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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续勘喀什噶尔界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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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续勘喀什噶尔界约

又名《中俄喀什噶尔西北界约》。《中俄伊犁条约》勘界议定书之一。清光绪十年(1884)五月,巴里坤领队大臣沙克都林札布与俄国费尔干省省长密登斯开(梅金斯基)签订。共六条。划定自别迭里至乌孜别里段双方国界。除将天山以北地区划属俄国外,俄方以天山西南支脉强指为天山主脉,违约多占阿克赛河地区;又以中国现管之地强指为俄国现管之地,又违约多占和什库珠克帕米尔等地。自乌孜别里山口以南,界约第三条规定:“俄国界线转向西南,中国界线一直往南”,沙俄除割占中国乌孜别里西南至阿赖岭领土之外,又在两线之间形成待议地区,为下一步侵占预留口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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