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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1655—1656年郑成功的活动

第四节 1655—1656年郑成功的活动

  清、郑和谈由于双方坚持自己的条件,终归破裂。郑成功为加强实力,作好迎战准备,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1654年(顺治十一年,永历八年)冬,清漳州府城守门千总刘国轩、守备魏标派人来同郑军接洽,表示愿意充当内应,献城投降。郑成功派忠振伯洪旭、中提督甘辉等带领军队于十二月初一日夜间进抵城下;刘国轩在城头接应,一举夺得漳州。清新任漳州总兵张世耀、知府房星烨见大势已去,只好跟着投降①。郑成功在初四日亲自来到漳州,对刘国轩反正来归,深表嘉许,提升他为护卫后镇。接着在同月内派甘辉、前锋镇赫文兴、援剿左镇林胜、北镇陈六御等先后攻克同安、南安、惠安、安溪、永春、德化各县。随即移师于1655年(顺治十二年)正月初五日攻克仙游县②。至此,泉州府城已经处于郑军四面包围之中。郑成功出兵收复漳、泉两府之地,本来意味着和谈完全破裂,然而他似乎出于策略考虑写信给清福建巡抚佟国器和泉州守将韩尚亮、知府申伟抱,以和谈时清廷曾许给漳、泉、潮、惠四府作为自己用兵的理由。这种立论难免游移其辞,连他自己也说不清楚是主和还是主战,是为清还是为明。如给泉州官员的信中几乎是说你们先投降我,我再带你们投降清朝。这种信件当然起不了任何作用,难怪佟国器回信中斥之为“侈口而谈,骄蹇满纸,殊堪喷饭”③。

  1655年(顺治十二年,永历九年)二月,郑成功借口“和议不就,必东征西讨,事务繁多,议设六官并司务,及察言、承宣、审理等宜,分隶庶事,令各官会举而行”④。这种做法同孙可望相当类似,实际上是另立以自己为核心的小朝廷,只是他的兵力和地盘远不如孙可望,把所设官职名分上定得低一点罢了。原鲁监国重臣张名振“条陈不宜僭设司务”,郑成功“遂改司务为都事”,表面敷衍一下,实则我行我素。三月,又设置六察官,“俾其敷陈庶事,讥察利弊”。同月,“六察官周素、叶茂时等条陈:中左兴王之地,不宜因循旧址,顾名思义,请改中左(中左所即厦门)为思明州,亦如新丰故事也。藩从而改之”①。亲郑文人著作中常说郑成功六官等职是“承制”,即取得永历皇帝的授权。其实,永历朝廷自处艰难,鞭长莫及,装聋作哑容或有之。温睿临《南疆逸史》中说:“先是,隆武之以总统命成功也,许立武职至一品,文职至六品。至是地大兵众,乃设六官,分理庶事。”②夏琳《闽海纪要》则云:“永历九年二月,延平王成功承制设六官。初,成功以明主行在遥隔,军前所委文武职衔,一时不及奏闻;明主许其便宜委用,武职许至一品,文衔许设六部主事。成功复疏请,以六部主事衔卑,难以弹压。明主乃赐诏,许其军前所设六部主事秩比行在侍郎,都事秩比郎中,都吏秩比员外。”③这类记载未必可信。承制便宜设官本意为在军前收复地方等情况下,来不及请示暂行委任武将和地方文官,以统辖兵丁或料理地方,这和设立与朝廷相仿的衙门官员大相迳庭。所谓许设六品以下官盖指委任地方知县及军中监纪之类官员,而不是朝廷官员。从目前所见有限的永历朝廷文书和与郑成功同处东南滨海的原鲁监国旧臣的文献中几乎见不到郑成功自用官员职务。张煌言《北征录》内讲到南京战役时曾致书郑成功自设的“五军中军”张英,特地加上一句“即所号为五军者”,其不承认成功私署官职,微意存焉。本书指出郑成功的仿设朝官,并非“承制”,毫无站在永历朝廷立场上斥责其僭妄之意,而是着眼于分析明清之际战局的整个走向,郑成功的另搞一套和他在战略上坚决避免同李定国、孙可望会师都是他割据自雄思想的表现。

