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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期(自康熙五十二年以次)[十七]

末期(自康熙五十二年以次)[十七]

     

    一七六五 乾隆三十年 乙酉

      曹雪芹卒后二年。署畸笏名者一批《石头记》。

       按庚辰本内著明乙酉年份之朱批一条。雪芹卒后而批《石头记》,可确知者除有脂砚之外,唯有署“畸笏”之一人,此则疑即脂砚之又一化名耳。参看第九章第一节。其首次署此名在壬午,庚辰本一批末署:“壬午季春,畸笏。”唯雪芹卒后独自再评,则此系首次。

    一七六七 乾隆三十二年 丁亥

      曹雪芹卒后四年。畸笏再批《石头记》。

       庚辰本内可考为丁亥年批者二十六条。其一条云:“前批知者聊聊,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宁不痛乎!”又三十二回末暂记宝钗诗谜批云:“此回未成而芹逝矣,叹叹!丁亥夏,畸笏叟。”

    一七六八 乾隆三十三年 戊子

      曹雪芹卒后五年。永忠读《红楼梦》,作三截句弔之。

       永忠《戊子初稿》

            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弔雪芹,成七截三首

       传神文笔足千秋,不是情人不泪流。可恨同时不相识,几回掩卷哭曹侯。

       颦颦宝玉两情痴,儿女闺房语笑私;三寸柔毫能写尽,欲呼才鬼一中之。

       都来眼底复心头,辛苦才人用意搜。混沌一时七窍凿,争教天不赋穷愁!

        按末章首句系用范仲淹《御街行》“都来此事,眉间心上,无计相回避”语意,参李清照《一剪梅》:“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心头,又上眉头。”都来,唐宋人习语,长言曰“大都来”,短言曰“都”,皆总计之意,犹今言“总共不过”。永忠,胤禵之孙也,于《红楼梦》不敢深言,故但咏“情”字。墨香,名额尔赫宜,敦诚之叔,见于《四松堂集》,足证敦氏朋辈素有此书。

        此三诗眉上有弘旿批语云:“此三章诗极妙:第《红楼梦》非传世小说。余闻之久矣,而终不欲一见,恐其中有碍语也。”此乾隆时宗室深知其政治意义、不敢接触之确证也。

    一七六九 乾隆三十四年 己丑

      曹雪芹卒后六年。德清戚蓼生中三甲进士,尝序《石头记》,旧钞本今传,世称戚本。

      是年夏,曹寅遗书为书肆所得,李文藻目击而记之。

       李文藻《南涧文集》卷上叶二十二

            琉璃厂书肆记

       乾隆己丑五月二十三日,予以谒选至京师,寓百顺胡同;九月二十五日签选广东之恩平县,十月初三日引见,二十三日领凭,十一月初七日出京。此次居京师五月馀,无甚应酬,又性不喜观剧,茶园酒馆,足迹未尝至,惟日借书钞之,暇则步入琉璃厂观书,虽所买不多,而书肆之不到者寡矣。出京后,逆旅长夜,不能寝,乃追忆各肆之名号及所市书之大略记之。(中略)又西为延庆堂刘氏,在路北,其肆贾即老韦,前开鉴古堂者也。近来不能购书于江南矣。夏间从内城买书数十部,每部有“楝亭曹印”,其上又有“长白敷槎氏堇斋昌龄图书记”,盖本曹氏而归于昌龄者。昌龄官至学士,楝亭之甥也。楝亭掌织造、盐政十馀年。竭力以事铅椠,又交于朱竹垞,曝书亭之书,楝亭皆钞有副本;以予所见如《石刻铺叙》、《宋朝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太平寰宇记》、《春秋经传阙疑》、《三朝北盟会编》、《后汉书年表》、《崇祯长编》诸书,皆钞本,魏鹤山《毛诗要义》,《楼攻槐文集》诸书,皆宋椠本。餘不可尽数。(下略)

