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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

(戊辰)八年清嘉慶十三年


春正月


1月1日


○戊戌朔,召見大臣、閣臣。上謂左議政李時秀曰:「向筵,大臣以沐浴仰請,行期果定耶?北道陵寢奉審當次,在於己巳年,而今番大臣之行,旣爲奉審,則禮堂奉審,置之好矣。」仍命左議政李時秀,進詣北道各陵寢、兩本宮奉審。〈時秀弟晩秀,時爲咸鏡道伯,而時秀請沐以行。〉 ○頒賜老人別歲饌,仍命存問,年例也。


1月2日


○己亥,應資老人下批,百歲者三十三人。


○以韓晩裕爲漢城府判尹。


1月4日


○辛丑,次對。擢戶曹參判李冕膺、右尹尹光顔、京畿監司金履度正卿,以閔耆顯、朴崙壽,差備邊司提調。


○左議政李時秀請:「以薪島僉使爲鎭,以海西水營所管防船一隻、追捕船、挾船各五隻劃給。」從之。又啓言:「因內司所報金海所在隱結,査得五百三十八結,付之度支,依例定稅。」上詢戶判,戶判徐榮輔,亦以田結之劃給宮房爲不可,上從之。


○以李溏爲左捕盜大將。


1月5日


○壬寅,御春塘臺,行歲首犒饋。


1月7日


○甲辰,召見左議政李時秀,辭陛也。上曰:「鰲恩君陳疏乞退,卿意何如?」時秀曰:「鰲恩君,年過七十,其乞退,固無怪矣。然而朝廷貴老成之人,不必允許矣。」鰲恩君李敬一,上疏引年,賜批不許。


1月9日


○丙午,御涵仁亭,試春到記儒生,講居首鄭禮容,製居首洪羲祖,竝直赴殿試。


1月10日


○丁未,詣太廟、景慕宮,展拜。


○召見前統制使李溏,上詢營弊,仍問軍總何如。溏曰:「爲萬餘名,節制譬陸頗勝矣。」上曰:「聞水操時,有紅令旗,卽皇朝所賜李舜臣者也,至今有之否?」溏曰:「然矣。」上曰:「戰船幾隻?」溏曰:「大、小船隻,爲五百六十餘隻,而汲水小船,過半矣。」上曰:「李舜臣平倭於何地?」溏曰:「閑山島矣。」上曰:「地形何如?」溏曰:「閑山爲海門咽喉,而自前面視之,則若有通海之路,入其中,則四面皆阻。其時倭軍,至於鑿山欲出,而旋以巖石之露出,不得更鑿,終爲陷沒於此矣。」上曰:「龜船有之否?」溏曰:「有之。其形如龜,可容千餘名。泛海無楫,如龜之浮,烟生口鼻中,至今漂倭見之,相驚曰:『此擒人之械』云矣。」上曰:「李舜臣事蹟,在於何書?」承旨朴宗薰曰:「詳載於《忠武公全書》矣。」上曰:「統營民,至今思舜臣否?」溏曰:「忠武公之喪,民皆衣素,至今流傳,雖女子,皆着素裳矣。」上曰:「子孫在朝者誰?」溏曰:「如李仁秀、李升權,皆其子孫也。」


1月12日


○己酉,停諸道春操,行三南水操於前洋。


1月15日


○壬子,京各司、各營,進丁卯會計簿。〈時在黃金二百五十二兩,銀子四十四萬六千三百六十四兩,錢文一百四十四萬四千九百四十七兩,綿紬一百六同三十九匹,木一萬一千六十三同十一匹,苧布六十三同三匹,布子八百九十四同,米四十三萬六百九十七石,田米八千一百十石,太四萬三千四百十三石,皮雜穀一萬五千六百七十四石。〉 ○以柳相亮爲慶尙右道兵馬節度使。


1月16日


○癸丑,詣奉謨堂,展拜。


1月19日


○丙辰,召對。


○召見慶尙監司鄭陳觀,敎曰:「卿久於承宣,與他人自別,且嶺南異於他道,下去善爲之。」


1月20日


○丁巳,召對。


1月22日


○己未,以金思穆爲判義禁府事。


1月24日


○辛酉,召對。


1月25日


○壬戌,以鄭尙愚爲江原道觀察使,金在昌爲京畿觀察使,徐榮輔爲藝文館提學,金羲淳爲弘文館提學。


1月27日


○甲子,以南履翼爲司諫院大司諫。


二月


2月2日


○戊辰,御暎花堂,行三廳春等試射。


2月3日


○己巳,御仁政殿,行人日製。


○以張鉉宅爲公忠道兵馬節度使。


2月5日


○辛未,御熙政堂,行常參。命中官金性完、梁大宜、方得賢等拿勘。右議政金載瓚啓言:「日前因宜嬪宮手本,有『如有前例,折半劃給』之命,軫恤本宮之德意,臣實欽仰。而第本宮之所願受者,卽以陳告之功,欲得四一之賞者也。蓋四分賞一,元無其例。只以法文中,有隱漏,奴婢陳告者,四口一賞之語,故以此移用於土地名色,極爲不正。此是奸細之輩,圖得沾漑之利,創出無例之名者也。今若有此等弊端,自朝家罪之可也,豈可援而行之乎?本宮以此爲例,敢爲上徹,萬萬猥越。而況先朝乙巳新刊《通編》時,以四口一賞,釐革當否,下詢於大臣、諸臣後,敎以『土田陳告,元無是規』,流來官屯陳告人刑配事,添載《通編》。今考《通編》,則有官屯陳告宮房者,島配手本中,官杖配之文。壬子又因內司啓目,敎以特罷四口一賞之法,誤告者罪律,增錄《通編》,今不加倍勘治,何以信法乎?若以陳告二字入耳,則直以誤告律勘治。受敎若是截嚴,法文又此昭載,陳告一款,今非可論,今乃不有國法,無難登徹者,極爲駭痛,關係甚大。請當該中官,令該府拿問定罪,本土仍屬度支,此後無論宮房與衙門,更有此弊,一依受敎,照法嚴勘。宮中府中,俱爲一體,卽諸葛亮之言,而天德、王道之本,不外于此矣。寸地尺土,莫非版籍之物,而自上亦不得移劃移付,卽我朝家法,而法意之至嚴,有如是焉,益加體念,區區之望也。」從之。又啓言:「頃伏見內需司因判下手本,呈備局者,一則於義宮所屬船主人事也,一則壽進宮所屬堰、畓,舍音事也,此皆至細瑣極猥屑之事。雖官府之尊,亦不敢遽然呈告者,而今乃直爲上聞,致有啓下轉報之擧,其爲萬萬憂歎,非但爲目下一事而已,弊固難言,漸不可長。請於義宮、壽進宮當該中官,竝令該府,拿問重勘。」從之。又啓言:「目今小民切痼之弊,不可枚擧,而不可不及今撤罷者,卽關西金店也。年前因戶判所奏,試設於兩西數三邑,而海西則卽爲停撤,但關西一邑,尙未罷店。而一自設店之後,奸民乘時爭利,私自潛採。雖非設店之邑,無邑不然,不計邱墓、田畓,在在掘礦,土地之穿鑿,閭里之騷繹,殆無可言,而米穀騰貴,偸竊相續。至於服田力農之民,棄業趨利,近礦之野,陳荒滋多,通灣之地,潛越漸甚,而近則各自京外衙門,互相設店,爭執其利,凡係土地所出,而地部所不知之稅,卽私也潛也。名以衙門,已自犯法,則小民尤何所顧忌乎?至於京外官潛採之習,尤極驚駭,罪關贓汚,後若不痛革此弊,當該道臣、守令及各該司堂、郞,直施竄配之典宜矣。」從之。又以臺諫違牌,請竝削職,從之。檢校直閣洪奭周曰:「俄者臺臣,仰陳先朝聖學之克勤,而旁及於《大學衍義補》、《王陽明集》兩書。先朝下敎,臣亦嘗仰覩於《日得錄》,而先朝聖學,卓越百王,博極群書,故以《陽明集》文章之奇偉、經綸之卓犖,有此愛玩之敎。然而至於聖心之所篤好、聖工之所專務者,則經傳之外,有如朱子書、陸贄奏議之切於聖學治道者,萬機之暇,親加編纂,手澤尙新,此正今日殿下所宜繼述者也。至如陽明之文,未免爲旁門異說之歸,恐無裨益於聖工。臺臣之言,捨朱書、陸奏,而獨擧此書者,臣竊以爲失言矣。」是日常參,有一臺臣,陳勉聖學,又引先朝時《日得錄》中《王陽明集》事,奭周駁之。


○以宋鍈爲司諫院大司諫。


2月6日


○壬申,遣承旨,致祭于贈領議政朴準源。


2月7日


○癸酉,召見前慶尙監司尹光顔。光顔啓曰:「嶺營有樂育齋,選道內才俊之士,啓接肄業。英廟壬子,故相臣趙顯命,定爲學規,陳疏進之,請頒書,特賜《大學》、《近思錄》、《心經》三書,傳爲盛事。臣建閣奉藏,今若以內府書冊頒給,則一方人士,必聳勸矣。」命賜《大學類義》。


2月9日


○乙亥,鰲恩君李敬一,再疏乞致仕。批曰:「卿休休之量、恬泊之操,予所欽歎也。今卿遵禮經致政之訓,效古人懸車之義,丐章屢至,若懇愈切,老成之休退,雖可悵然,上下之俱榮,亦在於此。特許所請,以遂卿心,望卿毋曰朝廷謝事之跡,或忽謨猷入告之誠也。」


○以李冕膺爲漢城府判尹。


2月10日


○丙子,御明政殿,宣麻于奉朝賀李敬一,敎曰:「老成告退,甚悵然。如有廟謨之可進,毋曰致仕,而必爲協贊也。」敬一曰:「臣雖休退,與去國歸田有異。如有一得,敢不敷陳。』仍言:」近來大臣、三司,以啓以疏,或勉君德,或勸聖學,以及懲貪礪廉,竝賜採用,俾有施行之實效焉。「批曰:」當此謝事之日,有此敷陳之言,敢不服膺。「


2月11日


○丁丑,詣永禧殿、儲慶宮,殿拜。


2月13日


○己卯,以李羲甲爲黃海道觀察使。


2月18日


○甲申,以朴宗京爲成均館大司成。


○兵曹以箕伯狀啓,請薪島鎭節制考續,自監營擧行,從之。


2月21日


○丁亥,謝恩兼冬至正使南公轍等,以自燕離發馳啓。


2月22日


○戊子,御熙政堂,行文臣製述及漢學文臣專經文武臣講。


2月23日


○己丑,御春塘臺,試都監將官及挾輦軍等射放技藝。


2月24日


○庚寅,輪對。


2月25日


○辛卯,詣毓祥宮、延祜宮、宣禧宮、藏譜閣、懿昭廟,展拜。


2月26日


○壬辰,左議政李時秀,自咸興還。上召見曰:「卿初見北道乎?」時秀曰:「鐵嶺以北則初見。咸興山川,佳氣鬱蔥,果是萬萬歲興王之基矣。」上曰:「人物、風俗,何如?」時秀曰:「人心質直,撫馭得宜,則緩急足恃矣。列聖朝眷眷於北路人材,雖以臣所睹記言之,文而承旨,武而閫帥者,亦爲數人矣。近來全不收拾,安得免齎菀乎?權管一窠,仍作遞付京職之窠,以本道出身中,有地處、材器者擇差,則足爲疏滯之道矣。」從之,以吾村權管,定爲遞付窠。時秀言:「咸民切苦,莫如債弊。初爲營門支放之需,以七萬兩本錢,遍散境內,各社殖利取用,今過百年,徵納至及隣族。北關各邑鎭穀簿,恰過百萬石,營賑穀爲二十五萬六千餘石,耗條中折米限八千石,每年劃給錢債,竝爲蠲蕩宜矣。」從之。


○別講。


2月27日


○癸巳,御春塘臺,行內禁、西北別付料試射。


○別講。


○以曺允大爲吏曹判書,金履度爲禮曹判書,李始源爲議政府右參贊。


2月28日


○甲午,華城遲遲臺碑閣成,監蕫官以下,施賞有差。


○以金銑爲江華府留守。


2月30日


○丙申,次對。戶曹判書徐榮輔啓言:「奉朝賀祿,法典則以從四品祿施行而聞鰲恩君,實銜自在云,此等處從厚似好矣。」上曰:「依此爲之。而此大臣適是鰲恩君故耳,此後他大臣,則不可爲例矣。」


○御春塘臺,行皇壇大祭誓戒。


○命宣禧宮本家人進士李尙虎勸武,因本宮展拜後特恩也。


三月


3月2日


○戊戌,太學儒生等,因前慶尙監司尹光顔、英陽縣監曺錫倫,毁撤朱子影堂事捲堂,陳所懷,略曰:「英陽有雲谷,適與武夷,地名相符,曾築講舍,奉安朱子遺像,配以先正臣宋時烈,自古稱雲谷影堂者也。間値梗戲,旋復重修,一自光顔按節之初,與德隣醜孽之居在英陽者,表裏和應,謀起釁端,逮訊儒生,刑配狼藉。迫令奉化縣監李久源,移査督毁,久源拒不從,令終至棄官,兩年之間,威脅侵逼,殆無虛日。而及其滿瓜而歸,輒以影堂毁撤之令,發關列郡,外若泛加例飭,內實陰授凶圖。錫倫方爲縣監,關到之日,誘捕多士,盡加枷囚,召集武士,約束吏隷,各操器仗,馳圍影堂,動以令旗,號令擊倒,庭碑碎爲千片,椎棒亂發,堂宇崩倒,兩幅遺像,幾不免壞裂之變。壁上所揭皇朝列聖紀年、本朝國忌板、大老祠碑文、御筆印本、龕室床卓,一竝蹂躪,投之烈火,所毁材瓦,沒數屬公。噫!其甚矣。若以爲祠院有禁,則環東土數千里,未賜額之祠院,可謂星羅霧列,鄕先生、邑大夫,擧皆擁丹艧之宇,享芬苾之儀,而有司不能悉行紏禁者,誠以旣建之廟,有難輕毁也。況道如朱子,功如朱子,天下可得以家尸戶祝,則尤豈可首先破壞者乎?光顔本以辛、壬凶黨恕敎之孫,世濟其惡,固已見誅於名敎。而今又得錫倫之悖毒,蔑聖侮賢,視作傳鉢之家計,黨邪醜正,擔當立幟之凶論。究厥情狀,十目所視,而乃於自嶺歸後,忽請以朱書《近思錄》,頒賜嶺南,以爲天聰可欺,奸腸可掩。咫尺丹墀,厭然若眞個尊慕朱子者,安有毁其祠撤其像,而獨尊其書之義理乎?」敎曰:「觀此諸生所懷,驚駭之極,寧欲無言。彼道臣、守令,亦人也,若有秉彝之心,豈至於此乎?屛諸四裔,不齒人類宜矣,而事面極重大,不可輕先處之。時道伯,許以此捲堂啓辭,應問各人處,各別親執嚴覈以聞,毋敢踈略之意,令廟堂三懸鈴行會。此之關係,非尋常獄事之比,惕念嚴覈事,竝爲分付。待其査啓,當施處分矣。」仍諭諸生還入。


3月6日


○壬寅,詣皇壇行禮,齋宿。


3月7日


○癸卯,行皇亶春享,試參班儒武。


3月8日


○甲辰,輪對。


3月12日


○戊申,以南公轍爲判義禁府事。


3月13日


○己酉,詣昌陵,展謁親祭。


3月15日


○辛亥,御春塘臺,行瑞蔥臺,試藝。


3月16日


○壬子,以李得濟爲禁衛大將。


○吏曹判書曺允大,連疏引義而遞,以南公轍代之。


3月17日


○癸丑,以徐榮輔爲判義禁府事。


○兵曹判書金履翼,疏曰:


昨者伏承本曹綿布五十同內入之命,雖不得不封進,而本曹經用,自來不敷,雖當儲蓄有餘之時,決不可酬應於無名之費。故當列朝裕財之世,未聞有此數之內入,臣不敢知今日之用,其所當否果何如,而恐有乖於節用益民之政矣。伏願特寢成命。


批曰:「緜布內帑絶乏,故果命入之。卿果守法,內用雖爲苟艱,竝命還下。」


3月19日


○乙卯,詣皇壇,行望拜禮。


○以李存秀爲吏曹參議,金羲淳爲漢城府判尹,韓用鐸爲刑曹判書,趙尙鎭爲判義禁府事,尹行頣爲司諫院大司諫。


○左議政李時秀,疏陳病狀,乞免,不許。


○禮曹因儒生上言,問議右議政金載瓚後,啓言:「忠烈公黃一皓,當丙子之亂,秉義殉節,忠肅公李晩成,偉功卓節,與辛壬四大臣無異,忠莊公鄭苯,與金宗瑞、皇甫仁,同時三相,樹立相同。請竝施不祧之典。忠文公成三問祠版,不當奉於旁孫,依前移奉於魯恩書院。麗朝忠臣成思齊節行,與曺、林、孟三人同志,請追配於表節祠。」竝從之。


○禮曹啓言:「金海故學生曺秀文妻李氏,奉姑以禮,夫死從殉。其婢淑眞,五度踰嶺,哀訴請褒。請李氏旌閭,淑眞給復。」敎曰:「烈婦、忠婢,俱在一門。依啓施行。」又言:「海西故孝子李喆休,已蒙贈職於先朝,而旋因筵奏,更待後式。請還施。」從之。


3月20日


○丙辰,御春塘臺,行三日製,仍行瑞蔥臺試藝。


3月23日


○己未,左議政李時秀,初度呈辭,命賜不允批。


3月26日


○壬戌,召見吏曹判書南公轍。公轍啓言:「使行書冊之購來,自有禁令,竝與正經、正史,而久不出來。昔日聖敎,出於《稗官雜說》之嚴禁,而竝與經、史而姑令勿爲購來,昨冬旣承下敎,自今行,正經、正史及先輩醇儒文集等書,許其出來。異端雜書、稗乘小說,依先朝法令禁之,以爲區別信令之道,請著爲式。」從之。