  清廷在抚局完全破裂后,决定再次动武,派郑亲王世子济度统满、汉军南下福建。面对清方主力的迫近,郑成功采取的对策是扬长避短,主动放弃业已恢复的漳州、泉州两府属县,把兵力集中到海上。为了避免清军凭城固守和加强己方防务,郑成功下令诸将于征饷后拆毁漳、泉二府属邑的城墙和房屋,所得砖石木料用于建造和加固金门、厦门、■州诸岛和滨海的海澄县城垣及营房①。郑军收复漳、泉二府属县不到一年,漳州府属派饷银多达一百零八万两,泉州属县也达七十五万两②,撤退时又夷为平地,这在军事上有其紧迫性,但后果势必失去民心,使自己立足之地越来越小。

  郑成功放弃漳州、泉州大部分地区并不是单纯防御,而是在加强金、厦等岛屿防务的同时,分别派遣部将带领舟师北上浙江、南下广东,使入闽清军主力陷入进战无能,后顾有忧的困境。六月,他派前提督黄廷、后提督万礼统领十三镇兵员南下广东潮州府攻城征饷;七月,又派中提督甘辉、右提督王秀奇等率领陆战兵乘船北上会同定西侯张名振、忠靖伯陈辉部伺机进攻浙江、江苏。

  北征的战役取得了相当大的成果。1655年(顺治十二年,永历九年)十月二十二日,甘辉、王秀奇部郑军进抵舟山,次日围城;张名振部也从崇明一带沙洲南下参加会攻舟山战役①。清浙江巡抚秦世祯向朝廷报告:“自王师(指济度所统清兵)大进,兵力全注于闽中,而郑逆豕奔,贼众亦全注于海上。”“闽、浙逆众联合(指北上的甘辉部和南下的张名振部),有排山倒海之势”,“南北贼艘逾千,贼兵数万,围困舟山,声息不通。”②二十六日,据守舟山城的清军副将把成功(按,把成功是蒙古族人,姓氏译音,《海上见闻录》写作巴成功,亦可)反正来归。明军收复了舟山群岛这一战略要地③。清定关守将张洪德也率部归明①。十一月,郑成功考虑到留守金、厦的兵力不足,左提督祥符伯赫文兴又病死,决定调甘辉等率主力回守根本,由总制陈六御“督定西侯张名振、英义伯阮骏等镇守舟山”②。不久,张名振去世,死因众说不一③。张名振在临终前把自己的旧部托付给监军兵部右侍郎张煌言,郑成功却下令由陈六御接管。次年清军再度占领舟山,陈六御阵亡,张煌言成了原鲁监国系统军队的主要领导人,继续同郑成功联合作战。

  十二月十三日,甘辉、王秀奇等率部回到厦门。郑成功对把成功起义来归非常欣赏,改其名为把臣兴,授骁骑将军印管镇事。清台州副将马信在郑军北上时曾经派使者李国宝至军中接洽反正事宜。到1656年(顺治十三年)正月十二日,郑成功派忠振伯洪旭率战船三百余艘进至台州港,是日夜间马信借口“海贼临城,请议堵剿”,待文武官员到齐后,马信喝令把兵巡道傅梦吁、知府刘应科、通判李一盛、临海知县徐钰等逮捕。次日,开狱政囚,除将尚未建成的战舰烧毁外,带领部下兵马四百余名、家眷和府、县库存钱粮、兵器弃城乘船来归①。郑成功大喜,授予马信挂征虏将军印管中权镇事②。郑成功对把成功、马信和后来李必、王戎的来附特别优遇,原因是这些北方将领带来一批擅长骑射、惯于陆战的军队,正可弥补自身军队的不足。这和清廷的致力争取擅长海战的施琅、黄梧、苏利、许龙等人是同一个道理。

