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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年

(己卯)十七年大明崇祯十一年


春正月


1月1日


○朔己未,上行望闕禮於明政殿,爲皇明也。


1月3日


○辛酉,流星出參旗星下,入南方,又出角星下,入南方。


○以李景奭爲吏曹判書,南以恭爲大司憲,金壽賢爲大司諫,李裯爲獻納。


○禮曹啓曰:「平安道肅川地震之啓,入來已久,而臣等以已過時月之事,不必回啓而遂寢矣,今承下問,不勝惶恐。請設解怪祭於本道。」上從之。


1月4日


○壬戌,吏曹判書李景奭上疏辭職,上溫諭不許。


1月5日


○癸亥,流星出天囷星下,入天苑星下,又出郞將星下,入大角星上。


1月6日


○甲子,戶曹啓曰:「領中樞府事尹昉、昇平府院君金瑬,皆不受正月料米,請依近例,令倉官領納。」上從之。


○備局啓曰:「領議政質子崔後亮,旣以赴擧而許還,欲以質弟誼吉入送云,姑令相替,亦似無妨。」上從之。


1月7日


○乙丑,晝講《詩傳》。講訖,特進官李溟進曰:「歲幣當自該曹辦出,而不得已分定於外方者,皮物與紙地也。急於分付,敢此仰稟。」上曰:「待領相出仕,熟講而處之。但予意則今年雖不捧於民,猶可爲之,而不能無過慮者,淸人若聞該曹獨辦許多之物,則必以該曹爲贍足而然也。」溟曰:「聖慮所及,果極允當。況歲幣辦送之後,若更有徵銀客使之行,則何以處之?可以分定於外方者,則分定可也。」上曰:「北道之民,衣食俱艱,若以綿布下送,則必有挾纊之感,且給價貿穀以賑之,則似是實惠也。宜深思而力行之。」溟曰:「然則當送幾同綿布耶?」上曰:「議于大臣。」承旨李敬輿曰:「今此下敎,皆是軫念民生之盛意,而近來災異疊出,變不虛生,未知將有何事,中夜思之,不勝憂悶。飢饉之於民,實是切迫之災,哀我民生,將何以保?自上敬天勤民之誠,非不至也,而竊恐有一毫未盡也。」上曰:「承旨之言是矣。是必由予之敬謹,有所未至而然也。」敬輿曰:「圖治之實,思如反正之初;撫恤之政,思如在南漢之日。」上曰:「善哉言也!此毋忘在莒之意也。」敬輿曰:「全羅道僧軍之竪旗稱將,似是無知妄作,以依律處置判下矣。人命至重,更議大臣爲之何如?」上曰:「予非不知人命至重,而國綱所係,不當如是也。雖一二人,何敢稱之以軍兵期會乎?實是變之大者,不可不痛懲。」


○政院啓曰:「守令之瓜滿者,啓請仍任,近來之弊習也。平安監司閔聖徽,因江界人民之請留,府使先受願納之米,方始啓聞,藩臣事體,豈容如是?請推考。」上從之。


1月9日


○丁卯,月犯昴星。流星出房星下,入巽方。


○諫院啓曰:禮曹佐郞金地南,爲人泛濫,行己麤鄙。曾爲地部郞官,物貨出納之際,多有不謹之誚。坐罷未久,旋授南宮淸選,物情俱駭。請命遞差。「上從之。


○晝講《詩傳》。講訖,知經筵南以雄曰:「臣自平時,熟見閭閻之敎,詔後生者,皆以義理上語勸戒之。此俗一頹,人才漸下。臣以爲,童子之講習,務先《小學》宜矣。」承旨崔葕曰:「大司成爲任極重,宜擇其人而久任之。」上曰:「是矣。擇差之意,言于該曹。」以雄曰:「竊觀敎書,雜犯死罪以下,皆蕩滌云,而至於告身罷職之輕罰,獨未蒙恩澤,誠未解赦文之本意也。」上曰:「卿言固然,而今不可行也。古者人臣不得受點者,不敢更擧,而今則雖屢不落點,而强擧於注擬中。不如初不收敍,以傷政體耳。」


○以宋時吉爲右副承旨,權濤爲同副承旨,趙壽益爲執義,沈?爲副校理,李敬輿爲副提學,李命雄爲大司諫,林?爲持平,趙重呂爲修撰,沈悅爲奏請使,吳竣爲副使。


1月10日


○戊辰,備局啓曰:「全羅道僧人照亨之事,論其跡,則漸不可長,罪在必誅;原其情,則感恩慕義,志在赴難。參酌二者而兩存情法,無沮義僧之心,而痛懲後日之弊者,乃臣等區區之見,故不得不有所申稟,而至於用法輕重,惟在睿裁。」答曰:「減死論罪。且所謂義僧之號,必有後弊。無事時則革其名可也。」


1月12日


○庚午,日有重暈,暈有兩珥,白氣出自兩珥,指北方。


○晝講《詩傳》。同知經筵李景奭進曰:「臣忝此重任,罔知所爲。臣之所願,在於明公道絶私心,毋使人才沈滯,朝廷之上,各擧其職,而實恐不逮也。」上曰:「卿宜秉心公平,立賢無方,以副予意。且近無郞官專擅之事乎?」景奭曰:「以新制言之,則通塞之際,郞官似當無與焉,而臣曾忝參判時見之,一時始擬於淸望者六七人,而亦不一一詢問,似無新法之意,適承聖敎,不敢不以實對。且於其時,令臣抄選知製敎,蓋以臣主文也。臣以爲:『此非一人所可選,姑待後日。』云矣。頃自吏曹抄選,而臣未之聞,被抄之人雖皆可合,然與前日令臣抄選之意,大異矣。臣素無人望,冒居已久,文衡之任,乞先遞差。」上曰:「勿辭。知製敎抄選時,豈可不問於大提學乎?且其數太多,殊無精抄之意,當該官員推考,其抄啓者勿用。」景奭曰:「臣欲於文衡辭免之箚,陳此實狀,而慮有排擊之嫌,而不敢言矣。今承下問,特言其前規耳。被抄者皆可合,今若不用,則事甚未安。但知製敎抄選時,與吏曹郞官相避者,亦被抄云,未知此亦有前規否也。」上曰:「此亦不當,宜入於推考中。且勿使郞官專擅之法,意非偶然,卿宜知之。」景奭曰:「近日臺諫論啓中,有監察、禁府都事沙汰之請,已蒙允許矣。都事則多扈從之人,而至有准朔者,未知臺諫之意,在於何人。監察則古殿中御史也,其人雖輕,其任則重。銓曹以除拜爲任,臺諫以糾摘爲責,而皆不指名彈劾,推諉於該曹,覈出沙汰,似乎難矣。」上曰:「是矣。」


1月13日


○辛未,流星出軫星下,入坤方。


1月14日


○壬申,執義趙壽益啓曰:「筵臣以知製敎抄選事,力斥銓官,臣卽其時銓郞也,不勝瞿然。大槪此任,必以一時才望可合者抄擇,固非一郞官所可以私者也。頃日抄出之時,考閱官案,列書姓名,稟告於堂上,則參議鄭太和,與判書南以恭相議,仍歷指其名,故臣一依所言而書之,終無一人增減於其間,而其不問於大提學者,則亦有曲折。臣與同僚,初慮此事,似當問於主文之人,將欲往議矣,招諸舊吏,問以前規,則以爲:『自前自本曹抄出,而別無往議之規。』云,堂上亦云:『前例旣如此,難於創開新規。』竟未果焉。且此詞翰之任,異於官職除拜,惟問文才之當否,勿拘相避,前例亦然。玉堂之錄,可謂重矣,而當其抄錄之時,相避之人則但手不圈點而已,未聞其拘於相避,而不得參錄者,其何以異此乎?況此知製敎,則自前以銓郞,而被抄者亦有之。若然則其無相避之法,尤較然矣。臣旣被人顯斥,又在應推之中,決不可一日冒居言地。」大司憲南以恭啓曰:「臣前忝吏曹判書時,都目政垂畢之時,郞廳抄錄二十人,來示於臣,臣曰:『此數甚多,似涉不精,數不可不減,且不可不問於文衡。』云則郞廳卽問下吏以古規,下吏曰:『讀書堂則專問於文衡,至於知製敎,則元無自本曹往問之規矣。』郞廳退,與同僚減去七人,而臣之女壻李元鎭,亦入於抄中,臣心甚惡之,卽令削去,則座中皆曰:『知製敎本無相避,何害之有?』臣亦竊思之,故李山海之爲銓長也,其壻李德馨參抄;李德馨之爲銓郞也,其同壻李尙弘亦被抄,其無相避明矣。但臣庸陋不文,多愧於古人,而不能深思,妄信規例,終不得强削,臣之所失,與被推郞官無異。決不可一刻冒據言地。」答曰:「勿辭。」


○獻納李裯啓曰:「臺諫論事,元無一定之規,可以指摘則指摘,可以請汰則請汰,唯觀事體之當否,豈可以此,謂之推諉乎?況監察之職,雖假殿中之號,其實庶官也。自前澄汰,明有可據之例,何可以此,更欲推諉於臺諫乎?緣臣疲劣,言不見信,請命罷斥。」答曰:「勿辭。」


1月15日


○癸酉,以尹履之爲都承旨,李尙馨爲司諫,崔繼勳、洪茂績爲掌令,金振爲修撰,權任中爲正言。


○備局啓曰:「上年巡檢使任絖罷職之後,本司請差其代,則有明春差出之敎矣。今則任絖已蒙敍命,似當仍察其任,而但任絖天性簡亢,下情不通,南方軍民,頗皆不悅云。節制號令之任,須以得人心爲先。任絖之代,以曉解邊事,寬猛兼備之人,差出爲當。」上從之。


○晝講《詩傳》。講訖,上曰:「中日試射試砲之法,因變亂,久廢不行,今後使之擧行。」


1月16日


○甲戌,玉堂上箚曰:


前規有無,再三詳問,則不爲往議,似非己失,而身被推勘,不可仍在其職。同坐之日,旣以相問爲言,相避竝抄,明有可據之例,汰去之論,出於衆議,則勢難指摘。只襲前論,非有別意,則有何可避?南以恭、李裯,請竝命出仕,趙壽益遞差。「


答曰:」依啓。李裯亦遞差。「


○復以金瑬爲扈衛大將,其軍官之分屬他將者,竝令還屬焉。


○領議政崔鳴吉上箚,辭以病,上慰諭不許。


1月17日


○乙亥,都承旨尹履之上疏以爲:


前忝是職,妄陳所懷,言非爲私,謗議橫加,今不可再辱名器。請遞臣職。


上不許。


○江原監司兪省曾馳啓以爲:「癘疫自北闕傳染,飢饉之中,漸益熾發,遐方無藥物以救,尤極渴悶。」禮曹請令兩醫司,優送藥物以救之,上從之。


1月18日


○丙子,流星出井星上,入北斗星下。又出婁星下,入西方。


1月19日


○丁丑,以金壽賢爲都承旨,宋時吉爲同副承旨,崔惠吉爲大司諫,睦性善爲執義,申翊全爲獻納,鄭知和、李汝翊爲正言。


○禮曹請復設兩殿及世子宮,端午方物物膳,答曰:「依上年例爲之,中宮殿亦令減封。」


1月21日


○己卯,日有重暈,內暈有兩珥,暈上有冠,白虹貫暈指日。


1月22日


○庚辰,大司憲南以恭以病陳疏乞免,許之。


1月23日


○辛巳,以南以雄爲大司憲,李裯爲校理,趙重呂爲修撰。


○忠淸監司金堉馳啓曰:「公州癘疫大熾,死者一百八人。或有擧村死亡者,傳染旁邑,死者亦相繼云。」


1月24日


○壬午,先是,領議政崔鳴吉,自瀋陽還,陳兩西一路之弊,而江陰縣最爲殘薄,請移設于金郊站,以除出待之弊,上命姑蠲三年賦稅,使之經營移設。


○全羅道防踏鎭兵舡火,上命杖罷其僉使。


1月25日


○癸未,上命召對,講《詩傳》。


○備局啓曰:「近日都民飢餒之患甚急,而朝廷亦無救活之策,極可憂念。若發南漢山城米數千石,以貿綿布,而視市直稍加米數,則足以少救涸轍之急。待秋又令換米充償,則亦必有贏,而在山城未爲失利,似或兩便,敢稟。」答曰:「問于守禦使以處。」


1月26日


○甲申,雨雹。


○以李顯英爲大司憲,朴啓榮爲執義,睦性善爲校理。


○流義州府尹李廷楗于泗川,以侵虐軍民,擅用國穀之罪也。


○是時,備局大小文書,事係淸國,稍涉忌諱者,則緘封小櫃子,號曰密匣,只令兵房承旨拆見之,故史官罕得記焉。


1月27日


○乙酉,晝講《詩傳》。承旨趙緯韓進曰:「臣往來南方,慣識其道之事。雖兵禍不及之處,而旱災甚慘,民不聊生,若及深春,十無一活。臣嘗記癸、甲亂離之餘,猶有公私倉積,以救飢者,今皆赤立,計無所施。賑恤之擧,雖或設行,道路行乞,可賴於此,許多生靈,何得遍及?唯願賦役之不緊者,咸許蠲免,使民蘇息,則救荒之政,庶有益矣。」上曰:「災變孰非可憂,而凶荒之災,目前罔極之變也,予豈暫忘于懷?必有倉廩可發之穀,然後乃可救之,而八道同然,內外板蕩,罔知攸濟,爲之奈何?淸國許封世子,今若請之,有出來之望矣。父子之情,何可禁抑,而予不敢輕許者,以此時又有冊使之支待,則民不堪命。」同知經筵金槃曰:「自上憂民之敎至此,凡在聽聞,孰不感泣?但世子之還,臣民之所顒望。民雖出役,豈敢怨憚?」特進官吳竣曰:「事有輕重,收之於百官,未爲不可。」趙緯韓曰:「外方校生閑遊者固多,而飢困之患甚於編戶。竊聞收布之令,及於此輩,臣恐騷擾興怨,有甚於加收民結也。」上曰:「此言是矣。」


1月28日


○丙戌,上引見左議政申景禛、右議政沈悅、戶曹判書李溟,問之曰:「頃以歲幣事,廟堂有所議啓,其意似好,而能無弊端耶?」景禛對曰:「臣等反復思惟,專責民結,呼怨必多。三公以下,亦各出力,則百姓必有動念之理。外方無身役者,使之出布,以應一番大役,豈至於怨咨乎?議啓之意,要除民結一分之弊。」上曰:「大臣所見,皆然乎?」悅進曰:「臣意則恐騷擾之弊,又有甚焉者,故曾已陳箚矣。市井之民,前後出役,倚辦無窮,不宜一向誅求。二品以上受料稍厚,可以出布,而前朝官及六品以下,時當飢歲,窮餓者多,似難責以助力。外方品官、校生,皆田結應役者也。若以口數勒定,則其怨必倍,不如均收民結之爲愈也。」上曰:「此誠然矣。計口督納,則致怨必矣;任其自納,則實數少矣。民必怨詈曰:『國家何不均賦於民,而乃爲此擧乎?』云爾,則亦難强之矣。前年令納馬,今年又令納布,則有識之輩,雖不敢怨,在上之人,不亦未安乎?顧念該曹,亦未易專辦,分定若干物於外方,而紙、席則除出奴婢貢布而貿易,皮物則隨便措備似可矣。」悅曰:「新田稅綿布,自前上納之數,一千九百同。今年則田結減縮,雖不比前數,而以此綿布,貿取皮物,亦似便矣。」上曰:「卿言是矣。」溟曰:「校生則固不可徵布,而相臣之意以爲,自王子、大臣至三品以上,當收捧云,何以處之?」上曰:「予以此,不安於心。」僉曰:「今日臣子,誰敢恝然?」景禛曰:「受料參上以上及兵、水使、守宰,皆令出布,使渴悶之狀,聞于遠近宜矣。」上曰:「從略爲之,而邊將則尤不可收捧也。」悅曰:儲君在於異域,今已三年。今雖奏請,而其許送與否,固未可料。但彼旣以春夏出往爲言,今以秋冬等待,已極未安,而又有奏請使夫馬姑徐之敎,臣恐彼人或以爲,朝鮮輕世子也。「上曰:」近日狀啓必來,待此定奪。「上謂承旨金世濂曰:」近日都民飢餓如彼,外方之民,亦可推認,曾令各道監司賑恤矣。米穀出處、設局等事,何以料理乎?竝下諭而問之。「世濂曰:臣頃見通化門女人佩信符出入者甚多,問之則戚里問安婢云。此雖帝王親親之美意,而末流之弊,終恐至於宮禁不嚴。竊聞大殿、中殿信符,各有定數,而今則漸多云,伏願省察焉。」上不答。悅曰:「畿民方饑,難辦大同米。請以山城米,移給宣惠廳,待秋收捧於民,直輸山城。」上許之。


1月29日


○丁亥,以朴守文爲持平,金世濂爲吏曹參議,李厚源爲同副承旨,洪靌爲刑曹判書,金榮祖爲同知經筵。


○晝講《詩傳》。講訖,同知經筵李景奭曰:「南以恭爲判書時,有才堪守令之薦,而到今加抄者六人,臣請言其爲人。鄭萱嶺南人,而非特學問,亦有將才者也。黃宗海在木川,大有士望。安邦俊、鮮于浹,皆留意學問上,乃一國之善士也。」上問:「鮮于浹何地人?」對曰:「平壤人,箕子之後也,尤當收用。聞其易學通明,蓋非凡儒。李見龍、韓振溟,皆以學行爲師傅矣。」上曰:「嶺南人材之府庫,卽今或有巖穴之士,而蓋未之聞耶?何其寥寥也?」景奭曰:「昔時有先生長者,倡明斯道,敎詔後生,而今則張顯光、鄭經世亦已云亡,志學者寡矣。」景奭請申明守令濫率之法,上敎于承旨曰:「凶歉如此,濫率之爲害尤甚。政院更加申飭。」


○諫院啓曰:「科擧設場時,嚴截內外,禁斷出入,乃所以重國試也。頃因該曹啓請,試官以下,使自傳餐,雖出於除弊之意,試場不嚴,後弊難防。若令該曹,量給若干米、饌,略爲官供,則所費不多,國試亦嚴。請令該曹,參量擧行。」上從之。


1月30日


○戊子,瀋陽宰臣朴?、申得淵等馳啓曰:「懷恩君之女,自皮牌家,送人館所,要謁世子,一日果帶數三從人,來謁兩宮後,皮牌又邀臣?、臣得淵,設酒食以待之,皮牌辟左右,只與其女,同坐而言。臣仍及冊封之語,則皮牌答言:『請立嗣君,有國之不可已。皇帝之太子、國王之世子,固無異同。但此事,唯在皇帝心裏,朝鮮苟能奏請,萬無不從之理。我主管內事,亦當從中致力。』云。初,懷恩君德仁之女,年纔及筓,被擄於江都,淸汗以爲侍女。其後以皮牌博氏,戰功最多,以其女賞之,其女自以爲國族,致力東事云。」又馳啓曰:「龍將使鄭命壽,傳言於臣等曰:『此處旣許世子冊封,若或遲延,則恐有後悔,奏請使須速入送。』云。其意蓋以淸國,有秣馬之令,欲使及於皇帝西行之前矣。」


○淸國移咨曰:


極東居民慶河昌及其子其羅囉只、屯阿等,叛據熊島,不肯進貢。其地近朝鮮地慶興府,常往來交易,着發舟師一千,攻取熊島。


備局以爲不可不許,上從之。


二月


2月1日


○己丑朔,流星出貫索星下,入匏星上。


○奏請使如瀋陽。其奏文曰:


臣長子?,前妃韓氏之出,性本仁孝,序爲世嫡。臣旣蒙恩再造,寵典已完,則所宜隨請建儲,而有所不敢。彝章曠而未擧,國情久而愈鬱。據例陳請,在所不已。伏乞皇上,特命該部,誕降誥命,使小邦宗祧,得有攸屬,而擧國臣民,獲覩寵光,不勝幸甚。


兼附請封王妃,其奏曰:


臣正妃韓氏,不幸早世,祥事旣過,配耦久缺。上念宗祀之重,下循庭僚之請,已納漢原府院君趙昌遠女爲繼室。請封寔有舊典,乞頒恩誥,以慰東土臣民之望。


2月2日


○庚寅,晝講《詩傳》。


○設賑恤廳于宣惠廳,以呂爾徵爲賑恤使。


○立祀于南漢山城,祭溫祚王,改書位版,稱百濟始祖王。禮曹以東史及《輿地勝覽》,皆以溫祚王書之,而世代綿邈,其名號及謚號,不能分辨,依東史所錄,書諸位版,答曰:「溫祚,似是名字,直書位版如何?」禮曹請以百濟始祖書之,命加王字。


○戶曹啓曰:目今雖曰省冗官,而冗官尙多;雖曰省浮費,而浮費尙多。或有身居外方,而遙授國廩者;或有託名邊將,而料歸吏手者,其他靡費之事甚多。請依諫院啓辭,逐一節省,無爲應文之歸。「上從之。


2月3日


○辛卯,諫院啓曰:「束伍闕額,因備局啓辭,今年秋成後,當使之充定矣。此係軍政重事,固不可少緩,亦不可輕議。而但大亂之後,因之以大無,孑遺之民,散而之四方。此時又有搜括定軍之擧,則事未易就,而徒貽騷屑之弊。今若稍寬年限,漸次搜定,則自無擾民之弊,而軍政有着實之效。請令該曹,更加參商處置。」上從之。


○京畿高陽地,有賊夜入宗室帶山君宗胤家,殺宗胤及崔珷,後得其賊,卽宗胤、珷之奴也。禁府設三省鞫之,皆服,遂以弑主之律誅之。


2月4日


○壬辰,朝講《詩傳》。講訖,參贊官李敬輿曰:「經幄之臣,必久於其任,乃可討論經傳,進講勸學,而近來三司之官,朝授暮改,等閑經過,誠極寒心。」上曰:「臺諫無旬望行公者,而人物眇然,該曹何以備擬?呈告紛紜,未有甚於今日。古之爲諫職者,或至七年之久,而今則以予爲不足與有爲,而棄之耶?抑以久於其職,則謂之無廉恥耶?廢朝時有千招萬招之說,今此呈辭之人,亦千呈萬呈而不已,政院何得不捧乎?如或終始不捧,則必呈疏求遞。臺諫非但匡君之過,一國憲章,皆所糾察,而數遞如此,使百度廢弛,是何心哉?且人非堯、舜,安得每事盡善?臺諫亦非聖人,惡得一生無過?前雖有所失,而更居是職,宜其改勵當官,何至託引曩愆,期於遞免?大臣必須深思,而矯其弊也。」沈悅曰:「臺閣亦人臣也。以此停當之後,豈有復踵前習者乎?」上曰:「紀綱掃地,六卿亦將曠闕。閔馨男纔被臺評,洪靌何敢呈辭?當此之時,有識之人,尤宜顧念事體,而衆皆如此,國事如何?」悅頓首曰:「此,臣等之罪也。」上曰:「大臣亦不但摠持體面而已,凡世務所關,皆宜論辨。」大司諫崔惠吉,請刑曹判書洪靌從重推考,上曰:「依啓。」沈悅曰:「賑恤廳自今日開局,而就食者,皆常人、丐乞之徒,至於士族寡婦,則不忍親受粥飮云。令各部査出,以乾糧分救似便。」上曰:「此雖似便,而若開此路,必多奸僞。先王朝賑恤之時,何以處之?」悅對曰:「先王親臨龍山,頒給乾糧,臣目覩老羸男婦,歌呼聖德矣。」悅又啓曰:「在外人不爲擬望之事,有聖敎矣。近來仕宦,異於平時,流離鄕外者,遞官便歸,因此廢棄,甚非收拾人才之道。而只取在京人,苟充注擬,豈濟艱之政乎?」上曰:「危亂之時,世祿之家,不顧國事,無意仕宦。雖用此輩,心不在公,無所裨益,徒煩往來,故使之勿擬耳。」敬輿曰:「臣猥兼大司成之任。頃往館中,則居齋儒生,至有五十餘人,而科擧之後,則必皆散去。臣於此任,固非擬議,設使擇人而任之,敎無所施矣。」上曰:「何以則可使多士恒留泮宮耶?」敬輿曰:「當此大亂之餘,雖朝士尙難在京,儒生聚集,勢固未易。然臣聞,古有求仁、志道、養蒙之齋,以爲分科敎士之規。今亦略倣此規,三科各以二十人爲額,四學各置五人,則竝八十人也。使之咸聚館學,分處三齋,安其居處,豐其廩食,則養士之道得矣。竊念,天下之事待人而行。必欲行此,師儒之長,不可不擇。如臣萬不近似之人,不可冒居,請遞改。」上謂沈悅曰:「此言何如?」悅曰:「培養人才,極是好意,而當此板蕩之時,決難豐其廩料。待秋成,方可行矣。」上曰:「成宗朝館學儒生,有濟濟之美。成宗大王至德,足以感化多士,而亦必有振作之擧。未知用何道也。」悅曰:「成宗朝右文之化,至矣盡矣,人才之蔚興宜矣。近來國家多事,未遑於此,勢所固然。抑恐聖上崇儒右文之治,有所未盡也。大槪作成人材,皆在師儒之得人。文學、雅望,無踰於敬輿,久任責成,則必有其效矣。」上曰:「然。」


○玉堂上箚曰:


今日朝講時,自上出御講殿,大臣以下咸造閤門,而掌令趙重呂最晩來詣。至於請退時刻,旣有稽慢之失,且無引咎之擧,將何以仍處臺閣,正官邪,尊國體乎?掌令趙重呂,請命遞差。


諫院又請罷職,上從之。


2月5日


○癸巳,政院啓曰:「取考典獄署囚徒,則罪人多至五十餘。雖在常時,固不可久滯獄囚,況今飢饉方急,癘疫亦熾,疏決輕重,一日爲急,而刑曹判書洪靌以病呈告,參判許啓以相避不得行公,參議李德洙在外未及來,合有處置之擧。」答曰:「參判、參議竝改差。」


2月6日


○甲午,流星出柳星下,入井星上。


○以趙壽益爲執義,洪茂績爲掌令,南老星、鄭泰齊爲正言,許舒爲社稷署參奉。舒,綾昌大君賤妾女壻也。大君早沒無後,其女及筓,上憐之,擇壻嫁之,至是除官。


○新設判官於黃州,掌印、臨民,一倣北靑、鏡城之例。從領議政崔鳴吉之議也。


○備局啓曰:「臣等伏聞筵中聖敎,慨然於紀綱之頹廢,責勉臣等,使之振肅,臣等不勝瞿然。臺諫作人主耳目,指斥乘輿,論劾大臣,乃其職耳。臺閣事體如此,雖大臣,不當糾劾。然事係違法,則豈可以臺閣之故,置而不論乎?前持平鄭知和,聞其父病,出往江外,翌日還來,仍卽避嫌。其父有病,則所當呈告往省,而冒法出外,已極非矣。然此則奔救父病,猶有可諉。前正言李汝翊,稱病闕直,旋卽辭避,其蔑法故犯之狀,極其駭愕。鄭知和從重推考,李汝翊依法罷職宜當。」上從之。


