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 《河上公注老子》 |
书名 | 河上公注老子 |
作者 | 河上公 |
版本 | |
分类 | 子部>道家類 |
下落 | 郡齋讀書志 |
内容 | 右河上公注。太史公称河上丈人通《老子》,再传而至盖公。盖公即齐相曹参师也。而晋葛洪曰:“河上公者,莫知其姓名。汉教文时居河之滨,侍郎裴楷言其通《老子》。孝文诣问之,即授《素书》、《道德经章句》二卷。”两说不同,当从太史公也。其书颇言吐故纳新、按摩导引之术,近神仙家。刘子玄称其非真,殆以此欤?傅奕谓“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四句,古本无有,独得于公耳。 |
说明 | 本栏目只提供馆藏线索,不代表本站有影印。 |
影印 | 检索该书影印古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