  南下广东的郑军却不那么顺利。1655年(顺治十二年)八月初五日,黄廷、万礼统领苏茂、林胜等二十余镇将、兵丁六七万包围广东潮州府属揭阳县城,“黄廷围东门,万礼围北门,苏茂围西门,皆树栅开堑为久驻计”,林胜劄营于人家头乡阻击潮州府来援清军③。同时,分遣兵将到各乡寨去征米征银。这月十三日,郑军击败由广州来援的清将郭登贤、张祥部,歼敌三百余人;二十五日又在狮抛球击败清饶平镇总兵吴六奇部,杀敌八百余名④,清军伤亡逾千,狼狈而窜。到九月初七日,揭阳被围已一个多月,守将游击杨伦、知县段有黻等见内无粮草、外无救兵,请求郑军网开一面,以交出揭阳为条件,放他们逃出该县。经黄廷等同意后,清方官兵撤出揭阳,郑军入城委派了知县等官员,“设糜粥以济饥民”①。明军乘胜于初九日克普宁县,十三日克澄海县。清广东当局大为震惊,他们探得李定国当时正在广西横州,其部下“靳、雷、高、李、吴、王”六将都已进至与广东接境的容县②,平南王尚可喜、靖南王耿继茂、两广总督李率泰会商后,惟恐郑成功军趁势直下潮、惠,李定国军再入罗定、肇庆,就将陷入两面受敌,前途不堪设想。于是,他们决定趁李定国军尚在广西,首先出兵迎战郑军,抽调平藩下左翼总兵许尔显、靖藩下左翼总兵徐成功部与总督标下兵马共一万余名,会合潮州总兵刘伯禄、饶平总兵吴六奇等部七千余人,大举来援。十二月二十四日,清军在揭阳附近的琅山筑四大营盘,待机而动。清潮州知府“黄廷献令乡寨供粮草,当夫役,百里内竹木祠宇俱毁伐无存;老幼被拘者索取财贿取赎,使令稍不如意,即殴扑至死。又造事诬扳惨毒,无异闽寇”③。

  双方相持到1656年(顺治十三年)二月,黄廷召集诸将商议作战机宜,左先锋苏茂积极主张进兵决战,自告奋勇打前阵。金武营将郭遂第(即华栋)提出进攻时大军须过钓鳌桥,桥面狭窄,如果作战不利被迫后撤时将会遇到很大困难,因此他主张持重。经过一番争议,黄廷决定采纳苏茂建议,出城决战,由苏茂任前锋,前冲镇黄梧、护卫左镇杜辉继进,殿兵镇林文灿、援剿右镇黄胜为后援;黄廷亲自率领后劲镇杨正等抄出敌后夹击。不料,清方早有部署,先派出小股游骑佯抵一阵,等待郑军大部过桥后突然前后合击,把郑军截为两段。混战当中,苏茂身中两矢一铳,带伤突围而出,郑军阵势大乱,后撤时因桥面过窄,黄胜、林文灿二将和许多士兵被挤入河中淹死,兵员损失多达四五千人①。二月二十五日,郑军再次同清军交战于东村渡,又被击败。郑成功接到揭阳战败的消息后,下令放弃该地,命黄廷率师登舟在广东海域探听永历朝廷消息后返航。三月十三日,黄廷领南征将士放弃揭阳、普宁、澄海三县,于揭阳港登舟出海。回到厦门后向郑成功报告舟师航行到大星所(约为今广东省惠东县南地名港口),探得“行在驻跸高、琼(今广东湛江地区和海南省),声援难通”②,当时高州、琼州都在清方控制之下,黄廷连基本情况都没有弄清楚就扬帆东返,带回在潮州地区征得的饷银十万两、米十万石③。

  南征舟师回到厦门,郑成功立即召集文武官员会议处理揭阳丧师之罪①。他提出苏茂轻敌致败,黄梧、杜辉不及时应援反而临阵退却都应该处斩,由于众将跪告求情,才仅斩苏茂一人,杜辉捆打六十棍,黄梧寄责,各戴罪图赎②。郑成功御将之道以严著称,这在明末军纪涣散的情况下确有必要,但他的性格过于刚强,往往失之偏激。苏茂在揭阳战役中虽轻敌寡谋,但勇于进战,负伤突围,本应薄责示警,以观后效。郑成功把他处斩,首级传示军中,显然过于苛刻。据江日升记载,郑成功是因为获悉苏茂曾经掩护施琅,使他得以叛逃清方,怀恨于心,必欲杀之,这次借揭阳战败为由将其处斩。诸将不明底细,“咸有微言,曰:论茂揭阳之败,无非天意,岂战之罪?虽不从郭遂第之言,其气可以吞敌,何至于死?况茂战功难以枚举,非他人所可比,藩主如此施行,岂不令人寒心!郑成功见诸将不服,乃厚加殓葬,养其妻孥,自作祭文:“马谡非无功于蜀,然违三军之令,虽武侯不能为之改”云云③。这显然是在玩弄权术。然而,郑成功更大的错误是在处死苏茂之后立即派黄梧和苏明(苏茂族弟)镇守海澄县。这里“阻山临海,两城对峙,夙称天险”,郑成功动员大量人力修建了坚固的城墙,屯积大量军械、粮食,使之成为进可以战,退可以守的大陆前进基地,同金门、厦门组成犄角之势。黄梧既牵连受责,心怀二意,就同“痛兄苏茂被戮”的后冲镇副将苏明密谋降清①。1656年(顺治十三年)六月二十四日夜间,黄梧、苏明带领部下官八十余员,兵丁一千七百余名叛变,把海澄县献给清方②。驻守海澄县五都土城的副将林明火速报告郑成功,成功大惊,派大将甘辉统诸将驾快哨船连夜开赴海澄,天亮时清兵已入城据守,甘辉等无可奈何,只能掩护林明部把土城内军械粮食搬运下船,返回厦门。海澄之失,对郑成功是一个重大打击,他叹息道:“吾意海澄城为关中、河内,故诸凡尽积之。岂料黄梧、王元士(知县)如此悖负,后将何如用人也!”③。清廷得报黄梧、苏明以海澄县来归,欣喜不已,于八月十七日决定封黄梧为海澄公(这本是清郑和谈时准备授予郑成功的爵位)④,授苏明为都督佥事,不久加衔为右都督①。黄梧叛明投清,受封公爵,大有平步青云之感。可是好景不常,他不久就发现这是清廷玩弄的政治权术。1657年(顺治十四年),黄梧部下的兵丁被清朝浙江福建总督李率泰调走②,无权倒也罢了,可气的是位高而金不多。1659年(顺治十六年)他不得不向清廷诉苦,说自己投顺“已逾两载,而常禄未沾。前岁蒙大将军世子王月命有司暂给爵俸银三十两,而禄米概未有及”,他全家二百余口,不够吃饭,遑论其他③。