○瀋陽宰臣申得淵、朴?等秘密馳啓曰:「正月二十一日,以沈志祥封爵事,有朝會之擧,世子、大君往參。纔詣闕外,刑部之官率五六人而來,要見講院官員。司書金宗一出見之,刑部官引去僻處密問曰:『朝鮮賂銀二千六百兩及雜物七駄於鄭命壽、金石乙屎等,而勑行回還後,追載入送。且皇帝前所獻柿、梨各一千顆,兩譯盜減云。沈姓人旣以此發告衙門矣。』仍出物目,列錄示之曰:『此皆誠然否?』宗一以不知答之。臣得淵與鄭雷卿守宮,下人忽報刑部官等到門外,招出講院書吏姜孝元云。孝元出去之後,下人又報孝元於刑官所問,以詳知答之云。雷卿在座,有驚動之色,且笑曰:『孝元必自當之。』俄而刑官欲見講院官員,雷卿遽起曰:『當相見於本院。』臣問:『欲以何辭答之?』雷卿不答而去。使人密探,則雷卿與刑官入坐,屛人密語,一如孝元所言云。移時後入來,始問其事,雷卿曰:『有被擄人沈天老者,以鄭、金兩譯之事,發告衙門,姜孝元因其問,旣已立證,故我亦不敢諱,據實言之。』世子聞之大驚,下令於內官羅嶪、宣傳官具鏊,使之密問於孝元,則其事非孝元所自爲者,鄭雷卿、金宗一實主之,而臣等兩人及館中大小之人,俱不預知,將有莫測難處之事,上下憂懼。居二日,刑部官率鄭、金兩譯,又來館門外,招雷卿等三人,更問前日之事,而宗一則初旣以不知答之,故令還入,只留雷卿及淸譯崔莫同等。雷卿所答,比前尤詳,强欲自直,而刑官以爲:『前後所贈物件,旣非雷卿目見,且無可證文書,所謂傳給之人,亦以出去爲言,似是虛事。』遂起去。臣等入達曰:『兩譯及龍將等,怒氣甚盛,勢將叵測。急先重罪姜吏,仍黜送鄭雷卿,請罪於本朝,以解其意。』世子亦以爲然。臣等同坐館門,捉出姜吏,從重決棍於大路衆見處。刑部卽招鄭雷卿、姜孝元等而去,未幾又招臣等,兩人卽馳往,則雷卿與兩譯,跪於庭中方對辨,刑部王質可、龍將以下十餘人,分壁列坐,臣等坐其末。質可發言,龍將傳之於臣等曰:『雷卿等謀害兩譯之事,世子及宰臣,亦皆預知乎?且雷卿則曰:「其文書焚之於朴侍郞下處。」孝元則以爲:「焚之於講院。」云,兩言不同何也?』臣等恐貽國家罔極之禍,不得不對以不知。質可以下唯唯,卽令還去,臣等具達於世子。俄而龍將及刑官二人,遽到門外,招臣等及鄭雷卿、姜孝元,傳皇帝之言曰:『雷卿謀害兩譯之狀,已盡敗露。世子、宰臣亦預知之乎?國王設有所贈,而其臣告之,則是謀陷國王也。朝鮮之人亦是吾民,當以吾法治之。』卽使人反接雷卿、孝元。且曰:『世子若不預知,必須盟誓,而殺於此地,然後可知實情。』世子出見曰:『專蒙皇帝恩德,得以安存,不意今者,所率臣僚强其不知,有此妄作,致勤皇命,益增慙悚。非但吾所不知,宰臣等亦皆不知,盟則可爲,而但本國之法,世子不得擅生殺,必須啓知國王,然後可以處置。』二十七日,龍將等三人又來,使世子跪聽帝命,更申昨昏所言,而益加詰責曰:『勑書中有切不爲私相賄賂之語,國王若果贈給,則是國王有罪也。設有所給,而其臣告之,則是臣告君也。館中之人及世子,預知而告之,則是世子亦有罪也。若不殺告者,則是國王及世子,互相通議也。若欲發明,則盟而殺之可也。世子不能自擅,欲稟國王之言甚是。拘留告者,送人往來後處斷。』世子答曰:『帝命固不敢違越,而但在此殺之,則國人之所不見,何以爲戒?出送我國,俾得嚴鞫正罪,方爲得體。如或不信,則淸國之人偕往亦可。』三人齊聲曰:『國王若預知此事而告之,則出送而殺之爲可。今者雷卿在此,自爲謀計,事係此處,不可出送。』其意蓋逼迫之,必欲逞憾而後已,言之哽塞。世子下令曰:『鄭雷卿非但侍講日久,自出城挺身陪從而來,備嘗艱險,功勞倍多,而遭此罔極之禍,極可矜惻。欲躬詣闕下,待罪陳辨。』臣等相議入達曰:『此國之習,若伸救罪人,則輒疑同參。彼方以本國預知爲言,決不可輕易開口。』遂止。雷卿之謀,本出於李龍、李聖詩,金愛守等之結怨於兩譯,以爲報復之計,則亦非雷卿等先自生意。若引此輩,則雷卿之禍,似或少紓,故世子又使臣等,勸爲援引更辨。雷卿以爲:『李龍等從前見敗之人,若傳相告引,獄事滋蔓,則不無重貽國家之禍云。』故亦不敢强使之引告。宗一則出置質子館,以待朝命,而雷卿宗一等,別爲一疏,具陳始末,竝以別紙馳啓矣。」其別紙曰:


臣等狂愚謬妄,自底罪戾,萬死無惜。臣等竊見,淸國待我之道,槪從寬厚,而中間捏搆,必欲作害者,專是兩譯之爲。非但梟獍之惡,得於天賦,贓賂旣多,人言漸盛,遠嫌之計,不得不爾。臣等私相悲憤曰:「國力、民命,將盡於兩譯之手。」勑行時橫恣,贖人時操縱,固不足勝言,而此處爲患,日異而月益,目今如此,其末如何?此國凡干謀議,諸王之外,雖任使如龍、馬,實不得預聞,況衙門一譯舌,何能有無於此國哉?雖然,兩間傳語,全憑此輩。若果示恩,而渠不作害,則盡力賭其歡,固其宜也。兩譯則不然,受賂多則作害甚,特其力有所不及耳。害我自固之心,無所不至,與其賂之而終未得免禍,無寧圖之而雖不得除去,使淸人明知兩譯有顯隙於行中,或一策也。臣等乘憤妄料,大槪如此矣。昨年禮部通事金愛守者,發兩譯姦贓。弼善閔應協掌行中盤纏,故刑官來問於應協,而愛守狀辭,兼侵龍、馬,不得不答以不知。然若稱帝命而更詰,則應協亦欲輸實矣。該部只笞罰愛守,而兩釋之。厥後自中不悅者,爭相欲發,來探臣等之意,臣等慮其踈迂,皆不應諾矣。李龍、李聖詩俱是關西士族,不忘本國者。皇帝自西還數日,聖詩以龍將意,來言於臣等曰:「兩譯有百害於本國,而公等容護至此何也?」臣等答曰:「不易之事,何可輕應?」聖詩曰:「此事但得公輩一諾,則其成易於折枝。吾輩自當辦得耳。」臣等答曰:「吾輩只當謹默苟度而已。」厥後聖詩密通曰:「今番貿來梨、柿乃八高山共分之物,而兩譯如是盜減。此處之事雖少,必有告訐,況此則聽聞者多。若有某人謂:『兩譯與館中通議減獻。』云則八高山之衆怒,何以當之?吾等此擧,斷斷爲本國及公等,千萬勿疑。」臣等不爲深究利害,只思事發於八高山齊怒之後,則館中亦難自明,仍爲許諾。聖詩曰:「必以講院下人爲證,然後狀辭有據矣。」臣等見院吏姜孝元,常憤兩譯之爲,因以微意探之,則孝元挺身請當。仍令孝元,一二番往來李龍家,與所謂沈天老者面約,而臣等數戒兩李,愼勿急發云者,蓋恐問安使未竣事前,有所紛鬧故也。使行發去之日,臣宗一陪世子赴闕,臣雷卿守宮在館。忽有刑部官四人,持蒙書一帖而來,呼出講院官員於衆會之處。宰臣朴?催臣出對,臣宗一於稠中,應對不便,答以不知。刑官曰:「講院官非掌文書者乎?何爲不知?」臣答以有同僚主之,非吾所掌。刑官退往館外,辟人甚嚴,招問姜吏之後,繼招臣雷卿。臣出見則稱:「以皇帝有問,不可隱諱。」因將勑使時,兩譯之留置卜物於灣上,追後輸來曲折及盜減梨、柿等事,緊束鉤問。臣初示難泄之色,刑官再三迫促曰:「罪在受者,授有何罪?」臣答曰:「其時俺適承令,出往本國義州,通事崔得男者,果爲此言,而所留之爲某物,則俺亦不問。梨、柿則差員領來之日,兩譯除出千柿、千梨於館所。世子謂:『國王享上之物,奈何擅減?』兩譯曰:『凡事,一信吾言可也。歲時臨迫,則自當處置。』云,歲前一二日,果然取去。此則非館中所知,鳳凰城盜減之物,尤不得預知。至於使臣贈遺之事,借口傳語,不無人情,此豈爲罪乎?」云則四人起去。過一日後,又有三人來問,臣之所答,一如前日。其中首坐者,頗右兩譯,謂臣曰:「雖有贓物,旣已盡用,無所現捉奈何?」臣答曰:「皇帝所問之事,雖不敢不以實對,俺與兩譯,俱以本國之人,朝夕相見,今已三年,豈無相親之心?兩譯若免罪,俺等亦幸。」三人曰:「柿、梨之數,必有置簿於衙門,吾將往考。」二十六日,衙門譯輩來,招臣雷卿及姜孝元,往刑部,引問前事,臣之所對,槪如前言。卽又招致兩宰以問之,兩宰答以不知。昏後龍將及刑部官來言:「鄭雷卿之言,與宰臣不同,此必因嫌而發。」往復詰責,事竟至此。此緣臣等素性狂妄輕淺,不議於館中上下,遽爲李龍輩甘言所瞞,不忍小憤,貽國家大辱。伏願亟正臣等之罪,以爲後人之戒云。


2月7日


○乙未,備局諸臣以鄭雷卿事,論議不決,咸曰:「依宰臣狀啓之意,直許科斷,毋使本朝君臣,竝被疑阻。」吏曹判書李景奭獨陳箚以爲:


直許彼之處置,則斷無活理。今若別遣使臣,先陳驚謝之意,請致之本國,窮訊處置云,則或可見許矣。


備局以密匣,搆一啓辭入啓。上引見大臣、備局堂上、三司長官,前置備局啓辭而問之曰:「無罪士大夫,任其戕殺,予實不忍。此外更無善處之道乎?」左議政申景禛曰:「若自此快許,則或有萬一之望。」上曰:「予意則不然。旣已結怨於用事之人,發告之擧,又至於再。非但命壽深欲洩憤,衙門亦必有懲後之計也。」右議政沈悅曰:「昨日回啓時,皆不忍措語,而事已至此,極難善處。大槪鄭雷卿,旣陪奉東宮,往在虎口,一步蹉跌,生死立判。而除一鄭譯,欲做何事?只是生事國家,移禍朝廷而已,烏得無罪?事已至此,末如之何矣。皇帝每以寬大自誇,如或見原,此大幸也。」上問左右曰:「諸卿之意如何?」綾城府院君具宏,禮曹判書李德泂、綾川君具仁垕、戶曹判書李溟等,皆以直許快斷爲是。李景奭進曰:「小臣之意,已盡於箚辭中矣。」副提學李敬輿曰:「鄭雷卿處事輕妄,非但禍將及身,貽辱國家,而聖念之隱惻如此,死亦何憾?但若依李景奭所言,差遣別使,以陳驚謝之意,且許處法之宜,或有許贖之事,則官給其價,使之周旋如何?」上流涕曰:「聞雷卿有老母,而且是獨子云,予不能爲懷。我國之人,死於異域者,孰非慘怛,而雷卿久在經幄,密勿相接,忽至於此,不忍言不忍言。」淚濺御屛,左右慘然。敬輿曰:「反復思之,急遣使臣,差有益矣。」景禛曰:「雖遣使臣,於雷卿生死,必無所益。」上曰:「雷卿何以不知鄭命壽與龍將輩,相爲腹心,而乃爲此擧耶?原其情事,則目見其痛惋之狀,但欲爲國除害,而竟陷於此,慘痛之懷,何可勝堪?雷卿自山城,直向于彼,待其遞還,欲酬其勞,豈知有今日之事乎?」上又曰:「若遣使臣,則亦當有方物乎?」悅曰:「使臣何必差送?擇遣軍官中伶俐解事者爲便。」溟曰:若遣使則彼益生疑,不如不遣。「景奭曰:」愚臣所見異於是。遣使陳謝,有言可執,只請裁處,有何觸忤?幸而皇帝許之,則龍將亦豈搪塞?且聞朴泂之言,則雖曰拘留,而猶置館所。今若遣使,則或有救解之勢云矣。「上曰:」彼或疑我有救解之意,則反似有害,送使則果似不便。只遣差人,善爲酬答可也。「上又曰:」金宗一之代,從速差送,使宗一,自然出來可也。「景奭曰:」咨文末端,將以情跡可疑者,使之出送推治爲辭矣,群議如此,姑勿擧論可乎?「上曰:是故,付標于啓辭以下矣。近觀淸國之意,趁速擧行則喜,緩其回報則怒,雖以齎咨官定送,必以今日發送。」上又曰:「萬一許贖,則以館所所儲之銀先給之,未準之數,則追送之爲當。」悅進曰:「小臣今因雷卿事,復有陳達之言矣。斥和之臣,罪廢已久,而迄無收用之擧。竊念,謀國經國,其道固異。謀國者不爲時議所動,而相機處變可也。何可專主和議,排擯一隊人乎?斥和諸人,以淸人之故,死者亦多。今若疏釋其生存者,則人心庶可少慰矣。」上曰:「此豈斥和?乃誤國也。若奉表稱臣,則臺諫之力爭固宜。而其時之事,不過遣使緩禍之計,而此輩阻梗於其間,使國事終至於此,罪豈淺乎?所謂不動於時議者亦不然。大臣聞臺論方張,而直行己意,勢所不能然耳。雖係當爲之事,臺閣方論執,則君上亦不得任意斷行,大臣何能不動乎?節節誤國之罪,何可勝言?其時言者多有不祥說話,後皆符合,有同言讖。到今思之,大抵無福之人也。」上有怒色,左右默然。


○鄭雷卿妻尹氏上言于禁府當直,乞於咨文中,添入願贖一款語,以爲一分可望之地,上命開諭而遣之。


○大司憲李顯英以其質子徽祚,辭連於鄭雷卿之謀,不敢入侍,上箚待罪,乞遞職名,上溫諭不許。徽祚與被擄人李龍相善。鄭雷卿、金宗一旣納李聖詩之謀,以小紙招徽祚語之曰:「君與李龍相知乎?自此勢難直通,當送姜孝元於君,君可指送。」徽祚頷諾而去。雷卿、宗一招孝元曉之曰:「淸譯鄭命壽、金石乙屎作害無窮。汝亦食國家廩料,豈不憤乎?已得可除之便,如有一人呈文,而衙門來問於汝,則以吾等所錄之意答之。」仍以沈天老發告事,書小紙示之,送姜孝元於質子館所曰:「李徽祚有書冊,欲改寫,汝可進去。」徽祚以謾辭言之曰:「汝處有粉,而有欲買者,偕我奴進去。」孝元隨其奴扺一處,卽戊午被擄人李龍家也。五六人同坐,龍曰:「前日金愛守爲我國謀事,不成而被罪,我亦爲我國謀事而被罪,吾兩人不敢更圖。今因李公所言,而求得沈天老者,此人素善立訟,故已爲定奪於講院。早晩衙門以汝出納文書招問,須以曾所詳知對之。天老在此,今可見面。」孝元歸報館中後數日,徽祚言於雷卿以爲:「李龍來見我曰:『若再送孝元,則當指敎其所答之言。』云。」雷卿送孝元聽其言,刑官來問時,以此答之,往復相通,實因李徽祚爲紹介云。


2月8日


○丙申,上命召對,講《詩傳》。


○校理李裯獻《主一箴》,答曰:「爾所投進之箴,無非精一之道,操守之法,予當朝夕省覽,以自勉焉。」賜虎皮一領以賞之。


○以尹絳爲副校理,柳潁爲副修撰,李烓爲弼善,李慶相爲司書。


2月9日


○丁酉,禁府請拿來金宗一,下敎曰:「淸人所見處,以鐵索繫頸以來。」


○備局密啓曰:「臣等頃於搨前以鄭雷卿情雖可矜,罪則有之,不可不快許施律之意陳達,則自上特下惻怛之敎,俾以本國法例,朝士則必須鞫問處斷之意,措辭製咨,故臣等將順聖意,依此撰出,而私心竊以爲未安。今此崔鳴吉榻前之言,卽臣等之意也。伏見聖批以彼雖不快,亦不至激怒爲敎,臣等竊以爲不然。彼旣懷不快之心,則事事生梗,雖不至因此加兵,而種種難處之患,有不可言。大槪雷卿生死,不在於咨文措語之緊歇,而在於皇帝度內。自我快許,則容或貸死,先示靳惜之意,必益其怒。且皇帝非不能殺雷卿,而令世子處之者,不欲當殺之之名,兼爲探試之擧。此咨文中,已露請回本國之意,雖委曲措語,彼無不覺之理。假使淸國准許,而其後處斷,尤極難處。咨文措語未妥處,改之何如?」上下敎曰:「咨文措語,只陳事體而已,別無愛惜之意,卿等勿爲過慮。」


○以武臣李應徵假銜刑曹佐郞,齎回答咨文,入送瀋陽,使之絞殺弼善鄭雷卿。其咨曰:


朝鮮國王爲科斷重犯事,本年正月二十八日,世子陪從宰臣朴?等狀啓,節該有沈姓人,詣刑部告狀有云:「鄭命壽、金石乙屎潛受本國賂物。」而刑部査問時,侍講院文學鄭雷卿、書吏姜孝元等,參證其間。英將到世子館所,傳諭皇旨,令報本國處之。當職據此爲照,小邦曾在丁丑年,蒙皇上降勑,深以賂遺爲戒。非但小邦君臣欽仰佩服,不敢私與上國之人,亦何敢冒禁私受乎?雷卿等謀陷兩譯,有此誣證,其心所在,實所未曉。孝元賤隷也,元無知識,固不足責,雷卿名在儒臣之列,隨迷息入侍輦轂,不思小心兢畏,以忠實恪謹自持,而敢行告訐,生事本國。若非皇朝明鑑,洞見事狀,當職父子,寧免疑似之累乎?思之至此,尤不勝駭心痛骨之至。此人等情狀已露,厥罪當死。其在小邦法例,凡係重囚,例爲拿獄刑訊,結案科斷,而此輩方在上國,負罪若此,已經刑部按査,至溷天聽,有不敢以小邦常規處之。爲此,專差刑曹佐郞李應徵,星夜馳往,備陳小邦駭痛之意,仍將鄭雷卿、姜孝元,依科處斷云。


2月11日


○己亥,以李襘爲正言,金振爲修撰,鄭知和爲司書,李命雄爲慶尙監司。


○晝講《詩傳》。


○諫院啓曰:「自古圖治之主,莫不以收拾人才爲先務,其求也如渴,其立也無方,未聞區別內外,以爲取舍,如今日者也。今之在外諸臣,豈皆忘分義,而爲自便之計哉?只以拘於事勢,或已下鄕之後,聞朝家有此擧措,雖欲上來,嫌於自衒。士夫廉恥,固不得不爾,而其在禮遇群下之道,不宜如是。近日朝著之乏人,職由於此,識者之竊嘆極矣。請令該曹,毋論內外,隨才竝擬,以廣用人之路。」累啓而乃從之。


2月12日


○庚子,憲府啓曰:「兵曹判書李時白分付領僧,點檢寺刹,雖出於職思其憂,以爲緩急之用,而計不周詳,指揮踈脫,致駭一道人心,揆之事體,合用譴責,以懲後日,而聖度包容,施罰太輕,物情未快。請命罷職。」答曰:「遞差。」


○以影職帖,下送忠淸道,募粟賑饑。


2月13日


○辛丑,以具宏爲兵曹判書,南以恭爲工曹判書。


○晝講《詩傳》。


○憲府啓曰:「曾在甲子,變起倉卒,賊兵長驅,大駕播越,當此之時,孰知有今日乎?凶逆之徒,陰懷觀望。李烓之祖愖,方爲判決事,及其事急,以其印授下吏而走,其父晋英,以其時工部郞,使括津舡,以備王大妃之渡涉,得舡之後,仍乘而走。愖之父子罪惡如此,則假使烓有蓋愆之善,實所難容。況在侍從之列,不顧而走,棄君父如棄弊屣,古今天下,安有如此背倫之人乎?刑章之不及,旣云失法,豈可以此背倫之人,授以宮僚之任,陪從異域乎?公議如此,請亟遞差。」答曰:「勿煩。」


2月14日


○壬寅,兼兵曹判書具宏上箚以爲:


臣之所帶訓局、摠戎,尙云難堪,若又帶大司馬之任,則一國兵權,咸萃臣身,尤不敢承當。


上許之。


○淸人送大魚二尾,長可三尺許,大如兒腰,巨口細鱗,其狀甚怪,出蒙古地方云。


2月15日


○癸卯,掌令崔繼勳上疏曰:


臣頃於弼善李烓之論,與同僚意見不同。臣意則以爲,烓之歷敭三司,非一非再,則朝廷旣知烓之情勢,而用其才也。況烓於丙子之變,單騎赴難,終始扈駕,烓之不負國,章章明矣。故簡通之際,終不能屈意苟同,從多論啓之後,勢難仍冒。伏願聖慈,遞臣本職。


答曰:「爾其勿辭,安心察職。」


○以南老星爲校理,鄭泰齊爲正言。


2月18日


○丙午,以李時白爲兵曹判書。


○晝講《詩傳》。


2月19日


○丁未,咸鏡道民人,越境採參,事覺。監司以聞,命杖配于遠道。


2月20日


○戊申,義州府尹黃一皓馳啓曰:「漢船一艘,自鹿島向獐子島外西洋,而鴨江邊有喧譟聲,使人見之,則通遠堡次將率四十餘人,設幕留宿曰:『俺等自海州衛巡至于此,哨探漢船之往來。』云。」


2月21日


○己酉,流星出軒轅星下,入軫星上。


○朝講《詩傳》。講訖,上謂知經筵李景奭及兩司曰:「激濁揚淸,臺諫之職也;矯一時弊習,使朝廷淸明,該曹之責也。不畏國法,當事規避者,切勿收用,則或有改心革慮之人也。予聞,先朝亂離之初,貧困倍甚於今日,而亦多留仕京邸者云。若今之人,朝解官夕下鄕,孰爲國家任使哉?蓋思其故,此時異於前時,人不肯共我患難,予實慙靦。」左議政申景禛曰:「人懷自便,以退避爲高,久於職則謂之無廉恥,豈不寒心?大槪時論云:『西人得志,則南人去;南人立朝,則西人去。』黨論相傾,都忘分義,甚可惡也。」上嘆曰:「山林處士任意去就,而仕宦之輩,固異於是,何敢厭避自便,至於此耶?彼之爲言曰:『不樂仕宦者,乃不忘中原。自謂高行,殊不知先念本國,然後次及中原之爲是也。」景禛曰:「熊島征役之事,殊可慮也。此後朝廷,恐不得忘北邊矣。」上曰:「然。此路一開,後釁無窮。尹暈議,欲開諭使之中止,此意如何?」景禛曰:「胡人之來者,卽與慶河昌結怨者也,必無中止之理。」筵臣旣退,引見輪對官。


2月22日


○庚戌,以尹履之爲都承旨,鄭太和爲同副承旨,朴啓榮爲執義,朴敦復爲掌令,李元鎭爲副修撰,兪㯙、柳淰、李道長、申濡、李之恒、金振、柳碩、申翊全、梁曼容、李元鎭、崔繼勳、金弘郁、李襘、趙重呂爲知製敎。


2月23日


○辛亥,晝講《詩傳》。


2月24日


○壬子,流星出畢星上,入昴星下,又出天棓星下,入艮方,赤光照地。


○漢舡出沒於龍、鐵二界,獅子島、迎同島之間,而或自鼎足島,向車牛島外洋。是時,我國恐爲淸人所覺,絶不相通,漢船亦不敢近岸。


2月25日


○癸丑,流星出鉤陳星下,入王良星下。


○晝講《詩傳》。講訖,知經筵李顯英進曰:「喪亂之後,死節之人宜卽旌表,俾無遺漏,而臣曾忝禮官,僚員不備,未及會勘。今則禮官備員,宜令從速擧行。」上曰:「啓辭甚當,依此擧行。」


2月27日


○乙卯,晝講《詩傳》。講訖,侍讀官尹絳曰:「臣職卑識劣,無所仰達,而亦有尋常慨然於心者。頃者金尙憲、鄭蘊事,或有救之者,或有攻之者。大槪不能奔問都城,則乃其所失,而天地之怒,本無竟日,今可召用,以慰人望。鄭蘊立節昏朝,畎畝憂國,雖無幹辦之才,其立朝廷,正是非,則人所不及。尙憲雖有偏塞之病,其節行,足以鎭服一世。此兩人,何可終棄?外間色目相是非之說,固不足道,而草野公論,亦以二人罪廢爲過當云矣。」參贊官趙緯韓亦曰:「此不可無之公論也。今若收用二人,則士氣必聳動矣。」上曰:「此兩人,望望然去之,若將浼焉,今雖召之,豈肯來乎?」


2月29日


○丁巳,晝講《詩傳》。講訖,副提學李敬輿進曰:「今日之事,將一向偸安,苟度時月耶?抑亦睿志內定,遵養時晦,終欲有大設施耶?近侍之臣,亦不得知,則遠外人心,孰知聖意之所向乎?若只以苟過今明爲計,則臣恐今日之粗安,且不能保也。」上曰:「今日之勢,誠極難矣。旣多不得自由之事,而又値饑饉之災,雖欲保民,計無所施,振勵之道,沒奈何耳。」敬輿曰:「聖敎固當,而但立志旣堅,則百度自振。擺脫文具,務行實政,則雖外爲羈縻之計,而今日爲一事,明日爲一事,漸至自强矣。若以形勢危弱言之,反正之擧,聖上之所親莅也,其勢固難一朝轉危爲安,而惟是聖志旣定,大義所在,民之從之,如水就下故也。今我國家,雖極削弱,豈無可爲之勢乎?」上默然。


三月


3月3日


○庚申,晝講《詩傳》。講訖,上曰:「反正初,完平在世,有足歆慕。其才局,雖不能斡旋世務,而淸白、忠誠,人無有及之者矣。」特進官許啓曰:「李元翼尙矣,故相臣吳允謙,亦極淸白,其子孫方在飢困中矣。」上曰:「其淸德,亦甚貴矣。血氣旣衰,則堯、舜亦倦于勤,人之衰耗懈怠,乃其常事。此二人勤於國事,世所罕有。吳相一子,則除官,其飢困者何人耶?」僉曰:「次子達周,不得除職,在於鄕曲矣。」承旨權濤曰:「完平妾子孫,流落嶺南,亦不得聊生云。」上曰:「二人子孫,若有百執事可堪之人,則除職可也。」


