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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篇 卷十二

外篇 卷十二

  古今正史第二《易》曰:“上古结绳以理,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儒疑当作“传”,盖指注经者。者云:伏羲氏“始画八卦,造书契,以代结绳之政,由是文籍主焉。”又曰:“优羲、神农、黄帝之书谓之‘三坟’,言大道也;少吴、颛顼、高辛、唐、虞之书谓之‘五典’,言常道也。”《春秋传》载楚左史疑当有“倚相”二字。能读三坟、五典。《礼记》曰:“外史掌三皇、五帝之书。”由斯而言,则坟、典文义,三、五史一作“典”。策,至于春秋之时,犹大行于世。爱及后古,一作“世”。其书不传。惟唐、虞已降,可得言者。

  然自尧而往,圣贤犹述,求其一二,仿佛存焉。而后来诸子,广造奇说,造唐、虞已上之说。其语不经,其书非圣。故马迁有言:“神农已前,吾不知矣。”班固亦曰:“颛顼之事,未可明也。”斯则坟、典所记,无得而称者焉。

  案一无“案”字。尧、舜相承,已见坟、典;周监二代,各有书籍。至孔子讨论其义,删为《尚书》。始自唐尧,下终秦穆,其言百篇,而各为之序。属秦为不道,坑儒禁学,孔子之未孙曰一多“孔”字。惠,壁藏其书。  汉室龙兴,旁求儒雅,闻故奏博士伏胜能传其业,诏太常使掌故一本作“固”,据《汉书》作“故”。晁错受焉。时伏生年且百岁,言不可晓。口授其书,才二十九篇。自是传其学者,有欧阳氏、大小夏侯。宣帝时,复有河内女子,得《泰誓》一篇献之,与伏生所诵合三十篇,行之于世。其篇所载年月,不与序相符会,又与《左传》、《国语》、《孟子》所引《泰誓》不同,故汉、魏诸儒原注:谓马融、郑玄、王肃也。咸疑其缪。

  《古文尚书》者,即孔惠之所藏,科斗之文字也。鲁恭王坏孔子旧宅,始得之于壁中。博士孔安国以校伏生所诵,增多二十五篇。更以隶古字写之,编为四十六卷。司马迁“迁”字旧讹在“故”字下。屡访一作“采”。其事,故多有古说。安国又受诏为之训传。值武帝末,巫蛊事起,经籍道息,不获奏上,藏诸私家。刘向取校欧阳、大小夏侯三家经文,脱误甚众。至于后汉,孔氏之本遂绝。其有见于经典者,诸儒皆谓之逸书。原注:谓马融、郑玄、杜预也。王肃亦注《今文尚书》,而大与《古文》孔《传》相类,或肃私见其本而独秘之平?

  晋元帝时,豫章一多“王”字。内史梅赜始以孔《传》奏上,而缺《舜典》一篇,乃取肃之《尧典》,从“慎徽”以下,分为《舜典》以续之。自是欧阳、大小夏侯家等学,马融、郑玄、王肃诸注废,而《古文》孔《传》独行,列于学官,或作“宫”,非。永为世范。

  齐建武中,吴兴人姚方兴孔颖达作“方兴”。《隋书》“方”字在下。采马、王之义以造孔《传。舜典》,云于大航《隋书》作“杭”。购得,诣阙以献。举朝集议,咸以为非。原注:梁武帝时,博士议曰:孔叙称伏生误合五篇,盖文句相连,所以成合。《舜典》必有“曰若稽古”,伏生虽云昏耄,何容□□。由是遂不见用也。及江陵板荡,其文入北,中原学者,得而异之。隋学当作“博”。士刘炫遂取此一篇,列诸本第。故今人所习《尚书。舜典》,元出于姚氏者焉。

  当周室微弱,诸侯力争。孔子应聘不遇,自卫而归。乃与鲁君子左丘明观书于太史氏,因鲁史记而一误作“所”。作《春秋》。上遵周公遗制,下明将来之法,自隐及哀一有“尽”字。十二公行事。经成以授弟子,弟子退而异言。丘明恐失其真,故论本事而为传,明夫子不以空言说经也。《春秋》所贬当世君臣,其事实皆形于传。故隐其书而不宣,所以免时难矣。