  这年(1656)八月二十二日,清宁海大将军宜尔德、提督田雄指挥满汉兵再次进攻舟山。明将阮骏等率领舟师迎战。到二十六日,清军全力来攻;阮骏伤重而死,总制陈六御、总兵张洪德、张晋爵、李廷选、阮凯、姜英等阵亡,残余明军乘船逃往外洋。次日,清军在舟山登陆,占领了这个群岛①。由于当时清朝水战兵力和经验都还不足,为了避免1651年攻占舟山留军戍守结果被郑成功大批海师包围,守将孤立无援,被迫投降的情况再度发生,又为了防止明军重来以舟山为基地,清方文武官员商议后决定把该岛城郭房屋全部拆毁,居民统统赶回大陆。时任浙江巡按的王元曦在奏疏中说:“查舟山经岁之入钱粮不过四千四百余两,粮米不过七百九十余石,悉其所供仅亦锱铢,量其所费,当得钜万。……更有虑者,舟山民物渐集之后,贼以釜底游魂保无窥伺?是有舟山而有居有食,反起贼垂涎之心;无舟山而无居无食,反制贼必死之命。臣区区之愚,窃以舟山原系海外之地,或应暂置海外,无烦议兵增守,以示朝廷不勤远略之意。至于百姓,料亦无多,或于班师之日听其择便,愿为兵者编入卒伍,使之随行报效;愿归业者安插宁波一带,使之耕凿得所。”②这一建议得到清廷批准,后来浙江巡抚佟国器在奏疏中谈到:“顺治十三年十一月间议弃舟山,业经奉文遵行讫。……惟是弃舟山之时,毁城迁民,焚毁房屋,当日虑为贼资,是以惟恐不尽。职查舟山旧城周围五里,仅存泥基,砖石抛弃海中。”①顺治十五年(1658)郑成功、张煌言领军北伐,再次来到舟山,建造草蓬作为屯军临时处所。直到顺治十六年十二月,郑成功因为厦门吃紧,三次发出令箭调回舟山驻军,马信、陈辉部明军才在顺治十七年正月初八日放火烧毁草蓬,乘坐大小船只三百余艘南下金、厦②。从这时起到康熙二十二年(1683),舟山群岛基本上成了一片废墟。

