嘗不有慚容,唯為郭有道碑頌無愧耳。」初以有道君子徵,泰曰:「吾觀乾象人事,天之所廢,不可支也。」遂辭以疾。(姚。汪)──世說新語德行注○史略卷二

  五三○郭泰入汝南,交黃叔度〔一〕。至南州,先過袁奉高〔二〕,不宿而去,從叔度累日。或以問泰,泰曰:「袁奉高之器,譬諸軌濫,雖清而易挹也。叔度之器,汪汪若萬頃之陂,澄之而不清,混之而不濁,不可量也。」(汪)──類聚卷九○御覽卷七二一切經音義卷五五白帖卷七

  〔一〕黃叔度,即黃憲,桓帝朝處士。

  〔二〕袁奉高,即袁閬。與黃憲、戴良俱為汝南慎陽名士。

  許劭傳五三一許劭字子將。劭知人,入幘肆,拔樊子昭。(汪)──御覽卷六八七五三二袁紹五世公族,嘗除濮陽長,以母喪去官,服乘甚盛。入(累)〔界〕〔一〕,嘆曰:「吾車服豈可使許子將見之哉!」乃謝遣賓客,以單車騎〔二〕。──書鈔卷一三九

  〔一〕據范書本傳改。  〔二〕疑「騎」系「歸」之誤。

  何進傳五三三進字遂高,南陽人,太后異母兄也。進本屠家子,父曰真。真死後,進以妹倚黃門得入掖庭,有寵。光和三年,立為皇后,進由是貴幸。中平元年,黃巾起,進拜大將軍。(姚。汪)──魏志董卓傳注五三四紹使客張津說進曰:「黃門常侍,秉權日久。又永樂太后與諸常侍專通財利,將軍宜整頓天下,為海內除患。」進以為然,遂與紹結謀。(姚。汪)──魏志袁紹傳注

  五三五何進欲誅中常侍趙忠等,進乃詐令武猛都尉丁原放兵數千人,為賊於河內,稱「黑山伯」,上書以誅忠等為辭,燒平陰、河津莫府人舍,以怖動太后。(姚。汪)──范書公孫瓚傳注

  孔融傳五三六融〔字文舉,魯國人〕〔一〕,孔子二十世孫也〔二〕。高祖父尚,鉅鹿太守;父宙,泰山都尉。融幼有異才。時河南尹李膺有重名,敕門下簡通賓客,非當世英賢及通家子孫弗見也。融年十餘歲,欲觀其為人,遂造膺門,語門者曰:「我,李君通家子孫也。」膺見融,問曰:「高明父祖,嘗與僕周旋乎?」融曰:「然。先君孔子與君先人李老君,同德比義而相師友,則融與君累世通家也。」眾坐奇之,僉曰:「異童子也。」太中大夫陳煒後至〔三〕,同坐以告煒,煒曰:「人小時了了者,大亦未必奇也。」融答曰:「即如所言,君之幼時,豈實慧乎?」膺大笑,顧謂曰:「高明長大,必為偉器。」(姚。汪)──魏志崔琰傳注○世說新語言語注〔一〕據世說新語言語注補。

  〔二〕世說注作「二十四世孫」。  〔三〕陳煒,袁紀作「陳褘」,而世說新語作「陳韙」。范書與續漢書同。  五三七山陽張儉,以中正為中常侍侯覽所忿疾,覽為刊章下州郡捕儉。儉與融兄褒有舊,亡投褒。遇褒出。時融年十六〔一〕,儉以其少不告也。融知儉長者,有窘迫色,謂曰:「吾獨不能為君主邪!」因留舍藏之。後〔以客發洩〕事泄〔二〕,國相以下密就掩捕,儉得脫走,登時收融及褒送獄。融曰:「保納藏舍者融也,融當坐之。」褒曰:「彼來求我,罪我之由,非弟之過,我當坐之。」兄弟爭死,郡縣疑不能決,乃上讞,詔書令褒坐焉。融由是名震遠近,與平原陶丘洪、陳留邊讓,並以俊秀為後進冠蓋。融持論經理不及讓等,而逸才宏博過之。(姚。汪)──魏志崔琰傳注○初學記卷一七御覽卷四一六

  〔一〕初學記卷一七作「年十五六」,御覽卷四一六亦然。范書本傳與魏志注同。

  〔二〕據初學記卷一七補。

  五三八司徒、大將軍辟舉高第,累遷北軍中候、虎賁中郎將〔一〕、北海相,時年三十八。承黃巾殘破之後,修復城邑,崇學校,設庠序,舉賢才,顯儒士。以彭璆為方正,邴原為有道,王脩為孝廉。告高密縣為鄭玄特立一鄉,名為鄭公鄉。又國人無後,及四方遊士有死亡者,皆為棺木而殯葬之。郡人甄子然孝行知名〔二〕,早卒,融恨不及之,乃令配食縣社。其禮賢如此〔三〕。(姚。汪)──魏志崔琰傳注○書鈔卷六三御覽卷二四一又卷二四○

  〔一〕書鈔卷六三此句作「孔融拜北軍中候,三日而遷虎賁中郎將」。魏志注引文當有脫文。  〔二〕按范書本傳作「郡人甄子然、臨孝存知名」。而袁紀作「使甄子然臨配食縣社」,無「臨孝存」,與續書略同。沈家本諸史瑣言考魏志注此引曰:「臨孝存,人姓名也,疑此訛奪。」