  及末世,口说流行,故有《公羊》、《谷梁》、《邹》、《夹》之传。

  邹氏无师,夹氏有录无书,故不显于世。汉兴,董仲舒、公孙弘并治《公羊》,其传习者有严、颜二家之学。宣帝即位,闻卫太子私好《谷梁》,乃召名儒蔡千秋、萧望之等大议殿中,因置博士。

  平帝初,立《左氏》。逮于后汉,儒者数廷毁之。会博士李封卒,遂不复补。一作“用”。逮一无“逮”字。和帝元兴十一年,郑兴父子奏请重立于学官。至魏、晋,其书渐行,而二传亦废。今所用《左氏》本,即杜预所注者。  又当春秋之世,诸侯国自有史。故孔子求众家史记,而得百二十国书。

  如楚之书,郑之志,鲁之春秋,魏之纪年,此其可得言者。左丘明既配经立传,又撰诸异同,号曰《外一讹“小”。传国语》,二十一篇。斯盖采书志等文,非唯鲁之史记而已。楚、汉之际,有好事者,录自古帝王、公侯、卿大夫之世,终乎秦末,号曰《世本》十五篇。春秋之后,七雄并争,秦并诸侯,则有《战国策》三十三篇。汉兴,太中大夫陆贾纪录时功,一作“政”。作《楚汉春秋》九篇。

  孝武之世,太史公司马谈欲错综古今,勒成一史,其意未就而卒。子迁乃述父遗志,采《左传》、《国语》,删《世本》、《战国策》,据楚、汉列国旧本脱“国”字,今照班彪《略论》补。时事,上自黄帝,下讫麟止,一误作“趾”。作十二本纪、十表、八书、三十世家、七十列传,凡百三十篇,都谓之《史记》。厥协一本二字例置。《六经》异传,整齐百家杂言,藏诸名山,副在京师,以俟后圣君子。至宣帝时,迁外孙杨恽祖述其书,遂宣布焉。而十篇未成,有录而已。原注:张晏《汉书。注》云:十篇,迁殁后亡失。此说非也。元、成之间,一多“会稽”二字。褚先生更补其缺,作《武帝纪》、《三王世家》,《龟策》、《日者》等传,古本脱“等”字,今本于“等传”下有“其龟策日者”五字。辞多鄙陋,非迁本意也。晋散骑常侍巴西谯周,以迁书周、秦已上或采家人诸子,不专据正经,于是作《古史考》二十五篇,皆凭旧典以纠一作“砻”。其缪。今则与《史记》并行于代焉。

  《史记》所书,年止汉武。太初已《班彪传》作“以”。后,阙而不录。  其后刘向、向子歆及诸好事者,若冯商、卫衡、扬雄、史岑、梁审、肆仁、晋冯、段肃、《班固集》作“段肃”,固本传作“殷肃”。金丹、冯衍、韦融、萧奋、刘恂等相次撰续,迄于哀、平间,犹名《史记》。至建武中,司徒掾班彪以为其言鄙俗,不足以踵前史;又雄、歆褒美伪新,一作“伪褒新室”,又一本“新室”作“新莽”。误后惑众,不当垂之后代者也。于是采其旧事,旁贯异闻,作《后传》六十五篇。其子固以父所撰未尽一家,乃起元高皇,终乎王莽,十有二世,二百三十年,综其行事,上下通洽,为《汉书》纪、表、志、传百篇。其事未毕,会有上书云固私改作《史记》者,有诏京兆收系,悉录家书封上。固弟超诣阙自陈,明帝引见,言固续父所作,不敢改易旧书,帝意乃解。出固,征诣校书,受诏卒业。经二十余载,至章帝建初中乃成。

  固后坐窦氏事,卒于洛阳狱。书颇散乱,莫能综理。其妹曹大家博学能属文,奉诏校叙。又选高才郎马融等十人,从大家受旧作“授”。读。其八表及《天文志》等,犹未克成,多是待诏东观马续所作;而《古今人表》尤一无“尤”字。不类本书。始自汉末,迄平陈世,为其注解者凡二十五家,至于专门受业,遂一无“遂”字。与《五经》相亚。

  初,汉献帝以固书文烦难省,乃诏侍中荀悦依《左氏传》体一无“体”字。删为《汉纪》三十篇,命秘书给纸笔。经五六一无“六”字。年乃就,其言简要,亦与纪旧作“本”,误。传并行。