  自从海澄县易手以后,郑成功的兵力虽然还相当强盛,但控制的地盘差不多仅限于金门、厦门、南澳等沿海岛屿。为了解决兵饷来源和扩大影响,郑成功除了通过各种渠道开展海外贸易,还亲自统率军队进攻福建省会福州。1656年(顺治十三年)七月,郑军攻克闽安镇③,沿鼓山一线进军福州,被守城清军击败;郑军固守闽安镇长达一年之久,至次年(1657)九月才为清军收复①。郑成功在九月间亲自视察了闽安镇一带的地形,认为这里是福州的门户,令工官冯澄调集民夫增筑土堡城寨,为长久之计,在罗星塔、肖家渡也拨兵戍守,由后提督万礼坐镇闽安,总督水陆防守。这一部署是在福州外围设置重兵,牵制福建清军主力。十二月,郑成功统舟师在福州以北的梅溪登陆,经飞鸾、白鹤岭攻罗源、宁德。清郑亲王世子济度派梅勒章京阿克善等将率军来援。郑成功采取诱敌深入的战术,大败来援的清军,阿克善也被击毙②。罗源、宁德二县守城清军闭门不出,郑成功的作战意图本不在于占领该地,他分遣官兵到二县乡村搜括粮食,大约积足三个月之用后就主动撤退了。此后,他还曾多次派出军队到浙江、福建沿海地方筹集粮食。

  1657年(顺治十四年)九月,清浙江福建总督李率泰利用郑成功主力进攻浙江台州,福州闽安镇守御力量单薄的机会,决定乘机攻克该镇,以解除福建省会的威胁。他同固山额真图赖、郎赛商议后,抽调满汉大批军队水陆三路进攻闽安镇。九月初七日先派水师出闽江口切断海上来援的郑军,初八日开始陆路分兵二支,一支由鼓山出发,一支由南台西路出发,大举进攻。参加进攻的军队除图赖、郎赛两固山额真统率的满军外,还有总督李率泰标下、巡抚刘汉祚标下军队,精奇尼哈番沈永忠部、提督马得功、总兵王之刚、苏明等部,兵力相当强大。而郑成功北上进攻浙江省台州时,抽调了后提督万礼部主力随行,在闽安镇只留下了五军戎政王秀奇节制护卫前镇陈斌、神器镇卢谦、前提督下右镇余程留守闽安镇,兵员不过数千人。双方自初八日开始激战,清军用红衣大炮猛轰闽安寨城,郑军兵单势薄,难以招架,十四日清军攻克闽安镇,驻守顶寨的右镇余程和部下战士全部阵亡。清军转攻罗星塔寨,据守该处的陈斌、卢谦兵力不敌,向郑成功紧急请援。因双方距离过远,救援不及。十五日,陈斌、卢谦在施琅的招徕下带领官兵一千三百人向清方投降,罗星塔要塞失守。清总督李率泰借口事先招降未顺,直至“已断粮饷,又无援兵”的困境下才被迫投降,决定以“犒赏”为名把陈斌、卢谦及部下官兵全部处斩①。此外来降的尚有官弁一百二十一名、兵丁二千六百四十八人。闽安战役以清军获胜告终,不仅解除了省会福州的威胁,而且歼灭郑军五六千人。

  关于郑成功的封爵,是南明史上比较费解的问题之一。导致后来史学家困惑的原因来自两个方面,其一是郑成功的幕僚人物在追记郑成功事迹时往往用后来更高的爵位叙述他早期的活动(这种情况现代也屡见不鲜);另一原因是永历朝廷偏处云贵,郑成功等局促于东南沿海地区,中间为清统治区,朝廷决定加封官爵、铸造印章、撰写诰敕需要一段时间,而使者转辗于道,迂回陆路海上,动辄数月,殊非易事。因此从朝廷决定加封到使者开读诏书、颁发敕印,在时间上必有一个相当长的间隔,部分史籍记载上的差异即由此而来。

  郑成功在隆武时期已封忠孝伯,但他自己极少用这一爵位发布文告,原因是隆武朝廷和鲁监国封了一批公、侯、伯爵,郑成功看不上眼,他宁可用赐姓、招讨大将军名义显示自己的独特地位。《小腆纪年》记永历二年(1648)十月永历朝廷加封郑成功为威远侯,永历三年(1649)七月封广平公①。威远侯事不大清楚,封广平公的记载肯定是错误的。因为同书记载永历七年(1653)六月,封郑成功为漳国公②。自1648年到1653年,郑成功的势力有很大发展,连李定国第一次进攻广东(1653)时也对郑氏寄予厚望,永历朝廷不可能仅仅在同等爵位上改封。永历七年晋封漳国公有可靠文献证实,在陈乃乾、陈洙纂《明徐闇公先生孚远年谱》内收有永历八年颁发给徐孚远的诏书,其中就明确称郑成功为“漳国勋臣”,证实了在这以前永历朝廷曾封郑成功为漳国公。郑成功大约由于上述原因,似乎从未用过这个头衔。直到永历十一年九月,朱由榔已迁入云南昆明之后,才决定进封郑成功为延平王,制作印敕完备后,派漳平伯周金汤等为使者取道广西、广东,航海至厦门,行册封礼。周金汤等到达厦门已经是永历十二年(1658,戊戌,顺治十五年)。现将《敕封延平王诰》转录于下:

