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阳约四十九岁,作《上吴王书》;吴王不纳,去吴之梁。
公元-162年 是年
邹阳约四十九岁,作《上吴王书》;吴王不纳,去吴之梁。
《汉书•邹阳传》卷五十一:“久之,吴王以太子事怨望,称疾不朝,阴有邪谋,阳奏书谏。为其事尚隐,恶指斥言,故先引秦为谕,因道胡、越、齐、赵、淮南之难,然后乃致其意。……吴王不内其言。是时,景帝少弟梁孝王贵盛,亦待士。于是邹阳、枚乘、严忌知吴不可说,皆去之梁,从孝王游。”按,邹书有语云:“臣恐周鼎复起于汉,新垣过计于朝,则我吴遗嗣,不可期于世矣。”《史记•孝文本纪》卷十文帝十七年(即后元元年)载有新垣平以诈言水欲出周鼎等事被夷三族,邹书之作必在文帝后元元年后。又,《汉书•荆燕吴传》卷三十五载,文帝为化解吴王刘濞的杀子之怨,乃“皆赦吴使者归之,而赐吴王几杖,老,不朝。吴得释,其谋亦益解。然其居国以铜盐故,百姓无赋。卒践更,辄予平贾。岁时存问茂材,赏赐闾里,它郡国吏欲来捕亡人者,颂共禁不与。如此者三十余年”。据《汉书•诸王侯表》卷十四,刘濞于高祖十二年二十岁时封吴王,以此知其明年五十四岁;设若明年文帝“赐吴王几杖,老,不朝”,五十三岁当“老”,似合;而且,刘濞至明年为王三十四年,与“如此者三十余年”亦不牴牾。然则此年当系吴王反心未解、邹阳上书之时。
- 前凉有凉州民谣。
- 吴郡民为邓攸歌。
- 癸亥,郭璞作《因天变上疏》。
- 晋置《周易》《仪礼》《公羊》博士。
- 元帝司马睿作《报赛不应告庙诏》。
- 元帝司马睿作《中州良人诏》。
- 干宝论狂华生枯木,议武昌灾。
- 甲戌,元帝司马睿祖饯戴若思,置酒赋诗。
- 壬午,王导任司空。
- 王敦作《与刘隗书》。
- 祖逖卒。
- 晋成帝司马衍生。
- 元帝司马睿作《治兵诏》《以张闿为大司农诏》。
- 卢谌依段末波,与崔悦作《理刘司空表》。
- 温峤上疏理刘琨,元帝司马睿作《赠谥故太尉刘琨诏》。
- 葛洪作《富民塘颂》和《抱朴子•外篇•自序》等。
- 元帝司马睿纳郭璞上疏,大赦,改元。
- 郭璞任王敦记室参军,作《谏留任谷宫中疏》。
- 戊辰,王敦作《上疏罪状刘隗》,于武昌举兵。
- 甲午,元帝司马睿作《封少子昱为琅邪王诏》,又作《诫周页诏》《以周页、王邃为左右仆射诏》。
- 梅陶作《鵩鸟赋》并序。
- 己丑,王廙卒。
- 荀组迁太尉,卒。
- 王导任尚书令,受遗诏辅政。
- 己丑,元帝司马睿卒。
- 庚寅,晋明帝即位。
- 温峤止王敦废太子,拜侍中,作《答王导书》。
- 郭璞作《元皇帝哀册文》。
- 纪瞻作《久疾上疏》,除尚书右仆射,作《请征郗鉴疏》。
- 郭璞上疏请改元肆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