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矩、榘” 三字同源。本是木工用的方尺。《说文》: “巨,规巨 也。从工, 象手持之。榘, 巨或从木、矢。”金文1-3写作“、 、 ” , 象正面站立的人(或夫)手持一 “工”字尺,表示工人用的工具,属会意字。 金文4省去人形, “工”字中间画一圆, 写作“” , 成指事字,或表示圆规 矩尺。小篆将金文4改为“” (即 “巨”字); 将人(或夫)改为 “矢” (矢既表示长高度又表示中正) ; 下加表示木工之“木”而成“榘”字。此 番改变为今文留下 “巨、矩、榘” 三个字形。后字义裂变为三个不同的内容 (略)。
图为 “象形字书画” 造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