○以曺允大爲工曹判書藝文館提學。


○持平黃明漢,疏陳時弊:「公道之不張也,言路之壅閼也,守令之貪墨也,科制之混淆也,民生之困瘁也,請留意奮勵。」批曰:「五條陳勉,俱係當今急務,可不體念?」


3月28日


○甲子,詣儲慶宮、毓祥宮、延祜宮、宣禧宮展拜,王大妃殿、中宮殿,同詣行禮。


3月30日


○丙寅,次對。先是,左議政李時秀,自北關回,奏北靑、端川兩邑民,作鬧官門事,命本道査之。咸鏡監司李晩秀啓言:「北靑府吏全致貞等,謀害官長,作黨入鄕廳,火烙亞官。端川府鄕人金亨大等,逐座首,入官門,持杖上衙,至驅逐該倅。請稟處。北靑府使沈厚鎭,受侮貽笑,端川府使金錫衡,恇怯避匿。請罷之。」備局啓言:「端川之打破政堂,逐出官長,北靑之火燒座首,庭辱邑倅,無異河北叛卒,若有兵器,是亂也。道啓中首惡擬大辟,而端川之入東軒者三人、北靑之辱官長者一人,議以次律,失之太寬。請竝梟示懲頑。」上謂右議政金載瓚曰:「兩邑作變吏鄕,道啓以四人置首惡,卿以八人,竝請一律,無乃過歟?」載瓚曰:「見今紀綱日頹,追逐官長之不足,將犯監、兵使,幾何不爲壬辰鞠景仁之變乎?今日下詢之擧,實出於大德曰生之意,臣豈徒執曰殺之論而然乎?今此斷以一律,亦所以使八路之民,知有名分與紀綱也。」上歷詢諸宰,徐榮輔等,皆以大臣言爲是,從之。以金煐爲端川府使,李德鉉爲北靑府使,竝召見飭之曰:「民俗頑悍,各盡撫摩鎭安之道,可也。」又因刑曹啓,次律以下,竝遠地定配。


○先是,平安監司趙得永,以微事,請罷節度使李光益。備局啓言:「苟非邊情、師律,道臣不得直罷帥臣。帥臣果有所失,則當請令廟堂稟處,而今此直罷,有違體例。請重推該道臣。仍以不得直罷之意,定式施行。」從之。


○召對。


○以趙?爲平安道節度使。


夏四月


4月1日


○丁卯朔,晝講。


4月2日


○戊辰,晝講。


○以曺允大爲咸鏡道觀察使。


4月3日


○己巳,晝講。


○承旨洪義浩等,與兵曹參知具得魯請對言:「溫陽居吳泰性者,謂有告變,招入政院問之,則謂有發凶言者。」上招入,令承旨詳問以奏,付捕廳嚴覈。


4月4日


○庚午,詣慶熙宮,御興政堂,傳咸興、永興兩本宮衣襨、香燭、祭品。仍御崇政殿,行漢學文臣、專經文、武臣講。


4月5日


○辛未,左議政李時秀,呈辭至十三度,批以安心調理。


○以金思穆爲判義禁府事,兪漢謨爲司諫院大司諫,李冕膺爲工曹判書,李近冑爲三道統禦使,李吉培爲公忠道水軍節度使。


4月6日


○壬申,左議政李時秀,疏陳病狀乞免,賜批許副,付領中樞府事。


4月8日


○甲戌,遞判義柰金思穆,以趙尙鎭代之。


4月9日


○乙亥,推鞫。〈委官右議政金載堯,判義禁趙尙鎭,同義禁朴崙壽、李堯憲。〉右議政金載瓚啓言:「捕廳囚吳泰性供,謂『甲寅年間,鄭雲容有凶言,與渠兄弟同謀,今翻身爲告。』請設鞫究覈,竝逮問其兄泰心與雲容。」上曰:「事在甲寅,近於虛謊,設鞫豈不張大?且以弟證兄,得不如何耶?」載瓚曰:「只使捕廳治之,恐非國體。且事係重大,不可以此爲拘。」又曰:「諸承旨請對時,罪人親問於殿庭,事極踈虞,承旨之失職大矣。請竝重推。」上從之。仍命設鞫,泰性供多爽實,以捕廳所供,爲怯威誣招云。雲容供:「泰性於渠爲六寸妻娚,而其兄泰心出繼,爲妻娚。自少時,視若蛇蝎,不以人類齒之,間因事責絶,因此怏怏,至有含怨逞憾之事。」泰心供:「渠弟有狂病,言動與人相反。每以告變爲言,而必擬於雲容。蓋嘗往雲容家,多發狂證,則雲容呼奴逐黜,果有含憾之心。」雲容與泰性面質,則語多屈。鞫廳啓言:「其狀敎以泰性、泰心,事事虛謊,誣人惡名,考律擧行。雲容被誣無疑,不必更覈。或以島配擧行,否則分揀放送。」鞫廳又言:「泰性,誣人謀逆,依律文中誣告謀逆者之文,泰心,自有首、從之別,減死島配。雲容白脫,然平日不能謹飭,爲凶醜藉口,當配。」允之。


4月10日


○丙子,推鞫。


4月11日


○丁丑,推鞫。


4月12日


○戊寅,推鞫誣人惡逆罪人吳泰性,捧結案,正法。


4月13日


○己卯,配前慶尙監司尹光顔于茂山府,島配英陽縣監曺錫倫于巨濟府。先是,慶尙監司鄭東觀啓以爲:「定査官推覈,則當初以影堂私設,新舊鄕人,每成鬪鬨,辛丑、丁未,竝因營關毁撤,至癸亥秋,又爲重建,前道臣尹光顔,輪關列邑,竝令撤新設之祠。然此影堂,則所重自別,而移奉時儀節,無所知委,縣監曺錫倫,全失愼重,以致院儒官隷之互相紛挐,堂門奉開之不用鑰匙,擧措極駭。至於皇朝紀年、本朝國忌板、大老祠碑文、御筆本,似亦同入於火,關係莫重,萬萬驚心云。」備局啓言:「祠院私設,果係朝禁,撤毁未必爲罪。但其必欲毁此影堂之意,跡涉乖當,如欲毁撤,則何不通諭章甫,移報春曹,而如是草草徑擧,顯有層激之意乎?尹光顔,請拿問定罪。曺錫倫,則調發村丁,召號舊鄕,且帶許多官隷,立旗發令,尤是怪駭。移奉之節,固當涓吉整儀,而滾鬪叫呶,使兩幀奉出,委之於校奴手中。請罷黜拿問,從重照律。」允之。義禁府啓言:「光顔供辭以爲:『新鄕之設影堂,初不出於慕賢之意,只是憑藉爭任之計,前後營邑,亦已屢撤。而影堂別設者,道臣勘罪,昭載《通編》,先朝辛亥,因咸昌新安書堂,私奉孔、朱兩夫子影像事,下敎截嚴,道臣越俸,仍令毁之,定儒生,移奉闕里祠。今番不必更爲質問於春曹,只令本邑,定士林有司,還奉於盈德本祠後,毁其堂舍』云矣。毁撤雖遵法典,而不報春曹,儀節所當詳細,而一付該邑,終歸失禮欠敬之科。請配于茂朱。」右議政金載瓚箚論:「尹光顔得罪斯文,多士齊討,王府議平,大非廷尉當之義,特配以邊遠,當該堂上,施以譴罷。」賜批從之,特削判義禁趙尙鎭職。


4月15日


○辛巳,館學儒生李近源等六百七十七人,上疏卞尹光顔供辭之誣,仍請光顔及曺錫倫,明施典刑,趙尙鎭竄配,以儒疏之定律不可,賜批不允。


4月17日


○癸未,以李晩秀爲刑曹判書。


4月18日


○甲申,晝講。


4月19日


○乙酉,晝講。


○以南公轍爲判義禁府事。


4月20日


○丙戌,次對。兵曹判書金履翼啓言:「國朝禁旅之創,卽古之虎賁、羽林之制也。顯廟朝定爲七百額數,乃一、二兼,一、二羽,一、二、三內也。先朝辛亥,以三內一番,移屬壯勇營,而自本曹接濟之需,亦隨而移去。自壬戌年壯營罷後,壯勇衛一百,還付禁旅,仍作有闕勿補之窠,故三內一番,自歸永罷之地。到今復設,以備七番軍摠,然後重宿衛、嚴陪扈之制,始可以申明。若其接濟需之移去均廳者,不過爲米一百七十三石,錢二千四百二十八兩,木一同十疋,布五疋零,卽令還屬本曹,請下詢大臣、將臣處之。」上詢問,諸議略同,命與惠堂,講確稟定。


○命故重臣李晩成祀孫錄用,右議政金載瓚言之也。


○晝講。


4月21日


○丁亥,召見咸鏡監司曺允大,辭陛也。上曰:「本道,以關防重地,上奉陵寢,所重與他道自別。況近日,又有端川、北靑兩邑之變,下去後着意爲之可也。」


○以吳載紹爲刑曹判書。


○東萊府使吳翰源馳啓以爲:


倭大船出來問情,則曰:『向者回答書契,奉納江戶,則以爲:「果若書意,朝鮮之靳許宜然。而近來日本,旱蝗荐臻,又有火災,如例通聘,萬無其路。前者延聘、議聘使出送之意,欲爲易地通信,彼此省弊之計,則今不可以中間見欺置之。必以此意,一番更請,期得蒙許。」玆敢出來「云。故書契退却不捧,謄書上送云。


日本國對馬州太守拾遺平義功,奉書朝鮮國禮曹參判大人閤下,仲春漸暄,伏惟文候多福?瞻系殊切。陳者騁禮易地一款,往歲以來,屢及商議,固出東武之旨,要之,欲通文彌久,隣誼彌敦之本意也。然乃貴國,亦有事情,不獲已修騁使者,超海已後,炎涼數遷,延滯至此,就惟方今時狀,不侫實在朝廷,殆不知蒙何等命也,是以寢食不安,惶悚罔措。惟日俟允諾之報是切矣。蓋弊州,於貴國也,承數百年懇誼亮察,今此急難情,況庶幾己巳之春,就于弊州竣襄禮事之回簡,速見投示。然則兩國之通交彌久,不佞亦奉職無他矣,其含覆之恩,何以云諭?因差正官平功勝,耑布此意,萬望鑑納。不腆土宜,微忱聊寓,辴存是祈。肅此不備。文化五年戊辰二月日。


4月22日


○戊子,以沈象奎爲弘文館副提學。


4月25日


○辛卯,次對。右議政金載瓚曰:「今番差倭之出來,聞江戶以我國之不許,不以爲非云,回諭入送,名正言順,構出文字,下送萊府似好。」上可之。載瓚言:「臣向以懲貪事,有所仰達,擇送繡衣似好矣。」上曰:「御史抄啓,自備局別單抄啓以入,可也。」禮曹判書金履度言:「左道之壞亂人極,蠱惑民心,從古已然,其弊終至於禍人家國,故其防必嚴於猛獸、洪水。蓋正學明,則左道不期斥而自退,以此消長,可知世道汚隆。而我朝家法,全尙儒術,右文之治,聖繼神承,逈越千古。逮夫先大王二十五年之間,尤益章明,僧徒之出入城闉,一切禁止,巫覡之居在都下,竝使屛出,雖至勸善之牒,稀行鄕村之間,大聖人慮遠防微之謨,豈非萬世之所當法、今日之所當繼述者乎?臣於今番修改之行,得聞邑中所傳,則神勒寺中,方欲大張佛事,屢百群僧,自遠而至,普施之擧,指日將行。稱以爲聖上祈福,凡百財力,皆是內下,憑藉莫重,不無弊端云。固知傳說之過實,苟是初無根柢,此言何從生也?臣決知聖上之必無此理,但易訛者塗說,難曉者民情,萬一八方之人,眞皆以此,爲出於聖上崇信釋道之心,則其爲累於聖德,當復如何哉?敢以有改無勉之意,仰達矣。」上曰:「予則實未知其事。自內如或聞有此事,則當爲禁止矣。」副提學沈象奎曰:「臣伏聞禮判所奏,言甚切當矣。我國之敦尙儒術,嚴斥左道,實是祖宗家法,而曾在先朝,益盡闡明之方,以我殿下繼述之盛,尤宜嚴於闢異,而不可少忽者也。禮判之奏,亦以爲此事非我聖上之所知。而凡係祈禱之法,惑人甚易,愚夫愚婦,不識聖明之世,元無此等不經之事,而駸駸然不可曉惑。雖或有知識之士,若聞流傳之說,則尙不無爲聖朝慨惜之心矣。臣意則禮判所奏,以擧條啓下,而禮判旣在宗伯之任,將此衛正斥邪之義,先以防微杜漸之意,關飭於八方,以示我聖上崇正學、闢異端之德宜矣。」可之。


○以韓晩裕爲藝文館提學。


4月26日


○壬辰,命副提學沈象奎,持《小學》,入侍。


○禮曹因道査,請孝子文化進士金履建、平山同知申大興給復,泰仁故學生許丞萬贈職,從之。


4月27日


○癸巳,副提學沈象奎,上疏陳勉。略曰:


臣竊觀古之帝王,莫不以敬勤憂勞而興治,怠惰安逸而危亂。《書》《無逸》曰:『無皇曰今日耽樂,乃非民攸訓,非天攸若。』宋儒呂祖謙,解此義以爲『人之始耽樂者,自恕曰吾惟今日耽樂耳,一日放逸,所害幾何?』抑不知是心一流,則自一日而至于二日,自二日而至于終身不返也。』故周公先塞其源,戒之以『無敢皇暇,曰今日耽樂。下無以示民而非民攸訓,上無以順天而非天攸若。』一日耽樂,周公禁之如此其嚴,誠願卽自今日,惕然省察,屛絶耽樂幾微之萌。日日如是,至于千萬日,常如一日,則國之興治,可計日以竢也。禹之趣時,掛冠而不顧,遺履而不取,文王之咸和萬民,自朝至于日中昃,不遑暇食。冠履不暇开,而食亦不遑,以常情度之,宜若無爲,若是之亟,而禹、文王亦豈無故而爲此勞勤哉?昔宋嘉定間,范鍾爲崇政殿說書,進對,帝曰:『仁宗時,甚多事』,鍾對曰:『仁宗始雖多事,乃以憂勤致治,徽宗始雖無事,餘患終至於今日』,帝聞而悅之。多事而致治,無事而遺患,不獨仁、徽之世爲然。唐憲宗,嘗與宰相,論治道於延英殿,日旱暑甚,汗透御服,宰相恐上體倦,求退,上留之曰:『朕入宮中,所與處者,獨宮人、宦官,故樂與卿等共談爲理之要,殊不知倦也。』宋孝宗,淸燕每訪政事曰:『朕每厭宦官、女子之言,思與卿等款語,欲知朝政闕失、民情利病。』昔侍寧考於機暇,每誦此語,諭于臣等。於戲!其不可忘聖謨孔彰,尤宜殿下之所鑑法而繼述者也。「


批曰:」卿卽帶閣銜,而兼玉署之臣,殊與他玉堂,尤爲異焉。而所陳亦爲切實,深用嘉歎。卿之所陳,其條有二,曰『敬勤憂勞而興治』曰『怠惰安逸而危亂』。大抵人君出治御世之道,莫過於斯。故敬勤憂勞,有一時之苦,而啓萬世之興治,怠惰安逸,有一時之便,而致萬世之危亂,其憂事雖小,其機甚畏,爲人君者,豈不知彼好而利己,此害而病國,猶不能捨此而取彼者,惟外馳於物慾,忘天理之當然,不覺漸入於怠惰之境。不量求治於未亂,偏取目下之快,不思鎭安於未危,頓忘來頭之慮。然則伈泄因循,實非治世之美事,奮發振勵,正宜今日之急務,可不體念而服行?當書疏中要語,付諸殿壁以觀,卿亦勿爲一時之疏,益勉啓沃之責,不亦悅乎。「


4月28日


○甲午,晝講。


4月29日


○乙未,訓鍊大將金祖淳啓言:「本局一年軍需之用,無以塗抹,武藝增額,又至半百。請量宜加劃。」備局請以關西餉耗一千五百石,年例劃送,允之。


五月


5月1日


○丙申朔,詣景慕宮展拜,齋宿。


5月2日


○丁酉,行景慕宮夏享。


○御春塘臺,行官弓中日試射。


5月3日


○戊戌,禮曹因前後道守臣査啓,請烈女廣州通德郞崔昌門妻鄭氏、定平士人韓龍成妻金氏、天安業儒崔運復妻金氏旌閭,孝子扶安前五衛將朴性淳給復,從之。又言孝子交河故通德郞李克大,孝女竹山幼學朴師儉妻金氏,更待式年,命特施褒典,克大贈職,金氏㫌閭。