  在汉中兴,明帝始诏班固与睢阳令陈宗、长陵令尹敏、司隶从事孟异《班固传》作“异”,旧木作“冀”。作《世祖本纪》,并撰功臣及新市、平林、公孙述事,作列传、载记二十八篇。  自是以来,春秋考纪此句旧本作“春秋世”三字,王本“世”字下空一字。亦以焕炳,而忠臣义士莫之撰勒。于是又诏史官谒者仆射刘珍及谏议大夫李尤或讹作“充”。杂作记、表,名臣、节士、儒林、外戚诸传,起自建武,光武元。讫乎永初。安帝元。事业垂竟而珍、尤一作“等”。继卒。复命侍中伏无忌与谏议大夫黄景作诸王、王子、功臣、恩泽侯表,南单于、西羌传,地理志。  至元嘉元年,桓帝无。复令太中大夫边韶、大军营司马崔实、议郎朱穆、曹寿杂作《孝穆》、《崇》二皇“孝穆”五字,传写讹脱,当作“献穆、孝崇二皇后”。及《顺烈皇后传》,又增《外戚传》入安思等后,《儒林传》入崔篆诸人。实、寿又与议郎延笃杂作《百官表》,顺帝功臣《孙程》、《郭愿》及《郑众》、《蔡伦》等传。凡百十有四篇,号曰《汉记》。

  熹旧讹“嘉”。平中,熹平是灵帝改元。光禄大夫马日碑,议郎蔡邕、杨彪、卢植著作东观、接续纪传之可成者,而邕别作《朝会》、《车服》二志。后坐事徙朔方,上书求还,续成十志。本传作“十意”。会董卓作乱,大驾此二字,一本脱。西迁,史臣废弃,旧文散佚。及一无“及”字。在许都,杨彪颇存注记。至于名贤君子,自永一作“本”,误。初已下阙续。

  魏黄初中,文帝元。唯著《先贤表》,故《汉一脱“汉”字。记》残缺,至晋无成,泰始中,晋武帝元。秘书丞司马彪始讨论众书,一作“说”,一作“作”。今依《彪传》。缀其所闻,起元传作“于”。光武,终于孝献。

  录世十二,编年二百,通综上下,旁引传作“贯”。庶事,为纪、志、传凡八十依本传。旧作“一十三”。篇,号曰《续汉书》。又散骑常侍华峙,删定《东观记》为《汉后或作“后汉”,误。书》,帝纪十二、或讹作“三”。皇后纪二、典十、一作“十典”,又以“三谱”置“十典”上。列传七十、谱三,峤本传作“三谱序传目录”。总九十七或误作“二”。篇。其十典竟不成而卒。自斯已往,已往,犹云已上,总前而言也。旧作“后”,非。作者相继,为编年者四族,创纪传者五家。推其所长,华氏居最。而遭晋室东徙,三惟一存。所存惟三分之一也。

  至宋宣城太守范晔,乃广集学徒,穷览旧籍,删烦补略,作《后汉书》,凡十纪、十志、八十列传,合为百篇。会晔以罪被收,其十志亦未成而死。

  先是,晋东阳太守袁宏抄撮《汉氏后书》,依荀悦体,著《后汉纪》三十或误作“十三”。篇。世言汉中兴史者,唯范、袁一作“袁范”。二家而已。

  魏史,黄初、太和中始命尚书卫觊、缪袭草刨纪传,累载不成。又命侍中韦诞、应璩,秘书监一无“监”字。王沈,大将军从事中郎阮籍,司徒右长史孙该,司隶校尉傅玄等,复共撰一作“择”。定。其后王沈独就其业,勒成《魏书》四十四卷。其书多为时讳,殊非实录。

  吴大帝之季年,始命太史令丁孚、郎中项峻撰《吴书》。孚、峻一作“峻孚”俱非史才,其文不足纪录。至少帝时,更敕韦曜、周昭、薛莹、梁广、华核访求往事,相与记述。并作之中,曜、一作“推”。莹为首。当归命侯时,昭、广一作“广昭”。先亡,曜、莹徙黜,史官久阙,书遂无闻。核表请召一无“召”字。曜、莹续成前史,其后曜独终其书,定为五十五卷。

  至晋受命,海内大同,著作陈寿,乃集三国史,前但述二国,此云三国者,据陈所撰书为言也。撰为《国志》,凡六十五篇。夏侯湛时亦著《魏书》,见寿所作,便坏己草而罢。及寿卒,梁州大中正范頵表言《国志》明乎得失,辞多劝诫,有益风化,愿垂采录。于是诏下河南尹,就家写其书。

