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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七十八·经籍考五

卷一百七十八·经籍考五

  ○经(诗)

  《汉·艺文志》:古者采诗之官,王者所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也。孔子纯取周诗,上采殷,下取鲁,凡三百五篇,遭秦而全者,以其讽诵,不独在竹帛故也。孔氏曰:《史记·孔子世家》云:“古者《诗》本三千馀篇,去其重,取其可施於礼义者三百五篇。”按《书》、《传》所引之诗,见在者多,亡逸者少,则夫子所录者,不容十分去九,马迁之言,未可信也。据今者及亡诗六篇,凡三百一十一篇。而《史记》、《汉书》云三百五篇,缺其亡者,以见在为数。

  欧阳氏曰:迁说然也。今《书》、《传》所载逸诗,何可数也?以郑康成《谱图》推之,有更十君而取其一篇者,又有二十馀君而取其一篇者,由此言之,何啻三千(又曰:删云者,非止全篇删去也,或篇删其章,或章删其句、删其字。

  如“唐棣之华,偏其反而。岂不尔思,室是远而”。此《小雅·唐棣》之诗也,夫子谓其以室为远,害於兄弟之义,故篇删其章也。衣锦尚纟?,文之著也。”此《?风·君子偕老》之诗也,夫子恶其尽饰之过,恐其流而不返,故章删其句也。“谁能秉国成,不自为政,卒劳百姓。”此《小雅·节南山》之诗也,夫子以“能”之一字为意之害,故句删其字也)。

  《隋·经籍志》曰:汉初,有鲁人申公受《诗》於浮邱伯,作诂训,是为《鲁诗》。齐人辕固生亦传《诗》,是为《齐诗》。燕人韩婴亦传《诗》,是为《韩诗》。齐辕固、燕韩生皆为之传,或取《春秋》,采杂说,咸非其本义。与不得已,鲁最为近之(《汉书》师古注曰:“与不得已者,言皆不得也。三家皆不得其真,而鲁最近之”)。三家皆列於学官。又有赵人毛苌善《诗》,自云子夏所传,作《诂训传》,是为《毛诗》,河?献王好之,未得立。後汉有九江谢曼卿,善《毛诗》,又为之训。东海卫敬仲,受学於曼卿。先儒相承,谓之《毛诗》。《序》,子夏所创,毛公及敬仲又加润色。郑众、贾逵、马融并作《毛诗传》,郑元作《毛诗笺》。《齐诗》魏代已亡;《鲁诗》亡於西晋;《韩诗》虽存,无传之者。唯《毛诗郑笺》,至今独立。又有《业诗》,宋奉朝请业遵所注,立义多异,世所不行。

  石林叶氏曰:《诗》有四家,《毛诗》最後出而独传,何也?曰:岂惟《毛诗》。始,汉世之《春秋》,公?为盛,至後汉而左氏始立,而後之盛行者,独左氏焉。《礼》家之学五传弟子分曹教授,盖小戴最为後出,而今之言《礼》者,惟小戴为众所宗。此无他,《六经》始出,诸儒讲习未精,且未有他书以证其是非,故杂伪之说可入,赵宾之《易》,张霸之《书》是也。历时既久,诸儒议论既精,而又古人简书时出於山崖屋壁之?,可以为证,而学者遂得即之以考同异,而长短精粗见矣。长者出而短者废,自然之理也。《六经》自秦火後,独《诗》以讽诵相传,《韩诗》既出於人之讽咏,而《齐》、《鲁》与《燕》语音不同,训诂亦异,故其学往往多乖。独《毛》之出也,自以源流得於子夏,而其书贯穿先秦古书,其释《鸱?》也,与《金?》合;释《北山》、《?民》也,与《孟子》合;释《昊天有成命》,与《国语》合;释《硕人》、《清人》、《黄鸟》、《皇矣》,与《左传》合,而序《由庚》等六章,与《仪礼》合,盖当毛氏时,左氏未出,《孟子》、《国语》、《仪礼》未甚行,而学者亦未能信也。惟河?献王博见异书,深知其精。迨至晋、宋,诸书盛行,肄业者众,而人始翕然知其说近正。且《左氏》等书,汉初诸儒皆未见,而毛说先与之合,不谓之源流子夏,可乎?唐人有云:“《齐诗》亡於魏,《鲁诗》亡於晋,《韩诗》虽存,无传之者。”今韩氏章句已不存矣,而《齐诗》犹有见者,然唐人既谓之亡,则书之真伪,未可知也。