5月4日


○己亥,別講。


○以白師誾爲右捕盜大將。


5月6日


○辛丑,晝講。


5月8日


○癸卯,以李文會爲司諫院大司諫。


5月12日


○丁未,御春塘臺,行三番內禁衛祿試射。


○召見前咸鏡監司李晩秀,上曰:「咸興失火,曾在何年耶?」承旨金蓍根曰:「是癸亥年矣。」上曰:「其後邑樣,與前何如?」晩秀曰:「今則皆已收拾,而咸興之凋殘,蓋自癸亥失火之後而然也。」上曰:「本宮有何奉安之寶藏耶?」晩秀曰:「聖祖所着笠子與弓矢筒兒,皆奉安矣。」上曰:「有何故蹟之可觀耶?」晩秀曰:「有曰手植松者,與他松自別,狀如龍文,其圍甚大,半朽半靑,尤可奇矣。」上曰:「錢貨通行於一道耶?」晩秀曰:「端川以南用錢,以北則不用錢,而代用布木,故行者有行布、行木。以民願論之,明、吉等四邑,通錢似好,而創制爲難。」又言:「守令之宜擇,何道不然,而本道爲最,此後北邑守令有闕,令銓曹勿拘常格,必以茂著聲績人,另擇差送,果有治績,則必準瓜限,切勿移遷,敎以令政院,申明嚴飭于兩銓。」晩秀曰:「厚州鎭民,訴請設邑。」備局覆啓:「令道臣,詳審狀聞矣。設邑之論,已自故相臣南九萬始,而先朝己未,先爲設鎭,有徐觀陞邑之議。今則生聚漸增,墾闢日廣,蔘政兩皆難便,則小茂昌不可移也,三水旣無失地,則烏梅江不必割也,天設之險,自古不通,則烏蔓嶺路,不當開也,內地之鎭,亦多因舊,則神方等鎭,不宜罷也。只取厚州本有之土地、已聚之民人,足可設邑,厚州若設邑,則長津宜設防營。長津處黃草、烏蔓、雪寒、罕台四嶺之間,卽厚州之腹心,三、甲之樞紐,咸興之門戶,北關右路之要衝。道內輿論,亦皆以爲:『吉州、長津,爲南北防營,厚州捍其外,長津鎭其內,大小相維,表裏互應,實爲聖朝固圉之方。』待新道臣,更爲詳審便否後,狀聞議處爲宜。」從之。


○命建咸興府北盤龍山聖祖馳馬舊基,先朝御筆碑閣,從前道臣李晩秀言也。


5月13日


○戊申,晝講。


○持平柳遠鳴疏陳,建極蕩平之方,仍論剡牘銓擬曰:


排比互對,非不絢素之交錯,沈屈向隅,罔念枯黃之相望。驟躐無出,環闉遷敍,徒致積薪。


賜優批。吏曹判書南公轍、兵曹判書金履翼引義,右議政金載瓚,陳疏辭免,竝賜批敦勉。


5月14日


○己酉,晝講。


5月16日


○辛亥,以李晩秀爲判義禁府事。


○公忠監司鄭晩錫,以西原等邑氷雹,大如雞卵啓。


○兩司〈司諫洪羲膺,持平尹東壽,獻納兪鉉章。〉合啓夏賊事中,英材物故,停。


5月17日


○壬子,三司〈持平尹東壽,獻納兪鉉章,校理金魯應。〉合啓,鄭致達妻以物故,停。


5月23日


○戊午,別講。


5月24日


○己未,以尹東晩爲司諫院大司諫,吳載重爲全羅道兵馬節度使,元永冑爲慶尙左道水軍節度使,吳文常爲黃海道水軍節度使。


5月25日


○庚申,次對。


5月28日


○癸亥,別講。


5月29日


○甲子,別講。


○掌令安光宇上疏陳勉,一曰立志,二曰居敬,三曰明理,四曰克己,五曰振紀綱,六曰節財用。批曰:「爾卽臺諫也,臺諫者,人主之耳目也,上自人主之闕失,下及百僚之是非,莫不陳之。犯顔而不聽,則至死而不改,聽而後已,使人君之政得其正,風俗之變得其本。今者爾疏陳六條之綱目,敍一時之急務,其綱維何?曰立志,曰居敬,曰明理,曰克己,曰振紀綱,曰節財用。立志者,爲學之肯綮也,居敬者,明理之樞機也,明理者,吾心之圓鏡也,克己者,孔聖之心法也,紀綱者,係一國之安危也,節用者,在一身之奢儉也。立志然後,學問進而德業廣,可望居敬之效,居敬然後,心主一而志不擾,可期克己之功,克己然後,於是乎天下之人,皆與其仁,衆物之私,不敢勝公。至於紀綱之振與不振,用度之節與不節,特一擧措之如何而已,此所謂衆物之表裏精粗,無不到吾心之全體大用,無不明矣,何患乎爲國之不治,何慮乎一身之不善乎?至於事君者,必先修其身云者,言則好矣,此有不然者,芻蕘必擇,聖王之所行,好問好察,治世之盛節,豈可曰臣下之不修其身,而不聽其言之可以用者乎?是以群下先修其身而進言,不若擇其言之善不善,而不擇其人之善不善者。爾之所言,實是過言,體念留意,雖似例批,今日批旨,實不出於體念。當益加服膺矣。」


○平安監司趙得永,以義州府尹尹益烈率妓樂,沿江漁獵,而失待於副都統察邊之行,狀罷請勘,議律定配,以柳畊代之。


5月30日


○乙丑,次對。右議政金載瓚曰:「倭國書契之規,抵於禮曹參議者,島主之書契也,抵於禮曹參判者,關白之書契也。今番差倭所賚來書契,卽抵禮曹參判之書契,則可知其出自關白。而關白以爲:『我國之査誅奸譯輩,而責以規外而不許者,誠名正矣。』但其國連歲旱蝗,饑疫事勢,實無以迎接信使於江戶,故懇請以馬島,蓋爲兩國除弊之道云。今番則如例差送京接慰官,使之許接,而受其書契。亦將爲修送答書契矣。」上詢問諸宰,皆以爲然。上曰:「捧其書契後,何以爲之?」載瓚曰:「答書大意,以兩國莫大之事,不可但憑差倭之言,書契旣云受於關白,則我國別送渡海江戶,探知其眞的與否而決之矣。」仍以徐長輔差接慰官。又啓言:「苟欲懲貪,宜先奬廉。故副提學李秉泰之淸操苦節,無愧古廉吏風裁。英廟朝已贈至正卿,先朝又入淸白選,請特降賜侑之命,仍許易名之典。」從之。


○召見局有司堂上沈象奎。上敎曰:「京外穀簿、軍制、田結,撮要分類,彙成冊子以入,而穀簿則耗條、加分等名色,軍制則分番、納布等節目,田結則旱田、水田等多少,詳細懸錄,以爲便覽可也。」象奎曰:「穀簿或有備局磨勘者,自該道區別者,又或有自該邑,捐俸貯積者,若俱爲載錄,則不無浩繁之歎矣。」上曰:「務從詳要,與戶判相議爲之。」又敎曰:「先朝御製,尙未開刊,今若開印,則卷帙當爲幾何?」象奎曰:「似爲百餘卷,而昔在先朝,親加考正,亦有未及脫稿處,不可不一番稟裁後印出矣。」上曰:「當設纂修廳乎?」象奎曰:「內閣旣是專掌御製,閣臣中又有大臣、重臣,自上詢議,以爲入梓,似好矣。」又言:「交隣之道,有《交隣志》二冊,備載事例,自上經覽,可以備悉矣。」上曰:「至於事大,有何可覽之冊乎?」象奎曰:「有《通文館志》,俱載事大、交隣,而於事大尤詳。」承旨宋知濂曰:「欲考我國文獻,則有《文獻備考》矣。」象奎曰:「先朝以《備考》中有所遺漏,且有古今異宜者,命故都正李萬運,使之續成補編,而學校考未及告訖矣。今聞其子儒駿,方裒輯纂次云。自先朝旣有命,則便是公家冊子。若取給筆札,則似好矣。」上曰:「言于戶判,筆札與紙地,給之可也。」上內下囊子十二部,仍敎曰:「日前有所書入於慈宮矣,慈宮有此賞賜,故分賜卿等。」


閏五月


閏5月2日


○丁卯,別講。


○以李元植爲咸鏡北道節度使。


閏5月3日


○戊辰,別講。


閏5月5日


○庚午,次對。先是,大司憲李直輔疏請,招延遺逸,至是,上曰:「儒賢疏中,請招延讀書之士,其意以爲:『先試蔭職,俾便進身。先朝時,或以經筵官單付,或以宣召人付職,今此抄選之擧,從何例爲之可乎?」吏曹判書南公轍曰:「英廟丁卯有受敎,以政府、吏曹會賓廳,相議抄選,而南臺與諮議,皆以抄選中備擬事,定式矣。」上曰:「抄選事,必博議,以易其進身之路。」右議政金載瓚曰:「或授蔭職,此亦一道。儒賢處,遣史官或禮官,下詢似好。」公轍曰:「文貞公曺植輩,皆以初仕付職主簿別坐,亦皆爲之矣。」


○命卜相,賓廳以李時秀、徐龍輔、李敬一、韓用龜、金思穆封入,以金思穆批下。金載瓚爲議政府左議政,金思穆爲右議政。


○以韓晩裕爲刑曹判書。


閏5月6日


○辛未,諭大司憲李直輔曰:「招延事,賓筵詢于大臣、吏判則,僉曰善矣。巖穴讀書之士,卿其別錄以奏。是亦卿輔予之一端也。」直輔附奏言:「先朝時故相臣尹蓍東,以宋啓榦、金直淳,陳達筵中,以故儒臣之孫,繼述家學。聖考召接,奬以吉士,此人便同選籍中人。其外知名之士,自有賓廳會議,非臣所可擅白矣。啓榦,故贊善明欽孫也。直淳,故贊善亮行孫也,俱以賢祖肖孫,夙負士林之望。而直淳,以其弟建淳染邪之累,久枳仕望。」至是,直輔薦之。


閏5月7日


○壬申,諭右議政金思穆曰:「卿喬木世家,兼以忠愼謹慤,遍歷公卿,聖后之家人,三朝之舊臣。卿月、宰班、藩閫、戎垣,績庸已著,輿士之期望,百姓之具瞻,有倍於他人,卽起入來肅命,與左相論道經邦。」


閏5月10日


○乙亥,詣北苑,行皇壇望拜禮,試參班儒武。


閏5月12日


○丁丑,禮曹啓言:「今春幸行時,珍山幼學趙鎭億上言:『請渠先祖文烈公趙憲累世相承之統還奉,而趙錫福以支孫奪宗之罪,無敢倖逭』云。文烈宗事,屢起爭端,輒自朝家,使之歸正,而今因祠版之在錫福任所,故祀孫痛其主祀之移,有此陳籲。其兩邊之自來紛紜,皆有可據之說。錫福則自謂渠派長也,鎭億次派,鎭億則自謂渠派良也,錫福賤派,以其長次之序,則鎭億不當主,以其良賤之別,則錫福不敢爭也。至於主祀,以良歸重,故庶長不可擬。而先正臣宋時烈,記先正臣金長生言,有曰『完堵,定州妓所生,完堤,良妾子,以完堤定爲奉祀』云,則完堵雖年長,不得奉祀,自昔已然。先正臣宋時烈有曰:『鳴鳳死,其父廢疾,祠堂蕪沒不修,』鳴鳳是完堤之孫也,其祠版之本在完堤家,於是皎然。鳴鳳死且無子,則實無奉祀之道。故故判書臣閔鎭厚,以此筵稟:『用兄亡弟及之禮』,以鑌之弟錞之子瑞鳳,嫡嫡相承,以至鎭億,此事顚末,若是詳矣。完堵長也,以賤妾所生,爲禮律所不許。則況今錫福,重國之子,㷜之孫,而㷜又完堵次孫,匡漢之第二孫,則支派中支派也。縱令完堵派,許奉文烈之祠,錫福恐不必其人。而此訟初起於英廟戊寅,竄㷜茂朱,鎭億之祖宗秀,還得主祀。再起於甲午,竄重國於新寧,鎭億之父周達,又還奉祠版。當日擊皷之寡婦尙存,而英廟朝前後處分,明竝日月,嚴於鈇鉞,枉直具載於謄給之券,事實又登於賜侑之文,彼此曲直,不甚難破。上而英廟朝處分,下而兩先正立論,已爲金石不易,百世可遵,而又忽至此,非徒渠家變怪,亦係斯文、宗事之重。而設令錫福有一分可言之端,到今兩邊自處,但當依舊而已,不此之爲,致使紛紜,誠甚可駭。所當論勘,以爲『奉昔年處分之嚴,防後日疑眩之慮』,而先賢家莫重之事,臣曹有難擅便。請問議大臣處之。」大臣之議亦同,可之。


○召見左議政金載瓚。上曰:「抄選欲何以爲之乎?」載瓚曰:「儒臣所薦宋啓榦、金直淳兩人,俱極好矣。」載瓚又曰:「接慰官,當辭朝而待事畢,當送渡海之行于江戶與其執政面議後,可以講定其從否矣。」上曰:「彼國請使,果以何年乎?」載瓚曰:「以明年請來矣。」上曰:「明年是當次乎?」載瓚曰:「關白承襲,則例爲通信,而至今二十餘年,謂以國力凋殘,不能請使,年限則過已久矣。」上曰:「通信使,當以何等人爲之?」載瓚曰:「上使,以堂上差出,書狀及從事官,以堂下差出,而皆另擇矣。」


○右議政金思穆,疏辭相職,賜批敦勉。


閏5月13日


○戊寅,掌令申光軾,疏陳十條曰:「懋聖學以資實政,抑奢侈以正習尙,擇守令以收吏治,釐還弊以保民産,明軍役以蘇民命,飭武備以固邊圉,嚴籍法以防轉徙,恤民庫以輕徭役,均斛量以除奸濫,收人才以爲需用。」批曰:「條條切實,言言忠直,令廟堂採施。」


閏5月15日


○庚辰,知中樞府事趙鎭寬卒。


閏5月16日


○辛巳,別講。


○以洪奭周爲吏曹參議,趙弘鎭爲司諫院大司諫。


閏5月17日


○壬午,別講。


閏5月19日


○甲申,右議政金思穆,再疏辭免,賜批敦勉。


閏5月21日


○丙戌,行祈雨祭于三角山、木覔山、漢江。


閏5月22日


○丁亥,以韓致應爲司諫院大司諫。


閏5月24日


○己丑,再次祈雨于龍山江楮子島。


閏5月25日


○庚寅,雨三寸二分,停祈雨祭,祭官施賞。


○英陵丁字閣,修改告訖,監蕫禮曹判書以下,施賞。


○次對。左議政金載瓚啓言:「內試射、內犒饋、內觀武、內閱武,必行於後苑,卽國朝成憲。然蒐狩必分於四時,遊豫爲度於諸候,自列聖朝未嘗以遊觀之供,乃有頻繁之擧也。況春塘、暎花之間,地近賢關,造士策土,則卽『濟濟多士,文王以寧』之所也,知民艱難,觀農觀豐,則卽『星言夙駕,稅于桑田』之地也。至於卽戎詰戎,亦出於『芹宮受馘』之意。近伏聞無名之時,每多臨觀,可已之擧,亦必親行,間或承、史不知,儀衛不備,而軍容武備,出入於禁闥之內云,此非蒐狩有時,遊豫爲度之義也。況春煦舒長,此日可惜,而經筵則每入頉稟,苑座則未或久停,射可以觀德而玩物,反爲喪德。衛候問陣,孔子對以『未之學焉』。此等處深留聖意焉。」優批嘉納之。又啓言:「裁抑近習,宮府一體,卽我朝家法也。第近日各宮手本之啓下廟堂者,行査該道,則輒皆相反,除非勒奪土田,必是構捏下民,此不但與小民爭利而已,凡其剝割誅求,自各宮爲倡也。蓋手本與道査相反,是欺蔽也,攘奪偏及於鄕里,是侵虐也。藉使該宮當推之物,見失於民,此所謂寧失,而尙不可互爭交征,況苟見小利,白地橫奪者耶?臣亦向來有一、二執奏,而或議讞之初,必從寬恕,或到配之後,旋卽放宥。刑政太涉苟且,此輩何所懲憚乎?此後若有先啓手本,相反於該道査案,則各該宮及內司次知中官,請自廟堂草記,直施以欺蔽侵虐之律。」從之。又啓言:「春間幸行時,伏見御前前排,比前太多。昔在英廟朝,前排不過數十雙,先朝稍增其制,定爲一定之數,損益得中,儀衛大備。近又以幾十雙加設云。大抵刀戟所以備擊刺也,旗幟所以辨方色也。至於前排,不過爲傳號令、通節制者,而自戚繼光《紀効新書》始有名目。是以指南所載《淸道圖》,卽元戎十乘之行,而巡令旗,只是若而雙而已,大駕幸行,鑾車在前,屬車在後,凡三軍之在于行者,俱是扈駕之親兵也,何必別設前排若是其多乎?又況駕前陳列之故,器械服色,別加華鮮,一番措備,靡費甚巨。今當各營枵然之時,末流之害,有不可不念也,至於此外軍容,亦不必務從侈麗。孝廟朝,戰士以緞爲巾,筵臣盛言其不可。宋太祖,令軍中服飾鮮明,爲一時威敵之計,非鎭長定制之義也。且摠廳之必令隨駕,亦非舊制,蓋摠廳,元無團束立待之兵,標下、雜色,亦非受料之軍,自前未嘗責之以營門。近見城內動駕,亦皆與三營門同參,服用器仗,東西借貸,標下諸軍,計日雇立,將無以策應支過云。臣意,則御前前排,一遵先朝定制,勿爲加設,其他軍容所需,一從儉約,摠廳隨駕,勿復與他營門一例同參,似爲得宜。」上詢于兵判。兵判金履翼曰:「前排過多,大臣之奏得當,從今一依先朝定制爲宜矣。」從之。


○右議政金思穆,三疏辭免,優批,遣承旨偕來,旋遣正卿,賚別諭敦勉。


閏5月28日


○癸巳,次對。上曰:「右相出仕,爲國事萬幸。」右議政金思穆曰:「臣少而失學,旋筮蔭仕,旣無知識,焉有才器?且臣犬馬之齒,己近懸車之年,則尤豈有一分承當之望乎?」上曰:「卿言過矣。先朝亦有旣許致仕,而重膺枚卜者。聞卿明年爲七十,苟使七十而必皆致仕,則朝廷之上,豈有元老宿德之人乎?」