  先是,魏时京兆鱼豢私撰《魏略》,事止明帝。其后孙盛撰《魏氏春秋》,王隐撰《蜀记》,张勃撰《吴录》。异闻错出,其流最一作“甚”。多。宋文帝以《国志》载事一作“纪”。伤于简略,乃命中书郎裴松之兼采众书,补注其阙。由是世一无“世”字。言《三国志》者,以裴《注》为本焉。

  晋史,洛京时,著作郎陆机始撰三祖纪,佐著作郎一脱“郎”字。束皙又撰十志。会中朝丧乱,其书不存。先是,历阳令陈郡一作“留”。王铨一误作“钤”,下同。有著述才,每私录晋事旧误作“晋书”。及功臣行状,未就而卒。子隐,博学多闻,郭作“文”。受父遗业,西都事迹,多所详究。

  过江为著作郎,受诏撰晋史。为其同僚虞预所诉,旧作“斥”,误。坐事免官。家贫无资,书未遂就,乃依征西将军庾亮于武昌镇。亮给其纸笔,由是获成,凡为《晋书》八十九卷。咸康六年,始诣阙奏上。隐虽好述作,而辞拙才钝。其书编次有序者,皆铨所修;章句混漫者,必隐所作。时尚书郎领国史干宝,亦撰《晋纪》,自宣迄愍七帝,五十三年,凡二十二卷。其书简略,直而能婉,甚为当时所称。  晋江左史,一有“官”字。自邓粲、孙盛、檀道鸾、王韶之王韶之,旧在檀道鸾上。已下,相次继作。远则偏记两帝,近则唯叙八旧作“六”,误。朝,至宋湘东太守何法盛,始撰《晋中兴书》,勒成一家,首尾该备。齐隐士东莞臧荣绪又集东、西二史,合成一书。  皇家贞观中,有诏以前后晋一脱“晋”字。史十有八家,制作虽多,未能尽善,乃敕史官更加纂录。采正典与杂或作“旧”。说数十余部,兼引伪史十六国书,为纪一讹“记”。十、志二十、列传七十、载记三十,并叙例、目录合为百三十二卷。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内有编年体,并弃之矣。竟从新撰者焉。

  宋史,元嘉中,文帝元。著作郎问承天草创纪传。自此以外,悉委奉朝请山谦之补承天残缺。后又命裴松之续成国史。松之寻卒,史佐孙冲之表求别自创立,为一家之一无“之”字。言。孝建初,孝武元。又敕南台侍御史苏宝生或讹“山”,下同。续造诸传,元嘉名臣,皆其所撰。宝生被诛,大明孝武改元。六年,又命著作郎徐爱踵成前作。爱因问、孙、山、苏所述,勒为一作“成”。一书,其《臧质》、《鲁爽》、《王僧达》诸传,又皆孝武自造。而序事多虚,难以取信。自永光废蒂元。已后,至禅让十余年中,阙而不载。

  至齐,著作郎沈约,更补缀所遗,制成新旧讹作“杂”。史。始一脱“始”字。自义熙肇号,晋安帚改元。终乎升明三年,顺帝末。为纪十、志三十、列传六十,合百卷,名曰《宋书》。永明末,其书既行,河东裴子野更删为《宋略》二十卷。沈约见而叹曰:“吾所不逮也。”由是世之言宋史者,以裴《略》为上,沈《书》次之。

  齐史,江淹始受诏著述,以为史之所难,无出于志,故先著十一作“其”,非。志,以见其才。沈约复著《齐纪》二十篇。梁天监中,太尉录事萧子显启撰齐史。书成,表奏之,诏付秘阁。起升明宋顺帝元。之年,尽永元东昏元。之代,此八句诸本脱简,今据本传补入。宁冒妄缀之讥,不敢疏率了事也。为此亦补字。纪八、志十一、列传四十,合成五十九篇。  时奉朝请吴均亦表请撰齐史,乞给起居注,并群臣行状。有诏:“齐氏故事,布在流俗,闻见既多,可自搜访也。”均遂撰《齐春秋》三十篇。其书称梁帝为齐明佐命,帝恶其实,诏燔之,然其私本竟能与萧氏所撰并传于后。