        按曹寅遗书,初归昌龄,后又散出一事,尚可参看《天咫偶闻》卷四叶十八,有一则云:“地安门街西有火神庙,建于明代;国朝重修,联额皆高庙御书。《日下旧闻》谓其后有水亭,可望湖,亭久废,地亦改为染房,道士不复知之矣。寺前有卖书人赵姓,时得故家书出卖,余所得颇多,余友续耻庵所得更多,零星小品,多有昌堇斋、法石帆〔按即法式善〕印章,皆内城旧家童仆所窃、妇孺所弃之物也。内城旧藏书家初推曹楝亭通政寅,后其书归昌堇斋学士龄。

    一七七四 乾隆三十九年 甲午

      曹雪芹卒后十年。《石头记》有八月批语,追悼雪芹。

       甲戌本卷一有一眉批,末署“甲午八月泪笔”。是为所有脂批中最晚之一条。

    一七七五 乾隆四十年 乙未

      曹雪芹卒后十一年。

      是年查阅八旗大臣子孙高秉家藏书,并令江宁、苏州两处查明所有刷印纸片及版片,概行呈缴。

       《东华录》本年闰十月载云:“朕昨检阅各省呈缴应毀书籍,内有僧澹归所著《偏行堂集》,系韶州府知府高纲为之制序兼为募貲刊刻。(中叙澹归即明桂王给事中金堡,“五虎”之一,托迹缁流,语多“悖谬”)高纲身为汉军,且为高其佩之子,世受国恩,乃见此等悖逆之书,恬不为怪,匿不举首,转为制序募刻,其心实不可问!使其人尚在,必当立置重典。因令查阅其家收存各种书籍。今于高纲之子高秉家查有陈建所著《皇明实纪》一书,……又查出《喜逢春传奇》一书,亦有不法字句,系江宁清笑生所撰,……一并传谕高晋、萨载,于江宁、苏州两处,查明所有刷印纸本及版片,概行呈缴。高纲为澹归作序,朕于无意中阅及,可见无理难容,自然败露。其子高秉收藏应毁之书,……近年来查办遗书,屡经降旨宣谕,……今高秉仍然匿不呈缴,自有应得之罪,已交刑部审办。此专因高纲为八旗大臣子孙,其家藏有应毁之书,不可不示惩儆。……将此由四百里一并谕令知之。”

       按由此一例,可知旗人家藏书,俱受注意搜检矣。杨锺羲《雪桥诗话》卷五云:“章佳文端〔按指尹继善〕……两世文津,性耽吟咏,袁简斋为辑遗稿,至嘉庆庚申始雠校付刊。乾隆中巡抚鄂昌以文,侍郎世臣以诗,先后获罪。黄文襄之子孙又以刻奏议干议。当时著作,率皆藏家而不出而问世者以此。”皆专指八旗臣工而言也。识此一义,则《红楼梦》之遭受注意与迫害,八十回后之不得续出,岂偶然之事哉。

    一七八八 乾隆五十三年 戊申

      曹雪芹卒后二十四年。高鹗中顺天乡试,经营补作《石头记》后四十回。

       按高鹗为张问陶之妹夫,张诗题称高为“同年”。考张为本年顺天乡试举人,故知高鹗亦本年中举。高之起始补续《石头记》,或尚早于本年,观其写至最后始令宝玉赴乡试可知。红楼梦文学社

    一七九一 乾隆五十六年 辛亥

      曹雪芹卒后二十七年。高鹗续《石头记》毕,乃摆印百二十回书行世。

       按高序《石头记》末署,“时乾隆辛亥冬至后五日铁岭高鹗叙并书,”然周春、许兆桂皆言乾隆庚戌已有印本《红楼梦》。或初印在庚戌,而次年又补序再印,亦未可知。自是而后,人皆以百二十回书为雪芹之旧。直至近年,始经诸家剖辨真伪,关系之巨,不能不于本编一及。