六月


6月1日


○乙未朔,命東萊府使吳翰源,限今年仍任,以金井城役未畢,備局啓請也。


○前大護軍李義弼卒。


6月3日


○丁酉,命護軍洪義浩罷職,嶺儒權載綱等停擧。先是,載綱等陳疏伏閤,而事涉鄕戰,太學不許謹悉。旋因承旨微稟,有當受謹悉後來呈之下敎,載綱等因此迫脅太學,受謹悉,而義浩有漏洩筵話事,太學諸生,以此捲堂。命問啓,義浩遂有處分。


6月6日


○庚子,召對。上曰:「玉堂下番之前後申飭何如,而終不入來何也?」下番,卽修撰李永老也。永老館錄時,有刊正之臺評,因此撕捱。屢降飭敎,而始爲膺命,及登筵屢懇引義,上詢承旨閣臣,而敎曰:「玉堂所奏,皆過矣。雖大臣、重臣,亦難登筵屢辭。今則廉防二字,猶屬第二件事,諒此爲之可也。」


6月8日


○壬寅,放輕囚。


6月9日


○癸卯,左通禮韓始裕上疏,陳勉以爲學問之要,在於求放心,批以『爾非臺諫也玉堂也,陳疏屢條,深庸嘉乃。其在激歡礪世之道,宜擢用,同副承旨除授。


6月10日


○甲辰,次對。


○命翰圈,以都堂會圈爲之。〈監春秋金載瓚、金思穆,弘文提學金羲淳,藝文提學韓晩裕,知春秋李始源、金履翼,同春秋金箕象。〉七點,李永昆、趙琮鎭、李羲準、申在植、金學淳、朴綺壽、李容愚、李光文。


6月11日


○乙巳,御春塘臺,行翰林召試,取趙琮鎭、申在植。


○公忠右道暗行御史金相休書啓,論洪州牧使韓興裕、大興郡守徐有齡、庇仁縣監張齊賢、公州判官尹致民、泰安郡守崔命爕、舒川郡守韓翼鎭、石城縣監李基弘、利仁察訪金宗濩不治狀,竝從輕重勘罪。又言鎭岑前縣監李英章治績,施以陞敍之典。別單,請雙樹城餉分置他邑、公州軍政査丁充額、水營別砲保軍革罷、海美船艙移設安興事,令廟堂,從長採施。


○禮曹,因御史別單,請泰安校奴金玉鉉、洪州下吏金宗甲妻林姓孝行、泰安民崔鳳瑞妻金姓烈行竝旌閭,保寧民金夢說孝行給復,從之。


6月14日


○戊申,以李晩秀爲判義禁府事。


6月16日


○庚戌,以李勉兢爲漢城府判尹。


6月17日


○辛亥,全羅右道暗行御史徐有望書啓,論寶城前郡守權師億、咸平前縣監李英植、礪山前府使朴應浩、全州前判官洪履簡、魯城縣監崔文顯、右水使權逴、濟源察訪朱弼相不治狀,竝從輕重勘罪。又言興德縣監任聖皋治續,施陞敍之典,別單請穀貴邑作錢之申禁、礪山虛伍之變通、京司情債之蠲減、各邑吏額之定數,令廟堂,從長採施。


○禮曹因御史別單,請寶城士人尹徵三孝行贈職,從之。


○以李堯憲、李光益爲左、右捕盜大將。


6月19日


○癸丑,左右相聯箚。略曰:


日昨因前左捕將李溏勘律,有收議之命,是殿下以法律問,臣等以法律對,時則惟法律而已。限內得見者免罪,法律也,殿牌有事,守令勿罷,亦法律也,以免罪之文,援勿罷之例,溏固無可罪之端。故臣等之獻議,果以是也。雖然,法律自法律也,師律自師律也,今以將兵之官,失肘下符牌於私室半夜之中,而罪不及身,職固自如,在師律果何如也?苟使起居以是,造次以是,襯諸身而不暫離,則豈有是也?始旣免罪而遵法律之重,終又施譴而示師律之嚴,則是經制活法之兩不相悖也,李溏宜施以罷職不敍之典。前右捕將白師誾究覈之時,施刑於不當施之人云。一刑之後,不可復續,大非朝家哀敬折獄之義也。亦爲罷職,斷不容已。


賜批從之。先是,溏失左捕將將牌,拿囚,而捕廳詗得其得罪奴傔盜出毁破之狀,移秋曹,施以一律,溏則議大臣,不爲論罪故也。


○以李仁秀爲摠戎使。


6月20日


○甲寅,御春塘臺,頒耽羅貢馬。


6月21日


○乙卯,御涵仁亭,行都政。〈吏曹判書南公轍,參判朴崙壽,參議洪奭周,兵曹判書金履翼。〉以李冕膺爲司憲府大司憲,具得魯爲司諫院大司諫,金啓洛爲工曹判書,徐翼淳爲全羅右道水軍節度使。


6月24日


○戊午,命和平貴主祠宇,遣都承旨致祭,以下世之回甲日也。


○大司諫具得魯,疏言湖南御史徐有望,止以一、二武倅,草草塞責之失,又言:「錦山論列,含糊彌縫,不爲據實條陳,爲辱君命,而損國體,請施譴削之典。」從之。


○全羅監司李肇源,以華山竹林書院位版作變罪人宋欽先正法啓。欽先以先正之孫,欲媒禍於院任,至有先正位版作變,而事覺取服也。


6月30日


○甲子,次對。左議政金載瓚啓言:「朝廷以體貌爲重,古者大臣,廷責九卿。臣之日前草起,不過一、二守令之請改差而已,政官對章,朝訕噴薄,不念體貌。請該政官罷職。」從之。先是,備局以都政時,孟山、利原、陰城守令之不能擇差,請重推吏曹判書南公轍,公轍上疏自卞,故有是奏。又啓言:「御史復命之日,宜有召見諮訪矣。」上嘉納之。又啓言:「前熊川縣監李運植事,足可見法網之末如何矣。雖將臣不敢稱病,懸頉於大、小公故,若有召命,則初不得違牌。曾見故將臣李敬懋,將任後拜閫帥時,適病重,未卽出肅,促令入謝,敬懋扶掖入來,須人行拜禮,受符出去。猶以稽謝,至蒙重勘。運植託病圖遞,未知何故,而臨殿在卽,諸倅齊會,政院吏曹,催促相望,闕內闕外,呼喏相聞,半日之久,終不得招致而止。問其官,則卽一熊川縣監也。然而威罰不加,恩命反降。目今朝綱,雖曰掃地,亦豈料此輩之無嚴,至於此極乎?有不可一日容置。請卽其地施以遠竄之典。」從之。運植,方規避熊川縣監,而適有內乘特差之命故也。右議政金思穆,以立志振勵陳勉,優批嘉納。


○慶尙左道暗行御史李愚在書啓,論前監司尹光顔、靑松府使李在璣、梁山郡守李龜雲、居昌府使宋欽書、聞慶縣監朴喆源、前左水使李用逵等不治狀,竝從輕重勘罪。別單請密陽等邑還弊釐革及淸道之雇丁錢、放債、陜川之代捧淸蜜、義城之官納生雉,竝請革罷,令廟堂從長採施。上召見愚在曰:「書啓外,又有民間疾苦之可聞者乎?」愚在曰:「軍、還之政,百姓怨咨,何足盡信,而其中以結錢多捧,每每呼冤。」上曰:「軍政戶口之數,黃、白充定之弊,爾皆知之乎?」愚在曰:「略知之。而大抵弊瘼,專由於冒錄及下吏保屬頉免之端。富實戶,皆入於雜頉中,盡驅疲癃、黃口而充數,甚至有疊役之弊也。」上曰:「今番之行,審理殺獄乎?」愚在曰:「此則非猝次間擧論之事,故臣未暇爲之矣。」


○禮曹因御史別單,請安東下吏權聖範孝行、密陽士人李廷煥妻梁氏烈行竝旌閭,從之。


○以韓晩裕爲吏曹判書,宋祥濂爲司諫院大司諫,韓用鐸爲刑曹判書。


秋七月


7月2日


○丙寅,以韓致應爲開城府留守。


7月3日


○丁卯,晝講。


7月4日


○戊辰,公忠左道暗行御史洪羲俊書啓,論牙山縣監李義福、懷仁縣監金鋎、忠州牧使金箕憲、槐山前縣監朴宗珩、沃川郡守李羲淵、連原察訪李龍柱及兵使張鉉宅等不治狀,竝從輕重勘罪。別單請淸風等三邑田結査陳、稷山等五邑身布還穀停退、牙山貢津倉改建、上黨山城居民蠲役等事,令廟堂,從長採施。


○禮曹因御史別單,請天安士人池應福妻尹氏、靑山民全禮乭妻孫姓、永同下吏孫百男妻趙姓、西原民金殷錫妻金姓烈行旌閭,從之。


7月5日


○己巳,晝講。


7月6日


○庚午,晝講。


○以南履翼爲司諫院大司諫,洪義謨爲漢城府判尹,元在明爲成均館大司成。


7月7日


○辛未,玉堂任百禧、洪儀泳進故事,以御筆賜批曰:


命爾等陳歷代治亂興亡之跡,今見所陳之故事,上番陳宋主寬猛得中之喩,下番引歷代一治一亂之說。其件雖異,其本則同。是故古人有言:『人主一心,萬化之源。』寬政,亦出人主之心,猛政,亦出人主之心。寬過則似愛民,而反有害焉,猛過則似擾民,而亦有害焉。惟寬以施仁,猛以施威,亦可謂一治之端,何憂乎偏勝,何患乎國亂?然非明理,使仁威有過錯之歎,非學問,使邦國有危亂之失,此卽下番所謂:『程、朱發揮之旨,溯本窮源。』吾夫子損益之法,勉仔不已,則可使寬猛,兩相不悖,如鳥翔、車輪,卽上所謂上、下番所陳之說,其本則同焉者,不亦當乎,亦豈不於予政美且休哉?予方以兩儒臣之進言,參互看之而體念,益勉緝熙之工,爾等其亦知予此意,思啓沃薰陶之責,答今日如是之敎。


百禧等言,將以明日進箋稱謝,許之。


○晝講。


7月8日


○壬申,受玉堂謝箋。


○夕講。


○方外儒生金鼎進等上疏,言:


辛、壬忠良忠簡公趙聖復、贈參判金省行父子、贈執義徐德修、忠肅公李晩成、忠簡公洪啓迪、忠定公李弘述、景武公李宇恒、忠愍公尹慤、忠穆公李尙?、忠壯公白時耉、忠毅公金時泰、忠愍公沈搢、武愍公柳就章,請於四忠祠之傍,繼建一祠合侑,以奬同時死節之忠。


批曰:「辛、壬死禍諸臣之忠,何待爾等之言而知之?予亦常所感歎而悲之者也。建院之請,不但體重,不可輕議。自英廟朝,凡於死事諸人,次第憫恤褒奬,而至我先朝,尤以是大義,昭揭萬世,凡所施措,至矣盡矣。常敎以予於辛、壬義理之闡明,庶幾無憾,在予小子,但當恪遵而已。如可別建廟也,豈待今日乎?」


7月10日


○甲戌,停諸道秋操,以旱災也。


○備局啓言:「取見慶尙左道暗行御史李愚在書啓,則前監司尹光顔諸般收贖,數甚過濫,燼餘樓儲,利歸私橐,其他暗浚膏血之方,專在刻核之政,不可以已遞而勿論爲辭矣。輕罪收贖,雖非法外,而數甚過濫,則反歸虐民,樓儲犯用,藉使憑公,而竟歸乾沒,則利當屬誰?繡啓所論,猶不爲逐條詳陳,至於暗浚膏血,卽不法之大者。犯贓之緊案,未知暗浚於何時,膏血者何事,而鉤得條絡,悉執眞跡,則本律自在。請尹光顔令該府,拿覈定罪。」從之。


7月11日


○乙亥,晝講。


7月12日


○丙子,晝講。


○設七夕製于泮宮。


○以金爔爲公忠道兵馬節度使。


7月13日


○丁丑,召對。


○以徐英輔爲右捕盜大將。


7月14日


○戊寅,命繡啓中犯贓、傷命、事關邊禁者,行査本道,考律定罪,著爲式,因金吾啓,問議大臣也。


7月15日


○己卯,次對。左議政金載瓚言:「向日儒賢所擧兩儒生宋啓榦、金直淳,聲聞夙著,薦剡已久。請以六品職差下。」從之。又啓言:「前安義縣監李永晋,以親年呈遞矣,七十老大臣,上有九耋老親,謝事家居,榮養爲急,以便近處,許畀一邑,實爲待大臣之德意矣。」從之。永晋,奉朝賀李敬一子也。


7月16日


○庚辰,御暎花堂,試武藝廳秋等射放,技藝。


7月17日


○辛巳,晝講。


○召對。


7月18日


○壬午,晝講。


7月19日


○癸未,晝講。


○吏曹啓言:「取見慶尙左道御史李愚在別單,則安東進士申光集,潛心讀書,禮安幼學李野淳,卽先正臣李滉之後孫也,早廢擧業,潛心性理之學。請自臣曹收用。」允之。


7月20日


○甲申,命湖西癘疫尤甚十九邑,遣備邊郞慰諭,仍命道臣,更抄他邑,分施恤典,因道臣據實狀聞也。


○夕講。


7月21日


○乙酉,詣北苑,行皇壇望拜禮。


7月23日


○丁亥,晝講。


7月25日


○己丑,詣太廟、景慕宮,展拜。


7月26日


○庚寅,晝講。


○內閣進《御製慈慶殿記》印本,書寫閣臣徐榮輔等施賞。


7月27日


○辛卯,朝講。


○召對。


○晝講。


○夕講。上曰:「晝、夕講文義甚草率,玉堂以故事書入,可也。」


○敎曰:「慰悅慈宮之道,莫過於此。且當承候艱乏之時,且有昔我先朝丙申之己例班班者。幼學洪世周,令該曹付軍職,冠帶常仕。」


○以鄭景祚爲司諫院大司諫。


○上於筵中,以洪世周付職事下詢,左議政金載瓚屢陳其不可,上下嚴敎,載瓚遂胥命金吾。時、原任大臣,因承候,請反汗,校理朴孝成等、大司諫鄭景祚等皆聯箚,請寢成命。竝不從。


7月28日


○壬辰,晝講。


7月29日


○癸巳,命減陵幸時前排,以前有大臣所奏也。


八月


8月1日


○甲午朔,召見備局有司堂上徐營輔、沈象奎。上曰:「向來所進冊子,今方考覽,其餘則何當訖工,而將爲幾卷乎?」榮輔曰:「方始正書,而卷數則可爲十冊矣。」上曰:「燕行時給包者,是何物乎?」榮輔曰:「當初定例,則以蔘爲包,而近來則代以銀包,或參用雜物,故亦曰雜包矣。」上曰:「功臣賜牌田結、奴婢,自本家每盡折受乎?」榮輔曰:「功臣賜牌,元無定地名賜給之事,自本家執定願受矣。」上曰:「近來北關開市,弊端甚多云,何以則可無此患乎?」榮輔曰:「開市之法,古無定規,故北伯臣李彛章,酌定商胡出來之數,無得違越矣。」上曰:「《萬機要覽》諸篇中,何者爲最切要乎?」榮輔曰:「財用篇,備陳經費出納之政,軍制篇,詳載戎務節制之方,深有助於睿覽。而貢物篇,則進排物種價直,磨鍊數爻甚多,而當初定價,專出於薄取之意,故貢價與物價懸殊者,甚多矣。」上曰:「小註所載月令朔膳之自各邑進排者,亦以貢價會減乎?」象奎曰:「各邑進上物膳,則皆以該道儲置米,會減矣。」榮輔曰:「惠廳設置之前,故相臣李元翼,先始京畿大同法,參酌物産,詳定價本,月令進上朔膳諸種,皆以大同儲置會減矣。」象奎曰:「版籍爲本,而其中良役變通,最爲詳備。蓋昔良役之弊,實是生民切骨之冤,故粤自肅廟,深軫此狀,戶布、減布之說,紛然而進,而減布則有害公用,戶布則猝難施行。至于英廟,以結錢創定,而所謂漁、鹽、船稅、選武布名色,皆入均役之制,其視二匹之役,固可謂紓力捄弊。而到今爲弊,還多民怨,故先朝嘗有均役主張之人,當驗其子孫盛衰之敎矣。」榮輔曰:「以唐之調、庸、租法言之,戶曹田稅,租也,兵曹價布,庸也,惠廳大同,調也。蓋有土則有租,有人則有庸,有戶則有調。而我國此制,終未詳備,黃口、白骨之徵,在在皆然矣。」上曰:「昇平日久,國無事,而若脫有不幸,則以今貌樣,何以應變乎?蓋自五衛罷而軍門設,外方軍政之弊,轉益如是,何以則可有別般更張之策乎?」象奎曰:「自軍門設置之後,有御營軍、禁衛軍、砲保、牙兵、騎兵、步兵之名,此則皆是上番,或納布,且有族保、隣保,以爲合力裝送之地,而其餘束伍軍者,皆是至貧無賴之類也。蓋我國苦役,莫甚於軍丁。今不必更生新法,嚴飭守土之臣,申明其點簽,則庶見實效矣。」上曰:「各邑標下、兩營番上及斥堠、伏兵,皆是束伍軍名色,而見其貌樣,踈闊莫甚。其於日次私習之時,亦能知坐作進退之節乎?」榮輔曰:「戚繼光有言曰:『鄕曲愚迷之卒,勝於市井油滑之徒。』蓋鄕軍,則備經饑寒,尋常勤苦,故倉卒臨陳,可以禦侮。而其常時錬習,則鈍滯茸闒,雖不及於京軍之驍猛,若論緩急可恃,則恐莫如鄕軍矣。」上曰:「我國軍容,專尙戚法,而月刀、十八技,皆是臨陣可用之法乎?」榮輔曰:「宋之岳飛用軍最精,有三練之法,練手、練膽、練足也。練手者,妙用弓劍,藏身禦敵也,練膽者,運用智略,見敵不屈也,練足者,貯沙於襪,臨陣則脫。蓋爲輕足勇赴也。又有練人、練目之法,此則爲將者自得之神。而今之月刀、十八技等藝,雖不及三練之法,而亦不爲全然無用矣。」上曰:「沙襪之法,卽重甲之意也。古者善練兵者,使之重被鐵甲,臨戰則脫去,亦輕身養勇之道也。近來軍點時,各持草履、火具、纏帶、瓢子,亦是好法矣。」象奎曰:「得軍心,本也,練軍藝,末也。雖有九宮、六花之法,若失人心,則方寸之內,皆爲敵國,皆在爲將者,隨時指導也。」上曰:「京外營門及各邑諸鎭,有軍器備置而能精利,可以臨亂取用乎?」榮輔曰:「近所謂修補者,反有損於古物之完固矣。昔趙簡子,使董安于,掌治晋陽,乃以箭竹爲壁,鐵鏃充棟,可見古人爲國誠力矣。」承旨李光益曰:「安州軍器庫中,有數十大甕埋置者,乃是蠟燭、膏油也,外面則與塵土無異,而存諸中者,宛若新盛。然古人設始預待之意,豈不深遠乎?」上曰:「我國軍器中,弓矢、干戚、鎗劍、銃砲,何者爲最緊乎?」榮輔曰:「開闢之後,卽有弓矢之制,故人之生也,必有弧矢。但欠陰濕之時,造化莫運,且其所中,不過二、三百步,故敵近然後,始發片箭,疾勁遠射,最爲軍中之精技,而皆不免巽於鳥銃矣。」上曰:「銃砲之制,未知創在何世,而穿甲透骨,人無不立死,所謂銃砲出而無名將者,其言果信矣。」象奎曰:「自周時已有此制,而天將祖承訓,以火車積砲,戰則臨陣連放,止則外圍作城,所謂泰山之高、三尺之限,車馬之不得凌夷者此也。訓局尙有其制,故孝廟特造置百餘兩矣。」光益曰:「倭國,專尙銃砲,故我國自經壬辰,此法備具,名目亦多矣。」榮輔曰:「有國之大政,莫重於經費。古語云:『國無三年之蓄,國不得爲國。』顧今經用匱竭,戶惠之策,莫若量田,若以周通幹局之人,差爲量田、均田之使,均其稅役,摘發餘隱,則民無冒納之歎,國有裕用之效矣。」上曰:「百官頒祿,一年爲幾許,而漢之萬石君者,亦以爵之高下,爲祿之多少乎?」象奎曰:「一年頒祿,合爲一萬七千餘石,而軍資倉,則不在此數矣。漢之萬石君,石奮之父子五人,各秩二千石,故合而計之矣。」上曰:「糶糴之法,其來已久,十一取耗,創在何時,而災年分俵,則民果受實效乎?」象奎曰:「常平散斂之法,其來已久,而我朝因之,名色滋繁。耗之爲言,乃是雀、鼠之耗縮,而加取於民,以補其縮之謂也。每石取一斗五升,或歸公穀,或作官用。取耗之制,不載《大典》,始見於《續編》,而世宗朝減大丘糴耗,宣廟朝有稍在耗穀之啓,還穀取耗,其制亦久矣。」榮輔曰:「災者,施災之謂也。有土之民,年事失稔,則不可橫斂,故執災之時,以蝗損、海損,未移晩移等名色,各爲裁減,乃是損上恤民之意也。西北則以比摠,會減於本道,三南則執災報營,而監司轉報廟堂,始乃啓稟區劃。而此非卽地除給者,故民之蒙惠少,國之減捧則多矣。」