  东莱吕氏曰:《鲁》、《齐》、《韩》、《毛诗》,读异,义亦不同。以《鲁》、《齐》、《韩》之义尚可见者较之,独《毛诗》率与经传合。《关雎》,正风之首,三家者乃以为刺,馀可知矣。是则《毛诗》之义,最得其真也。

  ※《诗序》

  《释文》:旧说云“《关雎》,后妃之德也”至“用之邦国焉”,名《关雎序》,谓之小序;此以下则大序也。大序是子夏作,小序是子夏、毛公合作,卜商意有未尽,毛更足成之。

  《後汉·儒林传》:卫宏从谢曼卿受学,作《毛诗序》,善得《风》、《雅》之旨,至今传於世。

  《隋志》:先儒相承,谓《毛诗》。序,子夏所创,毛公及卫敬仲更加润色。

  石林叶氏曰:世人疑《诗》序非卫宏所为,此殊不然。使宏凿空为之乎,虽孔子亦不能。使宏诵师说为之,则虽宏有馀矣。且诵宏序,有专取诸书之文而为之者,有杂取诸书所说而重衤复互见者,有委曲宛转附经而成其书者,不可不论也。“《诗》有六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其文全出於《周官》;“情动於中,而形於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其文全出於《礼记》;“成王未知周公之志,公乃为诗以遗王”,其文全出於《金?》;“高克好利而不顾其君,文公恶而欲远之不能,使高克将兵而御狄於竟,陈其师旅,翱翔河上,久而不召,众散而归,高克奔陈”,其文全出於《左传》;“微子至於戴公,其?礼乐废坏”,其文全出於《国语》:“古者长民,衣服不贰,从容有常,以齐其民”,其文全出于《公孙尼子》。则《诗序》之作,实在数书既传之後明矣。此吾所谓专取诸书所言也。《载驰》之诗,“许穆夫人作也,闵其宗国颠覆”矣,又曰“卫懿公为狄人所灭”。《丝衣》之诗,既曰“绎,宾尸”矣,又曰“灵星之尸”。此盖众说并传。卫氏得善辞美意,并录而不忍弃之,此吾所谓杂取诸书之说,而重衤复互见也。《驺虞》之诗,先言“人伦既正,朝廷既治,天下纯被文王之化。”而复继之以“?田以时,仁如驺虞,则王道成。”《行苇》之诗,先言“周家忠厚,仁及草木。”然後继之以“内睦九族,外尊事黄?,养老乞言”。此又吾所谓委曲宛转,附经而成其义也。即三者而观之,序果非宏之所作乎。汉氏文章未有引《诗序》者,惟黄初四年,“有共公远君子,近小人”之说,盖魏後於汉,宏之《诗序》,至此始行也。  又曰:世以《诗序》为孔子作,初无据,口耳之传也。惟《隋·经籍志》以为子夏作,先儒相承云,毛公及卫宏润益之。今定为孔子作固不可,若孔子授子夏而传之,是亦尝经孔子所取,亦何伤乎。大抵古书未有无序者,皆系之於篇末,盖以总其凡也。今《书》有序,孔安国以为孔子作,自安国始,迁之逐篇之首。

  《易》有《序》、《卦》、《彖》、《象》、《爻》辞,王辅嗣迁之逐卦之中。

  至太史公《自序》、扬子?《法言》,皆其遗法。况《诗》皆记其先王之政与列国之事,非见其序,盖有全篇莫知所主意者。孔子虽圣人,人事之实,亦安能臆断於数百载之下,犹之《春秋》,必约鲁《史》而後可为,郑忽与晋文公出入晋、郑,不以告,鲁《史》所不得书,则孔子不能强笔而削之也,而谓卫宏能之,可乎?所谓卫宏从谢曼卿受学而作者,范晔之言尔。据史,毛公,赵人,与河?王同时,三传而为徐敖。初无谢曼卿者,独《东汉贾逵传》言“父徽,学《毛诗》於谢曼卿”,“至显宗,令撰《齐》、《鲁》、《韩诗》与《毛氏》同异”。盖汉自中兴後,《毛诗》始见,郑康成与卫宏略先後,岂有不知,而以宏之言为孔子者?此理尤甚明。吾谓古者凡有是诗,则有是序,如今之题目者,故太师陈之,则可以观风俗,遒人采之,则可以知训戒,学者诵之,则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其藏在有司,孔子删《诗》,既取其辞,因以其序,命子夏之徒为之,则於理为近矣。

