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 《易小傳》 |
书名 | 易小传 |
作者 | 沈該 |
版本 | 直隶总督采进本 |
分类 | 經部>易類 |
下落 |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
内容 | 宋沈該撰。該字守約,一作元約,未詳孰是。吳興人。登嘉王榜進士。紹興中官至左仆射,兼修國史,故宋人稱是書為《沈丞相易傳》。嘗劄進於朝,高宗降敕褒諭,尤稱其每卦后之論。其書以正體發明爻象之旨,以變體擬議變動之意,以求合於觀象玩辭,觀變玩占之義。其占則全用《春秋左傳》所載筮例,如蔡墨所謂“《乾》之《姤》曰‘潛龍勿用’,其《同人》曰‘見龍在田’”者。林至作《易裨傳》,頗以該說為拘攣。蓋南渡以后,言《易》者不主程氏之理,即主邵氏之數,而該獨考究遺經,談三代以來之占法,違時異尚,其見排於至固宜。然左氏去古未遠,所記卜筮,多在孔子之前。孔子贊《易》,未聞一斥其謬,毋乃太卜所掌周公以來之舊法,或在此不在彼乎?陳振孫《書錄解題》稱該又有《系辭補注》十馀則,附於卷末。今本無之,蓋已久佚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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