○是歲春饑,備局請式年戶籍,退定於明春,以除騷屑之弊,上從之。


3月4日


○辛酉,上問于政院曰:「近日飢民之受賑者,幾人耶?」回啓曰:「問于賑恤廳,則逐日饋粥之數,或多或少,而其成冊給標者,則五百十五人云。」


○以權任中爲掌令,李行遇爲修撰。


3月5日


○壬戌,以沈詻爲都承旨。


3月6日


○癸亥,雨雹,巽方赤氣燭天。


○右議政沈悅上箚曰:


大臣之兼領度支,祖宗朝絶無之事也,今始新創,事未妥當。苟有利於國家,則前規有無,不須太拘,而今臣兼帶,有害無益。蓋家無二尊,官無二長,令出多門,僨事之道也。臣若隨事指揮,則未免侵官,該曹每事問臣,則亦非專任責成之意也。虛帶官銜,事理不當,請亟收兼帶之命。「


上許之。


3月7日


○甲子,先是,左議政申景禛於筵中啓曰:「世子今將出來,大君獨留,而不可無陪侍之人。入送宰臣一人似當。」上曰:「與他大臣議處。」後,大臣久不回啓,上下敎于政院曰:「頃因左相啓辭,答以與他大臣議處,而厥後專無黑白,未曉其意也。大君,非他國之人,領、右相,亦宜記念也。」仍下敎曰:「宰臣中,可合人擇遣。」領相崔鳴吉,右相沈悅詣賓廳待罪。吏曹以李行健抄啓,上命改望。又以卞三近抄啓,命副賓客辛啓榮,調理入往。「


3月8日


○乙丑,以金壽賢爲大司憲,趙壽益爲執義,林得悅爲掌令,柳琳爲統制使。


3月9日


○丙寅,尹暈還自瀋陽。


3月10日


○丁卯,流星出天津星下,入鉤陳星下。


○幸成均館,謁聖行酌獻禮,試士于明倫堂,取權諿等七人,試武藝于下輦臺,取金士吉等十一人,卽日放榜。


3月11日


○戊辰,漢舡三艘,自獐子島至頭毛淵,距我境二十餘里。義州府尹恐淸人覺之,使不得泊岸而去。


○以許積、成以性爲副修撰。


○同知中樞府事李敬興上疏以爲:


臣曾在南藩,備諳御留山城之勝,稍加繕築,自成難犯之勢。


且陳自强之策,上嘉納之。


3月13日


○庚午,晝講《詩傳》。


○禮曹啓曰:「王世子及嬪宮行次到灣上後,應行節目,別單書啓,而其中遣承旨護行,則當出於特命矣。且王世子越在異域,三年而後還都,大臣一員進詣碧蹄迎候,實合事理。大臣之意如此,敢啓。」答曰:「未妥處付標以下,其勿施行。且遣大臣迎候一款,則於事理尤不可。師傅中一人往見,其或可也。」備局啓曰:「伏見禮曹啓下事目,有付標數處,而該曹堂上、郞廳,龍灣進往一款,亦在付標中,固知聖意出於除一路之弊,而其在臣子情禮,實涉未安。豈有儲君還自異域,而在朝諸臣,無一人往候於境上者乎?情禮爲重,些少弊端有不可顧。堂上、郞廳雖不必竝進,而遣堂上一員待候,則恐不可已。」上不從。


3月14日


○辛未,齎咨官李應徵馳啓曰:「臣來到瀋陽,通于衙門,淸譯金石乙屎問臣所幹,答以弼善鄭雷卿構陷有功之人,聖上震怒,亟命依律處斷,故俺以刑官,奉命齎咨而來。且金宗一雖不參謀,同處一室,不爲先事發覺之罪,在所難免,亦當拿去。但刑殺莫重之事,不可不稟旨施行。皇帝遠出,俺將留待,誠可悶也。金譯曰:『皇帝臨行,必有定奪之言,而曾未聞之。當更稟于龍將而還報。』且稱:『鄭雷卿非徒吾等之讐,欺罔東宮,實是大罪。聞其快許處斷,頗以爲喜。』淸譯河士男密通于宰臣曰:『竊聽龍、馬兩將之言,朝鮮若有救護雷卿之言,則卽欲驅出齎咨官,今聞其所言,當留之,以待皇帝之還。』云。」


3月16日


○癸酉,以鄭廣敬爲大司諫,崔文湜爲持平,金益熙爲校理。


3月17日


○甲戌,全羅道茂長縣失火,延燒百數十餘家,監司具鳳瑞以聞。戶曹請蠲其戶役,賙以米穀,上從之。


3月18日


○乙亥,嬪宮儀仗,因亂散失,兵曹請措備,答曰:「以內殿儀仗用之。」


○耆老所堂上右議政沈悅等上箚曰:


耆老所自祖宗朝創設,而我太祖大王親臨賜宴,手寫御諱,藏之本所。列聖相承,恩禮愈隆,今因變亂,猝然革罷。凡玆臧獲、土田,皆祖宗賜與之物,壬辰兵火之後,亦無移屬之事,而今乃分割若此,恐非愛禮存羊之意。乞命有司,仍舊還給,使朝家尙齒之恩典,不至墜廢。「


上許之。


3月19日


○丙子,兩司〈大司憲金壽賢、掌令崔繼勳、持平朴守文、正言李襘。〉合啓以領中樞府事尹昉奉廟社不謹,請遠竄,答曰:「老病半死之人,必未及覺察矣。」先是,襘以尹昉事發簡,兩司不從,遂皆引嫌,玉堂請竝出仕。襘就職,而又執前見,兩司猶不從。大司憲李顯英、大司諫崔惠吉、司諫李尙馨、獻納申翊全、正言鄭泰齊等,相繼辭遞,至是襘與金壽賢等,遂陳啓。昉固有罪,而必又提起於論罰經年之後,襘之乘機抨擊,固不足論,而壽賢之聽人穿鼻,亦可笑也。


○以李敬輿爲吏曹參判,鄭致和爲執義,洪茂績爲掌令,閔應協爲司諫,沈?爲獻納,成台耉爲正言,李行遇爲吏曹正郞,李尙馨爲副校理,成以性爲修撰,李道長爲副修撰。


○上命召對,講《詩傳》。


3月21日


○戊寅,兩司啓請尹昉遠竄,答曰:「削奪官爵。」


○掌令洪茂績啓曰:「耆老所乃國家太平時,優老之盛典也。當此主辱臣死之日,加以歲遭凶荒,至於祭享、御供,亦皆減損。耆舊諸老,不思竭心憂國,而尊己誇榮之擧,自請復設,瞻聆所及,孰不怪愕?請耆老所當該堂上,從重推考。」答曰:「復設無妨。堂上勿推。」仍封下其啓辭于政院曰:「付標處,勿出朝報。」卽主辱二字也。


○統制使柳琳辭朝,上召見之,詳問戰船之制及火具、甲冑等器械措備之策,且曰:「倭差平成連,久留館中,卿其驗察事情以啓。」


3月22日


○己卯,憲府啓曰:「奏請上使尹暉,奉使不謹,轎中所藏南草,爲鳳凰城人所發覺,以報知於瀋陽云,而旣不具由待罪,副使吳竣欲啓聞,則懇請中止,諉諸奴子,而亦不明白處置。其辱國無恥之狀,已不足言,終始掩覆,欺罔朝廷之罪,不可不痛懲。請命罷職不敍,其犯禁者,亦令攸司囚禁,依律定罪。吳竣牽於顔情,不能堅執所見,邊臣亦當綁送犯禁者,而終始掩置,請副使吳竣及義州府尹黃一皓,竝命從重推考。」答曰:「依啓。尹暉罷職。」


3月23日


○庚辰,三南巡檢使朴潢上箚,論海防機宜,其略曰:


臣涉歷湖南沿海諸邑,察其物情,船人、漁人、鹽戶,亦皆失業矣。究厥所由,則無他,只緣稅重而然耳。國家不幸,屢經變亂,公私無一年之蓄。諸衙門徵斂,專責於魚鹽,守令、邊將之有幹局能轉販者,亦專責於魚鹽,原稅之外,處處收稅。或以廉價取其厚利,別立色目,侵漁萬端,海邊之民,載其妻子,東西流徙。如羅州、靈巖等大邑鹽盆、漁舡,不過若干,其餘各邑,推此可知。海邊之民,皆使舡如使馬,緩急舟師之得力,專賴於此輩,而今日之渙散若此,臨亂之際,誰能爲國家,赴急難乎?今若撫循失業之民,減其稅入,絶其橫斂,鹽盆任設其多少,漁船任令其造作,則不出一年,沿海之地鹽盆、漁船,其數什倍。其中如有募屬於巡檢使者,別爲錄案,使三南沿海,處處連絡,時平則收其稅入,以補軍資;有事則轉運糧餉,多方調用,其爲有補,豈淺淺哉?


備局以爲:「漁、鹽等戶,別屬於巡檢使,曾無前規。」答曰:「勿施。」


3月24日


○辛巳,命戶曹,省浮費,政曹捐不急之官,所減者只義禁府郞廳一員、訓鍊院習讀若干員而已。


3月25日


○壬午,朝講《詩傳》。講訖,領事崔鳴吉進曰:「議者多言:『遣使日本,探聽事情,且以丙子事,從容直陳,以觀其意爲當。』云矣。」上曰:「損威而已,何益之有?」鳴吉曰:「臣欲薦尹兼善、許徽,授以大任。徽才可任刑曹、漢城府堂上,兼善宜任判決事、兵曹參議矣。」李景奭、李時白交口薦譽曰:「剛明幹局,無如兼善者。雖嘗以濫殺見非,而在京衙門,則必不然矣。」鳴吉又薦黃海都事姜瑜,可爲兵曹郞官,上曰:「瑜前有欺罔之事,故不用耳。」又薦前晋州判官趙公淑,其才可爲監司;前黃州判官李起浡,亦非庸流,其才可用,上曰:「公淑知逆謀不告,故棄之。起浡則處事迂闊矣。」鳴吉又曰:「丙子年論事諸臣,日月已久,今可伸釋,隨其才器,而用之何如?」上曰:「此輩以國之存亡,置之度外,謀占美名,黨同伐異,竟使宗國覆沒,甚可惡也。如許浮薄輩用之何益?」上從容問曰:「卽今民間餓死者多乎?」鳴吉對曰:「餓死者間或有之,而今年則無興兵之事,故民得作農矣。」景奭曰:「自上特問餓死者,憂民之意至矣。臣請以所聞見陳之。臣聞有一婦人獨居,飢餓濱死之日,以悲痛之辭,書諸壁上而自絶云。且龍宮等地行商,過一兩班家,納其飯米,則久不炊給,商人訪其食,答云:『飢餒已久,兒輩爭取其飯,不忍禁奪,已盡之矣。』請以衣裙償之,商人憐而不受,分與其糧而去。厥後其商人還至其村問之,則已餓死云。太守以其所俸,雖不能遍救一境之民,如此無告之類,餓死於其地,而不能聞見濟活,爲守令者,殊可痛也。士族不敢出門行乞,以至於此,誠可矜惻。婦人飢餒者,則宜以乾糧分給。」上曰:「誠極驚慘。令本道監司,査覈處置。」


○命給宗室海陽正婚需。海陽正,仁城君珙之子也。


○昇平府院君金瑬乞旌表其父汝岉,從之。汝岉於壬辰之亂,以申砬從事官,從征於達川,兵敗赴水而死。光海初旌閭,反正後以其時旌表,有所可疑者,竝行釐正。至是呈于禮曹,禮曹請許復立,上命依啓辭施行。


3月26日


○癸未,上命下諭各道,訪問鰥、寡、孤、獨,賑救飢餒,埋骴掩骼。從李景奭之言也。


○憲府啓曰:「王世子回轅之擧,實宗社無前之大慶,擧國臣民之所欣幸,而企佇者也。副使、書狀,晝夜兼程,七日而至灣上,尹暉乃乘轎徐行,未及期限,使王世子望雲之念,竟歸落莫,臣民孰不出涕而憤惋也?請尹暉拿鞫定罪。」答曰:「後失雖重,前功非細,減罪可也。」


3月27日


○甲申,兩司以尹昉遠竄事連啓,答曰:「中道付處。」


3月28日


○乙酉,流星出河皷星上,入大角星上。


3月29日


○丙戌,流星出八穀星上,入文昌星上。


○上下敎于政院曰:「內官狀啓,使勿拆見。」是時,瀋中奉使內官狀啓中,多有秘密啓達之事,欲勿使外廷知之,故有是敎。


3月30日


○丁亥,白氣一道起自乾方,指南方,長竟天。


○章陵失火,大王陵上西北隅幾半被燒。上變服,遣中使、史官摘奸。又遣重臣,行慰安祭,避正殿減膳。百官會衙門,素服三日。禮曹進儀注,有哭臨一節。上曰:「近例則無哭臨之規,考《政院日記》以啓。」承旨以丙寅三月十四日宣陵失火,禮曹儀注中,只有自上變服避正殿,無哭臨節次,改付標以啓。禮曹以冠帶未備,則依近例,以黑笠、白帖裏、黑帶行禮,上從之。


○上下敎曰:「章陵火災,誠極驚慘。令本道監司,摘發可疑者,究問定罪。」


○禮曹啓曰:「參奉得木牌於陵上魂遊石間,封送本曹,此是匿名書也。所當置而不問,而陵上之變,所關甚重,卽拆見之,則木牌付一紙榜,皆書金浦郡守虐民之狀,而無他語。此必奸人謀陷土主,生變於陵上者也,尤極痛駭。敢啓。」答曰:「知道。」右承旨許啓啓曰:「匿名書不使相傳,其意有在。今此章陵紙榜木牌,參奉之封送該曺,已極不當,而該曹又呈于本院,有違法例。故臣不敢入啓。還送該曹而燒之爲當。」上從之。


夏四月


4月1日


○戊子朔,右議政沈悅、戶曹判書李溟、工曹判書南以恭、禮曹參議李德洙,自章陵還啓曰:「臣等馳詣陵寢,奉審失火處,則起火之始,在於曲墻之內,無野火連燒之理,亦非炬子落燼而起。請嚴加摘發以治之。」上從之。


4月2日


○己丑,諫院啓曰:「章陵火變,誠極驚痛。護衛之人,理難免罪,況其事情實有可疑。竊聞當直參奉,居在不遠,其夜亦不直宿,事發之後,因下人之奔告,始乃牒報。齋郞之所職何事,而輪直替番,亦不恪謹,不可不痛懲。參奉及守僕等,請竝命拿鞫定罪。」上從之。將欲栲訊,賴臺諫、大臣救之而止。


4月3日


○庚寅,上下敎曰:「濟州交替內官,今當發行,以夏衣資付送。」


○禮曹以章陵改莎草,擇定八月十一日以啓,上下敎曰:「草長之時,與秋冬不同,撤去蓋覆,勿改莎草似當。」禮曹回啓以爲:「姑撤蓋覆,承以雨露,則不過旬日,新萌復茁,燒痕全沒,請依上敎,勿改莎草。」上從之。


○以司僕寺牧場所收木花六千斤,入送北道。


4月4日


○辛卯,以金榮祖爲大司憲,安時賢、成以性爲掌令,林?、成楚客爲持平,趙絅爲司諫,金槃爲副提學,金集爲執義,南老星爲校理,金益熙爲副校理,柳淰、申翊全爲修撰。


○慶尙監司李命雄辭朝,上召見之。命雄曰:「道內六十州城池,惟晋州、金烏、天生三處,而此外更無可恃處。今年少熟,則欲擇其可城處而繕築之。」上曰:「審視其可城處而啓聞可矣。」命雄又曰:「頃聞對馬島有送差之言,雖未知其眞的,而若使差人,問及今日瀋陽之事,何以答之?欲稟旨而往爾。」上曰:「宜以勢弱不敵,姑與之和爲答。豈可諱一時之辱,而不以實狀相告乎?國事至此,而倭人之待我甚恭,亦可疑也。平成連留三年不歸,必有探我之事,我國尙不能測知其情,可謂有人乎?卿其密察以聞。」


○戶曹以各衙門軍官額數甚多,宜量減其數,以省國費。扈衛廳以爲:「大將則軍官一百四十員,而受料者六十員,堂上則軍官八十員,而受料者三十員,輪回入直,今已十七年。且扈入山城,喪失父母、妻子,無所依賴,只仰斗料,事涉矜惻,不宜遽令裁減。」答曰:「不參扈從者量減。」時,金瑬、申景禛、具宏爲大將,沈器遠、金自點、李時白爲堂上。


4月5日


○壬辰,晝講《詩傳》。講訖,參贊官權濤曰:「近來百司解弛,至於臺官連啓之時,以前啓草來傳。臺諫爲人主耳目,一紙改書,尙且厭憚,將何事可做乎?」


○備局啓曰:「大司成李敬輿以養士之方,陳達於榻前,節目頗詳,其意甚美。京中則令禮曹,抄擇其志學而有行者,無拘多少;外方則八道監司抄擇其一道中有才行者,無論生、進、幼學,慶尙、全羅、忠淸道歲各貢五員,其餘道各三員,陞之于大學。使知館事以下,相與輪回講論,間以製述,歲論其賢者、能者於朝,次第登庸,則四方有所觀感,而多士可以作興矣。至於別樣勸奬之擧,則或特命製述,或殿講講書時,不以慣誦爲務,兼取能通文義者,製述、講書中優者,賜直赴殿試,其次直赴會試,或賜分數,則豈不大有所聳動哉?」答曰:「依啓。以講書直赴殿試,似或過當。且兩界額數似多,各減一人。」


4月6日


○癸巳,領議政崔鳴吉建議以爲:「六曹佐郞,三十朔方陞五品;正郞,三十朔方陞四品。此乃國典,而今皆驟進,職務多曠。請修明舊章,限內勿遷。」上從之。


4月7日


○甲午,備局請以新漕運米五六千石,貿取白金,爲支待客使之用,兼以救都民之飢。且上年西糧及稅米輸入關西者,餘數不少,今年西糧,則姑置江都,以備不虞爲當。「上從之。


4月8日


○乙未,頒賜《救荒撮要》一冊。


4月9日


○丙申,以洪瑱爲掌令,朴守文、崔文湜爲正言,許積爲持平。


4月11日


○戊戌,禮曹啓曰:「伏覩備局啓辭,無非造士育才之方。臣等竊念,王政必以敎化爲先,立敎當以《小學》爲本,而年少之輩急於決科,視爲陳編,專不着力,苟無朝家激勸之擧,雖日撻而嚴督,其勢末由。今若以此試講,遍誦四卷,精通文義者,一依陞補,輪次每取十人,許赴會試,而外方則減數,定爲恒式而行之,則村巷童蒙,自相勸勉,變化氣質,豈非造士之一大助也?」答曰:「依啓。外方減數事,似未妥當矣。」


4月12日


○己亥,流星出河皷星下,入牛星上。


○以崔惠吉爲大司諫,林墰爲同副承旨。


4月13日


○庚子,復令弘文館,製進月課。


4月15日


○壬寅,流星出天津星下,入壁星上。


4月16日


○癸卯,上御春塘臺,試射、試砲。命試射居首內禁衛劉成益陞堂上,其次金亨祥邊將除授,熟馬一匹賜給,高起生等十人邊將除授,金禮正等二十八人,各弓子一張、長片箭一部賜給,金重吉等五人,竝直赴會試。試砲居首李信元陞堂上,二等以下邊將除授,兒馬一匹賜給,三等以下木綿各七匹賜給。上曰:「此處試藝便好,春則二三月,秋則八九月定爲恒規,試射、試砲可也。」兵曹判書李時白曰:「禁軍弓、砲則連年鍊習,而亂後無馬,不習騎射。頃年本曹木綿百餘同,入送濟州貿牛,而値牛疫不果,皆留濟州。今令牧使,以此木多貿馬匹,頒給武士,肄習騎射如何?」上曰:「善思而處之。」其後備局以劉成益等賞加爲過濫,上不從。


○憲府啓曰:「近來朝廷,尊用酷吏,謂之任怨辦事。由是承望風旨之徒,剛者增氣,弱者企及,大綱日解,小法日密,民無所措手足,識者之寒心久矣。判決事尹兼善,性本殘酷,濫用刑杖,居家而奴僕盡散,在官而邑民驚潰。及爲高陽,以私憤一時杖殺四人。國法若行,不宜在仕版,而擢授堂上,付以詞訟,是何意也?請命罷職不敍」答曰:「其才可惜,勿復煩論。」又啓曰:「慶尙左道監試,詩、賦改題,至十餘度,日沒後始製,翌日日出後始罷。請罷其試官,拔去其榜。」答曰:「依啓。試官姑先推考。」


4月18日


○乙巳,以金光炫爲大司諫,鄭弘溟爲右副承旨,閔應恊爲修撰,兪㯙爲校理,崔蘊爲比安縣監,安邦俊爲典牲署主簿,鮮于浹爲掌樂院主簿。蘊南原人,邦俊羅州人,浹平壤人。以吏曹判書李景奭之薦,擢授六品職,皆不就。


4月19日


○丙午,晝講《詩傳》。


4月20日


○丁未,以老職空名告身,送于慶尙道,募粟賑饑,從監司李景曾之請也。


4月21日


○戊申,朝講《詩傳》。講訖,領經筵崔鳴吉進曰:「大綱、大法,當遵守先王之制,而其可以變通者,則必隨時更張可也。」上曰:「自作聰明,更變舊章,自古非之。」鳴吉曰:「不然。智慮不逮,而徒欲更張之謂也。若使祖宗,當後世之弊,則必有更張之事矣。且今《大典》之法,廢而不行,令六曹、漢城府堂上,與其郞僚,尋常講習,而各就其該務,有廢而不擧者,使之稟旨修擧,如平時故事何如?」上曰:「善。」鳴吉又曰:「當代受敎中,可爲後世法者多有之,而散在各司,以致遺忘。癸亥以後受敎及承傳謄出,裒集編次,刊行何如?成廟末年頒《前續錄》,中廟朝頒《後續錄》,自明廟至宣祖朝,則有受敎,而律官議法,隨意低昻。諺云熟鹿皮大典者,正以此也。」上曰:「依啓。」上又曰:「旱災連年,民皆飢餓,每念時事,憂心如焚。」鳴吉曰:「請審理冤獄。」上曰:「審理之擧,乃予本意,宜卽議處。」鳴吉曰:「前因憲府啓辭,令廟堂講定引接臣僚節目。臣竊聞,祖宗朝有常參、朝、晝、夕講,今則群臣進見甚稀,下情以此壅滯。外議以爲,備局開坐,移於賓廳,雖不得逐日爲之,每朔定以初三、十三、二十三日,如輪對之規,使三公、六卿,於是日奏事何如?」上答曰:「常參近於文具。頻設經筵,則卿等奏事甚便。特進官雖越次入參,亦可也。」


○備局以刑曹判書洪靌廢坐累日,請罷之。是時,六卿質子交替入瀋中,洪靌拜刑曹判書,幾月餘將送質子,因曠職得罷,正中其願。上疑之,嘗於筵中說話間,有求便故犯之事,上曰:「無乃如刑曹判書請罷之啓乎?」崔鳴吉懼,請更論罪,上不答。


4月22日


○己酉,以南以雄爲大司憲,沈?爲副校理,兪㯙爲獻納。


4月24日


○辛亥,以睦性善爲校理,洪茂績爲掌令,成楚客、李克仁爲持平。


○有盜殺人于都中,漢城府將檢屍,參軍曹弼舜到其家,未及檢驗,惡少數十人大呼而出,以木、石撲之,弼舜等僅走免。


4月25日


○壬子,憲府啓曰:「掌樂院提調二員,皆是武臣,請遞具仁垕掌樂提調之任。」上不從。


○晝講《詩傳》。講訖,上以天旱,問救災之策,同知經筵李景奭等請疏決諸囚,以回天意。上曰:「人各有所見,有罪者幸免,何以回天心乎?」承旨沈詻以淸國所頒曆書,大小月差異,請令曆官,參考《時用通書》,算定節候。上曰:「五月有國忌,所關非細。依啓辭考出可矣。」


4月26日


○癸丑,掌令洪茂績啓曰:「今者邦域之內,死亡相半,父失其子,兄喪其弟,婦女嬰孩,係累顚仆,血流原野,骨塡丘壑。加以歲遭凶荒,餓莩相望,中外遑遑,朝不慮夕,猶少有可恃者,聖君在上耳。近聞,殿下招致畫工,久留禁中,崇植花卉,日事遊玩,果有是事否乎?此皆衰世庸君,如陳後主、宋徽、欽之爲耳,未聞盛世明王之有此事也。自古人主,必有三畏,上天震怒,一畏也;人心不服,二畏也;直言不聞,三畏也。知此畏而畏之者興,蔑此畏而不畏者亡。天變、人心固可畏也,朝無一人直言君上之失者,尤可畏也。臣待罪法官,不能上格君心,下正王事,使殿下耽玩細娛,又使賤伎、雜流,出入宮禁,而不能據法捕誅,臣何敢抗顔於法府,以孤殿下寵用之盛意乎?請先削臣職。」答曰:「勿辭。」兩司諸官以緘默不言,皆引避,竝答以勿辭。玉堂處置,請竝出仕,從之。


4月27日


○甲寅,觀象監啓曰:「臣等春初見淸國曆書,與本國所印,有異同處,卽令本監官員,再行推算,知其不差,然後啓聞矣。厥後又見《時用通書》,今年大小朔,恰與淸國相符,臣等又不能無疑。令本監官員,收聚舊曆,得丙辰以後,甲戌以前唐曆及我國曆書,親自考閱,唐曆與我曆則少無參差,《時用通書》則不但大小月多不同,至於閏朔亦異。唐曆與《時用通書》,俱出中朝,而如是各異。意者,欽天監所刊之曆,乃歷年推算,宜益精審無差,至於《時用通書》,不但大小月多不同,閏朔亦異。此則出於冒禁私撰,而將前頭各年預先推算,其勢易於差誤,有不足取信,而淸國未必眞得欽天推算之法,或就《時用通書》中已成之法,刊成此書,以致違誤,今當一以欽天監所頒舊曆爲準。」上從之。


4月28日


○乙卯,以旱災,命審理冤獄。上下敎曰:「所以審理,非有罪人照律之謂也。其中冤枉者,詳察書啓。」刑曹回啓以爲:「時囚罪案,則分秩書啓,伏候睿裁。且外方獄囚,則令各道監司,從速審理以聞。」上從之。


○執義金集入來,上疏乞解職,上溫諭不許。


○領議政崔鳴吉請對,上召見之。鳴吉進曰:「頃日筵中有數開經筵,臣僚入侍之敎,事甚美矣。而厥後未聞有請對之人,臣欲身自先之,乃敢入來矣。今之國事,無可爲者。自上憂勤,非不至也,而近來天怒疊見,民怨孔棘,此,無非如臣者,忝居相位而然也。世所謂相業者,不過曰理陰陽,順四時耳。故今以含默持大體爲相業,臣竊以爲不然。輔導君德,畢擧人才,使匹夫匹婦,無不得其所,然後陰陽可理,四時可順。豈但含默持大體而已?」上曰:「苟能薦得其人,則何患國事不濟?國之緊任有三,吏曹、兵曹、戶曹是也。吏曹善於用人,兵曹善於戎政,戶曹善於經費,則爲國之道,何加於此?至於憲府,則當明糾正之道,勿使奸細之徒,雜於朝端可也。」


