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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劉敞撰。案敞《行狀》、《墓志》俱稱《春秋說例》二卷。陳振孫《書錄解題》則以為一卷。蓋傳鈔分合,互有不同。至《宋史·藝文志》,獨稱敞《說例》十一卷,殆傳寫誤衍一“十”字,或竟以十一篇為十一卷也。敞《春秋傳》、《權衡》、《意林》三書,《通志堂經解》有刊版。《文權》與《說例》二書,則僅有其名,絕無傳本。今檢《永樂大典》,尚雜引《說例》之文。謹詳加綴輯,仍釐為一卷。據《書錄解題》稱,《說例》凡四十九條。今之所裒,僅二十五條,止得其半。且多零篇斷句,不盡全文。又惟《公即位例》、《與例》、《使來例》、《師行例》、《大夫奔例》、《殺大夫例》、《弗不例》七條載有原文標目,馀則說存而標目復佚。今并詳釋本文,仿原存諸條體例,為之校補。又諸書所載,俱稱《春秋說例》,惟《永樂大典》加“傳”字。案是編比事以發論,乃其《傳》文褒貶之大旨,《永樂大典》所載,似尚屬宋刻之舊。今亦從之。敞說《春秋》,頗出新意,而文體則多摹《公》、《穀》。諸書皆然,是編尤為簡古。惟說《大夫帥師例》一條,稱魯不當有三軍,而以《周禮》為后人附會,未免稍偏。又宣公十八年《經》文“歸父還自晉”,敞《春秋傳》從《左氏》作“至笙”,而是編則從《公》、《穀》作“至檉”,亦頗自相牴牾。其馀則大致精核,多得《經》意。而宋元說《經》諸家都未徵引,可知自宋以后,已稱罕覯。是編崖略幸存,固《春秋》家所當寶貴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