       张问陶《船山诗草》卷十六《辛癸集》

            赠高兰墅鹗同年《红楼梦》八十回以后皆兰墅所补

       无花无酒耐深秋,洒扫云房且唱酬。侠气君能空紫塞,艳情人自说《红楼》。逶迟把臂如今雨,得失关心此旧游。弹指十三年已去,朱衣帘外亦回头。

        按赠高鹗之诗提及《红楼》而只曰“艳情”,则高鹗对此书之认识可概见。此诗下半全说当年中举今日荐卷之事。诗作于嘉庆六年辛酉,计至戊申,正相去十三年也。按《船山诗草》卷五《松筠集》有“冬日将谋乞假出齐化门哭四妹筠墓”诗,筠即高鹗室,诗至云:“似闻垂死尚吞声”,“生逢罗剁早低眉”,“宛转从夫亦可伤”,则鹗之为人可知矣!

       花韵庵主人《红楼梦传奇》吴云序:

       《红楼梦》一书,稗史之妖也,不知所自起。当《四库》告成时,稍稍流布,率皆抄写,无完帙。已而高兰墅偕陈〔程〕某足成之,间多点窜原文,不免续貂之诮。本事出曹使君家。……嘉庆己卯中秋后一日苹庵退叟题。

       俞樾《小浮梅闲话》

       《红楼梦》一书,脍炙人口,(中略)此书末卷,自具作者姓名曰曹雪芹。袁子才《诗话》云:“曹楝亭,康熙中为江宁织造,其子雪芹,撰《红楼梦》一书,备极风月繁华之盛。”则曹雪芹固有可考矣。又《船山诗草》有赠高兰墅鹗同年一首云:“艳情人自说《红楼》。”注云:“传奇《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然则此书非出一手。按乡会试增五言八韵诗,始乾隆朝,而书中叙科场事已有诗,则其为高君所补可证矣。纳兰容若《饮水词集》有《满江红》词“为曹子清题其先人所构楝亭”,即曹雪芹也。

        按谓子清即雪芹,其误人已发之。

       震钧《天咫偶闻》卷三叶二十四

       张船山有妹嫁汉军高兰野(sic)鹗,以抑郁而卒,见《船山诗集》。按兰野乾隆乙卯玉殿传胪,亦有诗才。世行小说《红楼梦》一书,即兰野所为。余尝见其书诗册,有印曰“红楼外史”,则其人必放宕之士矣。兰野能诗,而船山集中绝少唱和,可知其妹饮恨而终也。

       英浩《长白艺文志》政治集类

       《吏治辑要》,一册。铁岭高鹗编。字兰野,内务府汉军□□旗人,由传胪授中书。

        按据《历科题名碑录》,鹗为“镶黄旗内务府人”。

       恩华《八旗艺文编目》史部“三合吏治辑要”条下:“汉军高鹗著。通瑞译。鹗字兰墅,隶内务府镶黄旗,乾隆乙卯进士;由内阁侍读考选江南道御史刑科给事中,张船山妹夫。兰墅有小印曰‘红楼外史’。”《云在山房丛书·八旗画录》“曹霑”条附注:“嘉庆时汉军高进士鹗酷嗜此书,续作四十卷附于后,自号为‘红楼外史’。光绪初,京朝士大夫尤喜读之,自相矜为‘红学’云。”