○晝講《詩傳》。講訖,同知經筵金壽賢曰:「旱旣太甚,頃日之雨,僅得浥塵,而祭官賞賜太優。必得大霔,然後施賞,乃先朝舊例也。」上曰:「喜甚,故略施賞耳。」承旨權濤請親行祈禱,上曰:「事有次第,當觀勢而行之。」


4月29日


○丙辰,流星出郞位星下,入軫星下。


○禮曹啓曰:「卽見英陵參奉馳報,本月二十八日鷄鳴時,丁字閣失火燒盡云,聞極驚駭。取考《謄錄》,則無變服及他節次,只行慰安祭,又有政府以下往審之擧。請依此擧行。」上從之。又啓曰:「參奉及守護軍等失火之罪,不可不治。」答曰:「今姑勿問,以杜後弊。」


五月


5月1日


○丁巳朔,日食。


○以旱災,行祈雨祭於宗廟、社稷。


○淸國殺侍講院弼善鄭雷卿。宰臣朴?、申得淵等馳啓曰:「四月十八日,龍、馬兩將招臣等言曰:『鄭雷卿等罪,固當死,而朝鮮,亦已移咨,今當處置。』臣等不勝愕然,言及請贖之意。兩將曰:『國王使宰臣圖贖耶?宰臣自欲圖贖耶?宰臣當初參謀,故若是其救解耶?』臣等曰:『國王本意,俱在咨文中,豈有他意?世子、大君亦所不知。只緣俺等同處已久,不忍視其死,敢生此計耳。』反覆陳懇,則兩將曰:『救解謀害我者,其心可知。必欲食吾兩人及兩譯之肉,而後快於心耶?』臣等不得已,以往告世子爲言而退。世子思欲救解,再三下詢,而無他計策,將親詣衙門,鄭、金兩譯,與諸通事,排立馬前,大聲語曰:『吾頭碎,方可前往。』世子駐馬趑趄,衙門催促急於星火,世子不得已還入館所。鄭譯輩督出雷卿,雷卿換着新衣,拜辭於館門外,世子引見饋酒。雷卿辭出大門內,東向本國四拜,且向其母,再拜而出,淸人縊殺之,書吏姜孝元,亦一時被殺。臣等言於龍、馬,僅得收屍斂襲,衣衾皆自內出,姜孝元處,亦給斂衣。使內官朴之榮,護柩出去云。」上下敎曰:「鄭雷卿之死,殊極驚慘。令該曹題給葬需。且其母、妻,月給糧饌,以表予惻怛之意。姜孝元亦一體施行。」又命贈雷卿職。


5月2日


○戊午,上下敎曰:「天之降災,年年若此,哀我孑遺,大命近止。今此魃虐,實由寡躬,言念憂懼,罔知攸爲也。予自今日避殿,益加修省。至如減膳、禁酒等事,令該曹擧行。又令中外,畢陳時政得失、生民休戚,俾予庶幾改過遷善,以答天譴。承旨以此意,代予草敎。」


○憲府啓曰:「人主受天之畀,牧養萬民。故以生民之休戚,爲一身之憂樂。歲豐民安,邊圉無事者,是人主之樂也;國亂民愁,疆域日蹙者,是人主之憂也。是以,古之明王,必樂以天下,憂以天下,而不以外物干其志。今者大亂之後,飢饉荐臻,天怒於上,民怨於下,此誠何時,而殿下乃引置畫工於禁中,羅列花卉於內庭?以此四方傳聞,衆口喧騰,至於志士流涕,人心缺望,皆謂殿下之國事,無復可爲。然臣等區區之意,惟冀殿下之翻然改悟耳。自古賢君,固不以無過爲賢,而以改過爲美。殿下若無是事,而出於道路之虛傳,則不以臣等狂妄之言介意,而益勉聖德;若有是事,卽宜黜退畫工,撤去花卉,使擧國臣庶,咸仰日月之更,而知大聖人之所作爲,出於尋常萬萬,豈不盛哉?」答曰:「當體念焉。」


5月3日


○己未,流星出室星下,入牛星上。


○以李景曾爲都承旨,許積爲持平,柳潁爲副修撰,金集爲同副承旨,趙壽益爲執義,李曼爲副校理。


○有一僧,入鍾閣擊鍾,兵曹執之,遂付攸司訊問,乃狂病喪心者,命釋之。


5月4日


○庚申,流星出西方,入乾方,聲如微雷。


○以李基祚爲左承旨,特除尹兼善爲戶曹參議。


○端午日,內資寺例進菖蒲酒,六曹進物膳,上以旱災方酷不受。禮曹固請之,上終不許。


○上下敎曰:「減膳、避殿,日夜思愆,而蘊隆蟲蟲,凄風愈甚,靡瞻靡顧,云我無所也。罪實在予,欲爲親禱矣。」


○同副承旨金集上疏辭職,上溫諭不許。


○晝講《詩傳》于文政殿廡下。講訖,特進官李時白進曰:「下三道及江原、京畿軍兵戰亡之數,通計一千七百九十六人,而代定者僅一百八人。凡軍老除者,渠自代定,而物故者則自官代定。此時充定闕額,固甚難矣。至於督徵價布,又及於戰亡者,身死國事而妻孥亦將不保,冤莫甚焉。請另加變通,勿徵價布。且令該邑,定年限數,代定何如?」上曰:「切勿收布,只令充定闕額。」時白曰:「人事,形也;天災,影也。臣竊以爲,欲雨而不雨者,人事必有失也。伏見上敎,歸罪聖躬,庶幾回天意,而如審理之事,徒事文具,詎致感應乎?」上曰:「獄情實難知也,此所以難於放釋。卿意以誰爲冤耶?」時白曰:「自上軫念獄事,詳加明察。然九重之內,徒見文書而已,何能盡得其情?」上曰:「卿言是矣。予之臆度,豈必皆是?今當與大臣、禁府堂上及刑曹堂上,面議處置。」侍讀官南老星曰:「朴宗胤者,以廢朝時名官,遠竄蒙釋矣。今又以亂時酌酒相賀,再被竄謫,而聞李道長之言,則事甚冤矣。」檢討官李道長曰:「臣於二月下鄕,尋母於慶州,四月還星州,其時宗胤,自防踏謫所過去。所謂亂中酌賀於陜川鄭滃家云者,斷不然矣。」老星曰:「李一相之事,亦涉冤枉。其時李聖求謂一相曰:『大駕將向江都,可以先往。』云,故徑先出去。聖求以其女壻故,避嫌而不敢白矣。」上曰:「其跡雖如此,而其情未可知也。」道長曰:「臣親聞聖求勸送一相之言。」上曰:「予未聞聖求之言,故疑之,今聞爾言,果似冤抑矣。」


○上命招大臣、禁府、兵、刑曹堂上、兩司長官,親臨審理京外罪人,疏決有差。判義禁具宏以罪囚名錄進啓曰:「奇宗獻前爲忠淸水使,私用米五十石矣。」領議政崔鳴吉曰:「其罪果重,而但於亂初當敵兵橫截之日,冒死赴城,其功可以贖矣。」上曰:「用輕典定配。」左議政申景禛曰:「章陵參奉李惇臨,不過闕直之罪而已,刑訊似過矣。」上曰:「縱火之變,出於守護軍。參奉若直宿,則豈有此變乎?第勿刑推,囚以待之。」具宏以朴宗胤、吳益煥事陳稟,上曰:「今日筵中,已聞其冤狀,可以疏放。」宏又稟李敏求事,上曰:「同事之人旣死,今不可輕議。」又稟李海昌事,上曰:「量移。」又稟沈器遠事,上曰:「旣稱元帥,與他人異。不可赦也。」又稟李一相事,上曰:「李道長親聞李聖求之言云,豈面謾哉?放之可也。」刑曹判書洪靌、兵曹判書李時白,以次進罪案。鳴吉、靌曰:「近以管餉物貨及各衙門徵債,流竄、拘囚、杖斃者多。竝蕩滌何如?」上曰:「虛實相雜,明白査處。雖當徵者,待秋可矣。」大司憲南以雄曰:「尙方所徵,爲先蕩滌,則諸司自當次第擧行。有罪無罪,咸仰聖德矣。」上曰:「令該曹査啓。」鳴吉曰:「昔晋文公還國,不見竊藏之豎,豎言:『國君而讐匹夫,懼者衆矣。』文公呼而見之,豈嘗有懲治之事哉?且甲子之難,內人有偸載宮藏者。還都後,有以爲言,仁獻王后曰:『此物雖非此人竊之,豈能保全於今日乎?』遂不問,閭閻以爲美談。今此所徵,皆其類耳,宜一切蕩滌。」上曰:「旣有徵者,事難異同。且聞其有因此致富者,情狀可惡矣。」洪靌曰:「外方罪人,亦當稟決,而日已暮矣。何以處之?」以雄曰:雖繼以火,不可不畢決也。「上曰:」都憲言是矣。「議決乃罷。


5月5日


○辛酉,禮曹啓曰:「今按《五禮儀》,海瀆、山川祈雨祭,有飮福節次。大臣以爲,自上遭旱暵之慘,有此祈請之祭,方切謹畏,禮宜變常,飮福一節,宜勿擧行。」上從之。


5月7日


○癸亥,上親行祈雨祭于社稷,翌日乃雨。


5月8日


○甲子,諫院啓曰:「戶曹參議尹兼善,曾爲判決事,重被臺評,停論數日,反有特授本職之命。除目一下,物情俱駭,請遞差。」累啓而乃從之。


5月11日


○丁卯,內酒房例進日用香醞,上以旱災,命勿進。


○朝講《詩傳》。講訖,大司憲南以雄以前啓尹暉拿鞫定罪之意,極言不已,上始從之。正言崔文湜啓曰:「忠州牧使尹順之,以秩高守令,不治之稱,爲一道第一。且分糶不均,小民呼冤,潛奸邑婢,衙舍、鄕校失火之變,亦由於此云。請命罷職。」上曰:「尹順之爲人,非無狀者。大司憲亦聞此言乎?」南以雄對曰:「臣只聞不治,而未聞其他也。」上又問:「大臣亦聞之耶?」左議政申景禛對曰:「臣亦未聞也。」上曰:「毁譽無常,風聞難信。文官豈有如此之理?且當農時,迎送有弊,姑勿煩論。」講罷,引見輪對官。


5月12日


○戊辰,咸鏡道明川、鏡城、會寧、慶興、穩城等地,四月下雪。


○憲府啓曰:「海南縣監趙廷立,專事剝割,偸載米穀於田稅所載之舡,接置於市井人家,國言藉藉。自本府捉致篙工、色吏而問之,則除出格價米五十斛,潛送于市井人崔承吉家。招問承吉,則所謂五十斛米,乃領府事李聖求家爲子贖銀,販米於海邊,賃載以來者云。取考承吉與色吏受授手記,則有精粗四色之異。若以稅米格價除出,則必是一樣同色,而以此觀之,明是私販,非官物也。此外又聞,偸載官米於京江人吳一男之船,捉問一男,則果載縣倅所付米三十六斛而來云。其蔑法貪縱,未有如此人之甚者。請命拿鞫定罪。」上從之。


5月13日


○己巳,備局啓曰:「金宗一雖無身犯之罪,旣已拿來,彼將傾耳而聽,欲探我國處置。在我之道,須有機權,臣等之意,若以杖配爲律,則恐或得宜。」於是,命杖配於慶尙道盈德縣。


○領中樞府事李聖求上疏曰:


臣不任舐犢之私,致有贖子之擧,贖銀之數多至千有五百。臣破家之餘,赤手無策,鄙瑣之事,無不爲之,曾以此意,略陳於疏箚中矣。濟州牧使沈演,卽臣妻五寸也。入去之後,收捧奴婢貢膳,貿聚土産,販得雜米僅五十石,載船以來,則臺官指認爲海南官米。考據文書,明知實狀,雖已分釋,而臣心終有所未安,玆敢暴白於天日之下。今此販米之事,沈演實主張是,而全羅監司具鳳瑞亦與聞焉。但趙廷立曾爲臣軍官,而在海邊,故照管貿送,崔承吉則素昧面目者,而適自海南來,故與知載來,臣家使人卸下,直送市上貿銀而已。身爲大臣,迹涉牟利,辭連贓汚,名出簡書,貽辱名器,臣罪無所容矣。伏願鐫削臣職名,下臣司敗,治臣之罪。


答曰:「卿家悶迫之狀,國人所知,卿其安心勿辭。」


○上下敎曰:「故功臣妻子,當此飢歲,何以聊生,予甚念之。其中尤甚貧乏者,令該府,廣加聞見,限秋成給料,以周其急。」忠勳府以故靑興君李重老、玉山君張暾、花山君金慶雲、洪陽君李希建、麟城君李佑、鰲川君文晦六人妻子書啓,且言:「故新豐府院君張維家,雖不至如六人家,而方在三年之內,無以爲朝夕之祭云。」上命:「皆給料。」


5月14日


○庚午,忠勳府啓請擧義人及山城扈從人無職名,而在京中者,姑先付料,以爲資活之地。上從之。


○晝講《詩傳》。講訖,侍讀官南老星曰:「今者故功臣妻子,自上軫念,限秋成給料,豈但生者感激?死而有知,亦當有結草之報矣。自上軫念洪命耉之死,廩給其母,而及其母死後,其妻子漂泊畿邑,無以聊生云。與故功臣妻子,一體給料何如?」上曰:「然。其他死節人妻子,亦與功臣家,一體施行。」參贊官金集曰:「臣聞人主一心,萬化之原。人君誠能澄澈本原,精察其所發,必使道心,常爲之主,而人心每聽命焉,則天理流行,人慾退聽,事事物物,無不中節矣。」上曰:「堯、舜相傳,唯心法而已。苟使此心澄澈,何事不可做?所陳尤切實,予當體念焉。」


5月15日


○辛未,月食。木星犯房北第一星。


○玉堂上箚曰:


去年之旱,近古所無,今年之旱,甚於去年。旣愆東作,何望西成?哀我民斯,將不日而盡矣。殷憂啓聖,多亂興邦,正在我殿下一身,則今玆孔棘之災,安知非轉移之一大機也耶?殿下卽位十有七年之間,遇災求言,不止一再,臺閣、草野之應旨進言者,亦不可計數,而殿下前後所答,必曰嘉尙、必曰體念、必曰採用、必曰施行,尙不聞用某言,而行某事,則今日求言之敎,不幾於紙上空言耶?臣等條陳時弊,亦不新奇,其何能塞聖敎乎?秪以向來政敎中,不厭於衆心者,俱列于左。其一曰:重臺諫,以恢公議。試以近日之事言之,論執之事持久,則殿下必以勿煩、已諭等數語拒之,或有待其停啓,而有所施行之敎;或有纔爲停論,而旋下特除之命。至於一守令一小官,薄被論劾,則自謂臺論不久當停,耐彈行公,不恤笑罵,甚者捏造飛言,反詆臺諫,是故,道路之人若聞呼唱之聲,則必侮弄而譏之曰:「不允之啓、無益之言,不亦勞乎?」或者慷慨之言,至有設置臺諫,而不從其言,無寧革罷臺官。此言不爲無理,而人情之鬱塞,蓋可見矣。伏願殿下,繼自今臺諫所言,虛心聽納,則上下相和,而天災可弭矣。其一曰:厚民生,以壽國脈。夫在初則發遣宣諭,蕩滌逋欠,而事歸文具,終蔑實效;經亂則蠲減祭享,節損貢案,而實惠未敷,民不知恩。至於生民休戚,係於字牧之官,而不問賢否,專爲酬勞之地,考績不公,而勞來無勸,贓法不嚴,而侵漁尙酷,則今之民生,不得蒙如傷之澤者固也。伏願殿下,繼自今視民之生,眞如赤子,則民生得保,而天意可回矣。其一曰:作人才,以培元氣。臣等近觀,親臨試才之事,甚盛擧也。決拾中微者,頗有成效,故爭相慕效,逐月增長。夫人才成就,文武何異?作成之方,不容少緩。伏願殿下,責成敎冑之職,廣置敎訓之官,自蒙養小兒,以至年長諸生,經書、子史之外,授以《小學》、《近思錄》、《心經》,痛革浮靡,勉勉義讓,則國脈之靈長,終賴於此矣。其一曰:勵廉恥,崇節義,以淑士習。節義廉恥之掃地,莫今日若也。往者變亂之日,殺身舍生之人,如其節,如其義也,而褒贈存恤之擧,久未聞焉,此豈崇奬之道哉?殿下誠能搜訪貞潔之士,如有行績表著者,不次尊官,如光武之拜卓茂;優恤死節之人,如唐宗之贈秀實,則人皆觀感,而士習正矣。其一曰:明愼庶獄,以消天災。殿下自卽位之後,國家不幸,逆獄屢起,逐年推鞫,了無已時。輸情伏法者外,徑隕栲下者,亦多有之。其中或有隱情凶忍之人,而亦豈無黯黮莫白,含冤抱屈者哉?一夫之死,足以傷和氣,召天災,況死者非一乎?殿下明愼之德,高出百王,欽恤之下,宜無枉死之人,而第獄體重大,獄情難知,故參鞫之臣,雖有涇渭之見,不敢發言,逡巡之際,死者滔滔。此雖國家按獄之舊規,而在殿下好生之仁,不瑕有害?噫!逆獄是何等重大,而區區過慮,猶恐有玉石之相混,則至於該部、該官自斷之獄,無辜而就死者,幾何人哉?伏願殿下,繼自今申命有司,痛革宿弊,如有循私枉法者,或有知情誤決者,勿以大官而有所容貸,必繩以重律,使庶獄平反,則弭災之道,亶在此矣。嗚乎!今日切近之憂,莫如斯五者,故旣已條列於上矣。其所以振作之方,又在於立殿下之大志,懋殿下之實德,伏願留神焉。嗚呼!長圍甫解,國步猶頻,而君臣上下,已無在莒之心,一年二年,幾至相忘,無復有毫分忍痛含冤,迫不得已之意。諱恥不言,而忠義之氣已沮;偸安自畫,而委靡之習已痼。殿下誠能先立大志,刻勵勤苦,恒如南漢之日,則投之所向,動惟徯志矣。殿下之病,又在於偏明乎細微之事,深察乎不緊之務。出納文字之間,字體邊畫之誤,輒付小標,以示聰明,器用製造之事,每勤申飭之敎。外間傳說,未必盡信,而以此一事,足以知殿下之專事細微,而遺却大體。伏願殿下,深懲旣往,益懋實德,則國家幸甚。


答曰:「箚陳之事,無非格言至論。予當惕念而採施焉。」仍下其箚于備局。回啓曰:「玉堂諸臣,當遇災側身之日,進格王匡國之言,其目有五,曰重臺諫也,厚民生也,作人才也,士習之欲淑,則以勵廉恥,崇節義爲務,天災之欲弭,則以明愼獄訟爲重。此無非切實之語,自上於燕閒之中,所當倍加澄省,而敷施者也。其中所謂責成敎冑之職,廣置敎訓之官,自蒙養小兒,以至年少諸生,經書、子史之外,授以《小學》、《近思錄》、《心經》等書之言,最爲作人之要,而亦朝廷之所嘗講論者也。徐觀州邑之稍蘇,敎訓之官漸次選用,則其所補,豈淺鮮哉?所謂聽訟斷獄,一遵法意,如有循私枉法,或有知情誤決者,勿以大官而容貸,必繩以重律,使庶獄平反者,乃金吾、刑部之責,而亦臺諫之所當糾察者也。又以立大志、懋實德爲大根本,而言甚切至。伏願留神勉勵,繼之以無倦,以爲應天以實之地。」答曰:「依啓。」且《心經》等書,令館學儒生,爲先講習,節義人旌表之擧,亦令該曹,從速擧行。「


5月16日


○壬申,以全湜爲大司憲,李景義爲大司諫,李尙馨、閔應協爲掌令,李襘爲持平,沈?爲獻納,林?爲正言。


○晝講《詩傳》。講訖,上問參贊官李景曾曰:「卿新自嶺南來,嶺南有隱逸賢者耶?」景曾曰:「先輩長者,今皆亡矣。亂後士子尤無興起之心,不以讀書爲業。故爲考官者,皆言文藝,亦無可觀者矣。」上曰:「嶺南素稱人才府庫,而今乃如此耶?若有有志之士,豈以世亂,而廢學耶?」景曾曰:「慶州居鄭克後,年已六十,累經蔭仕,有計慮、善持身。如此之人,試令治民,則似可矣。大丘地有士人徐時立者,兒童、走卒稱以徐孝子。至行過人,貧窮特甚。一日入公林山採藥而得金,鄕人以爲孝感所致。本官差賑恤監官,一不歸家,盡心奉職云。亦可以一命之官,彰其孝行。」上曰:「令該曹除職。」


5月18日


○甲戌,流星出河皷星上,入箕星上。


5月19日


○乙亥,備局請以兵曹參議李明漢、吏曹參議金世濂爲有司堂上,從之。按,以通政爲副提調,自宣祖朝許筬爲始云。


○京畿永平地,大雨雹。


○大司諫李景義上疏曰:


今年旱災甚於前年,孑遺之民,殆將盡矣。仁愛之天,有何深怒於殿下,而諄諄警責之至此耶?宜殿下之惕然奮發,欲聞中外之言也。臣請以誠實二字爲殿下,終始言之。殿下在山城之日,刻勵之志,無所不用其極,而還都未久,在莒之心已忘之矣,殿下奮激之誠,可謂至乎?宮中服御、尙方製造,爭務浮靡,殿下尙儉之誠,可謂至乎?苑囿觀覽,臣嘗進規,而曾不逾時,奇花異草,羅列以進,殿下不作無益之誠,可謂至乎?技藝、細玩,亦所陳戒,而未閱數月,在外畫工,揚袂而入,殿下納諫轉圜之誠,可謂盡乎?殿下因災戒懼,求聞得失,殿下之誠,此時固盡矣,而每人封章,循例優答,未免文具,殿下之誠,此時已忘之矣。一堂開筵,虛襟論難,殿下之誠,此時固盡矣。而幽閒蠖濩,外誘來間,殿下之誠,此時已忘之矣。然則欲求不用之冷說,以爲應天之虛套,吁亦苟矣。臣聞,誠者萬事之根柢,而不息之功也。應天無其實、對越無其誠,天心安得而享乎,災異安得而弭乎?至於接下恤民之政,壅閼凝滯,誠意未孚,一膜之外,有同胡越,上下不交,澤不下究,此天地之氣,所以否塞者也。臣愚以爲,人君志氣不立、誠意未盡,則一身動作云爲,亦不得自由。況可望做得國家之事乎?伏願殿下,終始留念於誠實二字,懋哉懋哉。


答曰:「省爾疏章,嘉爾言論,愈往愈直。予當加勉焉。」


5月20日


○丙子,諫院啓曰:「受命之臣,辭朝之日,飮氷就道,分義當然。上年暗行御史發送之時,吏曹正郞李行遇往見其父,司果金振歷入其家,請竝罷職。」上從之。


○上遣中使、史官,摘奸于成均館,命居齋儒生等殿講,施賞有差。


5月21日


○丁丑,掌令李尙馨上疏曰:


當今時事之可以痛哭者,大綱不振,大義不明,大公不行,大惠不宣。此國勢之所以一向委靡,而難捄者也。我朝歷年二百,恬憘歲久,朝廷百度,皆是文具,而其中祭享、兵政,尤不足觀。享祀不敬,則神祗不歆;兵政失實,則民受其弊,此所以天怒於上,民怨於下。臣曾任奉常寺,熟見祭享之不謹,宗廟、山陵,猶或致誠,郊社、山川,元不加敬。神牌藏室,上雨傍風,床架不設,鳥、鼠汚穢,席薦、豆邊,亦不別備,臨時取具,雜以破毁。祭官差送,武夫居多,奉行供設,例多褻慢,齋戒薦裸,豈中儀式?神祗之不享久矣。臣愚以爲,奉常寺別搆凈室,以藏神牌,祭官分差時,以秩高名官擇送,太常之官,亦使擇差,以復古制,則苾芬享祀,百祿備降矣。當今軍人之苦、歲抄之弊,尤有甚焉。蓋旣有身役,又有田役,兩岐被侵,剝割到骨,而乳下孩兒,亦不免歲抄,一家至有十人軍役者。蓋每年歲抄,急於星火,兵使嚴督,守令畏怯,引年抄報,皆出於軍民之家。以是,老除者爲終身之役,物故者爲死後之役,傷和召災,未必不由於此。臣愚以爲,式年大歲抄,雖不可廢,姑減其數,以待生齒之滋長,每年別歲抄,特令停罷,只補其老除、物故之代,而其他侵虐之弊,次第釐革,則一弛張,而衆弊俱袪矣。當今大亂之後,不可無大更張,而回天感人,所當先者此也。


答曰:「省疏具悉,予甚嘉尙。所陳弊瘼,當令廟堂,參酌施行。」備局回啓曰:「奉常寺諸神位牌奉安之所,年前旣已修建,疏中所陳,蓋出於其前所見而發矣。貢物防納,元極可惡,而至於祭享所用,亦不免此弊,則俎豆所陳,多非新潔之薦,欲望神明之顧享,亦已難矣。自今以後,令各道應納祭物,別定差員上納,俾絶中間防納之弊爲當,令該曹,更加參酌啓稟處置。且令本寺提調以下,春秋審視,修掃庭宇,以致敬謹尊奉之意。大小之官,何所不擇,而祭享重地,尤須得人。法典必以文官除授者,意實有在,而該曹注擬,多不精擇。自今以後,另加擇差,俾無苟充之歎。至於軍政之弊,爲今日之痼疾,疏內所陳,畫出外方小民情狀。但漏籍閑遊者,皆是品官之族;疊役偏苦者,莫非無告之民。此則守令之罪,而非歲抄之害也。雖然,此係莫重之事,須待時事稍定,一番整頓,不可遽爲變通,宜待後日處置。」答曰:「依啓。虛位充定,限年停罷。」


○朝講《詩傳》。講訖,上謂右議政沈悅曰:「近來中外景象如何?」悅曰:得雨雖晩,前頭農事,猶有可望。若以輕徭、薄賦爲念,則其庶幾矣。「同知經筵李景奭曰:」頃以大典擧行事,旣已申飭。常參則自上以爲文具,上敎似當,而頃日金世濂奉使日本時,關白送人問曰:『貴國視朝,間幾日耶?』世濂答以每日未明視朝云,則有一倭人言曰:『此言勿及於關白。』云矣。「上曰:」頃日領相亦以常參爲言,而似是文具,故不復擧行矣。「臨罷,召見輪對官。


5月22日


○戊寅,上下敎于吏曹曰:「玉堂西壁中,承旨可合人擬望。」於是以睦性善爲同副承旨,兪㯙爲獻納,成以性爲校理,沈?、金益熙爲吏曹佐郞。


5月24日


○庚辰,三公啓曰:「自上親祭社壇,纔經一宿,果得甘澍,諸道雨澤之報,相繼而至。此出於誠意所感,方切欣幸。乃自近日,雲陰消駁,烈日杲杲。問諸畿甸及從南北東西路來者,皆言:『移秧者輒復乾枯,或多有全未移秧者。』云。小雨之不足恃,而民事之大可憂者,乃至如此。請更行祈雨祭,而另擇祭官,使之盡誠祈禱。」上從之。