  朱子曰:《诗序》之作,说者不同。或以为孔子,或以为子夏,或以为国史,皆无明文可考。惟《後汉儒林传》以为卫宏作《毛诗序》,今传於世,则《序》乃宏作明矣。然郑氏又以为诸序本自合为一编,毛公始分以?诸篇之首,则是毛公之前,其传已久,宏特增广而润色之耳。故近世诸儒,多以序之首句为《毛公》所分,而其下推说云云者,为後人所益,理或有之。但今考其首句,则已有不得诗人之本意,而肆为妄说者矣,况沿袭云云之误哉。然计其初,犹必自谓出於臆度之私,非经本文,故且自为一编,别附经後。又以尚有齐、鲁、韩氏之说,并传於世,故读者亦有以知其出於後人之手,不尽信也。及至毛公引以入经,乃不缀篇後,而超冠篇端,不为注而直作经字,不为疑辞而遂为决辞,其後三家之传又绝,而毛说孤行,则其抵牾之迹,无复可见。故此序者,遂若诗人先所命题,而诗文反为因序以作,於是读者转相尊信,无敢拟议,至於有所不通,则必为之委曲迁就,穿凿而附合之。宁使经之本文缭戾破碎,不成文理,而终不忍明以小序为出於汉儒也。愚之病此久矣,然犹以其所从来也远,其?容或真有传授证验而不可废者,故既颇采以附传中,而复并为一编,以还其旧,因以论其得失云。

  又论《邶·柏舟序》曰:《诗》之文意事类,可以思而得,其时世名氏,则不可以强而推。故凡小序,唯诗文明白,直指其事,如《甘棠》、《定中》、《南山》、《株林》之属;若证验的切,见於书史,如《载驰》、《硕人》、《清人》、《黄鸟》之类,决为可无疑者。其次,则词旨大概可知必为某事,而不可知其的为某时某人者,尚多有之。若为小序者,姑以其意推寻探索,依约而言,则虽有所不知,亦不害其为不自欺,虽有未当,人亦当恕其所不及。今乃不然。不知其时者,必强以为某王某公之时;不知其人者,必强以为某甲某乙之事。於是傅会书史,依?名谥,凿空妄语,以诳後人。其所以然者,特以耻其有所不知,而惟恐人之不见信而已。且如《柏舟》,不知其出於妇人,而以为男子;不知其不得於夫,而以为不遇於君,此则失矣。然有所不及而不自欺,则亦未至於大害理也。  今乃断然以为卫顷公之时,则其故为欺罔,以误後人之罪,不可掩矣。盖其偶见此诗冠於三卫变风之首,是以求之《春秋》之前,而《史记》所书庄、桓以上,卫之诸君,事皆无可考者,谥亦无甚恶者,独顷公有赂王请命之事,其谥又为甄心动惧之名,如汉诸侯王,必其尝以罪谪,然後加以此谥。以是意其必有弃贤用佞之失,而遂以此诗予之。若将以?其多知,而必於取信,不知将有明者从旁观之,则?所以暴其真不知,而启其深不信也。凡小序之失,以此推之,什得八九矣。又其为说,必使《诗》无一篇不为美刺时君国政而作,固已不切於情性之自然,而又拘於时世之先後,其或书传所载,当此一时,偶无贤君美谥,则虽有辞之美者,亦例以为陈古而刺今。是使读书疑於当时之人绝无“善则称君,过则称已”之意,而一不得志,则扼腕切齿,嘻笑冷语,以怼其上者,所在而成群,是其轻躁险薄,尤有害於温柔敦厚之教,故予不可以不辩。又论《桑中序》曰:此诗乃淫奔者所自作。序之首句,以为刺奔,误矣。其下云云者,乃复得之《乐记》之说,已略见本篇矣。而或者以为刺诗之体,固有铺陈其事,不加一辞,而闵惜惩创之意,自见於言外者,此类是也。岂必谯让质责,然後为刺也哉。此说不然。夫诗之为刺,固有不加一辞而意自见者,《清人》、《猗嗟》之属是也。然尝试玩之,则其赋之之人,犹在所赋之外,而词意之?,犹有宾主之分也。岂有将欲刺人之恶,乃反自为彼人之言,以陷其身於所刺之中,而不自知之哉。其必不然也明矣。又况此等之人,安於为恶,其於此等之诗,计其平日,固已自其口出而无惭矣,又何待吾之铺陈,而後始知其所为之如此。亦岂畏吾之闵惜,而遂幡然遽有惩创之心邪!以是为刺,不唯无益,殆又不免於鼓之舞之,而反以劝其恶也。