○慶尙右道暗行御史呂東植書啓,論宜寧縣監朴宗球、山淸縣監鄭有淳、陜川郡守安命遠、泗川縣監李元煜、安義前縣監宋欽詩、尙州牧使鄭東敎、前牧使李勉輝、巨濟前府使李永建、權煥、咸安前郡守李儒燁、金泉察訪柳鎭澤、召村前察訪沈鋁及前統制使李溏、柳孝源、右兵使李身敬等不治狀,竝從輕重勘罪。又言:「咸陽郡守南周獻治績,施陞敍之典。」別單言還穀、軍政及統營兵戶兩庫之弊、各邑移轉事、沿路能櫓軍事、漁前事、封山濫斫事、星州採金事、祠院私設事,令廟堂,從長採施。明日上召見東植。上曰:「書啓、別單外,亦有可奏之事乎?」東植曰:「守令治否、民邑弊瘼,已仰陳於書啓之中。外邑警動之道,專在於繡衣之行矣。」上曰:「列邑農形之告歉處,或不至有顚連流離之歎耶?」東植曰:「出道時,民或有設賑之請,而大抵判歉處多矣。」上曰:「孝烈、忠節,有卓異者乎?」東植曰:「尤卓異者,卽一門七孝子事,而略陳於別單矣。」


8月5日


○戊戌,內閣進《御製景春殿記》印本,書寫閣臣沈象奎等施賞。


8月6日


○己亥,次對。左議政金載瓚曰:「卽見接慰官狀啓及任譯輩手本,則酬酢尤爲詳密。大抵彼人情狀,漸至着急,方在十分地頭,一島將有滅亡之患,寧以一死冒爭。關白言內:『若不得請,則當新出島主。島主新出之日,卽舊主畢命之時也。事極至冤,寧死於朝鮮之方,』而在館差倭則以爲:『島君如此,則必不生還。』渠輩當以死爭之。當初交隣之事,馬州實主之,而今忽直通於江戶,則是致疑於馬島之故,而前後親信往復者,皆歸虛妄。國法自來嚴酷,必有全一島滅亡之禍,豈不至冤枉乎?惟望使渠,轉報江戶,俾保一島性命爲言云。當初送人於江戶者,不過與彼相議可否,以驗其說之虛實而已,今聞『江戶執政,方以接對次出來馬島』云,則似不必直通江戶。馳送一譯,與其執政之來在馬州者,商確其易地可否之意,改給書契得當矣。」上曰:「奸譯輩事,豈非渠之所失耶?直爲送使於江戶,則何如耶?」思穆曰:「雖送信使于江戶,馬島必致阻搪於過去之路,似不得入去矣。」上曰:「馬島之於江戶,若北京之於鳳城耶?」沈象奎曰:「然矣。若有信使,則馬島之主,例爲隨入江戶云矣。」上詢于大臣及諸宰後,從之。


○命昭寧園、綏吉園有頉處修改,令度支擧行,著爲式。


○御營大將李堯憲啓言:「曾於先朝甲寅,以華城城役物力之各處貸下還報次,本廳五哨鄕軍上番中,每哨各除二十七名,合一百三十五名減番,收其身布及資裝保錢,以爲排年計減者,今己畢報。自今十一月爲始,當爲復番徵立,而鄕軍番上,最是民邑之痼瘼,雖若干名之減番,除弊不些。今若復舊徵上,則十五年安於除番之餘,其所爲弊,無異新創。又以軍額言之,除番後,其間上來者,名雖五哨,以實數論之,不過四哨之軍,其中如有病故等雜頉,則各處入直及行陣,每有隊伍不備之弊。臣意,則今此除番者,仍令依前除番,以今鄕軍五哨之額,合作四哨,自京新募勇健,別作中一哨,以備五哨之制,則在民邑,無復番增弊之歎,在軍制,可免隊伍之不備,而或値全數停番之時,一哨之軍,恒在都下,諸般排番之道,庶不踈虞,節制團束之方,有勝鄕軍。且京標下諸色軍,自來數少,每患不足,限五十名加出,而以其除番收布,較量其新募一哨及標下五十名料布,則接濟之需,優可分排,亦有剩餘矣,於五哨之制無損,而標下有增額之效,恐合兩便之道。請詢大臣及諸將臣處之。」上歷詢之,皆言甚便,從之。


○全羅左道暗行御史李勉昇書啓,論錦山郡守趙榮慶、前郡守兪漢紀、興陽前縣監李㬖、光陽前縣監金宗喆、寶城前郡守權師億、南原前府使林秉遠、康津前縣監李周顯、光州前牧使尹命烈、井邑縣監尹宅烈、長興前府使李義秀、鎭安縣監李羲贊、康津縣監李健植、雲峯前縣監申純、任實縣監閔致成、茂朱府使李英秀、順天府使任厚常、谷城縣監李宗明不治狀,竝從輕重勘罪。又言淳昌郡守李光憲、玉果縣監尹定鎭治績,竝施陞敍之典。別單言還穀高價執錢事、民庫濫下事、軍丁搜括事、儲置以大同劃給事、統穀變通事、訓局待變船事、錦山貿稅事、封山松政事,又言全州前府使李汝節、前承旨李周顯居鄕不法事,令廟堂從長採施。上召見勉昇曰:「湖南一道,民俗物情,何如耶?」勉昇曰:「民在倒懸之中,救死不贍,奚論民俗好否耶?還穀與民庫之弊,若不變通,則一道將空虛矣。」上曰:「民庫之弊,何如?」勉昇曰:「一年所用,都斂於民,付諸民庫,無所照管,年年濫下,弊不可勝言矣。」上曰:「光州牧使尹令烈,右道書啓言治績,而此則論不治之狀,何懸殊也。」承旨金履永曰:「所聞所見,各異故也。」上曰:「一道中,大不治誰耶?」勉昇曰:「光陽縣監金宗喆,大爲不法,故已封庫矣。」上曰:「寶城郡還穀簸揚者,朝筵有蕩減之令矣。」勉昇曰:「寶城之民,蒙此曠絶之恩,必爲皷舞矣。」先是,寶城還穀簸揚之縮,米爲三千八百石零,道臣狀聞,上敎以國穀雖重,民弊宜念,蕩減。「


8月8日


○辛丑,詣高陽郡行宮,經宿。


8月9日


○壬寅,詣永陵,展謁親祭。仍詣順陵、恭陵展謁,夕次于坡州牧行宮。


8月10日


○癸卯,詣昭寧園,展拜親祭。仍詣綏吉園展拜,還次于高陽郡行宮。


○施陵園官以下賞典,命紫雲、坡山書院、豐溪祠、錦城尉朴明源、和平翁主墓及月山大君、故相黃喜、皇甫仁、李健命、金熤、慶恩府院君金柱臣、贈贊成李楡蕃、奉朝賀洪鳳漢墓致祭。


○命楊州等三邑儒生,應製試取。


8月11日


○甲辰,還宮。


8月12日


○乙巳,雨雹。


8月13日


○丙午,平安監司趙得永啓言:「德川民金長益,欲拯溺水之妹,一時渰死,長益妻李姓,年方十八,自其夫渰死,沿江上下,晝夜號哭,自投於其夫渰死處。」敎曰:「如此貞烈,不可以一時恤典,置而不施。令道伯給復,申飭埋瘞,以爲激勸之地。金長益,亦爲拔例顧助。」


8月16日


○己酉,禮曹因儒生上言,啓言:「故觀察使申翊亮忠孝之行,請旌閭。」以翊亮於甲申皇明覆亡後,遯跡不仕也。又言:「孝子京居故學生柳觀明、春川故士人李光鎭,請贈職。京居故學生朴休益、驪州故通德郞元百孫、藍浦故通德郞李中逵、西原故學生盧勉敬、其妻烈女申氏,請旌閭。孝子平山幼學趙匡贊,請給復。」從之。


8月19日


○壬子,幸行時坡州等邑別驍士以下,試射放,施賞。


○以白東運爲慶尙右道兵馬節度使。


○捕廳啓言:「良人金來榮,以楊州牧使宋冕載婢夫,見黜含憾,去夜持劍突入,先刺冕載,又犯其內上典,亂刺頭部,子婦及九歲女兒,亦被刃刺,擧在死生之中。請移秋曹,照法勘斷。」敎曰:「名分、紀綱,雖曰掃地,婢夫之於妻上典,與奴主之綱常,相去果幾何,其犯分蔑紀,至凶至悖之變,尤與劫盜無異,卽是前所未聞之大變怪。令該曹,具格嚴刑,取招後,卽爲正法,以爲懲頑慝正名分之地。」又因堂疏,命其支屬爲奴破瀦等事,依法擧行。


8月21日


○甲寅,以權常愼爲司諫院大司諫,徐榮輔爲判義禁府事。


8月23日


○丙辰,御春塘臺,行瑞蔥臺試藝。


8月25日


○戊午,御春塘臺,試秋到記儒生及禁軍西北別付料試射,講居首朴榮顯,製居首洪羲瑾,竝直赴殿試。


8月26日


○己未,御映花堂,行別軍職冬等試射。


8月27日


○庚申,副司果李愚在疏。略曰:


卽見尹光顔供備辭,則贖錢樓貯,歸之爽實,暗浚膏血,諉以懸空,臣若不爲對擧,則臣爲誣人之人。臣爰初踰嶺,光顔之貪聲,到處聒耳。雖行路婦孺,莫不唾罵憤歎,至有巷謠之相傳,故意謂其綜核之過,而或至苛細,束濕之嚴,而易致謗讟,實未嘗深信,而亦不能無疑。言之必採其根,事之必核其實,參之以援証,稽之以文蹟,俱有灼然,而不可誣者,則始見其心跡之幽密,深惡其行事之鄙汚矣。


仍言:


自其按藩之初,査括一道之吏奸,鉤察衆民之疪類,囹圄常滿,動滯年月,引律爲配,收之以贖,前後所收,合爲二萬八千餘兩。本榮樓上庫,卽古昔淸白刺史之捐棄羡餘處也,錢、木、紙、銀,數以萬計,名之曰虎處。虎庫者,畏不敢開示也。丙寅年失火時,此庫獨免,而及其啓聞,混歸燒燼,此非但欺瞞天聽,專在於開門爛用。紙物則擇其上品數千束,輸送鄕舍,冊紙五百束零,印冊輸去,壯白紙一千束零,付諸庫吏,布木則盡數發賣,以六百五十兩,作租懸註,而餘木尙在營下。銅錫器皿,因作私物,乃以尙字古錢一百七兩零作租,名之曰別備。營舍燒火,爲一百四十餘間,而以一百八十餘間,添數剩報,及承米三千石劃給之後,竝令作租換牟,以取再耗,丙寅加分執錢一萬二千五百五十兩零,丁卯加分執錢二萬二千四百六十兩零,竝歸私用。本府樂育齋養士之需,取剩爲五百餘兩,各邑射軍木取剩,爲一千二百餘兩,封山松木濫斫,爲五十餘株,而運致之際,全株曳運,倍費人力,死者合爲七人。剩材悉治器用,陸續委輸,曳運雇價、雜物卜定與僧徒、木手之工錢,全不準給,無異空用。列邑碑碣、書額、古蹟、孝、烈行狀,行關謄出,沒數持去,外雖近於搜攬文字,所謄書帙,極其夥然,冊板所在之邑,不給紙本,盡數印出。右項諸條,無非不法,特其手法閃弄,措劃纖密,若非坐在裏許者,則難得端緖,而細究情節,皆從刻核中出來,而暗浚膏血者也。伏願下臣此疏於金吾,以爲逐條詳覈之地。


批曰:「疏辭令禁府,依此逐條捧供。」光顔供,逐條卞明,金吾請道査,從之。


8月28日


○辛酉,御映花堂,行三廳秋等射藝,及統長以下,別試射藝。


九月


9月1日


○甲子朔,命忠獻公朴準源緬禮出柩日,遣承旨致祭。


9月2日


○乙丑,御春塘臺,行文臣講製。


○憲府〈持平李德升。〉啓言:「楊州牧使宋冕載妻沈氏,以婦女之弱質,當凶漢之突入,奮不顧身,冒犯鋒刃,救活夫命,因被亂斫,竟至長逝。請特施旌褒之典。」從之。


9月5日


○戊辰,備局啓言:「明年,卽嘉慶五十之年,稱慶陳賀,旣有回還使臣狀啓,今番節使,不可循例入送。而去庚子乾隆七十之歲,去庚戌乾隆八十之歲,初無禮部知會,而己亥、己酉節使,有方物、賀表及緣由咨付送之例。今亦依此例,使名改以進賀兼謝恩冬至使。」從之。


9月6日


○己巳,御春塘臺,行九日製。


9月7日


○庚午,黃海道暗行御史金魯應書啓,論殷栗縣監李瀅夏、長淵縣監崔翼、松禾縣監李敬脩、遂安郡守閔章爀、金郊察訪金亨麟不治狀,竝從輕重勘罪。又言鳳山郡守洪允復治績,施以陞敍之典。別單請買還之釐正、軍政雜保之革罷與長淵、甕津海防嚴飭事、平山移邑事,令廟堂從長採施。


○平安道暗行御史徐能輔書啓,論慈山府使李羽晋、安州牧使李海淸、中和前府使李一愚、江西縣令李羲玄、順安縣令趙雲會、肅川府使南宮坤、中和府使金喆勳、順川郡守李玉鉉不治狀,竝從輕重勘罪。又言:


監司趙得永,兩載居藩,百惡都萃,夙霄營爲,不出黷貨,而漁色鎭日,所行無非戕民而害物。刑訊之無過卅度,國典甚嚴,而少或拂意,必至於五、六十度,周牢之只施盜賊,法意有在,而每値暴怒,輒及於平民世鄕,無辜籲天,有不忍聞。巡耗作錢,市直之外,勒捧高價,殿最低昻,亦視報直之多寡,大小民人,莫不唾罵。昨年加分耗一千三百餘石,竝歸私橐,勑庫錢四萬兩,放債取殖,盡入私橐。成川等九邑,皆設金店,責納色金,暴如烈火,酷刑毒杖,日以狼藉,各邑士民,稍有貲産者,逮繫收贖,未及周年,贖錢三萬,前所未聞。刑棍周牢,無所不加,故西民之謠曰:『布政門外,負屍相望』,宣化堂前,親執周牢,乃是設營後初有。不孝、不悌,卽天下大惡之名也。有貲産者,冒以是名,推捉織路,一鄕之人,莫不稱冤。』至謂之眞箇此名,自有其人,何不以責人之心責己,而乃使無辜平民,橫被此名。街巷之謠,反訟甲島之編配,墳墓之憂,皆賢東海之還車,臣不欲汚口而畢說,朝廷之羞,己無餘地。