○以右議政沈悅爲謝恩上使。沈悅啓曰:「臣今受謝恩使之命,而臣老病昏謬,周旋應對之際,語言拙訥,必以明敏有計慮者爲副使,然後可無失誤之患。承旨林墰,最有才局,請以爲副使。」上從之。


5月25日


○辛巳,諫院啓曰:「右承旨林墰,曾差大君護行宰臣。此行遲速,雖不可預料,而今者移差謝恩副使,瀋陽非朝夕往還之地。脫有此擧,而林墰以已行得兔,則朝家政體,豈當如是?請副使改差。」答曰:「已定之任,因此難免,勿令改差。」


○晝講《詩傳》。講訖,特進官李溟進曰:「防納最爲痼弊。牟利之輩,百計刁蹬,肆行侵漁。間或摘發,而國綱解弛,不治之以律。前則只防納貢物,而今乃防納田稅。若不大加禁遏,則其弊難袪矣。」上曰:「卿言甚當。自本曹摘發重治可也。」溟曰:「雖或摘發,而守令僅坐罷,不足以懲其罪也。」上曰:「今後拿鞫定罪。」


5月26日


○壬午,瀋陽陪從宰臣馳啓以爲:「淸國將出遣勑使。」以李景曾爲遠接使,李景稷爲館伴。


5月27日


○癸未,上引見大臣及備局堂上,問之曰:「淸使之行,不日當到,聞來可駭。未知卿等之意如何,而亦將何以待之?」領議政崔鳴吉曰:「彼國行師,必用詐謀,而至於遣使,亦出不意,此不可知者也。」上曰:「彼國見敗云,而於勑書中,列書攻陷州邑,以爲誇耀之地。此時若送使,則必有喜意,此實機會也。」鳴吉曰:「觀彼勑書,似有受賀之意矣。」上曰:「因謝而寓賀似便矣。」李德泂曰:「賀字極不當。若使中國聞之,則以爲如何?」上曰:「非徒不可使聞於中國也,在我國,亦所不忍聞也。」上曰:「近來雨澤何如?」鳴吉曰:「親祭以後,雨澤頗洽。古有報祀之典,今亦宜行。」上曰:「若以祈禱得雨,則或可賽神。今何以眞知其如此而爲報祀耶?」李德泂曰:「旣行親祭,又遣重臣,禱于上下,故連降雨澤。禮典所載,似非偶然。臣意亦以爲,報祀可行也。」上曰:「令該曹,更加量處。」


5月28日


○甲申,流星出角星上,入右執法星上。


○以朴潢爲都承旨,鄭太和爲水原府使,金汝鈺爲司諫,李克仁爲持平。


○備局啓曰:「飢饉之餘,又値勑行,欲令該曹傾儲取辦,而待秋成織作之後,收布以償,聖敎及此,孰不感動?然而筵中議論,互相逕庭,終不得將順者,以今年歲貢,不用民力,皆自該曹辦出,力已竭矣。今此三起之行,又欲專責該曹,則雖使傾囷倒廩以應之,勢必不得辦故也。但念勑行已迫,今雖欲收布以用,而無及於事。以該曹所儲及兵曹價布,各衙門遺在之物,輳合支用,而追捧結布,以爲繼用之地,以八月晦間定限爲便。往年勑行,只十結一匹,而今之事勢,又有不同。給陳旣多,田結太縮,八結收一匹,方準往年之數。請以此意,分付該曹,使之施行。」上從之。


○水原府使鄭太和病遞,以沈器周代之,許積爲修撰。


○上引見遠接使李景曾而謂之曰:「淸人曾問國寶事,宰臣失對矣。蓋亂時,失宗廟之寶,淸人得之,問曰:『此寶在此,國王之寶,在於何所?』云。彼若有問,卿等宜同辭答曰:『當初遭難時,輸送諸寶于江都,只持行用之寶,僅免遺失。』且中宮則以自初無寶爲言可也。」


5月30日


○丙戌,上命下虎皮五令、豹皮十三令于該曹,補用於勑使時。


○司諫金汝鈺啓曰:「臣於去年五月,忝叨本職,以尹昉事,重被彈論,今不可更冒。請罷臣職。」諫院處置曰:「汝鈺曾以自己之私見,被斥於公議。當此合啓之日,勢難在職,請命遞差。」上從之。


六月


6月1日


○丁亥朔,流星出天津星上,入乾方。


○以洪茂績爲掌令,南銑爲咸鏡南道兵使,李德洙爲右承旨,李尙馨爲司諫。


○備局請於謝恩使之行,兼送致賀文書,上從之。


6月2日


○戊子,流星出匏瓜星上,入虛星上。又出斗星下,入南方。


6月3日


○己丑,平安道旱災太甚,兩麥枯損,監司以聞。


○掌令洪茂績上疏,陳時事,且進緘封小冊,乃密疏也。疏凡數千言,而其大綱則復讐雪恥,又請修築江都,以爲保障之地,復用金尙憲、鄭蘊等,以副義士之望。疏入,上不報。


6月5日


○辛卯,始雨。


○兩司以尹昉遠竄事連啓,至是始停其論。於是,命編配于延安。


○以金壽賢爲大司憲,曺漢英爲持平,趙重呂爲副校理,柳潁爲副修撰。


○晝講《詩傳》。講訖,檢討官許積進曰:「近來贓法不嚴。前永春縣監朴垓罪狀,有査問之敎,而極其稱冤云。此不過監司査問於本縣鄕任而已,豈有得實之理也?臣自嶺南來時,見水邊有二船,問之,一則永春縣監將賣之船,一則其子弟之舡。臣聞來,不勝驚駭,頃忝憲府,據實論啓矣。若以道臣査啓,得免其罪,則貪吏將無所懲矣。」上曰:「予以爲,出於風聞矣。若果爾則令禁府,更加推覈。」積又曰:「臺官爲人主耳目,不可苟充,而見棄公論之金汝鈺、嗜酒失性之林得說,皆擬於司諫、掌令,吏曹之無忌憚,於此可知,而臺官亦不能隨事糾劾,若此不已,何以爲國?」上不答。於是,定配朴垓于江原道平昌郡。


6月6日


○壬辰,領議政崔鳴吉、左議政申景禛、右議政沈悅上箚曰:


尹昉罪狀,自有公議,固非臣等所敢與論。然念臣等忝冒台鼎,凡干朝政,無問細大,苟有所懷,理宜畢陳,乃事君無隱之道也。夫天塹失守,事無奈何,引決自裁,以全名義,固爲大臣徇國之大節,而隱忍周旋,以圖紓禍,亦是大臣處變之權宜。向使尹昉,輕於自處,則當日之禍,殆有不可勝言者矣。況其不拜一節,足以明其本心。論者至加以不近之謗,則恐非平心推恕之道也。至於其時廟社之辱,誠東土臣民之至痛。不罪陪奉之臣,更無歸咎之地,固不可以情在可恕而不論也。然臣等之心,猶有愍然於斯者,昉以先朝舊臣,素稱德量,而見事明敏,元非所長。年旣耆耋,橫遭逆境,任重事急,未卽決死,種種狼狽,勢固難免,原其本心,誠亦可憐。今聞其身病危重,奄奄且盡,未及數舍,必致殞絶,竊恐聖上貸死之恩,未免歸虛也。自我祖宗仁厚立國,其於耆舊大臣,尤加優恤,自非罪關惡逆,例蒙減等論律。故大臣有罪,削黜居多,至於八十老臣,身死謫路,則求諸近代,未有聞焉。雖然,公議可畏,王法至嚴,其在臺論方張之日,則臣等固不敢開口。今者合啓已停,配所已定,王法行矣,公議伸矣。誠願殿下,追惟簪屨之舊,俯軫老病之狀,或命金吾,分外將護,勿遽敦迫,容其待差登程,則君臣之間,恩義竝行,亦未必無補於聖上好生之德也。


答曰:「依啓。」


6月7日


○癸巳,先是,前水使李灤,於戊辰年奉使虜庭,多有辱國之事,下理鉤問,竟致之法。至是,其子尙尹上書訟冤,上下大臣議之。領議政崔鳴吉、左議政申景禛以爲:「灤之死也,多有稱冤者。今因收議之命,取見本府推案,則當初罪目甚多,而朴景龍等面質時,皆得辨明。獨走回人刷送一款,輕以歸告朝廷,捉送爲答,此其所以死也。然觀灤之所失,只在不耐龍將威脅,率爾妄對,非故欲生事於國家者也。若使聖問,出於議罪之時,臣等固將曰罪不至死,而到今追復官爵,乃一時異數,事體甚重,不敢輕議。」答曰:「彼此買賣時,段絹等貨,以一端分作二匹,貽辱國家之罪,亦在其中,而旣死之人,今不必深咎,復職無妨矣。」遂命追給職牒。


○吏曹判書李景奭,以重被儒臣之斥,乞賜遞免,上溫諭不許。


6月8日


○甲午,前吏曹參議尹煌卒。煌字德耀,爲人剛毅,有氣節。宣廟朝釋褐,歷職內外。光海政亂,退歸鄕曲。反正初,起拜憲職。及江都議和,擧朝靡然,而獨極言和不可恃。請竄主和宰臣,斬降將之導虜反噬者,且謂今日之和,其實降也。遂激上怒,命編配,賴三司力救而免。丙子亂後,又以斥和故,竟坐謫以卒。遺命薄葬,斂用士服。嘗手撰《喪祭禮》,悉從儉約,令家人遵行焉。


6月9日


○乙未,承旨朴潢、李基祚、李德洙、睦性善、李景義等啓曰:「伏見備局啓辭,則今此謝恩使齎去表文,爲謝、賀兩本,到彼觀便進呈云,其意蓋出於一時之權變。然臣等亦嘗竊觀彼中之所爲,其主意若定,則必行己意而後已,豈可以一紙賀意,有所利害於其間哉?目今鶴駕東轅與否,若一分有關於此,則在我之道,宜無所不用其極,而臣等百爾思量,彼之主意,去留間旣已牢定,則必無因此而回心,其爲有損而無益,不待智者而知之。凡事不得已而爲之,則理有可恕,猶可得已而爲之,則無益於實事,而大拂於人情,可不愼哉?請令廟堂,更加商確定奪,俾無後悔。」備局回啓曰:「臣等亦爛熟思量,知其有益而無害,故屢次陳啓。今將擧行,決不可中止。」上從之。


6月10日


○丙申,上以臘藥、苧布、履、扇等物,送于光海圍籬。


6月12日


○戊戌,禮曹査出亂時死節人等,議政府粘啓以入,上問于政院曰:「死節無異,而旌表不同何也?」政院啓曰:「就其元本中,分類詳考,則自縊、自刎、自焚、投巖、投水、罵賊,其死則一也,而或在旌表之中,或在復戶、贈職之列。綜覈詳究,實出於聖上愼重之意,請令該曹,更加詳察以啓。」答曰:「依啓。」禮曹啓曰:「臣等取考漢城府所報及各道狀啓,其數甚多,而皆不能目覩,擧出於傳聞。故眞僞相雜,虛實難辨。臣曾列書各人行蹟,就議于大臣,其中士大夫與巨室婦女、吏胥、軍兵等,臨急捐生,在人耳目者,皆置旌表之列,其次則錄於贈職之中,雖名在文報,而昧昧無聞者,置諸復戶之中矣。今無覈實之路,姑待後日公論,以爲處置之地。」答曰:「如是則或不無奔走者得預,退在者不參之弊矣。」


6月13日


○己亥,以李基祚爲都承旨,鄭致和爲執義,趙重呂爲掌令,柳潁爲吏曹正郞,閔應恊爲修撰,李時英爲北兵使。


6月14日


○庚子,憲府啓曰:「國家設立官妓,而禁其定夫,使不得私自率畜者,本爲慰悅使客,今日之充備房妓,固無不可也。竊聞,在京娼流,本來不多,而又爲私夫所匿,不能備其數,故搜括之擧,及於巫女。巫女異於娼流,各有婚嫁元定之夫,而抑勒括出,此近於奪人妻,而與之也。侵督之害,及於坊里,景象愁慘,宜擇取東、西、南近邑官妓,以充其數。且嚴容隱官妓之律,以杜後弊。」上從之。


6月15日


○辛丑,校理成以性、修撰閔應恊等請對,上下敎曰:「昨得暑証,氣暫不平,故未能引見。如有所懷,其書以啓。」以性、應恊等啓曰:「卽聞,文書今當發送,一送之後,雖悔無及。國家不幸,已至今日,苟有絲毫之利害,則設有甚於此者,臣等亦所不言。知其必無所益,而爲此不可爲之事,臣等竊惑焉。彼俗以戰伐爲事,動兵無常。若因其自誇之言,輒卽送賀,則義理二字,姑舍不論,而一開此路,後將何以爲計耶?徵兵之擧、走回人之綁送,俱有所不忍言者,而皆出於彼之勒定,我無如之何,人亦有以恕之。今玆之擧,何可自我而先之乎?」答曰:「啓辭是矣。當令廟堂議處之。」備局回啓曰:「此事之不安於心,無愚智皆然。臣等亦有七情,豈獨無此心哉?且以初計言之,此事之得請與否,無與於一身利害,而勉循衆論,則足要一時之美名,違衆强行,則不但一時之訾謗,其爲日後咎吝,亦應不小。臣等豈不念及於此?徒以儲君拘滯異域者,三年於玆。日夜延頸,思得一望天顔,而未有其路,此乃擧國臣民之至痛。苟有可以少助於回轅之計者,則宜無所不用其極。況此追送文書,不過爲無實之空言乎。今此儒臣啓辭,商論此事利害,似不專出於徒爲大言者,則臣等亦得以措其說矣。淸國事情,非臆度所及。謂之必有益,則固不敢保;謂之必無益,則亦未知其出於何見也。大抵廟堂、臺閣,所職各殊。守正論、明義理,臺閣之任;權輕重、酌利害,保全宗社,廟堂之責。所論所見雖或不同,而不害其爲共濟國事。往年廟堂,過爲三司所持,至於中止已送之使,遂致大禍。此往事之可鑑者,臣等不敢爲也。且使臣已知文書之追後,所經一路,想必往往聞之,此事終必及於館中之耳,則不日必透於淸人之聽,其爲害,反不如初不爲之爲愈也。以彼以此,決難中止。」上從之。


○禮曹啓曰:「避正殿、減常膳,爲日已久,冥應不忒,旋得甘澍,遠近俱洽,而惟西路淸北,久無雨澤之報,今因西來人得聞,初旬間亦得大雨云。自今十六日,請御正殿,進常膳,擊皮鼓。」答曰:「秋節不遠,姑勿復常。」


6月19日


○乙巳,備局啓曰:「慶尙道只有金烏、天生兩山城,而天生形勢雖險,城基太狹,且無井泉,實非可守之地。一道內所恃者,金烏一城而已。上年前監司李敬輿力言御留形勢,至於圖上。朝廷始有修築之議,業已創一小刹,以爲往來人容接之所,而監司李命雄辭朝時,自上亦有下敎,則已爲今日定計矣。第聞本城內外俱險,難於着足,而四面百餘里間,巖石崎嶇,絶無人居,糧運旣難,而春秋斂散,尤極難便。未設之前,須加十分詳審,故已令本道監司,於秋高葉落後,親自看審,儲糧一事,更加熟講以啓矣。今聞大丘之公山山城、星山之禿音山城,形勢最好,本道之人亦多願築者云。此兩城,亦令本道監司,竝皆看審,擇其可城者,而先築之爲當。」上從之。


○遠接使馳啓曰:「勑使奪取大同驛馬二匹、魚川驛馬一匹、良才驛馬四匹,留置安州,使之別加喂養,以爲回還時持去之計。且一行僕從等,奔走飢渴,顚仆相續,驛馬亦多殞斃云。」


6月20日


○丙午,遠接使馳啓曰:「龍岡房妓一人,自縊幾死,勑使以爲:『監司、守令之所敎誘,多般恐嚇不已。』云。」


○備局啓曰:「災傷覆審,爲民間莫大之弊,而視爲應行法典,人不敢容議。臣等常怪祖宗朝緣何,設此煩擾難行之法,無益於公家,而有害於民生至此哉。思欲一番變通,而事係重大,未敢議矣。近來得見嘉靖癸亥明廟朝受敎,仍考《大典》收稅條,始知逐田踏驗,元非《大典》本文,特出於後日謬例也。且明廟朝受敎,旣如是丁寧,而至於後日,不能遵奉,仍行謬例。良法之難守,弊習之難革,一至於此,可勝歎哉。目今國家多故,賦役日煩,生民之困,可謂極矣。其於事勢之不可已處,雖甚矜愍,亦無奈何。如賦稅之供、三手之米、西糧之運、結布之徵是也。至其無補於公家,有害於生民,旣非先王法典,又非先祖受敎。一號令間,有可以活擧國之生靈者,猶拘於謬例,不思變通,則是使吾民,終無蒙惠之日。《大典》收稅條及嘉靖受敎,竝別紙繕寫,以備睿覽。」答曰:「依法典分五面審定,則事似簡便,而其實亦覆審也。如不出入田間,則何以知其此勝於彼哉?今以五面,定爲高下,則豪猾多在之處,必不居高等,予恐無益於貧民,而有害於經費也。予亦未知其利害,更加熟講以處之。」


○以李尙馨爲執義,金大乾爲京畿水使,成以性爲司諫,李天基爲待敎,李時楷爲校理,嚴鼎耉爲副修撰。


6月21日


○丁未,諫院啓曰:「北兵使李時英,爲人輕佻,居官貪虐,請罷職不敍。」答曰:「遞差。」


6月23日


○己酉,諫院啓曰:「近來,兵曹步木捧納之際,雖四十二三尺,猶以尺短點退,外方之人不能堪命,皆以爲色官奉職不謹。請當該郞廳罷職不敍。色吏舞文弄奸之罪,尤極痛駭,亦宜囚治,以杜後弊。」上從之。


6月24日


○庚戌,下渭原郡守李球、高山里僉使李汝覺于義禁府,以渭原民人越境採參故也。


6月25日


○辛亥,備局啓曰:「卽聞張禮忠之言,其所謂中殿親受一款,甚可驚怪,而聽其措語,則似非欲必行己見者,使一大臣,馳往弘濟院,竭力論辨,而但內殿全不行禮,則無以服彼之心,以率女官,行禮於宮中之意,措辭周旋宜當。」上從之。


○上迎淸使于慕華館。先遣領議政崔鳴吉,使之開諭中殿親受之非禮,淸使許之。


○上下敎曰:「三田渡碑文,速印以送,然後可免貽弊。書寫官不可互相推諉,其令吳竣書寫,而給馬發送,篆文令申翊聖書寫。」


○迎接都監啓請於宴享宰牛以設,答曰:「非上、下馬宴,則勿設也。」


6月26日


○壬子,流星出貫索星下,入大角星上。


○頒赦,加百官資,以淸使之來傳內殿誥命也。


○上幸館所,設下馬宴。上謂淸使曰:「前年徵兵時,不能善處,以致後期,心常恐懼。」馬夫達曰:「徵兵後期,當有其罰,査官秋必出來。」又言水、陸徵兵,且助糧餉之意,上答曰:「大國有命,小邦何敢違焉?但步兵或可調送,馬軍決難應副。至於助糧,則歲惡民飢,計無所出,然當隨力以助矣。」


○東陽尉申翊聖上箚曰:


以臣爲三田渡碑文書寫之官,臣旣不能死於主辱之日,常懷痛恨,決不敢以病敗之身,當此事也。


竟不書。


6月27日


○癸丑,上引見益寧府院君洪瑞鳳、領中樞李聖求、領議政崔鳴吉、左議政申景禛等,謂之曰:「昨日淸人提起意外之言,予不能善對矣。淸人壑欲無厭,旣欲徵銀,又欲使助兵,勢不可支,而予不得已,以隨力相助爲答矣。」景禛曰:「有命壽論賞之敎,今當賞以何職?」上曰:「前日以鄭譯爲僉知,則渠請移施於其妻族矣。」鳴吉曰:「彼國聞之,必有大禍,渠豈從之?」上曰:「第問而處之。」鳴吉曰:「命壽之母方在關西,宜給食物。」上曰:「姑徐之。」


6月28日


○甲寅,以申景禛爲謝恩使。


○申景禛密通於鄭譯,言以賞職之意,則命壽有喜色,願得官敎而退書往年月日,且欲不使人知。又言其妻娚定州人奉永雲,願除西路邊將。金石乙屎又言其族屬二人,一則願得爵名,一則請偕於謝恩使之行,上皆許之。


6月29日


○乙卯,上幸館所,設翌日宴。


〈仁祖大王實錄卷之三十八〉


秋七月


7月1日


○丙辰朔,戶曹啓曰:「從前彼人之發賣,爲莫大之患,而鄭譯,使譯官輩不得與於其間,市民之呼怨,罔有紀極。不惟不聽,加之以鞭扑,市民之難堪,理所固然,至於逃避,貽辱於本曹者,則誠極痛愕。姑令平市署開誘,使之還集,終若不從命令,則期於窮捕,依律定罪,斷不饒㒃爲當。」上從之。


○淸使出遊漢江。


○淸使招見內官羅嶪、白大珪等於館所。


○鄭命壽言其妹夫林復昌,方在成川爲正兵,願得除軍役。備局請依其所言,上從之。


○引見益寧府院君洪瑞鳳、領中樞府事李聖求、領議政崔鳴吉、左議政申景禛等。上曰:「昨日宴時問答之事,卿等詳聞之耶?其所言通倭一事,必非偶然。其意必欲交結,貿用兵器也。」鳴吉曰:「此必貽患於我國。彼人例以密語爲致情,若以難處之意密言,而使之歸告皇帝如何?」申景禛曰:「若以倭國所送衣出示,則必疑我以相通矣。屛風則出示無妨。」上曰:「他大臣之意如何?」瑞鳳曰:「今番西犯之役,大將旣斃,則軍兵之喪敗,從可知矣。彼蓋疑我國與倭相通,故有此云云,以試我情耳。彼亦豈不知越海相通之爲難也?」鳴吉曰:「外間有一說,日本是好義之國,以我國受困之狀,通之爲可云。此言不無所見,淸人若欲必通,則兼以此遣使似當。」上曰:「此則不然。日本有何愛我之意耶?此誠憂虞之時,決不可通也。予意則不欲更爲提起也。」鳴吉曰:「上敎然矣。」


○兵曹啓曰:「鄭命壽同知中樞府事,金乭屎從弟金山海守門將官敎,依相臣分付,成送于政院,而鄭譯則渠有退年之語,故以天啓八年書給矣。」答曰:「知道。」


7月2日


○丁巳,憲府啓曰:「泗川縣監李元煥,剝民肥己,無所不至。近日又聞,偸載米斛於稅船,來泊京江,本府推問於篙工,則果是云。自古明王設法,處贓汚爲最。故有犯贓汚者,雖在貴近,不少容貸。今之用法則不然,如有犯贓者,拿致王獄,虛設械杖,延引歲月,皆蒙解釋,人不畏法,固其然也。請元煥依律嚴治,且令該司,沒入其財,以助國用。今此都監之設,異於平昔,纔經大亂,民生困悴,凡百施爲,十分詳察,庶蠲一毫之弊,而胥吏作弊,罔有紀極,至於鷄一首之納,必捧一匹之綿布,生魚二十尾之捧,至徵七十匹之多,民怨徹天,號哭道路。爲該官者,不察甚矣,請竝命罷職。」答曰:「李元煥事,所論雖是,而有違法例,鞫問後處之可也。都監當該官員,竝推考。」


○瀋陽宰臣朴?等馳啓曰:「龍將傳言:『今番勑使出送時,碑文書寫、解蒙書人等,未及出送,勑使只看碑石而來,書寫人則當從後出送。且前日刷送向化人等逃亡者,趁勑使未發前刷送。』云。」


○備局啓曰:「以逃還人刷送事,淸國每以爲言,非不知必有後患,而其在情理,有所不忍。故頃因上敎,移文于平安監司處,使之勿復捕告矣。昨日接見時,淸使又以此提起,至有多少說話,不可無權宜防口之擧。當此草長之時,必有走回之人,宜令平安監司,另加譏察,捕得若干人,囚禁啓聞。」上從之。


○引見大臣及備局堂上。上曰:「昨日內官等往見勑使,則其言乃入朝事也。又以爲:『向化刷送事,不可不致意,而國王若入朝面陳,則帝豈不釋然?』」崔鳴吉曰:「此畢竟不好底意思也。」上曰:「彼又言:『曩日,城下兵甲森列之時,尙且優待,今日入朝,豈有危端乎?』云,卿等之所見如何?」鳴吉曰:「臣猝聞曾所未料之事,不知所對。然彼旣發端,必不但已。」李時白曰:「今聞此言,心膽俱裂。彼積年伺釁於中國,而今又敗歸,故專意東方。夫豈徒受歲弊而已也?」鳴吉曰:「大事未可輕議,今姑善待勑行以遣之後,從容議處爲當。」上曰:「將何以回報耶?」鳴吉曰:「此事有難揣度,而其所以回報者,則當曰:『上國再造之恩,不可負也。雖微此言,予意固欲入謝,而國家多事,且有南憂,故不敢請矣。儲君若出來,則予當勉從。』云云,今不可以難從之意言之也。」上曰:「諸卿之意何如?」李聖求曰:「當初出城之擧,冀或有萬一之幸矣。以今觀之,萬無可堪之勢。雖一番入朝,或無他慮,而使之年年入朝,則何以處之?鳴吉所謂權辭答之,然後別爲籌度云者,似得矣。」鳴吉曰:「若入朝之後,疑阻渙釋,世子、大君,皆得回轅,則固大善矣。」朴潢曰:「所答之言,須置餘地,決不可快許也。初言難從之意,次以難辭答之,未知如何?」諸臣或有嗚咽泣下者。鳴吉顧謂曰:「愼勿爲輕動。」上曰:「朴潢之言是矣。且此事有二端,或有不測之事,或欲致意於刷還一事而發也。」時白曰:「此未必以刷還而發也。」鳴吉相願而言曰:「此言若出於勑使未發之前,則人心必動,此在從違之間,不可輕洩也。入侍之人,皆是有識之士,雖至親之間,宜勿傳言也。」


○上宴淸使于仁政殿。


7月3日


○戊午,上宴淸使于南別宮。馬將曰:「逃還人及向化刷送事,若不申飭,則歲月漸久,自底遲滯,俺等亦以爲慮。」上曰:「本國於此事,非不盡心,而搜捕未易,愧懼徒深耳。」遂行酒良久而罷。


7月4日


○己卯,鄭譯以三使意,言於張禮忠曰:「往在丁丑年,以封王一件事,而各給一千兩於三使。今也冊封王妃與世子,卽兩件事,豈可用其時之例乎?爾國使臣,有疊齎方物,亦各受其賞,此實譯官等所知,何敢爲防塞之計乎?」馬將又潛言於張禮忠,要得善馬一匹,禮忠等反覆開誘於命壽,命壽答以例給馬外,又各給三使一馬,則必因此而止索銀之請云。備局以爲,宜從其言,許之。


