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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臨川吴文正公澄纂言 《小戴記》三十六篇,澄所序次。漢興,得先儒所記禮書二百餘篇,大戴氏删合爲八十五,小戴氏又損益爲四十三,《曲禮》、《檀弓》、《雜記》分上下。馬氏增以《月令》、《明堂位》、《樂記》。鄭氏從而爲之注,總四十九篇。精粗雜記,靡所不有。秦火之餘,區區掇拾,所謂存十一於千百,雖不能以皆醇,然先王之遺制,聖賢之格言,往往賴之而存。第其諸篇出於先儒著作之全書者無幾,多是記者旁搜博采,勦取殘篇斷簡,會粹成書,無復詮次,讀者每病其雜亂而無章。唐魏鄭公爲是作《類禮》二十篇,不知其書果何如也,而不可得見。朱子嘗與東萊先生吕氏商訂三《禮》篇次,欲取《戴記》中有關於《儀禮》者附之經,其不係於《儀禮》者仍别爲記。吕氏既不及答,而朱子亦不及爲,幸其大綱存於文集,猶可考也。晚年編校《儀禮經傳》,則其條例與前所商訂又不同矣。其間所附《戴記》數篇,或削本篇之文,而補以它篇之文。今則不敢,故止就其本篇之中科分櫛剔,以類相從,俾其上下章文義聯屬,章之大旨,標識于左,庶讀者開卷瞭然,若其篇第,則《大學》、《中庸》,程子、朱子既表章之,與《論語》、《孟子》並而爲『四書』,固不容復厠之《禮》篇。而《投壺》、《奔喪》,實爲《禮》之正經,亦不可以雜之於記。其《冠義》、《昏義》、《鄉飲酒義》、《射義》、《燕義》、《聘義》六篇,正釋《儀禮》,别輯爲傳,以附經後矣。此外猶三十六篇,曰通禮者九,《曲禮》、《内則》、《少儀》、《玉藻》,通記小大儀文,而《深衣》附焉;《月令》、《王制》專記國家制度,而《文王世子》、《明堂位》附焉;曰喪禮者十有一,《喪大記》、《雜記》、《喪服小記》、《服問》、《檀弓》、《曾子問》六篇,既喪,而《大傳》、《間傳》、《問喪》、《三年問》、《喪服四制》五篇則喪之義也;曰祭禮者四,《祭法》一篇,既祭,而《郊特牲》、《祭儀》、《祭統》三篇則祭之義也;曰通論者十有二,《禮運》、《禮器》、《經解》一類,《哀公問》、《仲尼燕居》、《孔子閒居》一類,《坊記》、《表記》、《緇衣》一類,《儒行》自爲一類,《學記》、《樂記》,其文雅馴,非諸篇比,則以爲是書之終。嗚呼!由漢以來,此書千有餘歲矣,而其顛倒糾紛,至朱子始欲爲之是正,而未及竟,豈無所望於後之人與?用敢竊取其意修而成之,篇章文句秩然有倫,先後始終頗爲精審。將來學《禮》之君子於此考信,或者其有取乎,非但爲戴氏之忠臣而已也。 右文正公蚤年序次《小戴記》之正文,而書其後如此。今載其語于《纂言》之首,庶者有所考云。按,每頁二十行,行二十字,字大而遒,紙質瑩潔,元板中精品也。有『汲古閣』印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