  或者又曰:《诗》三百篇,皆雅乐也,祭祀朝聘之所用也。桑?、濮上之音,郑、卫之乐也,世俗之所用也,《雅》、《郑》不同部,其来尚矣。且夫子答颜渊之问,於郑声亟欲放而绝之,岂其删《诗》乃录淫奔者之辞,而使之合奏於雅乐之中乎?亦不然也。雅者,二《雅》是也。《郑》者,《缁衣》以下二十一篇是也。  《卫》者,《邶》、《?》、《卫》三十九篇是也。《桑?》,《卫》之一篇,《桑中》之诗是也。二《南》、《雅》、《颂》,祭祀朝聘之所用也。《郑》、《卫》、《桑》、《濮》,里巷狎邪之所歌也。夫子之於郑、卫,盖深绝其声於乐,以为法,而严立其词於诗,以为戒。如圣人固不语乱,而《春秋》所记,无非乱臣贼子之事,盖不如是,无以见当时风俗事变之实,而垂鉴戒於後世,故不得已而存之,所谓道并行而不相悖者也。今不察此,乃欲为之讳其《郑》、《卫》、《桑》、《濮》之实,而文之以雅乐之名,又欲从而奏之宗庙之中,朝廷之上,则未知其将以荐之何等之鬼神,用之何等之宾客,而於圣人为邦之法,又岂不为阳守而阴叛之邪!其亦误矣。曰:然则大序所谓“止乎礼义”,夫子所谓“思无邪”者,又何谓邪?曰:大序指《柏舟》、《绿衣》、《泉水》、《竹竿》之属而言,以为多出於此耳,非谓篇篇皆然。而《桑中》之类,亦止乎礼义也。夫子之言,正为人有邪正美恶之杂,故特言此,以明皆可惩恶劝善,而使人得其性情之正耳,非以《桑中》之类亦以无邪之思作之也。曰:荀卿所谓“诗者,中声之所止”,太史公亦谓“三百篇者,夫子皆弦歌之,以求合於《韶》、《武》之音,”何邪?曰:荀卿之言,固为正经而发,若史迁之说,则恐亦未足为据也。岂有哇淫之曲,而可以强合於《韶》、《武》之音也邪?

  《诗》、《书》之序,自史传不能明其为何人所作,而先儒多疑之。至朱文公之解经,则依古经文析而二之,而备论其得失,而於《诗·国风》诸篇之序,诋斥尤多。以愚观之,《书》序可废,而《诗》序不可废;就《诗》而论之,《雅》、《颂》之序可废,而《十五国风》之序不可废。何也?《书》直陈其事而已,序者後人之作,藉令其深得经意,亦不过能发明其所巳言之事而已,不作可也。《诗》则异於《书》矣,然《雅》、《颂》之作,其辞易知,其意易明,故读《文王》者,深味“文王在上”以下之七章,则“文王受命作周”之语赘矣。