  克叙彝伦,首重君臣之义。有功世道,在严夷夏之防。盖天地之常经,实邦家之良翰。尔漳国公赐姓忠猷恺掣,壮略沉雄。方闽浙之飞尘,痛长汀之鸣镝,登舟洒泣,联袍泽以同仇,啮臂盟心,谢辰昏于异域。而乃戈船浪泊,转战十年,蜡表兴元,间行万里,绝燕山之伪款,覆虎穴之名酋,作砥柱于东南,繁遗民以弁冕,弘勋有奕,苦节弥贞,惟移忠以作孝,斯为大孝,盖忘家而许国,乃克承家铭。具金石之诚,式重河山之誓。是用锡以册封为延平王,其矢志股肱,修茅戟丕建犁庭之业,永承胙土之■。尚敬之哉!①

  在这以后,郑成功和他的儿子郑经、孙子郑克塽一直以延平王的身分,奉明朝永历正朔,在东南沿海独树一帜。

  ① 顺治十三年闰五月原同安水师参将杨其志启本,见《郑成功档案史料选辑》第一六一页。杨英《先王实录》第九十七页载于十一月初一日,乃历法不同之故。

  ② 杨英《先王实录》第九十八页。

  ③ 《先王实录》第一○二页,参见《台湾外记》卷四。

  ④ 《先王实录》第一一一页。

  ① 《先王实录》第一一二—一一三页。

  ② 《南疆逸史》卷五十四《郑成功传》。

  ③ 夏琳的这种说法不仅未能从其他材料中得到印证,而且难以自圆其说。一代有一代的典章制度,南明自唐、鲁继立起滥发敕、劄固为常事,但永历帝未必会下诏规定郑成功自行任命的“主事秩比行在侍郎”。何况这里的“衔”、“秩”又说不明白,明制主事为六品官,侍郎为正三品官;前者为部内清吏司属官,后者为六部堂上官。个中奥妙大概只有郑成功和他自己设立的官员才说得清楚。

  ① 杨英《先王实录》记是年“九月,藩驾驻思明州,漳、泉各属邑并漳城俱报拆完平地”。朱希祖先生据夏琳《闽海纪要》、沈云《台湾郑氏始末》二书评云:“所堕不过一府二县一镇城耳”,杨英所记“颇有失实”。陈碧笙先生引两府所属县志及清档,断定杨英所载确为实录,极有见地。

  ② 《先王实录》。

  ① 《明清史料》丁编,第二本,第一二三页《舟山将官投贼残揭帖》。

  ② 顺治十二年十一月初三日浙江巡抚秦世桢揭帖,见《郑成功档案史料选辑》第一三四—一三六页。

  ③ 顺治十二年十一月浙江巡按叶舟揭帖,见同上书第一三八—一三九页;参见《明清史料》甲编,第四本,第三八九页,浙江巡按叶舟揭帖。

  ① 杨英《先王实录》等书写作张鸿德,据清方档案及任光复《航海记闻》当为张洪德。又《荆驼逸史》收入《航海记闻》一书误将作者写作汪光复,实为任光复,即任廷贵,谢国桢先生《晚明史籍考》早已纠正。

  ② 阮旻锡《海上见闻录》(定本)卷一。

  ③ 亲郑史籍说张名振病死;其他史籍则说是郑成功命人毒死;清江南总督马鸣珮揭帖中据来降兵丁报告说因攻崇明失利,郑成功要捉张名振去杀,名振惊愤得病而死,见《明清档案》第二十九册,A29—88号。张名振去世的时间在顺治十二年十二月间。沈光文有挽定西侯诗,(见《沈光文斯庵先生专集》),“陈汉光注:定西侯,即张名振,系隆武元年(顺治三年)鲁王所封,死于永历十年(顺治十三年)。此诗应系是时所作。”按,陈注有误,隆武元年即顺治二年(1645)七月至年底。封定西侯时间已见本书。名振卒年在永历九年(顺治十二年)。

