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实录 | 二十四史 | 四库全书 | 古今图书集成 | 历史人物 | 说文解字 | 成语词典 | 甲骨文合集 | 殷周金文集成 | 象形字典 | 十三经索引 | 字体转换器 | 篆书识别 | 近义反义词 | 对联大全 | 家谱族谱查询 | 哈佛古籍

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二十四史|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图集|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图书集成|印谱|丛书|中医中药|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国学精选|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实录|石刻墓志|家谱|对联|历史地图|会员中心

首页 > 丛部 > 红学 > 《红楼梦》诗词曲赋鉴赏 >

[备考]“情榜”中有六十名女子吗?

[备考]“情榜”中有六十名女子吗?

  金陵十二钗的册子第五回中写到正册、副册、又副册三等。正册十二钗全写齐了,且各有曲子;副册仅举香菱一人;又副册写了晴雯、袭人二人,余未提及。同时,已写的也都没有明说是谁。脂批中多次提到小说原稿的末回是“警幻情榜”,榜上备列了她们的名字。按理只有三十六个女子是入册子的,然而,有的红学家以为不止此数,册子也不止三等。他们说,十二钗册子应分“正”、“副”、“又副”、“三副”、“四副”五等,共计六十人。胡适还以为“情榜”“大似《水浒传》的石碣,又似《儒林外史》的幽榜”(《跋乾隆庚辰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钞本》)。这一说法虽似有据,实则大成问题,我们不能不加以辩正。金陵十二钗的册子只有三等,决没有五等,这在小说第五回中是有明文交待的:宝玉问道:“何为‘金陵十二钗正册 ’?”警幻道:“即贵省中十二冠首女子之册,故为‘正册’。”宝玉道:“常听人说金陵极大,怎么只十二个女子?如今单我家里,上上下下就有几百女孩子呢。”警幻冷笑道:“贵省女子固多,不过择其紧要者录之,下边二厨则又次之,余者庸常之辈则无册可录矣。”宝玉听说,再看下首二厨上果然写着“金陵十二钗副册”,又一个写着“金陵十二钗又副册”。
除了这三等外,“余者庸常之辈,则无册可录矣”,这不是说得明明白白的吗?怎么会到末回又添出“三副”、“四副”两等来呢?难道警幻说过的话不算数?再说,“又副册”写到的已经都是丫头了,册子既是“择其紧要者录之”,那么,归“薄命司”的有十二个丫头作代表也差不多了,再添二十四个丫头又有什么必要呢?甲戌本《石头记·凡例》钩玄甚细,又多方遮饰小说真意,决非与作者没有关系的后人妄增,它提到“金陵十二钗”时也只说“上、中、下女子”,与小说中警幻所说“先以彼家上、中、下三等女子之终身册籍,令彼熟玩”之语相合。可见,五等列名之说不可轻信。
“五等说”之产生,其源盖出于两条脂批:
①庚辰本(戚序本略同)第十七、十八合回出妙玉时,有双行夹批(误字校改)说:“妙卿出现。至此细数十二钗:以贾家四艳再加薛、林二冠有六,去秦可卿有七,再凤有八,李纨有九,今又加妙玉,仅得十人矣。后有史湘云与熙风之女巧姐儿者共十二人。雪芹题曰:《金陵十二钗》,盖本宗《红楼梦十二曲》之义。后宝琴、岫烟、李纹、李绮,皆陪客也,《红楼梦》中所谓副十二钗是也。又有又副册三断词,乃晴雯、袭人、香菱三人而已,余未多及,想为金钏、玉钏、鸳鸯、茜雪、平儿等人无疑也。观者不待言可知,故不必多费笔墨。”
②紧接上批,又有朱笔眉批说:“树处(误字,后详)十二钗总未的确,皆系漫拟也。至末回‘警幻情榜 ’,方知正副再副及三四副芳讳。壬午季春。畸笏。”
“五等说”的唯一根据,便是畸笏叟批语未了的那一句话,这里不是明说有“正”、“副”、“再”、“三”、“四”五等吗?其实这是误解。畸笏叟的眉批是针对上面双行夹批“总未的确”之处而言的,指出作夹批者之所以言之不确,是由于未及看到末回“情榜”,只凭主观“漫拟”。然而,我们知道,夹批所列的正册中的十二钗并不是“漫拟”(后来的老红学家中“漫拟”错的倒不少),十二个女子的名字完全对,毋需等到末回才能知道。又副册是丫头,除晴雯、袭人外,所举如金钏、玉钏、鸳鸯、茜雪等人,大体也只能在这一册之中。若对这两册而言,畸笏之批未免有点无的放矢。只有副册才有“总未的确”之处,作夹批者以为这一册“皆陪客也”,这就不确切。香菱在小说中是首先出场的人物,且有象征性,写到她的笔墨甚多,她的重要性并不次于迎、惜等人,而入副册,(夹批说她在“又副册三断词”中,可能是误记,因为甲戌本第三回眉批说“甄英莲乃副十二钗之首”,这与第五回中写到的情况完全符合。俞平伯先生据此以为写香菱时,“副册”前“误”或“漏”了一个“又”字,“实在她是又副册里第三名”。这是根本站不住脚的。小说明明写宝玉掷下原先一本,又去开厨,另拿一本,若香菱是又副第三名,岂有与晴、袭二人不在同一本册子、同一个厨子里之理!作夹批者把香菱也当作是又副册中人,副册的依据自然就没有了,于是只好自定“陪客”标准,“漫拟”名单了。)晴、袭等人也比纹、绮等重要,而入又副册,可见作者主要还是按照人物的身份、地位来分等的。如果入副册者身份、地位的贵贱都与香菱相仿,怎知其余的不是尤二姐、尤三姐、秋桐、嫣红、佩凤、偕鸾一类人物呢?所以,夹批中“漫拟”属于副册的四人,即宝琴、岫烟、李纹、李绮就有可能都是“拟”错的。畸笏说“总未的确”的,也正是指这四个人。
这里,关键在他批语开头被抄误的、因而不可通的两个字:“树处”。周汝昌同志以过录的靖藏本批语互校,以为“树”是“前”的草书形讹,我以为“前”也还是讹字,它是“副”字的形讹,“处”则是“册”的讹写。“副册引十二钗总未的确,皆系漫拟也……”这就对了。畸笏的批语实在是说,夹批中漫拟的副册四人是不确的,只有看到末回方知副册之中第一、二、三、四名的芳讳。不过,他用了“正副(实即“首副”之意)、再副及三、四副”等易滋混淆的名称,又没有标点,就更容易产生歧义,即把“正副”当作“正”、“副”两册,把“再副”等同于“又副册”,加上“三副”、“四副”,岂不就成了册有五等、人有六十了么?一般读者忘了小说正文所述,单看脂批,发生误解,是不足为怪的。不过,我们那些说自己是用“科学方法”研究《红楼梦》、“处处存一个搜求证据的目的,处处尊重证据”的红学家,居然连小说明文的“证据”都不去“搜求”,却由抄误的脂批引起了“五等分”错觉,这实在是令人遗憾的。