7月5日


○庚申,流星出天津星上,入南斗星下。


○上幸南別宮,設上馬宴。馬將又以刷還事爲言,上答以當令廟堂,一一擧行,仍行酒而罷。


7月6日


○辛酉,淸使還,上出餞于慕華館。


○領議政崔鳴吉請對,上召見之。鳴吉請聞內官羅嶪問答之事,上曰:「其言今不必更擧也。且助兵一事,彼若勒定,則萬無違拒之勢,而彼之初言,若是恐喝,則實非大段事也。」鳴吉又問羅嶪所答,勑使所言謂何,上曰:「羅嶪直以難從之勢言之,則其辭意頗以嶪言爲是云。」鳴吉曰:「臣初欲追往碧蹄,又見勑使,若然則臣不必往也。」鳴吉又曰:「今日拜送勑使時,東西班列,無表表朝士。自上屈意優待,而朝廷之事如此,誠極寒心。欲罪之則似煩,必須別樣申飭。」上曰:「何煩之有?不可無罰也。」


7月7日


○壬戌,宗廟署官員以都提調意啓曰:「宗廟之禮,莫嚴且重。謹考《五禮儀》,宗廟四時祭攝事儀末端有廟司、典祀官,各率其屬,同撤初膳,宮闈令闔門後,乃退之節目,而不知自何時廢閣不行也。典祀官、宮闈令,與他祭官,一時出去,獨使廟司當之。各室所陳器品甚多,撤退之時,不免有紛亂未安之事。且室門封闔後,封進膰肉,乃是舊例,而近來則爲緣急於進上,未及撤床闔門,遽卽封裹於室門外,益致諠譁,尤極未安。折脯之事,實爲妨奸,而監察於祭罷後,直至月廊,督令折脯,故守僕等,不告廟司,徑先取來,大違以禮撤膳之儀。請自今另加申飭,毋踵前習。」上從之。


○備局啓曰:「春川物衆地大,且兼防禦使,而新授府使申景珍,曾宰南陽,以不治見敗。本局之申飭政曹,另加精擇,非至一再,而擬任匪人,乃至於此,請該曹堂上、郞廳推考,以爲警策之地。」上從之。


7月8日


○癸亥,天鳴,西南有氣如蟲飛。


○禮曹啓曰:「今七月初九日,卽立秋節也。依前例,復正殿,進常膳,擊皮鼓爲當。」從之。


○備局啓曰:「巡檢使朴潢,曾以農歇後巡審事定奪,而今者秋節已屆,請發送。」上從之。


7月9日


○甲子,掌令洪茂績啓曰:「掌令趙重呂,於本府坐起之日,在坐飮烟草,對同僚有怠慢之禮,又於茶時,受人呈狀,越法違例,此臣見輕於同僚之致。且臣於郊外臨送之際,將出就道左,感淚交零,不覺蹶然顚仆,請罷臣職。」掌令趙重呂引避,陳辨。大司諫金壽賢、司諫成以性、執義李尙馨、獻納兪㯙、正言朴守文、持平曺漢英等,皆以未參班列,相繼引避。玉堂請竝遞差,上從之。


7月11日


○丙寅,命鄭致和、李時楳、柳潁、成以性、李時楷、南老星、林?、朴守文、洪茂績等暗行御史治裝,越二日分遣于八道。按,蔭官之膺是選者,國朝以來鮮有聞焉。苟得其人,文、蔭何擇,而茂績非其人,故時有蔭御史之譏。


○上下敎曰:「仁城君珙女子定昏云,令該曹量給昏需。」


○以金榮祖爲大司諫,李行遇爲執義,金應祖、李元鎭爲掌令,尹瀁爲持平,申翊全爲獻納,李尙馨爲副校理,李曼爲修撰,鄭泰齊爲正言,李必行爲司諫。必行自丁丑以後,退居驪州,稱病杜門,前後除拜,一不應命。是時以臺、侍退處田里者,湖南有愼天翊,嶺南有金坽。此兩人,自初絶意仕宦,國有變亂時,或一來而旋卽退去,如是者十年。至是與必行爲三人焉。


7月12日


○丁卯,上下敎曰:「平安監司閔聖徽,加一年仍任。」


○命尹昉、金自點,放歸田里。按,江都之禍,廟社木主汚衊散失之辱,有子孫、臣庶,所不忍聞者,嗚呼,慘矣!尹昉旣受陪奉廟社之命,而竟至於此,則雖有可恕之情,固有難赦之罪。三司交章,或非或輟罷,而敍之竄而宥之,終乃敍復原封,置之於大臣之列。自點以賊遺君父之罪,一謫固不足以懲,況可使之偃息於田廬乎?朝家刑政,有同兒戲,如是而尙何望人心之服,而國勢之振哉?


7月13日


○戊辰,以鄭廣敬爲大司憲,鄭太和爲右副承旨,金光爀爲執義,兪㯙爲副校理,李襘爲正言。


○慶尙監司李命雄請發本道兩鎭管束伍軍,加築善山金烏山城,上許之。


7月14日


○己巳,上引見備局堂上。領議政崔鳴吉進曰:「彼人前日所言入朝事,群臣孰不憂念?大槪默察群情,皆以爲,國事到此,宜速決定大計,而臣意以爲,此擧必不在於今年。」上曰:「在我之道,將何以應之?」益寧府院君洪瑞鳳曰:「臣子道理,豈可使君父入不測之地乎?」領中樞府事李聖求曰:「從前屈意忍辱,爲讐人役者,只冀東宮之萬一回轅也。今則已無可望,盍亦保我國家乎?古史云:『議論定時,虜已渡江。』今日之事,不幸類是。彼若驅一介之使,不意脅迫,則將若之何?」瑞鳳曰:「聖求之言誠是。若意外之變生於十步之內,則智者不及謀矣。高麗忠惠王事可戒也。」上謂朴潢曰:「卿在彼日久,必詳知其事情矣。」潢曰:「瀋中事情嚴秘,有難測知,而臣則以爲,終有不測之禍,必須早爲之所。臣在瀋時,有人密傳范文程之語以爲:『悔不於出城時,易立其子。』云,此罔測之言也。」上曰:「范之所言,緣何事而發云耶?」潢曰:「以徵兵違悞之故,有此言云矣。」副提學金槃曰:「丁丑之事,爲宗社也。今聞此言,彼無好意,從可知矣。嶺南城池,旣已繕修,江都保障,亦須預先料理,以爲日後之晋陽可也。」上曰:「諸卿之意如許,而予則猶以爲出好意也。然陰雨之備,則預宜商量。至於易樹之說,出於虛喝,不須深慮。」昇平府院君金瑬曰:「彼國不量事勢,少有所違,輒有嘖言,到此地頭,當思善後之策。然《語》曰:『事未發而先聞,危也。』臣以爲,先示已動之形於敵國,非計之得也。大槪助兵一事,亦極難處矣。」上曰:「勑使在館時,未及問軍數,至今悔之。」瑬曰:「助兵之許不許,亦須速定,而駐駕之所,則南漢、江都中決定一處,而預加料理可也。」聖求曰:「臣意則徵兵之請,亦不須許也。」上曰:「此則未易言也。我國雖有斥絶之計,姑不可顯示形跡也。」上又曰:「遠接使李景曾與彼人,顔情頗熟,到龍灣留滯之日,使之密問軍兵實數。」鳴吉曰:「當依聖敎。」上曰:「國事罔極,不如無生,唯羡死者之無知也。向化刷還事,則不須言也。至於刷還逃民,是我赤子,冒死逃歸,而還爲執送,此豈爲民父母之道乎?」仍泣下。金瑬請於江都,急築土城,且以兵船,換作戰舡,上曰:「卿言雖是,皆不可容易爲之。今日急務,只在於吏、戶、兵三曹。吏曹則選擇良吏,戶曹則專意儲峙,兵曹則修明軍政,而其要則不失人心。」鳴吉曰:「欲令京畿水使,製造龜船而試用之,此李舜臣所創制也。」上曰:「依所啓施行。」景奭曰:「臣試擬武臣李浣於兵曹及承旨望,未知如何。」鳴吉曰:「浣剛淸勇決,似非庸流也。」上曰:「先朝亦有以武臣拜承旨之時矣。」鳴吉曰:「時事日漸艱危,不可無腹心之寄。若以御營軍,付之金自點,則可爲臨急之用。」上曰:「予亦知其有才,故已爲放還矣。」


7月16日


○辛未,禮曹啓曰:「立秋後霖雨累日,禾穀損傷,請設行禜祭。」上從之。


○上命送冬衣資于濟州。


○戶曹判書李溟上箚曰:


巡檢使之行,恐非今日之急務。上年飢饉,新穀未登,無境上待變之急,有三南騷屑之患。且館倭於我國動靜無不聞知,而當此無故之日,特遣宰臣,巡閱舟師,則未必不以此致訝。請令廟堂,更議以處。


答曰:「當令廟堂,議處焉。」


7月17日


○壬申,承旨李景義上疏曰:


臣昨聞登對說話,此豈臣子所可忍聞,亦非殿下可問之事也。擧國彌縫,如不得免,則爲臣子者,惟當竊負而逃,期保聖躬,此則人心所同,義理甚明,奚待甲乙之論乎?自丁丑以後,金、繒、皮幣,日增歲加,而忠臣烈士,無敢異議者,誠以圖存一隅,少延國脈,世子之東轅,庶幾望之,其勢誠迫而其情亦可悲也。終致豺疑狼顧,凶狡百出,至以不忍言之事,敢發於此,是已無我也。防患之道,必須預定依歸,有所施措得宜。爲今之計,莫如江都,而土城、木柵,非所當先,器械、糧餉,雖當務之急,此亦第二件事也。寄宗社於一片孤島之中,賊若充斥,則四顧茫然,但見滄海,人心何所恃而爲安哉?臣愚以爲,江都爲本根之地,德物諸島,南陽大富,仁川紫陽〈皆島名。〉爲左右藩籬;海西則以延安、海州爲大鎭,以至於白翎;湖西則以水營、瑞泰爲羽翼。安邊、蘭池、圓山等島及舒川浦、古君山爲列屯之所;扶安、邊山,又設大鎭,自此迤南,傳靈、羅而止焉。度其形勢,相其土地,募其流民,漁採爲業者,或煮海爲鹽,或屯種雜穀,或結箭爲漁,共分其食,同其販賣。一年之後,知其生理,則民多注集,樂於趨利,然後計其所聚民丁,量格造舡,常時興販,廢擧有變,赴難江都。海島之間,爲置一帶版圖,略如中朝海防之制,則耽羅以上,足爲遠近門戶,而輔車相依,首尾互救,西南寇盜,非所當憂,此萬全之道也。設施之方,不宜別立衙門,使其道臣擇其朝官士子、閑散品官、出身中有才局者,稱以別將監官,隨才類能,各得其人,約以厚賞,無惜官資。不稟朝廷,不煩州郡,方便處置,勿問出入。自今秋冬,販鹽爲始,則不出明年,事可就緖,何至於煩敵人之耳,而假民力而爲之哉?脫有警急,羅州以下戰船,則使之各守信地,以爲南虞之備;羅州以上戰船,則使之赴難江都,誠極便當。凡交虜之道,善言惡言,不動聲色,犬、馬、珠、玉,以結誠意,來則拒之,去則自强。況今日事勢,儲君在彼,不宜輕絶,務盡在我之道而已。養靜蓄銳,隱然有不可犯之勢,則彼之把握操縱,豈能如今日之所爲乎?世子回轅之機,實在於此。彼若以難從之事,故爲生釁,而施措預備者,可恃而爲安,則此豈非本根當務之急者乎?本根旣立,人心可定,向背所係,成敗立辨。其間措置中曲折,未能盡陳。伏願殿下,與大臣,許臣商確,早爲之所,勿爲浮議所動,則國家幸甚。


上嘉納之。


7月18日


○癸酉,上下敎曰:「頃者領相欲與備局諸臣,開坐於賓廳,予慮諸宰之勞苦,而不許矣,今更思之,則其言實爲有益。今後每月初三日、十三日、二十三日,開坐於賓廳,以便召對。」


○平安監司閔聖徽馳啓曰:「東宮自瀋陽下令以爲:『勑使之行,出於不意,西路民事,誠極可矜。前日皇帝所賜銀一百兩、各色段紗十匹,出送於本道,以助勑使回還時需用之資。』大君亦送銀一百兩、各色段紗十匹云。」


○以李德泂爲禮曹判書,李景義爲吏曹參議,鄭泰齊爲持平,沈世鐸爲正言,李厚源爲忠淸監司,李浣爲同副承旨。按,國朝以來,武臣之擢居喉舌者,必循一時之望,必用過人之才,故人無異議。李浣,副元帥守一之子也。以箕裘之業,援迹弓馬,其爲人別無異能,而卒蒙顯擢,用過其實,惜哉!


7月19日


○甲戌,漢江水漲,漂沒江邊居民十有餘家。


○平安監司閔聖徽馳啓曰:「肅川民往耘于野,被雷震死云。」


7月20日


○乙亥,平安監司閔聖徽馳啓曰:「勑使等於一路諸邑鋪陳器物,竝皆奪取,鐵物、皮物、大米、粘米、淸蜜等物,求索愈甚,卜駄日增,今已五百餘駄。驛馬奪去之數,大同馬六匹、魚川馬一匹、黃海道驛馬二匹。且鄭命守以得同知帖,故頗有喜色,而金石乙屎多發怨言云。」


○咸鏡道洪原、咸興等邑蝗。


7月21日


○丙子,命沈器遠放歸田里。


○御營廳啓曰:「本廳軍兵,經亂後,査覈有故者計除,時存實數,五千四百二十三人矣。丁丑年以後出身、奉足、陞號及自募者,竝七百六十二人,體府牙兵,移屬本廳者,八百二十四人,摠計七千九人中,出身八百十五人,而近來番次,定以八百人,則一年二次應立者,一千六百人也。以此計其番限,則七千之軍,四年一次,番限太踈,殊無鍊習之意。今則軍數比前加出,自今年爲始,一番以一千一百餘人爲限,則三年一次矣。以此磨鍊爲當。」答曰:「依啓。番限各減半朔,俾無糧餉難繼之弊。」


7月22日


○丁丑,流星出王良星上,入天津星下。


○上下敎曰:「來月旬間,欲觀射于郊外,言于該曹。」兵曹啓曰:「當於慕華館,依前設場,而戊辰年觀射時,武臣堂上以上、訓鍊都監將官,則其數不多,似當盡令入試,而內三廳禁軍、各衙門軍官、閑散武士,其數甚多,一日之內,勢難畢試。預先試才,得參後許試,明有前例,今宜依此施行。」答曰:「依例擧行。」


7月23日


○戊寅,京畿廣州、水原、富平、安城、陽川、陽城、衿川、果川等邑,霖雨不霽,禾穀枯損。


○平安道肅川府,有一女人雷震而死。


○以金集爲右副承旨,閔應協爲掌令,尹瀁爲持平,柳淰爲副修撰。


○上引見備局堂上。領議政崔鳴吉曰:「今年農事雖遇旱災,而播種之處則庶望西成。今又以水災多被損傷,誠可憫也。」上曰:「穡事若登,則百姓庶有生道,而今乃至此,極可慮也。」又曰:「卿等之近日料理者何事?」鳴吉曰:「人皆以爲,抛棄軍政,而年年每待秋成矣。今秋又如此,而物情騷屑,亦難鎭定。此時事務,誠難善處矣。」上曰:「棄置萬事而不做,豈鎭靜之謂乎?在我無可恃之實,而徒務鎭靜,則人心必以爲,無可奈何而置之矣。」鳴吉曰:「勑使去後,訛言大煽,士大夫間亦有行言,至於欲請倭而來,又欲入保江都。此皆出於人情之慷慨,而亦非無根之言也。」上曰:「人才絶乏,殊非細事。宋高之興,專賴人才。監、兵使須得其人而任之,然後方可有爲,而每患乏人矣。曾在宣祖朝,相臣盧守愼薦權慄、李舜臣爲將,此亦可謂知人矣。大才未必自尋常中出,於韓信亦可見矣。若以才貌伶俐而已,則未必辦得如許大事矣。」李時白曰:「今則專以履歷用人,故難得其人矣。」上曰:「將帥可合之人,有才而且有誠,則可謂其人也。」鳴吉曰:「邊士紀似是可用之才。曾聞兎山之戰,頗有實效,其非庸流也必矣。且近來堂上中有才者七八人,而終必爲卿爲相矣。入贊廟謨,出按方鎭,惟上所使也。臣且以趙啓遠爲可用,而尙有未盡知者,故不敢容易上達矣。啓遠到處,皆有民怨,是未可知。欲畀一大邑而觀之矣。」上曰:「觀其致怨之由,則可知其作事之是非。居官有三件事,有本無才者,有不事事而要譽者,有作事而致怨者矣。且卿所謂七八人,是誰某耶?」鳴吉曰:「金世濂、李景義、李厚源、林墰、睦性善、鄭太和、李明漢、李基祚等也。」上曰:「李明漢是能文之人也。其中又有能文者耶?」鳴吉曰:「文章則李植爲首,而明漢果亦能文矣。」上曰:「明漢之爲人,頗似踈緩矣。」鳴吉曰:「關西方伯,豈可每委於一人乎?其代以鄭太和、具鳳瑞爲可合云矣。」上曰:「鳳瑞似有輕浮之習矣。」鳴吉曰:「觀武才之擧,何必汲汲爲之,以致遠近之疑乎?」上曰:「欲於日晷稍長時擧行,故纔已分付矣。卿言果有遠慮,不必擧行。」


7月24日


○己卯,流星出離宮星上,入羽林星下。


○全羅道大風、大水,漂沒人家。


○忠淸道大水。


○憲府啓曰:「三南之民幸免兵火,國家需用,專靠於此,百役叢萃,將不堪命,固宜靜以鎭撫,以示一分之惠。今者伏聞巡檢使率三從事,當出巡云。舟師整理,各有該掌,而巡察、統制,亦可以時合操,檢其勤慢。若以本道之員,視爲尋常,欲行聳動之擧,則別遣重臣,一度巡檢,猶或可也。豈可逐年發送,有若年例定式者哉?況大官接待,自有體面,不但有廚傳、迎送之弊,先聲所及,遠近騷然,前期聚會,累月廢業。一番點閱,無益於實着,而其爲民害,有不可勝言。請勿遣巡檢使,或於不時,發遣御史,或從事官,以爲驚飭之地。」答曰:「巡檢之行,不爲無益。更加思量,勿復煩論。」其後累啓,而不從。


7月25日


○庚辰,以李時楳爲獻納,韓亨吉爲兵曹參議,尹兼善爲判決事。亨吉、兼善,俱以用刑嚴酷,名於世,一入騎省,一長訟官,蓋上意以此兩人,爲任怨盡職也。


○晝講《詩傳》。講訖,上謂朴潢曰:「卿之巡檢之行,何日欲發耶?」潢曰:「當速發行,而臺論方張,故不敢請行矣。」上曰:「步兵收布則朝廷皆言其弊,請減尺數,而至於水軍,置之相忘之域,豈非可怪之甚乎?」潢曰:「臣於平日,亦常言軍士之偏苦。臣意以爲,人人皆當出布以養兵也。」上曰:「征討則固不敢望,而保障亦無可恃,豈非可慮乎?近日廟堂,何所料理?」潢曰:「廟算皆以觀勢二字,爲玩愒之地,誠可悶也。」


7月26日


○辛巳,先是,經筵官李尙馨、柳淰等啓曰:「近日軍國之事及經筵說話,竝令不出朝報,其意蓋有所在,而兩司之官,亦不得預知,非徒事體未安,亦有後弊。請令注書,秘密書送,或封送其草冊。」上令問于大臣處之。備局回啓曰:「屬玆艱虞之日,廟堂施措,不得不與平時略異。聖人所謂機事不密則害生者,蓋亦有爲而發。若使秘密文書,書送于兩司,則秘密之意安在哉?至於封送草冊事,則自前未有此例,恐不可創開也。」上從之。


7月27日


○壬午,伴送使李景曾馳啓曰:「臣據備局別紙,到義州,問于馬使曰:『頃日國王接見時,聞有助兵說話云,我國軍兵,決難朝令夕發,必須預知師期,可以調發。』三使相議而答曰:『卽今秋氣已涼,正當用兵之時。從速調發,整頓以待之。』云。臣次言:『我國本無戰馬,難得騎兵,而軍數之多少則預知,然後可以調發。』馬使勃然怒曰:『難得騎兵之說,何敢發口,而軍數亦何敢輕問?』馬使又密語于臣曰:『聞倭差聽命於中原,將欲出來云。凡有消息,皆卽通報瀋中。』云。」


○備局請出綿布八十同、木花一千五百餘斤,分送于咸鏡南、北道,令兩兵使,分給軍兵,以備寒衣,答曰:「依啓。泛然分給,似或未妥,各鎭軍兵,試才分給,而其中尤其貧寒者,則雖不中,亦給之。」


7月28日


○癸未,流星出騰蛇星上,入奎星下。


○印出三田渡碑文,送于淸國。


7月29日


○甲申,上下敎曰:「淸國奉使內官,與常時世子館所問安中使有異。盤纏賜物,依外朝問安使例,磨鍊題給。」諫院啓曰:「內官之任使,與朝臣自別。若開此路,則日後之弊,有不可勝言。請還收依外臣治行之命。」答曰:「爵秩、勞苦,彼此無異,而賜與之物,大相懸殊,前日之規,實涉不均矣。」


7月30日


○乙酉,江原道嶺西原州等邑,大風、大水。


○對馬島主平義成送差倭平智連、藤智繩等,傳致書契,仍言曰:「去乙亥年調興、玄方等,被罪竄謫之後,大小事不能秘諱於大君,故調興、玄方等圖書、章服,竝皆還送云。」


○進賀使右議政沈悅馳啓曰:「臣等到瀋陽,只傳方物、表文,世子封典及請還之意,不得開口而發還云。」


八月


8月1日


○丙戌朔,慶尙監司李命雄馳啓曰:「道內農事自七月以後,頗有茂盛之漸,前頭若無傷損之災,則不失爲豐年云。」時,諸道皆以水災啓聞,而命雄獨以此馳啓,本道之人多有怨罵者。


8月2日


○丁亥,上將行社稷大祭,禮曹以秋雨成霖,決無開霽之望,勢難親行,請遣大臣攝行,又啓曰:「秋霖已久,禾穀損傷,請行四門禜祭。」上皆從之。


○忠淸道平澤等二十五邑大水,人有渰死者。


8月3日


○戊子,諫院啓曰:「臣等始聞朝廷發遣敬差官之擧,意謂循例覆審,而今聞外議,兵火之後,畿甸之蕩殘爲最,而量田之擧,復行於今日,萬口喧騰,無不爲憂。臣等取見事目,則名雖覆審,與量田無異。畿甸之民纔經客使之行,飢荒困瘁之狀,有不忍言,而旱乾之餘,水患仍之,田畝覆沙,百穀腐朽,西成之望已缺。當此之時,雖多得隱結,其失民心則大矣。請寢京畿敬差發送之命。」答曰:「當問于大臣處之。」備局回啓曰:「丁丑以後,畿甸無可據田案,只用田夫告狀,掛一漏萬。今年雖有水患,若論分數,則被災處少,而不被災處多。莫重田政,若嫌其騷屑,而不敢下手,則京畿一道無以成形。況今覆審,只令本官守令,察其時起,俾無漏結,而若無主管之人,一任守令所爲,則亦不無虛踈之患。臣等之意,雖當大亂之餘,今此田政,一番整頓之後,則自至帖然,雖有民言,不過數朔而止耳。但今日此論,非但兩司爲然,實在廷之所共言,伏候上裁。」答曰:「此事似不可已,依啓辭施行。」其後兩司爭之不已,乃從之。


○上下敎曰:「今後備局堂上,賓廳會坐及引見事,竝勿出朝報。」


8月4日


○己丑,太白見。


○諫院啓曰:「臺諫人主之耳目,軍國大事,宜無所不知,而備局公事,罔敢聞知,尋常擧措,亦入於秘密之中,物情以之而危懼,訛言因此而盛行。不但後弊可慮,無事中生事之端,未必不由於此。至於備局堂上引見時,必令三司長官入侍,其意有在,而近來亦廢閣不行。脫有不幸,廟堂失策,聖念放過,則事機旣誤之後,誰得以捄正哉?請於備局引見時,特許三司依前例入侍。」上從之。


8月5日


○庚寅,太白見。


8月6日


○辛卯,太白見。


○以李明漢爲都承旨,元斗杓爲全羅監司,李時英爲全羅兵使。


○上御養和堂,受鍼於李馨益。


○鄭命壽請以定州官奴奉永雲,爲本道守令,朝廷從之。永雲呈狀曰:「本以賤隷,又無功勞,方在母喪,而以命壽妻族,一朝掌印。甘心於其請,不顧通喪,實切痛悶,願收職牒云。」終不就任所。其後亦累次除職,竝引分苦辭。


8月8日


○癸巳,流星出王良星下,入艮方。


○命拿甑山縣令金壽仁、豐川府使李克華,以暗行御史柳潁、洪茂績等,啓陳貪婪之狀故也。


○忠淸道大水,人有渰死者。上命擧行恤典,給陳覆沙處。


8月9日


○甲午,太白見。


○賜領議政崔鳴吉、參判李景曾熟馬各一匹,以其勑使時,有周旋之勞故也。


8月10日


○乙未,流星出軍井星下,入天園星上。


○禮曹啓曰:「各陵丁字閣,自有一定之制,故英陵丁字閣,與健元陵制度,少無異同。往在辛酉年改造時,增以左右夾室,前退一間,比他陵加造三間,有違祖宗朝舊制。卽今改造,所當裁損。議于大臣,則大臣皆以爲:『祖宗朝陵寢,自有定制,而英陵丁字閣,獨違舊制。今當改造之日,旣覺其非,則不可仍襲謬例,宜依健元陵制度。』」從之。


○李明漢病遞,李基祚代爲都承旨。


○備局請於謝恩使之往,以倭書契原本入送,上從之。


8月11日


○丙申,流星出騰蛇星下,入天津星下,又出天哀星上,入南方。


8月12日


○丁酉,太白見。


○先是,英陵丁字閣火,上意以爲,變出於守護軍,命於重建時,不用畿民,只使守護軍,獨當其役,使禮曹參議洪得一監董之。守護軍等怨詈不已,其翌曉潛投諺書于得一曰:「守護軍崔敬男爲首惡,朴應戒次之。」云。得一以此啓聞,禁府請設三省以鞫之,敬男徑斃。兩司以匿名書構獄,有違法例,請遣敬差官,更加査問。敬差官沈澤推問守護軍等及驪州鄕人,皆以爲:「兩賊得罪於齋郞,作變無疑。」云。上命嚴刑應戒,終不服,命邊遠定配。得一之初啓聞也,政院啓曰:「匿名書不傳,其法甚嚴,直爲燒火,已有近規。洪得一至於啓聞,請推考。」兩司請罷,累啓而乃從之。


8月13日


○戊戌,先是,特進官李時白啓於筵中曰:「營將之不關,臣旣陳之矣。鎭管守令,必以文、蔭、武弁中臨亂赴戰,親領軍兵者擇送,則極有成效。今也不然,旣罷營將,又不申明鎭管事目可乎?」上曰:「言于備局。」備局請自今以後,鎭管守令差出時,宜令更加銓擇,勿問文、武、蔭官、勿拘爵秩高下,惟才是用,期有成效,上從之。


