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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吴澄撰 自序曰:羲皇卦畫,先後一定,自然而然。文王分八卦爲上下篇,改移其次。八經卦之純體合體者爲之經,四十八卦之雜體者爲之緯。述《卦統》第一。 六畫卦之不反易者八,其反易者二十八,爲五十六卦,奇陽偶陰,無獨必有對,或上下二篇相對,或上下各篇自對,二體之互易者亦然。述《卦對》第二。 羲皇生卦,奇偶之上生奇偶而已,卦體既成,而推其用,則無窮矣。乾坤變而爲六子、十辟,六子、十辟變而爲四十六卦。述《卦變》第三。 每卦以一畫爲主,无妄之傳,所謂『剛自外來,而爲主于内』也。述卦主第四。 《易》以剛柔相推而生變化,剛畫變則化柔,柔畫變則化剛,而一卦可爲六十四變。述《變卦》第五。 重卦有上下二體,又以卦中四畫交互取之,二、三、四成下體,三、四、五成上體。述《互卦》第六。 羲皇所畫之卦畫謂之象,文王所名之卦名謂之象。《彖辭》、《爻辭》汎取所肖之物亦謂之象。述《象例》第七。 聖人畫卦以明天道,生蓍以前民用彖爻之辭爲占設也。述《占例》第八。 辭有象辭,有占辭,象之中亦有占,占之中亦有象,既互見矣,猶有遺者,復掇拾之,通謂之辭。述《辭例》第九。 揲蓍十八變而成一卦,以動者尚其變,謂蓍之變也。述《變例》第十。 羲皇心契天地自然之《易》,將畫八卦,而有龍馬負圖出于河,此《易》之原也。《洛書》後出,神禹因之敘九疇,其《河圖》之配與。述《易原》第十一。 邵子著書立言,無一不本于羲皇之卦圖,揚氏自三才之三起數而譔《太玄》,司馬氏自五行之十起數而譔《潛虚》,蔡氏自九疇之九起數而譔《洪範皇極内篇》,皆《易》之派也。然邵子從容乎羲畫之内,三家則奔迸乎羲畫之外矣。邵其經流之派,揚、馬、蔡其支流之派與。述《易流》第十二。 凡十二篇是爲《易纂言外翼》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