備局啓請:「繡啓論列,前所未有。監司趙得永,令該府拿問處之。」從之。別單言穀作錢高價、民庫濫下,公逋族徵之弊,又請特許文之槐院、武之宣薦,申明崇仁殿官遷轉之規,令廟堂從長採施。


9月8日


○辛未,召見金魯應、徐能輔。上曰:「書啓別單,已詳見,而又有可奏者乎?」能輔曰:「書啓中,大槪言之矣。」上曰:「平安道內,不法者,無如監司乎?」能輔曰:「守令之不法者,亦無如監司之甚者矣。」上曰:「童謠何也。」能輔曰:「有難汚口。且涉煩屑,不敢仰達矣。」上曰:「慈山府何如?」能輔曰:「橫斂虐民之事,非一非再,大失民心矣。」上曰:「守令則慈山爲尤甚乎?」能輔曰:「安州牧使李海淸,尤有甚矣。」上曰:「海西御史,亦奏也。」魯應曰:「松禾縣監李敬脩,吏鄕用事,百弊滋多矣。」能輔曰:「臥還、賣鄕、族徵三弊未祛,則民何以保存乎?矯捄之策,得人爲要法矣。」


○御暎花堂,試別軍職射藝。


9月9日


○壬申,召對。


9月11日


○甲戌,召對。


○命遣閣臣,致祭于故領相李秉模家,以大祥在近也。


9月12日


○乙亥,詣摛文院齋宿。


○以李勉兢爲禮曹判書,朴宗薰爲成均館大司成。


9月13日


○丙子,詣璿源殿,行茶禮。


○御摛文院,傳咸興、永興兩本宮衣幣香燭。


○召對。


9月15日


○戊寅,月食〈自未正,至申正,食十五分十八秒,初虧正東,食甚地平下復圓正西〉


9月17日


○庚辰,以吳載紹爲判義禁府事,加望也。


9月18日


○辛巳,召見藥院諸臣時,中殿有半産之候。敎曰:「調治之道,與産後無異。出去後,與領敦寧相議,議定湯劑,可也。」仍以中宮殿進御芎歸湯,煎入口啓,請直宿,不許。


9月19日


○壬午,全羅監司李肇源,以今月初二日靈光郡海溢啓。


9月21日


○甲申,備局啓言:「湖南繡衣疏中,臚列極其狼藉,請全羅監司李肇源,令該府拿處。」允之。先是,御史李勉昇書啓中,備論加分牛贖、加作立本等諸條,肇源疏辨,勉昇對疏條陳故也。


○以徐榮輔爲平安道觀察使,尹致性爲司諫院大司諫,李冕膺爲全羅道觀察使。


9月22日


○乙酉,慶尙監司鄭東觀以匿名凶書密啓。敎曰:「密啓事體,何等嚴愼,則豈可以沒頭緖之一匿名書,遽然修啓乎?處事未免率爾,從重推考,原啓還下送。」


9月24日


○丁亥,以李晩秀爲戶曹判書,李直輔爲司憲府大司憲,李審度爲司諫院大司諫,金履度爲刑曹判書。


9月25日


○戊子,御仁政殿月臺,行太廟冬享誓戒。


9月26日


○己丑,晝講。


9月27日


○庚寅,晝講。


○召對。


○大司諫李審度疏。略曰:


臣於待罪喉院之日,以洪世周付職事有下敎,而不敢承書。臣自索飯學語之初,己知洪鳳漢之爲千古惡逆,麟漢、樂任之罪,不過爲是弟是子,特以其事關某年,爲不忍聞、不敢提之說。故臣亦不能爲殿下痛陳之。蓋野史、國乘,秘不傳示,《喉院日記》,已歸洗草,惟是枳其餘孽,爲一脈隄防,殿下每以先朝已行之事爲敎,是誠有之,先大王所以嚴防如日月、雷霆者,亦有之。曾在丙辰年間,成德雨以世周之父守榮塡差享官,不移日,有臨門之擧,大聖人所以爲萬世經常慮者,此可仰揣。殿下苟能勉雷霆不測之威,如先朝處分,雖使世周,滾至州牧,如其父也,臣亦不必爭執也。臣又有爲世道憂歎者,殿下亦或聞時、僻之說乎?蓋此說起於先朝甲辰年間,而溯其源,則南、北之說也。南、北之說,起於英廟末年,而其源則龜柱、洪鳳漢是已。蓋鳳漢、龜柱,俱是肺腑瓜葛於王室,而鳳漢家世燀赫。早年蜚英,盤據淸要,勢成威立,而龜柱一朝闖入,乃欲與之抗衡,苦無必勝之術,則乃托以某年事及如是如是之說,自投一疏,又未幾,募得怪鬼之韓鍮,負斧上章。夫鳳漢之罪,誠有覆載難容者,而其出於龜柱,則挾雜也。於是乎,互相傾軋,有南、北之說。及至先朝初元,鄭履煥承望龜柱風旨,請殺鳳漢,此行不得之事也。設令鳳漢稱兵犯闕,苟可以生摛而制其命,則必不可殺何也?婦人有三從之義,而所生之天,亦不可貳也,人子雖統尊於父,而母也亦曰天只。鳳漢之某年干犯,在先朝爲必討之逆,而其如天只之慈心何哉?此爾以爲行不得之事也,而爲此論者,驅歸之北黨。於是乎,南、北轉而爲時、僻,僻則南之餘也,時則北之餘也。時、僻之說,流毒搢紳,至今未已,有一言事,則時耶僻耶,出一政注,則此乎彼乎,用意彊覓,偪側睢盱。國計民憂,抛却笆籬,朝象如此,將亡之兆也。夫不顧人鬼之關頭,而自蹈龜、鳳之餘毒,揆以人情,寧有是耶?一言以蔽之曰:『傾軋之習不去,則國事不可爲也。』是在殿下一轉移間耳。總攬權綱,明示好惡,咸與維新,惟才是用,則朝象可以保合,民生實受其惠,乃懲前毖後,轉危爲安之機也。


敎曰:「色目之說,自古不敢發於筵席,況可登諸章奏乎?又況其中句語,多犯不敢道、不忍提之處,事之駭然,莫此爲甚。不可以言官,有所容恕,原疏還給,大司諫李審度,爲先施以削職之典。」


9月28日


○辛卯,晝講。


○召對。


9月29日


○壬辰,召對。


冬十月


10月1日


○癸巳朔,日有食之。〈自巳初至午初,食十二分十七秒,初虧西北,食甚正北,復圓東北。〉


10月2日


○甲午,詣太廟、永寧殿,省牲器,齋宿。


10月3日


○乙未,行太廟冬享。


○以金會淵爲司諫院大司諫。


10月5日


○丁酉,次對。上曰:「前大司諫李審度上疏,多有不敢道、不忍提之說,而至於色目云云,無忌憚極矣。姑先削職,猶爲薄勘,而其原疏,大臣見之乎?」右議政金思穆曰:「雖未見其疏,而略聞其槪,誠莫知其設心所在矣。其中色目云云,尤非人臣可達之辭矣。」上曰:「諸臺請討之章,俄果入啓,當有處分矣。」副校理洪冕燮曰:「前大司諫李審度原疏,雖不得見,驅一世於凶逆之科,驚心痛惋,莫此爲甚。至於其中數句語,臣亦不敢更忍提達,而顧今北面於殿下之庭者,是豈萌諸心而發諸口者乎?」上曰:「慈宮過加悲慼,至有不進水剌之境,下情不勝焦迫。以此言之,李審度之罪,可勝言耶?」


○命各營久勤成冊,無得以空名帖加資冒報,巡將如非正資,勿許抄啓。


○大司諫金會淵疏。略曰:


噫!彼李審度之疏,旨意叵測,遣辭無嚴,其所謂野史國乘之說,已極絶悖,而至於其下一句,尤爲驚心痛骨,實非今日北面於殿下之庭者,所敢萌於心發於口者也。其他辭說,亦多悖妄駭痛之語,而苟欲臚陳,以明其罪,則誠恐卞說之際,反傷事面。雖不得逐一索言,而若夫色目之說,卽所不敢發諸筵席,登諸章奏者,而肆意泚筆,閃忽爲說,全無畏愼之意。卽此一款,合置重辟,而若比上項所犯,則猶屬薄物細故。伏見日前傳敎下者,處分嚴正,大聖人所作爲,出尋常萬萬,臣欽仰之不暇。而第其干犯,如彼深重,而今過屢日,尙無加律之論,迷俗何所懲畏?輿憤久而愈激。臣謂宜加施竄配之典,俾義理嚴,而世道幸焉。』


批曰:「李審度疏事,伊日處分傳敎中,雖不索言,亦不敢索言者,予意蓋如爾疏所謂,』卞說之際,反傷事面』之意也,爾言皆是矣。大抵予則只以先王之心爲心而已,予不敢有所參以私見也。雖萬世之下,孰不知予心之如此?而彼疏乃以予之以先王之心爲心者,抑揚閃倐,爲說叵測,予實痛之。至於色目云云等說,亦萬萬駭悖,予亦豈不知處分之太輕?爲其官名也,亦所以追先朝愼難處分於此等處之聖意也,俄者筵中,亦有上下酬酢,而可見群情之同然。李審度罪名加施之請,依施。」持平李德升疏,請頒示原疏於中外,使咸知其用意之陰譎,仍治無嚴無忌之罪,批曰:「原疏頒示事,依施。」


○召見平安監司徐榮輔、全羅監司李冕膺。上謂榮輔曰:「閣臣與他自別,下去後,須誠心對揚,有弊者必思蘇革之方。而至於江界人蔘,屢年積弊,雖非一時所可蘇革者,而亦須詳探事實,博採人情,善爲釐正可也。且殿最事,向亦有臺臣所奏,而嚴不嚴,專在於方伯,各別詳審也。」又謂冕膺曰:「卿自在先朝,久處近密,位望素著,彈壓一道,固無所難。今下去後,必務積誠心,各別對揚可也。」


○召見戶曹判書李晩秀、有司堂上沈象奎、各司久任郞廳。晩秀曰:「董飭各司,不獨在於遺在之命奏而已。又使之各陳所懷,則其所陳,雖非必盡合於需用取捨之際,亦可見人器之優劣、職務之動慢,而目下上下之情志相通,日後字牧之能否,可別矣。」上曰:「予於各司之職務制度,諸臣之門地履歷,或有未及盡知者,故非不欲詳問,而以其數多之故,每患草率。此後則錢穀、米布詞訟衙門中,勿論某司、某官,或二、三人,或三、四人,當抽栍召對也。」


10月6日


○戊戌,召對。


○玉堂聯箚,請李審度施以島配之典,依施,配康津縣古今島。


10月7日


○己亥,御春塘臺,試武藝廳射放技藝。


○召對。


○兩司〈司諫李基崇,持平李德升。〉合啓:「噫嘻痛矣!李審度之罪,可勝誅哉?本是蛇蝎之性,濟以梟獍之習,其包藏醞蓄,無非凶國禍家之計,畢竟粧出悖疏,見之者莫不驚心,聞之者莫不痛骨矣。噫!惟我先大王二十五年至精至微之義理,莫嚴莫重之秉執,可以建諸天地,質諸鬼神,則環東土含生之倫,惟當仰之如日星,信之如金石。而況丙寅春大處分之後,益仰繼述之聖孝,大定一世之人心,則凡今日北面於殿下之庭者,孰敢以不敢道、不忍提之說,萌心發口,而爲變亂義理,誑惑一世之計哉?噫!彼凶疏野史國乘之說,隱映閃忽,語極絶悖,其下數行句語,用意陰秘,遣辭至憯,冒犯《春秋》之大義,甘爲凶賊之後殿,此豈但明目而聲討,擧皆欲食肉而洩憤也?摠攬謂轉移後事,其心之無將斯著,保合指凶逆餘孼,爲計之至巧可知。且況色目之語,豈可登諸章奏?而語意專出於嘗試,外似兩攻,而顯有扶抑之態,厚誣一世,而暗售網打之計,驚動我聖心,貽戚我慈宮,論其罪犯,萬剮猶輕。若不施當律,則不知幾箇審度接迹而起,將來之憂,有不可勝言。請島配罪人李審度,亟令王府,拿鞫嚴問,期於得情。」批曰:「今日之國家,卽先大王之國家也,今日之臣子,卽先大王之臣子也。我先大王之盛德至善,與天地同其大,與日月合其明,至精至微之義理,質聖人而無疑,垂萬世而有辭,聖孝之出天無窮,又萬古帝王之所未可企及,八域含生之類,孰不知之?而彼李審度者,乃於今日,忽爲先朝丙申以後所無之疏,以戚我慈宮之心,使予焦煎罔措,不知所以慰安之道。噫!何其不忍之甚也?渠則獨不知先大王之苦心盛孝乎?其罪一也。向來洪世周事,予豈有一毫私意乎?蔽一言曰,以先朝之心爲心,爲慰悅篤老之慈心也。渠不承書則已矣,乃以此敢較量於先朝處分,抑揚爲說,顯有嘲訕之意,其罪二也。『某年』二字,雖無心之發口者,先朝若聞此二字,則玉色怵然,俾不敢道,內外大小臣民之所共知,渠敢直犯無難,筆之於書,其敢謂今日異於昔年乎?其罪三也。其疏中婦人以下句語,罔非無嚴不道之語,予不敢索言,其罪四也。色目之說,不但禁令,其意敢驅滿朝之人於黨習,欲爲眩亂義理,詿誤人心,爲凶逆分疏之計,其罪五也。此等變怪之出,予實痛焉,予實慙焉。然今若鞫問,問供之際,不得不及其疏中之語,然則非不敢道、不忍提之意也。島配罪人李審度,加施籬置之典。」


10月8日


○庚子,夕講。


○以金羲淳爲司憲府大司憲,閔耆顯爲司諫院大司諫。


○兩司合啓,請李審度拿鞫嚴問,快正典刑。


10月9日


○辛丑,晝講。


10月10日


○壬寅,次對。


○左議政金載瓚、右議政金思穆、領府事李時秀及三司諸臣,連陳疏箚,請從審度拿鞫之請,竝以難愼之意,賜批不允。


10月12日


○甲辰,御春塘臺,行文武臣專經講,命別薦具信喜付軍門哨官。仍飭武家子弟徐翯淳等,肄習武藝。


10月13日


○乙巳,以李始源爲司憲府大司憲。


10月14日


○丙午,以林漢浩爲司諫院大司諫,洪明浩爲議政府右參贊。


10月16日


○戊申,御仁政殿,行漢學文臣講。


10月20日


○壬子,次對。大臣諸宰,一辭請李審度事,亟從臺言。上曰:「諸臣所奏好矣。當初持難,蓋爲問供之際,或有語逼干犯之慮而然也。今日諸臣所奏中,幾箇審度接跡而起云者,誠切至矣。大臣、諸臣,旣皆同聲致討,今日兩司合啓時,當允從矣。」兩司合啓李審度設鞫事,賜批依啓。


○以李晩秀爲判義禁府事。


10月21日


○癸丑,召對。


○召見戶曹判書李晩秀、有司堂上沈象奎、各司久任郞廳。


10月22日


○甲寅,前箕伯趙得永母貞夫人金氏,詣當直,上言訟冤。敎曰:「昨日見前箕伯囚供及道臣老母貞夫人當直上言,詢于兩大臣,皆以問啓爲當。此事至爲重大,朝家亦何以知其虛實而處之乎?平安道御史徐能輔,令政院,招致問啓。」能輔以爲:「臣入箕境,冤恨唾罵,驚心駭耳。平民之言曰:『平壤二字之勿書粉面,乃父羞惡之心,』則來莅此地,已是人理之外,旣來之後,不思所以蓋愆之道,貪饕不法,猶屬餘事,傷倫敗常,至凶絶悖。榮養之反遜於賤畜,一營共憤,惡刑之必用於晬日,衆民喧傳,至若氷戲陷溺,不死而拯出,則民皆曰:『大同江神,不受汚穢。』肅川之車亨逵,太學生也,而勒加風化之罪,裂袍毁冠,加以軍牢之服,嚴刑牢囚,納賂放送。龍岡之金表老,西路之甲富,自稱衣冠之人矣,三父子或以不孝,或以不悌,移囚嚴刑,費錢屢萬而見放。西民所謂:『何不自反』云者,良以此也。渠若有一分秉彝之心,固當羞愧之不暇,繼自今以子道事其母,自不陷於無倫亂常之科,而不此之爲,脅勒其母,使之上言,至有乘轎彷徨,聽聞驚怪。渠苟有眞箇可鳴之冤,而其母爲之鳴冤,則何必待渠上來之後,始有此擧乎云。」敎曰:「御史問啓中:『脅勒其母』四字,大駭惡矣。御史不讀經傳乎?傳曰:『父爲子隱,子爲父隱。』爲其母設使子眞有罪,欲爲分疏,天理人情之常。又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天下之尊父母、君、師一也,是果脅勒可加之地乎?脅勒之狀,御史果見之乎?不然則豈敢臆測無形之事,以此二字,至於汚口而沘筆,登於奏御之文字乎?何其不忍也?前伯之有罪無罪姑舍,御史之言,大關風敎。副司果徐能輔,亟施罷職不敍之典。」


○召見冬至正使沈能建、副使趙弘鎭、書狀官金啓河,辭陛也。


10月25日


○丁巳,以沈象奎爲吏曹參判。


10月27日


○己未,次對。上曰:「以趙得永事,向於御史處問啓,而脅勒其母云者,極駭怪矣。此豈忍言之事乎?況家間之事,他人何以知之乎?」歷詢于右議政金思穆、戶曹判書李晩秀、吏曹判書韓晩裕、禮曹判書李勉兢、知敦寧金羲淳、廣州留守朴宗來、兵曹判書金履翼、刑曹判書金履度、都承旨閔耆顯及登筵諸臣,皆言:『其母旣爲子上言,則當信其母之言,書啓中亦多貪虐之狀,以此事行査爲宜。』命以尹鼎烈,差關西按覈使,査之。