  〔三〕汪輯下尚有「融負其高氣,志在靖難,而才疏意廣,迄無成功」十八字,且曰據書鈔卷六三補鸫此乃陳本之謬種流傳也,故不取。

  五三九在郡六年,劉備表融領青州刺史。建安元年,徵還為將作大匠,遷少府。每朝會訪對,輒為議主,諸卿大夫寄名而已。(姚。汪)──魏志崔琰傳注○書鈔卷五四通典職官典御覽卷二三六

  五四○太尉楊彪與袁術婚姻〔一〕,術僭號,太祖與彪有隙,因是執彪,將殺焉。融聞之,不及朝服,往見太祖曰:「楊公累世清德,四葉重光。周書「父子兄弟,罪不相及」〔二〕。況以袁氏之罪乎?易稱「積善餘慶」〔三〕,但欺人耳。」太祖曰:「國家之意也。」融曰:「假使成王欲殺召公,則周公可得言不知邪?今天下纓緌搢紳之士所以瞻仰明公者,以明公聰明仁智,輔相漢朝,舉直措枉,致之雍熙耳。今橫殺無辜,則海內觀聽,誰不解體?孔融魯國男子〔四〕,明日便當褰衣而去,不復朝矣。」太祖意解,遂理出彪。(姚。汪)──魏志崔琰傳注

  〔一〕惠棟曰:「古文苑載曹公卞夫人與楊太尉夫人袁氏書,又楊夫人答書稱「彪袁氏頓首」是也。」

  〔二〕僖公三三年左傳引臼季語曰:「康誥曰:「父不慈,子不祗,兄不友,弟不共,不相及也。」」又昭公二十年左傳引苑何忌曰:「在康誥曰「父子兄弟,罪不相及」,況在群臣?」今本康誥脫此文。

  〔三〕見易坤文言。

  〔四〕漢代地方名姓,往往以郡望自詡,所謂某某男子者,乃某某地名姓大族之意,非一般平民所能自言。

  五四一時論者多欲復肉刑。孔融乃建議曰:「古者敦龐,善否區別,吏端刑清,政無過失,百姓有罪,皆自取之。末世陵遲,風化壞亂,政撓其俗,法害其民。故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而欲繩之以古刑,投之以殘棄,非所謂「與時消息」者也〔一〕。紂斮朝涉之脛,天下謂為無道〔二〕。夫九牧之地千八百君,若各刑一人,是天下常有千八百紂也。求俗休和,弗可得已。且被刑之人,慮不念生,志在思死,類多趣惡,莫復歸正。夙沙亂齊〔三〕,伊戾禍宋〔四〕,趙高英布,為世大患,不能正人,遂為非也。故明德之君,遠度深惟,棄短就長,不苟革其政者也。」朝廷善之,卒不改焉。(汪)──御覽卷六四八  〔一〕見易豐卦。

  〔二〕見尚書泰誓下。孔傳曰:「冬日見朝涉水者,謂其脛耐寒,斮而視之。」

  〔三〕「夙」原誤作「風」,逕改。夙沙者,夙沙衛也,齊靈公之幸臣。靈公廢太子光而立牙,以夙沙衛為少傅。靈公死,光復位,夙沙衛以曾預廢太子事奔高唐以叛。事見襄公十九年左傳。  〔四〕襄公二十六年左傳:楚客聘于晉,過宋,太子痤野享之。伊戾為太子內師而無寵,故誣太子將為亂,宋平公囚太子,乃縊而死。後平公聞痤無罪,乃烹伊戾。  皇甫嵩傳五四二舉孝廉,為郎中,遷霸陵、臨汾令,以父喪遂去官。(姚。汪)──范書本傳注五四三皇甫嵩為左中郎將,持節與右中郎將朱雋各領一軍,擊潁川賊〔一〕,進保長社。(姚。汪)──書鈔卷六三

  〔一〕指潁川黃巾軍。

  五四四皇甫嵩為左中郎將,擊匈奴〔一〕。(汪)──御覽卷二四一

  〔一〕范書、袁紀均無此事。疑「匈奴」乃「黃巾」之訛。

  五四五皇甫嵩領冀州牧,奏請一年租〔以〕賑饑民〔一〕。民歌之曰:「天下亂兮市為墟,母不保子兮妻失夫。賴得皇甫兮復安居。」(姚。汪)──類聚卷五○○御覽卷二五○

  〔一〕據御覽卷二五○補。  五四六以日有重珥免〔一〕。(姚。汪)──范書本傳注

  〔一〕時董卓既誅,嵩拜太尉。范書本傳作「以流星策免」,袁紀則作「日有重暈」,與續書同。

  朱雋傳五四七雋字公偉,會稽人。少好學,為郡功曹,察孝廉,舉進士〔一〕。漢朝以討黃巾功拜車騎將軍。累遷河南尹。董卓見雋,外甚親納,而心忌之,雋亦陰備焉。關東兵起,卓議移都,雋輒止卓。卓雖憚雋,然貪其名重,乃表拜太僕以自副。雋被召,不肯受拜,因進曰:「國不宜遷,必孤天下望,成山東之結,臣不見其可也。」有司詰曰:「召君受拜,而君拒之;不問徙事,而君陳之,何也?」雋曰:「副相國,非臣所堪也;遷都非計,臣之所急也。辭所不堪,進臣所急,臣之所宜也。」有司曰:「遷都之事,初無此計也,就有未露,何所受聞?」雋曰:「相國董卓為臣說之,臣聞之於相國。」有司不能屈,朝廷稱服焉。後為太尉。李傕、郭汜相攻,劫質天子公卿,雋性剛,即發病而卒。(汪)──吳志孫破虜討逆傳注〔一〕盧弼三國志集解曰:「何焯曰:「史傳言舉進士,始見於此。」梁章鉅曰:「此與後人由科舉出身者相仿。」周壽昌曰:「後漢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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