  梁史,武帝时,沈约与给事中周兴嗣、步兵校尉鲍行卿、秘书监谢吴相承撰录,已有百篇。值承圣元帝元。沦没,并从焚荡。庐江何之元、沛国刘潘以所闻见究其始未,合撰《梁典》三十篇,而纪传之书,未有其作。陈桐部郎中姚察有志撰勒,施功未周。谓加功于前人所未完者。但既当朝务,兼知一作“修”,非。国史,至于陈亡,其书不就。  陈史,初有吴郡顾野王、北地傅縡各为撰史学士,其武、文二帝纪即顾、傅所修。太建初,宣帝元。中书郎陆琼续撰诸篇,事伤烦杂。姚察就加删改,粗有条贯。及江东不守,持以入关。隋艾帝尝索梁、陈事迹,察具一讹作“且”。以所成每篇续奏,而依违荏苒,竟未绝笔。

  皇家贞观初,其子思廉为著作郎,奉诏撰成二史。于是凭其旧稿,加以新录,弥历九载,方始毕功。定王本作“述”。为《梁》书五十卷、《陈书》三十六卷,今并行世焉。  十六国史,前赵刘聪时,领左国史公师或撰《高祖刘渊。本纪》及功臣传二十人,甚得良史之体。凌修谮其讪谤先帝,聪怒而诛之。刘曜时,平舆子封号。和苞撰《汉一脱“汉”字赵记》十篇,事止当年,不终曜灭。

  后赵石勒命其臣徐光、宗历、傅畅、郑惜等撰《上党国记》、《起居注》、《赵书》。其后又令王兰、陈宴、程阴、徐机等相次撰述。至石虎,并令刊削,使勒功业不传。其后燕太傅长史田融、宋尚书库部郎郭仲产、北中郎参军王度迫撰二旧无“二”字。石事,集为旧无“为”字。《邺部记》、《赵记》一作“纪”。等书。

  前燕慕容廆、皝、隽、口。有起居注,杜辅全疑“诠”字脱旁。录以为《燕纪》。后燕垂、宝、盛、熙。建兴元年,董统受诏草创后书,著本纪并佐命功臣、王公列传,合三十卷。慕容垂称其叙事富赡,足成一家之言。但褒述过美,有惭董、史之直。其后申秀、范亨各取前后二燕,合成一史。  南燕有赵郡王景晖,尝事德、超,南燕二主名。撰二主起居注。超亡,仕于冯氏,官至中书令,仍撰《南燕录》六卷。  蜀初号曰成,后改称汉。李势散骑常侍常璩撰《汉书》十卷。后入晋秘阁,改为《蜀李一脱“李”字。书》。璩又撰《华阳国志》,具载李氏兴灭。

  前凉张骏十五年,命其西曹边浏集内外事,以付秀才索绥,作《凉国春秋》五十卷。又张重华护军参军刘庆在东苑“苑”通。专修国史二十余年,著《凉记》十二卷。建康太守索晖、一作“珲”,从事中郎刘晒又各著《凉书》。

  前秦苻坚。史官,初有赵渊、车敬、梁熙、韦谭相继著述。符坚尝取而观之,见苟大后幸李威事,怒而焚灭其本。后著作朗董谊追录旧语,十不一存。及宋武帝入关,曾访秦国事,又命梁州刺史吉翰问诸仇池,并无所获。

  先是,秦秘书郎赵整参撰国史,值秦灭,隐于商一作“南”。洛山,著书不辍,有冯诩车频助其经费。一作“始”。整卒,翰乃启频纂成其书,以元嘉九年起,至二十八年方罢,定为三卷。而年月失次,首尾不伦。河东裴景仁又正其讹僻,删为《秦纪》十一篇。

  后秦姚弋仲,扶风马僧虔、河东卫隆景并著《秦史》。及姚氏之灭,残缺者多。泓从弟和都,仕魏为左民尚书,又追撰《秦纪》十卷。

  夏赫连勃勃,天水赵思群、北地张渊,于真兴、勃勃元。承光昌元。之一无“之”字。世,并受命著其国书。及统万夏城。之亡,多见焚烧。一脱“烧”字。

  西凉李暠。与西秦,乞伏国仁。此下误衍“北燕”二字。其史或当代所书,或他邦所录。此下当补“累经过转,今并失传”八字。段龟龙记吕氏,后凉。宗钦记沮渠氏,北凉。失名记旧本“宗钦记”误粘“秃发”,脱去沮渠一家,今照史补此六字。秃发氏,南凉。韩显宗记旧衍“吕”字。冯氏。

