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字在发展使用中变异很大。最初金文1-2写作 “、 ”。上边是 “害” 字的省文。表示在建造房屋时在梁柱上刻下警句和注意事项,以免 受伤害(参看 “害” 字释文) 。下边是表示眼睛的 “目” 字,与上边的 “害” (省文)组合起来,表示为了不受伤害一定要眼睛注意观察,敏捷 发现隐患。为强化这一字义,提醒人们用心记住。金文3、秦简、小篆等在 金文1-2的基础上下加 “心”字,写作 “、 、 ” 。 这也正是《说文》 所说的: “宪,敏也。” 的依据。又因上边的 “害” (省文)是在梁柱上 刻写的警句很重要而引申为宪章、宪法等义。
图为 “象形字书画”造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