  读《清庙》者,深味“於穆清庙”之一章,则“祀文王”之语赘矣。盖作者之意已明,则序者之辞可略。而敷衍附会之?,一语稍烦,则祗见其赘疣而已。至於读《国风》诸篇,而後知《诗》之不可无序,而序之有功於诗也。盖风之为体,比、兴之辞,多於叙述;风谕之意,浮於指斥。盖有反覆咏叹,联章累句,而无一言叙作之之意者。而序者乃一言以蔽之,曰“为某事也”,苟非其传授之有源,探索之无舛,则孰能臆料当时指意之所归,以示千载乎。而文公深诋之,且於《桑中》、《溱洧》之篇,辨析尤至,以为安有刺人之恶,而自为彼人之辞,以陷於所刺之地而不自知者哉!其意盖谓诗之辞如彼,而序之说如此,则以诗求诗可也,乌有舍明白可见之诗辞,而必欲曲从臆度难信之序说乎?其说固善矣。然愚以为必若此,则《诗》之难读者多矣,岂直《郑》、《卫》诸篇哉。夫《?苜》之序,以“妇人乐有子”为“后妃之美也”,而其诗语不过形容采掇?苜之情状而已。《黍离》之序,以为闵周室宫庙之颠覆也,而其诗语不过慨叹禾黍之苗穗而已。此诗之不言所作之意,而赖序以明者也。若舍序以求之,则其所以采掇者为何事,而慨叹者为何说乎?《叔于田》之二诗,序以为“刺郑庄公也”,而其诗语,则郑人爱叔段之辞耳。《扬之水》、《椒聊》二诗,序以为“刺晋昭公也”,而其诗语,则晋人爱桓叔之辞耳。此诗之序其事以讽,初不言刺之之意,而赖序以明者也。若舍序以求之,则知四诗也,非子?《美新》之赋,则袁宏九锡之文耳,是岂可以训而夫子不删之乎?《鸨羽》、《陟岵》之诗,见於变风,序以为征役者不堪命而作也。《四牡》、《采薇》之诗,见於正雅,序以为劳使臣遣戍役而作也。而深味四诗之旨,则叹行役之劳苦,叙饥渴之情状,忧孝养之不遂,悼归休之无期,其辞语一耳。此诗之辞同意异,而赖序以明者也。若舍序以求之,则文王之臣民亦怨其上,而《四牡》、《采薇》为正雅矣。即是数端而观之,则知序之不可废;序不可废,则《桑中》、《溱洧》何嫌其为刺奔乎?盖尝论之均一劳苦之辞也,出於叙情闵劳者之口则为正雅,而出於困役伤财者之口。则为变风也。均一淫?之词也,出於奔者之口则可删,而出於刺奔者之口则可录也。均一爱戴之辞也,出於爱叔段、桓叔者之口则可删,而出於刺郑庄、晋昭者之口则可录也。夫《?苜》、《黍离》之不言所谓,《叔于田》、《扬之水》之反辞以讽,《四牡》、《采薇》之辞同变风,文公胡不玩索诗辞,别自为说,而卒如序者之旧说,求作诗之意於诗辞之外矣?何独於《郑》、《卫》诸篇而必以为奔者所自作,而使正经为录淫辞之具乎?且夫子尝删《诗》矣,其所取於《关雎》者,谓其乐而不淫耳,则夫《诗》之可删,孰有大於淫者。今以文公《诗传》考之,其指以为男女淫?奔诱,而自作诗以叙其事者,凡二十有四,如《桑中》、《东门之?单》、《溱洧》、《东方之日》、《东门之池》、《东门之杨》、《月出》,则序以为刺淫,而文公以为淫者所自作也;如《静女》、《木瓜》、《采葛》、《丘中有麻》、《将仲子》、《遵大路》、《有女同车》、《山有扶苏》、《?兮》、《狡童》、《褰裳》、《丰》、《风雨》、《子衿》、《扬之水》、《出其东门》、《野有蔓草》,则序本别指他事,而文公亦以为淫者所自作也。夫以淫昏不检之人,发而为放荡无耻之辞,而其诗篇之繁多如此,夫子犹存之,则不知所删何等一篇也(文公谓:序者之於《诗》不得其说,则一举而归之刺其君。

  愚亦谓文公之於《诗》不得其说,则一举而归之淫谑。如《静女》、《木瓜》以下诸篇是也。文公又以为序者之意,必以为《诗》无一篇不为刺时君国政而作,轻浮险薄,有害於温柔敦厚之教。愚谓古者庶人谤,商旅议,亦王政之所许,况变风、变雅之世,实无可美者,而礼义消亡,淫风大行,亦不可谓非其君之过。

  纵使讥讪之辞太过,如《狡童》诸篇之刺忽,亦不害其为爱君忧国,不能自已之意,今必欲使其避讽讪之名,而自处於淫谑之地,则夫身为淫乱,而复自作诗以赞之,正孟子所谓无羞恶之心者,不可以人类目之,其罪浮於讪上矣,反得为温柔敦厚乎)。或曰:文公之说,谓《春秋》所记,无非乱臣贼子之事,盖不如是,无以见当时事变之实,而垂鉴於後,世故不得已而存之,所谓并行而不相悖也。

  愚以为未然。夫《春秋》,史也;《诗》,文词也。史所以纪事,世之有治,不能无乱,则固不容存禹、汤而废桀、纣,录文、武而弃幽、厉也。至於文辞,则其淫哇不经者,直为削之而已,而夫子犹存之,则必其意不出於此,而序者之说是也。夫後之词人墨客,跌荡於礼法之外,如秦少游、晏叔源辈,作为乐府,备狭邪妖冶之趣,其词采非不艳丽可喜也,而醇儒庄士深斥之,口不道其词,家不蓄其书,惧其为正心诚意之累也。而《诗》中若是者二十有四篇,夫子录之於经,又烦儒先为之训释,使後学诵其文,推其义,则《通书》、《西铭》必与《小山词选》之属兼看并读,而後可以为学也。或又曰:文公又尝云:“此等之人,安於为恶,其於此等之诗,计其平日,固已自其口出而无惭矣,又何待吾之铺陈,而後始知其如此。亦复畏吾之闵惜,而遂幡然遽有惩创之心邪?”愚又以为不然。

  夫羞恶之心,人皆有之,而况淫?之行,所谓不可对人言者。市井小人,至不才也,今有与之语者,能道其宣淫之状,指其行淫之地,则未有不面颈发赤,且惭且讳者。未闻其扬言於人曰“我能奸,我善淫”也。且夫人之为恶也,禁之使不得为,不若愧之而使之自知其不可为,此铺张揄扬之中,所以为闵惜惩创之至也。

