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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卷。清王鸣盛(详见《尚书后案》)撰。在《西庄始存稿》中,卷十九至卷二十为《洪范后案》,即《尚书后案》的卷十二。此书一为初稿,一为定本,二者之间略有不同,相对来说初稿较简略而定本稍详细。但是此稿论《河图》、《洛书》的文字长达三千余言,定本中则没有,当是定本时所删。另外,定本每每在《孔传》之前加一“伪”字,此稿则无。由此可知王鸣盛著书先成《洪范》,二本之间的异同和详略可以互相参考。本书为西庄始存稿本。