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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元年十二月(公元1005年)1月,宋辽于澶州战役中成立的一项不平等和议。和议规定:宋帝与辽帝以兄弟相称,宋帝尊辽肖太后为婶母;宋每年向辽输送银十万两、绢二十万匹;双方沿边各守疆界,不得增修城堡、改移河道,不得交侵。这是宋建国后订立的第一个屈辱和议,对日后宋辽双方政治经济力量的消长影响极大。因澶州旧称澶渊郡,故谓此次和议为“澶渊之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