○以柳淰爲吏曹佐郞,鄭廣敬爲同知經筵。


8月15日


○庚子,右議政沈悅上箚曰:


臣奉使纔還,病伏城外,廟堂之論,時未得聞,而但在瀋時,已知今年又有西犯之計矣,及到我境,又聞勑使以徵兵事發言云。此事必不但已,而在我調發之擧,尙今寥寥,臣竊憂之。伴送使到龍灣,問師期於馬將,則馬將只言從速調發而已,師期遲速,則不爲明言云,今雖更問,所答不過如此。若欲的知師期而抄兵,則竊恐有不及期之患。上年雖不及期,猶有可諉,今又未及期限,則必有不測之患,可不懼哉?臣愚以爲,預加整搠,若將朝令夕發者然,幸而延退,則固爲大善。不然而猝有降勑督發之擧,則後至之責,烏得免焉?臣來時,得聞林慶業、閔聖徽之言,上年被抄之軍,渡江還歸,渠等自知早晩難免此役,唯當預先知委,使之裝束而已。林慶業且曰:「馬軍徵發之請,亦不必牢拒。我國無戰馬之狀,彼亦知之。軍兵元數內若干名,以馬軍聽調,而騎以款段之馬,任其驅策而已,不合戰用,非我所憂。」云,其言似爲容易。馬軍一事則更問于本道監、兵使,從長處置宜當。但軍數多寡,未能的知,此甚可慮。然姑依上年之數,而稍加剩餘,臨時加減,亦似無妨。第念兩西之民,偏被徵發之苦,誠極冤悶。下三道則道路遙遠,事勢難便,雖不可簽抄,咸鏡南道則與關西接境,而時無防守之事。均是國家之民,而西北之人苦歇懸殊,恐非一視之意也。南道軍一千人,亦爲抄發,淸國所徵之數,如或不多,則只送兩西已抄之軍;如其多定,則添以南道之軍,似不可已。請令廟堂議處。


上下備局議。備局回啓曰:「助兵之說,勑使以私言言之而已,初非帝令。前頭若有明白分付,則兩西自有已裝之軍,調發無難。兩西監、兵使,不可不預知此意也。林慶業馬兵之說,不無所見,而徵兵若過五千,調發須先南道,俱宜觀勢處之。」答曰:「大臣往瀋時,淸國不言兵事。以予揆之,其用我兵,似不在於目前也。今年若不徵調,則何必預言,以致民間騷擾哉?」


○平安兵使林慶業馳啓曰:「臣聞義州人崔孝一乘船逃去,指向西海,卽遣軍官,査問於其鄕里,則皆言:『孝一前後別無罪犯,而男女十九人,結黨逃去,其心所在,有難測知。』云。」


8月16日


○辛丑,備局啓曰:「自上違豫日久,擧國遑遑,況東宮、大君滯在異域,情事當如何哉?國中大小事,瀋中無不聞知。旣有受鍼之擧,繼有詛呪之變,淸國聞之,亦必動心,不無萬一許覲之望。柳達以鍼術見重淸國,今若替以他醫,從速召來,則爲一助。且聖候所患,緊歇無常,以藥房批答,出於朝報,傳示遠近。且願斟酌批下,使淸國不得知其虛實,亦或一計也。」答曰:「依啓辭施行。」


○備局啓曰:「崔孝一逃去後,漢船相繼出沒,事跡殊常,而謝恩使之行,適値此時,以此密言于龍、馬,恐合誠信相交之道。」答曰:「此非可諱之事,不必密言。」


○以林墰爲黃海監司。


8月18日


○癸卯,上將受鍼,藥房都提調崔鳴吉曰:「請令李馨益、潘忠翼等察色。」上謂馨益曰:「頃日受鍼穴數似少矣。」馨益曰:「今承下敎,敢不陳達?臣不得盡其術,則恐不見效矣。」忠翼曰:「今日仰瞻玉色,似有邪祟之氣。此在李馨益參酌爲之耳。」上曰:「使之下鍼,而不盡其術可乎?」按,潘忠翼,陰城村醫也。與李馨益相爲唱和,日進邪怪之說,致上疑惑,是誰之咎歟?大抵帝王之有疾,出於不能節嗜慾,唯當親近藥餌,存養沖和,使眞元漸完、榮衛充實,則自有乃瘳之慶矣。何乃謂之邪疾,而廣招妖怪之輩,妄施燔鍼之術乎?假使萬一眞有邪祟,其治之之道,亦當以正,豈可以邪治邪,而能責其效乎?群下無不隱憂於中,而大臣、臺諫,亦不敢出一言以救之,豈非大可痛惜者哉?


8月19日


○甲辰,慶尙監司李命雄馳啓曰:「臣往審山城形勢,則大槪公山、禿音兩城,民情亦皆願築,其意有在。此兩城及如御留城等處,期以數年,次第修築,則不害爲他日掎角之勢,而當今急務,莫如築城,山城蚤寒,始役尤急。某城先築與否,令廟堂從速指揮。且架山、公山、禿音山,竝圖其形以上云。」


8月20日


○乙巳,憲府啓曰:「慈山郡守李浚,曾於丙子之亂,爲寧邊府使,偸出外倉之穀,換貿物貨而自取之。西路人言,至今藉藉,今授本職,物情痛駭。豈可以事在旣往,而有所容貸?請命拿鞫定罪。」答曰:「遞差。」


8月21日


○丙午,先是,戶曹判書李溟啓陳以爲:「量田後曾有西糧減數之令,而到今酬應無策,請依前收捧。」上令大臣議處。至是,備局啓曰:「國家方有逐年貢米之擧,而今年則因各道凶荒,以西路留儲軍糧移用,而此非可繼之道,明年則不得不分定於民間。但別樣色目,尤涉有弊,請依啓辭施行。」答曰:「依前例收捧,似涉不均,令該曹酌定,勿失當初加減之意。」


8月22日


○丁未,平安兵使林慶業馳啓曰:「近日漢船連續往來,事甚難處云。」


8月23日


○戊申,月入東井星。


○定配前黃州判官鄭之虎於本州,以其有厭避之跡故也。


8月24日


○己酉,太白見。


8月25日


○庚戌,太白見。


8月27日


○壬子,太白見。


8月28日


○癸丑,憲府啓曰:「近日承召不進者,前後相繼,其病之輕重,雖不可知,而揆以分義,不當如是。至於職帶宮官,當爲赴瀋之人,以一罷而免其行,則將何以警他人,而懲後日乎?不可不別樣處置,以杜後弊。弼善權任中請勿罷職,仍令入送。前後命召不進者,一一査出,繩以重律。」上從之。


○是時,上屢受燔鍼。崔鳴吉進曰:「伏聞,宮中有詛呪之變。醫官等以移御爲當,下情皆如此矣。」上曰:「無他移御之所,而旣已掃除,仍留何妨?」都承旨李基祚曰:「移御之擧,自上以爲有弊,而群下皆極鬱悶。暫時移御,未爲不可。」馨益亦欲有所言,鳴吉顧謂曰:「此係朝廷論議,汝何敢乃爾。」馨益默然而退。


8月29日


○甲寅,賓廳大臣、六卿啓曰:「伏聞,大內有詛呪之變。寢御咫尺之地,所得邪穢之物,不止一二處云,臣等聞來,驚心痛骨,不知所喩。天心眷祐,事已發覺,此誠宗社臣民之幸也。然而臣等猶不能無疑者,凶慝之人側迹禁闥,其蓄謀經營,爲日已久,則行凶之處,必不止此。豈可謂穢物已除而仍御此闕乎?請卽移御他處,更加搜索,靡有所餘,使宮闈之內穢氣淨盡,然後還御宜當。」答曰:「所謂穢物,已盡搜索,雖不移御,自當平復矣。」再啓曰:「卽承聖批,臣等之意有不然者。近年以來,京外人家,遭此變者甚多。無論盡索與否,例皆出避。蓋以邪穢之氣,着在庭除、門闥之間,熏染爲祟,若不移避淨處,則爲患必深故也。人之臟腑、血氣,不以貴賤而有間,況自上方在鍼藥之中,其所以愼疾之方,何所不至乎?臣等今日之請,固當焦脣竭誠,期於出避而後已,不可以聖意持難,而悶默退去。故不避煩瀆,更陳下情。伏願殿下,三思焉。」答曰:「予意已諭,卿等須勿過慮。」


○三公啓曰:「詛呪之事出於闕內,此乃莫大之變。若不鉤得兇人,明正其罪,則不但後患可慮,亦何以洩神人之憤,而懲惡逆之心乎?請以可疑之人,付諸有司,嚴鞫得情,顯加邦刑。」從之。


九月


9月1日


○乙卯朔,太白見。


○兩司啓請移御,上不從。


○賓廳二品以上啓曰:「今此移御之請,出於萬不得已,不可以御所之難便,而遂止也。以近例言之,昌德宮有暫時移御之所,諸王子、駙馬家,亦必有可以權御之處,請參酌下敎,卽爲修理,卜日移御。」答曰:「昌德宮家舍,今甚狹小,宮家則非但有弊,心甚未安,莫如仍在此闕之爲便也。」三啓而不從。


9月2日


○丙辰,夜有電光。


○命設推鞫廳於義禁府,鞫問詛呪罪人。內人己玉供稱:「本以永昌大君家內人,癸亥五月始入闕內,慈殿昇遐返魂後出外,是年冬還入闕內。自上移御後,差定色掌,蒙上信任,天恩罔極,盡心服役矣。至於八月二十日受鍼時,以色掌禁喧闕中,而炊飯宮人,患痁不能做飯,日晩不得食。金尙宮親招宮人等,率巫女掘花階,金尙宮曰:『汝不得食乎?』答以果不得食,而氣乏已甚,色赤汗出。所謂廢食度日,氣色異常者此也。二十三日夜,設七星祭,供辦祭物之時,與入番色掌貞淑,設饌于廚房。申、李兩尙宮,同爲監設,申尙宮曰:『諸人中有不淨者,則宜出去。』云,而臣別無不淨之事,故仍爲供辦。申尙宮又曰:『彼色掌,宜勿招之,何爲來此?』云,而亦不顯言,故仍留過祭。翌日巴只、欣介言:『聞水賜禮今之言,則申尙宮使之勿招吾等。』云。臣亦聽諸人之言,則頗有喧騰之色。臣謂欣介曰:『吾曾在上殿之人,故欲不招乎?聞之可驚。』自此不爲飮食。其日諸宮人掘取凶穢之物,而獨不見招,自念果是異事也。以此尤不無憂愁之形,而達朝不寐。臣服役外,無交遊之事,寧有敎誘之兇人乎?二十四日甎上白屑,則其日臣出番,故與欣介,同宿於出番之房,日出後與欣介同往洗踏房。此則寢室內人及洗踏房下人所共知也。」鞫廳啓曰:「卽見內侍所錄別紙二度,所得詛呪之物,時御所十四處,東宮十二處,仁慶宮二十六處,慶德宮四處。自古宮掖巫蠱之變,未有如今日之慘。此非一二人所能爲,又非一二年經營之所致。至於空闕之變,雖似非時御所內人所能爲,而究其根柢,則必出於一意者。必有大慝之人,伏於禁闈之內,交通內外,指嗾徒黨,必欲售其兇逆之計,豈下賤輕淺者所能爲哉?咫尺昵侍之中,旣有如此兇慘之謀,則詛呪一事,今雖發露,亦安知後日之禍,不有甚於今日者乎?然不可人人而疑之,又無他摘發之端,處此之道,誠爲未易矣。但念,今此穢物埋置,多在竈堗烟桶及階闥之間,外人蹤跡所不能到,此則必出於灑掃、燒㸑之輩無疑矣,而指揮之人則恐不在於此輩中。臣等之意,大內直、宿服役之輩,雖未必皆預此謀,而其與人綢繆行跡異常之狀,則同處之人,宜無不能覺知之理。行兇者之罪,不須更言,覺其異常而不以告者,是亦死罪也。此屬竝加訊問,方合今日獄體。至於兩闕前後守直內官,亦宜竝爲拿鞫。」答曰:「空闕無點火之事,竈堗所在,盡爲火燒,其埋置之久,槪可想也。各年守直內官,厥數極多,竝爲拿鞫,甚不可也。內人中可疑者,從當書下。」厥後累日無下敎,鞫廳申稟,乃下內需司所囚侍女小娥及下人西香、春香等于鞫廳。小娥供稱:「以己玉接主人,自前親切事,則闕內之規,各房皆有相依,炊飯之事,只是循例炊飯以給而已。與己玉再度相語之事,則變生之後,己玉來言凶物多得之報,臣以爲:『仁慶、慶德宮曾有此變,至於時御大內,亦有此變乎?』一度聽聞而已,別無色變之事。所率婢玉生,因上敎,諸尙宮前面質之時,臣方在房洗面,聞卽出來,則諸人已擁玉生而去,只得望見,不得接語。何能逆料己玉之所供,而敎誘玉生,使之相符乎?」西香供稱:「曾與己玉同侍大妃殿,一處服役,大妃殿升遐後,臣則出外適人。上年臣夫以前妻之子,被擄入瀋,欲爲贖還,故爲貿丹木、胡椒等物,又以合線受價,換貿紫紬,果有累度通書之事,而其價銀子,恐有見失之弊,使己玉,親自受授而已,此外無他。」春香供辭曰:「凡闕內之人,隨事相顧,有無相資。所謂與己玉相切云者,不過如此而已。己玉雖有兇謀,此何等事,而言於臣乎?臣以東宮宮人,獨守空宮,日出月出之時,只祝世子出來而已。」鞫廳啓曰:「三女所供如此,所當直爲請刑,而臣等承命治獄,務爲詳審,俾合獄體者,乃其職也。以臣等愚見言之,小娥違端,在於與己玉再次相語,而其所言者,不過覓得凶物一事,此則宮中之人孰不相傳?其一語再語,虛的不必大段致疑。春香與己玉相切之狀,渠亦不諱,但無他疑端,而徒以親切之故,徑先刑訊,恐涉未安,姑爲囚禁,以待端緖之出。西香與己玉相通之狀,似爲明白。無論知情與否,非其族屬而私通闕內,極其狼藉,宮闈之不嚴,至於如此,誠可寒心。況其包裹雜物,親自受授之跡,甚爲綢繆,此人爲先刑推宜當。且其招內所謂,異母子天順者,年已十五歲云,此兒竝爲拿問,以觀其所言虛實而處之,亦是得情之一道。」答曰:「依啓。且小娥情跡,似未詳察矣。」鞫廳推問天順,天順自言年今十二歲,其供辭如西香所招,而凶穢之物出納事,則以全不知爲對。其翌日,鞫廳嚴加結縛,示以刑推之狀,則天順號哭恐怯之外,別無他語。鞫廳啓曰:「臣等請問之意,或冀童子眞率,有可得情之端,而今乃如此。法典內,十六歲以上方得刑推。此兒年雖未的,而其未及刑推則審矣。請放送。」答曰:「依啓。」鞫廳啓曰:「似聞,罪人囚繫內需獄者,亦頗有之云。此獄乃無前之變,國人所憤嫉,盡付外廷,明白處置,豈非事體之當然乎?且一般罪人,分置兩獄,雖有參問之端,無從可憑,其在治獄之道,恐不當如是。」答曰:「一體拿問。」乃下玉生、春介、車貴賢、重生等於鞫廳,貴賢卽己玉之父,重生己玉之娚也。玉生供稱:「自八月旬間,己玉果爲廢食,故下問時從實以對,而面質時落漏失對。其他敎誘之事,全無聽聞。」春介供稱:「以壽進宮水賜婢,出入闕內,而與己玉凡物面給之事,實是虛言。」車貴賢供稱:「己玉行凶之物,元無覓給之事。且己玉衣衾,與前頓異,紬段等物,未知出於何處,而所備給者,只木綿衾、食器等物而已。己玉則在於闕內,而常以衣食多出外方,何以知其相切往來之人?」重生供稱:「本來貧殘,雇役爲生。內人西香出外之後,雇役受價,因聞西香與己玉相切而已。傳納西香凶物之事,全無所知。」各人等供招後,鞫廳竝請刑。己玉刑問六次,壓膝一次,烙刑一次;小娥刑問六次,壓膝一次;西香刑問七次,壓膝一次;車貴賢刑問六次,竝不服而斃。上命鞫廳,議啓在獄罪人。回啓曰:「治獄之難,莫甚於詛呪。蓋暗地行凶,事跡幽昧,治此獄者,不過出於疑似之跡。雖使得正犯而治之,渠若不肯吐實,顧何從而明其實狀乎?己玉爲可疑之首,而小娥、西香有交私受授之跡,皆不得免死。如許無前之變,決非二三人所爲,枝葉雖除,而本根猶在,則其爲日後之憂,何所不至?己玉等今旣不服而死,端緖無可尋,豈勝痛惋?今此在獄罪囚四人中,春香雖有親切之狀,而別無疑端;春介雖有傳授之物,不比西香之狼藉;玉生三度變說,終雖吐實,情甚可惡,而爲人迷劣特甚,不過仰人指揮,至如凶謀,似不與此輩人共之;重生乃己玉同生,故在於當初請刑之中,而自上特命停刑。或者天意別有所在,俱非臣等所敢擅便。」答曰:「春香、春介、重生等,竝定配,玉生放釋。」按,今此詛呪之變,出於宮闈,事極嚴秘,而內戚一二人,與盲人韓忠建、妖巫鸚鵡等,表裏煽動,掘發凶物,衆皆莫測。


9月3日


○丁巳,太白見。夜,流星出奎星上,入胃星下,出井星上,入北河星上,出孤星下,入巽方。


○咸鏡道暗行御史鄭致和,以鍾城府使鄭就道,濫用刑杖,偸出官米之罪啓聞,上命拿問。


9月4日


○戊午,太白見。夜有電光。平安道龍岡縣大雷雨,氷雹交下。


○特命以李楘爲鍾城府使。楘稍持淸論,屢忤上旨,故有是除。


9月5日


○己未,諫院啓曰:「當南漢危急之日,金自點、沈器遠,俱以司命之人,或受任累年,敵至束手;或逗遛窮峽,越視君父之急,使國家終有不忍言之痛,其忘君負國之罪,固不可赦,而聖明特用寬典,止於竄配,被罪未久,旋有放宥之命。國事艱危,日甚一日,而失律之將如是輕貸,則將何以振軍律,而懲後人哉?請還收放歸田里之命。」答曰:「金自點等,今雖有罪,前功不少,宜體予意,更勿瀆擾。」累啓而竟不從。


9月6日


○庚申,太白見。夜有電光。


○大臣啓曰:「昌德宮移御之命,出於臣民渴望之際,誠極幸甚。此闕修治之役,不可少緩,而移御後,昌慶宮亦須更加修掃,務令潔淨,然後方可還御,則其事極重。戶、兵、工三曹判書及南陽君洪振道,差爲修理所堂上,刻日修理,而移御日字,亦令該曹預先擇定。」答曰:「依啓。且昌德宮狹小,故內人多在于此,朝官之出入非便矣。」


○諫院啓曰:「鍾城府使李楘,儒雅書生,年迫七十。不意今者,有特除本職之命,扶曳數千里之程,顚頓風霜之域,決無得達之理,亦無生還之望。在聖上體下之仁,亦豈無蓋帷之戀乎?請命還收。」答曰:「李楘素有治聲,使北民蒙惠可也。」領議政崔鳴吉、右議政沈悅,亦以此上箚,不從。


9月7日


○辛酉,電。


○忠淸水使金述馳啓曰:「保寧漁人等到訥伊島,猝逢賊船,舟楫、衣、糧,皆被掠奪,卸置漁人於島中而去,僅得生還。其賊皆着靑衣,或着小帽子,或裹頭,不辨漢船與海浪賊云。」


9月8日


○壬戌,電。


9月9日


○癸亥,電。月犯牽牛南星。流星出玉井星下,入巽方。


○以南以雄爲大司憲,姜大遂爲東萊府使,加通政階。


9月11日


○乙丑,流星出星星下,入東方。


9月12日


○丙寅,瀋陽八王,密送銀子五百兩,要貿綿布、豹皮、水獺皮、靑黍皮、淸蜜、栢子等物,朝廷許之。


9月13日


○丁卯,上移御昌德宮。


9月15日


○己巳,以李景曾爲大司諫,李行遇爲司諫,安時賢爲掌令,趙重呂爲獻納,尹瀁爲正言。


9月16日


○庚午,太白見。平安道平壤府民被雷震死。


○平安監司閔聖徽馳啓曰:「漢船一艘來泊于龍岡縣地,遣通官問之,則答稱:『陳都督使人載物貨,送于鹿島,漂風至此。今將向北方。』云。」


9月17日


○辛未,太白見。


9月18日


○壬申,金星犯心大星。流星出句陳星下,入天棓星上。


9月19日


○癸酉,以申翊亮爲同副承旨。


9月20日


○甲戌,太白見。


9月21日


○乙亥,黃海道載寧郡雨雹。


○瀋陽陪從宰臣馳啓曰:「皇帝聞上候未寧,將遣差官問疾,使龍、馬兩將來言云。」遣接伴使鄭太和,迎滿將於中路。


9月22日


○丙子,上受燔鍼。


○拿靈山縣監權正中于義禁府,以慶尙道暗行御史書啓,正中不法之罪甚多故也。


○備局啓曰:「滿將之行,雖異勑使,而旣係大官,且奉皇命,不可不另加優禮。大臣一員及承旨出迎於碧蹄,又大臣一員出接於郊外,而宴禮則宜一依勑使行之。且滿將之來,雖以問安爲名,而其實似欲探見聖候之輕重。自上決難出接,亦不可不一番相見。雖於寢殿,便服相對,彼必不以爲嫌,謂我以誠心相接。宜令伴臣,預言此意于滿將,彼若問近日之變,槪言其事,恐亦無妨。」上從之。


9月23日


○丁丑,電。流星出昴星上,入壁星下,又出柳星下,入畢星上。


○義州府尹黃一皓馳啓曰:「今月十九日夕,滿將及頭目四人、淸譯一人,越江而來云。」


9月24日


○戊寅,電。流星出太陽守星,入艮方。


○備局啓曰:「上候彌留至此,而東宮不得侍藥,此誠臣民之至恨。今此滿將,專爲問病而來,於其回程時,宗室、大臣以下百官,竝會於郊外,欲呈文以請。」答曰:「事未妥當矣。」


○以李顯英爲大司憲,鄭廣敬爲大司諫,鄭致和爲執義,成以性爲司諫,朴安悌爲掌令,兪㯙爲獻納,成楚客爲正言,李克仁爲持平。


9月25日


○己卯,電。流星出北斗星,入艮方。


○平安兵使林慶業馳啓曰:「滿將行到定州,臣往見之,而談話間臣曰:『寡君與世子、大君,相離已久,至於思念成疾,臣民罔極之狀,何可盡陳?』滿將答曰:」俺之此行,實爲諦審國王未寧之候而來。若回告於皇帝,則自有結末,須待之。』云。「


○備局啓請給滿將白金,一如勑使,而稱道江都功德,以報恩爲名。且別贈黃金,又請給白金數百兩於淸譯李芿叱石,上皆從之。


9月26日


○庚辰,流星出太一星下,入北斗魁中。


○淸使滿月介入京。


9月27日


○辛巳,流星出壁星下,入危星下,又出參星下,入玉井星上,又出天一星下,入艮方。


○接待所啓曰:「醫官柳達朝見滿將,則從容問聖候之際,李芿叱石在傍曰:『在瀋陽時,似聞有妖變之災矣。』達以移御、受燔鍼之故,不得諱其說。』云矣。」


○上接見滿月介於臥內。上曰:「得此大病,鍼灸無效,彌留至此矣。」滿將請就審鍼灸之處,歸告于帝前。上請滿將至前而出示之,滿將曰:「病勢至此,豈是虛言?久坐恐傷玉體。」上曰:「大人此行,出於意外,欲暫時對話耳。丁丑年大人看護諸子,得以保全。諸子極言大人之德,寡人何敢忘也?在瀋諸子亦蒙厚眷,至于今日,無以爲報。」滿將曰:「世子、大君則帝使俺保護,此是帝恩。俺何力之有?」仍請辭退,上勸留者再三。撤茶後,贈以環刀、豹皮等物。


9月28日


○壬午,加善山府使李恪通政階,以恪有金烏築城之勞也。


9月29日


○癸未,電。


○接待所啓曰:「李芿叱石密通於臣曰:『滿將入去,則東宮當卽東還,勑使三四員陪行而來。』云。臣民佇望之極,聞此喜言,敢啓。」答曰:「量給賞物,以示喜悅之意。」


冬十月


10月1日


○甲申朔,有星孛于參星左足上,代星東。


○滿將還。


10月2日


○乙酉,客星移在參星左足下,掩無名星,狀如粉絮。流星出參星下,入弧星上。


○瀋陽宰臣朴?等馳啓曰:「今九月二十二日早朝,行世子冊封之禮,誥命則別紙謄書上送云。」


10月3日


○丙戌,流星出立星上,入天廐星上。客星移在井星度內天矢星上,狀如粉絮。


○以柳大華爲同副承旨,李行遇爲執義,柳?爲掌令,朴守文爲正言,李明漢爲江原監司。


10月4日


○丁亥,流星出女御星上,入東方。又客星在井星度內子星下,狀如粉絮。流星出婁星上,入軒轅星下,赤光照地。


○上受鍼。


○領議政崔鳴吉、右議政沈悅等上箚,申請還收李楘鍾城之命,且曰:「如或以字牧爲重,而成命難改,則稍移南路,保全儒臣,蘇復疲民,豈不爲兩得乎?」答曰:「當勉從焉。」


10月5日


○戊子,憲府啓曰:「同副承旨柳大華素無名稱,且乏履歷。前爲守令,多有不謹之誚,不合於喉舌出納之地。請命遞差。」答曰:「柳大華旣已除授,不必遞差。」累啓而從之。


10月6日


○己丑,流星出鉤陳星下,入昴星上。


○上下敎曰:「本月旬間,欲還御于昌慶宮,擇日以啓。」


○賓廳二品以上再啓曰:「伏覩下政院之敎,旬間欲還御于昌慶宮,臣等不勝憂慮。求諸他所,亦未得可合處,此聖上之所以欲還御,而但昌慶之不合還御,猶此宮之不合仍御也。如不得已,則姑以昌慶宮、政院、玉堂、摠府、藥房等處,權作移御之所,似合今日事宜,令該司趁卽修理。」上不從。


10月7日


○庚寅,流星出井星下,入柳星下,又出郞星下,入艮方。


10月8日


○辛卯,電。流星出文昌星下,入北斗星下,又出井星下,入北河星下,又出四瀆星下,入柳星下。


○備局啓請:「修治茂朱縣赤裳山城,以本縣及錦山、龍潭、鎭安、長水、雲峯、珍山等七邑,分屬本城,略如笠巖舊規,令僧覺性稱以都摠攝,恒住城中,無事則守護,有事則協守。」上從之,卽巡檢使朴潢之議也。


