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疆” 在甲骨文中写作 “” 或 “” 。 前者是两块相邻的田地, 表示 两地之间有疆界。后者加一丈量土地用的 “弓” (古时用弓箭射出的距离计为 一个长度单位,如 “一箭之地” ),表示疆界是丈量出来的。金文和小篆1继 承了甲骨文的字形, 分别写作“、 、、 、 、 ”。为了进一步强 调疆是指土地, 后期在弓下加一 “土”字写作 “” , 为小篆2写作 “”定 型为“弓、土、畺”奠定了基础。金文也有在“彊”旁加“阜” (读fù,指高 大的土山)写作“”者, 表示疆界也包括山地。 《说文》: “畺, 界也。 ”
注: 一、因丈量土地是用弓射出箭的距离计算,故弓要强有力。所以 “彊”也是“强” 的本字。二、甲骨文中有一 “弜(读bì )”字。是强力校正 弓型的工具。有学者也释作“强” ,属引申义,非本义。
图为 “象形字书画” 造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