  夫子谓宰我曰:“汝安则为之”,夫岂真以居丧食稻衣锦为是乎。万石君谓子庆曰:“内史贵人,坐车中自如,固当。”夫岂真以不下车为是乎。而二人既闻是言也,卒为之羞愧,改行有甚於被谯让者。盖以非为是,而使之求吾言外之意,则自反而不胜其愧悔矣,此《诗》之训也。或曰:序者之序《诗》,与文公之释《诗》,俱非得於作诗之人亲传面命也。序求《诗》意於辞之外,文公求《诗》意於辞之中,而子何以定其是非乎?曰:愚非敢苟同序说,而妄议先儒也。盖尝以孔子、孟子之所以说《诗》者读《诗》,而後知序说之不缪,而文公之说多可疑也。孔子之说曰:“诵《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孟子之说曰:  “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夫经,非所以诲邪也,而戒其无邪;辞,所以达意也,而戒其害意。何也?噫!圣贤之虑远矣!夫诗,发乎情者也,而情之所发,其辞不能无过,故其於男女夫妇之?,多忧思感伤之意;而君臣上下之际,不能无怨怼激发之辞。《十五国风》,为《诗》百五十有七篇,而其为妇人而作者,男女相悦之辞,几及其半。虽以二《南》之诗,如《关雎》、《桃夭》诸篇,为正风之首,然其所反覆咏叹者,不过情欲燕私之事耳。汉儒尝以《关雎》为刺诗矣,此皆昧於无邪之训,而以辞害意之过也,而况《邶》、《?》之末流乎故。其怨旷之悲,遇合之喜,虽有人心者所不能免;而其志切,其辞哀,习其读而不知其旨,易以动荡人之邪情?志,而况以铺张揄扬之辞,而序淫?流荡之行乎。然诗人之意,则非以为是而劝之也。盖知诗人之意者莫如孔、孟,虑学者读《诗》而不得其意者,亦莫如孔、孟,是以有无邪之训焉,则以其辞之不能不邻乎邪也。使篇篇如《文王》、《大明》,则奚邪之可闲乎!是以有害意之戒焉,则以其辞之不能不戾其意也。使章章如《清庙》、《臣工》,则奚意之难明乎!以是观之,则知刺奔果出於作诗者之本意,而夫子所不删者,其诗决非淫?之人所自赋也(夫子曰:“思无邪。”如序者之说,则虽诗辞之邪者,亦必以正视之。如《桑中》之刺奔,《溱洧》之刺乱之类是也。

  如文公之说,则虽诗辞之正者,亦必以邪视之,如不以《木瓜》为美齐桓公,不以《采葛》为惧谗,不以《遵大路》、《风雨》为思君子,不以《褰裳》为思见正,不以《子衿》为刺学校废,不以《扬之水》为闵无臣,而俱指为淫奔谑浪,要约赠答之辞是也。且此诸篇者,虽疑其辞之欠庄重,然首尾无一字及妇人,而谓之淫邪者乎)。或又曰:文公尝言:“雅者,二《雅》是也;《郑》者,《缁衣》以下二十一篇是也;《卫》者,《邶》、《?》、《卫》三十九篇是也。