  ① 《明清史料》已编,第四本,第三六二—三六三页,户部尚书车克等题本。

  ② 《先王实录》第一三一页;《海上见闻录》(定本)第二十五页。按,彭孙贻《靖海志》实即《海上见闻录》,彭氏不过篡改原书,改明朔为清朔,故“征虏将军”亦避嫌改作“定北将军”。

  ③ 乾隆四十四年《揭阳县志》卷七《事纪》附《兵燹》。

  ④ 顺治十一年三月二十五日清平南王尚可喜、靖南王耿继茂、两广总督李率泰、广东巡抚李栖凤联名上疏朝廷,建议授吴六奇协镇潮州总兵,驻镇饶平,额定兵员为一千名,见《明清史料》甲编,第四本,第三三六页。狮抛球战役中吴六奇部所受重创可想而知。

  ① 乾隆四十四年《揭阳县志》卷七《事记》附《兵燹》。

  ② 顺治十三年闰五月两广总督李率泰揭帖,见《明清史料》丁编,第二本,第一五二—一五三页。

  ③ 乾隆《揭阳县志》卷七《兵燹》。

  ① 前引《揭阳县志》云郑军战死者四千余人,《海上见闻录》(定本)卷一记“兵死者五千余人”,《先王实录》等书云“折兵大半”。按,《明清史料》丁编,第二本,第一六九页,《会剿揭阳闽寇残件》记双方交战于揭阳万里桥,郑军失利,黄廷下后营镇副将何猛阵亡,年月及情节均与郑方记载不符。

  ② 《先王实录》;参见顺治十三年五月初一日广东巡抚李栖凤题本,《明清史料》丁编,第二本,第一三八—一四一页。

  ③ 《先王实录》。

  ① 《海上见闻录》、《台湾外纪》等书均记甘辉等返回厦门在六月,郑成功诛杀苏茂后,同月内,黄梧、黄明即以海澄县城降清。杨英《先王实录》记二月间郑成功闻败讯,先调回苏茂、黄梧、杜辉等,三月间斩获茂徇军中,甘辉至六月间方返回厦门。看来杨英所记更合情理。

  ② 见《先王实录》、《海上见闻录》(定本)。《台湾外纪》作罚黄梧赔偿盔甲五百副。苏茂被杀的具体日期在五月,其弟苏明降清后揭帖中说:“顺治十三年五月内,兄茂以疑被戮。”(见《明清史料》丁编,第二本,第一八二页。)

  ③ 祭文全文见《台湾外纪》卷四。

  ① 见《明清史料》甲编,第五本,第四一四页。

  ② 顺治十三年七月初六日福建巡抚宜永贵揭帖,见《明清档案》第二十八册,A28—24号,同件又见《明清史料》甲编,第四本,第四○○页。

  ③ 杨英《先王实录》第一三六页。

  ④ 顺治十三年九月初四日兵部揭帖,见《明清史料》丁编,第二本,第一五九页。按,此件中云黄梧“杀其同守伪官华东”,华东当指华栋(即郭遂第),但查有关诸书,华栋虽曾奉命同黄梧守海澄,此后仍在郑军中。又,此件提及与黄梧大致同时降清的还有总兵林兴洙,林兴洙当即林兴珠,此人在康熙前期平定三藩之乱和雅克萨战役中击败沙俄侵略军起过重要作用。清廷“封黄梧为海澄公敕谕稿”见同书,第一六○页。

  ① 顺治十四年四月初四日都督佥事苏明揭帖,见《明清史料》甲编,第五本,第四一四页。

  ② 《海上见闻录》(定本)记:1657年九月,“永春义师林忠袭破永福县。清部院李率泰发兵救援,檄海澄公黄梧,未至,疑之,尽拨其辖下官兵分入八旗。黄梧大悔。”杨英《先王实录》亦载此事,并云:“黄梧只剩随从数人,始悔叛之误也。有思来归,藩弗纳之。”据顺治十八年十一月清廷兵部揭帖,升同安副将施琅为同安总兵官时云:“此副将所管兵丁一千原系海澄公标下之兵”,其部“仍作海澄公所属”。实际上黄梧并没有兵权。见《明清史料》丁编,第三本,第二五六页。按,据《明清史料》甲编,第五本,第四三二页,顺治十四年八月浙闽总督李率泰揭帖,“伪伯”林忠与“胞弟伪左都督林暹”、“伪中镇左都督郑世雄”率领总兵以下官兵七千人降清,即在上引二书所记之前一月已降清,陈碧笙先生曾指出时间有误。佟国器《三抚密奏疏稿·抚闽密奏》内收顺治十二年二月十五日奏本,称林忠为郑芝龙旧部,“系逆贼郑成功所封伪伯,现今拥贼万余,侵犯永福、闽清二邑”。林忠部一直在德化、永春、永福(今永泰县)一带活动,即如李率泰揭帖中所云“梗化十年”。

