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 《青霞集·》 |
书名 | 青霞集· |
作者 | 沈煉 |
版本 | 浙江巡抚采进本 |
分类 | 集部>別集類 |
下落 |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
内容 | 明沈煉撰。煉字純甫,會稽人。嘉靖戊戌進士。除溧陽知縣。后官錦衣衛經歷,疏論俺答請貢事,并劾嚴嵩。廷杖謫戍,復為嵩黨路順構入蔚州妖人閻浩案中棄市,天下冤之。隆慶初,贈光祿寺少卿。天啟初,追謚忠愍。事跡具《明史》本傳。是編本文三卷、賦一卷、詩三卷、《論草兵說尺牘》四卷,合十一卷。自十二卷至十六卷則年譜、事紀、祠記。前有《茅坤序》及煉子襄《刻集紀原》。襄言方煉被禍時,藉其家,毀其著述,又榜禁毋許藏匿副本。是編蓋襄所口誦而心記者。然人子即能讀父書,不應字句無訛至十一卷之夥。此必別有藏本,不欲實言之耳。其文章勁健有氣,詩亦郁勃磊落,肖其為人。以詞藻論,雖不及《鈐山堂集》之工。然《嵩集》至使天下不欲讀,當時為作集序者如湛若水諸人,至以為文章之玷。而誦《煉集》者至今肅然起敬。此則流芳遺臭,視所自為,人心是非之公,有不知然而然者矣。今錄其原本集十一卷,而以《年譜》一卷附之。至煉之事跡,彰彰史冊,日月爭光,不假后人之表章。其贊記諸作則概從刪薙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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