  《桑?》,《卫》之一篇《桑中》是也。二《南》、《雅》、《颂》,祭祀朝聘之所用也;《郑》、《卫》、《桑》、《濮》,里巷狭邪之所作也。夫子於《郑》、《卫》,盖深绝其声於乐,以为法,而严立其词於《诗》,以为戒。今乃欲为之讳其《郑》、《卫》、《桑》、《濮》之实,而文以雅乐之名,又欲从而奏之宗庙之中,朝廷之上,则未知其将以荐之於何等之鬼神,用之於何等之宾客乎?”愚又以为未然。夫《左传》言季札来聘,请观周乐,而所歌者,《邶》、《?》、《卫》、《郑》皆在焉,则诸诗固雅乐矣。使其为里巷狭邪所用,则周乐安得有之?而鲁之乐工亦安能歌异国淫邪之诗乎?然愚之所论,不过求其文意之指归,而知其得於情性之正耳。至於被之弦歌,合之音乐,则《仪礼》、《左传》所载古人歌诗合乐之意,盖有不可晓者。夫《关雎》、《鹊巢》,闺门之事,后妃夫人之诗也,而乡饮酒、燕礼歌之;《采?》、《采蘩》,夫人、大夫妻能主祭之诗也,而射礼歌之;《肆夏》、《繁遏》、《渠》,宗庙配天之诗也,而天子享元侯歌之;《文王》、《大明》、《绵》。文王兴周之诗也,而两君相见歌之。  以是观之,其歌诗之用,与诗人作诗之本意,盖有判然不相合者,不可强通也,则乌知《郑》、《卫》诸诗不可用之於燕享之际乎!《左传》载列国聘享赋诗,固多断章取义,然其太不伦者,亦以来讥诮,如郑伯有赋“鹑之奔奔”,楚令尹子围赋《大明》,及穆叔不拜《肆夏》,甯武子不拜《彤弓》之类是也。然郑伯如晋,子展赋《将仲子》;郑伯享赵孟,子太叔赋《野有蔓草》;郑六卿饯韩宣子,子{差齿}赋《野有蔓草》,子太叔赋《褰裳》,子游赋《风雨》,子旗赋《有女同车》,子柳赋《箨兮》。此六诗,皆文公所斥以为淫奔之人所作也,然所赋皆见善於叔向、赵武、韩起,不闻被讥。乃知《郑》、《卫》之诗,未尝不施之於燕享,而此六诗之旨意训诂,当如序者之说,不当如文公之说也。或曰:序者之辞,固有鄙浅附会,居然可见者,先儒疵议之非一人矣,而子信之,何邪?  曰:愚之所谓不可废者,谓《诗》之所不言,而赖序以明者耳。至诗之所已言,则序语虽工,不读可也,况其鄙浅附会者乎。盖作序之人,或以为孔子,或以为子夏,或以为国史,皆无明文可考。然郑氏谓毛公始以?诸诗之首,则自汉以前,经师传授,其去作诗之时,盖未甚远也。千载而下,学者所当遵守体认,以求诗人之意,而得其庶几,固不宜因其一语之赘疣,片辞之浅陋,而欲一切废之,凿空探索,而为之训释也。姑以近代词人之作譬之。如所谓“皇帝二载初,闰八月初吉”。如所谓“吾闻京城南,兹惟群山囿”。则辞意明白,无俟序说者。也放翁之诗曰:“城上危楼画角哀,沈园非复旧池台。伤心池下春波绿,曾逐孤鸿照影来。”“梦断香销四十年,沈园老柳不吹绵。此身行作稽山土,犹吊遗踪一怅然。”其题曰:“沈园”而已。诚斋之诗曰:“饱喜饥嗔笑杀侬,凤凰未必胜狙公。虽逃暮四朝三外,犹在桐花竹实中。”其题曰“无题”而已。是三诗者,不言所谓,人莫能知其所以作之意也。刘後村《诗话》释之曰:“放翁幼婚某氏,颇倦於学,严君督过之,竟至仳离,某氏别?某官。一日,通家於沈园,目成而已。晚年游园,感而赋之。”“诚斋既里居,累章乞休致,不得。命再予祠,有感而赋,以为虽脱吏责,尚縻闲廪,不若相忘於物外也。”然後三诗之意始明。

  夫後村之说,即三诗之序也。後村之於杨、陆二公,相去不百年,得於长老之所诵说,口耳之所习闻,笔之简册,可以质诸二公而不缪也。倘後乎此千百载,说者必欲外後村之意而别为之说,则虽其体认之精,辩析之巧,亦终於臆说而已。

  有引文公之於《诗》序,於其见於经传,信而有证者则从之,如《硕人》、《载驰》、《清人》、《鸱?》之类是也;其可疑者,则未尝尽断以臆说,而固有引他书以证其谬者矣。曰:是则然矣。然愚之所以不能不疑者,则以其恶序之意太过,而所引援指摘,似亦未能尽出於公平而足以当人心也。夫《关雎》,《韩诗》以为衰周之刺诗;《宾之初筵》,《韩诗》以为卫武公饮酒悔过之诗,皆与《毛序》反者也。而《韩诗》说《关雎》,则违夫子不淫不伤之训,是决不可从者也。《初筵》之诗,夫子未有论说也,则诋毛而从韩。夫一《韩诗》也,《初筵》之序可信,而《关雎》之序独不可信乎?《邶》、《柏舟》,《毛序》以为仁人不遇而作,文公以为妇人之作,而引《列女传》为证,非臆说矣。然《列女传》出於刘向,向上封事论恭、显倾陷正人,引是诗“忧心悄悄,愠於群小”之语;而继之曰:“小人成群,亦足愠也”,则正《毛序》之意矣。夫一刘向也,《列女传》之说可信,而封事之说独不可信乎?此愚所以疑文公恶序之意太过,而引援指摘,似为未当,此类是也。夫本之以孔、孟说《诗》之旨,参之以《诗》中诸序之例,而後究极夫古今诗人所以讽咏之意,则《诗》序之不可废也审矣。愚岂好为异论哉。