○命高山里鎭將,以部守薦堂上差送,從浦等三鎭,以宣薦陞六人差送,神光、平南作久勤窠,夞恠、馬馬海,作宣薦初仕窠,從大臣言也。


○以金履永爲吏曹參判,南公轍爲漢城府判尹。


10月28日


○庚申,召對。


○召見戶曹判書李晩秀、有司堂上沈象奎、各司久任郞廳。


10月29日


○辛酉,召對。


○放輕囚。


○給諸道諸都當年災,三萬七千一百八十六結。


○水原府及嶺、湖兩南尤甚邑,新還面里分等停退,湖西之牙山等十邑,新還及身米、布、錢,竝全數停退。


十一月


11月2日


○癸亥,召對。


11月3日


○甲子,御肅章門,鞫罪人李審度後,命親鞫撤罷,推鞫爲之。〈領府事李時秀,委官左議政金載瓚,右議政金恩穆,判義禁李晩秀,同義禁吳泰賢、李相璜、權常愼。〉


11月4日


○乙丑,推鞫罪人審度捧結案。本以悍毒之性,積有包藏之禍心,假托懲討,投呈凶疏,《日記》洗草等句,婦人以下一段語,壞亂義理之不足。至於凌犯天日,拈出色目二字,指南指北,曰時曰僻,誣一世於亂逆之餘,以爲甘心網打之計。外若兩攻,內售凶肚,精神所注,專在於扶護龜賊。甚至帳前納供之時,乃敢以六字至凶至悖之言,肆然發口於咫尺天威之下,究厥前後罪犯,萬戮猶輕。以犯上不道,正刑。


11月6日


○丁卯,詣毓祥宮,展拜,仍詣延祜宮、宣禧宮、藏譜閣、懿昭廟,殿拜。


11月7日


○戊辰,兩司〈大司憲李始源,大司諫林漢浩,司諫金熙華,掌令李敬參,持平朴英載、李止淵,正言鄭觀綏。〉合啓,請審度孥戮之典,不允。


11月8日


○己巳,召對。


11月9日


○庚午,召對。


11月11日


○壬申,召對。


11月12日


○癸酉,夜對。講《孟子》第一卷。上曰:「梁惠王,雖卑辭厚幣,以延賢者,而所以問之者,只一『利』字,則殆無招筵之實,固可慨然。而初若問之以仁、義,則梁亦可以行王乎?」侍讀官徐長輔曰:「利慾之心,着在肚裏,則雖欲外施仁、義,恐無實效矣。」上曰:「若如《齊宣王觳觫章》,則猶且許之以可王,而惠王則終不能覺悟,故所敎止於如此:『願安承敎』,只是外面說去,似不如齊宣王之反復質問矣。」又曰:「雖戰國之時,何苦而嗜殺乎?」閣臣洪奭周曰:「聚斂則民死於飢,征伐則民死於戰矣。」上曰:「如漢高祖、唐太宗、漢光武、宋太祖,皆當戰伐之事,誰最爲不嗜殺人乎?」奭周曰:「救人於塗炭之功則皆有之,而其視神武不殺之功,難以擬議矣。」上曰:「宋太祖比之漢祖、唐宗,又何如?」奭周曰:「英武則似或有遜,而仁厚過之矣。」上曰:「光武何如高祖?」奭周曰:「高祖豁達大度,無可無不可矣。」上曰:「漢高若無良、平輩爲之輔,則亦豈以一段豁達而有此成就乎?」又曰:漢高則未免誅殺韓、彭,而光武能全保鄧、賈。以此而言反復勝耶?「


11月13日


○甲戌,召對。


11月14日


○乙亥,召對。


11月16日


○丁丑,別講。


11月17日


○戊寅,召對。


11月18日


○己卯,召對。


11月19日


○庚辰,召對,又夜對于寶文閣,講《歷代君鑑》。侍讀官洪冕燮曰:「御製序文中:『《風》、《泉》之感,發於《雲漢》』,奉讀一回,竊不勝感嘆。伏見瀛館故事之批,御筆書下者,紀年之際,表揭崇禎二字,殿下繼述之德,孰不欽仰?」上曰:「善哉言也!尊周大義,乃千古所不可廢,自我列聖朝,闡明道守,式至今日,何以則可得永垂萬世,一如今日耶?」冕燮曰:「吾邦之有大報壇,卽天下列國之所無也。心法相傳,固守此義,則可以永有辭於千百代矣。」上曰:「伏羲氏始畫八卦,而天下之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三綱五常,秩秩有序。如非伏羲之畫卦,則天敍天秩,竟無以得其序,而人文之貿貿,亦將如上古洪荒而止乎?」冕燮曰:「伏羲之世,人文始闢,比及文王、孔子,而燦然益明。若無伏羲之畫卦示象,文王、孔子,必當有著明而啓蒙矣。」上曰:「善可爲法,惡可爲戒,善惡之分,甚於霄壤之不侔。治日常少,亂日常多,治亂之萌,判於公私之各異,何以則惡少善多,亂可使治歟?試觀往牒主意,則非出於人欲而做事,則終歸於牽私者,間多有之。如此等人,原其心,豈必甘心於舍善而從惡乎?亦惟曰公私之辨,不嚴而已矣。」仍命掩卷,敎曰:「冬夜政長,筵席從容,夜氣淸明,精神專一,讀書則好玩索,論事則易領會。故古人亦云:『夜對勝晝對』,此言儘有味矣。劇論古今,以永今夕,不亦樂乎?其宜簡其禮貌,開懷盡情,悉陳無隱也。」檢討官韓耆裕曰:「堯、舜之道,傳之禹、湯、文、武,而三代以降,仁義掃地,雖欲求治,其可得乎?」冕燮曰:「歷代治亂,觀於國祚,脩短可知矣。姬周積德,卜世三十,嬴秦暴虐,二世而亡矣。」上曰:「孟子不云乎?得衆則得國,失衆則失國。寬厚立國者,罔不長遠,征伐尙威者,罔不短促,鑑乎歷代,昭昭可見矣。」閣臣朴宗薰曰:「三代以後,漢、唐、宋立國規模,亦各有長短。而漢之篤實唐之撥亂宋之忠厚,皆有功利之及人,卽朱子所謂鐵中之金也。此所以歷年久遠者也。」上曰:「成湯、武王,雖出於弔民伐罪之意,而猶不免爲征戰,成湯亦曰:『予恐後世以台爲口實。』夷、齊不食周粟,餓死首陽。由此觀之,宋之得國從容,規模仁厚,未嘗殺一不辜,雖或謂之賢於殷、周,亦未爲不可乎?」冕燮曰:「宋之得國,雖曰純正,賢於殷、周則未也。」宗薰曰:「湯、武之事則征戰,而湯、武之心則弔伐也,何嘗有利天下之心乎?其心則至公而已,是天下歸湯、武也,非湯、武取天下也。」上曰:「湯、武用兵,不得已也。孟子言:『聞誅一夫紂』,人心有歸,天命已改,當是時,安得不征戰乎?天命若未改,則湯、武亦不得爲湯、武,惟彼紂,倘有一分改過之望,則湯、武豈樂爲此擧乎?使伊尹五就於桀者,冀桀之庶幾改之,卽此可見湯之心也。」宗薰曰:「聖敎誠至當矣。」上曰:「此卽天人合一之理也,聖人之所作爲,亦一天也。」宗薰曰:「果然矣。」上曰:「唐之貞觀,治法、政謨,爀然可觀。魏徵則以爲:『二帝可三,三王可四。』此雖出於贊揚之過語,若以貞觀論之,誠是三代後所未有。惜乎!其始勤終怠,竟不免爲假仁借義之歸也。」冕燮曰:「太宗只是無學問人耳,政令、施措,雖有可觀,徒以私欲,掩人耳目矣。」上曰:「此則不須提,而大本已壞矣。如無貞觀之措治,無一可稱,平日行己,誠桀、紂之不遠矣。然而宋臣范祖禹,稱之以賢,特取其貞觀之治,而然歟?」宗薰曰:「本領固無可言,而能致貞觀之治者,特其明於利害,能知用人從諫之爲利故也。」上曰:「只是從諫一事,太宗之好處也。」宗薰曰:「從諫固可許,而亦非能誠心好之矣。」上曰:「從諫之不能誠實,有何可徵乎?會須殺此田舍翁之語,亦其驗乎?」宗薰曰:「貞觀之初,已置梨園之女樂,又營九成之壯麗,其侈靡從逸之念,已藏在心頭矣。」上曰:「太宗比諸漢文,則孰勝?」冕燮曰:「漢文姿質粹正,勝於太宗矣。」上曰:「漢文之治,始終如一,可謂賢主,而論以英明,則或巽於太宗耶?」宗薰曰:「漢文帝,天姿近道,規模篤實,恐不可以唐太宗比而同之也。」上曰:「比諸光武,則孰勝?」冕燮曰:「光武似勝矣。」上曰:「全保功臣,最是光武之好處。然殺韓歆一事,乃其闕失,而太宗則能有不信譖言之事,反復勝耶?」耆裕曰:「太宗亦殺張蘊古、盧祖尙,皆是無辜者也。」上曰:「若無魏徵、房玄齡、杜如晦諸臣,安保其有貞觀之美乎?若使諸臣立於文帝、光武之朝,其爲治也,當復勝於貞觀耶?」耆裕曰:「似然矣。」上曰:「魏徵比於趙普,孰賢?」耆裕曰:「先儒論魏徵以爲,口稱堯、舜之言,時或有中,似勝於趙普也。」上曰:「趙普嘗言:『以半部《論語》,佐太祖取天下,又將以半部,佐陛下致太平。』由是言之,其文學亦可知,豈可少覷耶?」宗薰曰:「推本其出處,則魏徵、趙普,俱不足言,單論人物,則魏徵優矣。」耆裕曰:「趙普爲人陰刻,亦多有譖人之習矣。」上曰:「見譖者,誰也?」耆裕曰:「盧多遜諸人也。」上曰:「杜后遺詔之金匱署名,亦是趙普之失也。」宗黨曰:「雖是在上者之所失,趙普承順之,其失亦大矣。」上曰:「三代以後,明君哲辟,誰可以稱第一等耶?」耆裕曰:「漢文帝、宋、仁宗可稱也。」宗薰曰:「漢昭烈,寬仁豁達,慈惠英明,不資學問之力,而見處極高。且諸葛亮,卽三代以上人物。用人之善,莫有如昭烈者矣。」耆裕曰:「昭烈之三顧草廬,可以幷美於夢卜之求賢,而且其言曰:『勿以善小而不爲,勿以惡小而爲之』,豈不賢乎?」上曰:「旨哉言乎!此言果可謂發前人之所未發,孰謂昭烈無學問之工乎?朱夫子亦嘗收入於《小學》,如後世帝範諸篇,果能有此語否?抑其次,則其惟宋仁宗乎?四十二年之間,治法可見矣。」宗薰曰:「論史者,果多以昭烈、仁宗,冠稱於歷代矣。」上曰:「若使昭烈恢復中原,二帝三王之盛,可得復見乎?」宗薰曰:「何敢質言,而有可致之本領,無可劃之疪纇矣。」上曰:「唐太宗與漢武孰勝?」宗薰曰:「太宗不及漢武矣。」上曰:「輪對一詔,翻然示悔,漢武此一着,可謂高矣。」宗薰曰:「果是磊落,正所謂先病後瘳。」上曰:「漢之昭帝,年祚不永,且有苛察之譏。然能審上官之譖書,以暴霍光之無罪,以若幼齡,不資人言,由中出來,英斷若此,可謂明快矣。」冕燮曰:「沖年臨朝,能辨譖說,此是史記中開眼處。」上曰:「項羽爲人,語其仁則近於婦人,語其勇則喑啞叱咜,一何其駁雜也?」冕燮曰:「本無操守,其所謂仁者,非仁,其所謂勇者,非勇也。」上曰:「若能終始聽范增之計,且韓信、陳平之徒,皆爲收用,不使歸漢,則可得如嬴氏之閏位,能成一時之統合否?」冕燮曰:「以其强暴,二、三豪傑之不見容,事理之必然也。」上曰:「漢高,亦可以學問言歟?」冕燮曰:「恐無一分學問底意思矣。」上曰:「納陸賈《詩》、《書》之說,而喜看其所進新語,則固不可謂不識一字之類也。」冕燮曰:「是以有《大風之歌》,文章亦好矣。」上曰:「《大風歌》,亦可以文章言耶?」宗薰曰:「比諸後世,所謂文章,則體段雖異,論其氣槪與範圍,則雖使工於文章者,亦難作《大風歌》矣。」上曰:「儘有氣力矣。漢高之僞遊雲夢,而擒韓信者,似非正道。何以則使韓信,初無叛心,可以保全,竟無僞遊之擧乎?」宗薰曰:「漢高御下,全用籠絡之術,以平日忌疑之心,釀成僞遊之張本矣。」上曰:「陳平之計,固非正道,韓信亦非矣。言於黥布者及稱兵送將之事,豈成說乎?且當謝送武涉之時:『食我衣我』之說,已不免有戰國時餘風矣。然韓信之才,果是桀驁,反心已萌,其勢不可長矣。漢高之事,不得已也。然而早使漢高誠心待之,豈至於是耶?」耆裕曰:「韓信之謝送武涉,牢拒蒯徹,可知其本心,而至於請假齊王,期會不進二事,無怪高帝之起疑也。」上曰:「漢高之於諸功臣,無一全保,至有烹醢之擧,史言:『其豁達大度,而何其處事?或近於暴猛也。』蕭何雖不被堅執銳,功則爲首,發縱指示之論,實是善喩,且秦府之先收圖籍,果是經綸之士,然比之諸葛亮,則似不及矣。」耆裕曰:「諸葛亮出處之正大,非蕭何之比也。」上曰:「蕭何之建宮室,極爲壯麗者,何如?」宗薰曰:「蓋欲以威四海示諸候,而非所以尙儉約,垂子孫之道也。」上曰:「見其新建之宮室,責其壯麗,以若漢高之無學問,何以辨此?且初入秦關,樂其宮室帷帳,今能責之以壯麗,何也?」宗薰曰:「初入秦都,創見華麗,欣然樂之,及聞樊噲之言,亦能改悟,此亦智有過人處也。及爲天子,監於亡秦之轍,而有此語矣。」上曰:「曺叅、陳平、周勃孰勝?」冕燮曰:「以材則陳平似勝矣。」上曰:「安劉必勃,漢高預料,知人可謂明矣。陳平之收諸將金,已涉不正,而縱金反間,惡草具待,范增之使,皆是詭計也。」冕燮曰:「鴻溝盟成之後,謂『以猛虎遺患』而逐之者,亦是詭而不正者。是故程子嘗論陳平,以不忍之人矣。」上曰:「歷代臣鑑之必始於鄭子産,何也?孔、孟則任以王道,固不當以臣道論列,而七十二弟子,亦不槪見,至於皐陶、稷、契,豈不賢於子産,而亦不爲之表章乎?」宗薰曰:「孔、孟之門,別無立朝事君之蹟。皋陶、稷、契則《尙書》所載之外,別無事實故不錄,而子産適以年代之先後而爲首矣。」上曰:「宋之南渡以後,秦檜之孫,過岳武穆之墓,有暴死者云,其說出於何書?」冕燮曰:「此事未及聞之,而臣曾見海內奇觀,有畫岳武穆之廟,門外左右,縳致四箇人,一是秦檜,一是王夫人,一是万俟卨,一是張俊。」上曰:「弄橘時王夫人耶?」耆裕曰:「東窓弄橘之時,王夫人言於秦檜曰:『縳虎易而縱虎難』,勸成秦檜之計矣。」上曰:「王夫人之罪,與秦檜一般矣。秦檜是萬古小人,而比於嚴嵩,固何如?」耆裕曰:「似是一轍矣。」上曰:「趙文華、鄢懋卿,皆是嚴嵩之徒,而夏言、徐階,則可稱賢相乎?」耆裕曰:「徐階則足可爲賢相,而夏言非純臣也。」上曰:「宋之終未復雪,罪專在於秦檜乎?」冕燮曰:「高宗實無此意,已極慨然,而小人又從以迎合之矣。」宗薰曰:「高宗若有臥薪嘗膽之意,則雖有秦檜百輩,豈敢售其姦乎?檜固無足言,而高宗事,誠千古之慨恨處也。」上曰:「岳武穆幾乎成功,而秦檜猜之,至於誤了矣。」冕燮曰:「秦檜之心,猶恐其復雪也。」上曰:「金人迫之,而徽、欽之出城,可謂失計。此與皇明英宗帝事,亦不同,蓋其時無人故耳。秦檜之計,全爲金人之地,是誠何心哉?」宗薰曰:「秦檜是索性小人,專爲利己,以圖富貴,其意未必爲金,而利在和金而然也。英宗皇帝事,果有異焉,此則皆是王振之罪也。」上曰:「我朝儒賢中,誰可稱以第一流耶?」冕燮曰:「以其道學之盛,先正臣趙光祖,當稱以第一矣。」宗薰曰:「姿品之純正、學問之正大,趙光祖果合以第一稱,而若以道學造詣言之,恐當以先正臣李滉爲第一矣。」耆裕曰:「先正臣李珥,亦當以第一稱也。」上曰:「三賢臣,固如諸臣所奏,而予意則當以尤菴爲第一也。」冕燮曰:「三賢臣淵源正脈,傳于宋時烈,而遭逢孝廟,托一堂魚水之契,任大義於天下,垂之靑史,將有辭於萬世矣。」上曰:「我朝名臣中,稱以聰明才識,可比論於漢之張良、陳平者誰也?」宗薰曰:「倉猝思之,未敢質言,而鰲城府院君李恒福之事業、才諝、文學、見識,似當爲第一矣。」上曰:「漢陰李德馨、西厓柳成龍,皆可以才諝稱之,若崔錫鼎者,亦可以許之也。」又敎曰:「俗所謂南草,未知始於何時,而或云利於調胃,或云緊於治痰,未知其果然。而至於近來俗習已痼,無論男女老少,莫不嗜之,纔免孩提,例爲橫竹,世或謂『八珍可廢,南草不可廢』,雖欲禁之而末由也已。昔聞金汗申禁於軍中,而猶不止云,以金汗之威,尙不得禁止者,何也?」參贊官李光益曰:「臣聞『仁廟時,自日本出來,自我國轉入中。』原時金汗切禁之,故彼人置其種子於筆管中入去,而近則遍於天下云矣。」冕燮曰:「南草多種於西路,品亦絶佳,故或名之爲西草。西路之良田美土,太半入於種草,無利於人,而弊莫大矣。」上曰:「東人以南草爲對客之具,而中原之人,對客以茶,豈不勝於此乎?」冕燮曰:「對客以茶,可想其有儀,而若以南草橫竹之樣,圖畫以看,豈不駭怪乎?」上曰:「南草之爲弊,與酒一般,而酒則猶用於祭祀。聖人亦云:『惟酒無量,不及亂。』至於南草,則無所當,而害莫甚矣。俗習至此,其終不可禁止乎?」宗薰曰:「南草之可禁,人皆言之,而臣嘗竊思之,酒禁之難,蓋由於沈惑者多也,至於南草,旣無利益於身,而好著至此,若嚴法而禁之,則其冒罪犯禁,必有甚於酒政矣。」冕燮曰:「使之毋得種田,則數年之後,自可禁止矣。」上曰:「酒固有用,似勝於南草,而一切好著爲弊,亦大酌酒而作挐於閭里者,近亦多有之。承旨近經西閫,外邑則無此弊乎?」光益曰:「酒之亂人,京鄕無異。凡於殺獄文書中,考其本,則太半是酒之所使也。」上曰:「近日都城之內,流丐之民,不至甚多乎?」光益曰:「無時無之,每當歲寒,則捕將爲設陶復,而奠居之。大抵流丐之類,其狀不一,或有自外邑流離漂泊,轉入京城者,亦或有生長京城,性習流丐者矣。」上曰:「博施濟衆,堯、舜猶病,奠接饑民,最是朝家之大政也。民間疾苦,有所目覩者,其各悉陳。」耆裕曰:「近來奢侈之風,最爲害民之本。」上曰:「近日諸臣章奏,亦多陳弊,何故至於斯極?何以則亦可以禁止耶?」冕燮曰:「莫如自上先示昭儉之德,以爲矯俗之本矣。」上曰:「所陳好矣。」冕燮曰:「臣目見外邑之民,最爲切骨之害,惟還弊是已。」上曰:「還穀之弊,自在先朝,曲加軫念,猶未及釐整矣。今則似尤甚,何以則爲好耶?」冕燮曰:「惟在方伯、守令之擇人矣。內下珍饌以饋之。」上曰:「今夜之會,予甚樂之,不知其疲也。更漏雖深,諸臣不必遽退。」其各賦詩以進,親考施賞有差。上出示列聖御筆印本二冊於諸臣,命宗薰、冕燮、耆裕、史官申在植,各製進贊一篇。仍命退,使撤御前燭導之,時已向曙矣。仍命應製檢校待敎朴宗薰以下施賞。