        按高鹗,一关心封建统治、著《吏治辑要》之人也,而乃有心续作《红楼梦》四十回,岂不异哉。即以“情”论,彼得船山妹为妻,实一女诗人,船山所谓“闺中玉映张元妹,林下风清道韫诗”者,其人可想,而鹗使之饮恨吞声,抑鬰以死;观其所作词,轻薄儇佻,一无行之人跃然纸上。船山至詈为罗刹,其行事殆不可问。如此之人,而来续作《红楼梦》,又岂不异哉。盖曹、高虽同为内务府籍,而一奴隶,一奴才,思想品行。判若云泥。彼之续《红楼梦》,非无所为而为之者也。当时统治阶级于《红楼梦》“邪说”之出,既恨亦惧,及谩骂诋毁,禁勒焚烧,皆不能止,厥技亦穷,乃更有阴险之人,思以毒计置《红楼梦》于“存形变质”之地,遂于同身份(内务府籍)、通文墨之辈中物色“人才”,所选中者,即高鹗是,授意于彼,既原书缺末,抑使不传矣,正可为续貂之隙。假尾既出,处处改变原书思想,使之“不谬于名教”。此即高鹗以续书方式而反对《红楼梦》之实质也。此一事件,为吾国文学史、思想史上一极关重要之大事,其矛盾斗争,至极尖锐,惊心动魄,不足为喻,故略论焉。

        高鹗《月小山房遗稿》有《重订红楼梦小说既竣题》一诗,文云:

         老去风情减昔年,万花丛里日高眠。昨宵偶抱嫦娥月,悟得光明自在禅。

        于此有二义可言:鹗以“万花丛里”之“风情”浪荡子自命,“老”而借“禅悦”自饰其丑恶,遂以此意而歪曲贾宝玉之出家问题本质,此亦毒计中之一端。“重订”〔按应读为“改造”〕既任务完成,有以报“知者”之命,不觉踌躇满志,搁笔四顾,洋洋自得之态如绘。其友薛玉堂赠之诗云:“不数《石头记》,能收焦尾琴。”上句言鹗本不以雪芹之书为然,下句据自注为言鹗之“功德”在于识拔汪小竹,此亦不过“搜落卷得南元”一类事(见陈康祺《燕下脞录》耳。则鹗为何如人,亦可概见矣。

        余于成都故肆,曾见一册叶,皆旧书札,其一则,言“小泉贫窘”,欲有所干请于汪小竹云云。此可证高劈、程伟元皆与江小竹大有关联。程伟元既亦贫士,安得有刊印《红楼梦》百二十回大书之力?则《红楼梦》之伪续以冒全书,出貲以付摆印,当另有一大有力之人为之后台,其事甚明。

        附记于此,探研者倘有所取资焉。

       李葆恂《旧学盦笔记》

            恽子居红楼梦论文

       住在鄂省,闻阳湖恽伯初大令云:其曾祖子居先生有手写《红楼梦论文》一书,用黄、朱、墨、绿笔,仿震川评点《史记》之法,精工至极,兼有包慎伯诸老题跋,今在归安姚方伯觐之家。大令拟刻以行世,乞方伯作序,未及为而方伯卒,此书竟无下落。或云已为其女公子抽看不全,真可惜已!否则定能风行海内,即有志古文词者,或亦有启发处。子居为文,自云司马子长以下无北面者,而于曹君小说倾倒如此,非真知文章甘苦者,何能如是哉。

        按封建统治集团于《红楼梦》极口谩骂之际,亦别有高眼见赏、爱惜备至之例。恽敬,字子居,号简堂,武进人,生乾隆二十二年,卒嘉庆二十二年。乾隆四十八年举人,尝为咸安宫包衣官学教习甚久;乾隆辛亥春,同张惠言有与敦诚交游之迹。敬工古文,其批《红楼梦》,纵不免有旧时评文习气,亦当胜后来王希廉辈万万。著此一条,以盖其餘,聊为雪芹吐气。又恽敬所得本,与永忠所见本,皆不知为何种本,八十回,百十回,抑百廿回?殊费想像。

