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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阁臣与各衙会议大政的制度。为发挥官僚佐政和供咨询的作用,明代使“廷议”制度化。凡遇国家大事及推举文武大臣,则命内阁官与各衙大臣进行集议。参加的官员为阁臣、九卿、六科给事中、监察御史、以及有关文武官员。廷议结果上奏皇帝,由皇帝最后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