○平安道平壤、祥原、江西等邑地震。禮曹請下送香祝,設解怪祭。


10月9日


○壬辰,流星出五車星下,入鬼星下。


○以具鳳瑞爲右副承旨,閔應協爲副校理,任孝達爲鍾城府使,加通政階。


10月11日


○甲午,流星出井星上,入北河星下,又出三台星下,入艮方。


○以李䅘爲持平。


○淸國頒新曆一百部。


○瀋陽宰臣馳啓曰:「數日前,懷恩君之女密通於臣等曰:『前者有徵兵贖銀之擧,而皇帝特命免徵,將遣勑使。』云。」


10月12日


○乙未,電。


10月14日


○丁酉,設推鞫廳于義禁府,命下鄕校洞本宮庫直奴春伊、入役奴春金、繼生、婢愁里介、四春等于鞫廳。其問目曰:


本宮埋置穢物,至於十處。此卽管庫之地,非兇人生意之處,必是先知元孫移寓之幾,乃敢下手。如無內應,何以投機作孽,若此之多?竝使吐實。


春伊供稱:「福介堂巫女,今年四月毁堂時,請隱避于宮內,奴不敢許入,稟于避接所內人,內人亦不敢任意,轉稟于大殿金尙宮,下書後乃許入,無他出入人。永安尉房內人朴氏及色掌內人,迭相騎馬,往來于巫女處,而或送馬招巫女,留十餘日而還。其水賜婢則間日而來,或日再至,每以酒食餽之。永安內人出入時,奴不能禁止而已,兇穢之物埋置之事,專無所知。」春金、繼生等供辭,大略相同。婢愁里介供辭,與奴子相同,而且曰:「朴氏避雨,來宿於宮內。」婢四春供辭亦如之,而且曰:「其巫女卽爲元孫祈禱巫女,而率其母,竝入接宮內。」云。鞫廳啓曰:「巫女與永安尉宮人,互相出入之跡,似爲綢繆。其巫女及朴氏、色掌內人、水賜婢子、巫女之母,請竝拿問。」答曰:「依啓。」下烈伊、明禮、香伊、賤今、戊仁于鞫廳。烈伊卽朴氏,明禮卽色掌,香伊卽水賜婢,賤今卽巫女,戊仁卽賤今之母也。賤今伏匿於孔德里趙春金家,都事往捕之,春金之妻詐稱往在龍山,隣居士人柳學立捕縛賤今以告。上命柳學立論賞,春金之妻定罪。烈伊供稱:「自少時入役於上殿,癸丑病出。仍遭閉宮之變,不得還入,廢主時以能剌繡招入。癸亥,大妃殿命送于永安尉宮服役矣。永安男女,累次夭折,生存者又多病,不得已設神祀,使臣主管,常常往來于諸堂。今四月撤毁諸堂時,福介堂巫女聞有捕捉之擧,率其母入接于本宮,又値勑使搜括,來避于永安宮,留六七日,還往本宮。緣永安子女有病患,欲行神祀,而巫女畏法府禁令,不能獨往,臣與之率去,如是者再三。厥後又以病患危急爲祈禱事,乘夕往本宮,適値雨留宿,八月初,一度送饋酒饌而已。諸宮家人以元孫問安,往來本宮,自是尋常,行兇之事,專無所知。」明禮、香伊等供辭,大略相同。賤今供辭,與本宮奴婢、永安房內人等供辭,大略相同,而且曰:「本無定居,相切人家處處留接,今日往留于孔德里趙姓人家,而聞有捕捉之事,欲爲聞見入來,到大峴被捉,別無逃避之事,至於行兇,千萬冤痛。」戊仁供辭亦如之。愛玉供稱:「以針線爲任,長在永安尉宮內,曾無往本宮之事。」鞫廳啓曰:「罪人等俱宜訊問,而至於愛玉之名,則初不出於春伊等之招辭,又無賤今、烈伊等之連引,姑待端緖現出而後窮問。」答曰:「竝刑推。」賤今、戊仁、烈伊、明禮、香伊、愛玉等,刑訊或六次、或八次,壓膝、烙刑,竝不服而斃。上命鞫廳議啓,鞫廳啓曰:「春伊所供容接巫女之事,旣已直招。臣等將春伊刑訊之意,至於再啓,而聖批以强請不已,殊甚未妥爲敎,臣等惶恐,不敢更請矣。今承議啓之命,更加參商,則巫女賤今,旣不就服,內應之跡,雖不分明,而其不謹守直,引入妖巫之罪,在所難逭。春伊則邊遠定配,春金以下則愚蠢無知,竝分揀宜當。」答曰:「依啓。春伊定配似過,令禁府決杖放送。」


10月15日


○戊戌,初昏,上熱痰上升,急令藥房,進竹瀝二大椀,稍得降。藥房提調及御醫等馳到金虎門外地坐,承旨具鳳瑞請出標信,開門入之。都提調崔鳴吉等入來,坐於差備門外,百官、諸宰環坐於闕門外,而內外隔絶,不知上候輕重,都下洶洶。


10月16日


○己亥,罷漏後,政院以麟坪大君、綾原大君、左、右相及都承旨李基祚,竝來在闕門外之意微稟,下敎曰:「竝開門召入。」


10月19日


○壬寅,是日,上復視事。


○出兵曹木綿一千匹,分給畿內各驛,以爲淸使上來時入把馬雇立之價。


10月20日


○癸卯,命罷刑曹判書洪靌,以回啓文字多錯誤故也。


○備局請以餘丁布三百二十匹,下送于咸鏡南道,分給四堡土兵,上從之。


10月21日


○甲辰,上下敎曰:「今此淸國問疾之擧,旣曰異數,則謝恩之禮,似不可廢,令廟堂議處。」備局以遣使爲當。於是,以崔鳴吉爲謝恩使。


10月23日


○丙午,運歲幣米於鳳凰城,淸國戶部官不卽點納,至於兩朔,人馬多死。


10月24日


○丁未,上下敎曰:「明年正朝方物,仍令停罷。」


10月25日


○戊申,流星出星星上,入北斗下。


○以成以性爲執義,李必行爲司諫,李行遇爲副應敎,柳潁爲副修撰。


10月26日


○己酉,流星出上台星上,入乾方。


○軍資監正楊萬古上疏,條陳雪恥四策,上留中不下。


10月28日


○辛亥,倭差藤智繩以小紙求書碧菴二字,願得金世濂筆,上命書給之。


10月29日


○壬子,復修江華摩尼山祭壇。


○慶尙監司李命雄請行大同法先試於一道,上許之。


10月30日


○癸丑,流星出西方天中,入西方天際。流星出上台星,入北極星下。


十一月


11月1日


○甲寅朔,流星出狼星下,入玉井星下。


○上命疏決典獄罪囚。


11月2日


○乙卯,流星出室星下,入牛星上。


○上下敎曰:「明年正朝物膳,依方物例,亦勿封進。」


○以安時賢爲掌令。


11月3日


○丙辰,電。


11月4日


○丁巳,流星出天相星下,入西方,赤光燭地。


11月5日


○戊午,刑曹判書閔馨男以病乞免,許之。時爲六卿者,厭送質子,力求遞免,馨男之遞,亦以此也。


11月6日


○己未,流星出文昌星上,入北方。


○以金壽賢爲大司憲,申翊亮爲右副承旨,柳潁爲校理。


11月7日


○庚申,大殿、中殿誕日,命停百官賀禮。


11月8日


○辛酉,命備局有司堂上及戶曹判書竝推考,以歲幣米三千石見退之故也。


11月9日


○壬戌,雨雹,雷電。流星出攝提星下,入北斗星上。


11月10日


○癸亥,宗室順平君善鳳以問安詣闕,路遇御營軍荷槍前導者,呵禁不避,善鳳誤被觸傷流血。宗親府堂上陳啓,請治荷槍者,從之。其後竟不深治。


11月11日


○甲子,流星出文昌星下,入北方。


○宰臣申得淵密啓曰:「近日密探事情,則皇帝有言:『國王之病,果不能起居迎命,則是未免辱命也;病不能省事,則是傳勑於空國也。若已向差,則勑使當速發去,若或彌留,則必當姑待。』云。到今事機,殊極難處。且鄭譯言:『上候如彼不寧,而曾不一番專价,馳通於館所,此處之人無不疑訝。』云。」


11月13日


○丙寅,以吏曹參判李敬輿爲刑曹判書,吏曹參議李景義爲吏曹參判,兪㯙爲吏曹正郞,柳潁爲獻納,金世濂爲右副承旨,鄭致和爲司諫。


○左議政申景禛開坐于賓廳,備局堂上,唯綾川君具二垕來參,識者駭歎。


11月15日


○戊辰,遠接使鄭太和馳啓曰:「勑使渡江後,探問其所幹,則前日贖銀蕩滌事及前頭騎兵減除事也。且鄭命壽言:『靑大竹十五駄、紅柿二十駄、生梨十駄,竝輸送于鳳凰城。且三田渡碑前面,當寫蒙書,後面當刻我國碑文,須趁勑使入京之前,先刻後面以待之,俾無久滯之弊。』云。」


11月16日


○己巳,月食。


○以向化胡人拘置京獄者,押付謝恩使之行。


○先是,朝廷於歲弊,以銀代金,淸國却之。備局啓曰:「倭金之通行本國,淸人無不知之,雖欲周旋,必不回聽,而反致其怒。請以該曹所餘黃金,依數入送。」上從之。


11月17日


○庚午,綾川君具仁垕上箚曰:


御營軍事目中,俾除本官雜役,而各邑不有事目,侵虐常多。頃者義城軍四十餘人,訴其本邑侵虐之狀,臣以令本道,査覈啓聞之意,再呈草記,而見却於政院。實由臣望輕之致,伏願遞解,以重體面。


答曰:「政院之事,殊甚不當。卿其勿辭。」仍下敎曰:「重臣啓辭,終始却之,殊極駭異。當該承旨推考。」都承旨李基祚以下皆待罪,仍啓曰:「近來叛主之奴、避役之民,投屬御營者,漸至滋蔓。外方之繹騷,固不足言,而京中恣橫之弊,亦非一二。公族被傷於闕門之下,泮儒相詰於聖廟之內,擧此可知其他也。爲將領者,不思禁戢之道,徒尙姑息之政,又以軍卒之言,請罪本官。臣等以爲,此乃部民告訴之類,揆諸事理,誠極未妥。況玉候未寧,方在靜攝之中,凡干文書,務從省約,移文該道,使之査處可也。豈可以一二下卒呈狀,至煩天聽乎?還給啓辭,往復論難,則顯有脅勒之狀。臣等雖無狀,待罪近密,以糾察庶務爲職,勳貴之臣,何敢挾勢踐踏乎?深欲請推,而慮起鬧端,含默以待。今者仁垕餘怒未已,至於陳箚,卽有當該承旨推考之命,臣等愼重之意,反爲雍蔽之歸。此實僉意同然,非該房獨擅之事。臣等不勝惶恐。」答曰:「勿待罪。」


11月18日


○辛未,禮曹於問禮官儀注中有勑使謁聖一節,上命去之。


11月19日


○壬申,遣中使,送紅柿、生梨、靑竹于瀋陽。


○以李德洙爲左承旨,柳?爲掌令,李行遇爲司諫,柳淰爲校理,李元鎭爲副修撰。


11月21日


○甲戌,憲府啓曰:「綾川君具仁垕因御營軍告訴土主之事,至於上達,已極煩褻。政院之措辭還送,實合事體,而反以入啓請罪等語,脅勒喉舌之臣,略無顧忌,請推考。」上不從。


11月23日


○丙子,上下敎曰:「今於謝恩使之行,以大君交替事,言及于瀋中。


11月24日


○丁丑,電雨雹。淸使馬夫達、吳多河、焦古老等入京,頒勑。上接見于寢殿,行茶禮而罷。


11月25日


○戊寅,遣謝恩使崔鳴吉、副使李景憲等于瀋陽,兼賀正朝。


○兩司合啓曰:「尙宮金氏以昏朝用事之人,廁迹禁掖,爲聖朝之累。其容接妖巫於本宮之事,旣出罪人之招。今此詛呪之變,知情與否,雖不可知,而以大內女侍,交通外間,奸濫之狀,誠極痛惡。請命屛黜,以淸宮闈。」答曰:「不惑妖巫,難望於此輩,而啓辭如此,當自內施罰。」累啓而不從。


○上令都承旨李基祚,與內官羅嶪、白大珪等,往見勑使於館所。勑使屛人言曰:「以前日出來時,國王回答之言,歸告于帝,帝以馬兵果不合於戰用,唯水軍六千名,齎十二朔糧,具舡趁二月解氷,會于安州等地海邊,則帝當送差率去。糧餉則以明年貢米一萬包載送,到泊於三叉、小陵、大陵河之間,攔阻寧遠、錦州轉餉之路,以爲坐困之地,則於貴國有除弊之惠,軍兵亦無戰陣死亡之患矣。」上命大臣會議,回啓曰:「前年旣許助兵之請,今不可撓改,而舟師之難,倍於陸路,六千名所載之船,當用百艘;十二朔所餽之糧,亦至累萬餘石。況格軍、柁手,其數必多。歲貢米尙未畢納,又於明春,責運於軍前,則揆以事勢,斷不能支。宜以軍兵糧餉減數之意,善辭開諭爲當。」答曰:「歲貢米先納之說,似非實情,以隨力助糧之意答之。且旣曰舟師,則格軍、柁手,皆當在於元額之中矣。」


11月26日


○己卯,流星出北斗星上,入北方,赤光照地。


○上引見備局堂上,問之曰:「勑使所言事,不可竝皆防塞,將何以處之?」左議政申景禛曰:「夏間我旣以助糧爲言,而彼乃使勿助糧,以歲貢米爲辭。臣則以爲,別無他意。」上曰:「予意則以爲,以若干助糧爲少,故發此言也。今只以軍兵減數爲請如何?」景禛曰:「十二朔糧餉,一時輸運亦難,竝言之爲當。」上曰:「然。調發舟師,則或不無倭人伺釁之端。微以此意,言及於說話間可矣。」


11月27日


○庚辰,都承旨李基祚往見勑使,請減軍兵之數,且陳貢米輸運之難。勑使答曰:「軍雖六千,而一千爲沙格。其所徵,實五千人也。歲貢米則不可減也。」


○賜龍川府使李坦熟馬一匹,以歲幣米運納時有周旋之勞故也。


○以金世濂爲吏曹參議,辛啓榮爲左副賓客,李彬爲正言。


十二月


12月2日


○甲申,淸譯鄭命壽、卞蘭等,曳入兵曹佐郞邊虎吉,以大杖撞之。時,虎吉以館所把守郞廳,在館所門外,命壽房妓出門作弊,虎吉痛禁之,房妓訴於命壽而辱之。


○備局啓曰:「今此勑使之來,旣免贖銀,又減騎兵,至於助糧事,亦令以應運歲貢米,計數移納,而馬使自以爲有所周旋,請加別贈,以表喜謝之意,鄭譯處亦宜有賜物。」上從之。


○鄭命壽傳勑使之意曰:「領兵上、副將,一依戊午年爲中朝擧兵時例,稱以都元帥、副元帥。林慶業爲副,文官爲上將,到彼則慶業領兵赴戰所,文官往來帝所,聽分付而已云。」


12月4日


○丙戌,迎接都監以文官中,無知兵者之意,言于馬使,答曰:「如不得以文官爲上將,則所調之兵,旣是兩西之人,將領亦當以兩西摠兵差定。」云,朝廷許之。


○以李顯英爲大司憲,全湜爲大司諫,吳端爲同副承旨,鄭致和爲司諫,李曼爲副校理,柳淰、南老星爲吏曹佐郞,金尙憲爲行副護軍。〈尙憲被罪期年,始有收敍之命。〉


12月5日


○丁亥,以三田渡碑役完畢,賞賜監役官以下有差。按,受賞之人,苟有士夫之心,豈不以爲恥乎?


12月6日


○戊子,備局啓曰:「臣等與百僚,齊進館所,欲呈文於勑使,請以世子回還侍疾之意,歸告彼中。且於去時,坊民等出往郊外,擁路以請,亦不可已。」答曰:「有害無益,勿爲也。」備局又請:「自政府專咨陳懇,仍令領相呈文力請。」上乃從之。


○淸使往觀三田渡碑,托以遊獵,入南漢,遍觀城堞,至暮乃還。招承旨、中使于館所,提起逃還人、採參人及向化等事,詬責萬端。又厲聲大怒曰:「當初約條中有山城、海島不復修築之語,而厥後詐稱防倭,欲修山城。倭兵若到南漢,則其間吾輩,豈有不及出來之理哉?曾以切勿修築之意,丁寧言之,而今日周視山城,則城內四處積穀,又貯芻草。退築城基,改設砲樓,汝國有何奸計,而敢爲此等事乎?又修治江都,多儲糧餉,自以爲得計,橫生他意。凡干號令,恃此而違拒乎?」承旨具鳳瑞欲論辨,則益肆咆勃,使不得出一言。三使同聲曰:「切勿多言,啓知國王。海島修築處及南漢山城爲先撤毁,趁吾等未越江而馳報。不然,歸報瀋中,吾與龍將旋卽出來,周巡慶尙、全羅、忠淸、江原等道,至於各島、各城修築與否,當一一看審。如是則將有大患於汝國矣云。」


12月9日


○辛卯,淸使將發,上遣承旨具鳳瑞及中使,傳諭病不能面別之意。馬夫達曰:「當以國王沈痼之狀,歸報瀋中。」鳳瑞仍曰:「逃人、向化等事,此後當盡心竭力,隨得隨送矣。」馬夫達曰:「國王苟欲盡心爲之,俺等更有何言哉?」鳳瑞又曰:「大國凡有命令,雖係重難,亦當曲從。況此山城毁撤之事,何敢違忤?但小邦情悃,不得不陳。蓋自去年,倭情叵測,顯有可虞,已將漢水以南城池修築之意,告于衙門。自玆以後,略葺南漢以備倭寇,豈有別意?城內積聚云者,自前廣州有應捧之穀,秋而收峙,春而分給。馬草之儲積,實是郡邑之常規,何必致訝於此耶?」馬夫達曰:「築斯城有何成功,而如是汲汲加築乎?」鳳瑞曰:「小邦意在防倭,則大國亦當勸勉修築,何至致疑於不當疑之地耶?山城非深僻之地,與碑役之處,亦且迫近。大國之使,例到碑所,往來於山城近處,非止一再,豈以大國爲不聞、使臣爲不見而然耶?我國之事明朝久矣。義州只隔一帶水,而自前盛設城櫓,多置兵甲,明朝不以爲疑者,誠以父母之國,情義無間故也。」馬夫達曰:「義州城池,系是邊城,故不令毁撤。俺等之所以禁斷者,不在邊城,而在於內地之修築。故釜山等地,已爲許築,而今之南漢,不可不毁也。」鳳瑞曰:「大國有命,何敢不從?但毁役之難,不下於築役。若蒙更加垂諒,只毁新設砲樓則幸矣。」馬夫達乃許之。


○淸使發行,至慕華館,百官列立于道,以上候未寧,東宮請還之意言之,三使立馬良久,相顧論難,然後使鄭命壽傳言曰:「爾國諸臣,至誠輔主於山城,得有今日。當初約條中諸事,盡從無違,則世子、大君何至今留滯?不此之務,徒欲催還,甚不可矣云。」


12月10日


○壬辰,流星出左角星下,入庫樓星。


○戶曹錄啓乙亥量田後三南田結,五十一萬四千九百七十六結,而一結所出,西糧米一斗五升,摠數五萬一千四百九十七石。


○備局請撤毁南漢山城新築處,以爲通報之地,從之。


12月11日


○癸巳,月食。


○慶尙道慶州、蔚山地震,其聲如雷。


○備局啓請勿載大砲於西船曰:「此擧雖被脅迫,萬不獲已,唯當塞責而已。」答曰:「六千人命,不可不念。卿等毋動於人言。」


○以鄭廣敬爲都承旨,金堉爲同副承旨,李尙馨爲執義,趙啓遠、朴安悌爲掌令,曺漢英、金始蕃爲持平,金壽賢爲副提學,李時楷爲應敎,沈熙世爲正言,鄭泰齊爲獻納,成以性爲校理,柳潁爲修撰,賜延平府院君李貴謚曰忠定。


12月14日


○丙申,以金槃爲大司憲,閔應恊爲司諫,尹得說爲持平,李壽仁爲正言。


12月15日


○丁酉,備局啓曰:「平安道軍四千人,依前年赴瀋時例,每人給木十匹、復田一結三十負,而但浮海從征之役,與陸路赴戰者,苦歇不同,請每人加給二匹。」上從之。


12月16日


○戊戌,分遣宣傳官二人于兩西,令本道監司,申飭列邑,刷出逃還人,交付于淸使之行。


12月17日


○己亥,上下敎曰:「平安監司閔聖徽,限舟師整頓發送間仍任。」


○備局啓曰:「東宮陪從員役,皆有定朔,輪回相替,而獨宰臣及講院翊衛司官員,未有定朔,事涉不均。且聞館中供給,日漸減削,所食只是田穀之陳腐者,其勢決難久任。請與員役,一體定朔。」上命以周年爲限。


12月18日


○庚子,備局請遣本司文郞廳,巡歷三南,檢飭戰舡,考其勤慢,以爲警責之地,上從之。


12月19日


○辛丑,以柳?爲掌令,李顯英爲大司憲,林?爲修撰,李時楳爲副應敎,沈詻爲同知經筵,李浣爲同副承旨,許啓爲京畿監司。浣,守一之子也。以武擧進,本無才能,而擢拜承宣,一辭就職,略無撝謙之意,時人鄙其無識,同列恥與爲伍。啓素無聲稱,遽膺是任,人皆輕之。


12月20日


○壬寅,義州逃人出身崔孝一,乘舡入海,行到鹿島,逢著漢舡,漢人掠其財,棄其船,刼與同載,卸置于龍川地而去。黨與散歸其鄕,孝一復逃入海。


12月22日


○甲辰,諫院啓曰:「宗廟直長崔攸之以春宮陪往翊衛司之官,揚言于政院衆中曰:『吾與父母,同入此城,不遑將母,吾則決不可陪往。』仍得遞免。噫!陪從諸臣中,多有父母者,俱不知其死生,而不敢顧私恩,甘心羈靮之勞,此臣子職分內事。攸之父母,在城中無恙,其與不聞死生者,不可同日而語也。攸之乃敢肆然大言,期於必免,而尙齒衣冠之列,復拜寢郞之任,何以懲忘君負國之徒乎?請命削去仕版。」上從之。又啓曰:「戚畹銓郞,非盛世事也。頃日之政,戚里二人竝擬一望,瞻聆莫不駭異。請吏曹堂上推考,當該郞廳罷職,以矯其不能愼簡之弊。」累啓而不從。鄭泰齊,姜碩期之壻;申翊全,趙昌遠之壻也。


12月23日


○乙巳,謝恩使崔鳴吉,病留灣上,副使李景憲與書狀官申翊全,渡江入瀋。


12月25日


○丁未,憲府啓曰:「金海府使李靖,甲子附賊之說,至今傳播於薦紳之間。幸爾網漏,得保首領,而尙齒衣冠之列,授以臨民之任,除目一下,物情駭憤。請命削去仕版。」答曰:「遞差。」


○以朴潢爲大司憲,柳潁、趙錫胤爲校理,趙啓遠爲修撰,沈澤爲正言。


12月26日


○戊申,前判書金尙憲上疏曰:


臣積毁砭骨,分甘投荒,伏蒙天地父母之恩,行遣旣免,職牒繼還,偃息田廬,沒齒爲期。自念老病餘生,朝夕待盡,無以報聖德之萬一,唯日夜感激涕泣而已。頃者伏聞上候違豫,久未復常,臣子之心,雖切憂慮,素昧方技,末由効誠。近日又聞道路言,朝廷從北使之言,將發兵五千,助瀋陽犯大明。臣聞之,驚惑未定,不以爲然。夫臣之於主,亦有可從不可從。子路、冉求雖臣於季氏,孔子猶稱其有所不從。當初國家勢弱力屈,姑爲目前圖存之計,而以殿下撥亂反正之大志,臥薪嘗膽,今有三年于此。雪恥復讐,庶幾指日可望,豈意愈往愈微,事事曲從,終至於無所不至之地乎?自古無不死之人,亦無不亡之國,死亡可忍從,逆不可爲也。有復於殿下者曰:「人有助寇讐攻父母。」殿下必命有司治之。其人雖善辭以自解,殿下必加以王法。此天下之通道也。今之謀者以爲,禮義不足守,臣未暇據禮義以辨。雖以利害論之,徒畏强隣一朝之暴,不懼天子六師之移,非遠計也。自丁丑以後,中朝之人未嘗一日忘我國,特恕其亡救而敗,拜戎非本心也。關下列屯之兵,海上樓船之卒,雖不足於掃氈裘,而復遼疆,其於禁我國之爲梗則有餘也。若聞我國之人爲倀鬼於虎前,問罪之師,雷奔霆擊,帆風一日,直到海西畿島之間,毋謂可畏者,獨在於瀋陽也。人皆曰:「彼勢方强,不從必有禍。」臣以爲,名義至重,犯之必有殃。與其負義而終不免危亡,曷若守正而竢命於天乎?然其竢命者,非坐而待亡之謂也。事順則民心悅,民心悅則根本固,以此守國,未有不獲其祐者也。我太祖康獻大王擧義回軍,建二百年鞏固之基;宣祖昭敬大王至誠事大,被壬辰年拯濟之恩。今若棄義忘恩,忍爲此擧,則縱不顧天下後世之議,將何以見先王於地下,亦何以使臣下,盡忠於國家哉?伏願殿下,赫然改圖,亟定大計,勿爲强暴所奪,勿爲邪論所怵,以副忠臣義士之望。臣受國厚恩,久從大夫之後,雖在廢退,當此國家莫大之事,義不可泯默。前日柳琳之行,臣居遠事迫,未及獻言,茹恨在骨,至今耿耿。玆敢不避忌諱,輒達愚悃,伏願殿下垂察焉。


不報。


12月27日


○己酉,淸使至義州言:「師期漸迫,治兵之事,一日爲急。黃海兵使申景琥,病難察任,須卽啓知國王,以李浣代之。俺等當以浣之名,歸告瀋中云。」


○初,勑行之出來也,馬胡留養其馬於義州,及還到,馬已病斃。馬胡取見其皮肉,有割去處,詰問典守者,則以祈禱鬼神爲對。馬胡怒曰:「殺我馬,詛我於城隍,吾病必祟於此。宜急馳啓於國王,治典守者及府尹之罪,卽報瀋陽云。」伴送使以聞,備局啓曰:「割肉禱神,出於典守人之口,彼旣嗔怒,不可尋常處置。義州新府尹急速差出,黃一皓亦命拿來,竝與典守者重究,以此先報于瀋中爲當。」答曰:「黃一皓交代下去後拿來。」


○備局又啓曰:「淸人旣令李浣代申景琥爲副將。浣雖在近侍之列,不可不趁速下送,使之料理海役諸事。」上從之。仍命申景琥拿來。


12月28日


○庚戌,命罷都承旨李基祚,蓋以具仁垕陳箚故也。


12月29日


○辛亥,送靑竹、生薑及稻種於瀋陽。


12月30日


○壬子,憲府啓曰:「掌令柳碩本來浮薄,加以嗜酒猖披,從前處心行事,決非吉人正士。頃者本職擬望之時,銓曹堂上再三持難云,而偃然出仕,都沒廉恥,請命遞差。」累啓而不從。


○建祠宇于江華摩尼山,以祭山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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