11月20日


○辛巳,次對。左議政金載瓚啓言:「安州牧使李海淸,犯重於諸倅,而律不過徒年,中和府使李一愚,罪輕於海淸,而勘反爲流配。一紙聯書,輕重倒置,請當該禁堂罷職。」上曰:「安牧事,今聞卿言,其在懲貪之政,不可以徒年而止,更以流配磨鍊。又聞時囚之編配也,或擇善地而去云,豈可以罪人而擇地哉?各別申飭。」又啓言:「御史呂東植,請罪二守令,一則殺獄之有誤也,一則還穀之有犯也,該曹回啓,置之不論。又一守令,則有褒無貶,宜賞也不宜罪也,而反使之罷黜。至使御史,封章力辨,藏否相反,不可仍置。當該銓官罷職,倖逭守令居昌前府使宋欽書、高靈縣監閔師膺拿勘,橫罹守令陜川前郡守安命遠仍任。」從之。前判義禁吳載紹、同義禁權常愼、吏曹判書韓晩裕等,竝罷職。


○命鰲恩君李敬一,歲時食物,令所在地方官輸送,以方在其子平康任所,而戶曹判書李晩秀筵稟也。


○召對。


○以南公轍爲吏曹判書。


11月21日


○壬午,召對。


11月22日


○癸未,召對。


11月23日


○甲申,召對。


11月24日


○乙酉,召對。


○御春塘臺,行官弓中日試射。


11月25日


○丙戌,召對。


11月26日


○丁亥,召對。


11月27日


○戊子,召對。


○以李直輔爲司憲府大司憲,安橚爲全羅左道水軍節度使。


11月28日


○己丑,召對。講《詩傳》《破斧章》。上曰:「周公東征之時,與軍士同其甘苦,能得士心,故士皆樂赴而忘死。若非周公之德,則何以得其心如此耶?非獨於士卒爲然,以治國之道言之,能得民心,則必無不治之理,何以則果如周公之德,使民樂赴而忘死耶?」侍讀官韓耆裕曰:「聖學日進,勿以周公之德爲高遠而不可及,則前聖後聖,可以同其揆矣。」


11月29日


○庚寅,召對。


○敎曰:「今番變怪後,一欲下敎,而今始爲之矣。凶疏中凌犯不道之說,已正其罪,勿復論之,其以四字云云,慼我慈心者,又豈不萬萬切痛者乎?此乃兩聖朝前後昭晰無餘之事,而又不敢道、不忍言者,渠何敢復提於已昭晰之事,欲售凶徒脫罪之計,而自犯於上逼而貽慼乎?日前次對時下敎,亦以此也。先大王,慈宮之所誕育也,小子,先大王之子也,慈宮之恩,罔極之恩也,慈宮之地,至尊之地也,小子自遭庚申之降禍,依仰而爲命者,非我慈宮乎?慈宮之抑至痛而依賴者,非予小子乎?日夕洞洞之心,常所慙懼者,誠孝淺薄,萬萬不逮於我先王事慈宮之方,而今忽又有意外之事,丙申後所無之言,復出於今日,先朝時已拯之家,復陷於今日,慈宮之心,至痛愈深,無以爲慰。洋洋陟降之心,將以爲小子能繼志乎?此皆予否德之致,怵然當如何也?本事不待卞明而自明,在其家何有乎?然不可無示意之擧。洪奉朝賀家,來月初四日,遣承旨致祭。祭文當親撰以下矣。慈宮氣候,近益未寧,而向來一番承候之後,更無繼爲之事,是豈特爲付職之本意乎?司正洪世周使之申飭,頻頻承候。此蓋以先王之心爲心,先王之事爲事,揆以天理、人情,當然底事也。如是之後,朝臣不知予心者,是有審度之心者也,本家若復稱處義,不肯承候,則是負予也負先王與慈宮也,以此知悉。」


11月30日


○辛卯,召對。


○命靈光郡漂到大國江南省商人十三名、山東省商人四十名,從旱路護送。


十二月


12月1日


○壬辰朔,召對。


○召見禮曹判書李勉兢、參判尹致性。上曰:「明年,卽我慈宮冠禮回甲之年。尊號稱慶,實爲當然,而慈心每執謙讓,其在養志之道,姑且承順。正月二十二日,卽冠禮回甲之月若日也,方欲自內設小酌,而爲飾喜之擧。追惟先朝乙卯故事,亦有已例,其進饌進表裏《儀註》,自該曹磨鍊以入。一遵延禧堂之例,擧行節次,亦勿張大,務從簡約,俾得少伸情禮。儀章則進表裏,行禮時,以絳紗袍,進饌時,當改着袞龍袍,其節次,詳考磨鍊以入,而百官陳賀,權停可也。惠慶宮、大殿、中宮殿,當用陽繖扇等儀仗,至於用樂,則雖不備擧,然頌祝之詞,亦當登於樂章矣。鋪陳及諸具,當自內仍舊用爲之,而如有未備之件,則當下敎矣。儀註,今日內出草以入,諺翻儀註一通,亦爲書入,而笏記亦當有之矣。」上又曰:「致詞文,使檢校直閣沈象奎製進,而進饌及進表裏,當各有致詞矣。內命婦則淑善翁主當爲班首,儀賓則永明尉當爲班首,以此知悉也。」敎曰:「明年正月,卽我慈宮冠禮回甲之年若月也。冠禮回甲,於我家未有稱道之禮,然春暉欲報,人子之至情,祈祝萬年,微忱之自然也。粤在壬戌,請加上徽號於慈宮,誠淺意薄,不能感回慈心。惟知承順之爲孝,未暇邦禮之克擧,寤寐如結,七年于玆,天休滋至,景籙無疆,慈齡彌邵,慈候彌康,予小子一喜一懼之心,日日尤倍。而幸値明年之將屆,實是天意之不偶。爰思起義之禮,以遂飾喜之願,祝慈壽於如岡,寓微誠於愛日,豈非天理人情之所不可已者哉?但慈心每在撝謙,不敢徒事張大,明年正月二十二日,當進饌於慈宮,兼行自內進表裏之禮,儀節磨鍊以入。進饌則一遵先朝延禧堂進饌之例事,令該曹知悉。仰思昔日之至孝,事我慈宮,此擧豈敢曰仰逮昔日之萬一,而報慈宮罔極浩大之恩哉?只表小子積年如結之情而已也。」


12月2日


○癸巳,召對。


12月5日


○丙申,召對。


12月6日


○丁酉,召對。講《詩傳》《狼跋章》。上曰:「以周公之大聖,宜不致管、蔡之禍,而終不能感化。周公初不知管、蔡之如此,而使之監殷耶?」檢討官洪冕燮曰:「孟子曰:『周公之過,不亦宜乎』者也。」上曰:「聖人篤於友于,只信兄弟之間,必無如此之理而使之也,管、蔡之有材與否,有未可論也。非周公之處地,而行周公之事,則反爲傷恩之歸,若以傷恩爲嫌,則亦非爲國之道矣。成王始雖疑周公,而畢竟改悟者,可謂難矣。古人云『創業難,守成易。』成王能致刑措四十餘年之化,則成王之治,亦不下於文、武矣。」


○惠慶宮進饌,命退定於來三月初十日。


12月7日


○戊戌,召對。


12月8日


○己亥,召對。


12月9日


○庚子,召對。


12月10日


○辛丑,次對。上曰:「民生疾苦,不可不知。昔在英廟朝,特命諸道守令,或作詩,備述民間稼穡之狀困瘁之形,先大王,亦令蔭官,製進冊子,俾陳諸弊。今欲法兩朝故事,使列邑守令,作詩文以進,以作省覽之資,何以則使承命者,有對揚之實效乎?」左議政金載瓚曰:「聖敎至此,此實生民之福也。亦未必使三百守令,一一爲之,就其中如有所懷者,使之陳疏,使該道臣,擧而奏聞,恐宜矣。」上曰:「此擧專以對揚爲美,若以文具爲之,則不如不爲矣。」載瓚曰:「顧今百姓皆不得其生,勢將倒懸,而爲守令者,何嘗有實心愛民之心哉?若言恤民之道,則雖近陳談陋說,而不過曰擇守令而已。擇守令然後百姓生,百姓生然後禮樂可興刑政可行。昔我成廟朝,臨門殿座,引見守令之有罪者,擧皆惶懼。及至引見則罪之,大者責之,小者諭之而遣之,厥後其人,感激恩造,皆爲良吏云。此誠可法者也。」


○命海西長山以北十一邑,納訓局保米,許以錢代納,從應敎呂東植之言也。


○以朴崙壽爲吏曹參判,李好敏爲參議,李文會爲成均館大司成。


12月11日


○壬寅,御春塘臺,行柑製,居首尹庠圭,直赴殿試。


○護軍申大顯疏。略曰:


我國山川之險阻,甲於天下,而憑山爲城,長於城守。南之竹嶺及秋風、八良等峙,西之左峴、大關、緩項、九溪、車嶺、牛峴、狄踰,北之鐵嶺等處,依山纍石,只設垜堞,其餘全築處,無甚闊遠,凡所經費,事半功倍。諸路還穀,名色各異,有竝耗會錄,翌年仍分之穀,若於此等名色之中,以其耗條,限數年,許其取用而竣事,則如前糶糴,未爲不可。各道操練,停廢居多,春秋依例行操事,亦爲定式。京外民庶中,多有財産者,分屬將領之部、司、哨,許令修補各樣器械服色,隨其人地,較其事功,另加稱量,勞勩之倍於人,而人器之合用者,雖至州牧邊禦,亦無所不可。各道直路,亦多有山峻谷邃處,亦皆置兵設屯,海壖閒曠之地、山僻荒蕪之土,自朝家或築堰或防洑,屬之新屯。


批曰:「築城事,實爲各邊防禦之要策,而其所經据,若不爛加僉議,則不可猝然爲之。操練事,近來軍政,實爲寒心,黃口簽丁、白骨徵布,無一道不然。至於器械、城堞,全不修飭,故當聚點之時,摘奸登聞,則一番緘推,便歸例飭,先令此意,自廟堂申飭各道,俾有實效。募士一款,更爲消詳酌定以聞。設屯事,若如卿言施行,則亦可謂兩便之利,亦令廟堂,商確稟處。」


12月14日


○乙巳,召對。


○以金明淳爲吏曹參判,尹魯東爲司諫院大司諫,宋啓榦、金直淳爲司憲府持平。


12月16日


○丁未,召對。


12月17日


○戊申,召對。


○京畿暗行御史洪儀泳書啓,論楊州牧使宋冕載、長湍府使柳相燁、仁川府使宋倫載、高陽郡守徐敎修、交河郡守李奎新、龍仁縣令李馨秀、通津府使成鎭殷、坡州牧使李寅植、豊德府使張鉉宅、廣州判官洪大衡、開城經歷洪秉臣、陽川縣令李功懋、振威縣令朴榮壽、陽城縣監鄭在中、抱川縣監許?不治狀,竝從輕重勘罪。又言麻田郡守李?治績,施以陞敍之典。又論開城前留守兪漢謨曰:


本都儒案,自來以利竇見稱,自奸者不欲犯手,而所謂儒案樻,長置枕邊,邑中之奸校猾吏、府內之駔儈謀利者,籠來羅置,添入無數,密徑圖囑,暗地招賂,一身貪賄,姑捨無論,朝廷貽辱,當復如何?


又論水原留守李集斗曰:


經《訓》之三風十愆,蓋無所不犯。妓樂之無時或廢,而嘈雜於行宮肅淸之地,射帿之何處不可,而芟刈乎先朝封植之樹,別驍廳之廢爲敎坊,重爲遺老之咨傷。都會試之濫選常賤,難免士林之醜談。寵妓干與政事,而牙門之紀律顚倒,奸裨亶弄財賄,而營庫之儲蓄板蕩,城神祠之創設官名,旣自無義。而謝恩於殿牌之前,夫何擧措之屑越?境內民之呼訴雹災,寧不衋傷?而決棍其狀頭之民,是豈分憂之體面哉?


備局啓言:「兪漢謨則繡啓若是論列,不可以事屬年久,置而不問。請令該府拿勘。李集斗,則所坐旣非厲民,所論有欠核實,而以其所處,得此題目者,亦已爲罪,施以罷職之典。」從之。別單言田政妄冒災實、養戶、防結、糶糴諸弊、儲置濫下,軍政冒頉等事,令廟堂從長採施。


12月19日


○庚戌,以元在明爲成均館大司成。


○義禁府啓言:「慶尙前監司尹光顔,繡啓諸條道査,依判付,問議大臣,則以加分用耗及贖錢濫多事,請照本律嚴勘。」允之。及議律還發配所。又啓言:「平安前監司趙得永事,按覈使査啓以爲:『繡啓條列,雖皆有苗脈,參以情實,或不無過當』云。」仍擬流三千里律,敎曰:「繡啓中下款攙及之目,向筵旣有上下酬酢,而御史亦已處分之後,自歸昭脫,衣冠人行査之後,又皆落空,則尤無可疑。而今此三條中上二條,謂之襲謬則可矣。初非入己之事,亦與監臨自盜有異,擬律似爲過當。議于大臣處之。」大臣言:「勑錢、私貸及濫贖、濫刑,宜勘本律云,」允之,配瑞興府。


12月21日


○壬子,召見江界府使金爔,上曰:「江界自是關防重地,而近有民生切骨之弊,今番廟堂擇差以送,下去後,善爲矯革,悉心對揚可也。前任定州時,必詳聞江界之弊,何弊爲甚耶?」爔曰:「蔘弊、還弊、防守弊三者,爲最甚云矣。」上曰:「下去後,另念矯革之道,可也。」


12月22日


○癸丑,御熙政堂,行都政。〈吏曹判書南公轍,參議李好敏,兵曹判書金履翼。〉


12月25日


○丙辰,次對。命宋啓榦、金直淳付經筵官,從左議政金載瓚言也。載瓚又啓言:「判敦寧李彦植,地是宗親,資又一品,請通瀜差擬於宗廟享官。」從之。


○命孝烈上言,還送本道,待式年抄啓,著爲式。禮曹判書李勉兢,以蹕路干恩,多涉猥濫言之也。


○兩司〈大司諫尹魯東,執義金熙華。〉合啓尹致行事府啓趙鎭井事,以物故停啓。


12月26日


○丁巳,以金履翼爲水原府留守,李始源爲兵曹判書。


〈純宗淵德顯道景仁純禧文安武靖憲敬成孝大王實錄卷之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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