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 《此木軒紀年略》 |
书名 | 此木轩纪年略 |
作者 | 焦袁熹 |
版本 | 江苏巡抚采进本 |
分类 | 史部>編年類 |
下落 |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
内容 | 國朝焦袁熹撰。袁熹有《春秋闕如編》,已著錄。康熙甲午,故戶部尚書王鴻緒纂輯《明史》,袁熹預其事。開局月馀,以持論齟齬辭去。乃自以其意著此書。紀事始於帝堯,編年則始於春秋。撮其治亂興亡之大端,而各系以論,亦頗考證其異同。未及卒業,僅及漢順帝而止。其門人徐逵照裒輯剩稿,編為此本。首卷及第三卷皆袁熹手自標識,提其綱要。二卷、四卷、五卷則逵仿袁熹之例,補為標識者也。其書敘述簡明,非他家史略不冗即漏者比,持論亦多平允。而愛奇嗜博,好取異說。如周文王商末受命稱王,九年衛武公攻殺其兄共伯而自立。雜書訛異,皆不以為非。甚至何休注《公羊傳》謂平王之四十九年為魯隱公受命之元年,而比周於二王之后。亦以為其理謬而其意善,殊為乖舛。其訂正事實,多所糾正。然好以明人所刻《竹書紀年》為據,不知其偽。如周威烈王十四年公孫會以廩丘叛,安王十九年田侯剡立之類,皆執以駁《史記》,亦為失考。至於《孟子》所載之曹交,本不云曹君之弟,稱曹君之弟者乃漢趙岐注。朱子偶然因之,失於詳核。袁熹不考舊文,誤執之以疑《史記》,并疑《春秋》,所見更左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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