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衰,括发以麻。为母,括发以麻,免而以布。箭笄终丧三年。齐衰,恶笄带以终丧。男子冠而妇人笄,男子免而妇人。其义:为男子则免,为妇人则。苴杖,竹也。削杖,桐也。
祖父卒,而后为祖母后者三年。为父、母长子稽颡。大夫吊之,虽缌必稽颡。妇人为夫与长子稽颡,其余则否。
男主必使同姓,妇主必使异姓。
为父后者,为出母无服。
亲亲以三为五,以五为九,上杀、下杀、旁杀而亲毕矣。
礼不王不。王者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而立四庙。庶子王,亦如之。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五世而迁之宗,其继高祖者也。是故祖迁于上,宗易于下,尊祖故敬宗,敬宗所以尊祖,祢也。庶子不祭祖者,明其宗也。庶子不为长子斩,不继祖与祢故也。庶子不祭祢者,明其宗也。亲亲、尊尊、长长,男女之有别,人道之大者也。
从服者,所以亡则已。属从者,所以虽没也服。妾从女君而出,则不为女君之子服,世子不降妻之父母;其为妻也,与大夫之适子同。
父为士,子为天子诸侯,则祭以天子诸侯,其尸服以士服。父为天子诸侯,子为士,祭以士,其尸服以士服。
妇当丧而出,则除之。为父母丧,未练而出则三年,既练而出则已;未练而反则期,既练而反则遂之。再期之丧,三年也。期之丧,二年也。九月、七月之丧,三时也,五月之丧,二时也。三月之丧,一时也。故期而祭,礼也。期而除丧,道也。祭不为除丧也。
三年而后葬者必再祭,其祭之间不同时,而除丧。大功者主人之丧,有三年者则必为之再祭,朋友虞、祔而已。士妾有子,而为之缌,无子则已。
生不及祖父母、诸父、昆弟,而父税丧,已则否。降在而在缌、小功者则税之。为君之父、母、妻、长子,君已除丧而后闻丧,则不税。近臣,君服斯服矣。其余从而服,不从而税。君虽未知丧,臣服已。
虞,杖不入于室。祔杖不升于堂。为君母后者,君母卒,则不为君母之党服。绖杀,五分而去一。杖大如绖。妾为君之长子,与女君同。除丧者先重者,易服者易轻者。无事不辟庙门,哭皆于其次。
复与书铭,自天子达于士,期辞一也。男子称名,妇人书姓与伯仲,如不知姓,则书氏。斩衰之葛与齐衰之麻同,齐衰之葛与大功之麻同,麻同皆兼服之。报葬者报虞,三月而后卒哭。父母之丧偕,先葬者不虞,待后事。其葬,服斩衰。
大夫降其庶子,其孙不降其父。大夫不主士之丧。为慈母之父母无服,夫为人后者,其妻为舅姑大功士,祔于大夫则易牲。继父不同居也者,必尝同居。皆无主后,同财而祭其祖祢,为同居;有主后者为异居。
哭朋友者于门外之右,南面。祔葬者不筮宅。士大夫不得祔于诸侯,祔于诸祖父之为士大夫者,其妻于祔诸祖姑,妾祔于妾祖姑,亡则中一以上而祔,祔必以其昭穆。诸侯不得祔于天子,天子诸侯大夫可以祔于士。
为母之君母,母卒则不服。宗子,母在为妻。为慈母后者,为庶母可也,为祖庶母可也。为父、母、妻、长子。慈母与妾母,不世祭也。
丈夫冠而不为殇,妇人笄而不为殇。为殇后者,以其服服之。久而不葬者,唯主丧者不除,其余以麻终月数者,除丧则已。齐衰三月,与大功同者绳屦。
练,筮日筮尸,视濯,皆要绖杖绳屦,有司告具而后去杖。庶子在父之室,则为其母不禫。庶子不以杖即位。父不主庶子之丧,则孙以杖即位可也。父在,庶子为妻,以杖即位可也。
诸侯吊于异国之臣,则其君为主,诸侯吊,必皮弁锡衰。所吊虽已葬,主人必免。主人未丧服,则君亦不锡衰。养有疾者不丧服,遂以主其丧。非养者入主人之丧,则不易己之丧服。养尊者必易服,养卑者否。
妾无妾祖姑者,易牲而于女君可也。妇之丧,虞,卒哭,其夫若子主之;祔则舅主之。士不摄大夫,士摄大夫唯宗子。主人未除丧,有兄弟自他国至,则主人不免而为主。
陈器之道,多陈之而省纳之可也,省陈之而尽纳之可也。奔兄弟之丧,先之墓而后之家,为位而哭。所知之丧,则哭于宫而后之墓。父不为众子次于外。
与诸侯为兄弟者服斩。下殇小功,带澡麻不绝本,诎而反以报之。妇祔于祖姑。祖姑有三人,则祔于亲者。其妻,为大夫而卒,而后其夫不为大夫而于其妻,则不易牲。妻卒而后夫为大夫,而于其妻,则以大夫牲,为父后者,为出母无服,无服也者,丧者不祭故也。
妇人不为主而杖者,姑在为夫杖。母为长子削杖。女子在室为父母,其主丧者不杖,则子一人杖。缌、小功,虞、卒哭则免。既葬而不报虞,则虽主人皆冠,及虞则皆免。为兄弟,既除丧已,及其葬也,反服其服,报虞,卒哭则免,如不报虞则除之。远葬者,比反哭者皆冠;及郊而后免,反哭。君吊,虽不当免时也,主人必免,不散麻。虽异国之君,免也,亲者皆免。除殇之丧者,其祭也必玄,除成丧者,其祭也朝服缟冠。奔父之丧,括发于堂上,袒,降踊,袭绖于东方。奔母之丧,不括发,袒于堂上,降踊,袭免于东方。绖即位,成踊,出门,哭止,三日而五哭三袒。适妇不为舅后者,则姑为之小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