  北燕。唯有旧讹“此”。三者本有四种,其一大名,故云三者。可知,自余不详谁作。

  魏世黄门侍郎崔鸿,乃考核众家,辨其同异,除烦补阙,错综纲纪,易其国书曰录,主一讹“正”。纪曰传,都谓之《十六国春秋》。鸿始以景明之初魏世宗宣武元。求诸国逸史,逮正一讹“至”。始元年,亦宣武元。鸠集稽备,而一本有“以”字。一本“而”作“已”。属土句。犹阙蜀事,不果成书。推求十有五年,始于江东购获,乃增其篇目,勒为一百二此三字旧讹作“十”。卷。鸿殁后,永安中,魏庄帝元。其子缮写奏上,请藏诸秘阁。

  由是伪史宣布,大行于时。

  元魏史,道武时,始令邓渊著国记,唯一脱“唯”字。为十卷,而条例未成。暨乎明元,废而不述。神祇二年,太武元。又诏集诸文士崔浩、浩弟览、高说、旧作“闾”,误。邓颖、晁继、一讹“维”。范亨、黄辅等撰国书。为三旧脱“三”字。十卷。又特命浩总监史任,务从实录。复以中书郎高允、散骑恃郎张伟并参著作,续成前史“史”字疑衍。书。叙述国事,无隐所一无“所”字。恶,而刊石写之,以示行路。浩坐此夷三族,同作死者百二十八人。自是遂废史官。至文成帝和平元年,始复其职,而以高允典著作,修国记。允年已九十,手目俱衰。时有校书郎一有“中”子。刘模,长于缉缀,乃令执笔而口占授之。如是者五六岁。所成篇卷,模有力焉。

  初,国记自邓、崔以下,皆相承作编年体。至孝文太和十一年,诏秘书丞李彪、著作郎崔光始分纪传异科。宣武时,命邢峦追撰《孝文起居注》。

  既而崔光、王旧脱“王”字。遵业补续,下讫孝明之世,温子升复修《孝庄一讹“武”。纪》,济阴王晖业撰《辨宗室录》。魏史官私官私谓官木、私木。所撰,尽于斯矣。

  齐天保二年,显祖元。敕秘书监魏收博采旧闻,勒成一史。又命一作“令”。刁柔、辛元植、房延祐、睦一讹“陆”。仲让、裴昂之、高孝干等助其编次。收所取史官,惧相凌忽,故刁、辛诸子并乏史才,唯以仿佛学流,凭附得进。

  于是大征百家谱状,斟酌以成《魏书》。上自道武,下终孝靖,纪、传与志,凡百三十卷。收谄齐氏,于魏室多不平。既党北朝,又厚诬江左。性憎胜己,喜念旧恶,甲门盛德与之有怨者,莫不被以丑言,没其善事。迁怒所至,毁及高曾。书成始奏,诏收于尚书省与诸家论讨。前后列诉者百有余人。时尚书令杨遵彦,一代贵臣,势倾朝野,收撰其家传甚美,是以深被党援。诸讼史者皆获重罚,或有一无“有”字。毙于狱中。群怨谤声不息。孝昭世,敕收更加研审,然后宣布于外。武成武成,孝武弟世祖谥也。王本改作“书成”,非。尝访诸群臣,犹云不实,又令治改,其所变易甚多。由是世薄其书,号为“秽史”。

  至隋开皇,敕著作郎魏檐与颜之椎、辛德源更撰《魏书》,矫正收失。

  澹以西魏为真,东魏为伪,故文、恭列纪,孝靖称传。合纪、传、论例,总九十二篇。炀帝以泡书犹未能善,又敕左仆射杨素别撰,学士潘徽、诸亮、欧阳询等佐之。会素薨而止。今世称魏史者,犹以收本为主焉。

  高齐史,天统初,后主纬元。太常少卿祖孝征述献武起居,名曰《黄初传天录》。或谬改为“录”。时中书侍郎陆元规常从文宣征讨,著《皇帝实录》,唯记行师,不载它事。自武平后,亦后主元,史官阳休之、杜台卿、祖崇儒、崔子发等相继注记。

