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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吕正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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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吕正论

    四卷。明朱载堉(见《乐律全书》)撰。是书扫除古法,独出新意。朱载堉认为《史记》称黄钟八寸十分一,约十分为寸。《管子称九九以是生黄钟,约以九分为寸。从汉代京房、刘歆开始以九寸为九十分,以空围相乘得八百一十分。宋代蔡元定依据此法,其说皆谬,朱自创纵黍、斜黍、横黍三等尺图,说蔡元定误以斜黍之积为横黍之积,所以律尺度皆错。朱因此于每律长短都列三等新法,以纠前人之失。又用密术推求内外周径面积等,以琴律图谱为书的终结。该书大抵是抨击前人之说。用朱的另一书《律吕精义》与本书相考证,《精义》中的算术比本书要精确得多,大约《精义》是后出之书。是书于《四库全书》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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