       杨懋建《京尘杂录》卷四《梦华琐簿》叶三十四

       常州陈少逸撰《品花宝鉴》,用小说演义体,凡六十回。此体自元人《水浒传》、《西游记》始,继之以《三国演义》,至今家弦户诵,盖以其通俗易晓,市井细人多乐之;又得金圣叹诸人为“野孤教主”,以之论禅说、论文法,张皇扬诩,耳食者几奉为金科玉律矣。《红楼梦石头记》出,尽脱窠臼,别辟蹊径,以小李将军金碧山水楼台树石人物之笔,描写闺房小儿女喁喁私语,绘影绘声,如见其人,如闻其语!《竹枝词》所云“开谈不说《红楼梦》,纵读诗书也枉然!”记一时风气,非真有所不足于此书也。余自幼酷嗜《红楼梦》,寝馈以之。十六七岁时,每有所见,记于别纸,积日既久,遂得二千馀签。拟汰而存之,更为补苴掇拾,葺成《红楼梦注》:凡朝章国典之外,一切鄙言琐事,与是书关涉者,悉汇而记之;不贤者识其小者,似不无小补焉。其禅悦文法,托诸空言,概在所屏,似与耳食者不同。今忽忽十馀年,未能脱稿,殊自惭也。嘉庆间新出《镜花缘》一书,《韵鹤轩笔谈》亟称之,推许过当,余独窃不谓然。作者自命为博物君子,不惜獭祭填写,是何不迳作类书,而必为小说耶?即如放榜谒师之日,百人群饮,行令纠酒,乃至累三四卷不能毕其一日之事,阅者昏昏欲睡矣,作者犹津津有味,何其不惮烦也?《红楼梦》叙述儿女子事,真天地间不可无一,不可有二之作!陈君乃师其意而变其体,为诸伶人写照,吾每谓文人以“择题”为第一义,正谓此也。正如《金瓶梅》极力摹绘市井小人,《红楼梦》反其意而师之,极力摹绘阀阅大家,如积薪然,后来居上矣。(下专论《品花宝鉴》,略。)

        按杨氏此则,论及《金瓶梅》、《红楼梦》、《镜花缘》、《品花宝鉴》四小说先后师承创变、得失短长,虽或执一端,语未周晰,亦已发端引绪,揭示源流,实为有见。文学史上不先有《金瓶梅》,则不可能有《红楼梦》之出现。至《镜花》、《品花》等作,实袭《红楼》之体段而欲自竖新帜,有意争奇,然思想文笔,视雪芹皆瞠乎其后,望尘莫及矣。

       鲁迅《中国小说史略》页三〇六

       《红楼梦》方板行,续作及翻案者即奋起,各竭智巧,使之团圆;久之,乃渐兴尽,盖至道光末而始不甚作此等书。然其馀波,则所被尚广远。惟常人之家,人数鲜少,事故无多,纵有波澜,亦不适于《红楼梦》笔意,故遂一变,即由叙男女杂沓之狭邪以发泄之。如上述三书〔按指《品花宝鉴》,《花月痕》与《青楼梦》〕,虽意度有高下,文笔有妍媸,而皆摹绘柔情,敷陈艳迹,精神所在,实无不同;特以谈钗、黛而生厌,因改求佳人于倡优,知大观园者已多,则别辟情场于北里而已。

       鲁迅《中国小说史略》页三一四

       文康晚年块处一室,笔墨仅存,因著此书以自遣。升降盛衰,俱所亲历,“故于世运之变迁,人情之反覆,三致意焉。”(并序语)荣华已落,怆然有怀,命笔留辞,其情况盖与曹雪芹颇类。惟彼为写实,为自叙,此为理想,为叙他,加以经历复殊,而成就遂迥异矣。……开篇则谓“这部评话……初名《金玉缘》;因所传的是首善京都一桩公案,又名《日下新书》。篇中立旨立言,虽然无当于文,却还一洗秽语淫词,不乖于正,因又名《正法眼藏五十三参》,初非释家言也。后来东海吾了翁重订,题曰《儿女英雄传评话》。……”(首回)多立异名,摇曳见态,亦仍为《红楼梦》家数也。