  逮一作“迄”。于齐灭,隋秘书监王劭、内史令李德林并少仕邺中,多识故事。王乃凭述起屠注,广以异闻,造编年书,号曰《齐志》,十有六卷。  原注:其序云二十卷,个世间传老唯十六卷焉。李在齐预修国史,刨纪传书二十七卷。至开垦初,一有“又”字。奉诏续撰,增多齐史三十八篇,以旧作“已”。上送官,藏之秘府。皇家贞观初,敕其子中书舍人百药仍其旧录,杂采它书,演为五十卷。今之言齐史者,唯王、李二家云。

  字文周史,大统年有秘书丞柳虬兼领著作,直辞正色,事育可称。至隋开皇中,秘书监牛弘追撰《周纪》十有八篇,略述纪纲,仍皆抵许。王本作“抵捂”。皇家贞观初,敕秘书丞令狐德棻、秘书郎岑文本共加修缉,定为《周书》五十卷。

  隋史,当开皇、仁寿时,王劭为书八十卷,以类相从,定其篇目。至于编年、纪传,并阙其体。炀帝世,唯有王胄等所修《大业起居注》。及江都之祸,仍多散逸。皇家贞观初,敕中书侍郎颜师古、给事中孔颖达共撰成《隋书》五十五卷,与新撰《周书》并行于时。

  初,太宗以梁、陈及齐、周、隋氏并未有书,乃命学士分修,事具于上。

  上,谓梁、陈及齐、周、隋四节所云。仍使秘书监魏征总知其务,凡有赞论,征多预焉。始以贞观三年创造,至十八年方就,原注:唯姚思廉贞观二年起,功多于诸史一岁。合为一脱“为”字。《五代纪传》,并目录凡二百五十二卷。书成,下于史阁。唯有十志,断为三十卷,寻拟续奏,未有其文。又诏左仆射于志宁、太史令李淳风、著作郎韦安仁、符玺郎李延寿同撰。其先撰史人,唯令狐德棻重预其事。太宗崩后,刊勒始成。其篇第虽编入《隋书》,其实别行,俗呼为《五代史志》。

  惟大唐之受命也,义宁、隋恭帝元,武德唐高祖元。间,工部尚书温大雅首撰《创业起居注》三篇。自是司空房玄龄、给事中许敬宗、著作佐郎敬播相次立一作“相与自立”。编年体,号为“实录”。迄乎三帝,世有其书。

  贞观初,姚思廉始撰纪传,粗成三十卷。至显庆高宗改元。元年,太尉长孙无忌与于志宁、令狐德棻、著作郎刘胤之、杨仁卿、起居郎顾胤等,因其旧作,一作“书”。缀以后事,复为五十卷。虽云繁杂,时有可观。龙朔亦高宗元。中,敬宗又以太子少师一作“卿”,误。总统史任,更增前作,混成百卷。如《高宗本纪》及永徽高宗初元。名臣、四夷等传,多是其所造。

  又起草十志,未半而终。敬宗所作纪传,或曲希时旨,或猥饰一作“释”。私憾,凡有毁誉,多非实录。必方诸魏伯起,亦犹张衡之蔡巨焉。其后左史李仁实续撰《于志宁》、《许敬宗》、《李义府》等传,载言记事,见推直笔。惜其短岁,一作“世”。功业未终。至长寿中,武后九年。春官侍郎牛凤及又断自武德,终于弘道,高宗未元。撰为《唐书》百有十卷。凤及以暗聋不才,而辄议一代大典,凡所撰录,皆素责私家行状,而世人叙事谓家状。  罕能自远。谓远于俗。一作“远”,非。或言皆比兴,全类咏歌;或语多鄙朴,实同文案,四语皆谓家状所叙。而总入编次,了无厘革。其有出自胸臆,申其机抒,发言则嗤鄙怪诞,叙事则参差倒错。故阅其篇第,岂谓可观;披其章句,不识所以。既而悉收姚、许诸本,缴去之也。欲使其书独行。由是皇家旧事,残缺殆尽。

  长安中,武后十八年。余与正谏大夫朱敬则、司劫郎中徐坚、左拾遗吴兢,奉诏更撰《唐书》,勒成八十卷。神龙中宗元。元年,又与坚、一无“坚”字。兢等重修《则天实录》,编为三或作“二”。十卷。夫旧史之坏,其乱如绳,错综艰难,期月方毕。虽言无可择,事多遗恨,庶将来削稿,犹有凭焉。  大抵自古史臣撰录,其梗概如此。盖属词比事,以月系年,为史氏之根本,作生人之耳目者,略尽于斯矣。自余偏一讹作“编”。记、小说,则不暇具而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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