  或曰:夫子何以删《诗》?昔太史公曰:古诗本三千馀篇,孔子去其重衤复,取其可施於礼义者三百五篇。孔氏曰:“案《书传》所引之诗,见在者多,亡逸者少。则孔子所录,不容十分去九,马迁所言,未可信也。”朱文公曰:“三百五篇,其?亦未必皆可施於礼义,但存其实,以为鉴戒耳。”之三说者,何所折衷?愚曰:若如文公之说,则《诗》元未尝删矣。今何以有诸逸诗乎?盖文公每舍序以言《诗》,则变风诸篇,祗见其理短而词哇,愚於前篇已论之矣。但以经传所引逸《诗》考之,则其辞明而理正,盖未见其劣於三百五篇也,而何以删之?  三百五篇之中,如诋其君以硕鼠、狡童,如欲刺人之恶,而自为彼人之辞,以陷於所刺之地,殆几不可训矣,而何以录之?盖尝深味圣人之言,而得圣人所以著作之意矣。昔夫子之言曰“述而不作”,又曰“盖有不知而作之者,我无是也”,又曰“多闻阙疑”,异时尝举史缺文之语,而叹世道之不古,存夏五郭公之书,而不欲遽正前史之缺误,然则圣人之意,盖可见矣。盖诗之见录者,必其序说之明白,而旨意之可考者也。其轶而不录者,必其序说之无传,旨意之难考,而不欲臆说者也。或曰:今三百五篇之序,世以为卫宏、毛公所作耳,如子所言,则已出於夫子之前乎?曰:其说虽自毛、卫诸公而传,其旨意则自有此诗而已有之矣。《鸱?》之序,见於《尚书》;《硕人》、《载驰》、《清人》之序,见於《左传》,所纪皆与作诗者同时,非後人之臆说也。若序说之意,不出於当时作诗者之口,则《鸱?》诸章,初不言成王疑周公之意,《清人》终篇,亦不见郑伯恶高克之迹,後人读之,当不能晓其为何语矣。盖尝妄为之说,曰作诗之人可考,其意可寻,则夫子录之,殆“述而不作”之意也。其人不可考,其意不可寻,则夫子删之,殆“多闻阙疑”之意也。是以於其可知者,虽比兴深远,词旨迂晦者,亦所不废,如《?苜》、《鹤鸣》、《蒹葭》之类是也。於其所不可知者,虽直陈其事,文义明白者,亦不果录,如“翘翘车乘,招我以弓。岂不欲往,畏我友朋”之类是也。於其可知者,虽词意流?,不能不类於狭邪者,亦所不删,如《桑中》、《溱洧》、《野有蔓草》、《出其东门》之类是也。於其所不可知者,虽词意庄重,一出於义理者,亦不果录,如“周道挺挺,我心扃扃”,“礼义不愆,何恤於人言”之类是也。然则其所可知者何?则三百五篇之序意是也;其所不可知者何?则诸逸《诗》之不以序行於世者是也。欧阳公《诗谱补亡》後序曰:“後之学者,因迹前世之所传,而较其得失,或有之矣。若使徒抱焚馀残脱之经,伥伥然於去圣千百年之後,不见先儒中?之说,而欲特立一家之论,果有能哉?”此说得之。盖自其必以为出於卫宏、毛公辈之口,而先以不经之臆说视之,於是以特立之已见,与之较短量长,於辞语工拙之?,则祗见其龃龉而不合,疏缪而无当耳夫使序诗之意,果不出於作诗之初,而皆为後人臆度之说,则比兴讽咏之词,其所为微婉幽深者,殆类东方朔“声?尻高”之隐语,蔡邕“黄绢幼妇”之氵?词,使後人各出其智,以为猜料之工拙,恐非圣经诲人之意也。或曰:诸小序之说,固有舛驰鄙浅而不可解者,尽信之可乎?愚曰:序非一人之言也。或出於国史之采录,或出於讲师之传授,如《渭阳》之首尾异说,《丝衣》之两义并存,则其舛驰固有之,择善而从之可矣。至如其辞语之鄙浅,则序所以释经,非作文也。祖其意足矣,辞不必玩也。夫以夫子之圣,犹不肯杂取诸逸《诗》之可传者,与三百五篇之有序者并行,而後之君子乃欲尽废序以言《诗》,此愚所以未敢深以为然。故复摭述而不作多闻阙疑之言,以明孔子删《诗》之意,且见古序之尤不可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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