        谨按鲁迅先生此二则,极关紧要。自《红楼梦》问世始,斗争未尝或止,方式种种不同,大旨皆为反对曹雪芹思想。方式之一,即取续书为手段,而此技自高鹗创始。续作、翻案,如先生言,“各竭智巧,使之团圆”,已落高鹗彀中。迨此风潮“兴尽”,乃又有文康出,知续作之不足为,思翻案之别有法,于是自出“手眼”,另立新篇,其思想内容,情节故事,在在处处,无不与曹雪芹针锋相对,欲战“邪说”而胜之,俨然以卫道者自居。矛盾斗争,至是而进入另一新高潮。而续作翻察,晚近犹有郭则澐之《红楼真梦》为殿焉。参看《附录编》“题红诗”诸篇,诚可为之骇心恫目,而曹雪芹之伟大,于斯焉在,于斯益显。

       邓之诚《骨董琐记》卷六叶二十五

       (上引康熙五十三年四月谕旨及道光十四年二月禁小说事,略)据此知明季以来,小说多不传于世,实缘康熙有此厉禁。自乾隆中叶以后,托于海宇承平,禁例稍宽,《红楼》、《绿野》、《儒林》、《镜花》诸著,遂盛行一时。虽道光申禁,而《品花》成书于丁酉,实在禁后二年;《儿女英雄评话》且出于朝士文康之手!唯小说为道、咸后重刻者,略删猥亵过甚语而已。或谓是时宫禁中流传甚广,故不能绝。闻孝钦颇好读说部,略能背诵,尤熟于《红楼》,时引贾太君自比。孝钦亡后三年,清运果终,且有颐和遥与大观辉映。则悼红一梦,不啻系二百六十年终始之局,亦一异也。

        谨按邓先生为历史学家,于《红楼梦》则不以索隐一派之说为尽非。其论清代禁止小说之徒劳,甚是,然以《儿女英雄传》出朝士文康手为可异,盖不知此正问题之所在,高鹗伪续《红楼》,亦正由其为“朝士”也。凡朝士之流,利用小说以维护封建统治利益,非惟不禁,暗中有以助成之矣。此即阶级斗争形式之一,禁小说,岂概禁一切小说哉。

       至谓慈禧太后亦喜读《红楼梦》,可参看景梅九《石头记真谛》卷上叶六:“满人尝有指摘《红楼》为谤书,又嗔满人多不解,反爱好之。清末后妃皆爱本书,西后尝自拟史太君,瑾、瑜二贵妃令画苑绘大观园图,令内廷臣工题诗。盖久矣不识忌讳,亦可见本书之影响。”又钱塘九钟主人《清宫词》:“石头旧记寓言奇,传信传疑想像之。绘得大观园一幅,征题先进侍臣诗。”(其自注即景氏语后半所本)此义尤须审辨。西后所赏,高鹗续后之《红楼梦》也;若雪芹原本(对原本八十回后情节之若干推测讨论,请参看第九章第四节及其附录各文),彼绝不能喜,此可断言。索隐派“反满”之说更误。辛亥革命,所反者封建政体,其时适为满洲贵族作统治主耳。兄弟满族人民,亦同反封建制者也。曹雪芹所反者,封建社会、封建思想也,绝无“反满”“谤满”之意。本编因考雪芹之历史政治身份、家世遭遇,不得不稍涉清代满汉统治阶级内部矛盾。读者详焉。至谓“系二百六十年终始之局”,说亦不确,盖《红楼梦》者,为封建社会作“总结”而期望光明之伟大艺术创造也。

        程、高既伪续“全本”刊成,次年又复大加“改订”重刊(俗称“程乙本”)。而适于同时,有所谓赏心居士者取百十五回本《水浒》之六十七回至结末,称《后水浒》,附七十回本之后以行。此“居士”所以为使“邪者”终当“归正”,彼高鹗则所以为使“浪子”必须“回头”也。二者现象逈异,而精神实无不同,皆为封建统治效劳服务,即“虽始行不端,而能翻然悔悟,改弦易辙,以善其修”之旨,亦正与高续之结语全无二致。此岂偶然之巧合,而犹不足以发吾人深省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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