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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卷。清吴焘撰。吴焘,字子明,云南保山县人。清光绪进士。是书为宣统元年(1909)其任吉林提法使时所编。卷首为谕旨奉折,卷一为司署,下为写真类、文牍类、章程类,有司署职员经费及省城全部经费各表卷二为审判,再分写真、文牍、章程等类,又有审判、检察等厅职员经费各表,卷三为监狱,下又分写真、文牍、章程等类,又有看守等所职员及额支经费等表,卷四为司法教育,下也分写真、文牍、章程类,表为审判、讲习监狱等所科职员经费等。是书为考察清代地方司法制度提供了许多具体的资料。有宣统吉林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