《《红楼梦》诗词曲赋鉴赏》 相关内容:

前一:正册判词之十一
后一:仙宫房内对联(第五回)

查看目录 >> 《《红楼梦》诗词曲赋鉴赏》



监本纂图重言重意互注论语 监本纂图重言重意互注论语 论语笔解 论语笔解 论语笔解 论语笔解 论语笔解 论语笔解 论语笔解 论语笔解 论语笔解 论语笔解 论语笔解 论语笔解 论语笔解 论语治要 论语治要 论语治要 论语治要 论语治要 论语治要 论语治要 论语治要 论语治要 论语治要 论语义疏一卷附校勘记一卷 论札 论语注疏解经十卷附论札一卷 论语集解义疏 论语集解义疏 论语集解义疏 皇氏论语义疏参订 论语集解义疏 论语集解义疏 论语集解义疏 论语集解义疏 论语集解义疏 论语集解义疏 论语集解义疏 论语义疏 论语义疏(存卷一至三) 论语义疏 论语熊氏说 论语沈氏说 论语褚氏义疏 论语太史氏集解 论语梁武帝注 论语顾氏注 论语沈氏训注 论语琳公说 论语颜氏说 论语蔡氏注 论语张氏注 论语殷氏解 论语江氏集解 论语袁氏注 论语梁氏注释 论语孙氏集解 论语范氏注 论语李氏集注 
关于本站 | 收藏本站 | 欢迎投稿 | 意见建议 | 国学迷
Copyright © 国学大师 古典图书集成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内容均为民国之前的公共版权领域古籍,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研究。
内容由热心网友提供和网上收集,不保留版权。若侵犯了您的权益,来信即刪。scp168@qq.com

ICP证:琼ICP备2022019473号-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