  ③ 顺治十六年十月初六日海澄公黄梧揭帖,见《明清史料》甲编,第五本,第四二九页。

  ① 浙江巡抚陈应泰揭帖残件(顺治十三年九月二十八日到),见《明清史料》丁编,第二本,第一六一页。按,此件中既说击杀贼首阮骏,又云“伪英义伯阮四”受伤身死。参考各种文献,英义伯即阮骏,“阮四”大概是他的小名。

  ② 顺治十三年十月初三日浙江巡按王元曦“为海外孤城已复,封疆善后宜图”事题本,见《明清史料》丁编,第二本,第一六五页。

  ① 顺治十六年十一月十五日浙江巡抚佟国器揭帖,见《明清史料》甲编,第五本,第四六四页。道光二十六年《宁波府志》卷十五《海防》云:“国朝顺治初舟山为明季遗顽所据,八年始讨平之。旋陷于海寇。十二年再攻克之,遂徙其民,弃舟山为界外。”十二年当作十三年。

  ② 顺治十七年二月初四日浙江巡抚佟国器“为汇报舟山海逆南遁情形”事揭帖,见《明清史料》丁编,第三本,第二四三页。张煌言诗文也提到他再到舟山时所见荒凉情景和张名振墓被清军所毁等情况,见《张苍水集》。

  ③ 海外散人《榕城纪闻》记:顺治十三年“七月十八日,海兵破闽安镇,陆路由古岭,水路由大江。十九日掠鼓山下各村及东北一带,乡村俱焚。二十一日掠南台至洪塘,皆焚烧无遗。……围城之中(指被围之福州),百姓皆分垛守御,灯火器械,各令自备。至二十七日始退,据闽安镇,……”

  ① 顺治十四年九月浙江福建总督李率泰“为闽安攻克大捷”事揭帖,见《郑成功档案史料选辑》第二二三—二三五页。

  ② 觉罗阿克善在郑方文献中写作阿克商。杨英《先王实录》第一四三页记为陈蟒所杀;江日升《台湾外纪》与阮旻锡《海上见闻录》说是甘辉所杀。《满汉名臣传》卷九、《清史稿》卷二四二本传中都说他在顺治十四年福建罗源战役中阵亡;鄂尔泰编《八旗通志》卷一五○本传中却说阿克善在此战役中击败郑成功军,“斩获甚众”,顺治十七年还跟随定西将军爱星阿进军云南,入缅甸阿娃(阿瓦)城,“获伪桂王(永历帝)以归”,恐误。

  ① 《清初内国史院满文档案译编》,光明日报出版社1989年版第三七○页。按,该书云:“逆贼伪镇南将军陈斌率沈奇镇伪总兵陆钱及其属下来降,……均杀之。”“沈奇镇伪总兵陆钱”系“神器镇卢谦”之误译。杨英《先王实录》记,“守罗星塔护卫前镇陈斌、神器镇卢谦俱被获逮去,不屈,杀之”(见福建人民出版社1981年陈碧笙校注本第一六○页)。江日升《台湾外纪》卷四记:“陈斌等死守罗星塔待援。总兵施琅遣人招斌。斌率卢谦等剃发投诚,全师至福州。泰(指李率泰)令大厅按册内花名领赏,五人一队,从东辕门入,由西辕门出,即收其器械,枭首千有余人,斩讫,方收斌与谦等并杀之。”(见福建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一三七—一三八页)。阮旻锡《海上见闻录》(定本)(福建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三十一页)记施琅招降陈斌等后有小注云:“后说李率泰尽杀之南台桥,凡五百余人。”被杀降兵数当以满文档案为准。

  ① 徐鼒《小腆纪年附考》卷十五及卷十六,中华书局排印本,第五九六页及第六一八页。

  ② 同上书,卷十八,见排印本第六九二页。

  ① 引自许浩基编《郑延平年谱》。读者可参考杨彦杰撰《郑成功封爵新考》,收入厦门大学台湾研究所历史研究室编《郑成功研究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第三一八—三三四页,此论文集由江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8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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