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本指火的颜色,即红色。“赤”是个会意字。甲骨文、金文及小篆 字形结构相同: 上边是“大” ,“大”是正面的人形,伸开四肢表示体形巨大, 已长大成人; 下边是“火”字。 甲骨文写作 “” , 是火苗的形状; 金文写作 “”或“” ,开始向线条方向发展; 小篆写作“” , 已与今文形似。 “大” (人)在“火” 上烤,出现红彤彤的颜色。以此表示 “赤” 色。“赤” 是 古代的一种酷刑: 将人脱光衣服活活在火上烧死。所以,身上不穿衣服也称作 “赤身” 。在古汉语中 “赤”也表示“诛灭” 和袒露。“说文古文” 的“赤”字 是上“炎”下“土”结构。“炎”是重火,表示在土地反复烧烤,土呈红色。隶 书(唐人韩择木书)写作“” , 彻底脱离了古文字形。
图为 “象形字书画” 造形
图为 “象形字书画” 《离骚》 (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